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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3: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09股票代码:400114股票简称:东北电3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拟续聘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以下合称“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拟续聘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㈠境内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英文名称ZhongxingcaiGuanghuaCPA(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出资额3,25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公告编号2024-009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东北电气审计项目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㈡境外审计机构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

章)第201条注册成为公众利益实体的香港核数师,即获认可为上市集团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注册编号3222727,英文名称Wilson&PartnersCPALimited。国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联营机构的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力,包括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核工作方面的行业知识及技术能力。其专业服务范围包括审计与鉴证、上市统筹与咨询、兼并收购、企业重组、项目融资、税务筹划、公司秘书及企业咨询、会计与审计准则咨询与支持等。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拟聘请的两家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时境外审计机构具备从事H股上市公司审计资格,该等审计机构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审计机构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机构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机

公告编号2024-009构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㈡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审计机构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审计机构在证券业务执业资格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续聘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㈢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拟续聘国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4年度境外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拟聘请的两家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告编号2024-009同时境外审计机构具备从事H股上市公司审计资格,该等审计机构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该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四、报备文件

㈠董事会决议;㈡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㈢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㈣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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