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7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74,539.0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4,627,024.18元,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2,223,517.88元(调整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7,596,493.70 元。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1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062,4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考虑到公司总股本与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本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该预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下制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
理性。
三、相关审核及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