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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A股代码:601868公司A股简称:中国能建公司H股代码:03996公司H股简称:中国能源建设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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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长 | 宋海良 | 因其他公务 | 赵立新 |
董事 | 马明伟 | 因其他公务 | 赵立新 |
董事 | 刘学诗 | 因其他公务 | 程念高 |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爱军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1,691,163,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人民币10.84亿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参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之年度业绩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按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对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实务提出异议。除特别指明外,本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本报告以中文及英文文本编制,若中英文文本在语义上存在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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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董事长致辞 ...... 6
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 14
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 44
第六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71
第七节重要事项 ...... 76
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九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6
第十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7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 126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4.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ceec.net.cn)公布的2023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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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本集团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中国能建集团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电规总院公司 | 指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葛洲坝集团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投资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葛洲坝易普力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南岭民爆、易普力 | 指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更名,更名前为“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码:002096,股票简称:易普力) |
中能装备 | 指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山西电建二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建设二公司 |
北京电建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电建三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水泥公司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 |
生态环保公司 | 指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广东火电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火电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融资租赁公司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能建基金公司 | 指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保理公司 | 指 |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公司 |
平安基金 | 指 | 中能建平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董事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监事会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监事 | 指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 | 指 | 与上一年度同期相比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标准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
《企业管治守则》 | 指 |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指 |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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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一带一路” | 指 |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倡议,重点为实现各国主要是欧亚各国之间的连通及合作,包括两个主要部分,即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及海上“丝绸之路” |
兆瓦 | 指 | 一种电力计量单位,相等于1,000,000瓦特,或1兆瓦相等于1,000千瓦 |
PPP | 指 |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
光伏 | 指 | 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技术 |
EPC | 指 | 承包安排的常见形式,即承包商受项目业主的委托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项目工作,或任何上述的组合(无论是通过承包商本身的人员或分包部分或所有项目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负责 |
BOT | 指 |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于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
GIL | 指 | 气体绝缘金属封闭输电线路 |
CCUS | 指 | 碳捕捉,将工业生产中的二氧化碳用各种手段捕捉然后储存或者利用的过程 |
CMBS | 指 | CommercialMortgageBackedSecurities,指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债权银行以原有的商业抵押贷款为资本,发行证券。 |
“1466”战略 | 指 | 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一个战略愿景”;在践行国家战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美好生活上实现“四个走在前列”;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六个一流”;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六个重大突破” |
《若干意见》 | 指 | 公司《关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和加强科学管理的若干意见》(中能建股发〔2020〕110号) |
“三新”能建 | 指 | 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 |
“一创三转” | 指 | 以创新为引领的绿色低碳化转型、数智化转型、融合化转型 |
“七网” | 指 | 能源网、交通网、数字网、水网、生态网、产业网、文化网 |
“十二个到位” | 指 | 安全认识到位、风险识别与管控到位、制度体系建设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刚性培训到位、资源配置到位、安全管理组织与能力到位、动态监督检查到位、奖惩机制落实到位、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到位、经验教训的总结、吸取、分享到位、安全文化建设到位 |
“两金” | 指 | 应收账款和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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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岁序更替,华章日新,我们昂首阔步再次踏上新征程。回首2023年,充满奋斗和荣光,我们真诚携手、共同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强企兴企之路。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各位股东一年来给予公司改革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央企新使命新任务,大力践行《若干意见》、“1466”和“三新”能建战略,认真贯彻“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企业总体呈现出新动能加速集聚、新优势不断放大、新活力持续迸发、新品牌影响力迅速提升的良好态势。
我们胸怀大局勇担当,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新时代的硬道理,科学构建战略体系,深度共建“一带一路”,全年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2.4%、10.82%、
2.44%、8.00%,尤其是新签合同额连续三年实现高速增长,在站稳万亿平台基础上再创新高,企业运营质效持续改善,《财富》世界500强排名持续跃升,入选“全球十大工程成就”的白鹤滩水电站代表了当今世界水电技术发展的最高水平,公司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
我们矢志转型促发展,坚持一切聚焦价值创造,瞄准新赛道、研发新技术、布局新产业,全面推进创新、绿色、数智、融合“四大转型”,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新型高空风力发电关键技术及装备”成功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实现重大原创性技术突破,新能源签约同比增长
26.3%,湖北应城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安徽绩溪高空风能项目、山东枣菏高速交能融合项目等示范工程实现历史性突破,一批城市“七网融合”、产业“四大融合”产品与模式取得新成效,转型升级动能显著提升。
我们求真务实抓改革,突出围绕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出实招、谋实策、求实效,公司改革三年行动、三项制度改革均获国务院国资委考核评价最高等级,成功将易普力打造成为中国民爆综合实力领先的专业化上市公司,纵深推进“3+2”中长期激励机制,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覆盖面达100%,企业改革活力显著提升。
我们精益求精强管理,坚持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融入制度、嵌入流程,不断升级模式手段,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协同推进财务、投资、生产、安全等各领域管理标准化、体系化,形成了一批科学管理新标杆新典范。一年来,穿透全层级全业态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和水平不断提升,投资总额同比增长37%,新开工项目实现经营性“零亏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科学管理效力显著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增强了我们干事创业的志气、底气跟豪气,汇聚起了奋进新征程、创造新辉煌的磅礴力量!踏上新征程,我们将深刻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特征、新价值、新担当、新启示,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三新”能建崭新局面!
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做好深化系统改革大文章。深入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研究组建高端化、专业化、集约化战略研究平台,以及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业务支撑服务平台,加快组建并发挥好数字化、氢能、海洋能源、新型电力装备、核电建造、“七网”融合、水环境治理等专业化研究院作用,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强化专业化整合,试点推进经理层由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向职业经理人管理转型,完善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推动项目分红和股权激励“破冰”,不断释放更大改革红利。
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做好厚植发展动能大文章。奋力抢抓创新发展的“春天”,深入实施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三大专项行动”,系统构筑创新高地。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做强做大新能源、综合储能、一体化氢能、绿色新材料和生态环保产业,全力擦亮绿色底色。加快推进数字智慧转型,全面打造总部“数智大脑”,开发系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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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孪生产品,新建若干大数据平台,推动“东数西算”标志性项目再获突破,不断夯实数智基座。加快推进共享融合转型,策划推动若干个集成效应强、引领示范意义大的“能源+”融合标志性项目,全面打响“大融合”业务品牌。
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做好提升经营质效大文章。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增现金、降成本、压“两金”、控负债,推动增利创效再上新台阶。坚持综合施策、源头把关,深入推进降本增效、提升营收实现更大突破。全面强化资源配置与整体协同,坚持细化资源配置标准、强化资源集中统筹、优化物资集中采购,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以更加科学成熟的制度机制强化总部与重点子企业高效联动,不断凝聚更大协同合力、创造更大协同价值。
新的一年,我们将全力做好筑牢发展底座大文章。有效夯实市场经营底座,坚持国内国际同向一体发力,持续增强分析研判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一体化策划能力、二次经营能力、编标投标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狼性、粘性、韧性,打造关键核心市场,推动重大工程落地。有效夯实项目管理底座,突出抓好体系落地“强效能”、重点项目“强履约”、关键举措“强支撑”、项目监管“强合力”,不断提升价值创造水平。有效夯实风险防控底座,坚决有力构筑安全生产防线、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能控。
大道光明,征途向前!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大势中定向,在大局中定位,在大考中定力,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持续苦干实干加油干,不断开创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新”能建的崭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馈各位股东、回馈全社会!
宋海良董事长
中国?北京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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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本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是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3996.HK),2021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868.SH)。
本公司是一家为中国乃至全球能源电力、基础设施等行业提供系统性、一体化、全周期、一揽子发展方案和服务的综合性特大型集团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房地产(新型城镇化)、建材(水泥、砂石骨料等)、民爆、装备制造、资本(金融)等领域,具有集规划咨询、评估评审、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及管理、运行维护和投资运营、技术服务、装备制造、建筑材料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公司连续10年进入世界500强,在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国际工程设计公司225强、全球承包商250强和国际承包商250强排名中均位居前列,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0多个境外分支机构,业务遍布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本公司依靠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卓越的创新能力,服务国家战略、引领行业发展。截至2023年底,公司拥有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国家级和65个省级研究机构、142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8项,重大科技成果2,700余项,有效专利13,177项,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00余项。公司作为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先后承建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三代核电等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铸造了如乌东德、白鹤滩、华龙一号等一批享誉全球的大国重器,在大规模风光储输工程、特高压多端混合直流工程、高海拔输变电工程、1,24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等领域创造了卓著业绩,并在海外打造了一批具有能建特色的中国坝、中国电、中国网、中国城、中国路、中国桥,将先进成熟的中国技术、中国装备、中国质量、中国管理、中国运营服务源源不断地呈现给世界人民。
本公司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愿景,致力于在践行国家战略上走在前列、在推动能源革命上走在前列、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建设美好生活上走在前列,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致力于在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推进能源网、交通网、数字网、水网、生态网、产业网、文化网“七网”深度融合,全力构筑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平台,系统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能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持续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多更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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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国能建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inaEnergyEngineeringCorporation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HENERGYE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海良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联席公司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秦天明 | 秦天明、梁瑞冰 | / |
联系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 / |
电话 | 010-59098818 | 010-59098818 | / |
传真 | / | / | / |
电子信箱 | zgnj3996@ceec.net.cn | zgnj3996@ceec.net.cn | /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24层01-2706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22 |
公司香港办公地址 |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
公司网址 | www.ceec.net.cn |
电子信箱 | zgnj3996@ceec.net.cn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
公司网站 | www.ceec.net.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能建 | 601868.SH | /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中国能源建设 | 03996.HK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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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董事会 | 执行董事 | 宋海良、马明伟 |
非执行董事 | 李树雷、刘学诗、司欣波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
公司监事会 | 监事 | 和建生、吴道专(职工代表监事)、阚震(职工代表监事)、毛凤福、吕世森 |
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宋海良(主任)、李树雷、司欣波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宋海良(主任)、赵立新、程念高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委员 | 程念高(主任)、刘学诗、魏伟峰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赵立新(主任)、李树雷、魏伟峰 |
监督委员会 | 委员 | 赵立新(主任)、李树雷、魏伟峰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汪文锋、安长海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学孔、党仪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28日-2023年5月7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骆毅平、黄涛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9月28日-2023年5月7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阳、赵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5月8日-2023年12月31日 | |
公司2023年聘请的法律顾问(中国法律) | 名称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 |
公司2023年聘请的法律顾问(香港法律) | 名称 |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7楼 | |
公司2024年聘请的法律顾问(中国法律) | 名称 | 德恒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 |
公司2024年聘请的法律顾问(香港法律) | 名称 | 金杜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 |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13楼 | |
公司A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 |
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名称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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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06,031,848 | 366,395,814 | 366,393,301 | 10.82 | 322,318,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86,116 | 7,824,139 | 7,809,343 | 2.07 | 6,504,1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62,814 | 5,721,581 | 5,706,785 | 25.19 | 5,071,8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032 | 7,936,761 | 7,934,299 | 19.52 | 8,844,17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0,464,737 | 101,871,452 | 101,893,661 | 8.44 | 94,198,680 |
总资产 | 783,156,193 | 664,552,152 | 664,351,125 | 17.85 | 528,862,58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0.18 | 0.1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0.13 | 0.13 | 23.08 | 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8 | 8.48 | 8.46 | 下降0.60个百分点 | 8.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03 | 6.10 | 6.09 | 增加0.93个百分点 | 6.55 |
本公司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等于基本每股收益。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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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8,515,555 | 103,604,083 | 93,193,325 | 120,718,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1,371 | 1,526,176 | 415,752 | 4,912,8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22,782 | 1,325,472 | 536,778 | 4,277,7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50,431 | 1,818,682 | -1,115,285 | 24,233,06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289 | 1,781,687 | 1,027,6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0,165 | 1,131,096 | 901,198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76,939 | 2,917 | 2,3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288 | 92,561 | 56,89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064 | ||
债务重组损益 | 56,948 | 19,490 | 28,896 |
预计诉讼 | -22,549 | -134,271 | -1,399,8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644 | 35,093 | 302,18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6,120 | 821,726 | 366,24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078 | 4,289 | -879,219 |
合计 | 823,302 | 2,102,558 | 1,432,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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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80,541 | 421,629 | -2,658,912 | 110,8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99,355 | 10,726,518 | 2,027,163 | 304,336 |
应收款项融资 | 849,501 | 980,144 | 130,64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5,285 | 2,371,845 | 186,560 | 89,459 |
合计 | 14,814,682 | 14,500,136 | -314,546 | 504,65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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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董事会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公司改革发展历程中极具挑战、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公司始终牢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部署要求,大力践行《若干意见》、“1466”和“三新”能建战略,准确把握大局大势,有效驾驭复杂变势,全面发挥独特优势,企业总体呈现出新动能加速集聚、新优势不断放大、新活力持续迸发、新品牌影响力迅速提升的良好趋势。全年完成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2,837.3亿元,同比增长22.4%;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60.32亿元,同比增长10.82%;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40.11亿元,同比增长
2.44%;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2.56亿元,同比增长8.00%。
(一)深入推动能源转型,战略引领升级升维。
公司作为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主力军、排头兵,坚决践行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2023年,公司参与编制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对外发布,承建的白鹤滩水电站入选“全球十大工程成就”,设计建设的全球首个百万千瓦级水光互补项目雅砻江光伏电站、国内装机规模最大的百万机组甘肃常乐电厂投产投运,投资建设的全国规模最大的风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乌兰察布绿色电站成功并网,进一步巩固了公司能源建设领域的领军地位。公司系统擘画、持续优化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新蓝图,进一步明确了以具有能建特色的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为核心重点、以打造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为核心支点、以推进创新、绿色、数智、融合为核心路径的清晰“战略地图”。依托公司能源电力领域的独特优势,重点聚焦新能源、储能、氢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绿色环保、高端装备等产业,积极打造原创高地,争当现代产业链链长,全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二)大力实施高端营销,品牌形象全面彰显。
2023年公司开展120余次高端对接活动,深度参与博鳌亚洲论坛、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系列高端论坛活动40余场,举办“三新”联盟、新型储能产业创新联盟、供应链联盟、新能源国际投资联盟等“四大联盟”主题论坛13场,主导策划了“能建中亚—中东行”,深入中亚、中东等地区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系列交流,有效牵引一批海外重大项目落地。公司新签合同额连续三年实现高速增长,站在万亿平台基础上再创新高。全年实现境内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0,030.0亿元,同比增长23.9%;境外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807.3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673.8亿元,同比增长62.0%,签约额位居央企前列。公司在《财富》世界500强排名持续跃升,全球品牌价值500强跃升至192位,全球工程设计企业150强、国际工程设计225强排名分别位列第2位、第20位,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位列第10位,企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大幅提升。
(三)加快转型升级发展,“三新”能建再上台阶。
公司紧紧围绕“创新、绿色、数智、融合”核心发展理念,全力打造“三新”能建格局。新能源业务加速领跑,全年实现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14.5%,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41%,指标占比均超30%;新增风光新能源开发指标2,009.7万千瓦;获取新型储能、氢能项目50余个,总装机规模超过550万千瓦,签约“十四五”纳入规划的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超过1,600万千瓦,甘肃平川抽水蓄能项目从勘测设计到核准开工创造行业最快速度。投资建设的广西崇左市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等一批大基地项目并网发电,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新能源装机容量951.1万千瓦,装机规模较2022年底翻近1倍,新能源业务发展动能强劲。新基建业务不断突破,成功打造“能源+”融合发展先发优势,催生新业态新模式,投资建设的国内首个高速公路全路域光储充一体化交能融合示范项目实现并网发电,获得了社会广泛关注;策划实施的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成功打通算力网与电力网创造了新模式,被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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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十四五”首批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清单;投资建设的中国能建大厦二期零碳智慧园区项目入选“十四五”国家科技示范工程,成为近零碳建筑类的典范;成功获得江苏无锡洗砚湖生态科技城、山东青岛李沧区十梅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等一批百亿级融合示范项目,持续探索与打造行业融合发展新标杆。新产业加快布局发展,聚焦构建价值共生体系,围绕新能源和新基建,大力发展绿色新材料和生态环保产业,开创的“基于工农业固废再生土壤的创新技术”获“零碳中国”十大创新技术,研发的“新型光伏建材”荣获第十五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中国十大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品牌”;发挥“装配式+煤矸石”模式优势,签订了国内首个千万吨级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大同煤矸石项目;获得辽宁建平、河南南召、海南定安等一批绿色矿山项目,工业建材行业影响力持续提升。2023年公司加大战新产业投资力度,新能源、“能源+”、“绿色+”等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完成额增长64%。
(四)强化核心技术攻关,科技创新加速突破。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围绕“30·60”系统解决方案“一个中心”和储能、氢能“两个支撑点”精准发力,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技术产业化应用,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
129.8亿元,同比增长24.31%。在新能源领域,研究掌握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关键技术,全面攻坚高压大容量柔性直流输电关键技术,有效解决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和电网大范围互联等难题;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先行先试,创新性打造内蒙古乌兰察布、广西崇左等新一代绿色电站示范项目,开创新能源供给消纳全新模式。在储能领域,打通压缩空气储能天然盐穴和人工硐室两条关键技术路线,形成具有中国能建特色的“300MW压缩空气储能系统解决方案”,“研投建营”一体化实施湖北应城300兆瓦天然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甘肃酒泉300MW人工硐室型压缩空气储能,引领储能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其中,全球首台(套)300兆瓦非补燃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湖北应城新技术示范项目全面进入调试阶段,开创了大容量压缩空气储能绿色、零碳、高效、经济的新路线;首创的人工硐室压缩空气储能新技术示范项目甘肃酒泉300兆瓦储能电站项目有序建设,破解了压缩空气储能受地理条件制约的世界性难题;电化学储能电池完成首批电芯产品交付,自研280Ah电芯产品通过第三方检测,大力推进厦门和无锡生产线落地工作;加强重力储能科研开发,加快推动河北张家口60MW/360MWh重力储能示范项目落地实施。在氢能领域,聚焦绿电制绿氢、绿氢制绿氨、海水淡化等氢能核心领域,全力抢占产业制高点。研制成功1500Nm
/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建成了国内首座8MW级大型碱性电解水制氢机组检测平台;设计建设的全球最大体量绿色氢氨醇一体化新技术示范项目吉林松原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与绿色氢基化工规模化发展。此外,公司持续推进数字产业化,系统打造数字技术、数字产品、数字服务和数字解决方案,创新迭代智慧电厂、智能电网、智慧能源、智慧工地、智慧园区、智能装备等产品,完善电力规划、海上风电、新型储能等大数据平台,打造企业数字化能力“孵化器”,形成数字化产业发展“生力军”。
(五)狠抓提质增效赋能,科学管理显著提升。深化改革持续发力,科学编制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对标价值创造行动“三大实施方案”,累计实施具体改革举措160项,新增“双百”“科改”企业5家,纵深推进“3+2”中长期激励机制,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覆盖面达100%,2023年公司改革三年行动、三项制度改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考核评价最高等级。扎实开展增收降本,深化总对总金融合作,平均融资利率较年初降低32个基点;灵活运用资产处置、股权转让多种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保险集中管理促进平均费率下降。创新资本运作模式,完成控股上市公司易普力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9亿元,创新国内资本市场首个“专业化整合和一体化重构+‘A+H’分拆+借壳上市+央地对接+配套募集资金”模式,为央地合作、国内资本市场分拆重组上市提供了新样板,进一步夯实“能建民爆”行业龙头地位;积极推进公司A股首次再融资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等人民币70亿元,所属企业葛洲坝集团成功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建筑业首单研发贷款人民币6亿元,为公司科技创新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所属企业城市发展公司成功发行嘉佩乐酒店CMBS,募集资金人民币21亿元,打通公司房地产板块中长期融资通道。持续改善“一利五率”,2023年公司利润总额、营业现金比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等考核指标持续优化,公司运营质效稳步提升。持续加强项目管理,系统开展“项目履约提升年”专项行动,强化重大工程管理,2023年公司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23项、省部级质量奖1,186项。不断完善“大风控”体系,大力推进法律合规管控“三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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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管理强化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与系列举措,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电力行业
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2023年,国内新能源产业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开发建设提速,第一批大型风电基地已建成并网4,516万千瓦,第二批、第三批已核准超过5,000万千瓦;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快速增长,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风电光伏发电量超过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过去十年间,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平均度电成本分别累计下降超过了60%和80%;新型储能发展迅速,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比2022年增长超过260%,近十倍于“十三五”规划末装机规模;行业和省市碳达峰行动方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政策陆续出台,为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是新能源发展的坚定先行者和推动者,执行勘察设计任务、施工任务的新能源项目累计装机容量分别超过2亿千瓦、1亿千瓦。
2.传统能源
2023年,国内传统能源发展总体平稳,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3,59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01小时。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人民币9,675亿元,同比增长30.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人民币5,275亿元,同比增长5.4%。火电累计装机容量约13.9亿千瓦,同比增长4.1%;核电累计装机容量约5,691万千瓦,同比增长2.4%;水电装机容量约
4.2亿千瓦,同比增长1.8%。
公司是传统能源电力建设的国家队、排头兵和主力军,在火电建设领域代表着世界最高水平,在水电工程领域施工市场份额超过30%(大型水电超过50%),承担了国内已投运核电90%以上常规岛勘察设计、66%以上常规岛工程建设和几乎所有大型清洁能源输电通道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
(二)水利、环境行业
1.水利
2023年是贯彻落实《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加快构建,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持续推进,市县级水网先导区接续启动。吉林水网骨干工程、黑龙江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雄安干渠、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等44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人民币11,996亿元,在2022年首次迈上人民币万亿元大台阶基础上,再创历史最高纪录。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关键节点目标,西江大藤峡水利枢纽主体工程完工,引汉济渭先期通水,引江济淮试调水,广东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具备全线通水条件,引江补汉、滇中引水工程加快建设,黑河黄藏寺水利枢纽下闸蓄水。
公司具有丰富的水利建设经验和高等级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水利施工技术等方面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2.生态环保
2023年,国内积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等。
公司将生态环保产业作为重点发展方向,持续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抢抓生态环保市场。
(三)交通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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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内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扩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铁路建设保持较高水平,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7,645亿元,投产新线3,637公里,其中高铁2,776公里;农村路网建设和升级改造持续推进,全国3,461个抵边自然村全部实现通邮;高速公路建设提速,新改扩建高速公路8,000公里以上;城市轨道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年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路581.7公里,在运里程达10,165.7公里。川藏铁路及其配套公路、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码头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公司是交通运输尤其是公路领域的生力军,参与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总里程达3,000多公里,打造了多项行业精品典范工程。
(四)建筑业
2023年,国内建筑业在房地产市场下行、需求端收缩的冲击下,实现全年总产值人民币31.6万亿元,同比增长5.8%,建筑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亿平方米,同比减少1.5%。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好房子建设,推进智能建造城市试点,打造好房子样板。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在城市建设方面,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全面开展城市体检,以城市体检出来的问题为重点实施城市更新,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全年建筑业增加值人民币85,69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人民币8,326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国有控股企业人民币4,019亿元,增长4.3%。
公司作为中央大型建筑企业之一,具有建筑设计、施工、投资、运营一体化综合实力。
(五)制造业
1.水泥
2023年,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等影响,全国水泥需求下跌,全年水泥产量20.2亿吨,同比下降0.7%。水泥产量创下近13年新低,尽管煤价中枢有所下移,但水泥价格降幅较深,行业利润大幅萎缩。
公司具有水泥、商砼、砂石骨料、物流配送、技术咨询、研发制造等完整产业链条,拥有全国最大的特种水泥生产基地,特种水泥生产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民爆
2023年,民爆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仍保持增长态势。民爆生产企业完成生产总值、销售总值分别同比增长10.9%、11.7%。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同比增长4.3%和4.6%。
公司具备混装炸药一体化服务和自主研发能力,市场覆盖范围、盈利水平、一体化服务能力位居行业前列。
3.装备制造
2023年,国内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大先进典型培育力度,截至2023年底,累计在国家层面创建绿色工厂5,095家,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17%。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16兆瓦海上风机成功并网发电,光伏产业链主要环节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沿海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呈加速态势;首个万吨级绿氢产业化示范项目建成投产;全年环保装备制造业总产值预计超过人民币9,700亿元;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0%。
公司常年深耕电力行业,在能源电力装备制造领域取得了一批国内乃至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研发的特高压干式平波电抗器、海水过滤与阴极保护、核级电动执行机构、第四代太阳能热发电关键装备等核心产品具有技术领先及市场优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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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主要包括能源及基础设施领域规划研究、咨询、评估、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行业标准规范编制等业务。公司致力于“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在能源电力勘察设计技术上处于引领地位;在能源电力领域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三代核电常规岛、清洁燃煤发电、特高压交直流和GIL综合管廊输变电、柔性交直流输电、海上风电、太阳能热发电等勘察设计技术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公司不断拓展提升跨行业综合设计能力,积极进军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非电业务,强化设计咨询牵引作用,以全过程、高品质的设计咨询服务模式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2023年,公司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为人民币214.7亿元,同比增长50%。
(二)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主要包括境内外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传统能源、城市建设、综合交通和其他工程建设业务。2023年,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1,982.1亿元,同比增长
20.9%。其中:
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公司将新能源开发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积极抢占新能源市场,大力发展新能源和综合智慧能源工程业务。境内签订新疆吐鲁番鄯善七克台1GW“光热储能+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辽宁葫芦岛经济开发区1G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内蒙古乌兰察布京能电力150万千瓦“风光火储氢一体化”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四川金武公路300MW/600MWh储能电站项目等一大批新能源项目。加快氢能业务布局,签订了新疆俊瑞沙雅新能源规模化制氢项目、吉林松原氢能产业园总承包项目等一批代表项目。抽水蓄能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249.2亿元,同比增长88.1%,签订了甘肃省白银市平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陕西榆林市佳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一批代表项目。境外签订了越南清化省芒勒风电三期项目、沙特PIF2.6GW光伏项目、蒙古80MW/200MWh储能项目、澳大利亚南澳洲Templers储能离岸项目等一批新能源项目。从2023年第三季度起将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水蓄能由传统能源调整到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中,并对累计及同比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3年,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5,291.7亿元,同比增长26.1%,占比达41.2%。
2.传统能源
公司充分发挥总部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市场布局优势,在火电、水电、核电、输变电等传统市场取得较好成绩。境内签订安徽淮南平圩电厂四期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工程、新疆策勒县策勒河昆仑水利枢纽工程、广东陆丰核电厂5、6号机组常规岛及BOP安装工程、川渝特高压交流铜梁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等一批传统能源代表项目。境外成功签订沙特卡西姆1,800MW燃气联合循环独立发电项目、刚果(布)伊尼扬加水电站及配套输变电线路项目、菲律宾西部吕宋500kV主干电网建设工程等一批传统能源代表项目。2023年,传统能源工程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985.7亿元,同比增长7.5%,占比15.5%。
3.城市建设
公司积极参与城市综合开发、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开发,开拓市政、房屋建筑市场,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坚持战略性、一体化、重特大项目集团化营销,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加大投融资牵引力度,城市建设领域增长迅速,签订海南海口市秀英区田罗新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山东青岛李沧区十梅庵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江苏洗砚湖生态科技城启动区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国际数字港项目、河北雄安新区昝岗枢纽片区1号地项目、福建平潭零碳智慧产业园项目等一批城市建设项目。境外成功签订科威特萨阿德阿卜杜拉新城基础设施项目、沙特麦地那省阿丽亚住宅区项目、埃塞俄比亚哈伊克多功能工业园区项目等一批城市建设项目。2023年,城市建设业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781.9亿元,同比增长31.1%。
4.综合交通
公司统筹多方资源,精心组织、科学策划,成功签订河南安阳市内黄至林州高速公路、内黄至鹤壁高速公路打包项目、G1015铁科高速公路铁力至凤阳段工程、承德丹锡高速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项目、安徽寿县G328一级公路项目。创新提出并积极推动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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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的能建方案,聚焦公路行业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的发展需求,提出能源、设施、信息、产业等四个维度的融合。开展高速公路交能融合试点,形成具有能建特色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和核心技术。
(三)工业制造业务公司工业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建材、民用爆破及装备制造等业务。公司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工业节能减排,致力于建设一流的绿色建材、工业产品及装备提供商。
1.建材公司建材业务全面实施“环保、相关、高端”战略,具有研发制造、新型建材、环境工程、砂石骨料、商砼服务、物流配送、技术咨询等完整产业链条,所属水泥公司是国家重点支持的60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全国首批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曾荣获“中国绿色发展优秀示范企业”称号。2023年,水泥产量2,297.9万吨,同比下降2.6%;熟料产量1,808万吨,同比下降10.7%;商品混凝土产销195.7万方,同比增长24.5%;砂石骨料产量309万吨,同比下降24.1%。
2.民用爆破公司民用爆破业务具有集民爆物品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完整产业链于一体的强大实力,在大型水利水电、核电、火电等国家重点能源工程,港口码头、机场等国家重点基础建设工程和大型矿山开采等工程项目持续推广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在工艺技术、装备技术、爆破技术、施工管理、经营模式等方面为用户提供系统化、个性化服务具有领先优势,拥有引领行业的现场混装炸药一体化应用技术。公司设立民爆研究院,建有国内首条工业炸药科研试验平台,围绕混装炸药、电子雷管、智能爆破、绿色矿山构筑核心技术集群。2023年,公司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促进民爆产业清洁低碳化发展,发展规模保持行业领先,行业地位持续巩固,完成营业收入人民币84.05亿元,同比增长51.1%。
3.装备制造公司装备制造业务聚焦“中国制造2025”战略,强化与国际知名同行企业对接,紧跟战略新兴产业,依托全产业链技术背景,以高端专业产品制造与专有技术研发为方向,培育高端专业产品设计研发、系统集成和加工制造能力,抢占和布局氢能等新产业新领域,实现转型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拥有一批具有一定技术及市场优势的电站辅机和电网传统产品。2023年,装备制造新签合同额人民币145.9亿元,同比增长33.7%。
(四)投资运营业务公司投资运营业务主要包括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水务、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地产(新型城镇化)、资本与金融服务等业务,致力于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
1.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公司紧紧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大了在新能源投资业务的市场开发和资源投入力度,大力推进“投建营”一体化,做优做强新能源产业板块,2023年,获取新能源投资指标2,009.7万千瓦,新增并网风光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474.9万千瓦,大力推进抽水蓄能业务发展,连获辽宁本溪太子河、甘肃白银平川等12个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投资开发权,总装机容量1,590万千瓦。截至2023年末,新能源累计并网951.1万千瓦,其中:风电274.2万千瓦、太阳能667万千瓦,新型储能10万千瓦。
2.传统能源公司充分发挥电力建设全产业链优势,截至2023年末,传统能源业务控股装机容量208.68万千瓦,其中:火电130.42万千瓦,水电78.26万千瓦。
3.环保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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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供水、污水处理、水环境治理等业务领域,掌握了污水深度处理、水环境修复、智慧水务等一批关键技术,具备提供生态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能力,负责运营国内十多个省市自治区近百座水厂,水处理设计规模450万吨/日,水处理量160万吨/日。
4.综合交通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践行价值投资、全生命周期投资、理性投资、高质量投资“四大投资”理念,持续做专投资决策支持、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四个平台”,做强投资、建设、运营“三个主体”,全面创造以投资拉动承包获取工程收益、以运营增收增效保障投资收益、以资本运作促进投资滚动开发和资产保值增值“三大价值”,充分发挥产业链、业务链、供应链“多链合一”突出优势,致力于打造行业领先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公司。2023年度,重点推进襄荆高速改扩建项目,参与推进高速公路项目40个;投资兴建的武阳高速建成通车;完善路产分级分类模型系统,推进“一路一策”优化资本运作规划;由公司投资开发的枣菏高速交能融合示范工程成功完成一期并网发电,成为全国首个全路域交通与能源融合示范项目,公开发布了全国首个《高速公路交能融合标准体系》。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的高速公路里程合计1,320.7公里。
5.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坚持高品质定位和差异化发展,锁定绿色、健康、科技住宅细分市场,推进拿地模式创新,将城市更新作为主攻方向,结合一体化、综合化优势,成功获取上海华东区域总部一体化项目、湖北武汉青山华中区域总部一体化项目、广州广汕二路一体化项目;抢抓一线及新一线城市的发展机遇,新增北京顺义项目、深圳宝安项目、成都锦江项目等核心城市核心区域热点项目;首进深圳核心区域并广泛开展合作,获取南京鼓楼地块、济南白马地块和烟台初家首期地块,持续推进优势区域深耕和一级土地开发转化,公司竞争力显著提升。
6.资本与金融服务
资本与金融服务业务包括财务公司服务、金融租赁、基金及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等业务,为公司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服务主业、丰富融资手段、加强资本运作、节约融资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其他业务
本公司其他业务包括软件与信息化服务、物流贸易、租赁和商务服务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软件与信息化服务是支撑公司科技发展和全面数字化转型的主要载体,为公司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物流贸易业务经营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公司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务,聚焦主业,持续推进业务模式转型,保持了平稳发展。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突出的新能源一体化发展能力
一是具有投建营一体化优势,依托集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提供系统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实现“投前算赢”“投中建赢”及“投后运赢”。二是具有规划设计牵引优势,充分发挥所属企业的重点智库作用,深入参与“十四五”国家及省市级能源、电力、科技创新等规划,孵化培育一批重大战略性示范性项目。三是具有融合创新发展优势,围绕做强做大“六全”领域、十二大业务优化布局,加快推动“一创三转”,打造“三新”平台,聚焦“七网”融合,持续发力“新能源+”“数字+”及“绿色低碳+”项目开发,同时拓展新能源、新型储能、氢能、综合交通、东数西算、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建材、装配式产业等领域,推行交能融合、数能融合、建能融合、产能融合等模式。四是具有产业资源协同优势,汇聚行业优势资源与力量,打造“四大联盟”,构建要素共享、价值共生、聚合裂变的“产业群”“共赢链”及“能量场”,同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客户、重点项目“四个重点”,推动联盟成员抱团拓市场,携手谋创新,不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
(二)领先的科技研发和创新水平公司拥有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国家级和65个省级研究机构;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8项,重大科技成果2,700余项,有效专利13,177项,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00余项。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面向新型电力系统、高空风能发电、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电芯及系统、抽水蓄能、氢能、交能融合、东数西算、智能建造等部署重大科技项目,有力支撑公司转型发展。“新型高空风力发电关键技术及装备”成功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并实现重大原创性技术突破,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上榜国家首台(套)名录,新型储能原创技术策源地打造、未来地下空间重大技术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在研发平台建设方面,新组建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能源研究院”“核电建造研究院”“新型电力装备研究院”“氢能研究院”“数字化研究院”“水环境治理研究院”等6个公司研发平台;牵头申报的“国家能源新型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技术研发中心”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第一批“赛马争先”创新平台,参与建设的“国家建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中心”获得科技部批复;参与成立新型储能、深部地下空间、可控核聚变、先进电力装备、BIM软件等5个央企创新联合体。在新技术示范项目建设方面,成功实现高空风能发电新技术示范项目发电,湖北应城300MW压缩空气储能电站新技术示范项目厂用系统受电成功,吉林松原绿色氢氨醇一体化新技术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湖北应城300MW天然盐穴压缩空气储能、甘肃酒泉300MW人工硐室型压缩空气储能、河北张家口60MW/360MWh重力储能等项目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在产业数字化方面,以业务场景为驱动,推动数字技术与主营业务的深度融合,深化BIM应用,推进数字设计、智能制造、数字运维,实现产业全链条高效协同、全流程数据贯通、全方位资源共享、全生态融合发展。
(三)突出的工程实力和工程业绩公司在境内中国电力规划咨询和火力发电、核电常规岛、骨干电网等行业勘察设计市场占有率均超过70%,享有较高的行业引领地位和话语权,在能源电力工程全生命周期,尤其是在新能源、水利水电、核电、燃煤发电及特高压输电线路等建设领域均具有丰富的工程业绩。公司通过开展EPC、EPC+F、参股拉动总承包、BOT、投建营一体化等新商业模式,大力拓展工程总承包市场,非电基础设施领域的总承包业务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自成立以来,共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56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8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5项、中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质奖5项、中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14项、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钥匙奖4项。
(四)卓越的技术水平和人才队伍公司聚焦“30?60”战略目标,围绕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智慧建造、传统电力等方向打造“能建”方案,在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光热发电核心技术、柔性交直流输电、清洁燃煤高效发电、特高压交直流、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三代核电常规岛、GIL综合管廊输变电等技术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在新型储能技术、CCUS技术、高空风能技术、核电常规岛设计和安装技术、地热能利用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汇聚了能源电力领域代表世界和国内先进水平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专家及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众多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中国核工业勘测设计大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6,031,848 | 366,395,814 | 10.82 |
营业成本 | 354,726,606 | 320,891,131 | 10.54 |
/
销售费用 | 1,900,349 | 1,687,317 | 12.63 |
管理费用 | 14,752,164 | 13,722,279 | 7.51 |
财务费用 | 4,680,361 | 4,615,608 | 1.40 |
研发费用 | 12,980,155 | 10,441,637 | 24.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032 | 7,936,761 | 19.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28,319 | -49,025,77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50,505 | 52,324,231 | -31.1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60.32亿元,同比增长10.82%,主要原因是伴随国家新能源和火电工程投资增长,公司新能源、传统火电工程总承包业务快速增长,积极发挥投资牵引作用,推进片区开发等融资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带动非电工程建设收入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3年,本公司发生营业成本人民币3,547.27亿元,同比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扩大。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加大市场开发,签约及业务规模扩大,相关营销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关管理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融资需求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公司持续推进科研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回款情况良好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归还借款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一、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 19,187,090 | 11,625,922 | 39.41 | 9.86 | 13.82 | 下降2.11个百分点 |
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3,256,227 | 2,391,733 | 26.55 | -0.40 | 2.43 | 下降2.03个百分点 |
二、工程建设业务 | 343,464,035 | 316,515,654 | 7.85 | 13.71 | 13.47 | 上升0.20个百分点 |
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115,709,178 | 109,303,725 | 5.54 | 39.36 | 39.03 | 上升0.22个百分点 |
/
三、工业制造业务 | 33,731,946 | 28,021,944 | 16.93 | 22.61 | 23.76 | 下降0.77个百分点 |
其中:建材 | 7,377,726 | 6,103,258 | 17.27 | -13.39 | -8.16 | 下降4.71个百分点 |
民爆 | 8,404,664 | 6,206,092 | 26.16 | 51.10 | 45.66 | 上升2.76个百分点 |
四、投资运营业务 | 29,431,979 | 19,053,746 | 35.26 | -12.39 | -24.04 | 上升9.93个百分点 |
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3,718,039 | 1,956,921 | 47.37 | 58.82 | 60.04 | 下降0.40个百分点 |
生态环保 | 97,369 | 56,409 | 42.07 | -48.91 | -53.85 | 上升6.21个百分点 |
综合交通 | 2,344,464 | 948,775 | 59.53 | 16.45 | 3.86 | 上升4.91个百分点 |
房地产(新型城镇化) | 13,395,181 | 9,786,282 | 26.94 | -33.25 | -39.58 | 上升7.65个百分点 |
五、其他业务 | 9,615,991 | 8,260,937 | 14.09 | 16.56 | 36.15 | 下降12.36个百分点 |
分部间抵消 | -29,399,193 | -28,751,597 | 2.20 | 30.77 | 30.33 | 上升0.3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一、境内 | 349,908,197 | 305,146,953 | 12.79 | 9.48 | 9.39 | 上升0.07个百分点 |
二、境外 | 56,123,651 | 49,579,653 | 11.66 | 19.97 | 18.25 | 上升1.29个百分点 |
注:由于本集团业务的特殊性,本集团主要业务分行业情况按板块进行分析。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①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对国内外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项目及电网项目提供勘测设计服务,为电力产业提供广泛的咨询服务。2023年,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91.87亿元,同比增长9.86%,毛利率39.41%,同比下降2.11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项目盈利空间有所收窄。
②工程建设业务
工程建设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为中国及海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设服务。2023年,工程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434.64亿元,同比增长13.71%,毛利率7.85%,同比上升0.20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营业收入人民币1,157.09亿元,同比增加39.36%,毛利率为5.54%,同比略有上升。
③工业制造业务
/
工业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设计、制造及销售用于电力产业各领域的装备,主要包括电站辅机设备、电网设备、钢结构及节能环保设备;以及来自生产及销售民用爆破及水泥产品,提供爆破服务。2023年,工业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7.32亿元,同比增加22.61%;毛利率16.93%,同比下降0.77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水泥业务受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等影响,盈利能力下降。
④投资运营业务
投资运营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传统能源、水利水务、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地产(新型城镇化)投资开发业务、金融服务等业务。2023年,投资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94.32亿元,毛利率35.26%。
⑤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软件与信息化服务、自物流贸易、租赁和商务服务等业务。2023年,该业务收入合计人民币96.16亿元,毛利率14.09%。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千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勘测设计及咨询业务 | 人工及分包费及其他费用 | 11,625,922 | 3.28 | 10,214,126 | 3.18 | 13.82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工程建设业务 | 人工及分包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 | 316,515,654 | 89.23 | 278,942,929 | 86.93 | 13.47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
工业制造业务 | 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 | 28,021,944 | 7.90 | 22,642,968 | 7.06 | 23.76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投资运营业务其他业务 | 人工费及其他费用 | 19,053,746 | 5.37 | 25,085,091 | 7.82 | -24.04 | 因本年业务量减少,导致本年成本减少 |
其他 | 人工及分包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 | 8,260,937 | 2.33 | 6,067,370 | 1.89 | 36.15 | 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本年成本增加 |
抵消 | -28,751,597 | -8.11 | -22,061,353 | -6.88 | 30.33 | ||
合计 | 354,726,606 | 100.00 | 320,891,131 | 100.00 | 10.54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89.44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7.1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2.1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1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2023年,本公司发生销售费用人民币19.00亿元,同比增长12.63%;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关销售服务增加所致。
2023年,本公司发生管理费用人民币147.52亿元,同比增长7.51%;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相关管理成本增加所致。
2023年,本公司发生财务费用人民币46.80亿元,同比增长1.40%;主要由于业务规模扩大,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2023年,本公司发生研发费用人民币129.80亿元,同比增长24.31%;主要由于公司持续推进科研技术创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单位:千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980,155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60,993 |
研发投入合计 | 13,041,14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47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5,19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5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21 |
硕士研究生 | 8,426 |
本科 | 16,34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99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32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58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213 |
60岁及以上 | 68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研发人员结构,研发投入占比提升至3.21%,公司研发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在布局重大科技项目方面,围绕“30?60”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电力系统、压缩空气储能、氢能、能源融合等领域,深入实施47项重大科技项目,“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方案研究”等多个项目已完成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其中,“30?60”系统解决方案成果应用于多个省市双碳规划编制;交能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全国首个全路域交能融合项目并网发电;100MW级液化空气储能系统、斜坡式和垂直式重力储能仿真系统
/
成功建立;2MW新能源并网柔性功率调节装置样机通过试验验证;液冷与储热储冷核心材料和装备研发已完成10kV-10MW电极熔盐加热器样机制造和中试。公司全年获得专利授权2,08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19项,同比增长25%;牵头或参与编制国际标准18项、国家标准60项、行业标准数量249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26项,行业级奖励146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增长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032 | 7,936,761 | 19.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28,319 | -49,025,77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50,505 | 52,324,231 | -31.10 |
□适用√不适用
6.资本与支出
本集团过往的资本支出主要产生自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例如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权)开支。下表载列于所示年度本集团的资本支出的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固定资产 | 3,991,471 | 3,094,854 |
在建工程 | 22,526,735 | 14,323,348 |
无形资产 | 19,767,897 | 6,042,628 |
合计 | 46,286,103 | 23,460,830 |
7.资金与财务政策
本公司预计将以多种来源共同为其管理资本及其他资本需求提供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融资及按合理的市场利率进行外部融资,本集团继续致力于提高权益及资产回报,同时维持审慎的资金及财务政策。
8.重大其他支出
本公司2023年度无超过净利润25%的重大其他支出。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币种:人民币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78,218,261 | 9.99 | 73,010,592 | 10.99 | 7.13 | 业务规模扩大 |
合同资产 | 113,216,189 | 14.46 | 89,402,926 | 13.45 | 26.64 | 业务规模扩大 |
固定资产 | 57,580,226 | 7.35 | 42,934,534 | 6.46 | 34.11 | 购置、在建工程转入 |
在建工程 | 25,484,577 | 3.25 | 16,337,524 | 2.46 | 55.99 | 新能源项目投资增加 |
应付账款 | 203,325,386 | 25.96 | 166,095,073 | 24.99 | 22.42 | 业务规模扩大 |
短期借款 | 35,014,887 | 4.47 | 25,549,582 | 3.84 | 37.05 | 业务规模扩大 |
其他说明
本年度固定资产增加主要产生自本公司日常业务板块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的在建工程转入而产生。有关固定资产的变动详情,请见本年度报告第11章财务报告附注七、17之说明。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152,521 | 保证金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等 |
应收票据 | 3,186,937 | 质押 | 贷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5,702,958 | 质押 | 贷款质押 |
存货 | 18,714,119 | 抵押、诉讼查封 | 贷款抵押/诉讼查封 |
固定资产 | 3,870,127 | 抵押 | 贷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8,639,721 | 质押 | 贷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35,264,223 | 抵押/质押 | 贷款抵押/质押 |
合计 | 84,530,606 |
/
3.债项及或有负债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负债总额人民币5,949.03亿元,资产总额人民币7,831.5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96%,较年初增加1.16个百分点。本公司的债项总额人民币2,282.21亿元。下表列示于所示日期本公司的银行借款、其他借款和公司债券的详情: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
长期 | ||
银行借款 | ||
无抵押 | 90,740,577 | 80,776,230 |
有抵押 | 67,203,568 | 51,347,297 |
其他借款 | ||
有抵押 | ||
公司债券(注) | 1,500,000 | 9,800,000 |
小计 | 159,444,145 | 141,923,527 |
短期 | ||
银行借款 | ||
无抵押 | 33,978,452 | 24,090,139 |
有抵押 | 1,036,435 | 1,459,443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无抵押 | 3,091,611 | 3,191,860 |
公司债券(注) | 8,752,246 | 3,413,34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无抵押 | 19,165,784 | 9,806,384 |
有抵押 | 2,751,941 | 2,455,131 |
小计 | 68,776,469 | 44,416,303 |
合计 | 228,220,614 | 186,339,830 |
注:本公司的公司债券为无抵押中期票据及公司债。
4.资本负债率
期末资本负债率为121.23%,较年初上升了9.96个百分点。资本负债率指期末计息债务除以总权益的比率。
5.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为建筑业,公司就行业指引要求的经营信息分析如下:
1.公司资质取得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公司共持有15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其中,6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3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4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10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18项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72项(总承包112项,专业承包160项)各类工程施工承包一级资质,涵盖水利水电、电力、建筑、市政、公路、港口与航道、矿山、机电、地基基础、桥梁、隧道、钢结构、环保等领域。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金融许可证、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多种资质。
2.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专业工程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98 | 11 | 5 | 0 | 2 | 116 |
总金额 | 924,573.44 | 142,290.21 | 39,737.45 | 0 | 43,415.89 | 1,150,016.99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12 | 1,093,696.99 |
境外 | 4 | 56,320.00 |
总计 | 116 | 1,150,016.9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专业工程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2,773 | 273 | 247 | 0 | 196 | 3,489 |
总金额 | 88,730,676.86 | 13,931,964.92 | 25,671,500.54 | 0 | 7,097,349.15 | 135,431,491.47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3,177 | 107,903,197.49 |
境外 | 312 | 27,528,293.98 |
其中: |
/
亚洲 | 205 | 13,533,190.19 |
欧洲 | 8 | 2,013,307.25 |
非洲 | 74 | 7,382,784.87 |
美洲 | 23 | 4,578,515.35 |
大洋洲 | 2 | 20,496.32 |
总计 | 3,489 | 135,431,491.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32,306(个),金额人民币12,837.31亿元。
6.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人民币24,799.98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人民币14,527.19亿元,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人民币10,272.79亿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近三年项目营收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按细分行业汇总披露近3年工程项目营业收入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2022年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2021年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传统能源 | 120,176,030 | 36.92 | 127,104,489 | 42.08 | 112,775,654 | 42.73 |
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115,709,178 | 35.55 | 83,030,054 | 27.49 | 69,828,004 | 26.46 |
房屋建筑 | 25,496,292 | 7.83 | 28,806,491 | 9.54 | 21,180,678 | 8.03 |
基建工程 | 39,598,700 | 12.17 | 35,377,587 | 11.71 | 28,285,543 | 10.72 |
生态环保 | 3,316,738 | 1.02 | 5,264,603 | 1.74 | 4,877,133 | 1.85 |
其他 | 21,200,497 | 6.51 | 22,472,397 | 7.44 | 26,972,919 | 10.22 |
/
注: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生态环保均属于专项工程类。
(2)按细分行业汇总披露近3年工程项目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千元
项目 | 2023年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2022年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2021年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传统能源 | 111,371,984 | 37.26 | 119,425,677 | 42.81 | 102,560,463 | 42.47 |
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 | 109,303,725 | 36.57 | 78,616,302 | 28.18 | 66,680,602 | 27.61 |
房屋建筑 | 22,606,052 | 7.56 | 25,334,511 | 9.08 | 19,119,296 | 7.92 |
基建工程 | 33,512,598 | 11.21 | 29,179,187 | 10.46 | 24,078,525 | 9.97 |
生态环保 | 2,894,798 | 0.97 | 4,731,580 | 1.70 | 4,361,016 | 1.81 |
其他 | 19,189,945 | 6.42 | 21,655,672 | 7.76 | 24,695,825 | 10.23 |
8.融资安排情况
公司持续聚焦新能源、新产业、新基建等创新关键领域发力,畅通直接融资渠道,全力推进A股再融资,积极发行各类科创、绿色创新债券,推动设立产业基金,发挥总对总推介和资源协调作用,将融资资源向优质项目、战略性新兴性产业倾斜。融资具体情况可参见本章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章节中的有关债务情况。
9.公司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公司依据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等,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公司质量工作执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管理规定》《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办法》《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管理办法》《QHSE法律法规识别与合规性评价管理办法》《QHSE教育培训管理办法》《QC小组活动管理办法》等。
2023年,公司以“零不符合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将质量管理融入业务过程、发展战略和决策过程,推动公司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助推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提升。
公司大力践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坚持“一次成优、品质为基”理念,全面推行首件样板制、举牌验收制,以过程质量保证实体质量,系统打造“品质能建”,全年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26项,质量形势总体稳定,全年质量零事故。
10.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围绕适应性组织建设,优化升级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安全生产履职督察实施办法》《承(分)包QHSE管理办法》《所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QHSE评分细则》。公司现有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工程项目过程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事件管理办法》《QHSE奖惩办法》《危险源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学习宣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围绕“十二个到位”大力推进大安全、本质安全建设,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管理强化年“两大行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023年,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运行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11.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3年,公司对外投资额完成人民币891亿元。主要业务板块中,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业务投资完成人民币258亿元,房地产开发业务投资完成人民币180亿元,片区综合开发业务投资完成人民币149亿元,综合交通业务投资完成人民币138亿元。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无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股权投资项目。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非股权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有的主要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列表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公司持股比例 | 投资完成比例 | 备注 |
(平方米) | (平方米) | ||||||
1 | 北京紫郡蘭园 | 北京 | 74,778 | 243,135 | 100.00% | 100.97% | |
2 | 北京北清橡树湾 | 北京 | 50,100 | 200,600 | 45.00% | 86.07% | 非并表项目 |
3 | 北京京玥蘭园 | 北京 | 24,600 | 90,900 | 97.00% | 75.57% | |
4 | 北京中国府 | 北京 | 104,600 | 347,100 | 100.00% | 68.66% | |
5 | 北京化实化研项目 | 北京 | 12,500 | 63,100 | 100.00% | 67.31% | |
6 | 北京顺义项目 | 北京 | 34,099 | 98,500 | 51.00% | 60.97% | |
7 | 广州紫郡府 | 广州 | 35,272 | 207,579 | 100.00% | 99.80% | |
8 | 广州湾区金融城 | 广州 | 342,754 | 1,087,199 | 61.82% | 65.75% | |
9 | 广州天河项目 | 广州 | 48,988 | 215,900 | 95.00% | 46.22% | |
10 | 杭州中杭府 | 杭州 | 56,800 | 227,600 | 70.00% | 92.12% | |
11 | 杭州瞰奥府 | 杭州 | 36,100 | 102,900 | 100.00% | 90.39% | |
12 | 合肥中国府一期 | 合肥 | 42,300 | 117,900 | 100.00% | 103.28% | |
13 | 合肥紫郡府 | 合肥 | 42,900 | 111,000 | 100.00% | 99.17% | |
14 | 济南紫郡蘭园 | 济南 | 100,194 | 300,887 | 100.00% | 67.48% | |
15 | 济南棉麻项目 | 济南 | 56,634 | 199,529 | 80.00% | 50.34% | |
16 | 济南白马项目 | 济南 | 71,064 | 129,153 | 70.00% | 36.01% | |
17 | 昆明普吉路项目 | 昆明 | 62,000 | 306,400 | 100.00% | 41.42% |
/
18 | 南京鼓印蘭园 | 南京 | 24,499 | 95,749 | 35.70% | 99.83% | 非并表项目 |
19 | 南京中国府 | 南京 | 26,400 | 114,034 | 100.00% | 99.33% | |
20 | 南京紫郡府 | 南京 | 45,636 | 135,884 | 51.00% | 98.39% | |
21 | 南京鼓悦蘭园 | 南京 | 43,708 | 173,300 | 100.00% | 95.88% | |
22 | 南京长江华府 | 南京 | 42,783 | 232,584 | 33.90% | 94.76% | 非并表项目 |
23 | 南京长江悦府 | 南京 | 42,308 | 167,300 | 100.00% | 90.70% | |
24 | 南京中宁府 | 南京 | 40,480 | 159,100 | 100.00% | 86.95% | |
25 | 南京紫郡蘭园 | 南京 | 143,700 | 556,000 | 35.70% | 83.74% | |
26 | 宁波划船项目 | 宁波 | 33,191 | 151,000 | 95.00% | 0.00% | |
27 | 海南海棠福湾 | 三亚 | 374,200 | 294,118 | 100.00% | 92.31% | |
28 | 上海紫郡公馆 | 上海 | 25,266 | 66,651 | 100.00% | 101.49% | |
29 | 上海玉兰花园南区 | 上海 | 115,800 | 250,300 | 100.00% | 90.77% | |
30 | 上海玉兰花园北区 | 上海 | 119,400 | 273,000 | 100.00% | 86.27% | |
31 | 上海徐汇项目 | 上海 | 20,540 | 181,436 | 95.00% | 0.00% | |
32 | 深圳项目 | 深圳 | 15,239 | 111,526 | 49.00% | 64.73% | 非并表项目 |
33 | 苏州紫珺兰园 | 苏州 | 74,775 | 263,160 | 22.00% | 94.25% | 非并表项目 |
34 | 芜湖项目 | 芜湖 | 201,200 | 533,500 | 51.00% | 28.23% | |
35 | 武汉琨瑜府 | 武汉 | 107,546 | 780,300 | 40.00% | 90.40% | 非并表项目 |
36 | 武汉青山项目 | 武汉 | 56,928 | 256,700 | 100.00% | 11.43% | |
37 | 雄安昝岗枢纽片区1号地 | 雄安 | 294,420 | 841,073 | 100.00% | 25.01% | |
38 | 重庆国博城 | 重庆 | 618,722 | 1,608,200 | 49.00% | 96.70% | 非并表项目 |
39 | 重庆欧麓花园 | 重庆 | 798,700 | 2,307,500 | 49.00% | 86.24% | 非并表项目 |
40 | 重庆御湖蘭园 | 重庆 | 120,800 | 353,200 | 100.00% | 85.36% | |
41 | 重庆和光云境 | 重庆 | 99,908 | 213,649 | 45.00% | 50.11% | 非并表项目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80,541 | 26,772 | 6,379,798 | -9,065,482 | 421,629 | |||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99,355 | 304,336 | 2,020,604 | -297,777 | 10,726,518 | |||
3.应收款项融资 | 849,501 | 130,643 | 980,144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85,285 | 392,453 | 562,630 | -953,696 | 185,173 | 2,371,845 | ||
合计 | 14,814,682 | 331,108 | 392,453 | 9,093,675 | -10,316,955 | 185,173 | 14,500,13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000783 | 长江证券 | 203,944 | 自有资金 | 724,236 | 58,583 | 0 | 817,564 | 10,250 | 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236 | 桂冠电力 | 105 | 自有资金 | 616 | 491 | 0 | 0 | 30 | 59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236 | 桂冠电力 | 3,317 | 自有资金 | 21,595 | 17,454 | 0 | 0 | 1,050 | 20,77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6,155 | 自有资金 | 50,284 | -3,322 | 0 | 53,606 | 0 | 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917 | 重庆燃气 | 832 | 债务重组 | 0 | -105 | 832 | 0 | 0 | 7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578 | 京能电力 | 437 | 自有资金 | 2,150 | -132 | 0 | 0 | 79 | 2,0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002500 | 山西证券 | 58,408 | 自有资金 | 20,377 | 38,031 | 0 | 22,023 | -36,077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780 | 通宝能源 | 7,007 | 自有资金 | 5,223 | 1,784 | 0 | 6,996 | -10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713 | 南京医药 | 8,565 | 自有资金 | 3,584 | 4,981 | 0 | 3,496 | -4,971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002375 | 亚厦股份 | 1,280 | 自有资金 | 304 | 976 | 0 | 360 | -918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839 | 四川长虹 | 2,570 | 自有资金 | 1,148 | 1,421 | 0 | 2,367 | -186 | 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833042 | 海控能源 | 20,000 | 自有资金 | 20,000 | 0 | 0 | 0 | 2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600642 | 申能股份 | 3,640 | 自有资金 | 16,058 | -2,779 | 0 | 0 | 468 | 13,28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000501 | 武商集团 | 681 | 自有资金 | 11,072 | -2,649 | 0 | 0 | 49 | 8,42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236 | 桂冠电力 | 281 | 自有资金 | 1,758 | -67 | 0 | 0 | 85 | 1,6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642 | 申能股份 | 5,663 | 自有资金 | 19,388 | 3,284 | 0 | 0 | 565 | 22,67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股票 | 600236 | 桂冠电力 | 123 | 自有资金 | 760 | -16 | 0 | 0 | 37 | 7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333,008 | / | 898,553 | 47,088 | 70,863 | 832 | 906,412 | -29,549 | 90,921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资产金额 | 所有者权益金额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民用爆破、水泥销售及房地产开发 | 3,415,308,700元 | 427,471,161 | 108,430,514 | 1,475,469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工程承包 | 2,097,370,200元 | 146,598,654 | 43,321,579 | 4,549,295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装备制造 | 3,883,722,739.67元 | 21,834,931 | 4,066,665 | 221,23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5,000,000,000元 | 51,453,145 | 4,174,501 | -11,543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5,000,000,000元 | 68,058,761 | 10,343,474 | 528,47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5,000,000,000元 | 34,175,777 | 5,456,227 | -51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2,500,000,000元 | 22,906,832 | 3,322,487 | 98,433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6,000,000,000元 | 44,858,360 | 14,546,587 | 495,294 |
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 | 5,000,000,000元 | 4,731,244 | 1,219,066 | 49,070 |
中能建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 | 7,000,000,000元 | 5,229,110 | 821,566 | -198,540 |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中信信托·稳健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5% | 投资设立 |
中信信托·稳健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5% | 投资设立 |
中信信托·稳健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5% | 投资设立 |
中信信托·稳健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5% | 投资设立 |
中信信托·航远26号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资本投资服务 | 25% | 投资设立 |
(九)五年综合损益表摘要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营业收入: |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19,187 | 17,465 | 14,762 | 14,202 | 13,154 |
工程建设 | 343,464 | 302,056 | 263,920 | 212,066 | 185,425 |
工业制造 | 33,732 | 27,512 | 28,249 | 24,254 | 23,711 |
投资运营 | 29,432 | 33,595 | 27,258 | 26,995 | 28,525 |
其他业务 | 9,616 | 8,250 | 6,355 | 5,806 | 7,183 |
分部间抵消及调整 | -29,399 | -22,482 | -18,225 | -12,996 | -10,707 |
合计 | 406,032 | 366,396 | 322,319 | 270,328 | 247,291 |
毛利 | 51,305 | 45,505 | 42,409 | 36,727 | 32,337 |
除税前利润 | 14,011 | 13,677 | 13,050 | 12,040 | 13,308 |
净利润 | 11,256 | 10,422 | 9,598 | 8,637 | 9,600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利润 | 7,986 | 7,824 | 6,504 | 4,671 | 5,079 |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 0.18 | 0.18 | 0.19 | 0.15 | 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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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综合财务状况表摘要
单位:百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流动资产 | 426,070 | 378,761 | 309,936 | 288,151 | 263,459 |
非流动资产 | 357,086 | 285,791 | 218,927 | 187,901 | 158,212 |
资产总额 | 783,156 | 664,552 | 528,863 | 476,052 | 421,670 |
流动负债 | 417,009 | 341,560 | 270,522 | 253,102 | 224,937 |
非流动负债 | 177,895 | 155,525 | 108,607 | 85,021 | 83,443 |
负债总额 | 594,903 | 497,085 | 379,129 | 338,123 | 308,380 |
权益总额 | 188,253 | 167,467 | 149,734 | 137,929 | 113,290 |
权益及负债总额 | 783,156 | 664,552 | 528,863 | 476,052 | 421,670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展望2024年,国内坚持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根据2023年12月中央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是5%左右。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坚持高目标导向,持续深耕主责主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不断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1.电力行业“十四五”期间,中国将持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不断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基地、合理布局清洁高效煤电、大力推动调节性资源建设、布局建设输电通道超前、持续加强智能电网建设、统筹水电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根据全国电力工业统一数据及行业预测,2024年中国风电、太阳能、水电装机规模将分别达到4.6亿千瓦、6.1亿千瓦、4.3亿千瓦左右,在运核电规模达到6,100万千瓦。中国将加快建设清洁能源基地,推进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特高压有望迎来投资建设高峰,储能市场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预计2024年电网投资将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预测,2026年中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
48.5GW,2022—2026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3.3%。
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推动绿色化转型,大力发展新能源(低碳环保)产业。二是推动数智化转型,大力发展数字化产业。三是推动融合化转型,大力发展新基建产业。四是突出示范牵引,建立战略性项目常态化遴选、孵化和推动机制。五是突出务实有效,研究推动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集中的政策措施。六是突出组织效能,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管理体系和机制。
2.水利、环境行业
“十四五”期间,水利工程投资规模稳步增长,国家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积极推进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实施一批重大引水调水工程,新(扩)建一批骨干泄洪通道和控制性水库工程,以及抗旱备用水源、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和水网数字化建设,强化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预计总投资额合计可达人民币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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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优势,聚焦国家大型水利基建、防洪安全、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加快水利现代化和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水能融合发展,跟进支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十四五”期间,水环境治理方面,水环境、市政污水及农村污水处理市场需求正加速释放,水利、厂网一体化、管网提质增效、乡镇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整治等项目成为市场热点;同时国家加大重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加快补齐生态环保领域短板。预计“十四五”期间水环境治理市场规模约人民币2.48万亿元,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仍是重要市场。在土壤修复方面,外资、民企在土壤修复、固废处置及资源化服务方面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格局。国内土壤修复市场仍处于发展早期,污染场地修复具有相对清晰的商业模式和市场增量空间。根据“土十条”有关指标测算,我国土壤治理总市场容量约为人民币
5.32万亿元,其中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约人民币1.2万亿元,农业耕地土壤修复约人民币3.9万亿元,占比较高。
公司将大力补齐生态环保领域技术和资质等短板,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重点项目开发。
3.交通运输业
“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公路投资建设仍有空间,铁路投资规模预计维持高水平。根据《“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中国将分别新增高速铁路营业里程、高速公路建成里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1.2万公里、2.9万公里、3,400公里。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到2035年,国家高速公路网16万公里左右、普通国道网30万公里左右。预计东部以路网加密、中部以长江和黄河沿线通道、西部以山区公路和沿边公路建设为主;早期修建的骨干公路将陆续进入大修养护阶段,同时新增改扩建建设需求。
在铁路方面,预计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6.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5万公里左右,铁路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铁路建设施工市场,长期以来由中国中铁、中国铁建承担,两家企业在国内市场的占比份额超过90%,市场进入壁垒较高。
在机场方面,“十四五”期间,国家加快机场行业市场化转型,推动完善运输机场布局,重点加快实施枢纽机场改扩建工程,推进建设一批支线机场,预计市场规模约人民币1.2万亿元。随着临空经济日趋成熟并成为建设热点,交通、市政等机场外围配套基础设施蕴含巨大机会;从竞争态势看,国有企业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大的优势,目前我国机场项目95%以上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承建。
公司将积极开拓公路业务、参与铁路和机场投资建设,加快“四大转型”,全力开创高质量发展“三新”能建崭新局面,推动交通与能源绿色融合发展。
4.建筑业
房屋建筑是建筑业中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充分的细分领域,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偏低。近年来,在房地产总供给远大于需求的客观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热度有所下降,部分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债务压顶,行业投资整体收缩下滑,建设强度减弱。2023年8月,国家发布《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导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推动建立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房地产行业逐步由规模扩张转向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健康中国、科技强国等战略深入实施,国民对于运动、健康、科技等需求逐步提升,医疗建筑、运动场馆、科研场所等专业工程建设行业发展持续向好。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将积极践行区域发展战略,把握城镇化发展机遇,聚焦细分潜力市场和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大力开拓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市场。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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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公司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发展的窗口期,业务转型与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培育行业竞争力、提升行业影响力、塑造行业引领力的关键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公司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下的国资央企新使命新定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科学制定了面向未来发展的总纲《若干意见》和“1466”战略。公司将紧密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立足“30?60”系统解决方案“一个中心”和综合储能、一体化氢能“两个支撑点”,加快推进创新、绿色、数智、融合“四大转型”,系统打造以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为核心的“三新”能建,聚焦能源、交通、数字、水利、生态、产业、文化“七网”深度融合,坚定实施“1466”战略,即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愿景,力争在践行国家战略、能源革命、高质量发展及建设美好生活上走在前列,努力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在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践行以“十八八”为核心的战略体系:“十”即“十个三”:推动解放思想、解放人、解放生产力“三大解放”,聚焦绿色低碳、数字智慧、共享融合“三大经济形态”,把牢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三大发展趋势”,实现以创新为引领的绿色化、数智化、融合化“三大转型”,推动顶层牵引“脑子灵”、中层支撑“腰杆硬”、底层管理“脚跟稳”“三大适应性组织”建设,优化生产力与产业、市场与区域、资源与资本“三大布局”,推进产融、产技、产信“三大融合”,抓实全面预算、全成本核算、全面绩效考核“三全”管理,加强重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三基”建设,全力构建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平台。第一个“八”即“八力管理模型”:全面升级与充分发挥战略的牵引力、体制的活力、机制的动力、创新的驱动力、文化的合力、资本的放大力、数字的加速力、领导的推动力“八大力量”。第二个“八”即“八大管理目标”:始终坚持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低风险,强治理能力、强创新驱动、强文化引领“三高两低三强”“八大管理目标”。到2025年,再造一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能建。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新签合同额计划人民币13,000亿元,营业收入计划人民币4,280亿元,投资计划人民币1,605亿元。
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国际化经营风险
国际政治形势不稳定性增加,“因大选生变”和热点地区冲突风险有所提升,海外营商环境存在不确定因素。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凸显,部分国家经济增速放缓,通胀水平和利率水平处于高位,基建投资空间受到一定限制,市场开发难度有所加大。公司海外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国家政治经济制度、法律环境、技术标准规范不尽相同,一定程度上给项目的高效履约和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对策:公司将持续健全国际业务风控体系,开展国别风险研判和预警,做好核心国别市场的风险动态研究分析;强化招投标阶段项目策划和风险管理,做好前期调查、法律尽调、现场踏勘等工作,切实把好合同风险关口;持续强化海外项目管理,逐步培育海外分包商战略合作伙伴,强化资源配置,不断提升海外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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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风险公司投融资业务增加、新设企业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所需的发展资金持续增大,可能导致债务融资规模余额增加。个别所属企业带息负债高,项目创效能力不足,“两金”压降成效不明显。受部分地方政府债务水平高企因素影响,个别投资项目回款不及预期。对策:公司将严格落实投融资预算计划,统筹好融资成本与投资收益;持续对资产负债率实施穿透式管理,开展针对性监督指导;加强资金统筹管理,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布局融资安排;强化流动性管理,做好到期债务处置,策划债务压降或置换;强化项目经营管理,加大“两金”压降力度,提升项目盈利水平。
3.投资风险PPP业务受政策变化、地方政府债务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推进面临不确定性;在建项目由于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可能存在投资效益偏离预期的风险。房地产业务受区域市场分化、市场需求、信心等因素影响,个别项目去化存在压力。
对策:公司以保障投资项目收益为核心,强化投资项目论证分析,坚守投资风险底线;完善投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体系,提升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成效,努力控制投资成本;加大PPP项目付费催收力度,加速资金回收;深化房地产市场研究分析,加大优质土地储备,加强销售管理,降低项目去化风险。
4.工程项目履约风险
个别项目签约质量不高给履约埋下一定的风险隐患;项目组织策划不科学,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分包、采购等工作不力,可能导致工期逾期、成本增加、保函被索、经营亏损、法律纠纷等风险。
对策:公司强化投标阶段风险评估,提升项目中标质量;持续强化项目管理新体系的宣贯和执行,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水平,提升管理体系运转效能;刚性落实分包和采购管理要求,全面把好关键关口;聚焦项目经营关键指标,强化项目全过程经营管控,推动项目高效履约和创利创效,推动项目“全过程、全要素、全层级、全成本”监管要求落地。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其他披露事项
(一)业务审视
关于本公司于2023年度业绩及从事的业务情况、对于未来的发展及展望、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客户及供货商的关系载于本节,并对本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
关于本公司于2023年度员工情况、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关于本公司股息分派及政策,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七节重要事项”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关于本公司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和环境保护情况载于本报告“第六节环境和社会责任”。本公司环境政策、社会责任及其表现的进一步详情将载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同日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中。
关于本公司于2023年度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情况及其他需披露事项,详情载于本报告“第七节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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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投资计划
公司牢固树立“价值投资、全生命周期投资、理性投资、高质量投资”的理念,以打造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为核心支点、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绿色低碳转型、数字智慧转型、共享融合转型”四大转型为核心路径,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先将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新”产业倾斜,积极布局一批强牵引、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规模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投资能级。
(三)期后事项
为助力公司“30·60”战略目标落地,构筑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发展平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不超过人民币148.50亿元资金,所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鉴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批复,并分别于2023年6月12日、2023年9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02号)、《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659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相关问题及有关申请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于2023年7月19日、2023年9月28日对外披露。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
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宋海良董事长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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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在A+H两地上市后,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等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本公司已实施内控控制以确保符合该等法律法规。截至报告期末,据公司知悉,不存在任何董事认为对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刑事或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健全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治理效率。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治理主体议事规则为核心、《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专项管理办法为指南的多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涵盖了加强党的领导、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强化监督保障等领域,推进制度体系更加务实管用、系统完备、上下贯通。修订《办公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两项制度,及党委前置研究、“三重一大”、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四张议事清单”,优化完善权责清单,持续强化清单管理,进一步明晰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突出解决决策质量、运行效率和风险控制的平衡问题,推动党委前置研究与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有序衔接,形成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聚焦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行使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认真履行战略制定和评估、决策把关、防范风险等职责,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大幅提升。一是依法规范决策程序。全年组织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62项,一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融资项目和重要管理制度等获得决策通过并顺利实施;组织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6项议案。在规范决策的同时,董事会加强决议的督导执行,定期听取经理层关于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的67项事项均得到有效落实,确保董事会决策的闭环管理。二是有效保障决策支持。认真开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预审核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咨询作用,全年召开1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36项议案、听取17项报告。三是审慎决策重大投资。董事会依法科学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全力支持公司拓展战略新兴产业,全年决策了广西崇左市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项目、新疆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等5个新能源项目。四是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严格加强授权管理,优化完善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事项清单,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以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对董事会授权事项进行集体决策,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事项行权情况,严格落实授权报告制度和评价机制,确保做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内部治理架构,明确了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公司重大问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清晰,信息沟通充分。报告期内,各治理主体保持规范高效运行,保障公司顺利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和经营管理目标。
(一)股东的权利
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
2.向董事会提出查询。股东如欲向董事会作出有关本公司的查询,可以通过电邮,电邮地址:
zgnj3996@ceec.net.cn。
3.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议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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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议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议案内容。
(二)董事会与管理层公司采纳定期和临时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惯例,每年至少举行4次定期会议,大约每季度举行1次。所有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不少于14天发出通知;临时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一般会做出合理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议程及董事会文件会于每次会议前最少5天寄发至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议程及会议文件会于每次会议前最少3天寄发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确保董事有充足时间审阅会议文件。
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位由不同人士担任,董事会与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职权划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023年9月,孙洪水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总经理,针对管理层变动情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重新调整了领导分工,按国务院国资委要求,总经理职位空缺期间,其权责暂由董事长代行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时,公司与国务院国资委保持积极沟通,按相关规定逐步配齐配强管理层成员。
1.董事会
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债务融资、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关连交易,下同)等事项,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除外;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及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及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2.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设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总经理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及《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及时向董事会提供有关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等重要信息,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三)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1.宗旨
为达致可持续的均衡发展,本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提升企业管治水平、提高董事会效率、降低管控风险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公司在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时,会从多方面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
/
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董事会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客观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2.可计量目标公司董事会人选将按一系列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龄)在本公司每年的年报内披露。公司董事会暂无女性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委任至少一名女性董事。
3.监察及汇报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及有效性。
经考虑公司当前的业务模式及特定需求,以及董事的不同背景、能力、年龄及性别等,董事会认为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的宝贵营商经验、知识及专门技能,使其有效运作,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得到了有效实施。
(四)董事提名政策及程序
依据《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制定公司提名董事的政策,当中列载新委任董事的甄选准则及提名程序。
甄选准则:
1.对董事会的组成及成员多元化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候选人的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地区、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任期等;
2.候选人投入充足的时间且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的承诺;
3.候选人的独立性;
4.候选人因获选而引发潜在或实际的利益冲突;
5.对于拟续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考虑其已服务的年限;
6.候选人按既定格式提交所需个人资料和同意书,同意被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且同意就其参选非执行董事或与此有关的事情在任何文件或相关网站公开披露其个人资料;
7.提名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候选人提供额外资料及文件;
8.就董事的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程序:
1.提名委员会依据提名政策之甄选准则,物色及挑选候选人;
2.如若必要,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开展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访谈、背景调查等;
3.提名委员会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讨论提名候选人事项,并形成决议;
4.提名委员会建议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讨论提名候选人事项,并形成决议;
5.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委任董事。
监督及检讨: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负责监察本提名政策的执行,并在适当的时候重新审核本提名政策,讨论任何需要做出的修订,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五)企业管治职能
1.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应属董事的共同责任,企业管治职能包括:
(1)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检讨及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4)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5)检讨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已履行上述企业管治职能。
/
2.本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建设,为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已制定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董事会8名成员中,非执行董事占6名,有利于董事会广泛接受多渠道信息;
(2)董事构成多元化。董事均来自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从事过不同的职业,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见解和独特观点;
(3)提供专业化培训。积极组织各位董事参加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支持董事提高专业技能;
(4)安排董事业务考察。组织非执行董事对公司相关业务现场考察不少于4次,支持董事对公司业务的全面了解。
本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有效实施了上述政策,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从事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设备、房产、资质、许可和知识产权等主要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该等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以资产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制度和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三)财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人员。公司依法独立设立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独立办理税务登记并独立纳税。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法建立了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经营管理职能机构,各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拥有从事主营业务独立的管理、市场开发、质量环保、安全监察等业务经营相关部门,拥有独立进行业务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存在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如下:
1.山西电建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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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建二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从事电力工程施工建设,房屋建筑的总承包业务等,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重合。山西电建二公司已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于2019年12月向其属地法院正式递交了依法破产申请,2023年11月28日属地法院正式宣告山西电建二公司破产。
2.北京电建
中国能建集团通过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北京电建100%股权。北京电建从事电力、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总承包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重合。为避免来自中国能建集团的潜在竞争及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北京电建已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明确约定,北京电建的基本业务定位为经营和维持现有业务;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继续履行现有业务合同外,北京电建(并促使其下属企业)不会从事任何涉及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从事竞争业务的合同或协议,参与项目投标等。在托管期间内,中国能建集团委托葛洲坝集团对北京电建行使若干管理权利或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经营计划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制订和督促实施、投标项目的决策和实施、重大借款、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决策和实施等。
鉴于中国能建集团已将北京电建委托公司下属企业管理,公司通过葛洲坝集团对北京电建现有业务行使管理职能,北京电建与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目前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同时,控股股东积极采取系列措施,从股权转让、公司并购等多方面进行了方案研究和论证,推动解决北京电建与公司业务重合问题,目前尚在商谈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北京电建与公司的业务重合问题。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30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3月31日/2023年3月30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22)/《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1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1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30)/《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举行的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结果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派发末期股息》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12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67)/《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8日 | www.sse.com.cn/www.hkexnews.hk | 2023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 | 详见公司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71)/《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举行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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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A股数 | 年末持A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宋海良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58 | 2020年10月27日 | 2024年2月4日 | 114.13 | 否 | ||||
孙洪水 |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 男 | 62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注3) | 54.23 | 否 | ||||
总经理 | 2020年5月26日 | 2024年2月4日(注3) | |||||||||
马明伟 | 执行董事 | 男 | 59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106.22 | 否 | ||||
李树雷 | 非执行董事 | 男 | 60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刘学诗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8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司欣波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6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赵立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9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8.00 | 否 | ||||
程念高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7 | 2020年6月30日 | 2024年2月4日 | 8.00 | 否 | ||||
魏伟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男 | 62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12.3 | 否 |
/
和建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266,022 | 266,022 | 116.41 | 否 | ||
吴道专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8 | 2021年5月26日 | 2024年2月4日 | 113.06 | 否 | ||||
阚震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60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97.94 | 否 | ||||
毛凤福 | 监事 | 男 | 59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否 | ||||
吕世森 | 监事 | 男 | 55 | 2021年2月5日 | 2024年2月4日 | 0.00 | 是 | ||||
吴春利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注4) | 81.63 | 否 | ||||
周厚贵 | 副总经理 | 男 | 61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注4) | 81.63 | 否 | ||||
吴云 | 副总经理 | 男 | 59 | 2017年12月28日 | 2024年2月4日 | 106.45 | 否 | ||||
陈晓华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1年8月27日 | 2024年2月4日(注5) | 443,370 | 443,370 | 104.73 | 否 | ||
李丽娜 | 总会计师 | 女 | 53 | 2021年11月26日 | 2024年2月4日 | 99.62 | 否 | ||||
秦天明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6 | 2021年8月27日 | 2024年2月4日 | 116.4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709,392 | 709,392 | / | 1,220.81 | / |
注:
1.报告期内报酬总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前并包括公司为个人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
2.2023年初,和建生先生、吴道专先生、秦天明先生分别持有公司H股股票264,000、214,000、214,000股,报告期内持股情况无变化。
3.孙洪水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3年9月6日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4.吴春利先生和周厚贵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于2023年8月10日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陈晓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于2023年12月21日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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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1.董事会 | |
1.1执行董事 | |
宋海良 | 1965年7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同时兼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先生于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设计二室副主任、主任,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20)董事长,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800;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1800)总经理助理、装备制造海洋重工事业部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马明伟 | 1964年6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历史学学士,管理学硕士,于2019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同时兼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历任中国工运学院副处级干部,全国总工会助理调研员,中组部干部五局副处级调研员,国务院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处级干部、二处副处长、调研员、一处(人才处)处长、三处处长、四处处长,国务院国资委机关纪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
1.2非执行董事 | |
李树雷 | 1964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于2021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李先生历任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电投集团西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黄河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水电与新能源部总经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刘学诗 | 1965年7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于2017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刘先生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财政部企业司评估一处处长、制度处处长、副司长级干部,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副局长。 |
司欣波 | 1967年12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于2017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司先生1990年参加工作,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资产重组保全局资产重组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稽核评价局稽核四处、稽核三处、审计业务管理处处长,国家开发银行青海分行副行长。 |
1.3独立非执行董事 | |
赵立新 | 1954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副总设计师,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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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念高 | 1956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于2020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历任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水电处处长,国家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经营部主任,电力工业部规划计划司副司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与投资部副主任,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水电水利及新能源发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组书记,国家电力公司综合计划与投融资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魏伟峰 | 1962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于2021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监督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行政总裁。魏博士现为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会员服务小组委员会主席。曾担任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现称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长(2014-2015)、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非官守成员(2013-2018)、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及考试评议会委员会成员(2013-2018)及中国财政部第一批会计咨询专家(2016-2021)。魏博士是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原称为: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香港公司治理公会资深会员、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会员及特许仲裁人学会会员。魏博士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香港理工大学企业融资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州安德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英国华瑞汉普顿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魏博士现为以下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3998)、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238)及首创钜大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1329)。魏博士亦为SPIEnergyCo.,Ltd.(纳斯达克:SPI)的独立董事。魏博士于2015年11月至2021年5月、2017年11月至2022年2月、2008年12月至2022年5月、2016年1月至2022年9月及2013年12月至2023年5月分别担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首创钜大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
2.监事会 | |
和建生 | 1964年2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经济法学硕士,于1983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五公司质安处副处长、处长、三峡建设公司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五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总工程师。 |
吴道专 | 1965年12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86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审计中心)总经理。吴先生于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计划科科长、合同管理科科长、生产经营部副部长、生产经营部部长,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拉西瓦水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副总经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施工事业部主任、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 |
阚震 | 1963年9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于1983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阚先生于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工业三产业局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北京办事处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工作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群团办公室、机关党委、国企党建研究院)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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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凤福 | 1964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工程硕士,于1987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公司专职派出董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兼任公司专职派出监事(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毛先生于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总经办副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厂长、厂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修造事业部主任,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
吕世森 | 1968年11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89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监事,兼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先生于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技术经济中心副主任、主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主任,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3.高级管理人员 | |
吴云 | 1964年8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工学学士,于1986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先生于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规划研究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规划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首席信息官。 |
李丽娜 | 1970年8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于2021年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历任中建一局财务管理部副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中建一局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常委,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主任)。 |
秦天明 | 1967年2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于1990年7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秘书科科长、副主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兼外事办公室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宋海良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8.26 | |
孙洪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 | 2020.5.8 | 2023.9.6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树雷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0年12月 | |
李树雷 |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年1月 | |
刘学诗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5年7月 | |
司欣波 | 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5年8月 | |
赵立新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年12月 | |
程念高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年1月 | |
魏伟峰 | 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7年9月 | |
魏伟峰 | 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8年6月 | |
魏伟峰 | 首创钜大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3年12月 | 2023年5月 |
魏伟峰 | SPIEnergyCo.,Ltd | 独立董事 | 2016年5月 | |
魏伟峰 | 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兼行政总裁 | 2011年5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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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报酬决策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报酬提出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监事报酬决策程序: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提出计划,提交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部门与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是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发放的税前报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人民币1,220.81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春利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周厚贵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陈晓华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因工作原因 |
孙洪水 |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 |
孙洪水 | 总经理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02-15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0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02-28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03-30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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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04-06 | 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3-04-27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2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3-08-10 | 全票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议案》,详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临2023-04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08-30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4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3-10-27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5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12-05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6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12-12 |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68)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12-21 | 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临2023-069) |
2023年,本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2项议案,听取了公司2022年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情况等7项汇报事项。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出席率 | ||
宋海良 | 否 | 11 | 4 | 5 | 2 | 0 | 否 | 4 | 1 | 25% |
孙洪水 | 否 | 7 | 3 | 3 | 1 | 0 | 否 | 2 | 1 | 50% |
马明伟 | 否 | 11 | 3 | 5 | 3 | 0 | 否 | 4 | 3 | 75% |
李树雷 | 否 | 11 | 6 | 5 | 0 | 0 | 否 | 4 | 4 | 100% |
刘学诗 | 否 | 11 | 3 | 5 | 3 | 0 | 否 | 4 | 1 | 25% |
司欣波 | 否 | 11 | 4 | 5 | 2 | 0 | 是 | 4 | 2 | 50% |
赵立新 | 是 | 11 | 5 | 5 | 1 | 0 | 否 | 4 | 4 | 100% |
程念高 | 是 | 11 | 5 | 5 | 1 | 0 | 否 | 4 | 3 | 75% |
魏伟峰 | 是 | 11 | 6 | 5 | 0 | 0 | 否 | 4 | 4 | 100% |
1.宋海良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举行的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举行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孙洪水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
3.刘学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举行的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司欣波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举行的2022年股东周年大会。
5.程念高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6.马明伟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举行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7.董事出席董事会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董事亲自出席次数与通讯方式参会数量之和除以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次数,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董事本年内应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除以本年内召开股东大会的次数。召开股东大会的次数请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一节。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因公务出差原因,董事司欣波先生委托出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定期为董事安排研讨会及培训,以不时为各董事提供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最新发展及变动的更新资料。本年董事培训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培训课程 | 课程时长 | 参加培训董事 |
1 | 2023年1月12日 | 国资委2023年一季度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季度沟通会暨董事会建设调度会 | 4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2 | 2023年2月15日 | 国资委“董秘开讲”第二次视频培训暨第二十三期国企改革讲堂 | 4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3 | 2023年4月6日 | 国资委“董秘开讲”第三次视频培训暨第二十四期国企改革讲堂 | 4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4 | 2023年4月26日 | 国资委2023年二季度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季度沟通会暨董事会建设调度会 | 4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
5 | 2023年6月15日 | 国资委“董秘开讲”第四次视频培训暨第二十五期国企改革讲堂 | 4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6 | 2023年7月19日 | 北京上市公司2023年度第三期董事监事专题培训 | 3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 |
7 | 2023年7月28日 | 国资委2023年三季度中央企业外部董事沟通会暨董事会建设调度会 | 4个学时 | 宋海良、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8 | 2023年10月26日 | 国资委2023年四季度中央企业外部董事沟通会暨董事会建设调度会 | 4个学时 | 李树雷、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
9 | 2023年12月14日 | 北京辖区上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专题培训 | 3个学时 | 马明伟、李树雷、刘学诗 |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赵立新(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树雷(审计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魏伟峰(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提名委员会 | 宋海良(提名委员会主任、执行董事)、赵立新(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程念高(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程念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学诗(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魏伟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战略委员会 | 宋海良(战略委员会主任、执行董事)、孙洪水(战略委员会委员、执行董事)、李树雷(战略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司欣波(战略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 |
监督委员会 | 赵立新(监督委员会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树雷(监督委员会委员、非执行董事)、魏伟峰(监督委员会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 |
注:孙洪水先生于2023年9月6日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7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 |
2023年3月3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听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的汇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报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内部控制审计进展情况的汇报》 |
/
2023年3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9个议案 | 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总结及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汇报》《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的报告》等5项汇报 |
2023年4月27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3年8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中期审阅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
2023年10月26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等3个议案 | 听取《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重大事项、大额资金及关联人资金往来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的报告》 |
2023年12月11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度计划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的议案》等3个议案 | / |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代表董事会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的评价和监督,具体包括:管理外部审计机构、检查财务报表及报告、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审查关连/关联交易情况、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报告期内,赵立新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李树雷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6次;魏伟峰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8月8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
2023年9月5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
/
2023年12月20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订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及方法,提交董事会审议;每年定期审查董事会架构、人数、人员组成以及相关资质,检讨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执行;审查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计划和建议;就董事会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亦按照规定向公司提出人才储备计划和建议、董事会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继任计划等,对公司董事会架构、人数、人员组成以及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公司将在委任女性董事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要求。
报告期内,宋海良先生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赵立新先生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程念高先生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7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兑现标准的议案》等4个议案 | 听取《关于公司2022年薪酬分配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就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并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研究公司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报告期内,程念高先生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刘学诗先生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魏伟峰先生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2月14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2023年3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 / |
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重大组织机构调整、重大业务重组方案、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就上述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报告期内,宋海良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孙洪水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李树雷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司欣波先生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六)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3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督委员会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 |
2023年3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 | 听取《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情况的汇报》《公司2022年投资后评价工作情况与2023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
2023年8月29日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 | 听取《关于公司对国资委<工作提示单>(编号:2022-04-015)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公司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专项检查问题情况的汇报》等3项汇报 |
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强化对国资监管、专项督查检查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情况;听取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关于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听取专项汇报;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能。
报告期内,赵立新先生应出席监督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李树雷先生应出席监督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2次;魏伟峰先生应出席监督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董事出席委员会会议出席率计算方式为该董事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除以应出席委员会会议次数。
(七)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6,75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17,0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27,292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管理人员 | 38,480 |
工程技术人员 | 47,170 |
技能人员 | 20,746 |
服务人员 | 2,873 |
其他人员 | 7,770 |
合计 | 117,0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419 |
硕士研究生 | 16,239 |
大学本科 | 52,323 |
大学专科 | 21,510 |
中专及以下 | 26,548 |
合计 | 117,039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男性员工与女性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为3:1。公司重视员工性别多元化,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尊重人才的个体差异,禁止招聘过程中针对性别、年龄、宗教、种族等方面的歧视。公司在招聘时将继续实施支持员工多元化的措施。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深入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机制改革创新、升级升维,着力构建外具竞争力、内具公平性的薪酬分配、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强化薪酬分配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撑和各类人才的激励保障。坚持工资效益同向联动,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高端人才以及战略型新兴产业的支持;突出价值创造导向,实行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坚持“四劳多得”原则,不断提升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精准度,薪酬分配全面向核心岗位、优秀人才以及生产一线苦累脏险岗位员工倾斜;全力构建新型经营责任制,高质量“全覆盖”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刚性考核、刚性兑现、刚性退出,压实各级企业“头雁”经营责任,强化对各级企业领导干部的强激励和硬约束;纵深推进“3+2”中长期激励,多种形式的股权、分红激励机制落地实施,强化企业员工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有力推动薪酬分配向分享制转变,增强薪酬分配的激励效能。
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同行业央企上市公司薪酬标准确定董事报酬,其中,公司董事长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薪酬标准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其薪酬按照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取薪标准。
/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2023年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核心,以员工能力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4223”人才强企战略,充分利用内外部培训资源,采取线下、线上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工作。2023年度累计培训108万人次,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为建设高质量发展“三新”能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同时,持续推进大培训系统建设,发挥统筹引领作用,一是先后编制《培训资源管理工作指引》《培训项目标准化手册》《培训课程体系大纲范例》,不断完善培训体系;二是全面开展人才能建工程重点培训,持续举办企业家人才、年轻干部胜任力、项目经理等系列培训,有效提升干部人才能力素质;三是探索总结规律经验、塑造培训项目“五平台一阵地”核心功能,培训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四是持续加强“能建学习”平台运营和“人才能建”微信公众号传播能力提升,打造内部知识和工作经验共享平台。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员工退休福利
本公司的员工退休福利详情见财务报表附注七、31。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股息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预期,并充分考虑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需要。
本公司的股息政策如下:本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税后利润时,应以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国际或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较少者为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本公司分配股利的形式为现金或股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9.86亿元,支付永续债利息人民币3.72亿元,扣除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9.81亿元后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34亿元,对于此部分可供分配利润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人民币2.60分(含税)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以现金方式共计分配人民币10.84亿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4.24%。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按上述方案向股东派发本年度末期股息,待股东于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适时公布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的召开日和为决定有权出席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名单而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时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后,预计将于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后两个月内予以派发。(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业绩考评与薪酬分配,董事会秘书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按照总部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2016年11月21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股东于2016年11月21日举行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及采纳本公司的一项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
1.目的
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并不断完善股东、经营层和执行层之间的利益均衡机制,形成股东、本公司及其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的积极性,支持本公司战略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激励计划亦将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人员,促进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2.激励对象范围
激励对象将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并对本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国资委党委管理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激励计划须经过国资委批准。激励对象不含在限制性股份授予日持有本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权的股东。激励对象根据本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办法的考核结果达到C级(称职或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成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i)未在本公司任职或不属于本公司的人员;
(ii)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
(iii)最近三年内被香港联交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iv)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v)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
(vi)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本公司规定的。
激励对象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由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监事会予以核实。
根据激励计划,董事会将选择激励对象,并确定将授予的限制性股份数量。本公司将委托代理机构在二级市场购买H股,激励对象支付授予价格。
3.授予股份数量上限
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所涉及的最高股份数量总额,将不得超过激励计划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即3,002,039,636.4股。
4.各激励对象可获得的最高股份上限
除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外,向任意一名激励对象授予或将授予的限制性股份数量总计不得超过激励计划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时本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
5.禁售期及解锁期
(ⅰ)禁售期
禁售期为自授出日期起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于禁售期内,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将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ⅱ)解锁期
解锁期为自禁售期满之日起原则上不少于三年。
6.接纳激励性股份的时间
2016年11月21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542名获选激励对象授予287,500,000股限制性股份;2018年11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481名激励对象8399.4万限制性股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准予解锁;2019年11月21日,经董事会决议,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因未达到解锁条件,未予解锁。2020年6月30日,经董事会决议,因本公司2019年度未实现第三期解锁业绩考核条件,本公司按授予价格将激励计划参与者的第三期应解锁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退回委托管理机构。
7.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
董事会将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的授予价格。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为以下所列价格的较高者:
(i)H股于授予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的收盘价;及
(ii)H股于紧接授予日之前五个交易日在香港联交所所报的平均收盘价。
/
8.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激励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0日,自采纳日起计算,除非经董事会提议并获股东批准提前终止。除非另有规定,在激励计划终止前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继续有效,并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锁。
9.公司购买限制性股份
所有已授予激励对象的未解锁或终止解锁的限制性股份,可由本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于解锁期到期后或限制性股份终止解锁日按照授予价格或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购回,且激励对象应放弃该部分股份所有相应的红利。2016年11月21日(“授出日期”),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向542名获选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对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授予287,500,000股限制性股份,占本公司于授出日期已发行股本约0.96%。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参与首次授予。授予价格为每股0.66港元,按照定价基准的60%确定。2018年11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481名激励对象8,399.4万限制性股票满足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获准解锁;2019年11月21日,经董事会决议,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因未达到解锁条件,未获解锁。2020年6月30日,经董事会决议,因本公司2019年度未实现第三期解锁业绩考核条件,本公司按授予价格将479名激励计划参与者的8,716.2万股第三期应解锁的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拨回委托管理机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激励计划,概无限制性股份获授出、失效或获注销,且概无激励计划下已授出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份。
有关激励计划主要条款及授出激励股份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0月6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7月27日、2016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1月21日以及2020年6月30日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激励计划授出的激励股份及变动详情如下:
承授人姓名及类别 | 授出日期 | 激励计划下获授限制性股份数量 | 解锁日期 | 授予价格 | 于2023年1月1日已授出但未解锁的股份数量 | 于报告期内授出/归属 | 于报告期内失效╱被公司购回 | 于报告期内注销 | 于2023年12月31日已授出但未解锁的股份数量 |
雇员 | 2016年11月21日 | 287,500,000 | 注 | 每股0.66港元 | - | - | - | - | - |
合计 | - | 287,500,000 | - | - | - | - | - | - | - |
注:所有已授予限制性股份的禁售期为自授予日起计两年,首次授予的禁售期满次日后的三年为首次授予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首次授予方案规定的解锁条件,限制性股份应分三期解锁: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二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3% |
第三个解锁期 |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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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要求和相关监管要求,持续推进法治引领下的法律管理、合规管理、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大风控体系走深走实。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全面实施流程再造,推动制度建设与流程管理深度融合,全面升级管理效力、效率、效能。建立直属企业现行有效制度清单及体系框架,推动公司制度体系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有效实施。打造集团级制度数智化管控平台,实现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性动态评估、穿透式在线监测,以及全级次实时查询和共享利用。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检讨该等制度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监督系统建设,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管理层设立内部控制、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设立相互独立的体系建设管理与评价部门。公司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辨识、分析工作,从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评估重大风险,制定重大风险应对措施并严格落实,严防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公司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监督评价,聚焦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管控环节和核心业务流程,以风险为导向、合规为基准,评价内部控制效率效果。
公司董事会已对2023年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了评估,检讨本公司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及相关程序的充足性及有效性,包括本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等。通过评估,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亦阐明,该等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公司采用“专业化整合+央地合作+‘A+H’分拆+借壳上市+配套募集资金”的“五合一”新模式,完成了易普力与南岭民爆重组上市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本项目创A股首例“分拆+重组”,由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在民爆业务上进行市场化整合,属于重大无先例的创新模式,找到了国企改革、央地合作、产业整合的新路径,重组后的易普力年营收规模超人民币80亿元,产能超56万吨/年,工业电子雷管产量7,550万发/年,成为国内民爆行业产业规模最大的上市公司,业务覆盖国内20余个省,国际市场覆盖亚、非、拉等区域,打造了国内最具竞争力的民爆专业化公司,有力提升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力。重组后的易普力作为公司直接管理企业,全面承接公司管理要求,全责管理原易普力公司与原南岭民爆的资产、业务、市场、人员及各项职责、各类要素。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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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一)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聘请达盟香港有限公司梁瑞冰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秦天明先生为梁瑞冰女士与本公司之间的主要内部联络人。秦天明先生及梁瑞冰女士均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于报告期内接受了不少于15小时的持续专业培训。
(二)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持续、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须予披露及自愿披露的信息均进行了及时、有效、完整、合规地披露,进一步加大公司向资本市场的推介力度,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形象。公司高度重视内幕消息管理,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及内幕消息载体保密管理,认真做好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加强重大事项进程登记报备,审慎判断可能构成公司内幕消息的信息,在合理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披露按规定须予披露的内幕消息,进一步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有关财务报告责任
公司董事确认就编制本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有关责任,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编制合乎有关法规及适用会计准则,并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适时予以刊登。本公司并无面临可能对本公司持续经营业务之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事件或情況。
(四)投资者关系
公司注重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和尽可能全面的资料,并力求通过有效渠道保持与股东、投资者的沟通,从而加强彼此的了解,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注重并直接参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等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旨在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本公司信息。此外,公司设立了投资者关系归口部门,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和现场参观,并负责组织参加投资者年会、投资策略会和境内外路演。公司适时发布公司资讯,投资者可以通过A+H两地交易所指定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ceec.net.cn)取得有关本公司的最新发展、公告及新闻发布等。投资者同时可通过电话(+86(10)59098818)或邮件(zgnj3996@ceec.net.cn)联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落实上述相关措施,因此已有效实施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相关政策。
(五)反贪污政策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坚决反对商业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等不正当商业行为。公司持续加强廉洁制度建设,依据本公司《“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对领导人员进行三项谈话的实施办法》《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实施办法》《监督执纪工作实施办法》等开展反贪污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防商业贿赂和商业腐败。本集团已制定相关制度,接受来自员工、第三方代表以及本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对其发现的实际或疑似的违规行为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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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章程及修订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对章程作出修订。
(七)董事及监事遵守标准守则的守则条文
本公司制定并实施了不低于标准守则的内部规定,以此作为公司董事、监事购买证券的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及监事作出特定查询后,确认本公司所有董事、监事均于报告期已遵守标准守则内的所载规定准则。本公司亦就有关雇员(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买卖公司证券交易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的严格性不低于标准守则。本公司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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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73,003.78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30·60”战略目标,科学优化资源配置,以能源融合发展为关键核心,持续在践行“双碳”目标中扛旗领跑。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监管,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强化环保手续合规,强化生态环境监测,强化治污措施落实,积极开展粉尘、噪声、固废、污水等污染物的防治。公司所属水泥公司的9家窑线水泥厂、生态环保公司的64家污水处理厂、易普力公司的4家炸药生产厂、中能装备的3家设备制造厂、广东火电的1家生物质能-生活垃圾焚烧电站、江苏电建三公司的1家热能电站和浙江火电的1家核电装备厂被属地生态环保部门列入了大气、土壤、水环境等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023年,各排污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管理,未发生环境事件,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各级地方政府要求对排污信息进行披露,其中重点排污单位水泥公司所属9家窑线水泥厂的回转窑窑尾、窑头烟囱排放口被纳入重要监控排放点,并按要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制要求;生态环保公司所属64家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被纳入重要监控排放点,主要排放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总氮等,其在排污口设置自动COD分析仪、自动总氮分析仪、自动氨氮分析仪及自动总磷分析仪,所有分析仪均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监测数据即时上传,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限值;中能装备所属3家设备制造厂的废水、废气按照排污许可要求规范排放,氨氮、总磷、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要求;浙江火电、广东火电、江苏电建三公司所属电站及核电装备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2023年未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事件。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加强环保设备设施管理,按规定配备环保设备设施并投入运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污染物治理满足要求。水泥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企业均安装了低氮分级燃烧+SNCR烟气脱硝系统、复合脱硫、袋式除尘器或电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环保设施运转率100%,并通过应用高性能隔热材料,减少烧成热损失,推广高效节能电机,实施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二氧化碳排放量稳步下降。生态环保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企业均安装了臭气收集运输与除臭设备、活性污泥法+深度处理+消毒污水处理系统、脱水机等环保设备设施,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运转率100%。中能装备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在废气排口安装有沸石转轮+催化燃烧处理设施,同时严格规范环保设备设施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达到了环保设施运转率100%。广东火电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对环保设备维护保养,治污设施运行稳定,主要废气治污工艺采用“炉内3T+E燃烧控制+炉内SNCR脱硝+半干式脱酸反应塔+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尘”组合工艺;废水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浙江火电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废气治理工艺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净化系统,其他危险废弃物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进行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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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建三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防治污染设施主要包括烟气脱硫、脱硝和除尘等设备,设施运行数据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2023年各所属企业污染物治理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加强建设项目环保手续合规管理,重点对环评文件编制、申报、审批、备案和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落实等工作开展检查,杜绝“未批先建”“报小建大”等问题发生。公司所属各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等要求,并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后对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总结评估;各所属企业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等内容进行修订,确保应急体系的有效运行。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各类污染物进行监测,自动监测信息与属地环保政府污染物监管平台联网信息公开。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进出水口、烟囱等出气口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样、废气、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出具环境监测报告,同时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将环境监测信息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或在企业官网上公开。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和处置符合国家及属地环保管理要求,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属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各级地方政府要求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各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等信息通过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厂(站)电子荧屏公示污染物排放当量向社会公布。水泥公司、生态环保公司、中能装备、浙江火电、广东火电、江苏电建三公司所属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要求,完成企业环境信息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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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所属3家子公司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总金额人民币73.06万元。公司将加强对所属企业环保工作的监管,确保环境相关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合规。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年初与所属各企业签订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责任书对碳排放管理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年终进行责任制考核;积极支持所属企业践行国家“30·60”战略,对在践行国家“30·60”战略作出贡献的企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专项激励。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公司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78%,增加87.7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营收二氧化碳排放较上年度下降12.2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葛洲坝水泥公司共投资人民币5.6亿元,实施低阻高效预热器、分解炉低氮、篦冷机更新换代等改造项目,推广应用智能优化控制系统、节能电机、永磁直驱风机等节能控制系统和装备,目前整体改造工程已完成80%。据测算,改造后平均单位水泥熟料能耗减少21.5kg,降幅达17%,年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达70万吨。二是积极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业务。建成4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生产线,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达50.4万吨/年,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0.3万吨以上,节约原料11万吨以上,节约土地约140亩以上。三是探索寻求能源替代方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衍生燃料、污泥、废轮胎、秸秆等农林生物质、废布料等有较高热值的废弃物,替代部分化石燃料,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四是积极拓展绿色租赁业务,成功发行首期绿色租赁ABS(Asset-backedSecurities,资产证券化),入池资产全部为所属企业总承包的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每年将节约标准煤19.1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7.25万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建造、绿色生产,编制实施《绿色施工导则》,在工程建设中贯彻绿色理念,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打造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精品工程。2023年,公司所属10个项目通过中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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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协会绿色建造施工水平评价,北京设备厂、葛洲坝嘉鱼水泥公司、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公司、葛洲坝松滋水泥公司等4个单位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或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595.4 | |
其中:资金(万元) | 3,193.5 | |
物资折款(万元) | 401.9 | |
惠及人数(人) | / | 捐赠款项及物资由接收单位统筹发放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赋能美丽中国、共建美好世界”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自主创新、奉献社会,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社会责任观,把牢“世界能源、中国能建”的组织使命和“行业领先、世界一流”的战略愿景,不断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制度,科学把握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相关因素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有效管理企业对社会和环境的影响,推动企业发展和履行责任良性循环,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
2023年,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系列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国务院国资委要求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国资央企的新使命新任务,心系“国之大者”、服务“国之所需”,将践行国家战略、维护国家安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系统打造新能源、新基建、新产业“三新”能建平台,加快以创新为引领的绿色化、数智化、融合化转型“一创三转”,以高质量稳增长当好国民经济压舱石,以规划设计引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打造示范标杆项目领跑能源革命与绿色发展,以扩大有效投资、高质量工程建设勇当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先行者,以国际业务优先优质协同发展、打造国际合作典范精品高水平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广泛开展助力乡村振兴与海内外社区关怀等社会责任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实维护股东、债权人、职工、供应商及客户等相关方的权益,具体工作举措及成效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97,100 | 2023年公司所属田林(潞城)至西林(滇桂界)高速公路完成辅助线路、设施等建设投资人民币9.71亿元。 |
其中:资金(万元) | 97,1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4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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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 | 公司因地制宜助力帮扶县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多措并举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投入无偿资金人民币705万元,引进投资资金人民币6,281.44万元,共计实施产业帮扶项目9个。 |
就业扶贫 | 2023年公司深挖内外部资源,不断拓宽培训面,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培训人数共计5,689人次,创历史新高,同时带动周边群众超过300人就业。 | |
教育扶贫 | 投入人民币50万元改扩建镇巴县易地搬迁子弟学校—袁家坝小学,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向“圆梦基金”、“教育救助专项资金”等投入资金人民币35万元,帮助帮扶县600余名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携手浙江省湖畔魔豆公益基金会,联合国家卫健委、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陕西省以及相关高校等,共同启动了镇巴县“家长学校,养育未来”公益项目,该项目主要是在镇巴县新建3处关爱中心,配置智力开发、运动发展等教学玩具和设施,并培训20名以上的养育师,推动城乡地区儿童均衡发展。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3年,公司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村农业部、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重点加强对优势产业扶持力度,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在促进农村现代化、助力建设农业强国中展现央企担当、贡献能建力量。
2023年,公司加大各类资金投入引进力度,投入无偿捐赠资金(含物资)共计人民币1,510.7万元,直接投入帮扶资金共计人民币9.7亿元,消费帮扶共计人民币3,227.8万元。产业振兴方面,公司因地制宜助力帮扶县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大力挖掘西林县宫保府景区文史价值扶持乡村文旅产业,全产业链帮扶镇巴县桑蚕产业提质增效,聚焦短板加大力度培养现代畜牧业,加强招商引资加速资源聚集,持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促增收。人才振兴方面,公司深挖内外部资源,不断拓宽培训面,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培训人数共计5,689人次,创历史新高。创新开展乡村婴幼儿关爱行动,助力乡村婴幼儿均衡发展。文化振兴方面,公司着力加强文化传播,让独具特色的民族民俗非遗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支持镇巴县文化馆数字化建设,建设西南地区非遗文化研学传承基地(西林)一期项目,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少数民族节日组织开展文化活动30余场次,参与人次超3万余人。生态振兴方面,公司投入资金人民币400万元,助力打造“茶栖小镇、云居镇巴”三产融合特色小镇,推进西林县人居环境整治系统工程,打造示范村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组织振兴方面,公司通过与帮扶县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落实驻村第一书记治理责任、扶持村集体经济等形式,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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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注12) | 股份限售 | 中国能建集团、电规总院公司 | 注1 | 2020年10月27日 | 是 | 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2 | 2021年3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3 | 2021年7月23日及2023年11月23日 | 是 | 2025年12月31日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注4 | 2021年3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5 | 2021年3月19日 | 是 | 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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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6 | 2021年3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7 | 2021年3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8 | 2021年3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9 | 2021年3月1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10 | 2021年7月2日及7月26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能建集团 | 注11 | 2021年7月2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中国能建集团 | 注13 | 2022年7月2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中国能建集团 | 注14 | 2022年7月29日 | 否 | 2023年1月5日-长期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中国能建集团 | 注15 | 2022年7月2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适用□不适用注1:承诺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吸收合并前已发行的股份(对中国能建集团而言不含H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自公司A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如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可以豁免遵守上述承诺:(1)转让双方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控制人所控制;(2)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注2: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建、山西电建二公司、电规总院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此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外,下同)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承诺人及其控制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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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经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从事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发现任何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子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注3:承诺人已将北京电建委托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并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解决北京电建与中国能建的业务重合问题。经过控股股东与公司协同配合,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推动限时解决业务重合的有关承诺事项,但至2023年11月,北京电建仍未达成向第三方转让、由公司收购、注销等彻底解决业务重合问题的条件。承诺人于2023年11月22日对原承诺进行变更,将原承诺的完成期限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承诺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注4: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国能建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公司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向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如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具有公司控股股东或5%以上股东身份的,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的规定。如果承诺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承诺人不再具有中国能建控股股东或5%以上股东身份的,承诺人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本承诺第(1)、(2)条的规定。注5: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关于回购、增持等股份变动行为的规定,承诺人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注6:承诺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由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规定,承诺人将出具补充承诺。注7: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有关承诺。注8:承诺人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承诺人将促使其控制的除公司以外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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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承诺人承诺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公司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制度、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公司资产全部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不发生干预公司资产管理以及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保证公司业务独立,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保证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公司独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注10:承诺人保证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保证不以任何方式违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公司资产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注11:如因吸收合并前持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资产存在权属问题而受到实际损失的,或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因经营涉及瑕疵土地使用权、房产而产生费用支出、资产损失或赔偿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关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注12:上述承诺全文可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13:承诺人将维护南岭民爆的独立性,与南岭民爆之间保持资产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南岭民爆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南岭民爆经营决策、损害南岭民爆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注14:承诺人下属相关企业目前承接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或爆破作业相关业务与南岭民爆主营业务存在一定重合,承诺人承诺,未来将南岭民爆作为其实施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爆破作业相关业务的唯一平台;对于其下属企业持有的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辽源卓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将协调相关企业委托南岭民爆及/或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代为管理该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并在自葛洲坝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南岭民爆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五年内,采取注销关停或将宁夏天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辽源卓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择机转让给南岭民爆及/或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或与承诺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方式彻底消除同业竞争。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或者南岭民爆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南岭民爆的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则承诺人将与南岭民爆积极协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南岭民爆;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解决措施,以避免与南岭民爆构成同业竞争;如果承诺人或其控制的企业发现任何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书面通知南岭民爆,并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提供给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注15:承诺人承诺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和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依法签订协议,交易价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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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南岭民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南岭民爆及南岭民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按照南岭民爆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关联方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承诺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南岭民爆的资金、利润,亦不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南岭民爆的资金,不会要求南岭民爆及其控制的企业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不会损害南岭民爆及南岭民爆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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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葛洲坝易普力重组上市方案,南岭民爆发行股份购买葛洲坝易普力95.54%股权,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诺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人民币50,228.22万元、53,937.71万元、56,464.62万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2023年度葛洲坝易普力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86亿元,实现了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葛洲坝易普力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部分实现了业绩承诺。
南岭民爆2023年发行股份购买葛洲坝易普力95.54%股权,形成商誉人民币386,115,916.43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原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第(2024)6137-09号),通过比较商誉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经计算,未出现减值迹象。
(四)遵守OFAC承諾情況
本公司海外风险管理委员会获专门指派监督将于受制裁国家或将与受OFAC、联合国及其他机构制裁的人士或实体进行之项目。本公司要求所属子公司按照《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国际业务。公司海外项目不涉及OFAC指引所指出的目标行为,本公司未接到美国任何相关机构的问询。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符合该规定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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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与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调整数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49,900 | 192,522 | 2,742,4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95,761 | 218,310 | 1,814,071 |
未分配利润 | 24,654,274 | -25,758 | 24,628,516 |
少数股东权益 | 65,592,554 | -30 | 65,592,524 |
所得税费用 | 3,268,445 | -13,869 | 3,254,576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608,23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汪文锋、安长海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6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6月8日,经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审计机构;其中,大华乃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务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就本公司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财务数据提供审计服务。
2.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12月15日起,于内地注册成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获准采用内地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及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采用内地审计准则向该等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有鉴于此,结合本公司已实现A+H股上市,从2021年财政年度开始,本公司每年只聘请一家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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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不分境内外。自本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开始,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不会因统一采用及披露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而有重大影响。
3.2021年12月8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A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基于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本公司国际核数师,自2022年1月17日起生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无任何意见分歧或未决事宜,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国际核数师辞任之情况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4.2022年6月28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A股与H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和其他定期报告的审阅服务,2022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67万元。
5.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服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度均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公司聘请天健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第588章)20ZT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获认可的外部审计机构。
6.2023年5月11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A股与H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根据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和其他定期报告的审阅服务,2023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67万元。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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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未决诉讼的有关资料可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七、35。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中国能建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能建基金公司、电规总院公司为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以上人士同时属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和《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同关连,下同)人士。平安基金为中国能建集团的30%以上控权公司,仅属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联人士。自2023年1月1日起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人士,因此公司与其之间的交易不会构成关连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亦进行了会计准则项下的关联方交易统计,有关详情见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其中与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的交易统计中,包含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间的《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除本章节所述的关联交易外,概无其他关联方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联交易。
除本章节所述的与前述关联人士的关联交易外,概无其他关联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要求需要披露,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披露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包括与中国能建集团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能建集团物业租赁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与能建基金公司及平安基金公司的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与保理公司的2023-2025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共6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所属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7家企业股权一次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与中国能建集团的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改善本公司营运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及风险,使本公司更广泛地开展业务及全面掌握行业发展信息,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1-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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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民币9亿元。相关服务收费将参考国家、行业有关定额标准,以及独立第三方的相关取费情况。
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续签了2024-2026年日常生产经营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公告,2023年12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之间将在工程勘察设计、规划咨询、劳务服务、综合信息化服务、施工、安装等主业相关方面相互提供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上限为每年人民币9亿元。相关服务收费将参考国家、行业有关定额标准,以及独立第三方的相关取费情况。
2023年,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2.00亿元;本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0.68亿元。
2)租赁物业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确保经营的顺畅并节省费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签订2021-2023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公司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相关租金定价应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市场价值,并结合历史租金情况,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中国能建集团续签了2024-2026年物业租赁框架协议按协议约定,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公告,2023年12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本公司将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有关物业,每年租赁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相关租金定价应参考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市场价值,并结合历史租金情况,进行公平合理定价。
2023年,本公司从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租赁物业的实际租赁金额为人民币1.69亿元。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为加快公司装备制造业务转型升级和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优化装备制造业务资源配置,提高本公司资产利用效率,本着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公司为将经营情况不善的装备制造业务板块附属公司股权剥离,推动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板块提高运营质量,保持可持续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8月30日,公司所属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鞍山铁塔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沈阳电力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及中能建西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出让方)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结算协议,以净资产评估价格人民币208.6万元,转让7家基本停产企业100%股权。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双方按协议约定推进结算和支付等相关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全部产权转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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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为本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并为本公司提供议价能力,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0月27日公司附属财务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订立2021-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该协议由2020年12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财务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及授信等金融服务,其中,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授信每日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授信服务之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考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确定,且不逊于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企业提供的相似授信服务利率及费率。
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附属财务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续签了2024-2026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公告,2023年12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财务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款及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其中,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授信每日结余最高上限为人民币38.9亿元(含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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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其中授信服务之利率和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考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及同期的贷款利率确定,且不逊于同等条件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企业提供的相似授信服务利率及费率。
2023年,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授信每日结余最高为人民币39.57亿元;财务公司向中国能建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为人民币5.5万元。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能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 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 | 4,473,485 | 0.4%-2.25% | 2,661,209 | 38,342,049 | 38,516,606 | 2,486,652 |
合计 | / | / | / | 2,661,209 | 38,342,049 | 38,516,606 | 2,486,652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能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 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 | 3,262,200 | 2.30%-3.65% | 3,719,000 | 4,262,200 | 4,719,000 | 3,262,200 |
合计 | / | / | / | 3,719,000 | 4,262,200 | 4,719,000 | 3,262,200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能建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 | 控股股东及同系子公司 | 其他授信业务 | 276,969 | 464,839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接受融资租赁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满足融资需求、优化金融业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风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8月27日,本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2021-2023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并在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公告。按协议约定,2021-2023年,本公司每年可从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人民币12.5亿元,年度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人民币12.5亿元。租赁利率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融资租赁公司成本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成本综合确定。
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续签了2024-2026年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公告,2023年12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按协议约定,2024-2026年,融资租赁公司将向本集团提供各类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租服务、售后回租服务及其他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咨询等服务。本公司每年可从融资租赁公司新增直租服务人民币25亿元,年度售后回租余额最高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租赁利率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融资租赁公司成本及其他独立第三方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类似服务的成本综合确定。
2023年,本公司新增直租金额人民币4.03亿元,售后回租最高余额为人民2.27亿元。
2)接受私募基金认购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为优化金融业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实现投融资效益最大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0月17日,本公司与能建基金公司、平安基金公司订立私募基金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进行公告,该协议经2021年12月8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按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接受私募基金认购服务。2021-2023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份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150亿元、人民币180亿元及人民币200亿元。公司认购基金份额时并不支付认购费用,由私募基金在投资运营过程中,根据具体约定在运营中扣减管理费用,相关管理费用参考基金行业的收费范围且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对相同项目收取的费用标准。
2023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能建基金公司续签了2024-2026年私募基金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了公告,2023年12月12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生效。按协议约定,本公司将接受私募基金认购服务。2024-2026年公司每年认购基金份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38.9亿元,公司认购基金份额时并不支付认购费用,由私募基金在投资运营过程中,根据具体约定在运营中扣减管理费用,相关管理费用参考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标准确定且不高于独立第三方基金管理公司对相同项目收取的费用标准。
2023年,公司未发生基金认购服务事项。
3)接受商业保理服务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强化供应链金融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来源,提高企业资金整体运作水平及效率,并充分利用保理公司的资源及业务优势,高效、便捷地获得低成本融资,促进本集团的高质量发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8月30日,本公司与保理公司签订了2023-2025年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并于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同步公告。按协议约定,2023-2025年,本集团接受保理公司提供的无追索权保理服务每年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接受其有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接受商业保理相关的金融咨询等服务每年新增费用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相关保理服务收费将参考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或依法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机构就同类及同期的相关利率或服务费用进行厘定,并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条件。其他咨询、服务等交易服务费用,将由双方结合服务内容,参考可比的第三方相关收费情况协商确定,并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条件。
2023年,本集团接受无追索权保理服务年内新增2.88亿元,接受追索权保理服务累计余额最高为1.72亿元。
/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确认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5条,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持续关连交易进行审核,并确认:
(1)该等交易属上市发行人的日常业务或在日常业务中订立;
(2)该等交易的条款属公平合理,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
(3)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并且符合上市发行人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审计师的确认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6条,董事会委聘公司审计师根据香港鉴证业务会计准则第3000号,并参照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第740号应用指引,汇报本集团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针对持续关连交易出具了包含其调查结果的无保留意见函。
根据所进行的工作,本公司审计师已向董事会提供函件,确认就前述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而言:
(1)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已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未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就本集团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
(3)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交易在各重大方面没有根据有关该等交易的协议进行;
(4)就前述披露的每项持续关连交易的总金额而言,审计师并无注意到任何事项令审计师相信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金额超逾本公司订立的全年上限。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4,287,500,000.00 | 2021-03-31 | 2021-03-31 | 2055-03-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18-06-27 | 2018-06-27 | 2028-0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20,000,000.00 | 2013-06-07 | 2013-06-07 | 2043-06-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200,000.00 | 2019-04-03 | 2019-04-03 | 2024-0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2021-01-08 | 2021-01-08 | 2024-0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4,800,000.00 | 2022-03-11 | 2022-03-11 | 2024-04-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阿根廷财政部 | 1,478,960,653.2 | 2015-01-28 | 2015-01-28 | 2030-01-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否 | 无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越南正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980,614.40 | 2022-03-31 | 2022-03-31 | 2037-0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75,200,000.00 | 2018-07-26 | 2018-07-26 | 2032-03-21 | 一般保证 | 无 | 否 | 否 | 0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170,204,452.07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258,641,267.6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509,121,923.81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5,830,397,585.4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2,089,038,853.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8.10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727,314,316.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0,727,314,316.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截至报告日不涉及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事项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2.59亿元,不包含公司因房地产业务为购房业主提供的按揭担保,公司为购房业主按揭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55亿元(系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抵押借款提供的担保,承购人以其所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物,报告期内承购人未发生违约,提供该等担保为公司带来的相关风险较小)。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本集团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详见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七、17和七、18。
2.盈余公积、专项储备。本集团在年度内盈余公积、专项储备变动情况详见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3.未分配利润。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详见年度报告所附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4.捐款。本公司在2023年度对外捐赠共计人民币3,595.37万元。主要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向定点扶贫地区、教育事业、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救济和公共福利事业捐赠。
5.H股股东税项减免资料。
(1)个人投资者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的规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其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收协议及税收安排规定的相关股息税率一般为10%,为简化税收征管,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事宜。对股息税率不属10%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①低于10%税率的协议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可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待遇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②高于10%低于20%税率的协议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协议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审批事宜;③没有税收协议国家居民及其他情况,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20%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6年8月21日就所得税签署的《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国税函[2006]884号),中国政府可就中国公司应付予香港居民的股利征税,但税额不得超过应付股利总额的10%,如香港居民持有中国公司至少25%的股权,则有关税额不得超过中国公司应付股利总额的5%。
(2)企业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获得的股利及红利与其所设机构、场所并无实际关联,则须就其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该预扣税可根据适用避免双重征税条约予以宽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并于2008年11月6日生效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利时,则须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该预扣税可根据适用避免双重征税条约予以宽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H股公司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
/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付的股息缴税。本公司股东依据上述规定缴纳相关税项或享受税项减免。
6.物业、厂房及设备。本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情况详载于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七、17。
7.储备。公司在年度内的储备变动情况详载于本年报综合权益变动表内。
8.可分配储备。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可分配储备情况详载于本年报财务报表附注二内。
9.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与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详情分别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十。
10.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确认。本公司每届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的规定发出的独立性确认函,本公司确认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有独立性。
11.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均未与本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除法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12.董事及监事购入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与本公司附属同一控制股东的公司概无参与订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未成年子女可取得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取利益之权利。
13.董事及监事所占合约权益。于报告期内,除服务合约外,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概无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有关联的实体在本公司、其任何子公司、同系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所订立的任何对本公司而言属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
14.重要合约。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于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任何重要合约,亦无就控股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而订立任何重要合约。
15.获准许的弥偿条文。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C.1.8条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有效的保险,保险期限从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投保金额为4000万美元。除此以外,于报告期内及在本报告获批准时,本公司并无有效获准许的弥偿条文(定义见香港法例第622D章《公司(董事报告)规例》)。
16.管理合约。于报告期内,并无订立或存在与本公司业务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有关的管理及/或行政合约(雇佣合约除外)。
17.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除下文披露外,本公司董事及其联系人概无构成或可能构成于本公司竞争之业务中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权益。中国能建集团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参阅本报告“第五节公司治理(企业管治报告)”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部分。
董事姓名 | 本公司 | 中国能建集团 |
宋海良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董事长 |
18.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除本报告债券相关情况章节披露内容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19.股票挂钩协议。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子公司概无签署任何股票挂钩产品协议,亦无参与股票挂钩理财产品认购安排。
20.公众持股。于本报告付印前的最后可行日期及根据已公开资料,本公司具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对公众持股量的最低要求。
21.董事、监事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及淡仓。除本公司监事和建生先生及吴道专先生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对本公司264,000股H股及214,000股H股享有权益,以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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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司欣波先生因其配偶持有本公司4,000股A股被视为于其中拥有权益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22.优先认股权。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相关法律,本公司股东并无优先认股权。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亦无优先认购权。
23.企业文化。本公司以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以争先为要、实干为本、创新为魂、协同为重、合规为基“五大文化”为内核,以创新、绿色、数智、融合“一创三转”为行动导向的卓越文化,提升领导班子执行力、合力、战斗力,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价值认同,突出文化赋能,拓展文化外延,打造主线清晰、基因鲜明、厚重多元、开放包容、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企业文化。在日常营运中实践理想中的企业文化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1)强化领导。深刻把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要求,旗帜鲜明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从文化管理战略层面,确保在企业生根落地。
(2)永争一流。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和行业先进企业,聚焦文化建设的关键要素以及文化建设水平的核心衡量标准,把对标分析评价贯穿于文化建设全过程,以对标促达标、以达标促创标。
(3)赋能发展。践行“1466”战略,在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发展、融合发展中,贯通工程逻辑、管理逻辑、文化逻辑思维,推动文化融入管理,促进管理形成文化,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实现硬实力与软实力的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4)守正创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企业优良传统,吸纳一切优秀成果,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际潮流、适应融合趋势、具有自身特色,与“三新”能建相匹配的“大文化”发展格局。
24.企业文化实践进展和成果。一是推动文化经济融合,强化引领力。贯彻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的支点”的要求,勇担为国家和世界塑造美的重大使命,建立“七网融合”文化网落地机制、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与数字经济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三新”能建需求相匹配的文化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顶层架构体系,打造文明健康型中国能建新业态。二是深入挖掘文化价值,激活创造力。围绕功能型城市向文化型城市转变新趋势,以文化提升解决方案的文化美学底蕴和品质,增强方案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持续挖掘重大项目文旅价值,探索“能源+文旅”“工程+文旅”“项目+文旅”等新模式,推动一体化融合发展。三是创新文化表现形态,提升竞争力。突出“六全领域”“十二大业务”的文化供给,推动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装备制造回归功能彰显、文化体现、情感表达的本质属性,在工程场景中让文化成为产品的价值创造点和业务竞争力,彰显创新之美、绿色之美、数智之美、融合之美、人文之美,实现工业工程经济属性与社会文化价值的和谐统一。
25.符合《企业管治守则》。除本报告披露外,报告期内,公司已遵守了《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的企业管治报告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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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能建YK01 | 2023-6-28 | 3.08% | 10,000,000 | 2023-7-6 | 10,000,000 | |
能建YK02 | 2023-10-23 | 3.25% | 20,000,000 | 2023-10-30 | 20,000,000 | |
葛洲YK05 | 2023-6-13 | 3.03% | 20,000,000 | 2023-6-20 | 20,000,000 | |
葛洲YKV1 | 2023-8-17 | 2.87% | 10,000,000 | 2023-8-28 | 10,000,000 | |
葛洲YKV2 | 2023-8-17 | 3.19% | 10,000,000 | 2023-8-28 | 10,000,000 | |
23葛洲坝MTN001 | 2023-10-25 | 3.44% | 10,000,000 | 2023-10-30 | 10,000,000 | |
其他衍生证券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0,4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96,03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0 | 18,686,568,022 | 44.82 | 18,107,684,02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HKSCCNOMINEESLIMITED | 100 | 8,438,039,751 | 20.24 | 0 | 未知 | 其他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2,029,378,794 | 4.8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0 | 613,374,538 | 1.47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7,680,397 | 455,735,497 | 1.09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306,593,601 | 0.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61,702,028 | 304,808,230 | 0.73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HUADIANFUXININTERNATIONALINVESTMENTCOMPANYLIMITED | 0 | 243,722,000 | 0.58 | 0 | 未知 | 境外法人 | |
闫小虎 | -75,714,694 | 200,000,000 | 0.48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0 | 98,542,651 | 0.2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EENOMINEESLIMITED | 8,438,039,75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8,438,039,751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29,378,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9,378,794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13,374,53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3,374,538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8,884,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578,884,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55,735,497 | 人民币普通股 | 455,735,497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6,593,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593,601 | ||||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304,808,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808,230 | ||||
HUADIANFUXININTERNATIONALINVESTMENTCOMPANYLIMITED | 243,722,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43,722,000 | ||||
闫小虎 | 20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5,463,441 | 人民币普通股 | 85,463,44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
1.中国能建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686,568,022股,其中A股18,107,684,022股,H股578,884,000股。2023年12月,因公司股价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履行稳定股价的有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决定增持公司股票。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增持计划尚未完成,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2)。
2.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4.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633,704,000股,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2,663,082,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
5.公司股东闫小虎通过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持有200,000,000股。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2,479,441 | 0.39 | 3,846,600 | 0.009 | 85,463,441 | 0.20 | 15,574,900 | 0.037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5,463,441 | 0.20 | 101,038,341 | 0.24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8,107,684,022 | 2024年9月28日 | 注 | |
2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98,542,651 | 2024年9月28日 | 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电规总院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
注:
1.本公司吸收合并葛洲坝期间,中国能建集团和电规总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即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吸收合并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含H股),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请参见公司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提示性公告,电规总院公司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98,542,651股A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能建集团,截至本报告发布日,该转让尚未完成。(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股份和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据本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非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的人士在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之规定须向本公司披露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已记录于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 | 股份类别 | 身份╱权益性质 | 持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 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百分比(%)(1) | 约占公司已发行A股的百分比(%)(1) | 约占公司已发行H股的百分比(%)*(1) |
/
中国能建集团(2) | A股 | 实益拥有人 | 18,107,684,022(L) | 43.43 | 55.84 | -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8,542,651(L) | 0.24 | 0.30 | - |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578,884,000(L) | 1.39 | - | 6.25 | |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 | A股 | 实益拥有人 | 2,029,378,794(L) | 4.87 | 6.26 | -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633,704,000(L) | 1.52 | - | 6.84 | |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3)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633,704,000(L) | 1.52 | - | 6.84 |
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3)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633,704,000(L) | 1.52 | - | 6.84 |
ButtonwoodInvestmentHoldingCompanyLtd.(4)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1,462,338,000(L) | 3.51 | - | 15.79 |
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4)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1,462,338,000(L) | 3.51 | - | 15.79 |
CentralHuijinInvestmentLtd.(5)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61,300,000(L) | 2.31 | - | 10.38 |
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5) | H股 | 投资经理 | 961,300,000(L) | 2.31 | - | 10.38 |
StateGridCorporationofChina(6)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74,892,000(L) | 2.34 | - | 10.53 |
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6) | H股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974,892,000(L) | 2.34 | - | 10.53 |
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6) | H股 | 实益拥有人 | 974,892,000(L) | 2.34 | - | 10.53 |
EFundManagementCo.,Ltd(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H股 | 投资经理 | 961,300,000(L) | 2.31 | - | 10.38 |
注:英文字母「L」指该等证券的好仓及英文字母「S」指该等证券的淡仓。
1.根据于2023年12月31日已约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9,262,436,000股、本公司已发行A股32,428,727,636股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41,691,163,636股计算。
/
2.电规总院公司为中国能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拥有本公司98,542,651股A股权益,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0.30%。因此,电规总院公司所持有的A股拥有权益亦被视为中国能建集团持有权益。
3.该等股份由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是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中国华星集团公司是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所持的股份亦被视为中国华星集团公司及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权益。
4.该等股份由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拥有。而ButtonwoodInvestmentHoldingCompanyLtd.持有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65%权益。因此,SilkRoadFundCo.,Ltd.(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股份亦被视为ButtonwoodInvestmentHoldingCompanyLtd.持有权益。
5.CentralHuijinInvestmentLtd.持有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的57.31%权益。因此,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所持股份亦被视为CentralHuijinInvestmentLtd.持有权益。
6.该等股份由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直接持有。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是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全资子公司;而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是StateGridCorporationofChina的全资子公司。因此,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所持股份亦被视为StateGridInternationalDevelopmentCo.,Ltd.及StateGridCorporationofChina持有权益。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宋海良 |
成立日期 | 2011年9月28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十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22能建01 | 137535 | 2022-7-21 | 2022-7-22 | 2025-7-22 | 15 | 2.70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能建YK01 | 115590 | 2023-6-28 | 2023-6-29 | —— | 10 | 3.08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能建YK02 | 240133 | 2023-10-23 | 2023-10-24 | —— | 20 | 3.25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葛洲01 | 155129 | 2019-1-9 | 2019-1-9 | 2024-1-9 | 10 | 3.85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葛洲02 | 155223 | 2019-3-12 | 2019-3-13 | 2024-3-13 | 15 | 4.10 | 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21葛洲Y1 | 175964 | 2021-4-7 | 2021-4-8 | —— | 30 | 3.8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21葛洲01 | 188082 | 2021-4-28 | 2021-4-29 | 2026-4-29 | 30 | 3.53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21葛洲02 | 188109 | 2021-5-17 | 2021-5-18 | 2026-5-18 | 30 | 3.40 |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2葛洲Y1 | 185830 | 2022-6-1 | 2022-6-2 | —— | 20 | 3.04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22葛洲Y2 | 185931 | 2022-6-21 | 2022-6-22 | —— | 20 | 3.13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22葛洲Y3 | 137782 | 2022-9-1 | 2022-9-2 | —— | 15 | 2.76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22葛洲Y4 | 137783 | 2022-9-1 | 2022-9-2 | —— | 15 | 3.21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葛洲YK01 | 137857 | 2022-9-20 | 2022-9-21 | —— | 18 | 2.70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葛洲YK02 | 137858 | 2022-9-20 | 2022-9-21 | —— | 12 | 3.21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22葛洲Y5 | 137971 | 2022-10-20 | 2022-10-21 | —— | 20 | 3.18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葛洲YK03 | 138614 | 2022-11-25 | 2022-11-28 | —— | 30 | 3.18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葛洲YK05 | 115512 | 2023-6-13 | 2023-6-14 | —— | 20 | 3.03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支持革命老区)(品种一) | 葛洲YKV1 | 115847 | 2023-8-17 | 2023-8-18 | —— | 10 | 2.87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支持革命老区)(品种二) | 葛洲YKV2 | 115848 | 2023-8-17 | 2023-8-18 | —— | 10 | 3.19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专业机构投资者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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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足额支付了20能建Y1自2022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0能建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因2023年7月2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2能建01自2022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1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能建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能建YK01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报告期内,能建YK02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01自2022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8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19葛洲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足额支付了19葛洲02自2022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2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19葛洲0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足额支付了20葛洲Y1自2022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0葛洲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三期)(品种二)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因2023年10月28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0葛洲Y5自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20葛洲Y5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因2023年4月8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1葛洲Y1自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葛洲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因2023年4月29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1葛洲01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葛洲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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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足额支付了21葛洲02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葛洲0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足额支付了22葛洲Y1自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葛洲Y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因2023年6月22日为节假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2葛洲Y2自2022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葛洲Y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因2023年9月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2葛洲Y3自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葛洲Y3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因2023年9月2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2葛洲Y4自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葛洲Y4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因2023年10月21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2葛洲Y5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葛洲Y5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足额支付了葛洲YK01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葛洲YK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足额支付了葛洲YK02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葛洲YK02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足额支付了葛洲YK03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葛洲YK03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报告期内,葛洲YK05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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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支持革命老区)(品种一) | 报告期内,葛洲YKV1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支持革命老区)(品种二) | 报告期内,葛洲YKV2不涉及支付到期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情况。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6月19日,公司选择不行使“20能建Y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20能建Y1”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10亿元。
2023年8月2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不行使“20葛洲Y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20葛洲Y1”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10亿元。
2023年10月30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择不行使“20葛洲Y5”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将“20葛洲Y5”全额兑付,兑付本金共计人民币10亿元。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 汪文锋、安长海 | 谢晓柳 | 010-62167760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 吴旭初、郭成专 | 李歆 | 010-85085131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丽泽SOHOB座20层 | 王克东、康莉莉 | 王克东 | 010-51423818 |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398号华盛大厦13-14层 | / | 蒋卫 | 021-63501349 |
石浔、雷佳玥 | 13918597887 | |||
王力 | 021-63501349 |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7层 | / | 罗一 | 010-85679696 |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七层 | / | 陈金龙 | 13299986532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 / | 许可、王雯雯、范为杰、李雨龙、洪浩、胡沛然、王鹭、郭向宇、冯伟、胡灏楠 | 010-56051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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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 / | 于颖、郑云桥 | 010-88027168 |
李雪君、应剑雄、邱怡 | 010-57061507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 / | 杜涵、朱星宇、容畅、王子凡 | 010-6083458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贸2座33楼 | / | 陈小东、谭畔、姚艺聪、王锴正 | 010-6505116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 | 杨冬晨、蔡卓炯 | 020-66338888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 | 胡正金、王方平 | 0755-2262772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6层 | / | 邱源、杨林岱 | 010-88013859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 / | 宋志文、傅飘然 | 027-6579970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 / | 张展 | 010-5837787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6层 | / | 李珉瑄、丁文雅 | 18510958344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7层 | / | 江家翔 | 010-576159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29层 | / | 柯方钰、赵宇 | 0755-81983098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 | / | 项俊夫、戴瑭昱 | 021-38677889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四层F408 | / | 齐曼 | 010-66413377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6-21层 | / | 庄国芳 | 010-58137799 |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三角路水岸国际1号楼12楼 | / | 汪中斌 | 13871116260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低碳转型挂钩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二期)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一) | 18 | 18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低碳转型挂钩)(品种二) | 12 | 12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一带一路”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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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支持革命老区)(品种一) | 10 | 7.24 | 2.76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可续期公司债券(支持革命老区)(品种二) | 10 | 10 | 1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有关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均符合公司预期。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均未设置担保 | 不涉及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的偿债计划、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投资者保护机制,均按照募集说明书 | 正常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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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能建YK01、能建YK02、21葛洲Y1、22葛洲Y1、22葛洲Y2、22葛洲Y3、22葛洲Y4、葛洲YK01、葛洲YK02、22葛洲Y5、葛洲YK03、葛洲YK05、葛洲YKV1、葛洲YKV2未执行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未触发利率跳升,未执行递延支付利息权,未执行赎回选择权,未触发强制付息事件,仍计入权益。
能建YK01、能建YK02、葛洲YK01、葛洲YK02、葛洲YK03、葛洲YK05、葛洲YKV1、葛洲YKV2的发行人均为科创企业类发行人,不涉及科创项目进展情况、不涉及相关基金产品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均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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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1中能建MTN001 | 102102154 | 2021-10-25 | 2021-10-27 | - | 20 | 3.67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21中能建GN001(碳中和) | 132100150 | 2021-11-16 | 2021-11-18 | - | 15 | 3.33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2中能建MTN001 | 102282647 | 2022-12-5 | 2022-12-7 | - | 30 | 3.85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3葛洲坝MTN001 | 102300529 | 2023-10-25 | 2023-10-27 | - | 10 | 3.44 | 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赎回日,发行人选择全额赎回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足额支付了13中能建MTN1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报告期内,13中能建MTN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足额支付了21中能建MTN001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中能建MTN0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因2023年11月18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足额支付了21中能建GN001(碳中和债)自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1中能建GN001(碳中和债)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足额支付了22中能建MTN001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的利息。报告期内,22中能建MTN001不存在延迟支付到期利息或延迟兑付本金的情况。 |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 / | 王冰山 | 010-8510629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 | / | 张连明 | 0755-8927857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 / | 袁善超 | 010-66635929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四层F408 | / | 齐曼 | 010-66413377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 | 2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 15 | 15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30 | 3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10 | 10 | 0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不涉及 | 是 |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有关约定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均符合公司预期。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现状 | 执行情况 | 是否发生变更 | 变更后情况 | 变更原因 | 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 | 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公司存续债券均未设置担保 | 不涉及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续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执行,未发生重大变化 | 正常 | 否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162,814 | 5,721,581 | 25.19 |
流动比率 | 1.02 | 1.11 | -8.11 |
速动比率 | 0.86 | 0.93 | -7.53 |
资产负债率(%) | 75.96 | 74.80 | 1.55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05 | 0.05 | 0.00 |
利息保障倍数 | 3.37 | 3.43 | -1.75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61 | 1.41 | 14.18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64 | 4.02 | 15.42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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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126号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能建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能建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5、七51和十七1。
能建股份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为客户提供的建造服务。2023年度,能建股份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060.32亿元,其中工程建设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54.9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0.17%。
能建股份的工程建设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在确定履约进度时,能建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需要对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
/
由于营业收入是能建股份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工程建设合同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包括合同预计收入和合同预计成本编制、变更及按照履约进度计算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复核工程建设合同清单,检查合同清单的完整性;
(3)获取并检查重大工程建设合同,了解主要合同关键条款,评估管理层对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及价值分摊、预计总收入的估计是否合理,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4)查看项目的成本预算编制基础,获取并检查重大项目成本预算单、采购合同、分包合同,评估管理层对于预计总成本的判断和估计是否合理,确保其按照项目实际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编制;
(5)审核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的预计总收入或预计总成本变更的原因,分析其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经过恰当的审批和确认;
(6)测试管理层对履约进度和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计算是否准确;
(7)对重要工程建设合同的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检查完工进度与实际业主验工计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8)结合监理报告、进度确认单、客户结算单等文件,以及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现场检查,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履约进度的合理性;
(9)检查与工程建设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工程建设合同、工程项目结算单、监理报告、发票等;
(10)选取项目检查与实际发生成本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发票、入库单、进度确认单、分包商结算单等;
(11)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工程结算量;
(12)实施截止测试,检查相关合同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13)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1、七4和七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能建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842.66亿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60.48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82.18亿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160.15亿元,减值准备为人民币27.99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32.16亿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6)检查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能建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A股年度报告和H股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在审计报告日前已获取A股年度报告,而H股年度报告预期将在审计报告日后提供给我们。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对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能建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能建股份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能建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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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能建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能建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能建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汪文锋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安长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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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7,288,541 | 73,111,6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21,629 | 3,080,541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3 | 5,229,040 | 7,175,219 |
应收账款 | 七、4 | 78,218,261 | 73,010,59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980,144 | 849,501 |
预付款项 | 七、7 | 34,818,545 | 30,343,71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30,820,723 | 24,964,15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196,000 | ||
存货 | 七、9 | 67,957,770 | 61,381,160 |
合同资产 | 七、5 | 113,216,189 | 89,402,92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0 | 3,004,839 | 2,254,962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1 | 14,114,289 | 10,990,943 |
流动资产合计 | 426,069,970 | 378,761,3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3,191,045 | 3,635,752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2 | 34,303,656 | 34,998,414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3 | 46,548,804 | 40,697,17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4 | 2,371,845 | 2,185,28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5 | 10,726,518 | 8,699,355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6 | 784,644 | 670,091 |
固定资产 | 七、17 | 57,580,226 | 42,934,534 |
在建工程 | 七、18 | 25,484,577 | 16,337,5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19 | 4,499,674 | 2,746,190 |
无形资产 | 七、20 | 82,464,208 | 67,804,984 |
开发支出 | 183,214 | 63,740 | |
商誉 | 七、21 | 2,626,544 | 2,198,256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2 | 829,511 | 1,021,7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3 | 3,260,692 | 2,742,4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24 | 82,231,065 | 59,055,38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7,086,223 | 285,790,840 | |
资产总计 | 783,156,193 | 664,552,1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26 | 35,014,887 | 25,549,58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27 | 14,387,077 | 14,947,381 |
应付账款 | 七、28 | 203,325,386 | 166,095,073 |
预收款项 | 七、29 | 21,280 | 29,813 |
合同负债 | 七、30 | 70,089,061 | 60,442,48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3,091,611 | 3,191,860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1 | 2,646,100 | 3,256,431 |
应交税费 | 七、32 | 6,856,792 | 7,037,574 |
其他应付款 | 七、33 | 41,855,110 | 36,815,73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34 | 33,108,322 | 17,407,623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35 | 6,612,924 | 6,786,014 |
流动负债合计 | 417,008,550 | 341,559,56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36 | 157,944,145 | 132,123,527 |
应付债券 | 七、37 | 1,500,000 | 9,8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38 | 3,121,594 | 1,963,619 |
长期应付款 | 七、39 | 4,682,761 | 1,363,01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0 | 7,182,125 | 7,588,908 |
预计负债 | 七、41 | 158,213 | 73,874 |
递延收益 | 七、42 | 601,807 | 518,50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3 | 2,272,998 | 1,814,07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31,121 | 279,68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7,894,764 | 155,525,199 | |
负债合计 | 594,903,314 | 497,084,7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44 | 41,691,164 | 41,691,164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45 | 9,500,000 | 9,5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9,500,000 | 9,500,000 | |
资本公积 | 七、46 | 17,677,805 | 16,840,28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47 | 964,415 | 760,043 |
专项储备 | 七、48 | 1,257,717 | 904,579 |
盈余公积 | 七、49 | 9,525,293 | 7,544,57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50 | 29,848,343 | 24,630,81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0,464,737 | 101,871,4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77,788,142 | 65,595,9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8,252,879 | 167,467,3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83,156,193 | 664,552,152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7,535 | 975,2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989 | 957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八、1 | 3,724,932 | 4,069,202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 | 3,586,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094,572 | 8,631,38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八、2 | 94,016,499 | 91,062,0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000 | 13,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8,557 | 169,313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5,891 | 32,015 | |
在建工程 | 7,737 | 3,25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4,538 | 23,608 | |
开发支出 | 58,616 | 34,519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25 | 67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507 | 50,63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549,870 | 91,389,059 | |
资产总计 | 98,644,442 | 100,020,44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626 | ||
应付账款 | 6,398 | 4,44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943 | 38,881 | |
应交税费 | 2,223 | 2,258 | |
其他应付款 | 5,198,790 | 5,782,24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701 | 3,183,80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779,055 | 9,040,26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00,000 | 3,000,000 | |
应付债券 | 1,500,000 | 1,5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5,536 | 105,00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01 | 60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6,137 | 4,605,602 | |
负债合计 | 12,475,192 | 13,645,8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1,691,164 | 41,691,164 | |
其他权益工具 | 9,500,000 | 9,5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9,500,000 | 9,500,000 | |
资本公积 | 32,087,877 | 32,087,87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312,009 | 1,190,312 | |
未分配利润 | 1,578,200 | 1,905,2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6,169,250 | 86,374,5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8,644,442 | 100,020,443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6,031,848 | 366,395,8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51 | 406,031,848 | 366,395,8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90,455,510 | 353,061,270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51 | 354,726,606 | 320,891,13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52 | 1,415,875 | 1,703,298 |
销售费用 | 七、53 | 1,900,349 | 1,687,317 |
管理费用 | 七、54 | 14,752,164 | 13,722,279 |
研发费用 | 七、55 | 12,980,155 | 10,441,637 |
财务费用 | 七、56 | 4,680,361 | 4,615,608 |
其中:利息费用 | 5,899,961 | 5,618,003 | |
利息收入 | 1,309,435 | 612,327 | |
加:其他收益 | 七、57 | 745,668 | 1,154,11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8 | 320,736 | 997,0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89,757 | -542,10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36,444 | -166,658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59 | 331,108 | 71,38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七、60 | -2,325,172 | -1,039,361 |
/
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61 | -907,588 | -1,483,0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2 | 304,971 | 716,68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046,061 | 13,751,3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63 | 308,795 | 323,81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64 | 344,289 | 398,10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10,567 | 13,677,0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65 | 2,755,060 | 3,254,88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55,507 | 10,422,18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55,507 | 10,422,18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86,116 | 7,824,13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69,391 | 2,598,04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47 | 912,647 | 934,216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09,970 | 777,92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2,797 | 18,63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4,010 | 182,816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8,787 | -164,17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7,173 | 759,29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7,173 | 759,29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2,677 | 156,28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168,154 | 11,356,4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796,086 | 8,602,06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72,068 | 2,754,33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063,632.66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592,244.36元。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八、3 | 107,689 | 118,861 |
减:营业成本 | 十八、3 | 9,946 | 7,189 |
税金及附加 | 622 | 8,58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60,495 | 441,258 | |
研发费用 | 330 | ||
财务费用 | 112,377 | 200,5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0,443 | 233,441 | |
利息收入 | 33,813 | 41,586 | |
加:其他收益 | 48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八、4 | 1,678,236 | 2,782,36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6 | 6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5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17,015 | 2,243,3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639 | ||
减:营业外支出 | 4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6,972 | 2,253,9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4 | 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6,968 | 2,253,98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6,968 | 2,253,98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16,968 | 2,253,98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8,408,210 | 336,504,01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51,666 | 2,378,58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937,082 | 1,116,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0,496,958 | 339,999,4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00,687,829 | 285,826,80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534,241 | 28,206,4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36,045 | 10,856,3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7,652,811 | 7,173,1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1,010,926 | 332,062,6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032 | 7,936,76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196,984 | 2,556,03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7,982 | 271,55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5,791 | 803,18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 | 2,060,72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3,187,540 | 3,363,9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48,297 | 9,055,42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129,600 | 19,982,71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949,426 | 33,827,26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8,959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3,897,590 | 4,172,26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976,616 | 58,081,1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528,319 | -49,025,7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30,865 | 28,164,48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30,865 | 21,164,48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8,040,601 | 110,992,95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4,360,106 | 1,853,2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4,731,572 | 141,010,6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7,549,951 | 57,279,00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360,259 | 10,478,82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2,797,178 | 2,439,9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67 | 9,770,857 | 20,928,6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681,067 | 88,686,44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50,505 | 52,324,23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9,100 | 565,09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27,318 | 11,800,3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008,702 | 52,208,3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136,020 | 64,008,702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638 | 7,22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18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623 | 308,9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4,261 | 326,3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8,505 | 179,70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10 | 25,39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2,613 | 554,0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3,228 | 760,0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967 | -433,7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9,65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445,434 | 1,796,42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16,000 | 2,22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61,434 | 4,306,07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2,494 | 20,25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8,233 | 2,139,40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0,000 | 4,996,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80,727 | 7,155,6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0,707 | -2,849,57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100,000 | 7,053,84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00,000 | 10,053,84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00,000 | 6,558,22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29,664 | 1,305,11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29,664 | 7,863,3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9,664 | 2,190,4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36 | 2,71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7,688 | -1,090,07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75,225 | 2,065,2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7,537 | 975,225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840,282 | 760,043 | 904,579 | 7,544,573 | 24,630,811 | 101,871,452 | 65,595,932 | 167,467,3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840,282 | 760,043 | 904,579 | 7,544,573 | 24,630,811 | 101,871,452 | 65,595,932 | 167,467,3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37,523 | 204,372 | 353,138 | 1,980,720 | 5,217,532 | 8,593,285 | 12,192,210 | 20,785,4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09,970 | 7,986,116 | 8,796,086 | 3,372,068 | 12,168,1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37,523 | 28,835 | 866,358 | 11,490,053 | 12,356,4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330,865 | 12,330,8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
/
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37,523 | 28,835 | 866,358 | -840,812 | 25,546 | |||||||
(三)利润分配 | 1,980,720 | -3,403,017 | -1,422,297 | -2,700,690 | -4,122,9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80,720 | -1,980,7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0,617 | -1,050,617 | -2,700,690 | -3,751,307 | ||||||||
4.其他 | -371,680 | -371,680 | -371,68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05,598 | 605,598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05,598 | 605,598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53,138 | 353,138 | 30,779 | 383,917 | ||||||||
1.本期提取 | 5,392,249 | 5,392,249 | 314,699 | 5,706,948 |
/
2.本期使用 | -5,039,111 | -5,039,111 | -283,920 | -5,323,03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7,677,805 | 964,415 | 1,257,717 | 9,525,293 | 29,848,343 | 110,464,737 | 77,788,142 | 188,252,879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731,128 | -77,521 | 648,786 | 5,563,652 | 20,141,471 | 94,198,680 | 55,535,320 | 149,734,0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9,654 | -39,654 | -39,65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905 | 1,394 | 2,299 | 2,208 | 4,507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732,033 | -77,521 | 648,786 | 5,563,652 | 20,103,211 | 94,161,325 | 55,537,528 | 149,698,8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8,249 | 837,564 | 255,793 | 1,980,921 | 4,527,600 | 7,710,127 | 10,058,404 | 17,768,5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7,927 | 7,824,139 | 8,602,066 | 2,754,334 | 11,356,400 | ||||||||||
(二)所有者投入 | 108,249 | 108,249 | 9,692,697 | 9,800,946 |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359,454 | 10,359,45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8,249 | 108,249 | -666,757 | -558,508 | ||||||||
(三)利润分配 | 1,980,921 | -3,236,902 | -1,255,981 | -2,449,819 | -3,705,8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80,921 | -1,980,9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8,051 | -938,051 | -2,449,819 | -3,387,870 | ||||||||
4.其他 | -317,930 | -317,930 | -317,93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637 | -59,63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59,637 | -59,637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5,793 | 255,793 | 61,192 | 316,985 | |||||||||||
1.本期提取 | 3,064,145 | 3,064,145 | 1,065,910 | 4,130,055 | |||||||||||
2.本期使用 | -2,808,352 | -2,808,352 | -1,004,718 | -3,813,0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16,840,282 | 760,043 | 904,579 | 7,544,573 | 24,630,811 | 101,871,452 | 65,595,932 | 167,467,384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2,087,877 | 1,190,312 | 1,905,225 | 86,374,5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2,087,877 | 1,190,312 | 1,905,225 | 86,374,5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697 | -327,025 | -205,32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6,968 | 1,216,96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21,697 | -1,543,993 | -1,422,2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21,697 | -121,69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050,616 | -1,050,616 | |||||||
3.其他 | -371,680 | -371,68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2,087,877 | 1,312,009 | 1,578,200 | 86,169,250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1,884,102 | 964,914 | 1,132,621 | 85,172,8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1,884,102 | 964,914 | 1,132,621 | 85,172,8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3,775 | 225,398 | 772,604 | 1,201,7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53,983 | 2,253,98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3,775 | 203,77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03,775 | 203,775 | |||||||||
(三)利润分配 | 225,398 | -1,481,379 | -1,255,98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5,398 | -225,39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8,051 | -938,051 | |||||||||
3.其他 | -317,930 | -317,93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691,164 | 9,500,000 | 32,087,877 | 1,190,312 | 1,905,225 | 86,374,578 |
公司负责人:宋海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娜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爱军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批准,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集团)、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7839815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2,039.6364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41,691,163,636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4,222,500,963股,H股9,262,436,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8,206,226,673股。公司股票已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和2021年9月21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基础建设行业。主要经营活动有工程建设、勘测设计及咨询、工业制造、投资运营业务、其他业务等。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除工程建设业务及房地产业务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工程建设业务及房地产业务的营业周期从建设期、开发期至变现,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开发项目情况确定,并以其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境外子公司紫荆国际能源(香港)有限公司等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核销金额占本期应收账款核销总额的20%以上且金额大于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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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 单项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大于1,0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大于2亿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4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期末数大于3亿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期末数大于6.5亿元。 |
重要的子公司 | 注册资本大于20亿元。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期末资产总额大于20亿。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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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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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i.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ii.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内)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中的应收BT/BOT项目款、应收工程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除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和合同资产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额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额工具在资产负债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处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公司催收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计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2.存货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价法和个别计价法计量。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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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或一次转销法摊销。
2)包装物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或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13.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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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15.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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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0 | 5 | 2.38-11.8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2 | 5 | 4.32-23.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30 | 5 | 3.17-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5 | 5 | 6.33-23.75 |
17.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电子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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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采矿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摊销方式
①对于除采矿权及与公路收费权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 |
专利、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 2-15 |
特许经营权 | 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年限 |
其他 | 10-50 |
其他主要包括品牌、客户关系、著作权等。
②使用寿命有限的采矿权的摊销按已探明矿山储量按工作量法计提摊销。
③与公路收费权相关的特许经营权按车流量计提摊销,自有关收费公路开始商业化营运之日起,按其预期可使用年限或剩余特许经营期限(以较短者为准),按使用单位基准(即实际交通流量与有关收费公路的预计交通总流量的比率,而预计交通总流量由管理层估计或经参考独立交通流量顾问编制的交通流量预测报告后得出)计提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①研发物料支出
研发物料支出是指公司为实施相关物料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②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③委托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④折旧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⑤新产品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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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⑥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0.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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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2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对发行的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满足在潜在不利条件下,可以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初始确认时方可确认为权益。
该金融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如为衍生工具,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25.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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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有五大业务板块,一是勘测设计与咨询,二是工程建设,三是工业制造,四是建设、运营及移交合同,五是房地产销售。依据本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a)勘测设计与咨询
本公司提供勘测设计与咨询等服务属于在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累计实际成本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b)工程建设
本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c)工业制造
本公司销售工程设备和配套零部件、工程物资、水泥等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d)建设、运营及移交合同
本公司以特许经营权项目(PPP项目)合作方式参与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会计处理:1)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2)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3)政府方控制或管制本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4)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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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等多项服务的,按照前文所述方式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在本公司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确认为应收款项,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本公司按照实际提供的服务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e)房地产销售
本公司商品房销售业务的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办理完成向买方交付房产手续、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已通知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交房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本公司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
f)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6.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7.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
/
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9.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
/
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5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8,310 | |
未分配利润 | -25,758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 | |
所得税费用 | -13,869 |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5%、6%、9%、13% |
土地增值税 | 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产生的增值额 | 30%-6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1%-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免税 |
2.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7〕24号),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实际税率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242006324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11005603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795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5270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53000082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231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1802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151000417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机械船舶有限公司 | GR202242002575 | 15% |
葛洲坝石油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51005812 | 15% |
葛洲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142002701 | 15% |
/
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242008544 | 15% |
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3201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GR202245000250 | 15% |
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 GR202243000843 | 15% |
葛洲坝洁新(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42003949 | 15% |
葛洲坝水务淄博博山有限公司 | GR202337006694 | 15% |
葛洲坝水务(祁阳)有限公司 | GR202243001818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251101741 | 15% |
葛洲坝易普力重庆力能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151101578 | 15% |
葛洲坝易普力湖南二化民爆有限公司 | GR202243001726 | 15% |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65000580 | 15% |
葛洲坝易普力湖北昌泰民爆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075 | 15% |
葛洲坝易普力四川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5100580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23001127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2100151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12001301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31400060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3200135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3300779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334004040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43001445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61001922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6200058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65000415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344009329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353000239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145000670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11100224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沈阳电力机械总厂有限公司 | GR20212100097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京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GR20223201132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银河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GR202261003293 | 15% |
中能建储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GR202342002690 | 15% |
葛洲坝能源重工有限公司 | GR20211100756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21002351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21200557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312000775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314000111 | 15% |
中能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12001082 | 15% |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GR20213400437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243002854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6100049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62000585 | 15% |
中能建西北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361004083 | 15% |
中能建(北京)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31100158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GR202112002308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中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343001483 | 15% |
中能建地热有限公司 | GR202211005587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61005723 | 15% |
葛洲坝新疆工程局(有限公司) | GR202365000904 | 15% |
/
宜昌正信建筑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1273 | 15% |
湖北省宜昌市鼎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GR202342008037 | 15% |
湖北葛科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242000153 | 15% |
广西中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145000177 | 15% |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环科新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GR202312002427 | 15% |
涟源市海川达水务有限公司 | GR202343002938 | 15% |
湖南南岭民爆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GR202143002838 | 15% |
郴州七三二零化工有限公司 | GR202143003246 | 15% |
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43005182 | 15% |
湖南岳阳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 GR202343002104 | 15% |
湖南南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43000965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22000201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331001014 | 15% |
中南电力项目管理咨询(湖北)有限公司 | GR202242004331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42000713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61002263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251004504 | 15% |
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51006006 | 15%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11002437 | 15% |
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GR202211007509 | 15% |
北京国电德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11007021 | 15% |
国岩华北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GR202111003329 | 15% |
北京国信优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311010186 | 15% |
天津津电供电设计所有限公司 | GR202212001345 | 15% |
江苏科能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GR202232015224 | 15% |
安徽华电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234000024 | 15% |
湖南科鑫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343003238 | 15% |
湖南科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143001111 | 15% |
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 GR202143002835 | 15% |
广东科诺勘测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44010719 | 15% |
广东天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GR202244014777 | 15% |
广东天联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GR202244014602 | 15% |
广东天信电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144009909 | 15% |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GR202145001144 | 15% |
广西桂能软件有限公司 | GR202345000760 | 15% |
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GR202311000508 | 15% |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 | GR202211008860 | 15% |
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GR202311002384 | 15% |
广东省电力线路器材厂有限公司 | GR202344005932 | 15% |
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 | GR202162000395 | 15% |
南京电力金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332015900 | 15% |
镇江华东电力设备制造厂有限公司 | GR202332002524 | 15% |
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 | GR202132000015 | 15% |
西安创源电力金具有限公司 | GR202261005213 | 15% |
杭州华电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33003634 | 15% |
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 GR202233009046 | 15% |
东北电力烟塔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21001501 | 15% |
天津诚信达金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12002972 | 15% |
天津诚顺达建筑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112000463 | 15% |
/
天津蓝巢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 GR202312001836 | 15% |
天津蓝巢特种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312001621 | 15% |
山西华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14000124 | 15% |
江苏江南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232011733 | 15% |
杭州亿普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333010863 | 15% |
华业钢构核电装备有限公司 | GR202233004437 | 15% |
湖南科信检测有限公司 | GR202143001612 | 15% |
广东力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GR202244002065 | 15% |
广东拓奇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GR202344010074 | 15% |
广州南方管道有限公司 | GR202344013746 | 15% |
广东光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GR202144014955 | 15% |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61005403 | 15% |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61001519 | 15% |
安徽津利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34004429 | 15% |
成都贝斯特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351004687 | 15% |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 GR202132001643 | 15% |
南宁兴典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345000499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151003802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142000756 | 15% |
湖南神斧集团一六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143002364 | 15% |
邵阳三化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43000697 | 15% |
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43000211 | 15% |
湖南神斧集团湘南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43002568 | 15% |
葛洲坝易普力广西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345000393 | 15% |
湖南利德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43002228 | 15% |
哈尔滨泰斯特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GR202223000198 | 15% |
湖南南岭衡阳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 GR202343000066 | 15% |
怀化南岭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 GR202343000155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212000385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133003513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144008096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GR202161000974 | 15% |
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 | GR202151101509 | 15% |
(2)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23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本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主要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 | 实际税率 |
葛洲坝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新疆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广西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重庆力能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恩施市越峰云龙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宁夏天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 15% |
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15% |
葛洲坝易普力四川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15%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甘肃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中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 |
兰州开元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 |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15% |
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5% |
红河县同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广西龙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广西力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5% |
新疆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云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15% |
安塞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大荔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四川能建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5% |
盐池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重庆神斧锦泰化工有限公司 | 15% |
中能建投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甘肃工程有限公司 | 15% |
酒泉能建玉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崇左市江州区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贵港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宁明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扶绥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崇左市江州区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天等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共和中能建青交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泾源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张掖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榆林中能建巨皇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洛南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泾川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 |
广西河池小三峡旅游有限公司 | 15% |
云南恒益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5%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永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宜川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泾阳捷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大新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龙州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广西贵港市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广西桂平市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平南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崇左市江州区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大新县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
扶绥县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宁明县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天等县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龙州县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凭祥市中电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宁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512号)第八十八条相关规定,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的主要企业如下:
公司名称 | 开始年份 |
诸城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中能建投(广饶)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泾阳捷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中南电力武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鹤庆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中电工程叶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韶关电力有限公司 | 2019年 |
中能建投安达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昔阳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平定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风力发电项目) | 2020年 |
平定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风力发电扩建项目) | 2023年 |
中能建投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崇左市江州区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贵港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宁明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扶绥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崇左市江州区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天等中能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共和中能建青交控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泾源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中能绿电(浙江庆元)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灵山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中能建投(紫云)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中能绿电(张掖)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 |
安塞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大荔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连云港和风风电有限公司 | 2021年 |
南宫市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沈阳瑞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
沈阳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沈阳祥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沈阳鑫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盐池县中能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永嘉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中能建(康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中能建(青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中能建汝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 |
中能建投(沈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中能建投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中能建投黑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中能建投金龙山风电(南雄)有限公司 | 2021年 |
中能建投松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中能建投无为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沁水远景汇合风电有限公司 | 2021年 |
黑龙江省风云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 |
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 |
湖南醴陵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 |
郎溪县盛世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太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 |
中能建投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 |
宜城市综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大唐射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 |
衢州市衢江区中能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 |
3.其他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239 | 68,744 |
银行存款 | 69,702,752 | 64,867,438 |
其他货币资金 | 7,560,550 | 8,175,422 |
合计 | 77,288,541 | 73,111,604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891,262 | 4,033,768 |
其他说明1)本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等使用有限制的款项,参见附注七、2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2)本公司部分存放在境外的货币资金受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外汇管制所限而不可自由兑换为外币或从这些国家或地区汇出。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1,629 | 3,080,541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400,902 | 3,060,541 |
权益工具投资 | 20,727 | 20,000 |
合计 | 421,629 | 3,080,541 |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197,220 | 4,518,214 |
商业承兑票据 | 2,031,820 | 2,657,005 |
合计 | 5,229,040 | 7,175,21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2,830 |
合计 | 62,830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79,664 | 1,975,805 |
商业承兑票据 | 1,148,302 | |
合计 | 3,579,664 | 3,124,107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50,878 | 100.00 | 21,838 | 0.42 | 5,229,040 | 7,179,006 | 100.00 | 3,787 | 0.05 | 7,175,219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197,220 | 60.89 | 3,197,220 | 4,518,214 | 62.94 | 4,518,214 | ||||
商业承兑汇票 | 2,053,658 | 39.11 | 21,838 | 1.06 | 2,031,820 | 2,660,792 | 37.06 | 3,787 | 0.14 | 2,657,005 |
合计 | 5,250,878 | / | 21,838 | / | 5,229,040 | 7,179,006 | / | 3,787 | / | 7,175,21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053,658 | 21,838 | 1.06 |
合计 | 2,053,658 | 21,838 | 1.06 |
(5).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87 | 17,808 | 243 | 21,838 |
合计
合计 | 3,787 | 17,808 | 243 | 21,838 |
4、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0,797,642 | 58,766,220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60,797,642 | 58,766,220 |
1至2年 | 10,776,436 | 7,392,343 |
2至3年 | 4,414,225 | 4,254,224 |
3年以上 | 8,278,077 | 7,075,885 |
合计 | 84,266,380 | 77,488,672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266,380 | 100.00 | 6,048,119 | 7.18 | 78,218,261 | 77,488,672 | 100.00 | 4,478,080 | 5.78 | 73,010,59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266,380 | 100.00 | 6,048,119 | 7.18 | 78,218,261 | 77,488,672 | 100.00 | 4,478,080 | 5.78 | 73,010,592 |
合计 | 84,266,380 | / | 6,048,119 | / | 78,218,261 | 77,488,672 | / | 4,478,080 | / | 73,010,59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中央企业组合 | 32,541,095 | 325,411 | 1.00 |
地方政府及其他国有企业组合 | 22,731,937 | 681,958 | 3.00 |
民营企业及其他组合 | 28,993,348 | 5,040,750 | 17.39 |
合计 | 84,266,380 | 6,048,119 | 7.18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478,080 | 1,563,137 | 29,223 | 36,125 | 6,048,119 | |
合计 | 4,478,080 | 1,563,137 | 29,223 | 36,125 | 6,048,119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223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佛山市高明宝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款 | 12,666 | 单位破产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设计咨询费 | 6,880 | 无资产可执行 | 经二级公司董事长办公会决策 | 否 |
/
合计 | / | 19,546 | / | / | / |
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数为15,053,950千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52%,相应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数为392,283千元。其他说明: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1,573,650千元。
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16,015,498 | 2,799,309 | 113,216,189 | 91,976,019 | 2,573,093 | 89,402,926 |
合计 | 116,015,498 | 2,799,309 | 113,216,189 | 91,976,019 | 2,573,093 | 89,402,92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6,015,498 | 100.00 | 2,799,309 | 2.41 | 113,216,189 | 91,976,019 | 100.00 | 2,573,093 | 2.80 | 89,402,92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16,015,498 | 100.00 | 2,799,309 | 2.41 | 113,216,189 | 91,976,019 | 100.00 | 2,573,093 | 2.80 | 89,402,926 |
合计 | 116,015,498 | / | 2,799,309 | / | 113,216,189 | 91,976,019 | / | 2,573,093 | / | 89,402,92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组合 | 116,015,498 | 2,799,309 | 2.41 |
合计 | 116,015,498 | 2,799,309 | 2.41 |
其他说明:
合同资产主要由本公司的工程建设业务产生。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提供工程承保、施工服务,并根据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的客户根据合同规定与本公司就工程承保、施工服务履约进度进行结算,并在结算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信用期支付工程价款。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超过已办理结算价款的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本公司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的收入金额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80,144 | 849,501 |
合计 | 980,144 | 849,501 |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7,018,352 | 77.60 | 24,020,973 | 79.16 |
1至2年 | 4,751,656 | 13.65 | 4,741,528 | 15.63 |
2至3年 | 1,580,797 | 4.54 | 676,694 | 2.23 |
3年以上 | 1,467,740 | 4.22 | 904,516 | 2.98 |
合计 | 34,818,545 | 100.00 | 30,343,71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未结算原因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406,768 | 预付施工工程款及原材料款,后续将随着施工进度结算 |
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323,466 | |
小计 | 730,234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期末余额前5名的预付款项合计数为4,010,206千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11.52%。
/
8、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8 | |
应收股利 | 148,017 | 136,364 |
其他应收款 | 30,672,706 | 24,827,671 |
合计 | 30,820,723 | 24,964,153 |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国药集团西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522 | 100,522 |
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11,989 | 10,793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9,951 |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75 | 8,000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6,072 | 8,966 |
大唐武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80 |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4,015 | 4,015 |
其他 | 2,213 | 4,068 |
合计 | 148,017 | 136,364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国药集团西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522 | 1-2年 | 未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 | 否 |
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10,793 | 2-3年 | 被投资公司流动资金紧张 | 否 |
合计 | 111,315 | / | / | /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527,144 | 12,704,391 |
1年以内小计 | 12,527,144 | 12,704,391 |
1至2年 | 7,903,204 | 7,179,840 |
2至3年 | 6,879,305 | 6,457,529 |
3年以上 | 7,726,420 | 2,451,980 |
合计 | 35,036,073 | 28,793,740 |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020,045 | 10,462,891 |
其他代垫款 | 11,619,829 | 12,173,603 |
拆借资金 | 4,507,875 | 3,253,109 |
应收代缴税金 | 459,722 | 543,474 |
其他 | 2,428,602 | 2,360,663 |
合计 | 35,036,073 | 28,793,740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97,482 | 2,168,587 | 3,966,069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9,102 | 767,074 | 717,972 | |
本期转回 | 152,626 | 11,382 | 164,008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081 | 5,081 | ||
其他变动 | -151,585 | -151,585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439,088 | 2,924,279 | 4,363,367 |
(4).坏账准备的情况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商城县中周物资有限公司 | 7,524 | 银行存款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 | |
孝感易达钢铁炉料有限公司 | 5,051 | 银行存款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 | |
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6,910 | 银行存款 | 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计提 | |
合计 | 19,485 | / | / | /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081 |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期末余额前5名的其他应收款合计数为7,879,747千元,占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22.49%,相应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数为1,474,776千元。
9、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途物资 | 27,757 | 27,757 | 36,990 | 36,990 | ||
原材料 | 4,050,551 | 257,723 | 3,792,828 | 4,037,427 | 203,392 | 3,834,035 |
在产品 | 1,782,934 | 147,277 | 1,635,657 | 1,623,000 | 122,585 | 1,500,415 |
开发成本 | 43,295,591 | 3,398 | 43,292,193 | 42,140,620 | 188,237 | 41,952,383 |
库存商品 | 5,336,728 | 614,221 | 4,722,507 | 6,408,205 | 211,251 | 6,196,954 |
开发产品 | 14,244,380 | 23,925 | 14,220,455 | 7,576,376 | 7,576,376 | |
周转材料 | 273,482 | 7,109 | 266,373 | 290,969 | 6,962 | 284,007 |
合计 | 69,011,423 | 1,053,653 | 67,957,770 | 62,113,587 | 732,427 | 61,381,160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3,392 | 55,515 | 1,558 | 2,742 | 257,723 | |
在产品 | 122,585 | 56,611 | 326 | 32,245 | 147,277 | |
开发成本 | 188,237 | 184,839 | 3,398 | |||
库存商品 | 211,251 | 420,394 | 3,400 | 20,824 | 614,221 | |
开发产品 | 23,925 | 23,925 | ||||
周转材料 | 6,962 | 213 | 66 | 7,109 | ||
合计 | 732,427 | 556,658 | 5,284 | 240,716 | 1,053,65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
开发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开发成本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周转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4,866,197千元。其他说明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货查封及减值情况,参见附注十七、2之说明。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271,915 | 1,410,809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2,924 | 844,153 |
合计 | 3,004,839 | 2,254,962 |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12,273,693 | 9,519,986 |
预缴税金 | 1,692,921 | 1,386,896 |
其他 | 147,675 | 84,061 |
合计 | 14,114,289 | 10,990,943 |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率区间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33,974,051 | 396,860 | 33,577,191 | 34,842,031 | 431,440 | 34,410,591 | |
其他 | 726,465 | 726,465 | 587,823 | 587,823 | |||
合计 | 34,700,516 | 396,860 | 34,303,656 | 35,429,854 | 431,440 | 34,998,414 |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5,700 | 1.40 | 127,566 | 26.26 | 358,134 | 485,700 | 1.37 | 62,906 | 12.95 | 422,794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5,700 | 1.40 | 127,566 | 26.26 | 358,134 | 485,700 | 1.37 | 62,906 | 12.95 | 422,7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214,816 | 98.60 | 269,294 | 0.79 | 33,945,522 | 34,944,154 | 98.63 | 368,534 | 1.05 | 34,575,62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214,816 | 98.60 | 269,294 | 0.79 | 33,945,522 | 34,944,154 | 98.63 | 368,534 | 1.05 | 34,575,620 |
合计 | 34,700,516 | / | 396,860 | / | 34,303,656 | 35,429,854 | / | 431,440 | / | 34,998,41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34,214,816 | 269,294 | 0.79 |
合计 | 34,214,816 | 269,294 | 0.79 |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33,210 | -1,073 | 45,013 | 2,487,124 |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1,531,298 | 142,496 | 1,673,794 |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156,786 | 159,312 | 1,316,098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72,125 | 26,637 | 1,198,762 |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 | 854,597 | 1,388 | 855,985 |
/
有限公司 | |||||||||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16,327 | 406,854 | 823,181 |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644,099 | 3,658 | 647,757 |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529,942 | -114,574 | 415,368 |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30,658 | 105,924 | 336,582 | ||||||
中能建(凤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4,999 | 763 | 205,762 | ||||||
中能建(界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07,260 | 73,248 | 180,508 | ||||||
灵宝市公共城市道路路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56,319 | 94,110 | -2,270 | 148,159 | |||||
其他 | 580,647 | 376,990 | 278 | -27,345 | 930,014 | 544 | |||
小计 | 10,018,267 | 1,216,438 | 278 | 29,680 | 45,013 | 11,219,094 | 544 | ||
二、联营企业 | |||||||||
华葛能融(深圳)高 | 3,126,832 | 3,126,832 |
/
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14,554 | 75,346 | 163,805 | 2,353,705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293,092 | -191,787 | 2,101,305 | |||
广德铁建大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33,000 | 1,533,000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855,224 | 325,312 | 1,180,536 |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760,000 | 326,700 | -1,551 | 1,085,149 | ||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74,960 | 696,589 | 1,071,549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977,603 | 4,808 | 982,411 |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74,960 | 230,650 | 905,610 |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 | 649,677 | 234,686 | 884,363 |
/
路有限公司 | ||||||||
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00,000 | 800,000 | ||||||
泸禹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武汉)中心(有限合伙) | 675,200 | 85,400 | 760,600 | |||||
贵州省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64,600 | 253,600 | 718,200 |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29,406 | 162,611 | 692,017 |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1,691,163 | 600,000 | -15,555 | 388,000 | 687,608 |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662,000 | 21,376 | 683,376 | |||||
百和六号(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39,879 | 225,118 | 664,997 |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600,336 | 600,336 | ||||||
杭州龙誉投资管理有限 | 601,864 | -4,077 | 597,787 |
/
公司 |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49,350 | 136,509 | 585,859 |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456,730 | 52,306 | 509,036 | |||||||
新疆浩源供水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99,160 | -218,667 | 480,493 |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65,208 | 178,060 | 443,268 |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680,321 | 414,310 | 136,837 | 402,848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58,529 | -173,495 | 385,034 | |||||||
中葛(漯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8,235 | 95,604 | 383,839 |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371,900 | 371,900 |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74,505 | 97,026 | 371,531 | |||||||
其他 | 7,707,341 | 2,046,712 | 41,172 | -19,755 | 610 | 127,580 | 9,566,156 | 99,091 |
/
小计 | 30,775,629 | 6,543,605 | 1,055,482 | -319,437 | 610 | 515,580 | 35,429,345 | 99,091 | ||
合计 | 40,793,896 | 7,760,043 | 1,055,760 | -289,757 | 610 | 560,593 | 46,648,439 | 99,635 |
/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其他 | |||||
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4,236 | 782,819 | 58,583 | 10,250 | ||||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 35,447 | 505 | 35,952 | 1,033 | 26,649 | |||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29,756 | 1,348 | 31,104 | 26,590 |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4,730 | -928 | 23,802 | 1,202 | 19,210 | |||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1,072 | -2,650 | 8,422 | 49 | 7,741 | |||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2,150 | -133 | 2,017 | 79 | 1,581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284 | 50,284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6 | -966 | ||||||
新疆雪峰科技(集 | -27,800 | 165,800 | 138,000 | 3,000 | 73,000 |
/
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非上市公司权益投资: | ||||||||
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9,537 | 7,006 | 206,543 | 407 | 6,543 | |||
D&C工程有限公司 | 4,273 | 200,752 | 205,025 | 23,021 | 200,752 |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102,379 | 36,874 | 139,253 | 15,038 | 101,515 | |||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66 | 966 | ||||||
其他 | 1,000,455 | 562,630 | 120,593 | 118,896 | 19,373 | 1,580,761 | 35,380 | 97,264 |
合计 | 2,185,285 | 562,630 | 953,696 | 392,453 | 185,173 | 2,371,845 | 89,459 | 560,845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终止确认时公允价值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7,564 | 613,619 | 出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606 | 26,721 | 出售 |
云南滇能楚雄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24,318 | 11,318 | 对外转让 |
湖北鹏程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494 | 295 | 对外转让 |
合计 | 895,982 | 651,953 | / |
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726,518 | 8,699,355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6,281,803 | 4,967,171 |
基金及其他非权益类投资 | 4,444,715 | 3,732,184 |
/
合计 | 10,726,518 | 8,699,355 |
16、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6,062 | 150,648 | 1,096,7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178 | 55,742 | 263,920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26,168 | 126,16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82,010 | 55,742 | 137,7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38 | 14,013 | 25,251 |
(1)处置 | 89 | 89 | |
(2)其他转出 | 11,149 | 14,013 | 25,162 |
4.期末余额 | 1,143,002 | 192,377 | 1,335,379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3,051 | 30,738 | 413,7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592 | 16,092 | 132,684 |
(1)计提或摊销 | 40,897 | 3,663 | 44,560 |
(2)固定资产转入 | 51,692 | 51,692 | |
(3)其他 | 24,003 | 12,429 | 36,4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8,528 | 2,662 | 11,190 |
(1)处置 | 85 | 85 | |
(2)其他转出 | 8,443 | 2,662 | 11,105 |
4.期末余额 | 491,115 | 44,168 | 535,28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538 | 5,292 | 12,8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22 | 2,622 | |
(1)计提 | 2,622 | 2,62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0,160 | 5,292 | 15,45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41,727 | 142,917 | 784,6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5,473 | 114,618 | 670,091 |
17、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7,522,007 | 42,880,239 |
固定资产清理 | 58,219 | 54,295 |
合计 | 57,580,226 | 42,934,534 |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845,103 | 33,655,865 | 3,321,574 | 2,506,331 | 2,903,163 | 70,232,0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06,536 | 14,763,378 | 557,435 | 362,505 | 506,162 | 20,396,016 |
(1)购置 | 328,420 | 2,536,994 | 482,325 | 243,857 | 399,875 | 3,991,47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86,841 | 11,643,825 | 10,286 | 19,461 | 52,419 | 12,912,832 |
(3)企业合并增加 | 1,243,810 | 516,670 | 64,824 | 92,257 | 23,356 | 1,940,917 |
(4)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 11,149 | 11,149 | ||||
(5)存货转为自用 | 1,436,316 | 65,889 | 6,930 | 30,512 | 1,539,64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1,842 | 999,860 | 253,413 | 126,346 | 118,815 | 2,090,276 |
(1)处置或报废 | 74,107 | 626,177 | 218,017 | 94,206 | 118,489 | 1,130,996 |
(2)出售子公司 | 1,089 | 1,089 | ||||
(3)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 126,168 | 126,168 | ||||
(4)汇率变动影响 | 4,544 | 135,801 | 20,225 | 625 | 326 | 161,521 |
(5)其他 | 387,023 | 237,882 | 15,171 | 30,426 | 670,502 | |
4.期末余额 | 31,459,797 | 47,419,383 | 3,625,596 | 2,742,490 | 3,290,510 | 88,537,77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545,870 | 13,499,196 | 2,191,983 | 1,601,937 | 1,390,637 | 27,229,6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0,810 | 2,855,476 | 332,702 | 131,528 | 267,953 | 4,918,469 |
(1)计提 | 983,080 | 2,548,830 | 300,669 | 69,836 | 250,712 | 4,153,127 |
(2)收购子公司增加 | 339,287 | 306,646 | 32,033 | 61,692 | 17,241 | 756,899 |
(3)由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8,443 | 8,4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8,967 | 648,808 | 234,091 | 106,269 | 115,716 | 1,243,851 |
(1)处置或报废 | 26,672 | 553,581 | 193,509 | 87,258 | 104,732 | 965,752 |
(2)因出售子公司而减少 | 654 | 654 | ||||
(3)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 51,692 | 51,692 | ||||
(4)汇率变动影响 | 2,234 | 76,802 | 8,117 | 504 | 247 | 87,904 |
(5)其他 | 58,369 | 18,425 | 32,465 | 17,853 | 10,737 | 137,849 |
4.期末余额 | 9,737,713 | 15,705,864 | 2,290,594 | 1,627,196 | 1,542,874 | 30,904,2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3,480 | 52,554 | 2,710 | 1,216 | 2,214 | 122,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5 | 2,8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59 | 6,520 | 353 | 40 | 279 | 13,451 |
4.期末余额 | 57,221 | 48,839 | 2,357 | 1,176 | 1,935 | 111,52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664,863 | 31,664,680 | 1,332,645 | 1,114,118 | 1,745,701 | 57,522,0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235,753 | 20,104,115 | 1,126,881 | 903,178 | 1,510,312 | 42,880,239 |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13,415 |
机器设备 | 17,708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531,569 | 正在办理中 |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28,078 | 5,955 |
机器设备 | 28,107 | 7,696 |
运输工具 | 334 | 32,729 |
电子设备 | 1,492 | 7,289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08 | 626 |
合计 | 58,219 | 54,295 |
18、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484,476 | 16,336,423 |
工程物资 | 101 | 1,101 |
合计 | 25,484,577 | 16,337,524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乌兹别克斯坦水泥项目 | 1,782,965 | 1,782,965 | 645,237 | 645,237 |
/
沙河市500MW光伏项目 | 1,324,187 | 1,324,187 | 1,035,856 | 1,035,856 | ||
阳江农光互补项目 | 1,270,285 | 1,270,285 | 147,262 | 147,262 | ||
兵团北疆石河子3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 | 1,078,735 | 1,078,735 | ||||
中能建崇左2*660MW火电 | 956,428 | 956,428 | 2,379 | 2,379 | ||
乌兹别克斯坦卡什卡达里亚州500MW光伏项目 | 932,936 | 932,936 | ||||
中国能建浙江火电新疆吐鲁番鄯善1GW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 | 919,265 | 919,265 | 9,399 | 9,399 | ||
广西贵港北1区域光伏一期项目 | 908,711 | 908,711 | 1,329,262 | 1,329,262 | ||
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500MW光伏项目 | 794,001 | 794,001 | ||||
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 707,293 | 707,293 | 31,639 | 31,639 | ||
广东葫芦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 692,095 | 692,095 | 452,122 | 452,122 | ||
武宁路办公大楼改扩建工程 | 650,110 | 650,110 | 250,763 | 250,763 | ||
中能建投朝阳白山150MW风电项目 | 635,709 | 635,709 | 111,545 | 111,545 | ||
岷江彭山尖子山航电枢纽工程 | 505,217 | 505,217 | 361,137 | 361,137 |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那丙田光伏发电项目 | 443,497 | 443,497 | ||||
庆元风电项目 | 433,795 | 433,795 | ||||
敦煌10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416,528 | 416,528 | ||||
全资投资天门蒋场99MW风储一体化项目 | 401,007 | 401,007 | 337 | 337 | ||
楚雄州南华县罗武庄光伏电站 | 398,398 | 398,398 | ||||
天等把荷120MW风电场 | 390,823 | 390,823 | 2,037 | 2,037 | ||
延安市宝塔区麻洞川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 357,720 | 357,720 | 389 | 389 | ||
中电工程陕西延安交口镇15万千瓦风电项目 | 357,243 | 357,243 | ||||
南区域光伏项目一期 | 333,090 | 333,090 | 658,190 | 658,190 | ||
全资投资广西宾阳昆陈200MW风电项目 | 325,989 | 325,989 | ||||
江州区板崇160MW光伏项目 | 277,484 | 277,484 | 698,470 | 698,470 | ||
宁明那楠风电场 | 264,615 | 264,615 | 5,187 | 5,187 | ||
中国能建阳泉平定二期100MW风电扩建项目 | 261,859 | 261,859 | 275,438 | 275,438 | ||
张掖200MW风电项目 | 255,546 | 255,546 |
/
中南电力西藏岗巴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 | 250,196 | 250,196 | ||||
张掖大数据产业园一期项目 | 224,291 | 224,291 | ||||
斯木塔斯水电站 | 216,542 | 216,542 | 215,950 | 215,950 | ||
兴宁市永和100MW农光互补项目 | 213,363 | 213,363 | 291,275 | 291,275 | ||
巴基斯坦阿扎德帕坦水电项目 | 212,416 | 212,416 | 204,088 | 204,088 | ||
怀集光伏项目 | 208,697 | 208,697 | 35,489 | 35,489 | ||
龙门风电项目 | 205,736 | 205,736 | 95 | 95 |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西光伏发电项目 | 200,470 | 200,470 | ||||
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水井场址) | 191,073 | 191,073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乌兰县东大滩5万千瓦平价光伏项目 | 177,844 | 177,844 | 172,083 | 172,083 | ||
榆林中能建巨皇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6,671 | 176,671 | ||||
江州区渠姆100MW光伏项目 | 166,976 | 166,976 | 416,023 | 416,023 | ||
吉西基地鲁固直流外送项目2-2(风电140MW) | 158,421 | 158,421 | ||||
兰州氢能产业园项目配套10万千瓦光伏项目 | 156,631 | 156,631 |
/
葛洲坝集团巴基斯坦区域调度管理中心 | 149,067 | 149,067 | 104,626 | 104,626 | ||
绥化安达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 140,653 | 140,653 | 389,767 | 389,767 | ||
甘州南滩30万千瓦光伏项项目 | 101,483 | 101,483 | 1,139,918 | 1,139,918 | ||
江南145MW光伏项目 | 99,029 | 99,029 | 570,487 | 570,487 | ||
宁明县峙书100MW光伏项目 | 38,228 | 38,228 | 350,721 | 350,721 | ||
扶绥县中原100MW光伏项目 | 11,870 | 11,870 | 419,563 | 419,563 | ||
大理州鹤庆县均华光伏电站(井东湾场址)项目 | 10,426 | 10,426 | 591,535 | 591,535 | ||
宁明县板棍140MW光伏项目 | 9,860 | 9,860 | 436,074 | 436,074 | ||
中电工程吉林大安大岗子镇一期100MW风电项目 | 519,594 | 519,594 | ||||
宁明县北江90MW光伏项目 | 315,288 | 315,288 | ||||
绥化北林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564,089 | 564,089 | ||||
昔阳100MW光伏发电项目 | 388,675 | 388,675 | ||||
其他 | 4,149,070 | 60,068 | 4,089,002 | 3,265,071 | 70,637 | 3,194,434 |
合计 | 25,544,544 | 60,068 | 25,484,476 | 16,407,060 | 70,637 | 16,336,423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广东葫芦砂石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 1,278,000 | 452,122 | 239,973 | 692,095 | 54.15 | 54.15 | 40,847 | 21,360 | 3.45 | 自有资金+贷款 | ||
乌兹别克斯坦水泥项目 | 2,307,470 | 645,237 | 1,137,728 | 1,782,965 | 77.27 | 77.27 | 34,030 | 34,030 | 3.49 | 自有资金+贷款 | ||
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州500MW光伏项目 | 2,266,000 | 794,001 | 794,001 | 35.04 | 35.50 | 4,570 | 4,570 | 3.50 | 自有资金+贷款 | |||
乌兹别克斯坦卡什卡达里亚州500MW光伏项目 | 2,383,392 | 932,936 | 932,936 | 39.14 | 39.14 | 3,799 | 3,799 | 3.50 | 自有资金+贷款 | |||
中能建崇左2*660MW火电 | 4,778,320 | 2,379 | 954,049 | 956,428 | 20.02 | 20.02 | 14,342 | 14,342 | 2.70 | 自有资金+贷款 | ||
广西贵港北1区域光伏一期项目 | 2,330,283 | 1,329,262 | 254,360 | 674,911 | 908,711 | 67.96 | 67.96 | 29,432 | 23,846 | 2.45 | 自有资金+贷款 | |
沙河市500MW光伏项目 | 3,009,239 | 1,035,856 | 288,331 | 1,324,187 | 44.00 | 48.00 | 56,552 | 39,254 | 3.00 | 自有资金+贷款 |
/
中国能建浙江火电新疆吐鲁番鄯善1GW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 | 5,703,497 | 9,399 | 909,866 | 919,265 | 16.12 | 16.12 | 5,929 | 5,929 | 2.40 | 自有资金+贷款 | |
阳江农光互补项目 | 1,664,916 | 147,262 | 1,123,023 | 1,270,285 | 76.30 | 76.30 | 11,906 | 11,648 | 2.80 | 自有资金+贷款 | |
兵团北疆石河子3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 | 1,491,530 | 1,078,735 | 1,078,735 | 72.30 | 72.30 | 3,812 | 3,812 | 2.50 | 自有资金+贷款 | ||
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项目 | 1,955,550 | 31,639 | 675,654 | 707,293 | 36.29 | 44.43 | 16,434 | 15,690 | 2.14 | 自有资金+贷款 | |
武宁路办公大楼改扩建工程 | 1,118,619 | 250,763 | 399,347 | 650,110 | 58.12 | 58.12 | 自有资金 |
/
19、使用权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施工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使用权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28,666 | 282,620 | 341,416 | 4,230 | 3,856,9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17,591 | 102,921 | 9,427 | 1,863 | 2,331,802 |
1)租入 | 2,217,591 | 102,921 | 9,427 | 1,863 | 2,331,8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8,584 | 224 | 662 | 199,470 | |
1)处置 | 198,584 | 224 | 662 | 199,470 | |
4.期末余额 | 5,247,673 | 385,541 | 350,619 | 5,431 | 5,989,2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38,590 | 39,899 | 30,509 | 1,744 | 1,110,7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0,547 | 13,711 | 22,721 | 475 | 517,454 |
(1)计提 | 480,547 | 13,711 | 22,721 | 475 | 517,4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7,760 | 217 | 629 | 138,606 | |
(1)处置 | 137,760 | 217 | 629 | 138,606 | |
4.期末余额 | 1,381,377 | 53,610 | 53,013 | 1,590 | 1,489,5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66,296 | 331,931 | 297,606 | 3,841 | 4,499,6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90,076 | 242,721 | 310,907 | 2,486 | 2,746,190 |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非专利技术及软件 | 采矿权 | 特许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77,554 | 2,020,152 | 2,433,151 | 60,275,244 | 551,013 | 75,557,1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23,476 | 201,465 | 2,866,013 | 11,632,858 | 16,311 | 17,540,123 |
/
(1)购置 | 449,254 | 169,171 | 2,866,013 | 2,020,718 | 12,758 | 5,517,914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952,656 | 19,662 | 1,267 | 3,553 | 977,138 | |
(4)投资建设形成 | 1,421,566 | 12,632 | 9,610,873 | 11,045,07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4,272 | 4,758 | 1,978 | 259,480 | 450,488 | |
(1)处置 | 78,560 | 1,800 | 1,506 | 2 | 81,868 | |
(2)处置子公司 | 2,000 | 1,150 | 3,150 | |||
(3)出售 | 27 | 27 | ||||
(4)其他 | 105,712 | 931 | 472 | 258,328 | 365,443 | |
4.期末余额 | 12,916,758 | 2,216,859 | 5,299,164 | 71,906,124 | 307,844 | 92,646,75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56,542 | 1,533,675 | 238,218 | 3,968,618 | 88,135 | 7,685,1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825 | 168,293 | 177,283 | 1,731,663 | 22,597 | 2,475,661 |
(1)计提 | 272,141 | 155,750 | 177,283 | 1,730,396 | 20,103 | 2,355,673 |
(2)收购子公司 | 103,684 | 12,543 | 1,267 | 2,494 | 119,9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749 | 2,394 | 78 | 14,028 | 45,249 | |
(1)处置 | 12,861 | 59 | 60 | 2 | 12,982 | |
(2)处置子公司 | 2,000 | 1,150 | 3,150 | |||
(3)出售 | 22 | 22 | ||||
(4)其他 | 15,888 | 313 | 18 | 12,876 | 29,095 | |
4.期末余额 | 2,203,618 | 1,699,574 | 415,501 | 5,700,203 | 96,704 | 10,115,6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5,791 | 1,150 | 66,94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5,791 | 1,150 | 66,94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47,349 | 516,135 | 4,883,663 | 66,205,921 | 211,140 | 82,464,2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55,221 | 485,327 | 2,194,933 | 56,306,626 | 462,878 | 67,804,984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6,412 | 正在办理中 |
21、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期末余额 |
葛洲坝钟祥水泥有限公司 | 653,762 | 653,762 | ||
葛洲坝易普力广西威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356,235 | 356,235 | ||
西班牙易安国际股份公司、盖飒工程技术股份公司 | 236,010 | 236,010 | ||
葛洲坝水务(济南)有限公司 | 150,536 | 150,536 | ||
四川通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分公司 | 97,989 | 97,989 | ||
丹江口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81,082 | 81,082 | ||
葛洲坝水务(滨州)有限公司 | 78,027 | 78,027 | ||
恒远水泥合资有限公司 | 69,127 | 69,127 | ||
葛洲坝水务(沁阳)有限公司 | 60,559 | 60,559 | ||
葛洲坝水务(灵宝)有限公司 | 54,124 | 54,124 | ||
葛洲坝水务(黄冈)有限公司 | 40,447 | 40,447 |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386,116 | 386,116 | ||
醴陵市民用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 | 3,624 | 3,624 | ||
黔东南永嘉民爆联合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824 | 2,824 | ||
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172 | 172 | ||
其他 | 320,789 | 38,908 | 359,697 | |
合计 | 2,198,687 | 431,644 | 2,630,331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黔东南永嘉民爆联合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824 | 2,824 |
/
葛洲坝易普力重庆力能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 330 | 330 | ||
芷江县民爆经营公司 | 183 | 183 | ||
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172 | 172 | ||
绥宁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 | 159 | 159 | ||
澧县二化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101 | 101 | ||
其他 | 18 | 18 | ||
合计 | 431 | 3,356 | 3,787 |
2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4,711 | 273 | 4,985 | 9,999 | |
保险费 | 524,448 | 295 | 160,506 | 364,237 | |
其他 | 482,576 | 239,127 | 247,964 | 18,464 | 455,275 |
合计 | 1,021,735 | 239,695 | 413,455 | 18,464 | 829,511 |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756,949 | 519,776 | 2,051,096 | 387,98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719,668 | 1,042,117 | 3,416,334 | 838,747 |
可抵扣亏损 | 901,528 | 185,808 | 672,117 | 141,844 |
信用减值准备 | 4,862,861 | 816,538 | 3,904,966 | 674,281 |
应付职工薪酬 | 72,491 | 13,668 | 90,673 | 17,353 |
固定资产折旧 | 835 | 191 | 404 | 101 |
租赁负债 | 1,950,074 | 339,065 | 861,169 | 192,522 |
设定受益计划 | 1,359,733 | 243,618 | 1,447,441 | 259,60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 31,518 | 5,916 | 59,080 | 14,770 |
其他债权投资 | 1,567 | 256 | 1,303 | 289 |
其他 | 2,246,766 | 340,724 | 1,127,777 | 237,190 |
合计 | 18,903,990 | 3,507,677 | 13,632,360 | 2,764,68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 应纳税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
负债 | 差异 | 负债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 1,199,998 | 229,366 | 962,226 | 193,509 |
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 4,836,065 | 1,172,326 | 3,824,292 | 954,69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416,107 | 246,659 | 645,861 | 138,063 |
使用权资产 | 2,228,112 | 350,687 | 969,286 | 218,310 |
其他 | 2,266,247 | 520,945 | 1,339,599 | 331,760 |
合计 | 11,946,529 | 2,519,983 | 7,741,264 | 1,836,33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6,985 | 3,260,692 | 22,263 | 2,742,42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6,985 | 2,272,998 | 22,263 | 1,814,07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146,513 | 6,136,490 |
可抵扣亏损 | 14,692,547 | 14,876,229 |
合计 | 20,839,060 | 21,012,71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687,817 | ||
2024年 | 2,017,167 | 2,058,612 | |
2025年 | 2,708,335 | 3,616,605 | |
2026年 | 4,257,423 | 4,947,974 | |
2027年 | 1,734,058 | 1,817,815 | |
2028年 | 3,054,163 | 152,037 | |
2029年 | 190,606 | 190,606 | |
2030年 | 196,280 | 196,280 | |
2031年 | 208,483 | 208,483 | |
2032年 | |||
2033年 | 326,032 | ||
合计 | 14,692,547 | 14,876,229 | / |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企业所得税 | 308,715 | 308,715 | 318,266 | 318,266 | ||
待抵扣增值税 | 877,436 | 877,436 | 461,511 | 461,511 | ||
预付设备款项 | 301,380 | 301,380 | 958,705 | 958,705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433,862 | 433,862 | 949,333 | 949,333 | ||
合同资产 | 79,907,320 | 986,475 | 78,920,845 | 57,605,629 | 534,824 | 57,070,805 |
其他 | 2,121,751 | 2,121,751 | 140,916 | 140,916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790,724 | 57,800 | 732,924 | 877,600 | 33,447 | 844,153 |
合计 | 83,159,740 | 928,675 | 82,231,065 | 59,556,760 | 501,377 | 59,055,383 |
2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账面价值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9,152,521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等 | 9,102,902 |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证金、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等 |
应收票据 | 3,186,937 | 贷款质押 | 5,673,270 | 贷款质押 |
应收账款 | 5,702,958 | 贷款质押 | 5,268,108 | 贷款质押 |
存货 | 18,714,119 | 贷款抵押/诉讼查封 | 14,153,234 | 贷款抵押/诉讼查封 |
固定资产 | 3,870,127 | 贷款抵押 | 1,279,319 | 贷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8,639,721 | 贷款质押 | 7,916,135 | 贷款质押 |
无形资产 | 35,264,223 | 贷款抵押/质押 | 30,698,771 | 贷款抵押/质押 |
合计 | 84,530,606 | / | 74,091,739 | / |
26、短期借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2,934,322 | 23,417,305 |
保证借款 | 1,044,130 | 672,834 |
抵押借款 | 157,328 | 176,710 |
质押借款 | 879,107 | 1,282,733 |
合计 | 35,014,887 | 25,549,582 |
27、应付票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06,765 | 1,967,407 |
银行承兑汇票 | 13,494,476 | 12,723,860 |
信用证 | 285,836 | 256,114 |
合计 | 14,387,077 | 14,947,381 |
/
28、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进度款 | 115,056,103 | 87,189,098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45,675,978 | 31,873,522 |
应付设备款 | 17,587,307 | 14,396,810 |
应付质保金 | 13,776,577 | 11,908,728 |
应付劳务费 | 4,450,978 | 4,605,686 |
应付工程设计咨询费 | 1,652,408 | 1,300,240 |
其他 | 5,126,035 | 14,820,989 |
合计 | 203,325,386 | 166,095,07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设备款 | 3,014,233 | 根据合同约定,未到支付节点 |
应付工程进度款(不含应付质保金部分) | 15,564,620 | 根据合同约定,未到支付节点 |
合计 | 18,578,853 | / |
29、预收款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21,280 | 29,813 |
合计 | 21,280 | 29,813 |
30、合同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建造合同已结算未完工款 | 23,205,076 | 22,059,457 |
预收售楼款 | 12,388,035 | 7,589,442 |
预收工程款 | 29,428,802 | 28,198,575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1,023,996 | 1,037,031 |
其他 | 4,043,152 | 1,557,979 |
合计 | 70,089,061 | 60,442,484 |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947,256 | 25,732,402 | 26,354,739 | 2,324,91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06,018 | 3,673,505 | 3,752,767 | 226,756 |
三、辞退福利 | 3,145 | 27,527 | 29,913 | 759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 12 | 1,433,595 | 1,339,941 | 93,666 |
/
利 | ||||
合计 | 3,256,431 | 30,867,029 | 31,477,360 | 2,646,10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80,144 | 20,115,316 | 20,522,526 | 1,172,934 |
二、职工福利费 | 1,327,074 | 1,327,07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90,625 | 1,771,764 | 1,805,900 | 156,48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1,186 | 1,621,087 | 1,643,246 | 149,027 |
工伤保险费 | 11,448 | 118,712 | 125,645 | 4,515 |
生育保险费 | 7,991 | 31,965 | 37,009 | 2,947 |
四、住房公积金 | 341,784 | 1,855,306 | 1,917,448 | 279,64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97,091 | 654,816 | 636,506 | 715,401 |
六、其他 | 137,612 | 8,126 | 145,285 | 453 |
合计 | 2,947,256 | 25,732,402 | 26,354,739 | 2,324,91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5,159 | 2,603,325 | 2,662,825 | 135,659 |
2、失业保险费 | 23,943 | 94,164 | 93,941 | 24,166 |
3、企业年金缴费 | 86,916 | 976,016 | 996,001 | 66,931 |
合计 | 306,018 | 3,673,505 | 3,752,767 | 226,756 |
其他说明: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2、应交税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227,878 | 3,535,527 |
企业所得税 | 2,136,910 | 1,912,722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376,418 | 347,4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563 | 67,691 |
土地增值税 | 509,463 | 748,652 |
房产税 | 54,388 | 50,049 |
土地使用税 | 60,552 | 53,074 |
教育费附加 | 42,018 | 47,234 |
其他 | 385,602 | 275,134 |
合计 | 6,856,792 | 7,037,574 |
/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557,814 | 654,302 |
其他应付款 | 41,297,296 | 36,161,432 |
合计 | 41,855,110 | 36,815,734 |
(1).应付股利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557,814 | 654,302 |
合计 | 557,814 | 654,302 |
(2).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5,889,164 | 14,114,414 |
拆借款 | 10,310,485 | 7,641,954 |
应付代收代垫款 | 10,342,746 | 9,072,445 |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款项 | 538,496 | 673,935 |
应付日常支出款项 | 2,822,564 | 1,062,551 |
房地产销售诚意金 | 54,555 | 36,908 |
其他 | 1,339,286 | 3,559,225 |
合计 | 41,297,296 | 36,161,432 |
34、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917,725 | 12,261,51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98,688 | 860,85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8,752,246 | 3,413,346 |
其他 | 1,639,663 | 871,912 |
合计 | 33,108,322 | 17,407,623 |
35、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976,470 | 1,012,410 |
预计负债 | 1,780,609 | 1,976,335 |
已背书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2,156,571 | 3,689,183 |
其他 | 699,274 | 108,086 |
合计 | 6,612,924 | 6,786,014 |
其他说明:
本公司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执行亏损合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且预计损失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期由于材料、人工价格上涨等因素,部分待执行的工程
/
建设的总包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超过合同总金额,形成亏损合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待执行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256,783千元。
本公司于经营过程中涉及与客户、分包商、供应商等之间的纠纷、诉讼或索赔,经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并经管理层估计这些未决纠纷、诉讼或索赔的结果后,对于很有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纠纷、诉讼或索赔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提的相应预计负债余额共计人民币
1,350,701千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葛洲坝环嘉共涉及57起法律诉讼,其中47起一审或二审已判决;10起一审尚未判决,仍在审理中。本公司已基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和判决结果,并咨询相关法律顾问,对于很有可能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诉讼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共计人民币1,278,147千元。
36、长期借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7,680,482 | 84,667,404 |
质押借款 | 38,722,949 | 34,111,321 |
抵押借款 | 31,232,560 | 19,691,107 |
保证借款 | 12,225,879 | 5,915,21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917,725 | 12,261,515 |
合计 | 157,944,145 | 132,123,527 |
37、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合计 | 10,252,246 | 13,213,346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8,752,246 | 3,413,346 |
合计 | 1,500,000 | 9,800,000 |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13中能建MTN1 | 100 | 2013-01-18 | 10年 | 3,000,000 | 3,000,000 | 963 | 3,000,963 | 否 | |||
22能建01 | 100 | 2022-07-22 | 3年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否 | ||||
19葛洲01 | 100 | 2019-01-09 | 5年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否 | ||||
19葛洲02 | 100 | 2019-03-12 | 5年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否 | ||||
21葛洲坝01 | 100 | 2021-04-29 | 3年 | 3,000,000 | 2,800,000 | 200,000 | 3,000,000 | 否 | |||
21葛洲坝02 | 100 | 2021-05-17 | 3年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13,000,000 | 12,800,000 | 200,000 | 963 | 3,000,963 | 1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债券期初应付利息余额人民币413,346千元,期末应付利息余额人民币252,246千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债券含息总额人民币10,252,24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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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租赁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3,445,149 | 2,176,85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3,555 | 213,238 |
合计 | 3,121,594 | 1,963,619 |
39、长期应付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487,598 | 1,009,134 |
专项应付款 | 195,163 | 353,876 |
合计 | 4,682,761 | 1,363,010 |
(1).长期应付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售后融资租赁款 | 639,695 | 88,997 |
其他 | 3,847,903 | 920,137 |
合计 | 4,487,598 | 1,009,134 |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专项拆迁补偿款 | 156,405 | 100 | 154,944 | 1,561 | |
处僵治困 | 76,000 | 9,465 | 66,535 | ||
三供一业 | 31,792 | 7,003 | 1,106 | 37,689 | |
其他 | 89,679 | 6,067 | 6,368 | 89,378 | |
合计 | 353,876 | 13,170 | 171,883 | 195,163 | / |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7,103,815 | 7,403,418 |
二、辞退福利 | 876,998 | 1,046,340 |
减:一年内支付的部分 | 798,688 | 860,850 |
合计 | 7,182,125 | 7,588,908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8,449,758 | 9,259,161 |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82,810 | 341,9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
2.过去服务成本 | 62,780 | 103,910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220,030 | 237,99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33,360 | -245,82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33,360 | -245,820 |
四、其他变动 | -718,395 | -905,483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2.已支付的福利 | -718,395 | -905,483 |
五、期末余额 | 7,980,813 | 8,449,758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8,449,758 | 9,259,161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82,810 | 341,900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33,360 | -245,820 |
四、其他变动 | -718,395 | -905,483 |
五、期末余额 | 7,980,813 | 8,449,758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本公司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离退休人员提供补充离职后福利。此外,能建集团和本公司承诺根据所采纳的各种员工福利计划向符合相关政策的已解除劳动关系或提前退休的前员工、不在岗工伤员工以及已故员工遗属定期支付补贴福利(以下称设定受益计划)。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文件,财政部拨付给能建集团920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资金(以下简称920资金),用于补偿本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离职后福利支出,其中,人民币3,283,313千元被能建集团指定用于支付本公司的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员工福利,由能建集团逐年向本公司转付。自2012年至本公司改制上市之间,能建集团将每年收到拨付的920资金作为政府补助核算;在本公司改制上市期间,于2014年8月及2015年7月,国资委先后批复《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重组中离退休和内退人员相关费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分配〔2014〕959号)及《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上市中补充计提离退休和内退人员相关费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分配〔2015〕690号),由920资金承担的内退职工费用、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9.51亿元,作为设定受益计划资产,抵减精算费用现值。能建集团已将上述920资金全部存入中国若干商业银行的指定账户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定期存款。上述与本公司有关的920资金确认为本公司应收能建集团款项,该应收款项对应定期存款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归本公司享有。该应收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收入被确认为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设定受益计划资产余额与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相抵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本公司面临与该设定受益计划相关的利率风险、福利风险及平均医疗费用风险等精算风险:
利率风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现值参照国债利率作为折现率进行计算。因此,国债利率降低会导致计划负债金额增加。
福利风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现值按计划参与人未来福利水平计算。因此,如计划参与人的福利增加,相关负债亦会增加。
/
平均医疗费用风险: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现值按计划参与人未来平均医疗支出费用计算。因此,如计划参与人的未来平均医疗支出费用增加,相关负债亦会增加。本公司在估算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时所采用的重大精算假设(以加权平均数列示)如下: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折现率 | 2.50%-2.75% | 2.50%-2.75% |
提前退休及不在岗工伤员工薪金及 | 4.50% | 4.50% |
补充福利通胀率 | 2.00% | 2.00% |
退休雇员、已故雇员家属及离休员工福利通胀率 | 5.50% | 5.50% |
在保持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下列假设合理的可能的变化将会导致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折现率 | |
上升0.25% | -158,350 |
下降0.25% | 164,960 |
补充福利比率 | |
上升1.00% | 514,100 |
下降1.00% | 447,760 |
医疗成本趋势比率 | |
上升1.00% | 148,710 |
下降1.00% | -127,230 |
虽然上述分析未能考虑设定受益计划下的完整的预计现金流量,但其依然提供了上述假设的敏感性的近似估计。
本年编制敏感度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及假设并无变动。
41、预计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6,579 | 9,856 | |
弃置费用 | 34,720 | 124,460 | 主要是环保费用,弃置矿山的复原成本等。 |
其他预计损失 | 32,575 | 23,897 | |
合计 | 73,874 | 158,213 | / |
42、递延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18,507 | 183,652 | 100,352 | 601,807 | 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518,507 | 183,652 | 100,352 | 601,807 | / |
/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境外公司应付税款 | 350,258 | 155,070 |
其他 | 80,863 | 124,613 |
合计 | 431,121 | 279,683 |
44、股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1,691,164 | 41,691,164 |
45、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发行时间 | 会计分类 | 股利率或利息率 | 发行价格 | 数量 | 金额 | 到期日或续期情况 |
2021年3+N年期永续中票(20亿) | 2021-10-27 | 权益 | 3.67% | 0.10 | 20,000,000 | 2,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2021年3+N年期永续中票(15亿) | 2021-11-18 | 权益 | 3.33% | 0.10 | 15,000,000 | 1,5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2-12-5 | 权益 | 3.85% | 0.10 | 30,000,000 | 3,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23-6-29 | 权益 | 3.08% | 0.10 | 10,000,000 | 1,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 2023-10-24 | 权益 | 3.25% | 0.10 | 20,000,000 | 2,000,000 | 3年后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 |
/
二期) | |||||||
合计 | ? | ? | ? | ? | 95,000,000 | 9,500,000 |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主要条款:
上述本公司发行的资本工具在约定的初始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本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且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不发生强制利息支付事件,本公司有权于各利息支付日选择将利息款项递延支付,没有递延时间以及递延次数的限制,且不会构成本公司违约。
若发生以下任何强制利息支付事件,本公司不得推迟支付即期利息以及所有递延利息:
-向股东宣派及支付股息;
-减少注册资本。
当任何强制支付利息的事件发生(视情况而定),本公司应当根据认购协议中的发行利率分发予具有这些资本工具的持有人。
根据上述资本工具相关合同的条款约定,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会相应调整重置。
本公司认为上述永续债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将发行总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权益,未来宣告派发利息则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46、资本公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840,282 | 843,015 | 5,492 | 17,677,805 |
合计 | 16,840,282 | 843,015 | 5,492 | 17,677,8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68.36%股份,进而实现分拆易普力重组上市增加股本溢价843,015千元。
本期减少系本期子公司少数股东比例变动,相应少数股东权益和享有的净资产份额差额减少资本公积1,944千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电规总院巴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减少3,548千元。
/
4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04,699 | 400,246 | 605,598 | 40,423 | -262,801 | 17,026 | 1,141,898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1,033,338 | 7,793 | 857 | 4,010 | 2,926 | 1,037,34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71,361 | 392,453 | 605,598 | 39,566 | -266,811 | 14,100 | 104,55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44,656 | 552,824 | 467,173 | 85,651 | -177,48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44,656 | 552,824 | 467,173 | 85,651 | -177,48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60,043 | 953,070 | 605,598 | 40,423 | 204,372 | 102,677 | 964,415 |
/
48、专项储备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904,579 | 5,392,249 | 5,039,111 | 1,257,717 |
合计 | 904,579 | 5,392,249 | 5,039,111 | 1,257,717 |
49、盈余公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544,573 | 1,980,720 | 9,525,293 | |
合计 | 7,544,573 | 1,980,720 | 9,525,293 |
50、未分配利润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30,811 | 20,141,4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8,26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630,811 | 20,103,2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86,116 | 7,824,139 |
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 | 605,598 | -59,637 |
其他调整因素 | 28,835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980,720 | 1,980,92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永续债利息 | 371,680 | 317,93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50,617 | 938,051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9,848,343 | 24,630,8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9,654千元。
2、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394千元。
3、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1,050,617千元。
4、上述普通股股利分配触发本公司永续债强制付息条件,本公司本年派发永续债利息371,680千元。
5、其他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结转入未分配利润651,955千元;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等减少17,522千元。
5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3,164,188 | 353,229,436 | 363,885,832 | 319,441,219 |
其他业务 | 2,867,660 | 1,497,170 | 2,509,982 | 1,449,912 |
/
合计 | 406,031,848 | 354,726,606 | 366,395,814 | 320,891,131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405,544,790 | 354,316,255 | 365,964,254 | 320,542,98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商品或服务类型分解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18,971,148 | 11,409,981 | 17,280,459 | 10,085,385 |
工程建设 | 325,497,435 | 298,879,101 | 286,146,291 | 263,097,728 |
工业制造 | 29,304,090 | 23,627,513 | 26,633,003 | 21,827,475 |
投资运营 | 28,712,258 | 18,403,978 | 32,763,822 | 24,336,612 |
其他业务 | 3,059,859 | 1,995,682 | 3,140,679 | 1,195,784 |
合计 | 405,544,790 | 354,316,255 | 365,964,254 | 320,542,984 |
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服务转让时间分解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46,246,029 | 49,841,535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359,298,761 | 316,122,719 |
小计 | 405,544,790 | 365,964,254 |
(3).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公司提供的工程建设服务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部分工程建设业务尚在履行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相应工程建设合同的履约进度相关,并将于相应工程建设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
52、税金及附加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增值税 | 113,405 | 517,78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439 | 253,715 |
印花税 | 260,358 | 231,473 |
房产税 | 227,613 | 209,763 |
教育费附加 | 189,672 | 184,773 |
土地使用税 | 107,337 | 96,731 |
资源税 | 36,824 | 42,289 |
车船税 | 4,573 | 3,947 |
其他 | 223,654 | 162,825 |
合计 | 1,415,875 | 1,703,298 |
/
53、销售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4,219 | 655,757 |
业务经费 | 385,888 | 342,882 |
包装费 | 91,348 | 100,542 |
差旅费 | 120,551 | 68,151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20,998 | 54,883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94,165 | 79,097 |
其他 | 463,180 | 386,005 |
合计 | 1,900,349 | 1,687,317 |
54、管理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071,852 | 8,923,691 |
折旧及摊销 | 1,563,391 | 1,545,615 |
办公及差旅费 | 1,929,820 | 1,447,141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573,057 | 493,163 |
租赁费 | 424,895 | 312,898 |
劳务费 | 343,335 | 205,577 |
其他 | 845,814 | 794,194 |
合计 | 14,752,164 | 13,722,279 |
55、研发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物料支出 | 6,178,044 | 4,544,991 |
人工费 | 5,655,960 | 4,711,298 |
委托研发费用 | 339,189 | 366,747 |
折旧及摊销 | 156,207 | 175,365 |
新产品设计费等 | 24,114 | 42,130 |
其他相关费用 | 626,641 | 601,106 |
合计 | 12,980,155 | 10,441,637 |
56、财务费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816,336 | 7,679,470 |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3,916,375 | 2,061,467 |
减:利息收入 | 1,309,435 | 612,327 |
汇兑净损失 | -388,985 | -799,129 |
其他 | 478,820 | 409,061 |
合计 | 4,680,361 | 4,615,608 |
57、其他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5,269 | 187,04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20,908 | 909,141 |
债务重组收益 | 10,159 | 6,422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2,376 | 10,894 |
其他 | 176,956 | 40,615 |
合计 | 745,668 | 1,154,114 |
58、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89,757 | -542,10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456 | 1,075,03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33,651 | 116,786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9,562 | 2,9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89,459 | 104,629 |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288 | 92,56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 -136,444 | -166,658 |
其他 | 547,645 | 313,908 |
合计 | 320,736 | 997,075 |
5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1,108 | 81,167 |
衍生金融资产 | -9,780 | |
合计 | 331,108 | 71,387 |
60、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63,137 | -579,95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53,964 | -369,760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112 | -74,169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7,808 | -2,254 |
其他坏账损失 | -176,151 | -13,224 |
合计 | -2,325,172 | -1,039,361 |
6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549,167 | -494,445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26,216 | -984,134 |
其他长期资产损失 | -132,205 | -4,511 |
合计 | -907,588 | -1,483,090 |
/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66,138 | 433,394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37,591 | 281,668 |
其他资产处置收益 | 1,242 | 1,619 |
合计 | 304,971 | 716,681 |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及罚款利得 | 132,875 | 155,175 | 132,875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58,635 | 65,370 | 58,635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15,383 | 12,267 | 15,383 |
其他 | 101,902 | 91,003 | 101,902 |
合计 | 308,795 | 323,815 | 308,795 |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22,549 | 134,271 | 22,549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32,102 | 171,608 | 132,102 |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 | 18,522 | 22,294 | 18,522 |
对外捐赠 | 35,954 | 29,944 | 35,954 |
其他 | 135,162 | 39,984 | 135,162 |
合计 | 344,289 | 398,101 | 344,289 |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41,806 | 3,134,30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6,746 | 120,573 |
合计 | 2,755,060 | 3,254,88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010,567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02,64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02,180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51,69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58,04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1,00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30,308 |
其他 | 148,939 |
所得税费用 | 2,755,060 |
66、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七、47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63,685 | 824,366 |
其他 | 273,397 | 292,449 |
合计 | 937,082 | 1,116,81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及代垫款 | 3,260,286 | 3,184,003 |
办公水电费 | 1,022,712 | 870,294 |
专业机构服务费 | 571,901 | 736,933 |
差旅交通费 | 685,625 | 414,663 |
委托研发费用 | 337,938 | 381,747 |
业务经费 | 389,108 | 342,882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132,103 | 171,608 |
三供一业 | 166,126 | 126,797 |
委托代销手续费 | 20,998 | 54,883 |
保险费 | 50,892 | 45,879 |
其他 | 1,015,122 | 843,413 |
合计 | 7,652,811 | 7,173,102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投资合作款 | 1,066,775 | 2,585,797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432,176 | 650,159 |
已抵押存款 | 77,306 | 117,693 |
其他 | 1,611,283 | 10,278 |
合计 | 3,187,540 | 3,363,92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 952,140 | 1,264,772 |
支付投资合作款 | 2,647,309 | 1,892,037 |
已抵押存款 | 62,962 | 95,679 |
其他 | 235,179 | 919,777 |
合计 | 3,897,590 | 4,172,265 |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资金拆借款 | 4,264,430 | 1,482,870 |
其他 | 95,676 | 370,369 |
合计 | 4,360,106 | 1,853,23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永续金融工具 | 5,000,000 | 18,000,000 |
偿还资金拆借款 | 3,203,052 | 1,841,499 |
支付租赁租金 | 580,012 | 991,039 |
支付租赁利息费用 | 121,303 | 96,078 |
其他 | 866,490 | |
合计 | 9,770,857 | 20,928,616 |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255,507 | 10,422,18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32,760 | 2,522,450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47,958 | 3,318,20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17,454 | 456,153 |
无形资产摊销 | 2,311,983 | 1,999,82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3,455 | 845,9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4,971 | -716,68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39 | 8,07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1,108 | -71,38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680,361 | 4,615,6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0,736 | -997,0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518,270 | 56,766 |
/
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1,524 | 77,67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576,609 | -2,771,7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829,911 | -47,937,33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0,473,496 | 36,108,09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86,032 | 7,936,76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8,136,020 | 64,008,70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4,008,702 | 52,208,3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127,318 | 11,800,315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8,136,020 | 64,008,702 |
其中:库存现金 | 25,239 | 68,74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8,110,781 | 63,939,95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136,020 | 64,008,70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本年未分配利润其他因素调整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将因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未分配利润。70、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千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2,371,302 | ||
其中:美元 | 1,331,044 | 7.0827 | 9,427,432 |
欧元 | 145,442 | 7.8592 | 1,143,055 |
港币 | 262,551 | 0.9062 | 237,926 |
乌兹别克斯坦苏姆 | 196,867,231 | 0.0006 | 119,019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100,423,627 | 0.0005 | 46,332 |
南非兰特 | 118,207 | 0.3819 | 45,144 |
巴基斯坦卢比 | 1,755,555 | 0.0251 | 44,161 |
其他 | 1,308,233 | ||
应收账款 | 261,851 | ||
其中:美元 | 21,149 | 7.0827 | 149,791 |
孟加拉塔卡 | 7,336 | 0.0650 | 477 |
巴基斯坦卢比 | 253,973 | 0.0251 | 6,375 |
塞尔维亚第纳尔 | 1,359,469 | 0.0667 | 90,677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12,432,588 | 0.0005 | 5,731 |
其他 | 8,800 | ||
其他应收款 | 129,734 | ||
其中:美元 | 9,172 | 7.0827 | 64,963 |
孟加拉塔卡 | 440,471 | 0.0650 | 28,631 |
阿联酋迪拉姆 | 9,766 | 1.9326 | 18,874 |
其他 | 17,26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67,792 | ||
其中:巴西雷亚尔 | 250,967 | 1.4655 | 367,792 |
其他流动资产 | 2,198 | ||
其中:印度尼西亚卢比 | 3,573,029 | 0.0005 | 1,941 |
乌兹别克斯坦苏姆 | 428,771 | 0.0006 | 2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7,418 | ||
其中:西非法郎 | 669,193 | 0.0120 | 8,030 |
其他 | 239,388 | ||
长期应收款 | 5,336,854 | ||
其中:巴西雷亚尔 | 3,641,661 | 1.4655 | 5,336,854 |
应付账款 | 657,225 | ||
其中:美元 | 61,801 | 7.0827 | 437,719 |
阿联酋迪拉姆 | 33,355 | 1.9326 | 64,461 |
越南盾 | 195,202,963 | 0.0003 | 57,153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45,899,524 | 0.0005 | 20,927 |
其他 | 76,965 | ||
其他应付款 | 316,822 | ||
其中:美元 | 33,869 | 7.0827 | 239,883 |
巴基斯坦卢比 | 1,280,412 | 0.0251 | 32,138 |
西非法郎 | 1,485,097 | 0.0120 | 17,821 |
阿联酋迪拉姆 | 5,198 | 1.9326 | 10,045 |
其他 | 16,9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0,869 | ||
其中:巴西雷亚尔 | 171,183 | 1.4655 | 250,869 |
长期借款 | 48,254 | ||
其中:美元 | 6,813 | 7.0827 | 48,254 |
/
八、研发支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物料支出 | 6,178,044 | 4,544,991 |
人工费 | 5,716,952 | 4,723,433 |
委托研发费用 | 339,189 | 366,747 |
折旧及摊销 | 156,207 | 175,365 |
新产品设计费等 | 24,114 | 42,130 |
其他相关费用 | 626,642 | 601,105 |
合计 | 13,041,148 | 10,453,77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980,155 | 10,441,63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60,993 | 12,134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16日 | 668 | 10.00 | 购买股权 | 2023年1月16日 | 控制权转移 | 62,496 | -102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2日 | 2,828,931 | 100.00 | 购买股权 | 2023年1月1日 | 取得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日期 | 2,327,065 | 86,378 |
其他说明: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南岭民爆)于2023年1月16日前持有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43%股权,于2023年1月16日收购其10%股权,2023年1月原南岭民爆对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经营和决策,合并日为2023年1月16日。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现金 | 668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2,828,931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2,754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3,422 | 2,828,931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250 | 2,442,815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72 | 386,11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在本次重组交易中,原南岭民爆向葛洲坝易普力的股东(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发行股份为752,005,914股,原南岭民爆本次交易完成前股数为371,287,000股。合并成本以购买日葛洲坝易普力的公允价值、本次交易向葛洲坝易普力股东(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发行的股份及南岭民爆原股东的股份数计算确定。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反向收购后,葛洲坝易普力(法律上的子公司)原股东持有原上市公司(法律上母公司)66.95%股份,原南岭民爆发股购买葛洲坝易普力现有股本700,000,000.00股的668,793,726股股份,因此相当于葛洲坝易普力需模拟发行330,151,346.44股收购原南岭民爆。
原南岭民爆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购买日葛洲坝易普力公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5,998,012千元,因此葛洲坝易普力收购原南岭民爆的理论合并成本为2,828,931千元。
原南岭民爆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原上市公司业务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以2023年1月1日为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442,815千元。
原南岭民爆的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合并财务报表时,系以其在购买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合并,合并成本2,828,931千元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442,815千元体现为商誉386,116千元。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643 | 643 | 494,406 | 494,406 |
应收款项 | 7,233 | 7,233 | 530,945 | 530,945 |
固定资产 | 3,694 | 3,694 | 1,199,767 | 1,083,258 |
无形资产 | 856,774 | 345,911 | ||
投资性房地产 | 56,041 | 23,217 | ||
预付款项 | 2,192 | 2,192 | 46,967 | 46,967 |
应付款项 | 4,107 | 4,107 | 231,762 | 231,762 |
合同负债 | 3,098 | 3,098 | 36,888 | 36,888 |
应付职工薪酬 | 1 | 1 | 63,530 | 63,530 |
应交税费 | 42 | 42 | 49,227 | 49,227 |
其他流动负债 | 381 | 381 | 54,322 | 54,322 |
递延所得税负 | 143,217 | 30,482 |
/
债 | ||||
净资产 | 6,133 | 6,133 | 2,518,037 | 1,970,57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882 | 2,882 | 75,222 | 62,059 |
取得的净资产 | 3,251 | 3,251 | 2,442,815 | 1,908,518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时点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比例(%)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成本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方式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衡阳市宏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754 | 2,754 | 评估价值法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电规总院巴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51.00%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2023/9/30 | 完成股权工商变更 | 1,750 | 1,064 | 1,983 | 1,592 |
(2).合并成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电规总院巴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现金 | 4,025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或有对价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电规总院巴西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10,317 | 8,505 |
货币资金 | 9,428 | 7,762 |
应收款项 | 417 | 122 |
预付款项 | 359 | 583 |
其他应收款 | 113 | 38 |
负债: | 1,364 | 1,550 |
应付款项 | 31 | 33 |
合同负债 | 311 | 641 |
应交税费 | 166 | 77 |
其他应付款 | 856 | 799 |
净资产 | 8,953 | 6,95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8,953 | 6,955 |
/
3、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湖南斧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23/1/5 | 2,133 | 30.00 | 第三方增资扩股,被动丧失控制权 | 控制权移交 | 1,728 | 30.00 | 405 | 2,133 | 1,728 | 评估价值 |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3,415,309 | 中国湖北省 | 工程建设、民用爆破、水泥销售及房地产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2,097,370 | 中国北京市 | 勘测设计、工程承包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3,883,723 | 中国北京市 | 勘测设计、工程承包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天津市 | 5,000,000 | 中国天津市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5,000,000 | 中国上海市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5,000,000 | 中国广东省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2,500,000 | 中国陕西省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6,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5,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 | 100.00 | 设立 | |
中能建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7,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建设施工、投资控股 | 100.00 | 设立 |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
或联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 | 中国江苏省 | 中国江苏省 |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 70.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广东省 | 中国广东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陕西省 | 高速公路投资运营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中国陕西省 | 中国广西省 | 高速公路投资运营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北京市 | 中国北京市 | 房地产开发投资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新疆自治区 | 中国新疆自治区 | 电力运营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湖北省 | 中国湖北省 | 高速公路投资运营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注:根据合营协议,该实体的董事会设有3名董事,其中1名由本公司任命,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其重大经营决策均需所有董事一致批准,本公司和对方股东共同控制该公司,因此作为
/
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290,206 | 367,987 | 3,417,625 | 514,293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1,129 | 27,518 | 180,077 | 210,864 |
非流动资产 | 1,809,240 | 9,794,931 | 1,901,781 | 9,096,498 |
资产合计 | 5,099,446 | 10,162,918 | 5,319,406 | 9,610,791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33,025 | 2,966,999 | 281,230 | 3,160,797 |
非流动负债 | 5,316,076 | 75,000 | 4,829,317 | |
负债合计 | 33,025 | 8,283,075 | 356,230 | 7,990,11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066,421 | 1,879,843 | 4,963,176 | 1,620,677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533,210 | 1,315,891 | 2,481,588 | 1,134,473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487,124 | 1,316,098 | 2,533,210 | 1,156,78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429,934 | 724 | 493,976 | 733 |
净利润 | -2,146 | 7 | 103,245 | 5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504,441 | 2,113,778 | 2,526,419 | 2,099,430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2,499 | 164,957 | 148,255 | 175,132 |
非流动资产 | 60 | 53 | 2,707 | 61 |
资产合计 | 2,504,501 | 2,113,831 | 2,529,126 | 2,099,491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58,047 | 366,922 | 137,034 | 355,415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58,047 | 366,92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446,454 | 1,746,909 | 2,392,092 | 1,744,07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198,762 | 855,985 | 1,172,125 | 854,597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98,762 | 855,985 | 1,172,125 | 854,597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3,569 | 5,107 | 7,029 | 9,633 |
净利润 | 48,344 | 2,832 | 1,863 | 3,552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610,467 | 333,469 | 1,709,948 | 639,152 |
非流动资产 | 21,864,925 | 27,805,942 | 22,202,871 | 26,791,213 |
资产合计 | 23,475,392 | 28,139,411 | 23,912,819 | 27,430,365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1,386,903 | 2,444,768 | 1,681,388 | 4,206,819 |
非流动负债 | 16,836,984 | 19,920,281 | 16,500,710 | 17,974,008 |
负债合计 | 18,223,887 | 22,365,049 | 18,182,098 | 22,180,82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251,505 | 5,774,362 | 5,730,721 | 5,249,53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100,602 | 2,309,745 | 2,292,288 | 2,099,815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101,305 | 2,353,705 | 2,293,092 | 2,114,554 |
营业收入 | 319,542 | 136,662 | 328,996 | |
净利润 | -479,468 | 409,512 | -139,400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70,619 | 8,199,969 | 5,371,956 | 5,086,137 |
非流动资产 | 108,812 | 38,798 | 117,211 | 19,236 |
资产合计 | 2,279,431 | 8,238,767 | 5,489,167 | 5,105,373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554,176 | 6,027,124 | 1,255,830 | 2,930,806 |
非流动负债 | 6,235 | 28,508 | 5,428 | 2,116 |
负债合计 | 560,411 | 6,055,632 | 1,261,258 | 2,932,922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719,021 | 2,183,135 | 4,227,909 | 2,172,45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7,608 | 982,411 | 1,691,163 | 977,603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87,608 | 982,411 | 1,691,163 | 977,603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824,269 | 286,771 | 234,419 | 39,982 |
净利润 | -41,306 | -5,915 | 39,946 | -47,440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53,785 | 443,738 | 662,744 | 1,290,644 |
非流动资产 | 4,597,695 | 10,568,342 | 3,369,893 | 5,903,799 |
资产合计 | 5,151,480 | 11,012,080 | 4,032,637 | 7,194,443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127,913 | 7,245 | 117,661 | 6,443 |
非流动负债 | 1,440,000 | 8,750,000 | 670,000 | 5,690,000 |
负债合计 | 1,567,913 | 8,757,245 | 787,661 | 5,696,443 |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583,567 | 2,254,835 | 3,244,976 | 1,498,0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55,948 | 1,104,869 | 1,525,139 | 734,020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180,536 | 1,085,149 | 855,224 | 760,000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22,650 | |
净利润 | -3,165 |
3、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1.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基础信息本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了若干基金产品或合伙企业,这些基金公司或合伙企业为本公司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结构化主体投资规模合计约为人民币105,156,300千元,其中本公司认缴金额约为人民币40,668,590千元,本公司实缴金额约为人民币10,606,844千元,分别于长期股权投资联营合营企业、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核算。本公司各年末在该等结构化主体中的最大风险敞口为本公司截至各年末实缴的出资额。本公司不存在向该等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的义务和意图。
2.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本公司发行了若干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相关资产支持证券部分次级份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的次级份额为人民币207,000千元,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核算。本公司对部分上述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及固定收益承担流动性补足义务。由于本公司仅持有部分劣后级份额,且评估未来承担流动性补足的可能性低,因而未将该些专项计划及信托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十一、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18,140 | 124,233 | 1,651 | 25,269 | 415,453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200,367 | 59,419 | 22 | 73,410 | 186,354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18,507 | 183,652 | 1,673 | 98,679 | 601,807 | /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 546,177 | 1,096,183 |
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金额 | 38,836 | |
合计 | 585,013 | 1,096,183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金融工具的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财务报告中附注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于资产负债表日就上述财务担保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财务报告中附注披露。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会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5.82%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根据本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不同类别客户的损失模式各有不同。因此,以过往欠款状况为基础的减值准备进一步根据共同信用风险特性被区分为由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以及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别客户有不同预期损失率。对于应收BOT项目款项,主要客户为政府的国家级、省级及地方政府代理机构,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这类客户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参考相关项目的市值,认为产生违约损失的金额有限。
有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五11、七4和七5的相关披露。
(3)其他应收款及发放贷款
对于本公司向联营公司及同系子公司借出的资金,本公司参考相关房地产项目及收费公路项目的估计市值,认为产生违约损失的金额有限。对于其他应收款项,本公司基于历史数据确定12个月及整个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并计量信用风险准备,并根据债务人的特定因素及对当前及预期的一般经济状况的评估进行调整。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监控并维持一定水平的现金余额以及管理层认为充足的未提取银行融资额度,以满足本公司的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波动影响。管理层对银行借款及应付票据的使用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合同。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35,014,887 | 36,065,334 | 36,065,334 | |||
吸收存款 | 3,091,611 | 3,184,359 | 3,184,359 | |||
应付票据 | 14,387,077 | 14,387,077 | 14,387,077 | |||
应付账款 | 203,325,386 | 203,325,386 | 203,325,386 | |||
其他应付款 | 41,855,110 | 41,855,110 | 41,855,110 | |||
长期借款 | 179,861,870 | 203,625,106 | 22,575,257 | 30,565,273 | 51,979,014 | 98,505,562 |
应付债券 | 10,252,246 | 10,606,163 | 9,014,813 | 1,591,350 |
/
租赁负债 | 3,445,149 | 3,861,586 | 568,168 | 854,456 | 796,834 | 1,642,128 |
长期应付款 | 4,682,761 | 4,966,611 | 3,631,097 | 143,075 | 471,934 | 720,505 |
小计 | 495,916,097 | 521,876,732 | 334,606,601 | 33,154,154 | 53,247,782 | 100,868,195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5,549,582 | 26,316,069 | 26,316,069 | |||
吸收存款 | 3,191,860 | 3,287,615 | 3,287,615 | |||
应付票据 | 14,947,381 | 14,947,381 | 14,947,381 | |||
应付账款 | 166,095,073 | 166,095,073 | 166,095,073 | |||
其他应付款 | 36,815,734 | 36,815,734 | 36,815,734 | |||
长期借款 | 143,201,694 | 163,485,695 | 11,731,550 | 33,628,367 | 57,117,927 | 61,007,851 |
应付债券 | 13,213,346 | 14,370,723 | 3,550,563 | 10,820,160 | ||
租赁负债 | 2,195,031 | 2,527,833 | 658,855 | 106,336 | 818,448 | 944,194 |
长期应付款 | 1,363,010 | 1,517,575 | 591,817 | 271,942 | 87,058 | 566,758 |
小计 | 406,572,711 | 429,363,698 | 263,994,657 | 44,826,805 | 58,023,433 | 62,518,803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41,404,757千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于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银行借款等外币资产和负债。管理层管理并监控该风险,确保及时且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70之说明。
本公司于12月31日的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
/
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27 | 400,902 | 421,629 | |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726,518 | 10,726,518 | ||
(三)应收款项融资 | 980,144 | 980,144 | ||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8,193 | 2,163,652 | 2,371,84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28,920 | 14,271,216 | 14,500,136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在活跃市场中交易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报价确定。当报价可实时和定期从证券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业内人士、定价服务者或监管机构获得,且该报价代表基于公平交易原则进行的实际和常规市场交易报价时,该市场被视为活跃市场。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报价为现行买盘价。此等金融工具栏示在第一层级。
3、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由专门团队负责对持续和非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该团队直接向管理层汇报。该团队于每年中期和年末编制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动分析的估值报告,并经管理层审阅和批准。每年中期和年末,该团队均会与管理层讨论估值流程和结果。
/
4、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本年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年末余额 | 对于年末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计入损益的当年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资产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60,541 | 6,378,832 | -9,038,471 | 400,90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99,355 | 304,336 | 2,020,604 | -297,777 | 10,726,518 | 304,336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9,501 | 130,643 | 980,144 | 不适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36,400 | 364,876 | 582,969 | -120,593 | 2,163,652 | 不适用 | |||||
合计 | 13,945,797 | 304,336 | 364,876 | 9,113,048 | -9,456,841 | 14,271,216 | 304,336 |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 | 工程建设 | 26,000,000 | 44.82 | 44.82 |
2、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公司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合营公司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中能建(界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公司 |
北京方兴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福建水投集团霞浦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矿利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泸州)长江六桥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集团(贵阳)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水务(烟台)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重庆市南川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河池宜州东林矿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国药集团西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海口江东新居第叁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汉江能建襄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杭州龙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淮北正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黄龙中能建投绿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建广环境葛洲坝水务(阳西)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南京悦欣装饰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商河县千医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神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渭南市东秦供水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西安紫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新县新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宜昌夷陵日清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招远市城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浙江天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南方建投(南雄)环保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中科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眉山金恒德维康文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能建(渑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葛洲坝融创深达置业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张家界永利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斧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娄底市娄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邵阳市宝联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红科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川投(泸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济商高速公路(菏泽)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晋城市绿水源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秭归)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巩义市科源御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黄龙中电工程风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上林卫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越南正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中葛(漯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贵州省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全红湘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公司 |
葛洲坝易普力呼伦贝尔民爆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北京洛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环嘉集团及相关供应商 | 其他关联方 |
能建股份下属各单位工会委员会 | 其他关联方 |
隆化县金瀚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中电电气集团沙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
4、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5,777 | 33,266 |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 120,174 |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78,329 | 48,868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3,954 | 15,869 |
张家界永利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 29,317 | 18,171 |
湖南斧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1,335 | |
娄底市娄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 28,539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3,812 | |
邵阳市宝联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34,422 | |
湖南红科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668 | |
益阳益联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 10,452 | 7,748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291 | 7,692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63 | 11,062 |
其他 | 7,089 | 4,176 |
小计 | 569,222 | 146,85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137,125 | 1,361,501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556,159 | 2,766,105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789,945 | 2,150,836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2,019,258 | 2,500,013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64,583 | 1,186,579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26,056 | 711,023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21,246 | 1,071,193 |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500,280 | 1,665,839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61,758 | 1,202,015 |
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199,871 | 545,735 |
海口江东新居第叁置业有限公司 | 1,119,874 | |
中葛(漯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16,771 |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09,174 | 1,452,565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61,692 | 4,733,391 |
中能建(界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909,207 | |
贵州省六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05,687 |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878,230 | 2,323,588 |
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641,799 | |
川投(泸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606,251 |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44,419 | |
济商高速公路(菏泽)有限公司 | 506,395 |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93,543 | 2,015,347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474,859 | 1,560,479 |
葛洲坝(泸州)长江六桥投资有限公司 | 450,062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87,041 | 846,191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355,747 | 357,416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216,947 | 199,189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86,220 | 40,024 |
晋城市绿水源生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99,423 | 161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57,543 | 86,984 |
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301 | 878,911 |
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秭归)有限公司 | 46,265 | 27,441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42,711 | 78,491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1,143 | 167,414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16,818 | 230,209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9,191 | 145,808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38 | 68,927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8,207 | 18,083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5,476 | 25,610 |
/
建广环境葛洲坝水务(阳西)有限公司 | 740 | 47,130 |
巩义市科源御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巩义市科源御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713,769 |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31,462 | |
康保县中民通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493,523 |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57,409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379 | |
葛洲坝重庆市南川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2,046 | |
其他 | 2,677,764 | 32,203 |
小计 | 33,991,119 | 32,484,989 |
(2).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中能建(渑池)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 | 170 | |
湖南红科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设备 | 239 | |
葛洲坝易普力呼伦贝尔民爆有限公司 | 设备 | 3,311 | |
小计 | 3,550 | 170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2,258 | 59,796 | 14,679 | 41,316 | 85,855 | 384,306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服务区 | 22,709 | 6,112 |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服务区 | 8,553 | 1,811 |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3,431 | 94,483 | 7,480 | 67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75,426 | 76,214 | 3,755 | 349 |
/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北黄石武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 4,287,500 | 2021/3/31 | 2055/3/30 | 否 |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99,000 | 2013/6/7至2022/3/11 | 2024/4/3至2043/6/7 | 否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75,200 | 2018/7/26 | 2032/3/21 | 否 |
越南正胜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17,981 | 2022/3/31 | 2037/3/31 | 否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北京方兴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72,993 | 2023/6/24 | 无固定到期日 |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067 | 2023/4/7 | 无固定到期日 |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20,000 | 2023/6/15 | 无固定到期日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1,183,500 | 2023/1/16 | 无固定到期日 | |
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576 | 2023/3/29 | 无固定到期日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9,000 | 2023/9/30 | 无固定到期日 |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27,743 | 2023/6/24 | 无固定到期日 |
关联方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414,310 | 2023/3/21 | 无固定到期日 | |
上海玺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220 | 2023/10/11 | 无固定到期日 |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208 | 15,258 |
5、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374,677 | 71,240 | 1,444,947 | 43,348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52,681 | 40,580 | 353,455 | 10,604 |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08,132 | 12,244 | 767,193 | 23,016 |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328,868 | 9,866 | 264,465 | 7,934 |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83,138 | 8,494 | 214,075 | 6,422 |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58,060 | 7,742 | 343,205 | 10,296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39,739 | 7,192 | 71,911 | 2,157 | |
海口江东新居第叁置业有限公司 | 221,011 | 6,630 |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217,273 | 6,518 | 70,155 | 2,105 | |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84,902 | 5,547 | 431 | 13 |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143,155 | 4,295 | 143,154 | 4,295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7,346 | 3,820 | 3,926 | 118 |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5,553 | 3,767 | 135,536 | 4,066 | |
上林卫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2,203 | 3,066 | 32,068 | 926 | |
云南葛洲坝宣杨 | 89,128 | 2,674 | 90,646 | 2,719 |
/
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
渭南市东秦供水有限公司 | 80,113 | 2,403 |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76,154 | 2,285 | 135,206 | 4,056 |
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69,640 | 2,089 | 363,777 | 10,913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63,150 | 1,894 | 54,468 | 1,634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58,579 | 1,757 | 40,639 | 1,219 |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8,133 | 1,744 | ||
中能建南方建投(南雄)环保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55,999 | 1,680 | 4,659 | 140 |
建广环境葛洲坝水务(阳西)有限公司 | 56,706 | 1,701 | 11,900 | 357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3,083 | 1,592 | 77,896 | 2,337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51,958 | 1,559 | 37,542 | 1,126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37,001 | 6,318 | 25,473 | 764 |
济宁蓼河东方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33,710 | 1,011 | 16,065 | 482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723 | 922 | 5,742 | 172 |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3,095 | 693 | 3,377 | 101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9,121 | 574 | 17,194 | 258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8,930 | 568 | 96,864 | 2,906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8,616 | 558 | 52,458 | 1,574 |
新县新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17,509 | 525 | ||
电力规划总院有 | 14,094 | 423 | 12,494 | 187 |
/
限公司 |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11,554 | 347 | ||
横县江南发电有限公司 | 9,819 | 295 | 10,172 | 305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9,419 | 283 | 85 | 3 |
广西河池宜州东林矿业有限公司 | 7,700 | 231 | 8,600 | 258 |
汉江能建襄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49 | 187 | 4,016 | 120 |
三峡日清茅坪河生态治理(秭归)有限公司 | 5,004 | 150 | ||
北京洛斯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746 | 142 | 10,404 | 156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306 | 129 | 663,555 | 19,907 |
葛洲坝重庆市南川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208 | 96 | 29,872 | 896 |
福建水投集团霞浦生态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 2,637 | 79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314 | 39 | 4,584 | 138 |
中煤防城港电力有限公司 | 1,053 | 32 | 1,047 | 31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58 | 29 | 2,203 | 66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241 | 7 | 38,261 | 1,148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08,419 | 15,253 | ||
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27,379 | 821 | ||
神华国华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9,368 | 281 | ||
淮北正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7,279 | 218 | ||
浙江天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05 | 60 | ||
其他 | 108,386 | 2,514 | 67,434 | 862 |
/
小计 | 7,388,661 | 226,128 | 6,365,717 | 189,171 | |
应收票据 | 广西八桂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2,239 |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59 | 1,025 |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3,216 | ||||
小计 | 759 | 6480 | |||
预付款项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16,270 | 215,998 | ||
其他 | 7,452 | ||||
小计 | 223,722 | 215,998 | |||
发放贷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701,712 | 59,339 | 3,001,221 | 66,84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28,504 | 8,213 | 459,227 | 11,481 |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4,237 | 5,856 | 260,132 | 6,503 | |
小计 | 3,264,453 | 73,408 | 3,720,580 | 84,828 | |
应收股利 | 国药集团西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00,522 | 100,522 | ||
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公司 | 11,989 | 10,793 | |||
云南和兴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6,072 | 8,966 | |||
云南华润电力(红河)有限公司 | 9,951 | ||||
江苏盐阜银宝新能源有限公司 | 9,175 | 8,000 |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4,015 | 4,015 | |||
广西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 750 | 750 | 750 | 750 | |
其他 | 6,292 | 4,068 | |||
小计 | 148,766 | 750 | 137,114 | 750 | |
其他应收款 | 环嘉集团及相关供应商 | 1,474,776 | 1,474,776 | 1,474,776 | 1,474,776 |
重庆葛洲坝融创金裕置业有限公司 | 632,701 | 218,391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京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514,524 | 515,288 |
/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70,529 | 442,614 |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64,627 | 36,740 | 364,627 | 22,971 |
阜阳葛洲坝国祯水环境治理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306,295 | 435,201 | ||
重庆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74,011 | 260,015 | ||
葛洲坝润明(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5,410 | 248 | 266,875 | |
葛矿利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43,524 | 260,474 |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42,037 | |||
湖南葛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9,313 | 224,071 | ||
重庆葛洲坝融创深达置业有限公司 | 179,741 | 181,208 | ||
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118,262 | 118,262 | 129,644 | 129,644 |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86,858 | 72,818 | ||
广西瑞东投资有限公司 | 66,924 | 66,924 | 66,924 | 66,924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8,469 | 66,701 | ||
西安紫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58,249 | 341,750 | ||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3,734 |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5,696 | 35,742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34,187 | 430 | 35,577 | |
葛洲坝集团(贵阳)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33,664 | 2,693 | 33,664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9,882 | 30,053 | ||
新疆葛洲坝大石 | 6,934 | 11,024 |
/
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
商河县千医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055 | 25,633 | |||
招远市城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855 | 16,160 |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508,983 | ||||
葛洲坝(烟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7,610 | ||||
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建设有限公司 | 19,585 | ||||
渭南市东秦供水有限公司 | 10,000 | ||||
宜昌夷陵日清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 8,566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155 | 25,155 | |||
其他 | 249,037 | 224 | |||
小计 | 5,963,449 | 1,700,073 | 6,159,353 | 1,694,315 | |
合同资产 | 湖南省新新张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527,239 | 36,645 | 822,369 | 8,224 |
广西全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446,126 | 20,969 | 966,477 | 14,497 | |
贵州中能建纳赫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255,159 | 18,827 | 875,633 | 13,134 | |
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056,533 | 15,742 | 906,584 | 9,319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967,436 | 14,415 | 1,344,751 | 20,171 |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79,362 | 11,612 | 966,051 | 14,491 | |
乌鲁木齐葛洲坝电建路桥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11,927 | 10,608 | 488,408 | 7,082 | |
广西钦州葛洲坝过境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89,135 | 10,268 | 2,360 | 34 |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12,972 | 9,133 | 692,680 | 10,390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22,181 | 7,833 | 509,912 | 7,649 |
/
南京葛洲坝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488,659 | 7,331 | 168,642 | 2,530 |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60,412 | 6,906 | 462,741 | 6,941 | |
新疆葛洲坝乔巴特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362,291 | 5,435 | 253,574 | 3,804 | |
河南葛洲坝商都水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175,342 | 2,630 | 223,031 | 3,345 |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70,733 | 2,561 | 604,523 | 9,068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166,592 | 2,499 | 168,473 | 2,527 |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150,139 | 2,252 | 211,851 | 3,178 |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12,371 | 1,686 | 1,282,106 | 19,232 | |
大唐宣威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111,212 | 6,944 | 133,954 | 8,364 | |
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9,867 | 2,398 | |||
葛洲坝(唐山)丰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298,181 | 4,473 | |||
其他 | 1,133,982 | 11,576 | 564,300 | 8,484 | |
小计 | 13,899,803 | 205,872 | 12,106,468 | 179,3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葛洲坝淮河发展有限公司 | 222,020 | 211,645 | ||
盘州市宏财葛洲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75,813 | 75,813 | |||
重庆市葛兴建设有限公司 | 35,933 | 51,573 | |||
湖北武天高速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185,359 | ||||
新疆葛洲坝大石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 82,392 | 47,890 | |||
延安葛洲坝陕建东绕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0,082 | 39,613 |
/
其他 | 58,818 | 50,037 | ||
小计 | 730,417 | 476,571 |
(2).应付项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40,459 | 405,078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49,124 | 149,296 | |
湖南全红湘芯科技有限公司 | 21,226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363 | 3,678 | |
湖南鸿欣达物流有限公司 | 7,023 |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2,166 | 6,177 | |
其他 | 14,367 | 2,878 | |
小计 | 456,728 | 567,107 | |
应付票据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8,207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83 | ||
中企云链股份有限公司 | 137,567 | ||
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2,258 | |
小计 | 2,000 | 150,015 | |
合同负债 | 葛洲坝(泸州)长江六桥投资有限公司 | 108,071 | 65,835 |
海南海控中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 50,497 | ||
建湖县国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122 | 4,122 | |
贵州纳晴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40,762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5,747 | ||
其他 | 37,457 | 90,300 | |
小计 | 200,147 | 236,766 |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38,697 | 1,163,710 |
北京润能置业有限公司 | 1,183,500 | ||
广州市正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80,207 | 931,207 | |
广州市如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95,558 | 895,558 |
/
陕西葛洲坝延黄宁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34,865 | 481,071 | |
山东葛洲坝枣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45,780 | 559,068 | |
杭州龙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59,131 | 559,131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48,527 | 891,318 | |
华葛能融(深圳)高速公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5,638 | 278,352 | |
南沙国际金融岛(广州)有限公司 | 393,735 | 373,093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95,255 | 96,452 | |
武汉华润置地葛洲坝置业有限公司 | 288,446 | 1,276,446 | |
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223,439 | 574,402 | |
北京方兴葛洲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7,860 | 151,495 |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9,235 | 118,168 | |
山东葛洲坝巨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114,408 | 101 | |
云南葛洲坝宣杨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103,632 | 147,801 | |
广东葛洲坝肇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70,020 | ||
山东葛洲坝郓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59,607 | 135,024 | |
南京悦欣装饰管理有限公司 | 16,916 | ||
葛洲坝水务(烟台)有限公司 | 10,969 | ||
其他 | 247,969 | 137,843 | |
小计 | 9,983,394 | 8,770,240 | |
吸收存款 | 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 | 1,220,905 | 1,117,236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10,695 | 935,504 | |
能建股份下属各单位工会委员会 | 515,113 | 342,566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0,232 | 191,543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8,486 | 243,697 |
/
中能建宜昌葛洲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91,816 | 89,384 | |
葛洲坝(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47,984 | 52,585 | |
黄龙中电工程风电有限公司 | 33,223 | 27,922 | |
中能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552 | 20,320 | |
北京能建国化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0,270 | 10,940 | |
葛洲坝岭南(盐城亭湖)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30,122 | 34,965 | |
黄龙中能建投绿能有限公司 | 8,380 | 57,726 | |
山东葛洲坝济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8 | 68 | |
陕西关环麟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6 | ||
其他 | 12,765 | 67,398 | |
小计 | 3,091,611 | 3,191,860 | |
租赁负债 |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7,920 | |
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790 | ||
小计 | 26,710 |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保证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金额 | 担保到期日 | 备注 |
阿根廷财政部 | 外汇银团 | 1,478,961 | 2030/1/28 | 连带责任担保 |
个人 | 各按揭银行 | 5,454,936 | / | 按揭担保 |
小计 | 6,933,897 |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4年2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修订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前述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4年3月29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A股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
上述延长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后续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2023年8月30日,公司所属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鞍山铁塔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沈阳电力机械总厂有限公司及中能建西北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作为出让方)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净资产评估值转让7家企业100%股权,同时针对原由转让方母公司中能装备提供担保的出让方的4500万元银行贷款担保,由受让方承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银行贷款担保的置换工作正在办理。截止本审计报告出具日,上述工作仍在办理中。
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勘测设计及咨询服务、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本公司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本公司的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勘测设计及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国内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项目的勘测设计、工程咨询和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国内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等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和项目运维业务;
工业制造:主要包括建造材料、民用爆破,以及辅助机械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和其他电力行业相关装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业务;
投资运营:主要包括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项目投资运营业务、房地产(新型城镇化)投资开发业务和资本金融等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物流贸易、租赁和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化服务和其他服务等业务。
/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勘测设计及咨询 | 工程建设 | 工业制造 | 投资运营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18,971,148 | 325,497,435 | 29,304,090 | 28,712,258 | 3,546,917 | 406,031,848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15,942 | 17,966,600 | 4,427,856 | 719,721 | 6,069,074 | -29,399,193 | |
分部外成本 | 11,409,981 | 298,879,101 | 23,627,513 | 18,403,978 | 2,406,033 | 354,726,606 | |
分部间交易成本 | 215,942 | 17,636,553 | 4,394,431 | 649,768 | 5,854,903 | -28,751,597 | |
其他收益 | 74,489 | 138,537 | 237,076 | 64,295 | 231,271 | 745,668 | |
销售费用 | 311,053 | 220,006 | 729,923 | 420,387 | 218,980 | 1,900,349 | |
管理费用 | 2,791,017 | 6,685,340 | 2,491,532 | 1,746,698 | 1,146,773 | -109,196 | 14,752,164 |
研发费用 | 2,415,748 | 9,071,987 | 1,251,126 | 117,335 | 123,959 | 12,980,155 | |
税金及附加 | 186,458 | 568,649 | 228,251 | 344,792 | 87,725 | 1,415,875 | |
分部利润 | 1,931,380 | 10,540,936 | 1,246,246 | 7,813,316 | 8,889 | -538,400 | 21,002,367 |
2023年年度报告
/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存货存放于租赁的环嘉集团有限公司场地。2019年,由于环嘉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上述场地及存放物品被查封。该部分存货账面余额803,858千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02,155千元,账面价值1,703千元。
十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4,510 | 18,666 |
应收股利 | 1,576,123 | 2,343,321 |
其他应收款 | 2,134,299 | 1,707,215 |
合计 | 3,724,932 | 4,069,202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4,510 | 18,666 |
合计 | 14,510 | 18,666 |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559,710 | 687,470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440,000 | 932,320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6,868 | 502,64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18,907 | 96,364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8,319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6,978 | 55,114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31,928 | 8,415 |
中能建(海南)有限公司 | 2,961 | 1,728 |
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0,042 | |
中能建(开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1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59,266 | |
合计 | 1,576,123 | 2,343,321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2023年年度报告
/
1年以内 | 602,596 | 179,070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602,596 | 179,070 |
1至2年 | 8,022 | 4,764 |
2至3年 | 300 | 9,118 |
3至4年 | 9,118 | |
4至5年 | 1,514,263 | |
5年以上 | 1,514,263 | |
合计 | 2,134,299 | 1,707,21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代垫款 | 2,114,101 | 1,601,900 |
其他 | 20,198 | 105,315 |
合计 | 2,134,299 | 1,707,215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1,370,867 | 64.23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5年以上 |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340,000 | 15.93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1年以内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3,550 | 6.26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1年以内、1-2年、5年以上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 | 2.81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1年以内 | |
中国能源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48,181 | 2.26 | 应收其他代垫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952,598 | 91.49 | / | /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3,994,230 | 93,994,230 | 91,039,773 | 91,039,773 |
2023年年度报告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2,269 | 22,269 | 22,269 | 22,269 | ||
合计 | 94,016,499 | 94,016,499 | 91,062,042 | 91,062,042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2,290,477 | 13,040 | 32,303,517 |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19,336,585 | 133,168 | 19,469,753 | |||
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 5,783,292 | 284,024 | 6,067,316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351,488 | 79,827 | 5,431,315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934,008 | 42,756 | 3,976,764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271,713 | 319,214 | 3,590,927 | |||
中国能建集团装备有限公司 | 3,359,658 | 146,387 | 3,506,045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3,215,840 | 2,971 | 3,218,811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941,836 | 2,941,836 | ||||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2,497,907 | 1,464 | 2,499,371 | |||
中能建领航壹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470,000 | 1,470,000 | ||||
中能建领航伍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400,000 | 1,400,000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35,076 | 11,746 | 1,346,822 | |||
中能建领航肆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10,000 | 1,310,000 | ||||
中能建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93,893 | 394,000 | 1,287,893 |
2023年年度报告
/
中能建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664,382 | 439,360 | 1,103,742 | |
中能建领航贰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920,000 | 920,000 | ||
中能建领航叁号(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40,000 | 640,000 | ||
中能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118,000 | 510,000 | 628,000 | |
中能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1,000 | 342,500 | 443,500 | |
中能建氢能源有限公司 | 31,500 | 151,500 | 183,000 | |
中能建(开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6,856 | 76,856 | ||
中能建华中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 | 42,500 | 67,500 | |
中能建西南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 | 40,000 | 65,000 | |
中能建(海南)有限公司 | 45,000 | 45,000 | ||
中国能源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 1,262 | 1,262 | ||
合计 | 91,039,773 | 2,954,457 | 93,994,23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22,269 | 196 | 196 | 22,269 | |||||||
合计 | 22,269 | 196 | 196 | 22,269 |
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023年年度报告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983 | 9,946 | 7,221 | 7,189 |
其他业务 | 95,706 | 111,640 | ||
合计 | 107,689 | 9,946 | 118,861 | 7,189 |
4、投资收益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61,578 | 2,740,176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16,462 | 39,713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6 | 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416 | |
合计 | 1,678,236 | 2,782,365 |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5,2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10,1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76,9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2,288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064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56,948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2023年年度报告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预计诉讼/担保损失 | -22,54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64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6,12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078 |
合计 | 823,302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8 | 0.18 | 0.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3 | 0.16 | 0.16 |
董事长:宋海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