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气”、“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凯美特气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情况
凯美特气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
总计 | 不适用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2023年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0,035.62 | 1,073.25 | 198.27 | 1,073.25 | 10,233.89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700.00 | 9,000.00 | 216.97 | 7,416.97 | 11,500.00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宜章凯美特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3,000.00 | - | 3,000.00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岳阳凯美特环保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806.13 | - | 806.13 | - | 往来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
总计 | 19,735.62 | 13,879.38 | 415.24 | 12,296.35 | 21,733.89 |
二、核查意见
保荐人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4)第【420A004120】号),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交谈,并查阅了公司相关事项的审议记录和信息披露情况。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023年度,凯美特气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尹广杰 平成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