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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3日1、审议《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和〈备考审阅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临时次会议2023年2月19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4、审议《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24日1、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3月29日1、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5月11日1、审议《关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8月14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9月4日1、审议《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财务账册,独立核算,遵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为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监事会还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加强监督力度。监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更加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监事会将加强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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