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6 证券简称:雷尔伟 公告编号:2024-010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7)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天衡所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4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名。
(8)业务信息
天衡所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90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2022年度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07家,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1,688.2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天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5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刘畅,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曾丽梅,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23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顾晓蓉,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畅、签字注册会计师曾丽梅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顾晓蓉于2022年11月15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02号),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具体2024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