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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声文,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2020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卫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2022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红薇,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2021

年度审计)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存在受到上海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姓名处罚日期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罚情况
付声文2023-3-2行政监管措施上海证监局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业人员,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当和进一步审计程序存在缺陷。上海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

标准,与众华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相关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同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照、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管理、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达到相关法规、监管制度的要求,审计收费合理,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监事会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资料;

5、拟聘任的众华所营业执业证照及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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