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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创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26.151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3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16,00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110,117.9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305,888.60元,并于2021年4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智洋创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智洋创新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违法违规事项。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以及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则、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有效执行。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13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5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制定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有1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和产品持续创新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仍集中于智能运维管理领域,该领域涉及的技术广泛,涵盖了人工智能、图像处理和模式识别、电力检测和智能诊断、网络通信、数据采集与处理、数字孪生、无人机等。随着国家对行业数字化转型整体规划的落地实施,新产品、新技术在该领域的形成、发展及迭代速度逐步加快,若公司未能及时把握或跟随技术发展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失败或是开发完成后不符合市场需求,将可能面临核心技术落后、产品升级迭代滞后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风险。

2、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公司业务涉及的多项核心技术,已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形式加以保护。由于公司申请的专利中尚有部分未获得核准,其他未申请专利的技术亦不受专利法的保护,易被泄密和窃取。未来公司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职业操守泄密的可能或者核心技术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此外,人工智能、视觉技术等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引进符合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或是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导致技术人员流失,将影响公司的长期经营和发展。

3、技术研发及技术替代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在深耕电力领域的同时,积极拓展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一方面公司需要保持在技术方面的先进性,持续研发新产品并改进

现有产品,另一方面需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应用场景对技术和产品进行差异化配置和改进。任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都需要较长的时间、大量的资金,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顺应市场需求、技术变化和不断提高的客户技术革新要求,公司将面临技术研发投入无法取得预期效果的风险及技术可能被竞争对手更为先进的技术替代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电力行业及电网公司依赖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仍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主要为国内各级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客户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62.70%,其中对国家电网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55.54%。若穿透至最终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对电网公司的销售收入为72,476.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1.15%。若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相关政策、投资规模、电网公司采购偏好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技术性能、创新能力及售后服务等不能满足电网公司客户需求而导致销量下降,将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部分产品需求放缓或下降的风险自2015年相关产品上市以来,随着输电智能运维产品的持续推广,市场实现快速增长,部分先发区域市场应用渗透率逐步提高,未来存在客户需求出现放缓的风险;近年来新兴技术的快速涌现,必然对已经日臻成熟的输电智能运维产品方案产生竞争和替代效应;从长期来看,输电智能运维产品已进入平稳增长期,难以保持高增长趋势,存在产品需求放缓或下降带来的业绩压力。目前,公司的智能运维产品体系已覆盖电力领域的输电、变电、配电专业,自上市以来公司在深耕电力领域的同时,持续加强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的业务拓展,报告期内相关领域的业绩取得快速增长。

3、业绩下滑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的业务收入占比为91.82%,公司收入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电力行业投资政策及方向的影响较大。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客

户需求变化或采购数量下降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经营管理规模扩大及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公司将面临产品研发创新、市场开拓、新兴技术冲击等各方面挑战。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的业绩下滑风险。面对各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契机,公司积极布局水利、轨道交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加在新业务领域营销和研发投入,实现了业绩的较快增长,但尚未形成利润贡献。

4、市场竞争加剧风险随着电力智能运维领域的发展和客户需求不断升级,一方面,行业内原有竞争对手的规模和竞争力可能不断提高,生产出更匹配客户需求的产品;另一方面,电力相关上市公司或其他企业可能迅速进入电力智能运维领域,抢占市场份额。公司可能面临更多竞争对手的激烈竞争,竞争的加剧会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和利润的增长产生冲击,进而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5、业绩季节性波动的风险2016年至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同行业公司如申昊科技、亿嘉和等也存在类似的季节性波动,主要是因为电网公司及下属企业具有严格的计划采购制度,预算约束较强,电力系统的投资立项申请一般集中在每年四季度,次年年初对上一年的立项项目进行审批,合同项目的执行与实施相对集中于下半年。由于公司的人力成本、研发投入等支出在年度内发生的较为均衡,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季节性波动较明显,上半年净利润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一般明显少于下半年。基于上述行业特点,公司的销售收入呈现季节性波动特征。未来,随着产品结构的调整该现象会有所改善,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仍然面临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6、招投标模式相关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向水利、轨道交通等行业进行拓展,但目前还处于较前期阶段,业务量占比较小,公司的主要客户仍为电网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电力行业中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项目合同比例较高,招投标过程通常受到客户预算、市场情况、招投标条件及其他竞标者所提供的报价等若干不可控因素的影

响,因此公司通过招投标所获得合同的数量、金额和毛利率水平等方面都会有所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41,029.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6.48%,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价值较大的风险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25,896.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80%,占流动资产比例为23.02%,绝对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4,431.79万元、523.47万元、294.01万元、3,831.05万元和16,816.42万元。受现场施工环境、客户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较长,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较大的存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率对公司流动资金提出了较高要求,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7,979.23万元、24,53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8.33%、40.08%,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9%、21.81%,绝对金额及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且需对外支付相关采购款时,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目前,公司电力智能运维分析管理系统可提高电力系统供电可靠性,并有效减少运检人员配置需求,助力无人巡检的实现,契合了国家电网坚强智能电网与电力物联网的发展战略。但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力行业不断发展,如电

网客户发展战略发生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调整产品技术研发方向或匹配经营策略,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助力各行业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赋能,积极拓展水利、轨道交通等新业务领域。新业务领域前期业务拓展及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后续公司若未能及时有效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或市场推广情况不及预期,将对公司整体业绩指标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行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家目前致力于加快传统产业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着力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未来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798,128,339.27671,233,313.1418.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33,528.9327,993,004.694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463,164.725,187,177.87429.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043,450.5927,457,829.15300.77
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69,031,459.71829,413,941.974.78
总资产1,407,973,775.871,217,651,827.4115.63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18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70.185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03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13.42增加1.4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50.63增加2.6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6313.02减少0.39个百分点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8.90%,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及水利、轨道交通领域营销投入,公司在电力领域业务得到持续稳定增长,水利领域、轨道交通领域业绩实现较快增长。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79,516.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55%,其中水利、轨道交通领域分别实现主要业务收入4,916.52万元、1,590.44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962.18%、11,203.14%。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8.37%,主要系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29.44%,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长及当期政府补助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300.77%,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同时支付采购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优势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促进公司

高质量发展。目前,公司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7个省级创新平台,已形成一支由博士、硕士组成的具备原始创新能力的核心技术梯队,技术能力覆盖计算机视觉、数据分析算法、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无人机的各个关键环节,团队参与的研发项目多次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公司在济南、淄博、广州、北京设有研发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共34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42.87%。公司长期保持了研发费用的高投入,2021、2022年度及本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6,902.19万元、8,739.65万元、10,078.75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52%、13.02%、

12.63%。

公司在注重研发投入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2023年度公司新增知识产权97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15项,占比68.18%),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19项,著作权27项,商标6项。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605项,其中发明专利79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57项,占比72.15%),实用新型专利167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著作权219项,商标48项。

2023年全球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IPRdaily发布“中国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发明专利排行榜(数据统计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7日在中国申请并公开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专利,同申请号合并),公司以16项相关专利排名第32位。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获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先进计算典型应用案例、国家级移动物联网应用标杆案例、山东省级智能工厂、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等多项荣誉资质并于2023年11月通过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资质的认证。2024年1月公司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公司在人工智能算法、数字孪生、无人机技术应用、软硬件集成领域不断深耕。凭借多年积累的海量数据资源,公司已构建了比较完备的图像、视频和语音算法库,可实现“感知—认知—决策”闭环。公司自研的一站式AI智能平台产出模型支持多种部署方案,降低了落地成本,缩短了开发周期。公司自研的大数据及数字孪生平台,可通过核心算法为前端智能可视化产品和无人机产

品赋能,实现行业场景应用的快速落地。公司在加强自身研发梯队建设的基础上,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山东大学、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北京交通大学、武汉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研究所建立了合作,为公司技术迭代和可持续发展增加助力。

(2)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以及专业化的人才梯队公司非常注重技术团队建设,经过数年的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拥有了一支349人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聘用、管理和培养制度。公司持续引进高水平的研发人员及管理人员,增强公司技术人员的储备,保持研发团队的活力。公司积极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确保技术人员始终掌握行业内的先进设计思路、研发方法和生产工艺。公司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行业展会、行业专业会议等,以使技术人员能够始终把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为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架构、激励政策、人才培养及晋升机制,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在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从客户需求出发指导技术研发,开发贴合客户需求、技术水平更高、应用领域更为广泛的新产品,以高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满足客户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3)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行业数据积累在电力智能运维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成熟的解决方案并积累了大量的行业数据,拥有行业的先发优势。得益于对行业经验深刻的理解和行业发展趋势准确的把握,公司及时洞悉下游电网公司对电力智能运维的需求及现有电力系统运维中存在的问题、弊端,并依托于公司较为强大的研发能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不断推出解决行业痛点的新产品。

(4)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公司检验中心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评审。从管理职责、资

源管理、产品开发设计、产品生产、产品检测、问题分析及改进等方面对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业务流程进行严密、系统的管理控制,为公司的产品质量提供有效支持。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质量控制团队,并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充分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此外,公司相关产品通过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严格检测,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在客户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5)服务优势公司秉持“专业服务、超越期望”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销售服务团队,服务范围已基本覆盖全国。公司服务团队与新老客户保持紧密联系,第一时间响应客户服务需求,并与公司研发、生产等技术人员密切联动,有效解决客户问题,并持续跟踪客户需求,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了客户粘性。同时,客户需求的直接及时反馈有效保障了公司与市场的同步升级、发展。优质的服务及快速响应能力已成为公司业务扩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2023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总研发投入10,078.75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12.63%,较去年同期增长15.32%。

(二)研发进展2023年度公司新增知识产权97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15项,占比68.18%),实用新型专利23项,外观设计专利19项,著作权27项,商标6项。报告期末公司知识产权拥有量为605项,其中发明专利79项(人工智能相关专利57项,占比72.15%),实用新型专利167项,外观设计专利92项,著作权219项,商标48项。

2023年人工智能、各行业终端产品技术研发均取得较大进展,自研了红外图像缺陷分析、非刚目标变化检测、小算力终端视频分析以及雷达可见光多源融合等算法技术,优化了输电线路各类隐患识别、测距及综合有效告警提升等算法,人工智能技术在水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多个领域进行了深化应用,各类模型在国网芯、华为Atlas等平台上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并完成多项全新产品的研发,人工智能专利技术实现成果转化,在产品上落地应用。针对大模型技术在电力领域的场景化应用,进行了技术探索研究,启动了产品化落地开发工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826.1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38元,实际募集资金43,541.6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000.00万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11.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830.59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79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60.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净额39,635.94
减:扣除发行费用1,805.35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30,290.27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2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57.11
减:项目结束结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注)5,217.3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60.03

注:

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304.4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9.55万元,合计2,544.0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度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并将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2,193.9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19.13万元,合计2,413.1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营业室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170.0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90.18万元,合计260.2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报告出具日,节余募集资金均已转出并办结销户手续。

3、截止2023年12月31日,项目结束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5,217.39万元。

2023年公司募集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冻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现任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刘国永董事长843.34122258.1811
聂树刚董事、总经理652.14802198.2189
赵砚青董事484.90001312.8960
陈晓娟董事113.032133.2800
孙培翔董事59.434126.6240
张万征董事39.369426.6240
鲍春飞副总经理31.26406.6560
胡志坤副总经理3.0000/
王书堂副总经理18.9757/
刘俊鹏董事会秘书16.1111/
胡学海财务总监7.0000/
徐传伦监事会主席8.000013.3120
张广鑫监事//
战新刚监事11.2000/

截至2023年

日,公司董事张万征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公司副总经理鲍春飞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公司副总经理王书堂因个人资金需要进行减持,共减持公司股份3,243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持续督导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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