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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智能: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结构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通过公司治理的完善、内部组织架构的健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建立了一个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系统。

1、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内部控制能否实施及实施效果。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本公司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思想,积极地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在组织结构、治理结构、经营风格、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结构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

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和考核方案;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与检查工作。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战略委员会负责为管理层、董事会提供战略咨询、拟定公司投资战略与投资计划、对外投资项目尽职调查、实施对外投资、投后项目管理等工作。为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定位清晰、职责明确、流程高效且兼顾风险管控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及审计部两个直属部门,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集团总部及业务体系的管理,业务体系包括一个经营中心和三大业务板块:日海模组、日海制造、日海通服,集团总部涵盖八个部门:总裁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公共关系部、法务部、风控合规部、资产管理部、战略投资部。各业务板块明确规定了业务板块下设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治理结构

本公司已经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班子;为了保证“三会”有效运作,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使不同层次的管理控制有序进行。

本公司不同层面的管理控制主要包含:

1)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层次;

2)高级管理层;

3)日常管理内部控制;

4)第二方、第三方认证监督。

(3)经营管理理念、方式和风格

公司坚持物联网战略为核心,通过技术融合、业务协同、研发共享、人才战略构建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图谱,持续扩大公司产品和技术领先优势与行业竞争优势,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能力,构筑核心竞争力与壁垒。在通信技术、储能技术、能源形式不断演进,整个社会走向数据、智能的伟大时代中,充分发挥公司以无线通信模组为核心的物联网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先发优势,前瞻布局通信及户用储能产品、深化拓展工程服务业务的智能化转型,推动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公司员工有着良好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公司稳健经营,专注发展核心业务;公司财务透明、财务管理控制完善;公司关注环境、注重和谐经营,追求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共赢。

(4)人力资源政策和实际运作

本公司在运作中,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由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组成的人事管理制度。本公司还建立了全员考核制度,对员工的能力、态度、业绩进行考评,考核结果与个人薪金相挂钩;对销售人员按销售业绩、回款情况进行考核,并给予经济利益的奖罚。

(5)外部影响

本公司作为一家物联网和通信网络产品、服务提供商,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严格监管和其它相关部门的管理,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等诸多方面都受到控制,公司产品均达到或高于行业标准,并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泰尔质量认证中心的产品认证和许可,经营运作规范,不

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2、风险评估

为更好的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公司各部门围绕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和经营管理业务与事项,定期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识别与分析,包括经营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和财务风险等。公司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保证业务交易风险的可知、可防与可控,确保公司经营安全,将企业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如公司制定了合同评审流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

3、控制活动

本公司为了保证控制目的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在经营管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在交易授权审批、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使用及管理方面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程序。报告期内,针对公司现有的重要制度,依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梳理,公司组织修订或新增了一批管理制度,积极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公司治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公司章程》(修订);运营管理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等,以上制度均已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发布执行。

(1)交易授权审批

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以及交易性质划分了两种层次的授权: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于一般性交易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业务等采取各职能部门、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分级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交易如重大的对外投资、发行股票等重大交易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职责划分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为了防止错误或舞弊的发生,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均制定了较为详尽的岗位职责分工。对各个环节的不相容职务如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均由不同的人员担任。通过上述职责划分,在采购、销售、保管等过程中,授权与执行、考核与基础资料的提供、保管实物与调拨实物都由不同部门来执行,有效地防止了舞弊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3)凭证与记录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普遍使用了计算机技术,因此在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环节产生的记录和凭证金额准确,并且各环节的信息相互联系,这些都使得凭证和记录的真实、准确性得到了提高。同时,各部门在执行职能时相互制约、相互联系,使得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大大加强。公司在外部凭证的取得及审核方面,根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划分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相互审核制度,有效杜绝了不合格凭证流入企业内部。从财务方面来看,会计电算化的应用以及各种制度和规章的执行保证了会计凭证和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资产使用及管理

公司在资产安全和记录的使用方面采用了安全防护措施,对于资产的管理建立了完善的机制和方法,从而使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得到合理保证。由于公司在供、产、销中采用了动态体系,确定了以销定产的基本思路,公司存货的管理达到了较理想的水平,实现了各类存货按月盘点,彻底地保证了账实、账账相符。这不仅实现了资产的安全完整,更为经营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在记录、信息、资料的使用上,相关权限和保密原则以及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保证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目前,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仍在完善中,已建立的制度得到有

效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很好的监督、控制和指导作用。

4、信息与沟通

为了保证信息在公司内外及时畅通的传递交流,规范公司内外在信息交流方面的流程,公司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利用公司网络化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5、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执行日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报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定期通过管理评审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资产存续情况及其它问题加以确认和处理。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和措施

1、会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在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并将内部控制和内部稽核的要求贯穿其中。子公司单独设立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总监领导,从而在制度上减少了舞弊和差错的产生。公司账务采用SAP ERP系统处理,记账、复核、过账、结账、报表都有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在现金管理方面,公司能遵守,公司保证了库存现金账款相符;在账户管理方面,严禁下属单位擅自开立账户,能正确使用银行账户,每月与银行对账,现金按规定缴存银行,对支票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在结算方面,做出了详实的操作规定,保障及时、准确结算。公司能严格对发票、收据进行管理,有明确的发票、收据管理责任人,所有票据的领用、核销都有登记和审核,从而有效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还定期、不定期地对有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奖优罚劣,以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规范各项财务业务标准和流程上,分别修订和新增了以下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审批暂行办法》、《财务会计管理办法》、《收入核算管理办法》、《财务人员管理办法》、《资金和网银管理制度实施专项工作方案》、《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OA财务类流程规范指引的通知》等,进一步夯实了财务基础。通过这些制度的修订或新制,促进了公司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系统化,保障了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执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及各项财务、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公司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公司审计部定期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

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2、对外投资

公司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采用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公司已建立相应内控制度,明确了投资项目的立项、评估、决策、实施、管理、收益、处置等环节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3、固定资产管理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实时监控,及时进行盘查及安全隐患的评估,以达到账、卡、物相符。固定资产的取得必须由使用部门向设备主管部门申请,由设备购置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固定资产的移动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使用部门经理及设备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后,办理调入、调出单位的验收、移交手续;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负责填写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送财务部门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后报废,财务部根据批准进行账务处理。

4、生产与销售

公司通过对生产、销售流程各个环节的有效管理,能够实现了整个销售过程的正常运转和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执行有关生产和销售收款方面的工作流程,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对应收账款能及时催收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核销都有相关管理层核准。由于公司对主要客户国内电信运营商、政府机关及垂直产业链上的企业单位的建设投资节奏变动及投资波动不能准确预计,公司的销售计划准确率有待提高,同时,国内电信运营商付款流程延长,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得到控制,公司应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5、采购与付款

公司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由供应链管理部门统一实施,具体流程包括:根据生产任务分解采购需求,制订采购计划,依据厂商供货能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确定供应商,订单跟踪,由品质管理部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采购均签订采购合同(或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并按采购金额大小设置审批权限。只有在获得并审核了充分支持文件后付款行为才可能实现。

6、产品研发

公司对销售部门和技术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以确保适应市场的需求,及时研发出市场所需的产品。项目经理和技术研发人员进行专业化分工,项目经理通过市场调研及时了解产品市场的需求变化情况,并建立专门的市场信息收集平台,收集一线人员的市场信息和客户反馈意见,提出新产品开发及品质改善需求。经技术委员会审议确立研发设计项目,通过项目设计方案评审,形成设计输入,经过一系列的研发流程如计划阶段、开发和验证阶段、发布阶段、项目实施计划任务书、方案设计、数字化样机、工程设计、工程样机试制、小批量试产及转产、文件输出、资料发放归档等,如需知识产权保护的进入总工办进行专利登记程序。同时,技术部门将研发出来的样品反馈给销售部门进行评估并进行上市前策划、市场定位、布局、成本和毛利核算、定价和宣传推广准备。

7、成本费用和预算管理

公司每年末制定次年各部门详细的费用开支预算,并由财务部编制月费用开支预算。费用预算制定的依据为:以前年度费用发生情况,公司预算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的经营策略及发展趋势等。预算制定时先由各部门上报费用支出预算,公司通过预算制度实现对成本费用的

总体控制,通过会计多级复核、严格的列支程序和审批制度实施具体控制。同时,对于由于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需对预算进行调整时,公司也制定了预算调整程序。

8、担保

《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公司日海通服、芯讯通、龙尚科技、芯通电子、日海物联、智能设备、重庆芯讯通、日海恒联、珠海龙芯和香港展华的融资活动或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上述子公司之间可相互担保,各子公司也可为母公司日海智能担保,上述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2)公司控股股东九洲控股集团为公司提供了10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时公司将子公司芯讯通、智能设备100%向九洲控股集团提供股权质押的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0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3,296.09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615.00%。

9、工薪循环

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司的人力资源引进、开发、培训、升迁、待遇、社会保险等实施统一管理。公司每年于年末在制订下一年度工作规划时,依据经营目标、人力资源规划等制定下一年度人力成本的预算,报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公司员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务工资、奖金、补贴等。公司员工级别评定首先由各部门初评,上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根据相关岗位评定级别。公司用工变动实行分层授权批准模式,员工职务、工资的变动均需由适当人员批准。公司运用预算控制等手段对工资费用进行监控。

10、关联交易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回避表决制度及决议等事项,并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利和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本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

1、2022年4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向润良泰(含其下属企业)申请借款额度,拟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2023年4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2023年度拟继续向润良泰(含其下属企业)申请借款额度,拟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

4.35%(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润良泰(及其下属企业)港币借款余额5,816.66万元,应付利息港币253.02万元;美金借款余额2,050万元,应付利息美元20.5万元。

2、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九洲控股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较为稳定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公司预计2023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日海通服向关联方珠海九洲城市中央公园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服务,交易金额125.15万元。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拟与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分别与九控保理或九控租赁开展保理或融资租赁业务,融资费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向珠海横琴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原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更名)融资余额为93,150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2,966.57万元;向珠海横琴九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更名)融资余额为1,900万元,支付利息人民币99.17万元。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第一大股东股票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关联方九控保理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4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关联方九控租赁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超过6000万元融资租赁融资额度。公司第一大股东润达泰为公司向九控保理开展的保理融资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担保最高债权本金54,000万元),为公司向九控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债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措施(担保最高债权本金6,000万元),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且不提供反担保。

5、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控股股东九洲控股集团为公司征得质权人同意进行担保的外部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将就九洲控股集团提供的上述担保措施支付担保费,担保费为主债权金额乘以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为0.3%/年,不足一年部分按实际担保天数/360*0.3%计费。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九洲控股集团提供的担保额度期限已经届满,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九洲控股集团拟为公司对外开展融资活动继续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续期两年,实行担保余额管控,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将就九洲控股集团提供的上述担保措施支付担保费,担保费为主债权金额乘以担保费率,担保费率参照市场行情且不超过0.3%/年,不足一年部分按实际担保天数/360*0.3%计费。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九洲控股集团支付117.95万元担保费用。

6、2023年12月19日,日海通服与出租方扬韬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2个月。根据租赁合同,日海通服预计将向出租方扬韬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公司支付租金、物业费合计167.96元。

7、报告期内,公司向珠海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交易金额8.57万元。上述1-5项交易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第6-7项关联交易已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

11、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向变更或违规使用的情况。

12、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规定,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执行董事、主要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子公司应在遵循并执行公司所有基本制度的条件下,结合子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例如子公司模组业务板块制定了《保交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模组板块财务管理审批暂行办法》等,通服业务板块制定了《经营合伙人利润分享模式实施办法》、《合作方管理办法》等;公司审计部对下属子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呈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控制。

1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及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以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严格规范,信息传递通畅,信息披露能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没有出现重大信息的提前泄露,有效保障了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上一年度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资产:潜在错报>总资产的5%; 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5%; 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5%。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资产:总资产的2%<潜在错报≤总资产的5%; 收入:营业收入的2%<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5%; 净利润:净利润的2%<潜在错报≤净利润的5%。
一般缺陷资产:潜在错报≤总资产的2%; 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2%; 净利润:潜在错报≤净利润的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A、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B、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D、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E、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重大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0%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如下:

缺陷认定缺陷内容问题和缺陷描述整改情况
一般缺陷岗(职)位说明书不够完善集团职能系统的岗(职)位说明书不完备,部分部门如运营中心、公共关系部、法务部等未制定岗(职)位说明书对权责进行规定,可能导致员工对权责分配情况了解不清晰。人事行政部于2023年12月推动集团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和完善岗(职)位说明书,对员工的权责分配进行明确规定,促进员工对权责情况的了解。
一般缺陷集团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日海集团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安排不能有效满足提高员工专业技能知识、风险控制能力等目标,无法达到培训的预期效果。人事行政部于2024年1月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并于2024年3月开办了日海大讲堂,将从法律知识、行业趋势、风控合规、财务管理、技术创新等多角度对员工进行提升培训。
一般缺陷未明确集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归口部门/岗位目前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均在子公司开展,集团不对安全生产管理做检查,也未在集团设置相关归口管理岗位,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不明确。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明确了集团人事行政部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归口部门,确定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上报机制,执行安全管理事项。

3、前期缺陷事项整改完成事项说明

缺陷内容缺陷描述缺陷整改情况
关联方登记管理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关联方识别、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部分未及时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补充审议和确认,并披露。 对公司境内外关联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厘清公司的各关联方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5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在董事会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法人登记事务,定期和不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的自觉性和业务操作的能力。

重大诉讼未及时披

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截至2023年3月2日,你公司新增累计各类诉讼、仲裁已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补充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修订《公司法律案件纠纷管理制度》,明确集团法务部统一管理公司及下属各单位所有诉讼案件。处理诉讼案件相关的审批流程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报集团审批,统一管理;审核、审批流程必须使用 “诉讼仲裁案件管理”流程,不得以用印流程等其他流程替代;各单位收到诉讼法律文件后,应第一时间及时将案涉法律文件报送至法务部,指定人员与法务部对接处理诉讼案件。 公司完善诉讼案件台账管理,各地法务人员以网络共享文件方式填报相关内容,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信息披露标准对诉讼管理台帐进行统计,确保单项诉讼或累计诉讼达到披露标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过时或缺失的问题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过时或缺失的问题,公司对相关文件修订更新或重新起草,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针对部分董事会会议未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前三日通知或作出说明的情形,董事会办公室将严格把关,工作细致,落实规则要求,以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募集资金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募集资金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完善了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等规定,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合法合规。 公司已组织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肖建波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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