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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抖)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3年度,本人作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任职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于2023年1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格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本人沈抖,现任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

票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BIDU)及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 9888))执行副总裁、百度智能云事业群总裁并担任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iQIYI, Inc. (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IQ))董事、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050))董事。本人曾就职于微软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MSFT))总部,负责搜索行为、语义广告相关的研发管理工作。后在美国创办BuzzLabs, Inc.,二零一一年被CityGrid Media收购。本人于二零一二年加入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联盟研发部技术总监、网页搜索部高级技术总监、金融服务事业群组(FSG)执行总监、二零一九年五月任百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全面负责百度移动生态事业群组(MEG)。二零二二年五月起,负责百度智能云事业群组(ACG),业务覆盖智能制造、能源、水务、金融、城市等行业解决方案及通用云计算解决方案。基于产业实践,我所带领的团队发布了全新战略「云智一体,深入产业」及「云智一体3.0」全新架构升级,从行业核心场景切入,通过打造标杆应用,带动和沉淀AIPaaS层和AI laaS层的能力。本人于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担任Trip.com Group Limited(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TCOM))董事,自二零一八年四月至二零二三年九月担任快手科技(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024))董事。本人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

专业,持有博士学位。

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中远海控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6次(包括4次定期现场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1次,已亲自出席,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会议过程中,本人对会议所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事项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为相关事项的科学高效决策以及依法规范运作提供了帮助。经独立、审慎的判断,本人认为本人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中远海控第六届董事会召开审核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委员会会议4次及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2023年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过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委员,将按要求出席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履行职责。

(二)公司调研及现场检查情况

自2023年11月任职以来,本人借参加“董事候选人就任培训”及董事会会议之机,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围绕公司战略、投资计划、业绩表现等方面作专题调研讨论,表达了专业、独立的意见。

此外,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亦主动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与公司有关的市场报道,进而在了解公司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就公司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并无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积极参加履职培训,本人分别参加了“股份回购及分红新规修订内容”“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及

“董事候选人就任培训”。通过培训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新规及自律规则修订情况,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注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作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在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全面及时地向独立董事报送会议资料,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征求、听取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并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反馈、详细解答。同时,由公司管理层牵头,每月定期向全体董事、监事发送《董监事月报》及《投关月报》,内容涵盖了公司财务状况、资本市场情况、公司公告情况、公司主要工作和未来工作安排,以配合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除此之外,公司组织了多次合规、履职、监管动态的培训,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并提供便利条件,保障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职。自2023年11月本人任职以来,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条件和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任或者解聘审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2023年12月,因内部工作调整,担任公司境内审计师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原委派担任审计业务审计项目合伙人的王辉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张敏女士分别变更为马元兰女士和王汝杰女士。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就此变更事项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以及公司官网发布了专项公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

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薪酬及提名情况

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远海控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简历及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其被提名职位的情形。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及建议最佳常规最佳管治守则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本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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