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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山泉先生通过腾讯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山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24)第02655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7,305,369.64元。2022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72,672,898.68元,因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未分配利润172,965.51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022,183.23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3,702,218.32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06,165,829.10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22年度现金分红106,089,929.20元后,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00,075,899.90元。

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13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19,881,62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7%,尚余1,080,194,279.90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3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预案

鉴于公司监事朱昕先生已于2024年3月19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頔菲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续任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还听取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内容。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頔菲 女 198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级会计师。曾任上海知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主管。现任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监事会主席。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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