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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源药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34,960,846.1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08,182,348.37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8,245,04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8,168,214.4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70,588,189.40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2.94%,超过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将尽量提高现金分红的比例。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三)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公司制定了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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