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735 证券简称:德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在2023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王玉春、独立董事周伟澄、董事徐金官,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玉春担任。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玉春、独立董事周伟澄、独立董事周建平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玉春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针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召开会议,各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各项议案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3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18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7月26日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8月21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10月19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连云港德源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12月29日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天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各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送审计资料,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恪尽职守,审议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议案,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行公司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玉春、周伟澄、周建平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