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6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672,209,9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575,299,44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股份数(105,843,541股)的股本11,469,455,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9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32,229,228.58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0%。公司2023年度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257,966,864.65元(不含交易费用),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3%。按前述分配预案测算,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83%。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为人民币96,439,980,714.16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调整情况将另行公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中,未发现不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不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不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等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