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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民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 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稳健,现金流较为充裕,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增加资金收益,将部分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

(五)投资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上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

1、公司注重风险控制,谨慎投资,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经营层指派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关注其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开展上述业务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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