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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达环保: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受公司监事会委托,由我向各位股东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开展了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商誉减值、应收账款核销、资产报废、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一)完成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8,121,234.06元,累计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34,100,325.57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归母净利润为负数,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考虑,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转增,不送股。

(二)完成资产报废的审议。为达到国家排放要求,提升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设备运行效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对部分特许经营项目实施了技术改造,技改拆除的部分资产经鉴定已不具备使用条

件且无修复价值。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该公司将上述不具备使用条件的资产进行报废,报废资产原值为3,444.0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报废净值为1,451.08万元。上述资产报废,影响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1.08万元。

(三)完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议。受疫情持续影响,国内大量建设项目放缓或暂停,原材料供需矛盾加大,复工复产成本上升,再加上市场不对称低价竞争,造成工程业务订单、产值及毛利水平明显下滑,使得公司工程业务出现亏损,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达工程公司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出现商誉减值迹象。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收购远达工程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3]第 010019号),根据评估测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收益法)评估出远达工程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12,499.93万元,截至基准日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2,750.78万元,低于含商誉资产组可回收金额,故公司对该商誉账面余额186.03万元本次全部计提减值准备。

(四)完成核销应收账款债权的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水务公司对天津滨海鼎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渤天化项目工程款账面应收金额7,271.157万元。截至目前,水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按照账龄法已逐步全额计提了

坏账准备。根据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相关规定,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对天津滨海鼎昇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债权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拟核销鼎昇环保7,271.157万元债权。

(五)完成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审议。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23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董监高责任险主要承保由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时,因工作疏忽或不当行为所引致的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损失。投保董责险对于促进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能发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并列席了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通过了:

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报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商誉减值、应收账款核销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9.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以通讯现场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祝明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监事吕淑娟女士)。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经出席监事认真审议及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和财务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对公司季报、半年报及年报均做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建议;对公司董事、经营层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并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监事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章制度,继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内部治理情况,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公司的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意见

2023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企业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对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及重大风险防范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的保障了公司利益。

五、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 确保公司内控措施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经营管理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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