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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达环保:2023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

(一)2023年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暨2022年年报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第二次见面会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快报业绩预告。

(二)2023年3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暨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在2022年年报编制期间的第三次见面会,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总结汇报,审议了公司202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商誉减值、应收账款核销及资产报废、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额度、公司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3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实施新余1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3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3年9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浦江1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投资百河铝业330kA系列电解脱硫改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七)2023年10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2023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一次见面会。审议了关于远达环保与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搭建能源生态融和发展平台实施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2023年12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远达环保成立远达辛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核、把关,以保证对外报出的财务报告质量。

(一)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年度报告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

文件规定履行职责。在年报编制期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快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对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同时要求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与委员会保持及时沟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过审阅后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初步审定的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对重大事项的落实处理可靠,对重要会计、审计政策的把握恰当。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对公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1.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日常管理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2023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在环保市场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以及公司信息化建设而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交易定价除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收入及特许经营业务涉及到的用水、用电、用汽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定价外,其他均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或参照公开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023年,公司预计与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公司将增加新建、改造机组订单及新能源工程订单,将增加2023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预计2023年全年,公司与国家电力集团所属企业脱硫、脱硝(含催化剂、设备采购)、除尘、水务工程、新能源工程、节能、生态修复、物资采购等方面合同金额为18.5亿元,较年初预计10.5亿元增加8亿元。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实施新余1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实施新余1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与关联方江西电力设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新余项目开发,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积累新能源开发经验,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合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定价合

理。上述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浦江1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浦江100MW光伏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特许经营公司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开发浦江100MW光伏项目符合远达环保“十四五”战略规划向新能源业务发展的方向。浦江项目已基本取得所需的投资要件,投资风险可控。参股投资浦江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积累新能源开发经验,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合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定价合理。上述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关于审议远达环保与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搭建能源生态融和发展平台实施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了远达环保与电投融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搭建能源生态融和发展平台实施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远达环保与电投融和搭建能源生态融和发展合作平台公司,有利于远达环保发挥生态环保领

域专业优势,开展“新能源+生态治理”融合发展业务,快速改善经营业绩,做强做优环保产业。上述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审议情况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借款有利于改善公司资金结构,保证公司正常营运。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关于审议远达环保成立远达辛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远达环保成立远达辛集新能源有限公司推进辛集市50MW风电项目的实施,符合远达环保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的经济效益,风险可控。上述议案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调整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公司商誉减值、应收账款核销及资产报废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关于公司商誉减值、应收账款核销及资产报废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应收账款核销、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可以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关于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了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过认真审阅,认为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能够围绕公司

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发挥审计在防风险、强管理、促发展和创价值的作用;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有助于在靠前审计监督,及时防控风险上发挥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过认真审阅,认为《远达环保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严格按照证监会、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对国家电投财务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编制了评估报告,能有效跟踪和评估国家电投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保障远达环保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7.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经过认真审阅,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能够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能够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更加规范化。本次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购

买责任险的议案内容合法有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关于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关于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体现了较高的工作能力与业务素质,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9.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3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10.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汇报材料,同时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宋蔚蔚、刘向杰、章朝晖、张海健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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