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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冠电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段逸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 834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4-021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段逸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于 2021年1月 8 日起担任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 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段逸超: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2013年3月至2021年3月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17年4月至今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2003年9月至今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4年1月至今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段逸超77003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项发表意见类型
2023年3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 年度经营团队绩效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5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等议案;2024年 1月,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制度生效日为2024年1月。在2023年度,本人参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7日《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3年12月15日《关于预计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审议事项表决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同意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同意
2023年6月8日《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作为提名委员,本人上述议案涉及的选聘方案提出建议并认真审查,确保选聘的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3 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公司实地考察,了解及检查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3 年度,本人在实际工作时间为 15 天。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积极与中小投资者沟通。2023年,我不限于利用每次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机会,与公司参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力解答或向公司及时传递信息、沟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3 年,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监督公司对重大事项履行的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3、监督公司经营治理。2023年,我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生产运营、承诺履行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运用专业知识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并持续关注事项的执行情况。

七、履职的其他情况

积极参加北交所培训。2023年7月26日,我参加了由北交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的“关于2023年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专题培训”;2023 年8 月 18 日,我参加了由北交所联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专项培训。通过培训深刻了解了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的要点,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实现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中的行业专业人士,本人利用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对公司治理建言献策。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效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段逸超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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