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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晓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晓月

2023年,是中国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2023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8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述监管新规,忠实尽责,勤勉履职,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9年7月-2017年4月厦门航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7年4月-2019年9月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部门财务副经理。2013年起被财政局聘请为采购评审专家。曾就职于中闽厦种籽联营公司财务部、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主办会计。

经自查,本人在2023年度没有出现违反独立董事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13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出席率100%。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是否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313002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552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

四、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如下表: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3年1月31日1.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4日1.关于对公司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年薪核定结果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4日1.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新增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1.关于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30日1.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物流协议转让所持集装箱集团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5日

2023年12月15日1.关于对公司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收购港务船务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公司2022年度内审工作总结》《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季度报告》,按照工作计划指导审计部每半年对公司(含成员企业)对外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重点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报告,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重心前移与审计工作日常化,审计人员应熟悉各业务部门流程,提高审计人员专业性,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体系,并督促审计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跟踪与落实。

六、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函》《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阶段的沟通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在审计计划阶段,本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港口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与存货、诉讼案件及其执行回款等重点事项;在审计总结阶段,本人要求公司加强相关业务风险管控,尽量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充分与会计师沟通,勤勉开展工作,有效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进程,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披露。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责任机制,未发生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况,没有发生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和偏差,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信息或出现的舆情,保

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及材料,就重要事项进行问询或提出建议,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公司定期向本人发送《生产经营月报》《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周报》,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动态和证券市场的监管动态。

九、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厦门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学习培训,以便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告期内,本人先后参加以下培训:

1.参加《全面注册制修改要点解读》线上培训(厦上市协[2023]10号)。

2.参加《全面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线上培训(2023年4月6日)。

3.参加《关于持续开展提高国有上市公司质量专题培训》线上培训(2023年7月13日)。

4.参加深交所创新成长学院举办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

专栏课程学习(2023年8月15日)。

5.观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发布会直播(2023年8月18日)。

6.参加深交所创新成长学院举办的《信息披露与股权激励》线上学习(2023年8月30日)。

7.参加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的有关问题》培训(2023年12月1日)。

十、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建议公司充分关注RCEP实施、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厦门市港口高质量发展等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全面分析、前瞻布局、谋划好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在薪酬方面,逐步完善公司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考核指标;在人才培养方面,建议重视人才梯队管理及复合型人才、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在风险防控方面,建议公司加强港口贸易业务风险管控,对供应链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优化,重点加强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所涉及内控与预警机制的完善、对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敞口把控、对应收账款及涉诉事项的跟踪和落实,加强重点客户信用体系的建设,对公司前十名客户要进行动态管理了解客户经营及信用情况,注意风险控制;在提质增效方面,公司应充分发挥主业优势,对效益不好,持续亏损且人力成本

居高不下的经营业务要进行整合,如采用业务外包模式实现降本增效或清算关闭等措施。公司采纳了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和提升质量,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林晓月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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