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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志铭)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志铭

2023年,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施22年后首次迎来重大改革。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围绕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三大职能定位,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现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协力(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厦门市湖里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厦门大学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厦门院友会会长。历任厦门市湖里区第五届、第六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湖里区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委员、厦门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第六届第七届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监督员、厦门大学助理研究员、厦门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福建明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出现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其中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11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 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是否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313001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ESG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552233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

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2023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

四、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如下表:

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3年1月31日1.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4日1.关于对公司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层2022年年薪核定结果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制度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公司控股企业香港海衡记账本位币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4日1.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新增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1.关于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的独

立意见;4.关于对公司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半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30日1.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港务物流协议转让所持集装箱集团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15日1.关于对公司制定《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收购港务船务1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履行职责情况

1.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利用参加上述会议的机会加强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了解;本人密切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必要时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公司定期向本人发送《生产经营月报》《证券市场运行情况周报》,方便本人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证券市场的监管动态与案例。

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及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及材料,就重要事项进行问询或提出建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制度13个,指导公司按照独立董事新规等最新监管规定,加快制订与完善公司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与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尤其针对公司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设计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和交易权限控制,上述意见得到了公司的采纳。

3.履行专业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按照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先后参加了10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会计报表、内控体系建设、聘任审计机构、对外投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兑现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在明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报告期内,针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本人要求公司审计部对系统内企业的风险类别进行识别、区分,着重对高风险业务进行审计检查,避免内审工作流于形式和表面化。公司审计部根据指导和要求,内部审计工作更加具体

深入,得到有效改进。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5.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及采纳情况本人建议公司充分关注丝路海运“港航贸一体化”、“两岸融合示范区建设”等政策机遇,做好谋划,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强法务共享中心建设,增强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做好法律风险防范与涉诉事项妥善处置;做好港口贸易业务的风险管控,对套期保值、货物货权、汇率兑换、合同审查、业务公司风险隔离等重点领域做好跟踪和落实。公司均采纳了的本人的意见并贯彻落实。

6.参与业务培训学习情况2023年度,本人参加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座谈会并提出若干修订意见,进一步提高对独董履职规范的认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与股权激励”线上专题培训、厦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适用的有关问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人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充分与会计师沟通,勤勉开展工作,有效保证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进程,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的及时、准确披露。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了公司于2023年9月5日举行的2023年上半年业绩说明会,在线上与中小股东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及时回复中小投资者的关注事项。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恪守职业

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陈志铭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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