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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脉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8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3,488,200.5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6,248,698.4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88,520,157.91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88,253,532.91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66,625.00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83,00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1,120,000股后的81,8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94,000元,转增24,564,000股。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本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4,094,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6.32%,超过10%。符合《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承诺内容。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0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股东各方利益而作出的方案。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告编号:2020-067)。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2、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在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送转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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