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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海通证券关于新天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6号”文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198,18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2,179,991.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192,898.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987,092.8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0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1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759,987,092.82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5,046,898.18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29,789,694.07
三、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38,560,578.91
1.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38,560,578.91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6,683,718.02
五、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86,683,718.0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

30,668.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应税款的净额合计11,504.69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单的余额为人民币22,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668.37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天科技《关于2023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24】第0245号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新天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新天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李培哲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75,998.7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856.0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6,835.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28,000.0035,000.003,627.2524,241.8169.26%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17,998.7122,800.001,605.047,037.8930.87%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18,000.0018,000.004,911.6914,580.2281.0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12,000.0012,000.003,712.0810,975.1191.46%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75,998.7187,800.0013,856.0656,835.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原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促进公司高效发展,为募投项目的发展预留空间,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水平,经公司2019年1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互联网+机械表升级改造产业化项目”及“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至: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将“智慧水

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及“智慧农业节水云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变更为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及郑州高新区红杉路东、雪梅街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经公司2017年5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改变原“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变更该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00万元支付公司收购的主营业务为流量计产品的上海肯特75%股权的现金对价,从而实现收购完成后募投项目部分产品直接达产的目的。该公告刊登在2017年5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2、经公司2018年5月0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及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①由于“互联网+机械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原计划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即郑州高新区红松路252号),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办公环境、购置成本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变更为在郑州高新区购置新的工业用地,以解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用地需求。 ②随着移动互联抄表系统研发项目数量和类型的增加,人员、机器、场地的需求较之募投项目立项时有了较大的增长,对研发的工作环境、工作场地和研发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移动互联抄表系统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在郑州高新区购置新的工业用地以自建办公楼。③基于公司对上海肯特未来业务发展的看好,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在不改变“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和投资方向的前提下,变更该募投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6,557元继续收购上海肯特24.9997%的股权,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仍将用于“智慧水务云服务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0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22,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及定期存单,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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