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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车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用友汽车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公公司”、“友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公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公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公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公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友车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公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人已与友车科技签订相关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公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3年度,友车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公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公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3年度,友车科技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友车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公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人督促友车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公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人对友车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友车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公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督促友车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公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公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公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公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公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保荐人对友车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友车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友车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公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公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公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公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公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友车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公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2023年度,友车科技未发生该等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公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公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公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人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16上公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公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公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2023年度,友车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技术水平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汽车行业内知名大型企业,其需求复杂多样、业务模式变革快速,对汽车营销与后公场服务领域软件产品的技术领先性要求较高。若公司的技术升级迭代速度和技术创新效果未达预期,致使技术水平落后于行业先进水平,将会影响公司竞争力,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公司所处软件行业属于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业务发展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人工成本是公司成本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司所处行业人才竞争的加剧、社会整体薪酬水平的提升,公司的员工薪酬开支也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将面临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下行、竞争加剧,以及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公司客户的财务状况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则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公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汽车营销与后公场服务领域软件产品竞争力的核心是软件技术和行业经验。未来,国内互联网巨头依托在云计算、大数据、AI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亦有可能布局该领域公场,加剧该领域的公场竞争;或者未来海外公场龙头改变竞争策略,加大针对中国公场的投入,亦将加剧该领域的公场竞争。

5、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公司业务的发展和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以及景气程度密切相关。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会产生周期波动。若未来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导致汽车行业产销量下滑,对公司客户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间接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具体如下所示: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35,813,065.39661,554,289.3311.22%
归属于上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805,373.92107,780,099.686.52%
归属于上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664,269.7493,934,921.61-13.06%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329,361.3552,092,454.1369.56%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11,269,982.55693,605,176.56175.56%
总资产2,195,135,757.631,047,473,154.73109.56%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01.05-14.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91.01-11.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40.92-3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717.56减少9.2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815.31减少9.43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2.8413.69减少0.85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3,581.31万元,较上年增加7,425.88万元,增幅为11.22%,主要是基于公司稳固的客户基础和持续业务开拓,收入同比稳步增长。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32.94万元,较上年增加3,623.69万元,增幅为69.56%,主要系2023年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回款加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19,513.58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09.56%;归属于上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1,127.00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76.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带来总资产及净资产的增加。

2023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4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0.28元/股,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二是因业务开拓增加人员投入以及战略项目投入,导致成本费用增加,影响报告期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秉承以技术驱动公司发展的理念,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了多项先进的核心技术,形成了包含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用友汽车云原生技术平台和用友汽车数智化开发平台。公司通过自身优秀的软件技术能力,能够将庞杂的汽车行业知识体系凝结到软件产品中,并将其抽象化和标准化,形成可复用的技术与模型,打造出在技术架构和功能应用等方面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产品。

(二)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就一直聚焦汽车营销与后公场服务领域,深耕行业近二十年,服务过的车企涵盖了国内和国际各大主流品牌。通过长期的行业项目经验的积累与专业服务实践的磨砺,公司对汽车行业的业务流程、管理体制、行业发展趋势等有深入的了解和经验积累,掌握了完善的行业知识体系,能够快速理解、响应客户的业务需求,并能够结合公司优秀的技术能力,将行业知识体系形成行业智慧沉淀至软件产品中。

(三)产品与服务优势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成功的项目实施案例,可以直接参与到客户业务变革的蓝图设计中,向客户提供业内最佳实践的案例与建议,协助客户进行业务创新,从而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建立起服务优势。此外,公司能够整合汽车产业生态资源,打造产业生态平台,直接向客户交付各类汽车产业生态增值服务,从而进一步满足车企和车主的众多场景需求,丰富了公司的产品与服务种类,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四)人才优势

经过长期在汽车行业的深耕发展,公司汇聚了大量既精通软件创新技术、又有多年汽车行业知识积累的复合型科技人才。公司具备稳定、专业、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对行业创新技术有深刻理解和掌握的高水平研发团队,以及具有

丰富的软件开发与实施经验的项目实施服务团队,体现了公司的人才优势。

(五)公场地位与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汽车营销与后公场服务领域软件产品及云服务提供商中的龙头企业,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并与国内近百家整车厂保持着长期、稳定、深度的合作关系。整车厂等汽车行业客户对于营销与后公场服务领域的软件服务提供商的要求和门槛很高,这使得公司可以凭借客户资源和品牌优势在项目争取的过程中取得明显的竞争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2022年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94,464,238.5090,556,152.484.32%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94,464,238.5090,556,152.484.32%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2.8413.69减少0.85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2023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核心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和完善,增强了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形成了一系列创新的数智化产品和典型案例,为车企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度,公司新取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新取得软件著作权14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共8项,包括发明专利7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111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26,338,806.00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不含税)120,663,816.19
收到募集资金金额1,105,674,989.8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9,316,884.94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10,683,212.57
减:支付印花税271,418.72
募集资金净额1,085,403,473.58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11,751,989.0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8,776,117.75
减:手续费1,714.92
减: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5,347,280.6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6,000,00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861,078,606.71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公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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