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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农种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7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4-044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2023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4,029,642.14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014,421.0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67,842,862.28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67,722,862.28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20,000.00元)。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4,594,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918,800.00元,转增16,378,2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本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本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预计10,918,800.00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52%,超过10%,符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承诺内容。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权益分派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分派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权益分派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公司网站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分红水平较低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八)存在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六、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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