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林海股份: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阅了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的《营业执照》与《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国机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机财务基本情况

国机财务成立于1989年1月25日,原为海南机设信托投资公司,1996年2月更名为中工信托投资公司,2003年8月19日,根据中办发[1999]1号文件精神,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3)23号文件批准,正式移交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并改组为国机财务,属非银行金融机构。2024年1月16日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5层519、520、521、

522、523、525、8层,法定代表人:王惠芳,金融许可机构编码:L0010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注册资本:175,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国机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机财务总资产4,804,158.99万元,负债总额4,394,020.90万元,其中各项存款4,321,075.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8.34%,各项贷款1,856,520.38万元,净资产410,138.0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3,894.51万元,利润总额31,842.21万元,净利润25,282.94万元。

(二)风险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国机财务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管理。通过对国机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及评价,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机财务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3.79%,高于最低监管要求的10.5%。

(2)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52.09%,不低于25%。

(3)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51.66%,未高于80%。

(4)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0.00%,未超过资本净额。

(5)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6.75%,未超过资产总额的15%。

(6)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存放同业余额=20.98%,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72.53%,未高于资本净额。

(8)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保证金存款/各项存款=1.39%,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40.93%,未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76%,未高于资本净额的20%。

三、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贷款情况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各项存款余额为3,000.00

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8.31%,占国机财务吸收的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为0.07%;公司在国机财务的贷款余额为0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国机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国机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经营性支出计划,上述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33,082.79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91.69%,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为0万元,国机集团委托国机财务贷款3,000.00万元。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上述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国机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国机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国机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国机财务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特此公告。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