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孟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一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9,619,742.29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6,375,349.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2,909,933.47元,扣除已发放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3,568,421,052.00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不再提取,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3,030,864,230.58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8,596,491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4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5%。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行业趋势、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经营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会受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等因素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等风险因素存在可能带来的影响,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内容。虽然公司已审视及列出主要风险,并采取对应措施,但受各种因素限制,公司不能绝对保证消除所有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7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西国运 | 指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焦煤集团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煤集团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山煤国际、公司、本公司 | 指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油化建 | 指 |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河曲露天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霍尔辛赫煤业 | 指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兴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凌志达煤业 | 指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韩家洼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东古城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
豹子沟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鹿台山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铺龙湾煤业 | 指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庄子河煤业 | 指 |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
经坊煤业 | 指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大平煤业 | 指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鑫顺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宏远煤业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镇里煤业 | 指 |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
太行海运 | 指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蒲县能源 | 指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煤国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 Coal International Energy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CI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孟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艳英 | 成恺 |
联系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电话 | 0351-4645546 | 0351-4645546 |
传真 | 0351-4645846 | 0351-4645846 |
电子信箱 | smzqb@shanxicoal.cn | smzqb@shanxicoal.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原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现变更为: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30031 |
公司网址 | http://www.smgjny.com |
电子信箱 | smgj@shanxicoal.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煤国际 | 600546 | 中油化建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410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勇、杨凤勤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7,370,837,317.48 | 46,394,008,211.78 | 46,390,510,476.44 | -19.45 | 48,053,636,298.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59,619,742.29 | 6,929,406,103.80 | 6,981,062,043.10 | -38.53 | 4,937,738,539.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08,760,178.58 | 7,136,874,332.81 | 7,188,499,648.89 | -38.23 | 4,965,479,653.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4,517,828.63 | 14,273,558,108.14 | 13,495,541,820.59 | -58.07 | 16,235,048,240.0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678,004,049.06 | 15,047,898,260.44 | 15,013,414,050.01 | 4.19 | 11,829,540,303.46 |
总资产 | 40,617,227,413.35 | 45,580,203,019.42 | 45,276,177,746.72 | -10.89 | 45,976,753,517.0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3.50 | 3.52 | -38.57 | 2.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3.50 | 3.52 | -38.57 | 2.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22 | 3.60 | 3.63 | -38.33 | 2.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51 | 51.83 | 52.07 | 减少23.32个百分点 | 43.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6 | 52.97 | 53.20 | 减少23.61个百分点 | 43.87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3年12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豹子沟煤业”)以现金方式协议收购了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县能源”)100%的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豹子沟煤业持有蒲县能源100%的股权,蒲县能源成为豹子沟煤业全资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此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比较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已对2022年的财务数据以及相关财务指标完成追溯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648,152,708.39 | 10,027,404,686.88 | 8,223,261,783.69 | 8,472,018,13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05,948,444.22 | 1,374,937,480.29 | 915,180,851.80 | 263,552,965.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44,346,348.50 | 1,391,611,122.62 | 936,224,636.65 | 336,578,070.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886,372.23 | 1,669,324,000.80 | 2,112,618,932.16 | 1,003,688,523.4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2,988.73 | 8,047,601.93 | 27,548,844.9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079,382.18 | 29,049,489.26 | 25,757,852.1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1,516,250.00 | 1,058,460.00 | 116,542,0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473,141.77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193,592.59 | 121,273.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7,271,232.85 | -433,592,821.20 | -208,960,021.7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578,842.79 | -27,564,751.90 | -7,095,572.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568,859.50 | -160,404,289.10 | -4,153,364.74 | |
合计 | -149,140,436.29 | -207,468,229.01 | -27,741,113.9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省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回升向好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发展第一要务”,锚定“高质量发展”,公司发展保持健康稳定态势。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7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09亿元;总资产406.17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56.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9%;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45%,较年初降低了9.34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责任落实不懈怠,安全环保态势平稳
公司坚持“安全为天、生命至上”,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审计式”专家会诊等,推进杜邦安全体系建设,公司所属煤矿大平煤业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验收。严格非常规作业安全管控,通过通风机改造、地面瓦斯泵站提能建设等多种措施深化重大灾害防治。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制度体系,构建环境隐患管控长效机制;狠抓标准建设,完成5座煤矿10座污水站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大环保投入,强化节能减排,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提升公司发展“含绿量”。
(二)持续建设先进产能,全力扛起保供使命
公司聚焦产业链供应链价值协同,深耕“四大战略”,强化先进产能建设,优化生产组织,开展采掘衔接攻坚,鑫顺煤业和庄子河煤业实现竣工投产,强化资源接续,加大工作力度,为争取后备煤炭资源做足准备,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洗选提能改造,加强洗选系统工艺优化,精煤回收率同比进一步提升;加强配煤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产品附加值,优化产品结构;统筹制定电煤保供发运计划,全力完成煤炭保供稳价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煤炭产量3,898.37万吨,同比减少3.92%。
(三)坚持销贸协同联动,经营管理成效显著
公司坚持产销贸运协同联动,不断提升终端客户发运占比,依托自产煤扩大业务规模,铁路发运量、海运量、贸易量均取得明显增长,积极开拓进口货源,不断丰富品种结构,通过“打好内外贸货源组合拳”,确立内外贸兼具的比较优势,提高公司在进口煤业务链的附加价值,加快公司从煤炭生产商转向能源供应综合服务商的转型步伐。2023年,公司实现自产煤销量3,485.99万吨,贸易煤销量1,764.54万吨,其中进口煤928.75万吨。
(四)持续引深改革变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地见效,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名单。坚持“以奋斗者为本”价值导向,深化市场化用工,优化薪酬分配,推进绩效管理变革,优化全级次考核指标。引深“三能机制”改革,强化薪酬多元激励。推进数智赋能产业升级、管理创新,一批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智能化设施设备投入使用,“无监控不作业”
管控指挥平台、“天眼”工程、自动过磅等实现全覆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沿空留巷、小煤柱开采、“110工法”等有效提升资源回收率。
(五)经营管控扎实有效,上市质量稳步提升
强化成本管控,立足作业成本法,推行“成本管家库”“成本会到现场”,成本领先优势大幅彰显,成功获评“AAA”主体信用评级,持续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落实精煤战略,完成蒲县能源股权收购,资产证券化率进一步提升。法人治理更加规范,开展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完善投资管控体系,健全信息报送公开机制,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9项制度,管理运行日益完善高效。
(六)党建统领全面加强,共建共享彰显担当
公司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开展政治建设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决策事项清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导机制和“三重”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完善党建统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持续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了讲政治与抓发展相统一。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宏观经济环境
2023年,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我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经济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部困难,稳定经济运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126.06万亿,按不变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5.2%,实现了年初制定的5%左右目标。其中第四季度同比增长5.2%,较三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
消费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促消费政策发力显效,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服务消费加速复苏,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82.5%,拉动GDP增长4.3个百分点。
投资方面,国内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有效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持续发挥,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8.9%,拉动GDP增长1.5个百分点。
净出口方面,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外部需求增长放缓,货物贸易顺差同比收窄,跨境旅行、国际运输等服务贸易稳步恢复,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扩大,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减弱,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1.4%,向下拉动GDP0.6个百分点。
(二)煤炭市场环境
1.供给面
2023年,国内煤炭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生产保供及价格总体稳定,国内原煤产量47.1亿吨,比上年增长
3.4%。从区域来看,煤炭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4个省(或自治区)煤炭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80%左右。
进口煤方面,受海内外煤炭价格差扩大、进口煤零关税政策延续、蒙古国煤炭进口通关恢复以及澳大利亚煤炭进口等多重因素,全年煤炭进口4.7亿吨,比上年增长61.8%。
2.需求面
2023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46.5亿吨,同比增长7.5%,其中,电力行业占总消费总量59.14%,增速达到11.5%,明显快于钢铁、化工、建材行业。
①电力行业: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0.9%。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8.9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2%,其中火力发电量6.2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1%;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2.7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1%。
②钢铁行业:2023年度,全国粗钢产量10.19亿吨,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整体需求偏弱,但基建、汽车等行业需求表现较好。
③建材化工:受房地产市场、市政基建需求低迷影响,以水泥为主的下游建材行业近年来需求持续下行,2023年度产量为20.23亿吨,同比下降0.7%。另外,甲醇、尿素等化工产品需求较好,较2022年度有所增长。
(以上涉及的宏观行业数据主要来自于国家统计局或CCTD官网)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煤炭生产业务
公司煤炭生产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自产煤及洗精煤。公司下属煤矿位于大同、忻州、临汾、长治、晋城等煤炭主产区,煤种多以贫煤为主,具有低硫、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于优质的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主要销售给大型炼钢企业和大型发电厂。2.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产品包括山西地区北部动力煤、中南部炼焦煤、中部无烟煤及东南部无烟、半无烟煤,主要用于电力及冶金行业。公司从事煤炭贸易业务三十余年,在山西、陕西、内蒙等全国煤炭主产区建立了货源组织渠道,在主要中转地设立了港口公司,年港口中转能力约五千万吨,依托年运输能力上千万吨的自有船队,形成了覆盖煤炭主产区、遍布重要运输线、占据主要出海口的独立完善的煤炭内、外贸运销体系。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以产稳销、以销促贸,贸服结合,积极构建产运销贸协同发展、联动发力的经营模式,实现从煤炭生产商向能源供应综合服务商转变。目前,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业务利润来源于自产煤销售以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品优势
公司所属煤矿分布于大同、忻州、临汾、长治、晋城等地,煤矿地区分布广、品种齐全、煤质优良、产品入洗率高,矿井采掘系统先进、人员少、管理水平高。公司目前已形成动力煤、焦煤、无烟煤三大煤炭生产基地,煤炭加工技术成熟,能为客户提供各类用途商品煤定制化服务,公司配有商品煤中心化验室,通过对各煤矿、选煤厂煤质管理工作严格考核,使公司煤炭产品长期保持高质量、低成本发展。
(二)市场优势
公司依托于三十多年贸易业务的积累,在全国主要煤炭生产地都建立了煤炭贸易公司及发运站点,在主要出海通道设立了港口公司,形成了独立完善的货源组织体系和煤炭销售运输体系,与众多优质用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唯一一家拥有煤炭出口专营权的煤炭企业,拥有出口内销两个通道,可以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资源。
(三)管理优势
公司秉持精益化管理理念,始终以创新为引擎,以建设高安全、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煤矿生产企业为目标,煤炭生产管控、安全生产管理在全省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一方面,按照“管理层次化、经营专业化、业务归口化、部门职能化”的原则初步建立了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公司管理在安全生产、成本控制、渠道建设、财务管理等各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高、中级管理人员和各类煤矿专业技术人员,为煤矿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打造了一支安全生产和煤炭营销的优秀团队。
(四)成本优势
公司推行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优化成本管控体系,加大成本考核力度,树立全员成本意识,突出可持续成本优势,全力保持行业成本领先水平。公司高度重视先进产能建设,通过技术引领和精益管理,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实现持续降本增效。一方面,公司大力推进矿井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建设,推广磅房无人值守、远程遥感技术,以技术进步推动降本增效;另一方面,全面实施财务成本管理,着力打造成本控制中心,将成本目标分解到生产经营的每项环节,将成本控制量化到每个岗位每位员工,切实做到成本领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7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0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4.09亿元;总资产406.17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56.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9%;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9.45%,较年初降低了9.34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370,837,317.48 | 46,394,008,211.78 | -19.45 |
营业成本 | 22,753,039,854.86 | 25,609,599,395.10 | -11.15 |
销售费用 | 556,977,388.21 | 558,075,509.05 | -0.20 |
管理费用 | 1,769,207,876.23 | 1,621,710,008.89 | 9.10 |
财务费用 | 223,578,400.32 | 479,883,834.46 | -53.41 |
研发费用 | 386,768,024.34 | 335,320,152.21 | 15.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4,517,828.63 | 14,273,558,108.14 | -58.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7,240,725.46 | -3,538,157,267.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2,405,241.82 | -12,428,702,159.9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煤炭生产、煤炭贸易等主营业务受煤炭市场影响,销售价格以及销量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煤产量以及煤炭价格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兑现上年度员工绩效以及办公场所变更后租赁装修等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以及综合融资成本降低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以及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受限资金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压降融资规模,但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7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23亿元,同比下降19.45%。其中:煤炭生产业务实现收入237.98亿元,占总收入的63.68%,同比下降21.34%;煤炭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29.12亿元,占总收入的34.55%,同比下降17.43%;航运业务实现收入5.84亿元,占总收入的1.56%,同比增加58.64%;其他业务实现收入0.77亿元,占总收入的0.21%,同比下降42.60%。
2023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227.5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57亿元,同比下降11.15%。其中:煤炭生产业务成本97.92亿元,占比43.03%,同比下降3.05%;煤炭贸易业务成本123.52亿元,占比54.29%,同比下降17.87%;航运业务成本5.44亿元,占比2.39%,同比增长41.98%;其他业务成本0.66亿元,占比0.29%,同比下降25.30%。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煤炭生产 | 2,379,763.08 | 979,163.45 | 58.85 | -21.34 | -3.05 | 减少7.76个百分点 |
煤炭贸易 | 1,291,168.89 | 1,235,176.30 | 4.34 | -17.43 | -17.87 | 增加0.51个百分点 |
航运 | 58,434.56 | 54,406.97 | 6.89 | 58.64 | 41.98 | 增加10.92个百分点 |
其他 | 7,717.20 | 6,557.27 | 15.03 | -42.60 | -25.30 | 减少19.6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自产煤 | 2,379,763.08 | 979,163.45 | 58.85 | -21.34 | -3.05 | 减少7.76个百分点 |
其中:动力煤 | 1,352,748.17 | 508,269.42 | 62.43 | -16.28 | -4.90 | 减少4.50个百分点 |
冶金煤 | 1,027,014.91 | 470,894.04 | 54.15 | -27.13 | -0.97 | 减少12.12个百分点 |
3.贸易煤 | 1,291,168.89 | 1,235,176.30 | 4.34 | -17.43 | -17.87 | 增加0.51个百分点 |
4.运输 | 58,434.56 | 54,406.97 | 6.89 | 58.64 | 41.98 | 增加10.92个百分点 |
5.其他 | 7,717.20 | 6,557.27 | 15.03 | -42.60 | -25.30 | 减少19.6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地区 | 1,656,242.91 | 1,139,370.01 | 31.21 | -27.89 | -17.13 | 减少8.94个百分点 |
华东地区 | 1,194,532.28 | 654,062.06 | 45.25 | 14.39 | 30.56 | 减少6.78个百分点 |
其他地区 | 886,308.54 | 481,871.92 | 45.63 | -31.74 | -29.67 | 减少1.6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接销售 | 3,670,931.97 | 2,214,339.75 | 39.68 | -20.00 | -11.85 | 减少5.58个百分点 |
代理销售 | 66,151.76 | 60,964.24 | 7.84 | 31.57 | 29.44 | 增加1.5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煤炭生产方面,公司持续聚焦煤炭主业,深耕“四大战略”,强化先进产能建设,优化生产组织,开展采掘衔接攻坚,鑫顺煤业和庄子河煤业实现竣工投产。但受煤炭市场以及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影响,煤炭价格以及销量均不同程度下滑,毛利率有所下降;
煤炭贸易方面,公司始终坚持“风控第一”的经营原则,严格落实“一图四清单”,强化对市场营销、运输服务、库存管理、合同审核等各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实现业务监管的流程化,同时围绕自产煤洗选、储配、销售等环节,进一步挖掘实体业务潜力,煤炭贸易收入下降,但整体业务质量有所提升,毛利率较上年增加0.51个百分点;
航运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发挥产洗运销贸业务一体化建设优势,进一步承运公司港口保供客户自产煤,为客户量身打造“江海联运”一体化配送新模式以及提供水路运输“门到门”的定制化服务,营收规模明显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自产煤 | 万吨 | 3,898.37 | 3,485.99 | 34.28 | -3.92 | -5.68 | -78.02 |
贸易煤 | 万吨 | —— | 1,764.54 | 1.00 | —— | 4.29 | -97.9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公司持续聚焦煤炭主业,深耕“四大战略”,强化先进产能建设,优化生产组织,积极承担能源保供职责,同时在煤炭贸易质量上严格把关,但受煤炭市场以及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影响,煤炭产量、销量均有所下降。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煤炭生产 | 自产煤炭生产 | 979,163.45 | 43.03 | 1,009,943.07 | 39.44 | -3.05 | |
煤炭贸易 | 贸易煤炭 | 1,235,176.30 | 54.29 | 1,503,919.29 | 58.72 | -17.87 | |
航运 | 航运 | 54,406.97 | 2.39 | 38,319.18 | 1.50 | 41.98 | |
其他 | 其他 | 6,557.27 | 0.29 | 8,778.40 | 0.34 | -25.3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煤炭生产方面,一方面公司立足作业成本法,不断强化成本管控;另一方面受煤炭市场、安全监管等因素影响,煤炭产量下降,生产成本较上年有所降低。煤炭贸易方面,全年受煤炭价格下跌影响,贸易煤采购成本明显下降。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187,980.9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7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存在部分新增客户,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489,201.19 | 13.09 |
2 | 客户2 | 208,525.31 | 5.58 |
3 | 客户3 | 187,222.25 | 5.01 |
4 | 客户4 | 169,929.16 | 4.55 |
5 | 客户5 | 133,103.08 | 3.56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46,469.9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5.2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存在部分新增供应商,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101,499.83 | 4.46 |
2 | 供应商2 | 86,786.41 | 3.81 |
3 | 供应商3 | 56,441.07 | 2.48 |
4 | 供应商4 | 54,316.38 | 2.39 |
5 | 供应商5 | 47,426.23 | 2.08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部分。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86,768,024.3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386,768,024.3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92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6.4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0 |
本科 | 460 |
专科 | 373 |
高中及以下 | 8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1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4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99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资金3.87亿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7%,占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的1.03%,重点在绿色开采方面寻求突破,逐步选取试点煤矿开展覆岩离层注浆充填开采、“无(小)煤柱”技术,“采选充注”一体化等技术。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生产过程资源的高效利用、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章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部分。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371,715,955.41 | 15.69 | 10,328,609,377.43 | 22.66 | -38.3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偿还借款以及受煤炭市场影响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398,103,338.58 | 0.98 | 1,162,354,031.68 | 2.55 | -65.7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优化煤矿销售模式,应收款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563,916,828.25 | 1.39 | 381,227,798.55 | 0.84 | 47.9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进口贸易煤业务预付款增加所致; |
存货 | 503,161,611.66 | 1.24 | 1,085,714,653.95 | 2.38 | -53.6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推动自产煤统一销售结算,库存压降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00,995,781.82 | 5.67 | 384,890,654.18 | 0.84 | 497.83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山西银行事项取得股东资格且山西银行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后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18,733,353,452.44 | 46.12 | 15,168,209,849.07 | 33.28 | 23.50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基建矿井投产转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2,406,187,780.86 | 5.92 | 4,966,215,014.81 | 10.90 | -51.55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基建矿井投产转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8,188,447.53 | 2.70 | 3,132,088,991.40 | 6.87 | -64.9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山西银行事项取得股东资格且山西银行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后由“其他非流动资产”重分类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致;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1.23 | 1,638,553,757.72 | 3.59 | -69.4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
合同负债 | 1,902,791,813.92 | 4.68 | 5,012,454,084.71 | 11.00 | -62.0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煤价下跌,预收客户款项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794,595,001.53 | 1.96 | 2,075,476,865.88 | 4.55 | -61.7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本年缴纳上期未缴税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4,207,995.71 | 0.80 | 2,080,615,271.71 | 4.56 | -84.42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748,637.04 | 0.54 | 1,010,017,916.06 | 2.22 | -78.14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预收煤款减少,合同负债对应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4,651,242,638.52 | 11.45 | 3,468,248,410.24 | 7.61 | 34.11 |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融资结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2,355,595,451.46元,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4,159,352.50 | 63,391,339.53 |
信用证保证金 | 59,354,745.32 | 8,566,651.26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767,657,725.45 | 670,960,671.32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368,868,225.05 | 510,151,186.51 |
其他 | 5,555,403.14 | 24,118,926.15 |
合计 | 2,355,595,451.46 | 1,277,188,774.77 |
(2)已抵押的资产21,752,882.82元,其中:
①太行海运融资租赁房产抵押:2016年9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向交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融资租赁展期部分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22年年末,该抵押担保已到期,
抵押物暂未办理解抵押手续,抵押物为公司所属子公司三栋办公楼,抵押面积分别为:1206.59平方米、867.84平方米和967.45平方米,抵押物原值分别为5,246,305.84元、8,183,829.92元和8,780,993.60元,账面净值分别为1,368,921.91元、4,909,237.60元和4,985,483.28元。
②日照公司因诉讼事项,查封日照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房产,查封期限2023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3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土地原值为7,746,630.00元,账面净值为4,246,888.10元,房产原值为13,675,321.98元,账面净值为6,242,351.93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文。
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 | 产量(万吨) | 销量(万吨)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动力煤 | 2,893.57 | 2,663.11 | 1,352,748.17 | 508,269.42 | 844,478.75 |
冶金煤 | 1,004.80 | 822.88 | 1,027,014.91 | 470,894.04 | 556,120.87 |
合计 | 3,898.37 | 3,485.99 | 2,379,763.08 | 979,163.45 | 1,400,599.62 |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矿区 | 主要煤种 | 资源量(吨) | 可采储量(吨) | 证实储量(吨) |
潞安矿区 | 贫煤、贫瘦煤、无烟煤 | 1,117,934,990 | 252,264,400 | 269,074,800 |
大同矿区 | 长焰煤、气煤 | 572,772,500 | 260,537,500 | 258,311,250 |
河保偏矿区 | 长焰煤 | 193,627,200 | 128,909,500 | 116,339,280 |
南湾矿区 | 原煤、肥煤、1/3焦煤、焦煤 | 82,004,000 | 48,796,000 | 25,537,600 |
和顺矿区 | 贫煤、贫瘦煤 | 65,541,700 | 38,791,800 | 14,475,500 |
武夏矿区 | 贫煤 | 67,845,000 | 17,444,200 | 7,351,000 |
沁水矿区 | 无烟煤 | 20,875,000 | 11,212,100 | 9,511,000 |
合计 | - | 2,120,600,390 | 757,955,500 | 700,600,430 |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矿井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生产矿井14座,主要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矿井名称 | 销售收 | 比上年增减 | 净利润 | 比上年增减 |
入 | (%) | (%) | |||
1 | 经坊煤业 | 25.34 | -15.65 | 8.81 | -34.30 |
2 | 庄子河煤业 | 1.61 | 250.00 | 0.1 | —— |
3 | 霍尔辛赫煤业 | 32.64 | -11.71 | 12.34 | -20.75 |
4 | 大平煤业 | 6.39 | -59.58 | 1.03 | -86.21 |
5 | 凌志达煤业 | 12.04 | -21.46 | 4.82 | -14.08 |
6 | 铺龙湾煤业 | 9.33 | 75.71 | -0.41 | -295.24 |
7 | 宏远煤业 | 1.34 | 54.02 | -2.32 | —— |
8 | 长春兴煤业 | 26.42 | -29.32 | 12.11 | -33.39 |
9 | 韩家洼煤业 | 7.40 | -25.10 | 1.35 | -57.94 |
10 | 河曲露天煤业 | 59.60 | -17.39 | 27.26 | -19.63 |
11 | 鹿台山煤业 | 3.63 | 21.00 | 0.05 | 400.00 |
12 | 豹子沟煤业 | 12.09 | -27.99 | 5.55 | -36.50 |
13 | 东古城煤业 | 5.08 | -31.07 | 0.38 | -79.79 |
14 | 鑫顺煤业 | 0.84 | —— | -3.62 | —— |
(以上数据不涉及公司各生产矿井控股的其它子企业业务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023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13531”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对标先进、创新监管、精益管控、数智赋能、治本攻坚,全面辨识和管控安全风险,精准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保持了安全生产态势总体稳定。一是压实责任、落细举措,责任体系建设得到新加强。坚持党管安全不动摇,以“第一议题”制度为抓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措施并跟踪落实;坚持责任落实不懈怠,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修订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安全管理“网格化”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精准落实。
二是抓实基层、筑牢根本,安全基础管理实现新提升。强化班组建设,成立杜邦工作专班,把杜邦十大安全理念落实到班组生产全过程,有效提升班组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益化水平;强化行为治理,实行班前会“七步法”,严把上岗前安全第一关,对“三违”人员实施“过五关”“上讲台”和限定通过率帮教培训,常态化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标杆引领,通过内外部对标制定提升改进计划,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源头治理,科学防范,安全治本攻坚取得新成效。严格非常规作业安全管控,按照“事前流程防范,事中清单管理”的要求,实现多专业融合管控和“单一人防”到“人防+技防”并重的转变;开展采掘接续攻坚行动,结合各煤矿生产和地质条件变化,及时调整各矿采掘面临的问题,保证了矿井采掘衔接平衡;深化重大灾害防治,所属井工煤矿全部完成了矿井水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时观测井下水文动态数据。
四是科技兴安,装备强安,数智赋能安全蹚出新路径。坚持科技兴安,开展掘锚护探一体化改造、掘进机高精度导航定位与智能化控制系统研发、掘进面三维感知技术与掘进装备数字孪生技术研究和智能化掘进机状态检测技术研究;推广实施“110工法”沿空留巷技术,“小煤柱”精采项目,长春兴煤业实施了厚煤层综放工作面大角度转采工艺,霍尔辛赫煤业利用覆岩离层注浆充填技术,解决了建筑物下压煤开采难题,缓解了采掘接续紧张的情况。
(3)报告期内煤矿环境保护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4)矿区周边交通运输情况
公司矿区地处山西省长治市、大同市、晋城市、临汾市等地,与省内选煤厂、发电厂等主要用户毗邻,大部分煤矿自备铁路专用线与大秦铁路、南北同蒲铁路接轨,公路与大运高速、太长高速、102国道、108国道、109国道、207国道相连接,矿区交通便利,具有明显的区域经济和市场优势。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6.55亿元,较年初增加3.1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参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银行”)增资扩股事项,认购价格为1.00111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关于投资参股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号)。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支付投资款项19亿元。2022年12月31日,山西银保监局出具资格批复文件,同意公司的股东资格在投入山西银行资金到账并经具备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无误后生效。2023年1月3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字第2300467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股东资格且山西银行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期末对山西银行的投资由“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列示,调整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业务 | 否 | 增资 | 19.00 | 7.33%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已取得股东资格且山西银行已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 否 | 2022年12月31日 | 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关于投资参股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号)。 | ||||
合计 | / | / | / | 19.00 | / | / | / | / | /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企业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净利润同比变动(%) | 主要变动原因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0000 | 66.15 | 40.12 | 26.86 | -20.81 | 报告期内煤价下跌,利润减少。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0000 | 65.13 | 59.43 | 12.11 | -33.39 | 报告期内煤价下跌,利润减少;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生产 | 35000 | 94.12 | 69.19 | 12.41 | -20.33 | 报告期内煤价下跌,利润减少;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18684.91 | 69.61 | 45.17 | 8.71 | -32.38 | 报告期内煤价下跌,利润减少;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11400.72 | 25.54 | 17.50 | 4.78 | -17.57 | 报告期内煤价下跌,利润减少;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 | 3000 | 18.07 | 14.47 | 1.35 | -57.96 | 报告期内煤价下跌,利润减少;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世界经济受俄乌冲突、巴以冲突地缘政治事件以及美国等国家大选影响,依然面临挑战,未来经济增长动能扰动因素较多。国内宏观稳经济政策持续发力,稳增长、扩内需、促改革、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政策将提供有效支撑,中长期来看,我国处于经济复苏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经济有望进一步回升向好。
煤炭行业发展趋势,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将继续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这将进一步推动煤炭行业的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此外,政府还将出台更多有利于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以鼓励煤炭行业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市场需求方面,电力、化工等行业对煤炭的需求仍将保持较高水平。同时,随着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可能会逐渐下降,但其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会改变。此外,钢铁、建材等行业对煤炭的需求可能会有所减少,但煤炭市场仍将保持一定的需求规模。技术进步方面,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将在煤炭行业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这将有助于提高煤炭开采的效率和安全性,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煤炭行业的转型升级。同时,清洁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也将有助于减少煤炭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提高煤炭的清洁利用水平。国际能源市场变化、价格波动、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也在影响国内煤炭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煤炭行业需要密切关注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灵活调整生产和经营策略。
综上所述,2024年煤炭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整体来看,煤炭行业仍将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并在保障能源供应安全、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党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以创新赋能产业升级,以精益助推管理提档,以改革增强发展动能,确保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争创一流,打造标杆,奋力开创山煤国际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工作目标
煤炭产量不低于3300万吨;
营业收入不低于330亿元。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进一步强化安全环保保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是引深杜邦管理,深化本质安全建设,压实责任链条。加快构建完善“清单销号、闭环管理、责任追究、奖罚有据”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构建标准化“无监控不作业”工作机制,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严格落实双重预防体系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由治理向整顿、改善、提升转变。二是坚持生态优先,抓实生态环保工作,加强源头防控和过程管控,生态环保“双预控”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末端防治向源头管控转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将“双碳”目标任务贯穿于产洗销贸运全过程,深耕煤炭绿色开采,实施产业节能低碳工艺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2.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全面提升产业素质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先进产能”“资源扩增”“精煤制胜”和“配煤优势”四大战略,有序释放先进产能,抓实“六精生产”,做到优产稳产,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研究政策,全力争取资源,增强发展后劲,持续深化选煤厂提质增效行动,加强洗选领域重点技术革新和工艺设备改造升级,加快洗选系统智能化建设,实现洗选效率、效能和效率最大化,推进区域洗配煤中心建设,探索推广数字配煤技术应用,提升产品附加值。二是聚焦延链补链,持续强化产业协同,建立常态化的产洗销贸运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各环节的高效协同,增强主业支撑能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水平,构建产洗销贸运一体化商业大格局。三是聚焦产业升级,持续强化数智赋能,加快“5G+智能化”在产洗销贸运等领域的运用,通过打通各环节的数据链接,提升供给弹性和产业韧性,全面提升产业链资源优化配置和动态协同水平。
3.进一步提升管理创新,全面推进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成本管控,引深“作业成本法”,持续巩固“成本管家”“成本会到现场”等工作机制,引深“六精”生产,从设计源头抓起,开展全价值链成本规划,把控生产投入,改善作业流程,消除非增值作业,保持成本领先优势。二是引深精益化管理,狠抓精益现场管理,以作业现场为中心,以人的行为控制为重点,以流程优化为手段,强化现场管控,促进安全管理精益化、岗位操作精准化、工程质量精品化、标准化建设精细化,达到现场安全动态达标的目标。三是深化对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对标机制,以价值创造行动为抓手,开展全层级全方位对标,聚焦世界一流、聚焦行业领先、聚焦系统内部、聚焦工作重点,推动管理向行业领先水平看齐。
4.进一步深化改革攻坚,全面增强核心动能
一是引深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持续推进“三能”机制向基层延伸,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二是推进管理机制变革,全面实施管理流程数字化改造,用数据打通各业务环节,通过管理要素的互通共享、核心业务的数字化、数据流的汇聚、业务流的闭环,实现流程再造、管理加强和效率提升,打造数字化、智能化驱动管理提升的新引擎。
5.进一步强化党建统领保障,全面汇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一是提升政治能力,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制度机制保障。二是筑牢战斗堡垒,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定点联系和督促检查,坚持和完善党建责任制考核,把安全环保、生产经营等内嵌到管党治党要求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从严管党治党,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一刻不停、久久为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开采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着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多种安全生产隐患,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安全风险始终是煤炭开采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对策:公司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实施科技兴安,提高全员安全素质,着力构建企业安全文化,积极推进“两型三化”(本质安全型、安全高效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矿井建设,全面扎实地做好安全工作。
2.市场变化风险
煤炭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其景气程度与宏观经济的运行趋势密切相关。当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时,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增加,煤价随之提高,刺激煤炭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产量,整个行业呈上升趋势;当国民经济的运行速度放缓时,市场对煤炭的需求减少,导致煤炭行业出现产能过剩,煤价随之下跌,行业整体出现不景气。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根据变化及时调整煤炭产品结构,在继续拓展货源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优质客户,创新营销模式,健全营销网络,增加营销渠道和手段,通过整体布局发挥协作优势,加快建设、打造有山煤特色的“煤炭全供应链体系”,努力培育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
3.产业政策风险
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基础能源,因此其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历来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控制。近年来,伴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务院和山西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部署,着力有效化解过剩煤炭产能,按照依法淘汰关闭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减量置换退出一批、依规核减一批、搁置延缓开采或通过市场机制淘汰一批的要求,实现煤炭过剩产能有序退出,上述煤炭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和压力。
对策:为应对产业政策变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国家最新产业政策及行业法规的研究,合理匹配煤矿投资规模,进一步加大先进产能建设,积极推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4.环保政策风险
由于在煤炭的采选过程中将产生矿井水、煤矸石、煤层气、噪声、煤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会对周围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煤矿井下采掘可能会造成地表沉陷。我国政府目前正趋于更为严格地执行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并可能通过和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进而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支出,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对策: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
5.生产成本上升风险
煤炭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随着煤炭储量的逐渐减少和国家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的日益严格,煤炭资源的获取成本将日益增加,公司单位生产成本有逐步增长趋势。
对策:公司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努力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将深入推进精益化管理,积极压缩各类成本性支出项目,深入挖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潜,盘活存量。同时将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过新技术的应用来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抵御由于税负、成本增加等原因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实现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6.跨国贸易风险
公司部分子公司从事煤炭进口业务,跨国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丰富,但受到国际经济、社会、政治、宗教条件复杂多样,汇率波动频繁,部分国家间贸易摩擦加剧影响,公司跨国贸易经营活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策:为有效应对跨国贸易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贸易国政治局势、经济政策、安全环境、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研究,科学预判可能出现的政治、经济、社会、安全等方面风险,做好交易企业资信调查和贸易风险防范预案;积极研判国际汇率市场走势,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产生,灵活选择保险工具规避和减少跨国贸易风险。
7.不可抗力风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趋势的加剧,各类气象灾害逐渐增多,导致的灾害损失和影响不断加剧,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会受到自然灾害或恶劣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和恶劣天气等因素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一定损失。
对策:公司将努力学习和借鉴成熟的、先进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重大自然灾害的预警,制定完善的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预案,配置必要资源并抓好相关应急演练工作,确保将自然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并不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责,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和决策程序,程序公开透明、决策公平公正,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享有知情权和参与决定权。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以认真勤勉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开展董事会工作,认真参加董事会会议,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均能够独立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安全生产与环保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共7人,其中职工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对公司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公司财务的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和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机构、业务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不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杜绝发生超越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而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在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控股股东均回避表决。
(二)规范运作与制度建设
公司通过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通过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系统、科学、实用的标准和制度体系,增强公司协调能力和全面管控能力,推动公司更加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制度文件,公司完成了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及制定工作,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任职条件、任职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公司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举办的各项培训,同时不断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制定了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总经理公司细则》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推动了公司制度完善和规范运作。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基础,以管理能力提升为目的,涵盖公司重点29个业务管控领域的全面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建立了包括董事会、经理层、职能业务部门、所属各单位及法律事务管理部为核心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监督等工作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四)依法治企与廉洁自律
公司根据山西省国资委关于落实省属企业法制工作的要求,通过制度完善修订、规范工作流程、强化队伍管理等措施,健全了合同管理、重大法律事项管理、诉讼仲裁案件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工作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和践行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动摇,深入构建大监督体系,聚焦精准监督,成立大监督中心,实现监督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通过搭建智慧监督平台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五)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公告的对外披露工作,充分保障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权利,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建立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所有涉及的敏感性信息披露和重大内幕信息,均按要求填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4-18 | http://www.sse.com.cn | 2023-4-19 |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追加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共十三项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2号)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5-30 | http://www.sse.com.cn | 2023-5-31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24号)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7-21 | http://www.sse.com.cn | 2023-7-22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32号)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15 | http://www.sse.com.cn | 2023-11-16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共三项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45号)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29 | http://www.sse.com.cn | 2023-12-30 |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50号)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当年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以前年度兑现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孟君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3-05-30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付中华 | 董事 | 男 | 49 | 2023-07-21 | 2025-03-01 | 0 | 0 | 0 | 36.80 | 73.84 | 否 | |
总经理 | 2023-07-05 | 2025-03-01 | ||||||||||
副总经理 | 2021-08-26 | 2023-07-04 | ||||||||||
赵彦浩 | 董事 | 男 | 42 | 2023-07-21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赵妍瑜 | 董事 | 女 | 46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44.49 | 38.95 | 否 | |
陈一杰 | 董事 | 男 | 51 | 2022-08-15 | 2025-03-01 | 0 | 0 | 0 | 36.53 | 41.47 | 否 | |
财务总监 | 2022-07-29 | 2025-03-01 | ||||||||||
韩磊 | 董事 | 男 | 46 | 2023-07-21 | 2025-03-01 | 0 | 0 | 0 | 39.57 | 75.34 | 否 | |
总工程师 | 2023-11-15 | 2025-03-01 | ||||||||||
副总经理 | 2020-03-27 | 2025-03-01 | ||||||||||
常光玮 | 董事 | 女 | 43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34.42 | 71.28 | 否 | |
总经济师 | 2023-11-15 | 2025-03-01 | ||||||||||
辛茂荀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1-04-28 | 2025-03-01 | 0 | 0 | 0 | 6.00 | 0 | 否 | |
吴秋生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2-03-01 | 2025-03-01 | 0 | 0 | 0 | 6.00 | 0 | 否 | |
薛建兰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2-03-01 | 2025-03-01 | 0 | 0 | 0 | 6.00 | 0 | 否 | |
赵利新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23-12-29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否 | |
钟晓强 | 股东监事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2021-04-28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焦宇强 | 股东监事 | 男 | 46 | 2021-02-25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原蓉军 | 股东监事 | 男 | 51 | 2021-09-15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李俊 | 股东监事 | 男 | 52 | 2021-09-15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任全祥 | 职工监事 | 男 | 58 | 2021-08-26 | 2025-03-01 | 0 | 0 | 0 | 0 | 0 | 是 | |
刘保龙 | 职工监事 | 男 | 46 | 2022-10-21 | 2025-03-01 | 0 | 0 | 0 | 36.77 | 39.64 | 否 | |
李学龙 | 职工监事 | 男 | 53 | 2019-02-13 | 2025-03-01 | 0 | 0 | 0 | 32.32 | 21.01 | 否 | |
曹俊文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3-07-05 | 2025-03-01 | 0 | 0 | 0 | 14.10 | 0 | 否 | |
宋国忠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21-02-02 | 2025-03-01 | 0 | 0 | 0 | 36.23 | 62.77 | 否 | |
李艳英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22-07-29 | 2025-03-01 | 0 | 0 | 0 | 34.56 | 27.04 | 否 | |
李智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5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36.72 | 79.20 | 否 | |
焦昊 | 总经理助理 | 男 | 37 | 2023-11-15 | 2025-03-01 | 0 | 0 | 0 | 46.16 | 68.80 | 否 | |
马凌云 | 董事长 (离任) | 女 | 48 | 2022-08-15 | 2023-05-11 | 21,200 | 15,900 | -5,300 | 个人原因 | 0 | 0 | 是 |
武海军 | 董事 (离任) | 男 | 51 | 2021-02-25 | 2023-07-04 | 0 | 0 | 0 | 28.63 | 90.36 | 否 | |
总经理 (离任) | 2021-09-29 | 2023-07-04 | ||||||||||
翟茂林 | 董事 (离任) | 男 | 46 | 2021-10-19 | 2023-07-04 | 0 | 0 | 0 | 0 | 0 | 是 | |
王慧玲 | 董事 (离任) | 男 | 49 | 2021-10-19 | 2023-10-18 | 0 | 0 | 0 | 0 | 0 | 是 | |
王莎莎 | 董事 (离任) | 女 | 47 | 2021-02-25 | 2023-10-18 | 0 | 0 | 0 | 29.42 | 73.29 | 否 | |
刘奇 | 董事 (离任) | 男 | 43 | 2021-09-15 | 2023-05-11 | 0 | 0 | 0 | 15.77 | 85.36 | 否 | |
副总经理 (离任) | 2016-10-12 | 2023-05-11 | ||||||||||
李玉敏 | 独立董事 (离任) | 男 | 66 | 2019-10-25 | 2023-12-29 | 0 | 0 | 0 | 6.00 | 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21,200 | 15,900 | -5,300 | / | 526.49 | 848.35 | /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孟君 | 曾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组织人事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付中华 | 曾任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副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常务副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经理、矿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赵彦浩 | 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助理、综合办公室二级专家。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监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赵妍瑜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中心主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组织人事部部长、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中心主任。 |
陈一杰 | 曾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山西中石油国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财务总监。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部长。 |
韩磊 | 曾任霍州煤电吕临能化有限公司庞庞塔煤矿总工程师;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生产副总经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常光玮 | 曾任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国际贸易分公司总法律顾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济师、精益化管理部部长。 |
辛茂荀 | 曾任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院长。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秋生 | 曾任山西财经学院审计系副主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院长;山西财经大学晋商研究院院长。现任山西银行外部监事、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薛建兰 | 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山西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金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赵利新 | 曾任太原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晋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现任香港常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龙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钟晓强 | 曾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山西焦煤金融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焦宇强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待岗人员管理中心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待岗人员管理中心主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发展部部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主任;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董事、副总裁;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
原蓉军 | 曾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处长、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发展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
李俊 | 曾任西山德威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处处长;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心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
任全祥 | 曾任山西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刘保龙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机电装备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文体宣教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文体宣教部部长、工会副主席;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
李学龙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
曹俊文 | 曾任山西吕梁离石西山晋邦德煤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经理;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党委委员、矿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屯兰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宋国忠 | 曾任太行海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运输分公司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洋运输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太行海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李艳英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部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 |
李智 | 曾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综合管理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综合管理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经营规划部部长。 |
焦昊 | 曾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业分公司地质测量部副部长、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地质测量部部长。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地质测量部部长、采供管理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经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租赁分公司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孟君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22-03 | |
组织人事部部长 | 2020-10 | |||
赵彦浩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办公室主任 | 2022-07 | |
钟晓强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2020-11 | 2023-09 |
焦宇强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中心主任 | 2022-07 | |
原蓉军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改革发展部部长 | 2022-07 | |
李俊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中心主任 | 2020-11 | |
任全祥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07 | |
马凌云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06 | 2023-05 |
王慧玲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组织人事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中心主任 | 2022-07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孟君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 | 2023-07 |
赵彦浩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 2023-03 | |
办公室主任 | 2022-10 | |||
监事 | 2023-08 | |||
钟晓强 | 山西焦煤金融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12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2022-12 | 2023-03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2 |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党支部委员、董事 | 2020-09 | ||
焦宇强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党支部委员、董事、副总裁 | 2020-09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8 | ||
山西焦煤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3-03 | ||
任全祥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2020-11 | 2023-06 |
常光玮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23-10 | |
宋国忠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 2019-04 | |
翟茂林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职工监事 | 2020-12 | |
山西焦煤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2-07 |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07 | ||
王慧玲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8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监事的报酬由监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现任董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确定,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其他董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支付,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则不予支付专门的董事报酬;现任监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确定,公司监事如在公司任其他职务,按照所在岗位予以支付,如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则不予支付专门的监事报酬;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章节“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孟君 | 董事长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付中华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彦浩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韩磊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妍瑜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常光玮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赵利新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付中华 | 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曹俊文 | 副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韩磊 | 总工程师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常光玮 | 总经济师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李智 | 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焦昊 | 总经理助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马凌云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武海军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原因 |
刘奇 | 董事、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原因 |
翟茂林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王慧玲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王莎莎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原因 |
李玉敏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付中华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原因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2]16号),对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王为民、时任总经理兰海奎、梁建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钟晓强、吴艳予以通报批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3-24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关于追加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13.《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4-26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5-12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5-30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4.《关于制定<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7-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7-21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制定<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制度>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8-24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10-26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 6.《关于制定<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11-15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修订<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12-8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12-29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终止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产业化一期3GW项目的议案》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孟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付中华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赵彦浩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赵妍瑜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陈一杰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5 |
韩磊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常光玮 | 否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马凌云(已离任)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武海军(已离任) | 否 | 4 | 3 | 0 | 1 | 0 | 否 | 1 |
翟茂林(已离任)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王慧玲(已离任)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王莎莎(已离任)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3 |
刘奇(已离任)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0 |
辛茂荀 | 是 | 11 | 11 | 0 | 0 | 0 | 否 | 5 |
吴秋生 | 是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薛建兰 | 是 | 11 | 11 | 0 | 0 | 0 | 否 | 5 |
赵利新 | 是 | 1 | 1 | 0 | 0 | 0 | 否 | 0 |
李玉敏(已离任) | 是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吴秋生(主任委员)、辛茂荀、赵利新 |
提名委员会 | 辛茂荀(主任委员)、薛建兰、吴秋生、孟君、赵妍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薛建兰(主任委员)、赵利新、赵彦浩 |
战略委员会 | 孟君(主任委员)、付中华、赵彦浩 |
安全生产与环保委员会 | 付中华(主任委员)、韩磊、辛茂荀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7日 | 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沟通,具体包括审计计划、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内部控制风险及内控审计策略、重要审计项目及执行的关键审计程序、初步确定重要性水平、现场审计工作要求及审计纪律、审计质量的控制等事项 | 同意 | 无 |
2023年2月27日 | 听取公司年审会计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阶段性审计工作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并与独立董事就审计工作进展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 同意 | 无 |
2023年3月23日 | 听取公司年审会计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结果的工作汇报,并与独立董事就相关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 同意 | 无 |
2023年3月24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 | 同意 | 无 |
2023年4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3年8月23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2023年10月25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12日 | 对关于提名孟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 | 同意 | 无 |
2023年7月5日 | 对关于提名付中华先生、赵彦浩先生、韩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付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曹俊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审查 | 同意 | 无 |
2023年10月25日 | 对关于提名赵妍瑜女士、常光玮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 | 同意 | 无 |
2023年11月14日 | 对关于聘任韩磊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常光玮女士为公司总经济师、聘任李智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聘任焦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 同意 | 无 |
2023年12月7日 | 对关于提名赵利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查 | 同意 | 无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7月20日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六) 报告期内安全生产与环保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2月26日 | 审议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无 |
(七)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2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3,68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4,41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49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8,899 |
销售人员 | 262 |
技术人员 | 871 |
财务人员 | 312 |
行政人员 | 3,856 |
其他人员 | 218 |
合计 | 14,41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 | 219 |
本科 | 3,076 |
大专 | 4,636 |
大专以下 | 6,487 |
合计 | 14,418 |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行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集体合同年度签订制度,年度工资集体合同须经公司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形成,并须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实施。公司薪酬政策遵循以下原则:
1.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薪酬分配依据岗位、能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以岗定薪、薪随岗变、按绩取酬。
2.激励性原则。通过薪酬、绩效管理,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的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创造性。
3.竞争性原则。在考虑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努力使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山煤国际预计完成培训共计60000人次,培训课程主要分为管理类培训和专业类培训两类:
1.管理类培训项目共计80项,完成培训35000人次,具体培训内容包括:综合类培训,人力资源类培训,党务类培训,干部管理培训,交通及消防安全培训,纪检监察培训,文化精神培训,精益化培训,政策解读培训等。
2.专业类培训项目共计90项,完成培训25000人次,具体培训内容包括:财务类培训,法务类培训,招投标业务培训,海运煤炭交易业务培训,调度员提升培训,煤质专业技术培训,中国沿海船舶雾航安全专项培训,管理体系定期评价和复查程序,危险货物安全运输管理程序,信息传递程序等。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此外,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1,982,45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度现金股利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68,421,052.00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2022年度现金股利已发放至公司股东。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2,45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共计1,288,596,491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已充分听取和考虑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6.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288,596,491.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259,619,742.29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5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288,596,491.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25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8,596,491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4年度。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规范公司运作,夯实内控管理基础。公司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融入企业治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得以全面发挥;公司通过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形成了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积极构建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对标行业优秀企业的管理标准和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要求,全面梳理各项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相关制度的修订及制定工作,修订完成了《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制定了《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评价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形成了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公司已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根据2023年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编制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确保控股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规范控股子公司行为;制定印发《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出董监事履职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派出董事、监事行为,积极发挥派出董事、监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059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69号)的要求,按清单认真梳理了公司治理有关情况,自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已在2021年整改完成。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元) | 231,082,913.2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坊煤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经坊煤业有关环保情况如下:
污染物 | COD | 排放浓度 | 5.987mg/L |
氨氮 | 0.059mg/L | ||
总磷 | 0.047mg/L | ||
粉尘 | 排放量 | 3.74吨 | |
排放方式 | 1.烟尘等废气污染物经达标处理后有组织对外排放; 2.矿井污水经达标处理后回用井下,部分有组织对外排放; 3.有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达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废水排放口2个 废气排放口3个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1.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矿井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2.废气:筛分楼粉尘执行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中表1标准; 3.厂界无组织粉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
核定总量 | 煤矿不设核定总量,但设有核定排放浓度,采用和环保部门联网的全自动实时监控设备检测污染物排放,一旦超过核定排放浓度即视为超标排放。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污水处理设施
经坊煤业在主副井工业场地建设有日处理3000
的矿井污水及日处理500m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安装有1台CODcr、1台氨氮以及1台总磷在线分析仪,实时监测主副井工业场地废水排放主要污染物。在2#风井场地建设有日处理6000m
的矿井污水及日处理300m
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安装有1台CODcr、1台氨氮以及1台总磷在线分析仪,实时监测风井场地废水排放主要污染物。设备均已通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余污染物委托第三方进行手工监测。
②粉尘防治设施
经坊煤业建设有全封闭储煤场、全封闭矸石场、全封闭中煤煤泥场、十座储煤筒仓及配套密闭皮带走廊;在筛分车间安装有3台布袋除尘设备;建设有车辆清洗平台;购置有3台清扫车、2台洒水车。2023年上半年各种防治污染设施均运行正常,粉尘排放符合达标排放标准。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2〕217号文件对《关于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2.4Mt/a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建设规模为240万吨/年。
②2016年11月长治市环保局以长环函〔2016〕342号文件对《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2.4Mt/a资源整合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2023年7月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以长环环评函〔2023〕12号文件对《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的备案意见》进行环评备案。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经坊煤业制定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2月13日经长治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审核予以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经坊煤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制定有自行监测方案,安装有3台COD在线分析仪、3台氨氮在线分析仪、3台总磷在线分析仪,实时监测公司废水排放主要污染物,设备均已通过验收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其余污染物委托山西科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①2023年8月21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对霍尔辛赫煤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3﹞002013号),对“采空塌陷离层注浆控制地面沉降技术研究建设项目粉煤灰运送车间、粉煤灰注浆站主体已建成,但未能提供该项目相关环保手续”行为,给予了56.33万元的行政处罚。
②2023年6月21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河曲分局环境执法一中队执法人员对河曲露天煤业现场检查中,对“临时堆煤点约3万吨原煤露天堆放”行为,给予了9万元的行政处罚。
③2023年4月4日,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蒲县分局对蒲县能源选煤厂现场检查中,对“受煤坑放煤作业未同时打开扬尘喷淋设施”行为,给予了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主要包括煤炭生产企业和航运企业。
① 煤炭生产企业
a、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煤炭生产企业主要排放信息如下:
序号 | 矿井 | 主要排放物 | 排放浓度 | 实际排放量 | 是否超标排放 |
1 | 霍尔辛赫煤业 | COD | 4.93mg/L | 2.446吨 | 否 |
氨氮 | 0.117mg/L | 0.060吨 | 否 | ||
总磷 | 0.031mg/m3 | 0.014吨 | 否 | ||
SO2 | 7.32mg/m3 | 0.308吨 | 否 | ||
NOx | 21.17mg/m3 | 0.722吨 | 否 | ||
颗粒物 | 3.115mg/m3 | 0.124吨 | 否 | ||
粉尘 | 17.2mg/m3 | 3.080吨 | 否 | ||
2 | 凌志达煤业 | COD | 5.31mg/L | 2.992吨 | 否 |
氨氮 | 0.21mg/L | 0.136吨 | 否 | ||
总磷 | 0.02mg/m3 | 0.011吨 | 否 | ||
粉尘 | 7.7mg/m3 | 0.233吨 | 否 | ||
3 | 鹿台山煤业 | 烟尘 | 2.3mg/m3 | 0.025吨 | 否 |
粉尘 | 6.6mg/m3 | 0.568吨 | 否 | ||
NOx | 35.34mg/m3 | 0.408吨 | 否 | ||
4 | 大平煤业 | COD | 10.0mg/L | 15.796吨 | 否 |
氨氮 | 0.377mg/L | 0.373吨 | 否 | ||
5 | 宏远煤业 | COD | 12.0mg/L | 2.919吨 | 否 |
氨氮 | 0.5mg/L | 0.155吨 | 否 | ||
颗粒物 | 3.7mg/m3 | 0.261吨 | 否 | ||
NOx | 35.0mg/m3 | 0.183吨 | 否 | ||
6 | 豹子沟煤业 | 粉尘 | 9.6mg/m3 | 0.448吨 | 否 |
7 | 鑫顺煤业 | NOx | 35.3mg/m3 | 2.640吨 | 否 |
8 | 长春兴煤业 | NOx | 25.0mg/m3 | 0.430吨 | 否 |
9 | 东古城煤业 | NOx | 21.0mg/m3 | 1.704吨 | 否 |
10 | 韩家洼煤业 | NOx | 15.0mg/m3 | 0.394吨 | 否 |
11 | 铺龙湾煤业 | NOx | 27.0mg/m3 | 0.320吨 | 否 |
12 | 河曲露天煤业 | 粉尘 | 4.45mg/m3 | 0.700吨 | 否 |
13 | 庄子河煤业 | 粉尘 | 7.2mg/m3 | 0.280吨 | 否 |
b、防止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煤炭生产企业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包括污水站、洗车平台、封闭式储煤棚、燃气锅炉等,各煤炭生产企业防止污染设施均正常运行。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各煤炭生产企业生产矿井均编制有《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予以批复备案。
d、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各煤炭生产企业均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予以备案。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e、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煤炭生产企业均已按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指南》编制有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当地环境监测站予以审核备案。
② 航运企业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涉及环境保护的航运企业主要为太行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行海运”),太行海运公司报告期内涉及主要环保信息如下:
a、主要排污信息:
污染物 | 生活污水 | 排放浓度 | 5日生化需氧量<50mg/L |
悬浮物<150mg/L | |||
耐热大肠菌群数<2500个/L | |||
排放量 | 720m? | ||
排放方式 | 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船尾左舷或右舷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 ||
核定总量 | 720m? |
污染物 | 机器处所油污水 | 排放浓度 | 油含量<15mg/L |
排放量 | 210m? | ||
排放方式 | 油水分离器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船尾左舷或右舷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 ||
核定总量 | 210m? |
污染物 | 压载水 | 排放浓度 | 充氮量>23Sm?/h |
排放量 | 80万m? | ||
排放方式 | 压载水处理装置 | ||
排污口分布信息 | 船尾左舷和右舷 | 超标排放情况 | 无 |
执行标准 |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MEPC.300(72)规则 | ||
核定总量 | 160万m? |
b、油渣和污油水处理情况由中国海事局官方认证的船舶污油水接收单位,进行岸基回收船舶污油水。c、船舶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由中国海事局官方认证的船舶垃圾接收单位,进行岸基回收船舶垃圾。d、粪便等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公司所属船舶,装有主管机关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船舶生活污水系统严格执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GB3552-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①船舶距领海基线3海里以外和船速不小于4节,可以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排放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入海;②船舶距领海基线12海里以外和船速不小于4节,可以不用通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直接将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排放入海。e、压载水处理情况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4条外贸船:太行1轮、太行3轮、太行8轮、太行9轮安装了主管机关认可的压载水处理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严格执行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和MEPC.300(72)规则要求,进行压水作业。
公司6条内贸船,主管机关对压载水处理无要求。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8,99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开展低浓瓦斯发电;实施余热利用;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采用高效节能设备;重点用能单位全部接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实施洗选工艺改造;开展能源审计及煤矿主要用能设备能效评价。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本报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网址为:http://www.sse.com.cn。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58 | |
其中:资金(万元) | 58 | 经坊煤业向上党区红十字会、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捐赠帮扶资金合计58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所属经坊煤业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分别向上党区红十字会、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以现金形式捐赠3万元和55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91.8 | |
其中:资金(万元) | 91.8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918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帮扶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始终把做好驻村帮扶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坚持精准扶贫,倾情帮扶。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山煤国际对五寨县帮扶村定点进行资金帮扶,帮扶总金额为91.8万元。
山煤国际能源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山煤集团 | 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2009年1月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山煤集团 | 临汾临北公司由于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属存在瑕疵未注入山煤国际。山煤集团通过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临汾临北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经营。 | 2009年1月1日 | 是 | 承诺期内有效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十二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勇、杨凤勤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肖勇连续服务年限为两年 杨凤勤连续服务年限为五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7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并无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于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是某些非重大诉讼、仲裁案件的原告、被告或当事人,公司认为上述案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将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追加确认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 | 转让价格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转让资产获得的收益 | 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市场公允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收购股权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资产基础法 | 4,073.05 | 6,217.52 | 6,217.52 | 现金收购 | 0 | 无重大影响 | 无差异 |
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说明2022年9月29日,山煤国际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山煤国际全资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收购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最终收购价格以经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准。2023年12月27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经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备案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217.52万元,最终转让价格为6217.5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及资产交割已全部完成。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 |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068号)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8,000,000,000.00 | 0.42%-1.9% | 4,580,639,328.43 | 148,003,403,710.56 | 150,865,784,648.62 | 1,718,258,390.37 |
合计 | / | / | / | 4,580,639,328.43 | 148,003,403,710.56 | 150,865,784,648.62 | 1,718,258,390.37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山西山煤国源煤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23-01-01 | 2023-12-31 | 0.96 | 双方协定 | 无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山煤国源煤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023-10-16 | 2025-09-22 | 580.98 | 双方协定 | 无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15-01-01 | 2032-09-30 | 24.77 | 双方协定 | 无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选煤厂长子分厂 | 房屋建筑物 | 2023-03-15 | 2023-09-14 | 0.28 | 双方协定 | 无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23-11-01 | 2023-12-31 | 6.98 | 双方协定 | 无 | 是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山西焦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23-12-01 | 2023-12-31 | 2.29 | 双方协定 | 无 | 是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作为承租方的其他租赁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表”的“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3)关联租赁情况”部分。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1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1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6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报告期内担保均为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在提供担保前对该等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盈利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评估,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完备,公司已对可能的潜在风险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隔离和反担保措施,以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2022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曲露天煤业”)为其控股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10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煤国际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61号)。截至报告期末,河曲露天煤业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1亿元(河曲露天对外担保总额10亿元乘以公司持有河曲露天的股权比例51%)。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修订公司章程: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山煤国际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号)。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山煤国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号)。
(二)公司异质结(HJT)项目:2020年8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产业化一期3GW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0号),公司与湖州珺华思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齐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展10GW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产业化一期3GW项目。2020年9月24日,合资公司已注册成立,公司名称为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光电”),注册资本10亿元,合资公司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已摘牌,并完成了项目单位建设环评工作,以及一号车间及动力、仓储等配套设施的桩基处理等阶段性工作,项目主体未进行大规模投入。
项目立项后,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所在区域光伏产业链条不完备、光伏产业迭代更新速度快、技术人才支撑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未能有效推进,基于光伏行业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公司认为继续推进该项目将会面临较大投资风险,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相关各方协商决定终止实施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产业化一期3GW项目,2023年12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产业化一期3GW项目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山煤国际关于终止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产业化一期3GW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号)。
(三)公司投资参股山西银行事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五、(五)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部分。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1,40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80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48,006,282 | 57.91 | 0 | 质押 | 198,245,610 | 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3,667,773 | 83,674,871 | 4.22 | 0 | 未知 | 0 | 未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285,140 | 26,285,140 | 1.33 | 0 | 未知 | 0 | 未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4,000 | 23,392,245 | 1.1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19,542,505 | 19,542,505 | 0.9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陈启来 | 9,839,705 | 15,411,472 | 0.78 | 0 | 未知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118,213 | 13,118,213 | 0.66 | 0 | 未知 | 0 | 未知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12,395,600 | 12,395,600 | 0.63 | 0 | 未知 | 0 | 未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31,458 | 9,643,658 | 0.4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五二组合 | -3,550,500 | 9,590,765 | 0.48 | 0 | 未知 | 0 | 未知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148,006,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8,006,28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3,674,871 | 人民币普通股 | 83,674,87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285,1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85,14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高质量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92,2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92,245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19,542,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542,505 |
陈启来 | 15,411,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11,47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118,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18,213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12,39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95,6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43,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9,643,658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五二组合 | 9,590,765 | 人民币普通股 | 9,590,765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未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未涉及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未涉及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148,006,282 | 57.91 | 0 | 0 | 1,148,006,282 | 57.91 | 0 | 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五二组合 | 13,141,265 | 0.66 | 0 | 0 | 9,590,765 | 0.48 | 445,500 | 0.02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83,674,871 | 4.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26,285,140 | 1.33 |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 新增 | 0 | 0 | 19,542,505 | 0.99 |
陈启来 | 新增 | 0 | 0 | 15,411,472 | 0.7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13,118,213 | 0.66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自有资金 | 新增 | 0 | 0 | 12,395,600 | 0.6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9,643,658 | 0.4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供给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恒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4,877,065 | 0.25 |
易方达基金-国新央企新发展格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基金-央企稳健收益-1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退出 | 0 | 0 | 0 | 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4,988,979 | 0.2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1,107,100 | 0.06 | 4,737,479 | 0.2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0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5,079,591 | 0.26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任全祥 |
成立日期 | 1981年5月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加工(精煤、焦炭、动力煤及煤化工产品等)、煤炭销售;矿产品、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工业盐、农副产品、橡胶制品、钢材、建材(木材除外)、五金交电、塑料制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力业务:发供电;进出口业务;种植业、养殖业;技术开发与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节能技术服务;普通仓储;投资煤炭、焦炭、煤化工生产、贸易型企业及其他实业;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服务,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非金融);远洋货物运输(国际远洋船舶运输)、国内水路运输(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维修及检验(船舶维修);润滑油(危化品除外)、物料备件批发及供应(润滑油、备件的代理);船舶买卖、租赁、运营及资产管理(非金融);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际、国内船舶管理业务;信息咨询(船舶维修、船舶运输业务的咨询服务);外事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会展会务服务、汽车租赁、保健、美容美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硝酸钴、硫酸镍、氯化镍、硫酸钴、氯化钴的批发(无存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未涉及 |
其他情况说明 | 未涉及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其他情况说明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并代表其履行出资人职责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K10072号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煤国际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煤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11.金融工具”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七、5.应收账款”和“七、9.其他应收款”。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山煤国际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款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63.22亿元。 山煤国际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包括可获抵押或质押物状况以及实际还款情况等因素。 由于山煤国际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款项的可收回 | 我们就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应收款项账龄分析以及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 复核了管理层用来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数据及关键假设的合理性,从而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评估和识别的合理性。 对于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复核管理层计算可收回金额的依据,并结合客 |
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户回函情况、历史还款情况、期后回款情况、抵押及担保情况等对客户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山煤国际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山煤国际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煤国际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煤国际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煤国际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煤国际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山煤国际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勇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凤勤
中国?上海 2024年3月28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6,371,715,955.41 | 10,328,609,377.4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84,709,897.06 | |
应收账款 | 七、5 | 398,103,338.58 | 1,162,354,031.6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70,940,332.51 | 432,350,772.84 |
预付款项 | 七、8 | 563,916,828.25 | 381,227,798.5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3,549,827.78 | 99,955,598.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503,161,611.66 | 1,085,714,653.9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06,677,914.42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22,110,643.86 | 241,673,943.22 |
流动资产合计 | 8,500,176,452.47 | 14,116,596,072.9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253,889,258.58 | 68,048,632.00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54,707,857.26 | 634,604,510.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300,995,781.82 | 384,890,654.1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68,992,758.09 | 173,465,692.09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733,353,452.44 | 15,168,209,849.07 |
在建工程 | 七、22 | 2,406,187,780.86 | 4,966,215,014.8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32,827,232.17 | 20,863,503.53 |
无形资产 | 七、26 | 5,828,057,373.93 | 6,006,695,616.1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29,754,072.07 | 638,638,938.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10,096,946.13 | 269,885,544.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098,188,447.53 | 3,132,088,991.4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117,050,960.88 | 31,463,606,946.43 | |
资产总计 | 40,617,227,413.35 | 45,580,203,019.4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000,000.00 | 1,638,553,757.7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51,479,631.74 | 63,355,043.50 |
应付账款 | 七、36 | 4,614,507,975.97 | 4,190,544,135.63 |
预收款项 | 七、37 | 296,997.36 | 268,422.11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02,791,813.92 | 5,012,454,084.7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36,041,883.72 | 801,442,799.42 |
应交税费 | 七、40 | 794,595,001.53 | 2,075,476,865.8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065,837,096.45 | 3,745,794,004.10 |
其中:应付利息 | 325,020.38 | 17,545,594.44 | |
应付股利 | 455,269,211.13 | 2,128,657,765.18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24,207,995.71 | 2,080,615,271.7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20,748,637.04 | 1,010,017,916.06 |
流动负债合计 | 12,510,507,033.44 | 20,618,522,300.8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651,242,638.52 | 3,468,248,410.24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3,366,435.07 | 11,592,020.37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238,376,720.00 | 241,995,293.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2,521,917,897.66 | 2,364,619,263.93 |
递延收益 | 七、51 | 77,596,452.06 | 83,860,114.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2,320,052.06 | 8,229,680.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574,820,195.37 | 6,178,544,782.85 | |
负债合计 | 20,085,327,228.81 | 26,797,067,083.6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82,456,140.00 | 1,982,456,1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382,302,090.39 | 3,443,334,179.0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970,930.75 | -12,874,329.29 |
专项储备 | 七、58 | 603,487,608.79 | 612,451,820.37 |
盈余公积 | 七、59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8,722,501,070.63 | 8,031,302,380.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678,004,049.06 | 15,047,898,260.44 | |
少数股东权益 | 4,853,896,135.48 | 3,735,237,675.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531,900,184.54 | 18,783,135,935.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0,617,227,413.35 | 45,580,203,019.42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65,216,292.44 | 8,183,304,464.4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37,381,897.06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89,320,326.22 | 401,414,739.87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460,332.51 | 252,200,772.84 | |
预付款项 | 426,979,228.76 | 250,107,176.6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8,131,685,784.08 | 20,938,137,039.1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30,454,430.77 | 2,975,965,445.35 | |
存货 | 22,801,382.91 | 149,758,437.8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1,334,779.65 | 53,476,095.0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789,798,126.57 | 30,565,780,622.8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9,492,878,699.00 | 9,472,783,247.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16,016,020.39 | 9,848,913.9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2,584,710.82 | 43,701,052.34 | |
固定资产 | 119,604,622.19 | 106,896,758.7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2,938,845.17 | 45,000.00 | |
无形资产 | 18,975,052.22 | 14,909,469.4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00,000.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185,486.04 | 54,778,814.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0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99,183,435.83 | 11,605,163,256.91 | |
资产总计 | 34,488,981,562.40 | 42,170,943,879.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1,500,487,57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1,479,631.74 |
应付账款 | 2,033,310,494.43 | 1,362,983,909.0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35,688,768.58 | 4,318,198,284.31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6,198,073.04 | 248,409,308.36 | |
应交税费 | 27,753,385.83 | 18,359,787.64 | |
其他应付款 | 14,802,780,243.51 | 16,788,928,221.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8,826,422.54 | 2,071,891,844.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639,539.92 | 898,829,394.0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702,676,559.59 | 27,208,088,323.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798,700,000.00 | 3,26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495,953.0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25,362.89 | 11,25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37,721,315.91 | 3,268,011,250.00 | |
负债合计 | 23,540,397,875.50 | 30,476,099,573.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82,456,140.00 | 1,982,456,1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49,544,409.43 | 4,948,401,248.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5,509,163.11 | -10,151,086.0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
未分配利润 | 3,030,864,230.58 | 3,782,909,933.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948,583,686.90 | 11,694,844,305.9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488,981,562.40 | 42,170,943,879.79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7,370,837,317.48 | 46,394,008,211.7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7,370,837,317.48 | 46,394,008,211.7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619,759,667.83 | 30,849,330,118.7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753,039,854.86 | 25,609,599,395.1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930,188,123.87 | 2,244,741,219.06 |
销售费用 | 七、63 | 556,977,388.21 | 558,075,509.05 |
管理费用 | 七、64 | 1,769,207,876.23 | 1,621,710,008.89 |
研发费用 | 七、65 | 386,768,024.34 | 335,320,152.21 |
财务费用 | 七、66 | 223,578,400.32 | 479,883,834.4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69,315,350.59 | 599,658,555.79 |
利息收入 | 七、66 | 166,794,795.19 | 130,859,493.6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35,272,974.77 | 29,049,489.2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9,322,356.34 | -112,232,800.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29,322,356.34 | -112,232,800.2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4,729,315.04 | 63,216,267.5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2,488,390.42 | -30,638,030.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332,988.73 | 8,047,601.9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83,580,916.65 | 15,502,120,620.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934,709.39 | 7,957,479.3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96,205,942.24 | 441,550,300.5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496,309,683.80 | 15,068,527,799.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696,747,367.79 | 4,126,923,008.0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99,562,316.01 | 10,941,604,791.3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99,562,316.01 | 10,941,604,791.3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
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9,619,742.29 | 6,929,406,103.8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39,942,573.72 | 4,012,198,687.5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082,852.06 | -2,551,799.77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903,398.54 | -2,625,830.5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903,398.54 | -2,625,830.54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903,398.54 | -2,625,830.54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79,453.52 | 74,030.7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811,645,168.07 | 10,939,052,991.6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268,523,140.83 | 6,926,780,273.2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43,122,027.24 | 4,012,272,718.3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3.5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3.5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11,473,141.77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1,043,988.82元。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1,144,588,891.67 | 37,759,908,448.9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9,793,432,676.48 | 35,339,647,982.07 |
税金及附加 | 34,223,719.43 | 57,188,279.51 | |
销售费用 | 285,646,368.45 | 329,524,656.42 | |
管理费用 | 536,496,118.52 | 460,129,229.1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044,777.65 | 35,931,258.0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71,994,616.57 | 138,065,977.02 | |
利息收入 | 390,034,873.17 | 103,060,062.39 | |
加:其他收益 | 3,495,900.53 | 7,791,788.2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388,413,538.70 | 3,556,149,614.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5 | 29,314,460.77 | -112,224,688.0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007,578.29 | 56,651,318.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76,751,803.96 | 5,158,079,765.5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636.00 | 796,245.7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48,750.27 | 1,291,799.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75,725,689.69 | 5,157,584,211.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9,350,340.58 | 382,306,027.0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16,375,349.11 | 4,775,278,184.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16,375,349.11 | 4,775,278,184.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41,922.96 | 151,651.67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41,922.96 | 151,651.6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641,922.96 | 151,651.6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821,017,272.07 | 4,775,429,836.0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4,796,677,817.82 | 55,458,196,111.1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02,682.82 | 66,995,743.1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10,477,137.67 | 2,643,265,382.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308,057,638.31 | 58,168,457,236.3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758,821,846.89 | 27,442,796,472.3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72,057,917.92 | 2,478,758,160.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88,977,472.70 | 11,113,914,127.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03,682,572.17 | 2,859,430,368.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323,539,809.68 | 43,894,899,128.1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5,984,517,828.63 | 14,273,558,108.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362,170.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3,050.00 | 10,408,524.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25,220.30 | 10,408,524.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45,490,696.29 | 1,648,565,791.7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175,249.47 | 1,9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07,665,945.76 | 3,548,565,791.7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7,240,725.46 | -3,538,157,267.7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482,294,228.28 | 2,597,623,325.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82,294,228.28 | 2,607,623,325.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05,250,000.00 | 8,178,129,123.4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842,709,410.60 | 6,601,480,052.1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6,740,059.50 | 256,716,309.7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504,699,470.10 | 15,036,325,485.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2,405,241.82 | -12,428,702,159.9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71,960.06 | 409,399.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5,035,300,098.71 | -1,692,891,920.4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9,051,420,602.66 | 10,744,312,523.0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016,120,503.95 | 9,051,420,602.66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205,136,305.29 | 43,471,677,825.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21,005,812.58 | 17,784,603,605.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526,142,117.87 | 61,256,281,430.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777,248,013.22 | 40,562,095,977.6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50,481,330.81 | 354,032,255.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5,309,672.71 | 807,055,932.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53,128,009.15 | 12,836,956,134.4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6,376,167,025.89 | 54,560,140,299.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0,024,908.02 | 6,696,141,131.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14,972,262.81 | 2,516,983,234.3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4,972,262.81 | 2,516,983,234.3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270,548.45 | 5,107,601.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270,548.45 | 1,905,107,601.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93,701,714.36 | 611,875,632.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830,000,000.00 | 2,399,1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0,000,000.00 | 2,399,1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05,250,000.00 | 7,114,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795,323,126.71 | 4,431,719,845.5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9,870,089.82 | 1,130,511.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440,443,216.53 | 11,547,100,356.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10,443,216.53 | -9,147,950,356.5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6,766,410.19 | -1,839,933,592.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77,888,689.63 | 10,017,822,282.1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11,122,279.44 | 8,177,888,689.63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443,334,179.02 | -12,874,329.29 | 612,451,820.37 | 991,228,070.00 | 8,031,302,380.34 | 15,047,898,260.44 | 3,735,237,675.29 | 18,783,135,935.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3,443,334,179.02 | -12,874,329.29 | 612,451,820.37 | 991,228,070.00 | 8,031,302,380.34 | 15,047,898,260.44 | 3,735,237,675.29 | 18,783,135,935.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1,032,088.63 | 8,903,398.54 | -8,964,211.58 | 691,198,690.29 | 630,105,788.62 | 1,118,658,460.19 | 1,748,764,248.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903,398.54 | 4,259,619,742.29 | 4,268,523,140.83 | 2,543,122,027.24 | 6,811,645,168.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1,032,088.63 | -61,032,088.63 | -142,685.74 | -61,174,774.3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2,175,249.47 | -62,175,249.47 | -142,685.74 | -62,317,935.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43,160.84 | 1,143,160.84 | 1,143,160.84 | ||||||||||||
(三)利润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1,432,557,406.12 | -5,000,978,458.1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1,432,557,406.12 | -5,000,978,458.1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964,211.58 | -8,964,211.58 | 8,236,524.81 | -727,686.77 | |||||||||||
1.本期提取 | 545,252,861.35 | 545,252,861.35 | 330,252,100.03 | 875,504,961.38 | |||||||||||
2.本期使用 | 554,217,072.93 | 554,217,072.93 | 322,015,575.22 | 876,232,648.1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382,302,090.39 | -3,970,930.75 | 603,487,608.79 | 991,228,070.00 | 8,722,501,070.63 | 15,678,004,049.06 | 4,853,896,135.48 | 20,531,900,184.54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351,382,009.47 | -10,248,498.75 | 408,400,252.39 | 642,920,948.72 | 5,454,629,451.63 | 11,829,540,303.46 | 2,531,127,671.35 | 14,360,667,974.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419.78 | 46,736,171.51 | 46,739,591.29 | 31,716,292.85 | 78,455,884.14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57,963,908.92 | -52,551,611.11 | 5,412,297.81 | 5,412,297.81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3,409,345,918.39 | -10,248,498.75 | 408,400,252.39 | 642,924,368.50 | 5,448,814,012.03 | 11,881,692,192.56 | 2,562,843,964.20 | 14,444,536,156.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988,260.63 | -2,625,830.54 | 204,051,567.98 | 348,303,701.50 | 2,582,488,368.31 | 3,166,206,067.88 | 1,172,393,711.09 | 4,338,599,778.9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25,830.54 | 6,929,406,103.80 | 6,926,780,273.26 | 4,012,272,718.36 | 10,939,052,991.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988,260.63 | 33,988,260.63 | 49,748,931.00 | 83,737,191.6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3,988,260.63 | 33,988,260.63 | 49,748,931.00 | 83,737,191.6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8,303,701.50 | -4,346,917,735.49 | -3,998,614,033.99 | -3,047,482,093.83 | -7,046,096,127.8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48,303,701.50 | -348,303,701.5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98,614,033.99 | -3,998,614,033.99 | -3,047,482,093.83 | -7,046,096,127.8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4,051,567.98 | 204,051,567.98 | 157,854,155.56 | 361,905,723.54 | |||||||||||
1.本期提取 | 759,002,046.46 | 759,002,046.46 | 481,779,512.31 | 1,240,781,558.77 | |||||||||||
2.本期使用 | 554,950,478.48 | 554,950,478.48 | 323,925,356.75 | 878,875,835.2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3,443,334,179.02 | -12,874,329.29 | 612,451,820.37 | 991,228,070.00 | 8,031,302,380.34 | 15,047,898,260.44 | 3,735,237,675.29 | 18,783,135,935.73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151,086.07 | 991,228,070.00 | 3,782,909,933.47 | 11,694,844,305.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151,086.07 | 991,228,070.00 | 3,782,909,933.47 | 11,694,844,305.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43,160.84 | 4,641,922.96 | -752,045,702.89 | -746,260,619.0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41,922.96 | 2,816,375,349.11 | 2,821,017,272.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43,160.84 | 1,143,160.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143,160.84 | 1,143,160.84 | |||||||||
(三)利润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568,421,052.00 | -3,568,421,05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9,544,409.43 | -5,509,163.11 | 991,228,070.00 | 3,030,864,230.58 | 10,948,583,686.9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302,737.74 | 642,920,948.72 | 3,354,518,706.61 | 10,917,994,306.1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419.78 | 30,778.00 | 34,197.7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302,737.74 | 642,924,368.50 | 3,354,549,484.61 | 10,918,028,503.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1,651.67 | 348,303,701.50 | 428,360,448.86 | 776,815,802.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1,651.67 | 4,775,278,184.35 | 4,775,429,836.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48,303,701.50 | -4,346,917,735.49 | -3,998,614,033.99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提取盈余公积 | 348,303,701.50 | -348,303,701.5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98,614,033.99 | -3,998,614,033.9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82,456,140.00 | 4,948,401,248.59 | -10,151,086.07 | 991,228,070.00 | 3,782,909,933.47 | 11,694,844,305.99 |
公司负责人:孟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一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一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前身系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化建”)。2009年度,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集团”)对中油化建(股票代码:
600546)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中油化建原有资产和负债全部剥离,山煤集团将优质煤炭资产注入中油化建,2009年12月25日完成股票名称变更,公司实现上市。
2011年度,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2.41亿股,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1,982,456,14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982,456,14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82,456,140股。
2017年度,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的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山煤集团在内的省属22户企业国有股权全部注入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运”)。
2020年度,山西国运将所持有的山煤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焦煤集团通过山煤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57.91%股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山煤集团仍为山煤国际的控股股东,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山煤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248849727;
注册资本:198,245.6140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水路普通货物运输;船舶检验服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超导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器辅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修理;润滑油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孟君;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最终控股母公司为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0万元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10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10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3000万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所有者权益占合并所有者权益的5%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10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应收商业承兑票据,本公司参照应收账款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于长期应收款,由于均未到收款期,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根据逾期天数确定账龄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8~4.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20 | 5 | 4.75~8.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10~32 | 5 | 2.97~9.6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5 | 6.33~12.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5 | 6.33~12.00 |
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8~15 | 5 | 6.33~12.00 |
煤炭生产单位的矿井建筑物以原煤产量为基数,按2.5元/吨的标准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确定摊销年限。
矿井投产后按照可采储量除以设计产能确定摊销年限,超过30年的按照30年摊销;在20年-30年的按照20年摊销;小于20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摊销。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主要指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的相关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煤炭贸易:公司将货物发出,购货方验收合格后,签订货权转移证明,货物控制权转移,收入金额已经确定,并已收讫货款或预计可收回货款,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煤炭生产:分为路运和地销两种方式,其中路运方式销售为铁路运输,根据合同约定,以矿场车板交货时确认收入;地销方式销售为客户自提,收入确认的时点以客户提货时点确认收入。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4.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转产发展资金及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1、确认标准
(1)维简费
公司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财建[2004]119号)的通知规定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原煤实际产量,每月在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具体的计提标准为吨煤6元。
(2)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印发的财资[2022]13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当月开采的原煤产量,于月末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吨煤50元;高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容易自燃煤层矿井吨煤30元;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露天矿吨煤5元。
(3)转产发展资金及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0号《山西省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月每吨提取5.00元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晋政发〔2007〕4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对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炭开采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起按征收可持续发展基金核定的原煤产量,每月每吨提取10.00元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暂停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通知》(晋财煤[2013]65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煤〔2014〕17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煤〔2015〕17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煤炭开采企业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文件晋财综〔2017〕6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煤炭企业自行决定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通知》从2017年8月1日起,由煤炭企业根据经营状况、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任务要求及企业的转产转型发展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恢复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本公司决定不恢复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
2、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四项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等四项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等四项费用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1、确认标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19]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山西省境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矿业权人为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和落实矿山地质、生态等环境监测主体责任而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各采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包含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内容,并按照采矿权发证权限,报具有相应审批权的自然资源部门和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本公司在预计履行环境治理、监测义务所需弃置费用,在《方案》的基础上,并扣除已履行环境治理、监测义务等费用支出后,按本公司年平均融资成本作为折现率折现,确定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固定资产按矿山剩余可采年限计提折旧,并计入生产成本,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法计算摊销金额,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基金提取与存储
矿业权人按月提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并足额缴存到在本公司基本开户行开设的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于履行环境治理、监测义务等支出。
采矿权人按下列方式计算:
直接销售原矿的——每月应提取基金数额=每月原矿销售收入×矿种系数×影响系数
非直接销售原矿的——每月应提取基金数额=深加工产品销售收入×70%×矿种系数×影响系数
3、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预提弃置费用时,根据折现率计算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终值确认为“预计负债”,两者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计入相关产品成本;并按月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按月提取基金时,从“银行存款”转入“其他货币资金-基金专户”。公司使用提取的基金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预计负债”。公司使用提取的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时冲减“预计负债”。
(三)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本公司在收取债权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力终止时终止确认债权。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
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本公司在债务的现时义务解除时终止确认债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9,859,135.39 | 34,197.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03,251.25 | ||
盈余公积 | 3,419.78 | 3,419.78 | |
未分配利润 | 46,736,171.51 | 30,778.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31,716,292.85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643,883.49 | 82,133,881.67 | 158,566.0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558,551.88 | 3,728,181.97 | 179.39 | 11,250.00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41,804,886.26 | 48,068,835.86 | 158,386.66 | -11,250.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27,280,445.36 | 30,336,863.84 | |||
所得税费用 | 9,320,368.08 | 50,184.44 | -169,636.66 | 45,447.78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7%、5%、1%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2% |
资源税 | 应税煤炭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 8%、6.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0,121.88 | |
银行存款 | 4,438,224,914.21 | 5,674,193,383.32 |
其他货币资金 | 215,232,650.83 | 73,676,543.80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718,258,390.37 | 4,580,639,328.43 |
合计 | 6,371,715,955.41 | 10,328,609,377.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4,159,352.50 | 63,391,339.53 |
信用证保证金 | 59,354,745.32 | 8,566,651.26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767,657,725.45 | 670,960,671.32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1,368,868,225.05 | 510,151,186.51 |
其他 | 5,555,403.14 | 24,118,926.15 |
合计 | 2,355,595,451.46 | 1,277,188,774.7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1,191,617.06 | |
商业承兑票据 | 3,518,280.00 | |
合计 | 384,709,897.06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791,617.06 | 100.00 | 81,720.00 | 0.02 | 384,709,897.06 |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381,191,617.06 | 99.06 | 381,191,617.06 | |||||||
账龄组合 | 3,600,000.00 | 0.94 | 81,720.00 | 2.27 | 3,518,280.00 |
合计 | / | / | 384,791,617.06 | / | 81,720.00 | / | 384,709,897.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720.00 | -81,720.00 | ||||
合计 | 81,720.00 | -81,72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3,377,541.67 | 1,029,335,648.03 |
1年以内小计 | 353,377,541.67 | 1,029,335,648.03 |
1至2年 | 8,838,999.56 | 138,880,514.70 |
2至3年 | 116,858,475.45 | 831,150.4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4,380,546.61 | |
4至5年 | 83,125,652.62 | 622,626,428.20 |
5年以上 | 3,094,941,636.88 | 2,502,557,800.14 |
合计 | 3,657,142,306.18 | 4,478,612,088.0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9,000,526.77 | 54.93 | 2,009,000,526.77 | 100.00 | 2,011,111,376.77 | 44.90 | 2,011,111,376.7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48,141,779.41 | 45.07 | 1,250,038,440.83 | 75.85 | 398,103,338.58 | 2,467,500,711.31 | 55.10 | 1,305,146,679.63 | 52.89 | 1,162,354,031.6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48,141,779.41 | 100.00 | 1,250,038,440.83 | 75.85 | 398,103,338.58 | 2,467,500,711.31 | 100.00 | 1,305,146,679.63 | 52.89 | 1,162,354,031.68 |
合计 | 3,657,142,306.18 | / | 3,259,038,967.60 | / | 398,103,338.58 | 4,478,612,088.08 | / | 3,316,258,056.40 | / | 1,162,354,031.6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 595,311,589.05 | 595,311,589.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荥经县一通贸易有限公司 | 275,232,077.60 | 275,232,077.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晶金贸易有限公司 | 261,663,893.34 | 261,663,893.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成都润丰达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92,579,617.38 | 192,579,617.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中盛久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79,079,086.80 | 179,079,086.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市镇海江浩贸易有限公司 | 139,665,696.74 | 139,665,696.7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朔州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81,508,134.00 | 81,508,13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市双丰滢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62,140,064.30 | 62,140,064.3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奥翀实业有限公司 | 48,124,269.11 | 48,124,269.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徐州铁路嘉利商业贸易公司 | 45,080,000.00 | 45,0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博雅金艺科技有限公司 | 38,304,513.39 | 38,304,513.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 | 23,820,145.93 | 23,820,145.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连云港长硕矿产品有限公司 | 15,385,731.05 | 15,385,731.0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209,879.31 | 10,209,879.3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款项 | 40,895,828.77 | 40,895,828.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009,000,526.77 | 2,009,000,526.7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648,141,779.41 | 1,250,038,440.83 | 75.85 |
合计 | 1,648,141,779.41 | 1,250,038,440.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般客户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11,111,376.77 | 2,110,850.00 | 2,009,000,526.7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5,146,679.63 | -55,108,238.80 | 1,250,038,440.83 | |||
合计 | 3,316,258,056.40 | -55,108,238.80 | 2,110,850.00 | 3,259,038,967.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朔州天成电冶有限公司 | 595,311,589.05 | 595,311,589.05 | 16.28 | 595,311,589.05 | |
荥经县一通贸易有限公司 | 275,232,077.60 | 275,232,077.60 | 7.53 | 275,232,077.60 | |
四川晶金贸易有限公司 | 261,663,893.34 | 261,663,893.34 | 7.15 | 261,663,893.34 | |
成都润丰达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92,579,617.38 | 192,579,617.38 | 5.27 | 192,579,617.38 | |
天津中盛久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79,079,086.80 | 179,079,086.80 | 4.90 | 179,079,086.80 | |
合计 | 1,503,866,264.17 | 1,503,866,264.17 | 41.13 | 1,503,866,264.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70,940,332.51 | 432,350,772.84 |
合计 | 170,940,332.51 | 432,350,772.8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3,385,226.23 |
合计 | 53,385,226.23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7,347,014.68 | |
合计 | 97,347,014.6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3,313,097.38 | 89.25 | 304,120,632.66 | 79.77 |
1至2年 | 22,251,951.86 | 3.95 | 26,937,851.10 | 7.07 |
2至3年 | 1,564,193.25 | 0.28 | 5,642,583.23 | 1.48 |
3年以上 | 36,787,585.76 | 6.52 | 44,526,731.56 | 11.68 |
合计 | 563,916,828.25 | 100.00 | 381,227,798.5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 41,922,717.10 | 7.43 |
秦皇岛港轮子归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41,900,000.00 | 7.43 |
唐山曹妃甸区教场坪贸易有限公司 | 33,420,528.26 | 5.93 |
广东建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33,381,968.30 | 5.92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长治供电公司 | 32,311,214.34 | 5.73 |
合计 | 182,936,428.00 | 32.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3,549,827.78 | 99,955,598.26 |
合计 | 63,549,827.78 | 99,955,598.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60,845,939.05 | 49,045,050.58 |
1年以内小计 | 60,845,939.05 | 49,045,050.58 |
1至2年 | 7,965,332.70 | 128,868,856.40 |
2至3年 | 76,876,131.58 | 25,957,267.8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4,609,109.35 | 32,029,956.80 |
4至5年 | 31,795,190.73 | 24,913,317.89 |
5年以上 | 2,924,053,341.97 | 2,899,164,872.58 |
合计 | 3,126,145,045.38 | 3,159,979,322.1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7,964,080.50 | 6,290,826.60 |
保证金 | 9,130,000.00 | 7,700,000.00 |
代垫款项 | 13,817,840.45 | 12,531,873.20 |
往来款 | 3,095,233,124.43 | 3,133,456,622.30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062,595,217.60 | -3,060,023,723.84 |
合计 | 63,549,827.78 | 99,955,598.2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485,792,898.55 | 1,574,230,825.29 | 3,060,023,723.8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1,976,893.76 | 41,976,893.76 | ||
本期转回 | 39,405,400.00 | 39,405,4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527,769,792.31 | 1,534,825,425.29 | 3,062,595,217.6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74,230,825.29 | 39,405,400.00 | 1,534,825,425.2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85,792,898.55 | 41,976,893.76 | 1,527,769,792.31 | |||
合计 | 3,060,023,723.84 | 41,976,893.76 | 39,405,400.00 | 3,062,595,217.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3,605,400.00 | 三方转账 | 三方转账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南(香港)有限公司 | 14,700,000.00 | 收回款项 | 银行存款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8,305,400.00 | / | /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391,684,227.85 | 12.5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91,684,227.85 |
山西元晟贸易有限公司 | 291,312,114.34 | 9.3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91,312,114.34 |
中信澳大利亚资源贸易公司 | 246,544,508.11 | 7.8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46,544,508.11 |
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 222,518,718.03 | 7.12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22,518,718.03 |
天津市峰发煤炭有限公司 | 210,374,143.25 | 6.7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10,374,143.25 |
合计 | 1,362,433,711.58 | 43.59 | / | / | 1,362,433,711.5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1,266,564.09 | 4,550,256.02 | 106,716,308.07 | 105,077,864.39 | 4,550,256.02 | 100,527,608.3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63,077,798.29 | 162,386,437.93 | 200,691,360.36 | 857,436,709.69 | 121,119,066.15 | 736,317,643.54 |
周转材料 | 3,018,775.12 | 615,099.72 | 2,403,675.40 | 3,232,506.44 | 615,099.72 | 2,617,406.72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委托加工物资 | 12,968,966.64 | 12,968,966.64 | ||||
其他 | 180,381,301.19 | 180,381,301.19 | 246,251,995.32 | 246,251,995.32 | ||
合计 | 670,713,405.33 | 167,551,793.67 | 503,161,611.66 | 1,211,999,075.84 | 126,284,421.89 | 1,085,714,653.9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550,256.02 | 4,550,256.0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1,119,066.15 | 42,452,487.65 | 1,185,115.87 | 162,386,437.93 | ||
周转材料 | 615,099.72 | 615,099.7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合计 | 126,284,421.89 | 42,452,487.65 | 1,185,115.87 | 167,551,793.6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06,677,914.42 | |
合计 | 106,677,914.42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进项税 | 211,913,153.81 | 161,804,953.47 |
预缴税款 | 63,664,215.34 | 57,887,150.70 |
待认证进项税 | 46,533,274.71 | 21,981,839.05 |
合计 | 322,110,643.86 | 241,673,943.22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土地补偿款 | 218,033,373.00 | 218,033,373.00 |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42,533,800.00 | 142,533,800.00 | 68,048,632.00 | 68,048,632.00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 -106,677,914.42 | -106,677,914.42 | |||||
合计 | 253,889,258.58 | 253,889,258.58 | 68,048,632.00 | 68,048,632.00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3,889,258.58 | 100.00 | 253,889,258.58 | 68,048,632.00 | 100.00 | 68,048,632.00 | ||||
其中: | ||||||||||
无风险组合 | 253,889,258.58 | 100.00 | 253,889,258.58 | 68,048,632.00 | 100.00 | 68,048,632.00 | ||||
合计 | 253,889,258.58 | / | / | 253,889,258.58 | 68,048,632.00 | / | / | 68,048,632.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7,592,577.05 | 1,046,869.44 | 58,639,446.49 | ||||||||
小计 | 57,592,577.05 | 1,046,869.44 | 58,639,446.49 | ||||||||
二、联营企业 |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7,741,941.87 | 7,895.57 | 7,749,837.44 |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90,633,744.90 | 1,586,935.26 | 10,362,170.30 | 81,858,509.86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478,636,246.56 | 26,680,656.07 | 1,143,160.84 | 506,460,063.47 | |||||||
小计 | 577,011,933.33 | 28,275,486.90 | 1,143,160.84 | 10,362,170.30 | 596,068,410.77 | ||||||
合计 | 634,604,510.38 | 29,322,356.34 | 1,143,160.84 | 10,362,170.30 | 654,707,857.2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 9,848,913.93 | 66,372.46 | 9,915,286.39 | 10,084,713.61 | 管理层判断 | ||||||
大同万通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 12,248,952.25 | 4,215,520.50 | 16,464,472.75 | 1,464,472.75 | 管理层判断 | ||||||
山西南铁同济储运有限公司 | 2,004,800.00 | 53,687.32 | 1,951,112.68 | 50,347.14 | 管理层判断 | ||||||
准格尔旗柏树坡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360,787,988.00 | 5,776,188.00 | 366,564,176.00 | 6,564,176.00 | 管理层判断 | ||||||
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100,734.00 | 1,906,100,734.00 | 6,100,734.00 | 管理层判断 | |||||||
合计 | 384,890,654.18 | 16,158,814.96 | 53,687.32 | 2,300,995,781.82 | 14,129,382.75 | 10,135,060.75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8,489,015.25 | 188,489,015.2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8,489,015.25 | 188,489,015.2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023,323.16 | 15,023,323.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72,934.00 | 4,472,934.00 | ||
(1)计提或摊销 | 4,472,934.00 | 4,472,934.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9,496,257.16 | 19,496,257.1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8,992,758.09 | 168,992,758.0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3,465,692.09 | 173,465,692.09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733,353,452.44 | 15,164,833,699.29 |
固定资产清理 | 3,376,149.78 | |
合计 | 18,733,353,452.44 | 15,168,209,849.0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矿井建筑物 | 弃置费用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94,329,134.25 | 7,178,189,081.24 | 2,137,141,727.95 | 6,204,928,794.88 | 1,109,723,036.54 | 46,673,975.78 | 121,297,544.24 | 236,498,654.79 | 23,728,781,949.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8,267,159.28 | 1,412,231,178.59 | 85,454,764.16 | 1,904,772,687.21 | 145,894,063.18 | 19,519,030.52 | 67,393,550.99 | 7,990,421.81 | 4,771,522,855.74 |
(1)购置 | 10,893,208.39 | 674,854,404.51 | 52,875,803.30 | 8,967,812.82 | 67,229,874.77 | 7,744,359.86 | 822,565,463.6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17,373,950.89 | 737,376,774.08 | 32,578,960.86 | 1,904,772,687.21 | 10,551,217.70 | 163,676.22 | 246,061.95 | 3,803,063,328.9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 | 145,894,063.18 | 145,894,063.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068,597.48 | 60,939,043.31 | 8,558,252.66 | 3,600.00 | 1,183,699.90 | 6,800,002.36 | 22,048,082.70 | 136,601,278.41 | |
(1)处置或报废 | 37,068,597.48 | 60,939,043.31 | 8,558,252.66 | 3,600.00 | 1,183,699.90 | 6,800,002.36 | 22,048,082.70 | 136,601,278.41 | |
4.期末余额 | 7,785,527,696.05 | 8,529,481,216.52 | 2,214,038,239.45 | 8,109,697,882.09 | 1,255,617,099.72 | 65,009,306.40 | 181,891,092.87 | 222,440,993.90 | 28,363,703,527.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85,387,788.87 | 3,988,908,960.51 | 894,859,534.87 | 645,483,700.79 | 269,073,203.25 | 30,629,734.84 | 93,672,718.45 | 138,770,320.92 | 7,946,785,962.5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0,365,512.39 | 597,045,534.13 | 55,757,462.05 | 118,837,261.45 | 46,841,983.93 | 2,782,912.36 | 32,302,498.71 | 12,194,135.07 | 1,106,127,300.09 |
(1)计提 | 240,365,512.39 | 597,045,534.13 | 55,757,462.05 | 118,837,261.45 | 46,841,983.93 | 2,782,912.36 | 32,302,498.71 | 12,194,135.07 | 1,106,127,300.0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193,838.78 | 44,993,600.57 | 7,758,631.41 | 3,420.00 | 1,129,769.17 | 5,540,989.20 | 21,054,056.90 | 96,674,306.03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1)处置或报废 | 16,193,838.78 | 44,993,600.57 | 7,758,631.41 | 3,420.00 | 1,129,769.17 | 5,540,989.20 | 21,054,056.90 | 96,674,306.03 | |
4.期末余额 | 2,109,559,462.48 | 4,540,960,894.07 | 942,858,365.51 | 764,317,542.24 | 315,915,187.18 | 32,282,878.03 | 120,434,227.96 | 129,910,399.09 | 8,956,238,956.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76,274,991.32 | 49,362,830.62 | 279,010,853.53 | 12,299,328.53 | 214,182.71 | 101.17 | 617,162,287.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12,330.83 | 3,802,221.58 | 40,119,207.89 | 8,431,611.97 | 57,065,372.27 | ||||
(1)计提 | 40,035,902.77 | 40,035,902.77 | |||||||
在建工程转入 | 4,712,330.83 | 3,802,221.58 | 83,305.12 | 8,431,611.97 | 17,029,469.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542.15 | 116,542.15 | |||||||
(1)处置或报废 | 116,542.15 | 116,542.15 | |||||||
4.期末余额 | 280,987,322.15 | 53,048,510.05 | 319,130,061.42 | 20,730,940.50 | 214,182.71 | 101.17 | 674,111,118.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94,980,911.42 | 3,935,471,812.40 | 952,049,812.52 | 7,324,649,399.35 | 939,701,912.54 | 32,726,428.37 | 61,242,682.20 | 92,530,493.64 | 18,733,353,452.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32,666,354.06 | 3,139,917,290.11 | 963,271,339.55 | 5,547,145,765.56 | 840,649,833.29 | 16,044,240.94 | 27,410,643.08 | 97,728,232.70 | 15,164,833,699.2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长治轮 | 25,102,299.41 | 22,472,900.00 | 2,629,399.41 | 市场法 | 载重吨 | 市场询价 |
太行3轮 | 57,885,730.47 | 45,101,021.18 | 12,784,709.29 | 市场法 | 载重吨 | 市场询价 |
太行8轮 | 59,231,523.08 | 50,678,580.15 | 8,552,942.93 | 市场法 | 载重吨 | 市场询价 |
太行9轮 | 61,468,168.52 | 51,349,060.27 | 10,119,108.25 | 市场法 | 载重吨 | 市场询价 |
合计 | 203,687,721.48 | 169,601,561.60 | 34,086,159.88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太行1轮 | 51,419,070.41 | 47,693,900.00 | 3,725,170.41 | 5.89 | 运价、航次、成本 | 运价、航次、成本 | 参考历史年度平均水平 |
太行6轮 | 51,644,972.48 | 49,420,400.00 | 2,224,572.48 | 5.24 | 运价、航次、成本 | 运价、航次、成本 | 参考历史年度平均水平 |
合计 | 103,064,042.89 | 97,114,300.00 | 5,949,742.89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房屋建筑物 | 3,376,149.78 | |
合计 | 3,376,149.78 |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389,741,160.74 | 4,958,142,674.25 |
工程物资 | 16,446,620.12 | 8,072,340.56 |
合计 | 2,406,187,780.86 | 4,966,215,014.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1,566,324,684.24 | 1,566,324,684.24 | 737,479,314.26 | 737,479,314.26 | ||
大平九龙村搬迁工程 | 265,805,757.23 | 265,805,757.23 | 227,262,968.59 | 227,262,968.59 | ||
凌志达西部3#煤开拓工程 | 126,840,125.85 | 126,840,125.85 | 124,295,081.19 | 124,295,081.19 | ||
镇里基建项目 | 122,654,548.84 | 42,760,283.78 | 79,894,265.06 | 122,654,548.84 | 42,760,283.78 | 79,894,265.06 |
经坊八采区西部区域采区巷道工程 | 97,198,469.31 | 97,198,469.31 | 55,742,042.39 | 55,742,042.39 | ||
韩家洼西翼开拓延伸巷等工程 | 44,961,301.89 | 44,961,301.89 | 44,625,487.36 | 44,625,487.36 | ||
霍尔辛赫矿井北部大巷开拓延伸工程 | 31,187,930.74 | 31,187,930.74 | 6,701,048.60 | 6,701,048.60 | ||
庄子河矿井建设项目 | 1,011,706,343.45 | 10,595,549.04 | 1,001,110,794.41 | |||
韩家洼西翼和西盘区开拓工程 | 94,612,227.64 | 94,612,227.64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霍尔辛赫选煤厂煤泥浮选技术改造项目 | 38,100,872.79 | 38,100,872.79 | ||||
鑫顺煤矿整合系统工程 | 2,377,093,262.16 | 6,433,920.46 | 2,370,659,341.70 | |||
霍尔辛赫中部风井工程 | 37,756,110.73 | 37,756,110.73 | ||||
其他工程 | 177,528,626.42 | 177,528,626.42 | 139,903,119.53 | 139,903,119.53 | ||
合计 | 2,432,501,444.52 | 42,760,283.78 | 2,389,741,160.74 | 5,017,932,427.53 | 59,789,753.28 | 4,958,142,674.2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山煤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 3,209,970,000.00 | 737,479,314.26 | 828,845,369.98 | 1,566,324,684.24 | 48.80 | 48.80 | 31,248,794.04 | 18,509,929.50 | 3.25 | 自筹、借款 | ||
大平九龙村搬迁工程 | 319,850,000.00 | 227,262,968.59 | 38,542,788.64 | 265,805,757.23 | 83.10 | 83.10 | 自有 | |||||
凌志达西部3#煤开拓工程 | 158,550,000.00 | 124,295,081.19 | 2,545,044.66 | 126,840,125.85 | 80.00 | 80.00 | 自筹 | |||||
镇里基建项目 | 500,000,000.00 | 122,654,548.84 | 122,654,548.84 | 24.53 | 24.53 | 自筹 | ||||||
经坊八采区西部区域采区巷道工程 | 115,171,800.00 | 55,742,042.39 | 41,456,426.92 | 97,198,469.31 | 84.39 | 84.39 | 自筹 | |||||
韩家洼西翼开拓延伸巷等工程 | 47,956,442.60 | 44,625,487.36 | 335,814.53 | 44,961,301.89 | 93.75 | 96.27 | 自筹 | |||||
霍尔辛赫矿井北部大巷开拓延伸工程 | 51,782,200.00 | 6,701,048.60 | 35,398,480.50 | 10,911,598.36 | 31,187,930.74 | 60.23 | 60.23 | 自筹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庄子河矿井建设项目 | 1,292,153,600.00 | 1,011,706,343.45 | 263,651,675.01 | 890,287,210.23 | 385,070,808.23 | 106,062,520.06 | 13,252,045.32 | 4.75 | 自筹、借款 | |||
韩家洼西翼和西盘区开拓工程 | 93,844,400.00 | 94,612,227.64 | 271,598.16 | 94,883,825.80 | 自筹 | |||||||
霍尔辛赫选煤厂煤泥浮选技术改造项目 | 45,699,500.00 | 38,100,872.79 | 2,696,216.13 | 40,797,088.92 | 自筹 | |||||||
鑫顺煤矿整合系统工程 | 2,476,157,900.00 | 2,377,093,262.16 | 47,440,022.75 | 2,424,533,284.91 | 740,514,996.88 | 自筹、借款 | ||||||
霍尔辛赫中部风井工程 | 453,442,100.00 | 37,756,110.73 | 1,569,468.85 | 39,325,579.58 | 自筹 | |||||||
合计 | 4,878,029,308.00 | 1,262,752,906.13 | 3,500,738,587.80 | 385,070,808.23 | 2,254,972,818.10 | / | / | 877,826,310.98 | 31,761,974.8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镇里基建项目 | 42,760,283.78 | 42,760,283.78 | 停缓建工程 | ||
庄子河矿井建设项目 | 10,595,549.04 | 10,595,549.04 | |||
鑫顺煤矿整合系统工程 | 6,433,920.46 | 6,433,920.46 | |||
合计 | 59,789,753.28 | 17,029,469.50 | 42,760,283.78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26,593.85 | 15,576,379.32 | 15,945,362.22 | 2,026,397.42 | 39,774,732.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131,526.25 | 1,048,062.05 | 45,883,668.34 | 4,442,188.00 | 177,505,444.64 |
—新增租赁 | 126,131,526.25 | 1,048,062.05 | 45,883,668.34 | 4,442,188.00 | 177,505,444.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5,884.67 | 3,585,722.12 | 2,108,991.21 | 4,355,653.46 | 11,606,251.46 |
—处置 | 1,555,884.67 | 3,585,722.12 | 2,108,991.21 | 4,355,653.46 | 11,606,251.46 |
4.期末余额 | 130,802,235.43 | 13,038,719.25 | 59,720,039.35 | 2,112,931.96 | 205,673,925.9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734,215.63 | 3,533,573.42 | 10,630,241.52 | 1,013,198.71 | 18,911,229.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817,536.10 | 1,410,423.39 | 14,719,891.43 | 4,385,587.40 | 62,333,438.32 |
(1)计提 | 41,817,536.10 | 1,410,423.39 | 14,719,891.43 | 4,385,587.40 | 62,333,438.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55,884.67 | 377,444.44 | 2,108,991.21 | 4,355,653.46 | 8,397,973.78 |
(1)处置 | 1,555,884.67 | 377,444.44 | 2,108,991.21 | 4,355,653.46 | 8,397,973.78 |
4.期末余额 | 43,995,867.06 | 4,566,552.37 | 23,241,141.74 | 1,043,132.65 | 72,846,693.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6,806,368.37 | 8,472,166.88 | 36,478,897.61 | 1,069,799.31 | 132,827,232.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92,378.22 | 12,042,805.90 | 5,315,120.70 | 1,013,198.71 | 20,863,503.5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采矿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4,600,783.00 | 161,768,435.74 | 8,366,878,366.83 | 30,625,374.70 | 9,313,872,960.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505,415.12 | 11,164,342.83 | 357,638,851.43 | 28,722,000.00 | 466,030,609.38 | ||
(1)购置 | 68,505,415.12 | 11,164,342.83 | 357,638,851.43 | 28,722,000.00 | 466,030,609.3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2,348,912.60 | 27,521.37 | 31,314.82 | 272,407,748.79 | |||
(1)处置 | 272,348,912.60 | 27,521.37 | 31,314.82 | 272,407,748.79 | |||
4.期末余额 | 550,757,285.52 | 172,905,257.20 | 8,724,517,218.26 | 59,316,059.88 | 9,507,495,820.8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2,122,243.55 | 115,107,339.38 | 3,033,280,475.41 | 1,388,425.82 | 3,281,898,484.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43,654.44 | 15,428,549.27 | 376,060,835.32 | 14,400.00 | 407,347,439.03 | ||
(1)计提 | 15,843,654.44 | 15,428,549.27 | 376,060,835.32 | 14,400.00 | 407,347,439.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027,500.07 | 27,521.37 | 31,314.82 | 35,086,336.26 | |||
(1)处置 | 35,027,500.07 | 27,521.37 | 31,314.82 | 35,086,336.26 | |||
4.期末余额 | 112,938,397.92 | 130,508,367.28 | 3,409,341,310.73 | 1,371,511.00 | 3,654,159,586.9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5,278,860.00 | 25,278,86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278,860.00 | 25,278,86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7,818,887.60 | 42,396,889.92 | 5,289,897,047.53 | 57,944,548.88 | 5,828,057,373.9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2,478,539.45 | 46,661,096.36 | 5,308,319,031.42 | 29,236,948.88 | 6,006,695,616.1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矿建土石方剥离工程 | 130,927,225.26 | 101,859,076.42 | 29,068,148.84 | ||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 393,235,708.06 | 3,657,365.87 | 182,673,003.92 | 214,220,070.01 | |
迁移补偿费 | 17,053,231.98 | 23,281,991.67 | 21,015,013.40 | 19,320,210.25 | |
船舶特检费 | 58,346,079.33 | 4,021,263.65 | 19,787,166.34 | 42,580,176.64 | |
准备巷道费 | 25,025,323.73 | 11,696,075.16 | 13,329,248.57 | ||
装修维修费 | 1,962,354.32 | 233,441.88 | 1,728,912.44 | ||
采矿权使用费 | 496,000.04 | 31,000.00 | 465,000.04 | ||
其他 | 11,593,016.13 | 2,550,710.85 | 9,042,305.28 | ||
合计 | 638,638,938.85 | 30,960,621.19 | 339,845,487.97 | 329,754,072.07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24,828,532.69 | 106,207,133.21 | 507,646,731.87 | 126,911,682.9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3,781,212.41 | 25,945,303.10 | 231,406,364.39 | 57,851,591.10 |
可抵扣亏损 | ||||
税费转入 | 9,202,505.32 | 2,300,626.33 | 9,202,505.32 | 2,300,626.3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51,047.75 | 687,761.94 | ||
租赁负债 | ||||
预计负债-弃置义务 | ||||
合计 | 537,812,250.42 | 134,453,062.64 | 751,006,649.33 | 187,751,662.3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916,617.96 | 2,229,154.49 | 17,214,667.16 | 4,303,666.79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129,382.75 | 3,532,345.69 | 791,328.20 | 197,832.05 |
使用权资产 | ||||
固定资产-弃置义务 | ||||
合计 | 23,046,000.71 | 5,761,500.18 | 18,005,995.36 | 4,501,498.8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0,118,558.57 | 75,643,883.49 | 210,281,352.68 | 82,133,881.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0,118,558.57 | 6,558,551.88 | 210,281,352.68 | 3,728,181.9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96,805,795.67 | 5,994,911,532.37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5,896,805,795.67 | 5,994,911,532.3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山西银行投资款 | 1,900,000,000.00 | 1,900,000,000.00 | ||||
村庄搬迁费 | 1,076,850,826.53 | 1,076,850,826.53 | 1,210,751,370.40 | 1,210,751,370.40 | ||
预缴征地费用 | 21,337,621.00 | 21,337,621.00 | 21,337,621.00 | 21,337,621.00 | ||
合计 | 1,098,188,447.53 | 1,098,188,447.53 | 3,132,088,991.40 | 3,132,088,991.40 |
其他说明:
1、经坊村庄搬迁费1,020,751,600.00元为加强采煤沉陷村整治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由长治县委、县政府指挥成立长治县土地塌陷村整治搬迁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土地塌陷村的搬迁安置工作,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经坊煤业出资和省市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经坊煤业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待村庄搬迁与安置工程全部结束后,根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将该款项按储量及年产量计算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河曲村庄搬迁费56,099,226.53元为保障露天矿开采过程中各村庄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由河曲县委、县政府指挥成立河曲县旧县乡移民搬迁工作组,统一组织协调采区村落的搬迁安置工作,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为河曲煤业出资,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河曲煤业支付搬迁款,待村庄搬迁
结束后,根据移民搬迁工作组收集整理的各搬迁村落的付款手续,将该款项按储量与年产量计算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355,595,451.46 | 2,355,595,451.46 | 其他 | 使用受限 | 1,277,188,774.77 | 1,277,188,774.77 | 其他 | 使用受限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5,886,451.34 | 17,505,994.72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38,996,979.76 | 19,269,604.96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无形资产 | 7,746,630.00 | 4,246,888.10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80,061,942.60 | 52,534,962.84 | 抵押 | 借款抵押、诉讼查封 |
应收款项融资 | 53,385,226.23 | 53,385,226.23 | 质押 | 票据质押 | ||||
合计 | 2,452,613,759.03 | 2,430,733,560.51 | / | / | 1,396,247,697.13 | 1,348,993,342.57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64,991,567.05 | |
保证借款 | 44,931,666.25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0 | 1,528,630,524.42 |
合计 | 500,000,000.00 | 1,638,553,757.72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1,479,631.74 | 63,355,043.50 |
合计 | 151,479,631.74 | 63,355,043.5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3,518,196,207.65 | 3,174,974,180.18 |
1至2年 | 426,028,554.25 | 346,187,621.82 |
2至3年 | 192,378,406.94 | 125,966,186.83 |
3年以上 | 477,904,807.13 | 543,416,146.80 |
合计 | 4,614,507,975.97 | 4,190,544,135.6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 | 80,187,513.88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 42,731,718.00 | 业务未完成 |
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 | 41,990,312.50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中北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 33,529,141.76 | 业务未完成 |
内蒙古康宁爆破有限责任公司 | 31,438,980.40 | 业务未完成 |
合计 | 229,877,666.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96,997.36 | 268,422.11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96,997.36 | 268,422.1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款 | 1,902,791,813.92 | 5,012,454,084.71 |
合计 | 1,902,791,813.92 | 5,012,454,084.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天津市广路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128,569,057.53 | 业务未完成 |
化德县隆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3,274,336.28 | 业务未完成 |
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7,160,358.95 | 业务未完成 |
浙江春达电力能源有限公司 | 5,964,951.18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省蒲县泰通煤炭集运中心有限公司 | 5,309,734.51 | 业务未完成 |
合计 | 160,278,438.45 | / |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56,689,246.64 | 2,921,908,080.61 | 2,820,113,120.55 | 858,484,206.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4,753,552.78 | 308,014,482.45 | 275,210,358.21 | 77,557,677.0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01,442,799.42 | 3,229,922,563.06 | 3,095,323,478.76 | 936,041,883.7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74,269,846.86 | 2,316,061,466.09 | 2,232,015,936.10 | 658,315,376.85 |
二、职工福利费 | 120,236,798.86 | 120,236,798.86 | ||
三、社会保险费 | 7,692,098.57 | 177,137,287.63 | 177,475,375.17 | 7,354,011.0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234,273.33 | 146,575,041.18 | 146,681,399.33 | 6,127,915.18 |
工伤保险费 | 910,791.35 | 30,542,128.20 | 30,765,986.69 | 686,932.86 |
生育保险费 | 547,033.89 | 20,118.25 | 27,989.15 | 539,162.99 |
四、住房公积金 | 9,504,194.42 | 173,120,175.77 | 175,126,469.48 | 7,497,900.71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2,787,073.38 | 105,023,997.31 | 86,914,368.15 | 180,896,702.5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2,436,033.41 | 30,328,354.95 | 28,344,172.79 | 4,420,215.57 |
合计 | 756,689,246.64 | 2,921,908,080.61 | 2,820,113,120.55 | 858,484,206.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1,625,691.48 | 263,285,474.71 | 263,729,829.21 | 31,181,336.98 |
2、失业保险费 | 3,775,336.30 | 11,393,487.63 | 11,480,529.00 | 3,688,294.93 |
3、企业年金缴费 | 9,352,525.00 | 33,335,520.11 | 42,688,045.11 | |
合计 | 44,753,552.78 | 308,014,482.45 | 275,210,358.21 | 77,557,677.0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48,645,858.94 | 226,014,449.59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47,058,963.41 | 1,343,437,449.08 |
个人所得税 | 16,923,209.27 | 102,467,103.2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17,710.90 | 8,686,212.25 |
房产税 | 2,450,374.06 | 2,970,431.92 |
教育费附加 | 4,603,510.36 | 7,041,676.7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029,637.58 | 4,655,736.68 |
土地使用税 | 482,350.52 | 1,909,779.70 |
水资源税 | 27,315,625.34 | 33,736,017.59 |
印花税 | 10,134,444.79 | 14,352,151.55 |
环境保护税 | 9,162,712.87 | 6,436,303.97 |
资源税 | 115,360,302.61 | 217,243,916.92 |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 12,544,792.56 | 12,544,792.56 |
其他 | 88,965,508.32 | 93,980,844.09 |
合计 | 794,595,001.53 | 2,075,476,865.88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为晋城市市级基金62,250,000.00元。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25,020.38 | 17,545,594.44 |
应付股利 | 455,269,211.13 | 2,128,657,765.18 |
其他应付款 | 2,610,242,864.94 | 1,599,590,644.48 |
合计 | 3,065,837,096.45 | 3,745,794,004.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25,020.38 | 325,020.38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7,220,574.06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325,020.38 | 17,545,594.44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长治有限公司 | 7,143,172.36 | 7,143,172.36 |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 233,834,400.00 | 236,082,000.00 |
郑州铁路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4,153,573.95 |
长治市众富商贸有限公司 | 1,661,429.58 |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86,133,693.12 | 7,521,082.87 |
长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91,318,400.00 | 25,962,200.00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46,134,306.42 | |
长治市煤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544,300.00 | |
山西鑫聚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4,295,245.65 | |
合计 | 455,269,211.13 | 2,128,657,765.18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项 | 2,509,840,444.44 | 1,462,271,869.76 |
代垫款项 | 3,183,423.14 | 6,486,258.41 |
房屋租金 | 52,761.82 | |
社保 | 21,443,734.56 | 24,993,857.56 |
其他 | 75,775,262.80 | 105,785,896.93 |
合计 | 2,610,242,864.94 | 1,599,590,644.4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670,584.81 | 业务未完成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96,370,512.14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46,974,293.78 | 业务未完成 |
河曲县晋西商贸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业务未完成 |
山西西山矿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业务未完成 |
合计 | 344,015,390.73 | / |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64,726,957.75 | 2,073,127,059.5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9,481,037.96 | 7,488,212.17 |
合计 | 324,207,995.71 | 2,080,615,271.7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220,748,637.04 | 625,226,299.00 |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待支付款项 | 384,791,617.06 | |
合计 | 220,748,637.04 | 1,010,017,916.0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850,767,553.72 | 198,473,325.44 |
信用借款 | 3,800,475,084.80 | 3,269,775,084.80 |
合计 | 4,651,242,638.52 | 3,468,248,410.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23日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河曲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市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2-固-忻州-017)借款金额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18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用于借款人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项目。该借款由河曲能源的母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合同编号:2022年XZ保字028号),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39,215,302.07 | 21,850,951.15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6,367,829.04 | -2,770,718.61 |
减: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481,037.96 | -7,488,212.17 |
合计 | 73,366,435.07 | 11,592,020.37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38,376,720.00 | 240,595,293.00 |
专项应付款 | 1,400,000.00 | |
合计 | 238,376,720.00 | 241,995,293.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采矿权价款 | 236,376,720.00 | 236,376,720.00 |
省水利厅 | 1,000,000.00 | 1,000,000.00 |
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18,573.00 | |
合计 | 238,376,720.00 | 240,595,293.00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财政专项拨款 | 1,400,000.00 | 1,400,000.00 | 财政拨款 | ||
合计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1,208,546,539.65 | 1,306,249,845.78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资产弃置义务 | 2,436,562,971.63 | 2,428,556,363.66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80,490,247.35 | -1,212,888,311.78 | |
合计 | 2,364,619,263.93 | 2,521,917,897.6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未决诉讼说明:
1、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1)2019年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陕民初39号判决书,判决晋城公司支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本金164,612,706.48元及利息(至2016年10月27日止的利息47,119,079.92元及自2016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期初确认预计负债428,843,600.30元,本期计算利息40,556,455.56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469,400,055.86元。
(2)2019年2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陕民初11号判决书,判决晋城公司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本金162,732,800.00元及利息(至2016年11月30日止的利息53,475,600.00元及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利息)。由于本案件晋城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中未约定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三家律师事务所对利息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故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期初确认预计负债345,968,422.04元,本期计算利息40,093,293.60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386,061,715.64元。
2、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1)2019年4月16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津0116民初544号—5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偿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贷款本金87,205,091.40元及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426,651.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84,970,286.41元,本期计算利息10,359,501.93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95,329,788.34元。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2017年12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2民初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支付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欠款及利息,欠款81,187,513.88元已经在账面反映,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497,534.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69,558,796.05元,本期计算利息为9,715,882.81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79,274,678.86元。
(3)2019年3月26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民初4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支付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货款41,184,848.00元,欠款未入账,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案件受理费269,213.60元,2021年法院扣款99,214.49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63,095,847.47元,本期计算利息1,728,052.20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64,823,899.67元。
(4)2017年9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商)初字第38549号和(2015)海民(商)初字第38550号裁决书,裁决天津公司支付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欠款61,735,105.60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411,738.00元,2021年法院强制拍卖博润广场办公楼、宿舍及其相关资产,价值20,450,000.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4,939,690.98元。本期计算利息为1,506,906.35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6,446,597.33元。
(5)2020年3月25日天津海事法院(2019)津72民初5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偿还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货物损失人民币12,148,546.08元,案件受理费124,206.00元,鉴定费50,000.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4,418,983.70元,本期计算利息775,988.38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5,194,972.08元。
(6)2017年11月2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7)津0116民初26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天津公司支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流动资金贷款本金19,000,00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75,027.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9,304,230.41元。本期计算利息1,602,932.78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0,907,163.19元。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鲁民终2160号民事判决书,华东公司对镇江天韵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充赔偿责任,支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
270,629.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36,151,906.05元。本期计算利息1,424,649.25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37,576,555.30元。
4、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晋民终406号判决:河曲能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64,879,752.47元及利息,本期计算利息34,577,966.32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34,577,966.32元。
5、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1)2018年6月2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津01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蒙晟达公司偿还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欠款20,163,771.60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156,683.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2,530,965.54元,本期计算利息2,146,601.51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4,677,567.05元。
(2)2017年11月27日收到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冀03民初2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蒙晟达公司偿还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欠款23,868,211.17元及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168,770.00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9,835,030.79元,本期计算利息1,524,581.97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1,359,612.76元。
6、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1)2015年6月3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4)浦民六(商)初字第15344号,一审判决晋中公司、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平安银行票据贴现款3000万元,同时计算利息3,501,205.48元;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1,322,980.33元,本年计算利息1,303,298.17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2,626,278.50元。
(2)2017年5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1民终7657号,终审判决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支付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货款16,847,500.00元,赔付利息1,853,225.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4,004.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2,137.00元,合计161,141.00元由晋中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5,804.00元由晋中公司承担;期初确认预计负债10,116,289.83元,本年计算利息994,622.43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11,110,912.26元。
7、其他小额诉讼事项依据相关判决,期初确认预计负债97,489,509.75元,本期确认预计负债及利息6,948,105.77元,本期减少57,555,532.90元,期末确认预计负债46,882,082.62元。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市级环保治理项目/省节能专项资金补助 | 20,039.32 | 9,999.96 | 10,039.36 | ||
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工程补助 | 15,662,400.00 | 1,424,400.00 | 14,238,000.00 | ||
矿区绿化及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补助 | 15,939.72 | 15,939.72 |
稳岗补贴 | 1,867,989.48 | 1,867,989.48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采矿权风险抵押化解补助 | 22,359,190.42 | 22,359,190.42 | |||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改造补助 | 43,934,555.56 | 2,945,333.28 | 40,989,222.28 | ||
合计 | 83,860,114.50 | 6,263,662.44 | 77,596,452.0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82,456,140.00 | 1,982,456,14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391,193,865.08 | 62,175,249.47 | 3,329,018,615.61 | |
其他资本公积 | 52,140,313.94 | 1,143,160.84 | 53,283,474.78 | |
合计 | 3,443,334,179.02 | 1,143,160.84 | 62,175,249.47 | 3,382,302,090.3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本期资本公积减少62,175,249.47元为二级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导致。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1,143,160.84元为母公司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导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874,329.29 | 13,982,378.54 | 4,022,275.58 | 8,903,398.54 | 1,056,704.42 | -3,970,930.75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2,874,329.29 | 13,982,378.54 | 4,022,275.58 | 8,903,398.54 | 1,056,704.42 | -3,970,930.75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874,329.29 | 13,982,378.54 | 4,022,275.58 | 8,903,398.54 | 1,056,704.42 | -3,970,930.75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56,787,540.71 | 373,051,339.48 | 407,952,138.36 | 321,886,741.83 |
维持简单再生产费 | 148,395,105.71 | 172,201,521.87 | 144,167,974.50 | 176,428,653.08 |
转产发展基金 | 61,394,737.62 | 61,394,737.62 |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45,874,436.33 | 2,096,960.07 | 43,777,476.26 | |
合计 | 612,451,820.37 | 545,252,861.35 | 554,217,072.93 | 603,487,608.79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991,228,070.00 | 991,228,070.0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031,302,380.34 | 5,454,629,451.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5,815,439.6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31,302,380.34 | 5,448,814,012.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259,619,742.29 | 6,929,406,103.8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48,303,701.5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568,421,052.00 | 3,998,614,033.99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722,501,070.63 | 8,031,302,380.3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297,982,622.49 | 22,723,358,945.69 | 46,338,788,329.34 | 25,578,000,746.41 |
其他业务 | 72,854,694.99 | 29,680,909.17 | 55,219,882.44 | 31,598,648.69 |
合计 | 37,370,837,317.48 | 22,753,039,854.86 | 46,394,008,211.78 | 25,609,599,395.1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8,703,112.66 | 119,373,234.75 |
教育费附加 | 113,097,066.08 | 155,480,125.27 |
资源税 | 1,387,653,345.38 | 1,747,643,957.55 |
房产税 | 49,688,863.02 | 23,162,161.87 |
土地使用税 | 12,686,965.42 | 6,124,840.79 |
车船使用税 | 1,678,952.27 | 1,482,076.38 |
印花税 | 41,375,799.71 | 51,506,423.73 |
水资源税 | 110,451,533.93 | 113,560,702.42 |
环境保护税 | 73,375,393.39 | 26,407,696.30 |
其他 | 1,477,092.01 | |
合计 | 1,930,188,123.87 | 2,244,741,219.06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装卸费 | 1,294,612.48 | 5,895,626.32 |
仓储保管费 | 38,731.56 | 291,552.00 |
销售服务费 | 9,897,961.06 | 13,510,263.81 |
销售机构费用 | 113,264,756.16 | 101,709,427.44 |
站台费用 | 145,085,596.29 | 142,076,068.55 |
租赁费 | 2,029,361.65 | 4,577,666.52 |
港杂费 | 217,303,985.31 | 249,615,535.1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901,880.87 | |
其他 | 61,160,502.83 | 40,399,369.30 |
合计 | 556,977,388.21 | 558,075,509.0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42,646,842.12 | 1,160,622,458.89 |
折旧费 | 115,256,993.61 | 101,136,863.55 |
无形资产摊销 | 30,700,006.11 | 28,127,848.42 |
业务招待费 | 5,090,646.06 | 4,988,331.03 |
差旅费 | 6,511,846.09 | 7,540,582.50 |
办公费 | 19,130,279.81 | 12,958,545.44 |
车辆运行费 | 3,135,872.12 | 2,948,728.24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41,946,636.15 | 18,228,052.15 |
维修费用 | 53,636,377.32 | 57,048,859.7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7,449,526.35 | 12,410,361.58 |
其他 | 213,702,850.49 | 215,699,377.39 |
合计 | 1,769,207,876.23 | 1,621,710,008.89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579,685.38 | 45,203,872.75 |
材料费 | 219,518,210.20 | 179,578,860.51 |
折旧费 | 14,724,566.49 | 7,097,601.81 |
动力燃料及其他 | 87,945,562.27 | 103,439,817.14 |
合计 | 386,768,024.34 | 335,320,152.2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69,315,350.59 | 599,658,555.79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145,083.57 | 13,435,498.82 |
减:利息收入 | -166,794,795.19 | -130,859,493.69 |
汇兑损益 | 11,686,058.21 | 5,471,951.14 |
其他 | 9,371,786.71 | 5,612,821.22 |
合计 | 223,578,400.32 | 479,883,834.4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6,519,991.80 | 23,368,249.68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85,783.90 | 2,065,409.3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4,173,606.48 | 818,330.27 |
债务重组收益 | 14,193,592.59 |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2,797,500.00 | |
合计 | 35,272,974.77 | 29,049,489.2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322,356.34 | -112,232,800.2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9,322,356.34 | -112,232,800.25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1,720.00 | 16,501,02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7,219,088.80 | 76,393,149.1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571,493.76 | -29,677,901.5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54,729,315.04 | 63,216,267.59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 -42,452,487.65 | -30,638,030.92 |
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0,035,902.77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2,488,390.42 | -30,638,030.9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3,387.62 | -137,961.72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4,602,189.40 | 8,185,563.65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155,813.05 | |
合计 | -4,332,988.73 | 8,047,601.93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4,131,848.09 | 5,863,206.42 | 4,131,848.09 |
赔款收入 | 201,901.41 | ||
违约金赔偿收入 | 1,870,693.46 | 1,207,578.61 | 1,870,693.46 |
风险抵押金 | 1,650,000.00 | 1,650,000.00 | |
其他利得 | 1,282,167.84 | 684,792.88 | 1,282,167.84 |
合计 | 8,934,709.39 | 7,957,479.32 | 8,934,709.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 |
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564,273.72 | 4,178,000.00 | 1,564,273.72 |
罚款支出 | 38,610,145.00 | 19,070,769.56 | 38,610,145.00 |
盘亏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0,089,426.50 | 77,496,107.57 | 40,089,426.50 |
赔偿款 | 16,444,858.50 | 32,098,377.57 | 16,444,858.50 |
县乡村利益 | 12,597,525.98 | 13,307,313.70 | 12,597,525.98 |
停工损失 | 55,679,807.22 | 155,341,572.65 | 55,679,807.22 |
违约金 | 1,800,000.00 | 774,350.00 | 1,800,000.00 |
预计负债 | 85,791,068.34 | 103,404,533.71 | 85,791,068.34 |
滞纳金 | 31,213,984.66 | 10,401,650.08 | 31,213,984.66 |
其他 | 12,414,852.32 | 25,477,625.68 | 12,414,852.32 |
合计 | 296,205,942.24 | 441,550,300.52 | 296,205,942.24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36,890,674.24 | 4,077,379,077.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9,856,693.55 | 49,543,930.90 |
合计 | 2,696,747,367.79 | 4,126,923,008.0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备用金退回 | 68,294.34 | |
政府补助 | 8,290,734.07 | 22,115,333.07 |
利息收入 | 166,794,795.19 | 130,859,493.69 |
保证金及质保金 | 156,100,703.87 | 198,411,847.36 |
代收代垫款项 | 143,501,477.22 | 165,931,860.18 |
往来款 | 997,033,047.96 | 1,765,023,904.86 |
受限资金解冻 | 29,899,989.46 | 323,035,509.46 |
其他 | 8,856,389.90 | 37,819,139.07 |
合计 | 1,510,477,137.67 | 2,643,265,382.0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 | 893,230,015.38 | 962,536,810.17 |
各种代垫款项支出 | 63,925,932.94 | 89,675,462.74 |
手续费 | 9,371,786.71 | 5,612,821.22 |
保证金支出 | 201,156,249.09 | 129,334,238.66 |
受限资金 | 1,107,663,970.35 | 423,885,603.78 |
往来款 | 715,012,194.77 | 1,016,159,978.48 |
其他 | 213,322,422.93 | 232,225,453.27 |
合计 | 3,203,682,572.17 | 2,859,430,368.3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 247,656,741.42 | |
租赁负债 | 56,740,059.50 | 9,059,568.30 |
合计 | 56,740,059.50 | 256,716,309.72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799,562,316.01 | 10,941,604,791.3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488,390.42 | 30,638,030.92 |
信用减值损失 | -54,729,315.04 | -63,216,267.5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06,127,300.09 | 977,815,219.5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2,333,438.32 | 24,984,071.70 |
无形资产摊销 | 407,347,439.03 | 357,180,551.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9,845,487.97 | 452,031,058.5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32,988.73 | -8,047,601.9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089,426.50 | 77,496,107.5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69,315,350.59 | 599,658,555.7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322,356.34 | 112,232,800.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100,835.94 | 49,236,403.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5,857.61 | 2,111,626.4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1,285,670.51 | 401,686,641.9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18,735,366.31 | 972,993,203.0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062,750,368.02 | -654,847,085.0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84,517,828.63 | 14,273,558,108.1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016,120,503.95 | 9,051,420,602.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051,420,602.66 | 10,744,312,523.0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35,300,098.71 | -1,692,891,920.4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016,120,503.95 | 9,051,420,602.66 |
其中:库存现金 | 100,121.8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016,120,503.95 | 9,051,320,480.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16,120,503.95 | 9,051,420,602.6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078,890.48 |
其中:美元 | 152,327.57 | 7.0827 | 1,078,890.48 |
预付款项 | - | - | 33,212,668.90 |
其中:美元 | 4,689,266.65 | 7.0827 | 33,212,668.90 |
应付账款 | - | - | 46,793,541.11 |
其中:美元 | 6,606,737.70 | 7.0827 | 46,793,541.1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本期金额21,318,403.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7,082,380.6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14,647,017.48 | |
合计 | 14,647,017.4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4,579,685.38 | 45,203,872.75 |
耗用材料 | 219,518,210.20 | 179,578,860.51 |
折旧摊销 | 14,724,566.49 | 7,097,601.81 |
动力燃料及其他 | 87,945,562.27 | 103,439,817.14 |
合计 | 386,768,024.34 | 335,320,152.2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86,768,024.34 | 335,320,152.2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被收购方和山煤国际同受焦煤集团控制 | 2023-12-28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全额支付合同价款,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取得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 959,357,637.72 | -11,473,141.77 | 1,694,840,153.28 | 11,043,988.82 |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
--现金 | 62,175,249.47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411,135,725.99 | 544,040,910.47 |
货币资金 | 41,639,503.97 | 73,231,228.55 |
应收款项 | 31,828,145.38 | |
存货 | 71,292,714.14 | 153,976,906.32 |
固定资产 | 225,161,319.65 | 262,606,524.80 |
无形资产 | 19,845,176.01 | 19,809,335.01 |
预付账款 | 4,164,950.62 | 4,336,693.42 |
其他应收款 | 1,530,675.46 | 10,653,158.12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55,250.14 | 13,534,990.14 |
在建工程 | 2,502,340.69 | |
使用权资产 | 3,217,990.62 | 3,389,733.42 |
负债: | 377,576,618.31 | 499,008,661.02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96,894,598.37 | 280,473,185.43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7,156.83 | 1,900,684.69 |
应交税费 | 509,333.28 | 7,671,894.26 |
其他应付款 | 175,087,539.21 | 205,573,163.2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1,742.80 | 171,742.80 |
租赁负债 | 3,046,247.82 | 3,217,990.62 |
净资产 | 33,559,107.68 | 45,032,249.45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33,559,107.68 | 45,032,249.45 |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华东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000.00 | 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446号206室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扬中市 | 1,000.00 | 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兴隆路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山西省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 | 煤炭洗选 | 51.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 | 5,000.00 |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帝一总部经济95#楼1层95A商务办公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5,000.00 | 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169号9号楼A座 | 煤炭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市 | 1,110.00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东侧鸿博大厦第五层写字间5-15 | 煤炭贸易 | 51.09 | 投资设立 | |
山西凯捷能源集运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3,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煤炭贸易 | 48.00 | 投资设立 | |
新视界长治市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7,3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装备制造园 | 电器设备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长治经坊镇里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贾掌镇贾掌村南 | 基建企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2,000.00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14层 | 煤炭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鄂州郑霍物流有限公司 | 鄂州市 | 1,000.00 | 鄂州市华容区华容居委会一组(华容中学东侧西户1栋2单元3层) | 煤炭贸易 | 60.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治市 | 35,000.00 | 山西省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北 | 煤炭生产 | 51.00 | 19.00 | 投资设立 |
长子县凌志达新兴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色头村西 | 煤炭洗选 | 51.00 | 投资设立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上海)销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500.00 |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1176号I座 | 煤炭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西长治经坊庄子河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西火镇庄子河村 | 煤炭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5,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房地产开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1,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牧马北路西5层楼内(创 | 煤炭贸易 | 90.00 | 10.00 | 投资设立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腾商贸四楼)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晋城市 | 10,000.00 | 晋城市沁水县张村乡冯村村 | 煤炭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唐山市 | 65,000.00 | 唐山海港开发区瑞泽小区109楼3号 | 货船运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10,000.00 | 晋中市左权县辽阳镇殷家庄村 | 煤炭生产 | 6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10,000.00 | 晋中市左权县寒王乡平王村 | 煤炭生产 | 6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临汾市 | 18,000.00 |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黑龙关镇碾沟村 | 煤炭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10,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酸茨河村南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3,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高家窑村南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3,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东古城村南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责任公司 | 晋城市 | 1,000.00 |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新建北路249号 | 煤炭贸易 | 55.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大同市 | 10,000.00 | 大同市左云县马道头施家窑村 | 煤炭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 晋城市 | 2,148.60 | 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281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临汾市 | 3,700.00 | 临汾市尧都区煤化巷19号楼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市 | 8,235.20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欣园新村41号715室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 日照市 | 1,141.90 | 日照市海滨五路75号(听涛园)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1,000.00 | 青岛市黄岛区舟山岛街3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唐山有限公司 | 唐山市 | 1,250.00 | 唐山海港开发区惠泽小区商业A区18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2,000.00 |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号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18,700.00 | 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煤炭生产 | 7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1,400.00 | 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 | 煤炭生产 | 62.99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 左云县 | 2,800.00 |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经济技术开发区仓储物流园13号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5,000.00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7层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0 |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号王府商务大厦A座25层 | 煤炭贸易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10,000.00 | 襄垣县夏店镇渠街村、坡底村 | 煤炭生产 | 35.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 煤炭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长治经坊国华选煤有限公司 | 长治市 | 2,000.00 |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路115号 | 煤炭洗选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10,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范家梁村 | 煤炭生产 | 51.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 忻州市 | 60,000.00 | 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社梁乡赵元头村 | 煤炭及制品贸易代理 | 9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00,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汇通产业园区迎宾西街512号417室 | 太阳能产品研发 | 88.50 | 投资设立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能源有限公司 | 临汾市 | 9,000.00 | 蒲县黑龙关镇黑龙关村 | 煤炭洗选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注:截止目前,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出资了认缴额的60%(即5.31亿元),珺华思越实际出资了认缴额的20%(即0.16亿元),宁波齐贤实际出资了认缴额的20%(即0.07亿元)。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故本年度合并报表,按照实缴比例确认合并比例。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1,318,063,283.20 | 1,938,480,747.03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593,437,368.10 | 588,000,000.00 | 2,912,164,100.18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03 | 458,068,769.42 | 288,629,668.46 | 3,181,173,060.80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25.00 | 215,804,282.85 | 165,388,110.25 | 1,137,167,389.92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37.01 | 172,835,382.45 | 103,862,700.00 | 629,768,933.7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49.00 | 66,174,089.05 | 708,820,208.9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3,166,790,438.91 | 3,448,217,023.98 | 6,615,007,462.89 | 1,378,722,054.75 | 1,224,279,450.92 | 2,603,001,505.67 | 4,615,730,177.01 | 2,832,853,361.45 | 7,448,583,538.46 | 5,599,397,078.64 | 575,253,247.23 | 6,174,650,325.87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4,294,981,032.29 | 2,217,711,761.23 | 6,512,692,793.52 | 381,618,401.76 | 187,882,354.67 | 569,500,756.43 | 4,626,104,184.67 | 2,288,944,139.91 | 6,915,048,324.58 | 796,085,969.26 | 182,360,366.78 | 978,446,336.04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04,175,684.56 | 3,807,931,257.15 | 9,412,106,941.71 | 2,004,560,107.94 | 488,131,393.75 | 2,492,691,501.69 | 5,682,466,620.09 | 3,706,873,045.17 | 9,389,339,665.26 | 2,358,318,148.06 | 522,100,413.97 | 2,880,418,562.03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1,853,500,139.24 | 5,107,781,135.04 | 6,961,281,274.28 | 2,245,691,760.74 | 198,442,138.94 | 2,444,133,899.68 | 1,798,596,051.34 | 4,894,955,847.07 | 6,693,551,898.41 | 2,226,068,487.66 | 155,978,730.81 | 2,382,047,218.47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1,324,716,557.92 | 1,229,056,343.57 | 2,553,772,901.49 | 731,996,889.72 | 72,219,483.67 | 804,216,373.39 | 996,562,610.55 | 1,279,535,136.55 | 2,276,097,747.10 | 601,737,358.72 | 79,371,308.62 | 681,108,667.34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436,738,956.47 | 1,370,729,710.17 | 1,807,468,666.64 | 327,140,618.78 | 33,756,192.86 | 360,896,811.64 | 358,063,281.90 | 1,357,203,417.41 | 1,715,266,699.31 | 387,491,891.29 | 33,833,887.20 | 421,325,778.4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5,960,489,644.33 | 2,685,914,284.56 | 2,685,914,284.56 | 3,829,921,202.02 | 7,214,799,139.99 | 3,391,819,991.56 | 3,391,819,991.56 | 2,798,562,353.38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2,642,419,673.45 | 1,211,096,669.60 | 1,211,096,669.60 | 1,372,228,221.07 | 3,738,336,368.42 | 1,818,124,495.99 | 1,818,124,495.99 | 716,696,829.00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267,735,980.32 | 1,240,543,885.73 | 1,240,543,885.73 | 1,120,392,411.29 | 3,731,104,014.47 | 1,557,085,880.52 | 1,557,085,880.52 | 384,418,845.69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2,725,867,169.98 | 870,507,874.00 | 870,507,874.00 | 927,780,545.62 | 3,105,418,146.43 | 1,287,297,510.33 | 1,287,297,510.33 | 1,082,992,895.12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1,203,598,046.06 | 477,737,002.50 | 477,737,002.50 | -37,884,739.31 | 1,533,003,699.67 | 579,552,231.05 | 579,552,231.05 | 342,441,105.32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739,596,893.47 | 135,049,161.33 | 135,049,161.33 | 72,597,676.10 | 988,215,147.38 | 321,228,096.59 | 321,228,096.59 | 65,534,908.0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国信电厂路1号 | 发电 | 35.00 | 权益法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1356室(自贸试验区内) | 贸易 | 50.00 | 权益法 |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山西省 | 长子县色头镇鲍寨村022号 | 建材制造 | 49.00 | 权益法 |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三楼西南区 | 融资租赁 | 4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17,378,847.70 | 115,603,487.58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2,839,698.39 | 11,064,038.27 |
非流动资产 | 2,786.29 | 11,979.21 |
资产合计 | 117,381,633.99 | 115,615,466.79 |
流动负债 | 102,741.01 | 430,312.96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02,741.01 | 430,312.9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7,278,892.98 | 115,185,153.8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8,639,446.49 | 57,592,577.05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8,639,446.49 | 57,592,577.05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837,584,976.66 | 1,029,756,690.87 |
财务费用 | -16,311.07 | -27,718.95 |
所得税费用 | 701,510.26 | 1,728,204.19 |
净利润 | 2,093,739.16 | 5,168,702.1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93,739.16 | 5,168,702.1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长子县新兴建材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678,058,844.32 | 73,677,699.56 | 26,135,755.86 | 2,434,887,247.60 | 32,333,027.35 | 26,208,697.34 |
非流动资产 | 5,126,557,362.33 | 140,265,651.27 | 18,239,473.02 | 5,316,671,124.49 | 263,993,677.09 | 18,242,218.14 |
资产合计 | 6,804,616,206.65 | 213,943,350.83 | 44,375,228.88 | 7,751,558,372.09 | 296,326,704.44 | 44,450,915.48 |
流动负债 | 1,489,041,922.95 | 8,947,978.40 | 28,559,234.11 | 2,791,094,962.18 | 47,729,495.37 | 28,650,447.20 |
非流动负债 | 4,211,405,433.33 | 349,097.78 | 3,968,815,833.33 | 22,012,846.82 | ||
负债合计 | 5,700,447,356.28 | 9,297,076.18 | 28,559,234.11 | 6,759,910,795.51 | 69,742,342.19 | 28,650,447.20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少数股东权益 | 110,402,392.62 | 108,777,828.1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93,766,457.75 | 204,646,274.65 | 15,815,994.77 | 882,869,748.40 | 226,584,362.25 | 15,800,468.2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506,460,063.47 | 81,858,509.86 | 7,749,837.44 | 478,636,246.56 | 90,633,744.90 | 7,741,941.8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06,460,063.47 | 81,858,509.86 | 7,749,837.44 | 478,636,246.56 | 90,633,744.90 | 7,741,941.87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495,885,341.57 | 10,580,918.47 | 57,142.86 | 3,602,237,488.32 | 14,533,929.43 | 48,033.70 |
净利润 | 91,342,517.47 | 3,967,338.14 | 16,113.40 | -366,646,300.02 | 6,682,500.16 | -184.7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1,342,517.47 | 3,967,338.14 | 16,113.40 | -366,646,300.02 | 6,682,500.16 | -184.7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0,362,170.3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395,672.96 | 2,071,246.88 |
与收益相关 | 12,124,318.84 | 23,135,555.28 |
合计 | 16,519,991.80 | 25,206,802.16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内审部门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内审部门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151,479,631.74 | 151,479,631.74 | 151,479,631.74 | |||
应付账款 | 4,614,507,975.97 | 4,614,507,975.97 | 4,614,507,975.97 | |||
其他应付款 | 3,065,837,096.45 | 3,065,837,096.45 | 3,065,837,096.4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28,195,314.63 | 328,195,314.63 | 324,207,995.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748,637.04 | 220,748,637.04 | 220,748,637.04 | |||
长期借款 | 545,365,400.00 | 3,347,292,000.00 | 758,585,238.52 | 4,651,242,638.52 | 4,651,242,638.52 | |
租赁负债 | 61,039,972.04 | 8,832,895.75 | 5,793,736.73 | 75,666,604.52 | 73,366,435.07 | |
长期应付款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238,376,720.00 | |||
合计 | 8,880,768,655.83 | 606,405,372.04 | 3,356,124,895.75 | 1,002,755,695.25 | 13,846,054,618.87 | 13,839,767,130.50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1,638,553,757.72 | 1,638,553,757.72 | 1,638,553,757.72 | |||
应付票据 | 63,355,043.50 | 63,355,043.50 | 63,355,043.50 | |||
应付账款 | 4,190,544,135.63 | 4,190,544,135.63 | 4,190,544,135.63 | |||
其他应付款 | 3,745,794,004.10 | 3,745,794,004.10 | 3,745,794,004.1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81,337,900.24 | 2,081,337,900.24 | 2,080,615,271.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0,017,916.06 | 1,010,017,916.06 | 1,010,017,916.06 | |||
长期借款 | 3,268,000,000.00 | 200,248,410.24 | 3,468,248,410.24 | 3,468,248,410.24 | ||
租赁负债 | 1,626,192.03 | 1,443,480.92 | 11,072,853.71 | 14,142,526.66 | 11,592,020.37 | |
长期应付款 | 241,995,293.00 | 241,995,293.00 | 241,995,293.00 | |||
合计 | 12,729,602,757.25 | 3,269,626,192.03 | 1,443,480.92 | 453,316,556.95 | 16,453,988,987.15 | 16,450,715,852.33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1,078,890.48 | 1,078,890.48 | 8,554,536.28 | 8,554,536.28 | ||
预付款项 | 33,212,668.90 | 33,212,668.90 | 4,211,947.36 | 4,211,947.36 | ||
应付账款 | 46,793,541.11 | 46,793,541.11 | 84,991,876.32 | 84,991,876.32 | ||
短期借款 | 44,863,818.97 | 44,863,818.97 | ||||
合计 | 81,085,100.49 | 81,085,100.49 | 142,622,178.93 | 142,622,178.93 |
其他价格风险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300,995,781.82 | 2,300,995,781.82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00,995,781.82 | 2,300,995,781.82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384,890,654.18 | 16,105,127.64 | 1,900,000,000.00 | 2,300,995,781.8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384,890,654.18 | 16,105,127.64 | 1,900,000,000.00 | 2,300,995,781.82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 | 煤炭 | 222,941.40 | 57.91 | 57.9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任全祥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山西山煤国源煤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秦皇岛市晟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机械电气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选煤厂长子分厂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焦煤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化旅游分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集团公司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最终控股股东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山西鑫兴煤电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的小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8,000.00 | 138,000.00 | 否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524,871.27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36,046,473.27 | 80,000,000.00 | 否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4,247,548.77 |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5,012,268.87 | 1,450,000,000.00 | 否 | 832,928,671.37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采购商品 | 46,718,623.38 | 46,718,623.38 | 否 | 46,225,759.77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采购商品 | 50,470,611.55 | 100,000,000.00 | 否 | 26,529,276.98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 | 采购商品 | 167,326,904.60 | 286,000,000.00 | 否 | 514,169,084.36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224,613.05 | 8,224,613.05 | 否 | 2,434,482.57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169,614,979.17 | 169,614,979.17 | 否 | 96,814,212.99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5,070,730.52 | 120,000,000.00 | 否 | 100,297,602.88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 | 接受劳务 | 52,444,611.28 | 52,444,611.28 | 否 | 44,687,920.88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299,206,506.24 | 335,000,000.00 | 否 | 401,698,103.1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8,933,600.09 | 56,603.77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 | 提供劳务 | 17,903,916.66 | 18,521,065.15 |
福建省福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454,844,029.58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12,838,571.57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9,053,100.97 | 778,782,584.33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37,981,733.76 | 910,556,164.01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6,901,592.80 | 331,092,487.64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除外) | 销售商品 | 173,949,513.50 | 505,627,131.93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544,240.29 | 26,192,573.5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出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资产托管 | 2022-08-01 | 2025-07-31 | 原煤产量5元/吨 | 1,140,688.67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大同煤矿集团临汾宏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7,706.42 | 247,706.42 |
山西山煤国源煤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5,809,781.77 |
山西山煤国源煤矿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633.04 | 34,495.41 |
山西潞安司马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 | 90,314.29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铭矿选煤厂长子分厂 | 房屋建筑物 | 2,830.18 | |
山西晟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9,811.32 | |
山西焦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2,857.14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山西焦煤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455,026.45 | 1,938,202.13 |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设备租赁分公司 | 机器设备 | 1,200,000.00 | 1,000,000.00 | 195,788.39 | 496,416.91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 | 183,334.00 | 506,046.66 | 8,584,732.29 | 9,369,674.57 | 104,981.71 | |||||
秦皇岛市晟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1,904.76 | 61,904.76 | 61,904.76 | 61,904.76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4,053,490.51 | 54,499.36 | 118,945.01 | 2,108,991.21 | 4,421,903.94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1,167,743.45 | 1,549,637.03 | 1,081,791.61 | 1,642,615.25 | ||||||
山西焦煤机械电气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75,179.01 | 173,797.26 | 507,343.18 | |||||||
山西焦煤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8,506,994.43 | 51,860,579.07 | 2,858,711.41 | 121,181,888.09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化旅游分公司 | 运输设备 | 12,673.27 | 12,673.27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358,854.74 | 278,061.14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临汾临北煤焦集运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45,108.10 | 50,972.1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2-10-08 | 2023-09-13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300.00 | 2022-09-13 | 2023-09-12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9,300.00 | 2023-09-18 | 2024-04-26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0,700.00 | 2023-05-11 | 2024-04-26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05-22 | 2024-04-26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23-05-19 | 2023-07-07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3-10-30 | 2024-04-26 | 否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05-19 | 2023-09-12 | 是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09-18 | 2024-04-26 | 否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2-12-30 | 2037-12-3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74.84 | 803.5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18,258,390.37 | 4,580,639,328.43 |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0,279.56 | 23,184.74 | 80,279.56 | 1,822.35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5,711,716.12 | 205,621.78 | 59,713,967.80 | 1,355,507.07 |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3,827,009.98 | 2,254,218.51 | 3,827,009.98 | 1,005,394.54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490,655.36 | 6,924,323.13 | 8,980,906.37 | 5,809,198.38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55,859.71 | 2,055,859.71 | 3,176,981.11 | 3,176,981.11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4,734.65 | 285.89 |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92,808,511.57 | 88,444,122.46 | 96,395,579.96 | 88,261,295.33 |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76,641.42 | 576,641.42 | 576,641.42 | 576,641.42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24,279.94 | 1,524,279.94 | 1,524,279.94 | 1,524,279.94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194,184.60 | 6,990.65 | |||
预付款项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825,406.43 | 2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79,353.18 |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7,429,098.62 | 27,819,670.69 | |||
其他应收款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547,353.77 | 264,299.14 | 200,000.00 | 101,480.00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 | 84,510.00 | 100,000.00 | 50,740.00 |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70,601.78 | 19,366.07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11,683.43 | 4,233,992.30 | 3,319,017.71 | 1,270,879.27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2,765,471.16 | 2,340,041.15 | 2,781,075.08 | 1,425,905.59 |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30,380,868.98 | 28,327,878.98 | 28,950,868.98 | 27,598,417.9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北京国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37,655.17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3,786,483.36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5,454,494.76 | 7,584,127.84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42,345.10 | 61,442,316.82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22,381,811.13 | 11,461,392.54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421,011.83 | 9,078,387.55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69,548,469.25 | 69,619,033.82 |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219,073,808.26 | 196,925,848.52 |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53,494.29 | 440,080.94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1,132,098.01 | 79,942,752.93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147,185.34 | ||
其他应付款 | |||
河南郑铁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有限公司 | 1,923,300.00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05,405.87 | 505,405.87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 | ||
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0,388,594.50 | 110,919,246.32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607,821.27 | 15,533,860.59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油品分公司 | 25,789.28 | 25,789.28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855,300.00 | 5,788,900.0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20,594,077.92 | 114,821,876.43 |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49,820,154.40 | 35,800,524.00 | |
山西鑫兴煤电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163,421.68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2,000,000.00 |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49,370,512.14 | ||
合同负债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1,600,393.54 | 1,600,393.54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5,601,726.90 | 18,397,115.40 |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789,419.52 | 74,359,794.23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8,767,931.53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2,211,501.50 |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27,968,651.61 | 14,478,020.26 | |
襄垣县弘溶物贸有限公司 | 197,970.4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货币资金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718,258,390.37 | 4,580,639,328.43 |
合计 | 1,718,258,390.37 | 4,580,639,328.4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利息收入 | 58,934,605.21 | 42,117,163.37 |
山煤(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95,329.92 |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关于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承诺要点: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
2、关于5家煤炭贸易及服务公司股权托管事项的承诺
承诺要点:大同口泉、临汾临北、吕梁晋煜、高平康瀛、大同晶海达等5家公司由于相关土地、房产的权属存在瑕疵,因此,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未注入山煤国际。山煤集团通过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将上述5家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履行情况:由于前述托管期满后,高平康瀛的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山煤集团持有的大同晶海达股权已对外转让。大同口泉、临汾临北、吕梁晋煜等3家公司的土地、房产瑕疵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山煤投资与山煤国际续签了《股权托管协议》,再次将上述3家公司托管给山煤国际,托管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大同口泉已于2019年12月31日注销。山煤投资持有的吕梁晋煜相关股权已完成公开挂牌转让。目前托管企业仅剩临汾临北1家公司,托管期限续签至2024年12月31日。托管费用的确定原则如下:(1)若被托管单位年度经营亏损或持平,则不收取托管费;(2)若年度经营为盈利,则净利润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按照净利润的8%收取托管费;100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5%收取托管费;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的3%收取托管费,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该部分的2%收取托管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华东公司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案
2014年1月1月华东公司与兖州煤业公司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华东公司向兖州煤业供货。合同签订后,兖州煤业向华东公司支付预付款,但华东公司仅提供了部分煤炭,为此兖州煤业公司对华东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要求华东公司支付欠款3996.94万元及利息等。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华东公司败诉,华东公司不服,提起再审。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镇江天韵公司返还兖州煤业公司3996.94万元并赔偿损失,华东公司对镇江天韵公司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兖州煤业公司其他诉求。后兖州煤业公司及华东公司均提起上诉,重审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本案处于执行阶段。
(2)华东公司与大连永忠矿产有限公司案
2013年5月3日,华东公司与大连永忠矿产有限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华东公司向大连永忠公司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华东公司依约向大连永忠公司支付定金200万元,但大连永忠公司并未供货。后经双方协商,大连永忠公司退还定金80万元,剩余款项未退还。为此华东公司对大连永忠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大连永忠公司返还本金120万元、滞期费及违约金。
本案已调解,大连永忠公司自愿偿还定金、滞期费、违约金合计155万元。由于大连永忠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华东公司申请强制。由于法院认为大连永忠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执行法院告知华东公司如发现大连永忠的可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目前华东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财产线索。
(3)华东公司与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案
2014年5月22日、2014年5月27日,华东公司与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两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兖矿公司向华东公司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兖矿公司认为其向华东公司支付预付款5800万元,但华东公司仅交付了部分货物,尚欠4660.32万元。为此兖矿公司对华东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两份《煤炭买卖合同》,要求华东公司退还预收煤款4660.32万元及逾期交货损失。诉讼过程中,华东公司申请追加镇江市天韵贸易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本案一审判决华东公司败诉,华东公司不服已上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目前重审一审尚未开庭。
(4)进出口公司系列案
①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青岛亿达矿业有限公司;化隆先奇铝业有限责任公司;KWANGNAM(HONGKONG)CO.,LTD.广南(香港)有限公司;NEWTEAM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新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签署了15份外贸销售合同,与下游企业青岛亿达签署了5份内贸销售合同,将货物销售给下游企业。山煤进出口公司与下游企业签署合同后,在外贸交易项下,山煤进出口公司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交付了仓单等货物凭证,但下游企业广南公司、新联公司未向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货款;在内贸交易项下,下游企业青岛亿达未依约付款。为此进出口公司对青岛德诚、德正资源、青岛亿达、化隆先奇、广南公司、新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2036.19万美元及35248.2万元人民币。
本案一审判决进出口公司胜诉,目前,进出口公司收到执行回款1470万元人民币。
②CITICAustraliaCommodityTradingPtyLtd.中信澳大利亚资源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诉讼案件
2014年1月-2月,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信澳大利亚公司就铝锭转口交易签署10份买卖合同。为保证10份买卖合同的履行,青岛德诚公司与山煤进出口公司签署10份与买卖合同对应的保证合同,就中信澳如未履行交货义务给山煤进出口公司造成的损失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但是,山煤进出口公司却无法凭借中信澳向开证行提交的新加坡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信澳、青岛德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款8975.54万美元及利息等。2016年6月本案一审开庭审理。目前,山西省高院已裁定将本案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处理。目前,进出口公司已获得退赔案款2.27亿元人民币。
③CHINASINOSTEEL(SINGAPORE)PTELTD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仲裁案件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钢(新加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新加坡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新加坡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钢新加坡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货款567.14万美元及利息等。本案仲裁裁决进出口公司胜诉。中钢新加坡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北京四中院驳回中钢新加坡诉讼请求。仲裁裁决已生效,正在执行中。目前,中钢新加坡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进出口公司已收到中钢新加坡公司破产清盘人回款1787.29万元人民币。
④SinosteelinternationalMacaoCommercialOffshore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仲裁案件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澳门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澳门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钢澳门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货款3631.92万美元及利息等。本案仲裁裁决进出口公司胜诉。中钢澳门不服,向北京市第四中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之诉,北京四中院驳回中钢澳门诉讼请求,仲裁裁决已生效,正在执行中。目前中钢澳门申请了破产程序,澳门法院亦初步接受其破产申请,同时,执行程序将中止,直至破产案出现结果为止。
⑤WINFAIRRESOURCESCO.,LTD.永辉资源有限公司;CWTCOMMODITIES(CHINA)PTELTD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永辉资源有限公司签署氧化铝买卖合同,并且山煤进出口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永辉资源向山煤进出口公司交付了仓单等提取货物的凭证。山煤进出口公司凭永辉资源交付的仓单前往青岛港提货遭到拒绝。为此,山煤进出口公司对卖方永辉资源,仓储单位世运亚洲(中国)有限公司、货物实际保管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证人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交付货物或返还货款496.14万美元及利息等。
本案于2015年4月23日在青岛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青岛海事法院已裁定将本案移送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处理。永辉资源有限公司处于破产清算阶段,目前,公司已收到永辉资源公司破产清盘人回款512,137.39美元。
⑥SinosteelinternationalMacaoCommercialOffshoreLtd.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仲裁案件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铝锭等买卖合同,山煤进出口公司通过90天远期信用证方式向中钢澳门支付货款,但却无法凭借中钢澳门向开证行提交的由澳门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向青岛大港公司提货。为此进出口公司对中钢澳门提起仲裁,要求返还货款3631.92万美元及利息等。201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决解
除中钢澳与进出口公司签订的四份合同,要求中钢澳向进出口公司返还货款3631.92万美元。中钢澳门认为,进出口公司知晓仓单为虚假且已经报案的事实,导致仲裁庭误判进出口公司与中钢澳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中钢澳门遂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确认中钢澳门无义务向进出口公司支付共计3631.92万美元的款项。本案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中钢国际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全部仲裁请求。
(5)晋城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案
2014年6月25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公司签订了适用于厂商银三方合作模式的《业务合作协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又与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合同》,与郭晓宏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作开始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履行义务,为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兑以晋城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并未收到提货申请,也未向晋城公司出具发货通知书。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由于晋城公司、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郭晓宏未归还银行款项,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起诉讼,要求晋城公司、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垫款16,461.27万元及利息、滞纳金,要求判令郭晓宏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晋城公司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晋城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恒丰银行申请追加山煤国际为被执行人,山煤国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已受理,已开庭,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6)晋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案
2013年9月1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陕西省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公司签订了《三方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中信银行为陕石化承兑以晋城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陕石化提供融资:在申请融资时,陕石化应根据中信银行要求缴存首付保证金,保证金比例不低于拟申请融资金额的20%;陕石化根据其还款金额或增加保证金的额度向原告申请提货,原告依申请向晋城公司发出《提货通知书》,晋城公司根据原告的《提货通知书》向陕石化发货;在单笔融资到期日前30日,陕石化应将全额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或偿付全额融资,否则,晋城公司承担差额退款责任。合作协议签订后,中信银行与被告陕石化先后签订了三份《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中信银行根据承兑协议先后为陕石化承兑了6张以晋城公司为收款人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合计32500万元,并将6张汇票交付给了晋城公司,陕石化共交纳首付保证金6500万元。但陕石化尚有借款本金16,273.28万元及利息未付。为此中信银行对陕石化、晋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陕石化、晋城公司偿还本金16273.28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晋城公司已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晋城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中。
(7)晋城公司与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案
2011年1月16日,晋城公司与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签订了《关于高平市源丰物贸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之协议书》,约定邱向东向晋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源丰公司22%的股权,秦建文向晋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源丰公司16.5%的股权,李欣翘向晋城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源丰公司16.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合计1701.86万元。协议签订后于2012年2月26日完成了源丰公司的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但晋城公司未向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支付股权转让款。为此邱向东、秦建文、李欣翘对晋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股权转让款1701.86万元及利息。本案一审判决晋城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8)晋城公司与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案
2013年10月8日,阳城县八甲口综合集运站(简称集运站)与晋城公司以招投标方式签订了货位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集运站将位于阳城县八甲口镇上孔村八专线后场货位8.2个(计102.5米)出租给晋城公司,租期3年,年租金59万元,该货位专属的货运轨道由晋城公司有偿使用,对于轨道使用费的结算约定,6个月结清一次,前6个月发运量不低于10万吨,后6个月发运量不低于10万吨,每吨6元,发运量不足10万吨,按10万吨结算,不按期缴纳租金,缴纳相应违约金。晋城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已将第一年租金交付给集运站,在与原告签订合同当日,经原告同意将承租的货位转租给阳城县大富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富公司),大富公司为货位实际使用人,现大富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集运站向阳城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晋城公司支付租赁费、过轨费、违约金等共计144.60万元。本案一审判决晋城公司败诉,晋城公司不服,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晋城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中。
(9)晋城公司与商丘市丰源铝电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
晋城公司与河南省商丘商电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电铝业”)协商,向其下属单位丰源铝电供应动力煤,用于丰源铝电发电,并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同意,所有供煤手续和货款往来均以丰源铝电的名义办理。晋城公司与丰源铝电于2007年7月8日签订了书面的《供应煤炭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丰源铝电未能全额支付货款,由此产生应收账款。在2008年1月9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商电铝业、丰源铝电承诺不再发生新的欠款,老账170万元随着量逐渐减少。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商电铝业、丰源铝电未完全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欠款增至3754.19万元,后丰源铝电清偿了部分原有债务787.42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双方对账确认欠款金额2966.78万元。2011年10月,晋城公司向梁园区人民法院起诉商电铝业和丰源铝电,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欠款2966.78万元及利息。
由于商电铝业、丰源铝电两公司均已破产,晋城公司已按流程申报债权。目前本案件正在执行中。
(10)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与郑州义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4年1月,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与郑州义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向郑州义煤公司供货。合同签订后,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但郑州义煤公司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尚欠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120.35万元。经晋城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晋城公司沁水分公司对郑州义煤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郑州义煤公司支付货款120.35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城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1)晋城公司与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案
2012年、2013年,江苏金马恒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马公司”)与山煤晋城公司开展业务关系,签订了《煤炭销售合同》、《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江苏金马公司向山煤晋城公司供煤,山煤晋城公司向江苏金马公司支付煤款,对于煤种、煤炭的质量要求及相应
的价格调整、交货方式、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中均有明确的约定。2015年7月22日,江苏金马公司、山煤晋城公司与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往来款项对抵协议》,三方约定将8,991,090.20元的往来款对抵,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江苏金马公司将上述金额的债权转让于山煤晋城公司,山煤晋城公司同意江苏金马公司将上述金额的债务转让给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杭州灵渠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1月28日,山煤晋城公司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杭州灵渠公司向山煤晋城公司支付欠款8,991,090.20元及至欠款还清之日的利息,利息自2015年7月22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2)请求上海华诚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诚集团”)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范围内对杭州灵渠公司所欠山煤晋城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寿仲良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杭州灵渠公司、华诚集团、寿仲良承担。
本案已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均判晋城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2)晋城公司与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5年,晋城公司与江苏钦洋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钦洋”)签订数份购销合同,均约定晋城公司向江苏钦洋购买油品,前述合同签订后,晋城公司向江苏钦洋支付货款及垫付相关装卸费、仓储费等。2016年,晋城公司与江苏钦洋协商解除上述购销合同,江苏钦洋于2016年4月20日向晋城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对晋城公司尚有预付货款未归还,承诺于2016年6月30日前归还。截至起诉时,江苏钦洋尚余10,302.11万元未退还给晋城公司。晋城公司对江苏钦洋、江苏百合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林、徐驰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垫付款项10,302.11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目前本案已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13)康瀛公司与高平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高平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洗煤分公司案
2011年1月1日,晋城煤炭进出口高平康瀛有限公司与高平市永兴实业有限公司洗煤分公司签订《煤炭供货长期协议》,约定永兴洗煤公司向康瀛公司供货,协议中还对合作方式、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业务开展后,康瀛公司按照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但永兴洗煤公司违约。双方于2015年10月通过《企业往来询证函》的方式进行了确认,永兴洗煤公司欠付康瀛公司2825.37万元。经康瀛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康瀛公司对永兴洗煤公司及其母公司永兴实业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两公司共同返还欠付货款2825.37万元及逾期损失。康瀛公司起诉后,永兴洗煤公司提起反诉,称康瀛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年度计划量,永兴洗煤公司备货后,康瀛公司也未履行提供月度计划量及提货义务,因此康瀛公司违约;反诉要求康瀛公司赔偿损失1000万元。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康瀛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4)晟达公司与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案
2015年5月至11月间,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与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煤炭业务,双方共计签订8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晟达公司向睿港公司采购煤炭,其中两份合同履行完毕,剩余六份合同睿港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晟达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为此睿港公司对晟达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本金2386.82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晟达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5)晟达公司与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案
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与内蒙晟达存在业务往来,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向内蒙晟达供应煤炭并依约供货,但内蒙晟达仅支付200万元预付款,仍欠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2016.38万元的货款未支付,天津国电海运有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内蒙晟达支付所欠货款2016.38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内蒙晟达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6)晋中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案
2014年1月,晋中公司与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煤焦油购销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同业公司销售煤焦油。合同签订后,同业公司向晋中公司开出3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随后晋中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同业公司签订《票据代理贴现合作协议》,约定晋中公司委托同业公司代理贴现,贴现款发放入晋中公司账户。同时上海坤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陈继国为同业公司提供担保。平安银行按约定支付了贴现款,但在汇票到期后,同业公司及晋中公司未能归还银行款项,为此平安银行对晋中公司、同业公司、坤朗公司、陈继国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本金3000万元及利息等。
本案一审判决晋中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7)晋中公司与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案
2014年3月3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与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签订《原料煤采购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浙江物产公司采购主焦煤。合同签订后晋中公司支付410万元保证金,浙江物产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了发票,但晋中公司未支付剩余的1684.75万元货款。另外,浙江物产公司与晋中公司签订合同系上海同业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指定业务,2014年2月20日,上海同业集团与浙江物产公司签订《股权出质合同》将上海同业集团持有的上海闸北市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为浙江物产公司可能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为此浙江物产公司对晋中公司、上海同业集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1684.75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晋中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18)晋中公司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案
2013年4月,晋中公司与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原煤买卖合同,约定晋中公司向离柳公司采购煤炭。合同签订后,晋中公司支付了足额的预付款,但离柳公司仅提供了部分货物,尚欠晋中公司100万元。经晋中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晋中公司对离柳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离柳公司返还货款100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双方调解结案,离柳公司愿偿还晋中公司100万元及利息。目前正在执行中。
(19)天津公司与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系列案
①2014年12月3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中钢德远采购主焦煤。合同签订后,中钢德远向天津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了发票,天津公司出具了《收货证明》。但天津公司未支付3009.89万元货款。为此中钢德远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3009.89万元及利息。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②2014年12月4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钢德远矿产品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中钢德远采购主焦煤。合同签订
后,中钢德远向天津公司交付货物并开具了发票,天津公司出具了《收货证明》。但天津公司未支付3163.62万元货款。为此中钢德远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3163.62万元及利息。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20)天津公司与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案
2015年9月6日至2015年12月16日,天津公司与北京金泰恒业燃料有限公司签订四份《焦炭买卖合同》,金泰恒业认为其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向天津公司供应焦煤的义务,但天津公司欠付货款8,118.75万元未能支付。为此北京金泰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8,118.75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21)天津公司介休市北辛武煤化有限公司案
2014年起,天津公司与介休市北辛武煤化有限公司开展煤炭业务,签订了多份买卖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北辛武公司采购煤炭。后经双方对账确认,天津公司欠付北辛武公司货款1853.47万元。又因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天津公司唯一股东,因此北辛武公司对天津公司、山煤国际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1853.47万元及利息,要求山煤国际对天津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山煤国际不承担责任。目前正在执行中。
(22)天津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系列案
①2016年1月15日,天津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喷吹煤买卖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北方冶金公司销售煤炭。合同签订后,北方冶金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货款3680万元,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双方未能继续履行合同,天津公司仅退还2750万元,剩余930万元货款未能退还。为此北方冶金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返还货款930万元。本案已调解,目前正在执行中。
②2016年2月5日,天津公司与石家庄北方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焦煤购销合同》,约定天津公司向北方冶金公司销售煤炭。合同签订后,北方冶金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货款1900万元,但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双方未能继续履行合同,天津公司也未能返还货款。为此北方冶金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返还货款1900万元。
本案已调解,目前正在执行中。
(23)天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案
2015年7月2日,天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天津公司提供授信。2015年11月5日,天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天津公司提供贷款1900万元。合同签订后,中信银行依约发放贷款,但天津公司在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为此中信银行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9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4)天津公司与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案
①2013年7月22日,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国贸”)与天津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武钢国贸向天津公司供应焦煤91106吨,单价人民币1008
元。武钢国贸认为2013年7月29日91106吨焦煤已到达天津港,随后91106吨焦煤应由天津公司负责从天津港运输至天津公司指定的仓库,因此认定其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天津公司实际付款5065万元,剩余43506吨货物对应的货款未支付。截至起诉日,武钢国贸认为天津公司尚欠其货款4385.40万元,武钢国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4385.40万元及利息,要求山煤国际对天津公司欠付的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天津公司向武钢国贸提起反诉,认为2013年7月22日,双方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之后,2013年8月至12月之间,天津公司分期向武钢国贸支付人民币5065万元,武钢国贸应向天津公司交付约50248吨货物,然而武钢国贸仅仅交付了47600吨货物,尚有约2648吨、折合货款
266.92万元的货物未交付。现武钢国贸已无法交付《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余下货物,包括上述
266.92万元的货物。因此,天津公司向武钢国贸提起反诉,要求武钢国贸向天津公司返还已收取的266.92万元货款。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向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4118.48万元及利息,山煤国际不承担责任,二审维持原判,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②2013年11月20日,天津公司与武钢公司签订《煤炭货物仓储协议》,约定武钢公司的煤炭由天津公司的堆场进行储存,武钢公司支付相应卸船入库费及堆存费等相关费用;如武钢公司未结清相关费用,天津公司有权处置相关货物;该批货物产生的由天津港收取的相关费用,由武钢公司向天津公司转付。2013年11月21日,武钢公司向天津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武钢公司采购的2.5万吨的焦煤计划存在天津港,为保证该批煤炭顺利卸港,暂由天津公司支付卸港所需的相关费用。相关合同签订后,天津公司替武钢公司接卸24810吨煤炭,并提供仓储服务。后武钢公司出库部分货物,尚余11510吨煤炭。2017年9月,相关部门要求货场搬迁,天津港将该批煤炭进行了搬迁存放,并产生了相关费用。2018年武钢公司前往天津公司堆场查验储存的货物,认为堆场内现存货物已不是当初武钢公司存放的煤炭,武钢公司认为该11510吨煤炭已不存在。为此,武钢公司对天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返还11510吨煤炭;如天津公司不能返还煤炭,要求天津公司赔偿损失1389.84万元。诉讼过程中,天津公司对武钢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武钢公司支付仓储费及进出库费、出库磅费396.02万元及利息;要求武钢公司支付装卸费94.66万元及利息;要求武钢公司支付货场搬迁倒运煤炭的费用36.14万。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赔偿武钢公司货物损失1389.84万元,武钢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仓储费等共计148.07万元及利息26.92万元。两项给付内容相抵扣减,扣减后天津公司向武钢公司支付货物损失1214.85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天津公司再审申请被驳回,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5)保利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诉天津公司案
2014年11月,保利公司与天津市双丰滢矿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保利公司向双丰滢公司供应煤炭,合同总价款2950万元,双丰滢公司合同签订后支付保证金597万元。为保证购销合同履行,天津滨海新区鼎石贸易有限公司、李金涛、介休市海银煤化有限公司、李金言向保利公司出具担保函,承诺为该合同项下2388万元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月,保利公司与天津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保利公司向天津公司采购煤炭,合同总价款2950万元。合同签订后,保利公司向天津公司支付货款2950万元。同期,鼎石公司与保利公司及天津公司也
分别签订了买卖合同,鼎石公司向天津公司销售煤炭,鼎石公司向保利公司采购煤炭。本案原保利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天津公司,天津高院二审认为本案为实际已形成闭合的循环交易,保利公司系资金出借方,双丰滢公司是资金使用方,因此驳回保利公司起诉。为此保利公司重新对天津公司、双丰滢公司、鼎石公司、李金涛等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双丰滢公司返还2353万元及利息,天津公司等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支付保利公司10万元及利息。被告李金涛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中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26)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诉天津公司案
2015年7月2日中信银行滨海分行与天津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向天津公司提供人民币25000万元的最高额融资额度,使用期限为一年。同时天津公司以其名下房地产向中信银行滨海分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1月5日、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7日、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4日中信银行滨海分行与天津公司分别签订了六份《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和三份《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约定天津公司向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合计申请贷款总金额为6100万元,合计申请承兑汇票12张,票面总金额合计为7300万元。中信银行滨海分行按照约定履行了放款及承兑义务,但贷款到期后天津公司未能全部依约偿还,仍欠中信银行滨海分行本金8800.51万元未支付。中信银行滨海分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天津公司偿还贷款及垫款本金8800.51万元及罚息、复利。
本案一审判决天津公司败诉,由天津公司向中信银行滨海分行偿付贷款本金8720.51万元及利息,正在执行中。目前法院已裁定变更天津鑫海达物流有限公司为案件申请执行人。
(27)青岛公司与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案
2015年1月1日,青岛公司与淄博淄矿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淄博淄矿公司向青岛公司采购26万吨煤炭。同日,日照晟吉贸易有限公司、日照中世纪经贸有限公司、山啸、杨凯、张守津、王萍与青岛公司及淄博淄矿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青岛公司在业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淄博淄矿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合同签订后,淄博淄矿公司向青岛公司支付预付款,青岛公司仅供应部分货物尚余价值2299.98万元货物未交付。为此淄博淄矿公司对青岛公司、日照晟吉贸易有限公司、日照中世纪经贸有限公司、山啸、杨凯、张守津、王萍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货款2299.98万元及赔偿金、违约金。
本案一审判决青岛公司败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一审、二审均判决青岛公司败诉,青岛公司返还淄博淄矿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766.08万元。青岛公司提起再审,再审裁定驳回青岛公司申请。目前正在执行中。
(28)青岛公司与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案
青岛公司与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长期开展煤炭业务,双方签订多份买卖合同。2014年12月8日,为理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青岛公司与晋浙公司、铁法煤业(集团)商贸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三方抵抹账协议》,协议确定了在三方之间债权债务抵抹后,青岛公司欠晋浙公司1255.94万元。为此晋浙公司对青岛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青岛公司支付欠款1255.94万元及资金损失。
本案一审判决青岛公司败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29)中泰公司与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案
2013年9月,中泰公司与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煤炭经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中泰公司提供站台、计划申报、收取站台租赁费等,大定公司负责组织货源、联系客户、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签订后,中泰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泰公司支付各项费用。截止到2014年6月,大定公司尚欠中泰公司租赁费及煤款2368万元。2014年9月中泰公司与大定公司签订《债权偿还协议书》,约定大定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偿还全部欠款,并由上海竞帆海运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将其所有的竞帆6号货船作为抵押物为大定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但还款期限届满仍未能偿还欠款。为此中泰公司提起仲裁,要求上海大定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及煤款2368万元及利息,上海竞帆海运有限公司在提供财产担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及违约责任。中泰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轮候查封竟帆公司货船。本案已仲裁中泰公司胜诉,中泰公司也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执行法院未发现大定公司及竟帆公司名下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因此裁定本次执行终结,同时执行法院告知中泰公司如发现大定公司及竟帆公司的可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目前中泰公司正在积极寻找财产线索。
(30)韩家洼煤业与左云县昌泰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2年2月至2013年4月,韩家洼煤业与昌泰源公司签订了数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昌泰源公司购买韩家洼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韩家洼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昌泰源公司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尚欠韩家洼煤业119.74万元煤款。经多次催要无果,韩家洼煤业对昌泰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昌泰源公司支付煤款119.74万元。
本案一审判决韩家洼煤业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中。
(31)长春兴煤业与左云县昌泰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4年2月,长春兴煤业与昌泰源公司签订一份煤源购销合同,约定昌泰源公司购买长春兴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长春兴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昌泰源未按约定支付煤款,欠款金额为698.94万元。经长春兴煤业多次催要,昌泰源公司将其对山西玉龙煤炭运销有限公司500万元的债权转让至长春兴煤业,债权转让后,昌泰源公司尚欠长春兴煤业198.94万元。为此长春兴煤业对昌泰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昌泰源公司支付煤款198.94万元及利息。
本案一审判决长春兴煤业胜诉,因暂未发现对方财产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目前该案仍处于执行阶段。
(32)铺龙湾煤业与左云县昌泰源煤炭洗选有限责任公司案
铺龙湾煤业与昌泰源公司签订了数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昌泰源公司购买铺龙湾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铺龙湾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昌泰源公司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尚欠铺龙湾煤业491.14万元煤款。经多次催要无果,铺龙湾煤业对昌泰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昌泰源公司支付煤款491.14万元及利息。
本案调解结案,约定昌泰源公司分期支付铺龙湾煤业煤款491.14万元。本案已与昌泰源诉铺龙湾煤业案件冲抵,剩余执行款为412.8万元。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3)铺龙湾煤业与左云县恒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案
2013年7月-9月,铺龙湾煤业与恒山公司签订了两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恒山公司购买铺龙湾煤业的煤炭。合同签订后,铺龙湾煤业按照约定交付了相应的煤炭,但恒山公司仅履行了部分付款义务,尚欠铺龙湾煤业410万元煤款。为此铺龙湾煤业提起诉讼,要求恒山公司支付煤款410万元及利息。本案审理过程中,恒山公司认为铺龙湾煤业没有提供煤炭的税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票、煤炭准销票等,对恒山公司造成了损失,为此恒山公司提起反诉,要求铺龙湾煤业赔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损失153.99万元及煤炭准销票损失19.25万元。本案一审法院认定了恒山公司尚欠煤款410万元的事实,也认定了铺龙湾煤业延迟提供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票对恒山公司造成了153.99万元的损失,两者相抵,判决恒山公司应向铺龙湾煤业支付煤款256.01万元。目前收到执行回款199.69万元。
(34)韩家洼煤业与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案
2014年、2015年,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与韩家洼煤业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峰公司项目部承包韩家洼煤业部分井下工程。2014年、2015年期间建峰公司项目部在韩家洼煤业进行井下施工。2016年,建峰公司与韩家洼煤业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双方约定工期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3月,韩家洼煤业向建峰公司项目部发出书面通知,鉴于施工已到期,合同内承揽的工程已全部完成,通知建峰公司项目部办理施工合同到期解除合同、工程决算、队伍退出等相关事宜。为解决建峰公司退出承包的相关问题,2018年5月,建峰公司及项目部与韩家洼煤业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韩家洼煤业支付建峰公司经济补偿金491.88万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建峰公司及项目部对韩家洼煤业提起诉讼,要求韩家洼煤业支付补偿款491.88万元。
本案一审判决韩家洼煤业胜诉,建峰公司及项目部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韩家洼煤业败诉。目前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5)河曲能源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案
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称,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并中标,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2月,联合体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原告已就《总承包合同》履行相应义务。截至起诉时,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未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款。原告诉请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及投标保证金24470.41万元及利息,山西焦煤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决河曲能源败诉,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河曲能源支付工程款6487.98万元及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80万元,目前正在执行中。
(36)凯德世家与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案
原告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诉称,与被告长治山煤凯德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长治山煤凯德世家广场工程施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原告承包1#楼、2#楼、3#楼、4#楼、6#楼、8#楼、9#楼、13#楼的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建筑工程、砌筑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
内强弱电工程管线预埋工程、层面工程。原告提起诉讼时,被告凯德世家尚欠工程款2619.61万元。
本案一审、二审均判凯德世家败诉。目前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7)长春兴煤业与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
原告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称,被告长春兴煤业从2013年11月7日起将煤矿生产、技术、安全、后勤物业等各业务托管给原告经营管理。2020年2月10日长春兴煤业决定解除原告对长春兴煤业各业务的托管经营,长春兴煤业支付了托管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从原告开始对长春兴煤业托管经营至长春兴煤业终止与原告的托管合作,长春兴煤业欠付原告托管费用及托管费用形成的材料等各项资产价值合计19,253.91万元。原告对长春兴煤提起诉讼,要求长春兴煤业支付原告包干使用的托管成本费用节余款及托管成本费用形成的材料等各项资产合计19,253.91万元及利息损失。
本案一审已开庭,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88,596,491.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288,596,491.00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5元(含税),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88,596,491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4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债务重组方式 | 原重组债权债务账面价值 | 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损失 | 债务转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额 | 债权转为股份导致的投资增加额 | 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 或有应付/有应收 | 债务重组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
无形资产-土地 | 以资产清偿债务 | 46,712,320.45 | 15,808,195.86 | (2023)津0116执恢12969号法院拍卖价 |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 | 2,029,483.69 | |||||||
其他应付款 | 67,777,500.00 | |||||||
合计 | / | 15,808,195.86 | / |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6,342,444.76 | 360,859,237.57 |
1年以内小计 | 186,342,444.76 | 360,859,237.57 |
1至2年 | 1,457,790.91 | 7,370,570.83 |
2至3年 | 2,254,311.32 | 6,165,373.8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665,373.82 | 103,204,798.58 |
4至5年 | 2,046,210.00 | 106,703.25 |
5年以上 | 102,362,752.27 | 112,296,121.38 |
合计 | 300,128,883.08 | 590,002,805.4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0,128,883.08 | 100.00 | 110,808,556.86 | 36.92 | 189,320,326.22 | 590,002,805.43 | 100.00 | 188,588,065.56 | 31.96 | 401,414,739.8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92,115,300.86 | 97.33 | 110,808,556.86 | 37.93 | 181,306,744.00 | 582,291,221.61 | 98.69 | 188,588,065.56 | 32.39 | 393,703,156.05 |
山煤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8,013,582.22 | 2.67 | 8,013,582.22 | 7,711,583.82 | 1.31 | 7,711,583.82 | ||||
合计 | 300,128,883.08 | / | 110,808,556.86 | / | 189,320,326.22 | 590,002,805.43 | / | 188,588,065.56 | / | 401,414,739.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92,115,300.86 | 110,808,556.86 | 37.93 |
山煤国际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8,013,582.22 | ||
合计 | 300,128,883.08 | 110,808,556.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8,588,065.56 | -77,779,508.70 | 110,808,556.86 | |||
合计 | 188,588,065.56 | -77,779,508.70 | 110,808,556.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87,397,833.02 | 87,397,833.02 | 29.12 | 3,146,321.99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53,182,556.79 | 53,182,556.79 | 17.72 | 1,914,572.04 | |
五寨县隆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41,223,202.84 | 41,223,202.84 | 13.74 | 41,223,202.84 | |
张家港保税区鑫东鸣贸易有限公司 | 23,296,138.16 | 23,296,138.16 | 7.76 | 23,296,138.16 | |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 26,665,198.77 | 26,665,198.77 | 8.88 | 959,947.16 | |
合计 | 231,764,929.58 | 231,764,929.58 | 77.22 | 70,540,18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330,454,430.77 | 2,975,965,445.35 |
其他应收款 | 16,801,231,353.31 | 17,962,171,593.76 |
合计 | 18,131,685,784.08 | 20,938,137,039.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397,518,600.00 | 401,339,400.00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256,164,330.77 | 371,399,597.26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176,771,500.0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81,739,721.01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1,921,486,727.08 | |
合计 | 1,330,454,430.77 | 2,975,965,445.35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47,114,467.13 | 2,822,199,387.26 |
1年以内小计 | 2,647,114,467.13 | 2,822,199,387.26 |
1至2年 | 1,588,448,791.69 | 1,976,456,286.48 |
2至3年 | 1,186,532,557.80 | 1,867,579,253.4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34,151,547.82 | 1,495,412,939.51 |
4至5年 | 1,148,698,002.03 | 2,502,184,785.10 |
5年以上 | 8,829,585,109.89 | 7,328,784,414.63 |
合计 | 16,834,530,476.36 | 17,992,617,066.4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备用金 | 776,948.69 | 442,468.46 |
代垫款项 | 768,754.81 | 696,093.91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16,794,064,620.27 | 17,953,165,294.89 |
非关联方往来 | 38,920,152.59 | 38,313,209.14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3,299,123.05 | 30,445,472.64 |
合计 | 16,801,231,353.31 | 17,962,171,593.76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445,472.64 | 30,445,472.6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53,650.41 | 2,853,650.4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3,299,123.05 | 33,299,123.0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 转销或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445,472.64 | 2,853,650.41 | 33,299,123.05 | |||
合计 | 30,445,472.64 | 2,853,650.41 | 33,299,123.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3,043,582,257.70 | 18.08 | 往来款 | 1-5年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2,520,863,992.41 | 14.97 | 往来款 | 1-5年 |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2,497,678,368.30 | 14.84 | 往来款 | 1-5年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1,985,811,349.05 | 11.80 | 往来款 | 1-5年 |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1,176,291,546.76 | 6.99 | 往来款 | 1-5年 | |
合计 | 11,224,227,514.22 | 66.68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452,300,565.54 | 1,606,379,886.36 | 8,845,920,679.18 | 10,452,300,565.54 | 1,606,379,886.36 | 8,845,920,679.1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46,958,019.82 | 646,958,019.82 | 626,862,568.51 | 626,862,568.51 | ||
合计 | 11,099,258,585.36 | 1,606,379,886.36 | 9,492,878,699.00 | 11,079,163,134.05 | 1,606,379,886.36 | 9,472,783,247.6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城有限公司 | 74,104,385.57 | 74,104,385.57 | 74,104,385.57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临汾有限公司 | 46,389,954.31 | 46,389,954.31 | 46,389,954.31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中泰煤业有限公司 | 65,842,660.32 | 65,842,660.32 | ||||
山西省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 | 1,613,931,925.14 | 1,613,931,925.14 | ||||
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 | 376,421,772.74 | 376,421,772.74 | ||||
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 | 143,358,748.00 | 143,358,748.00 | ||||
山西鸿光煤炭设备有限公司 | 11,840,275.79 | 11,840,275.79 | 11,840,275.79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辰天国贸有限公司 | 16,270,961.55 | 16,270,961.55 | 16,270,961.55 | |||
山煤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703,947,202.52 | 703,947,202.52 | 703,947,202.52 | |||
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6,579,814.86 | 56,579,814.86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山西鑫源贸易有限公司 | 12,327,287.21 | 12,327,287.21 | 12,327,287.21 | |||
江苏山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襄垣选煤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内蒙古山煤晟达贸易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6,100,000.00 | 6,100,000.00 | |||
福建山福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太行海运有限公司 | 679,299,819.41 | 679,299,819.41 | 679,299,819.41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鹿台山煤业有限公司 | 457,962,924.00 | 457,962,924.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晋中有限公司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25,500,000.00 |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豹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1,102,654,522.60 | 1,102,654,522.60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宏远煤业有限公司 | 545,961,361.35 | 545,961,361.35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权鑫顺煤业有限公司 | 369,338,032.41 | 369,338,032.41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 | 419,546,227.76 | 419,546,227.76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 | 150,152,743.77 | 150,152,743.77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 | 64,943,928.41 | 64,943,928.41 | ||||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52,239,407.82 | 1,452,239,407.82 | ||||
山西铺龙湾煤业有限公司 | 222,346,952.68 | 222,346,952.68 |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1,212,979,004.70 | 1,212,979,004.70 | ||||
忻州山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 | 15,160,652.62 | 15,160,652.62 | ||||
山煤国际光电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531,000,000.00 | 531,000,000.00 | ||||
合计 | 10,452,300,565.54 | 10,452,300,565.54 | 1,606,379,886.3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山煤物产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 | 57,592,577.05 | 1,046,869.44 | 58,639,446.49 | |||||||||
小计 | 57,592,577.05 | 1,046,869.44 | 58,639,446.49 | |||||||||
二、联营企业 | ||||||||||||
山煤(上海) | 90,633,744.90 | 1,586,935.26 | 10,362,170.30 | 81,858,509.86 |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 478,636,246.56 | 26,680,656.07 | 1,143,160.84 | 506,460,063.47 | |||||||
小计 | 569,269,991.46 | 28,267,591.33 | 1,143,160.84 | 10,362,170.30 | 588,318,573.33 | ||||||
合计 | 626,862,568.51 | 29,314,460.77 | 1,143,160.84 | 10,362,170.30 | 646,958,019.82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132,413,836.81 | 29,787,624,137.97 | 37,737,215,860.46 | 35,319,486,837.95 |
其他业务 | 12,175,054.86 | 5,808,538.51 | 22,692,588.51 | 20,161,144.12 |
合计 | 31,144,588,891.67 | 29,793,432,676.48 | 37,759,908,448.97 | 35,339,647,982.0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59,099,077.93 | 3,668,374,302.8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9,314,460.77 | -112,224,688.0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 |
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88,413,538.70 | 3,556,149,614.78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32,988.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079,382.1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1,516,25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1,473,141.77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193,592.59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7,271,232.8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578,842.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5,568,859.50 | |
合计 | -149,140,436.2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51 | 2.15 | 2.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9.36 | 2.22 | 2.2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孟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