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451,438.11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3,549,492.0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0,502,718.04元,母公司2023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34,564.96元。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产品研发等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属于可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将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