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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公司代码:601200 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24,371,7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上海环境601200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董政兵王冰凝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电话021-68907088021-68907088
电子信箱shhj@shenvir.comshhj@shenvir.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发文时间政策颁布部门主要内容
2023/01/13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2023/01/30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8个部门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等工作目标。
2023/02/02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到2025年,本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夯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固废全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调、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到2025年,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2023/03/10上海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一是巩固提升分类实效,全市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能力达到3.6万吨/日以上;三是提高资源利用能级,强化可回收物和湿垃圾高效、高值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四是着力促进源头减量,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源头减量率达到4%。
2023/03/22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十五五”期间,重点行业、
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2023/03/30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023/04/01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2023/05/11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2023年,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印发实施方案,有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无废细胞”工程。2025年,重点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持续推动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无废”理念获得广泛认同。
2023/05/26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 “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产废单位应当承担一般工业固废的收运、处置费用。
2023/07/18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个部门要积极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重点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补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垃圾污水治理、医疗废物和污水综合处置能力短板,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2023/08/07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到2030年,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安全为重点,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左右。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助力土壤地力改善、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减排、固碳、肥地、增效的综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23/08/24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2023/08/30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生态环境部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的对象、要素、任务和流程,检查前的准备,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的处理等技术要求。
2023/10/11上海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部门到2025年,全面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升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实现城乡回收服务全覆盖,推动集散场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规模持续扩大。
2023/11/02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鼓励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推行全竹利用产业模式,强化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竹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到2025年,“以竹代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业规模、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与2022年相比,“以竹代塑”主要产品综合附加值提高2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
2023/11/07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加快清理不合法不合理政策规定,不得违规设置行政壁垒限制或禁止合理的危险废物跨省或跨设区的市转移,不得违规增设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核,不得违规下放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等内容。
2023/12/07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务院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

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2023年,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依然不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生活垃圾领域,宏观政策主要聚焦于固废管理、减污降碳、无废城市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以及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在加强固废分类和减量化管理方面,多地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同时也对产业固废提出了更严格的分类与处置规范;在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方面,鼓励开展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废的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技术创新支持固废转变为可再利用资源;在减污降碳方面,提倡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鼓励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对外紧跟市场、积极争取新项目,对内持续提升投产项目稳定运行,打造行业示范标杆;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目标要求,不断提升环保管理能级,在提质增量上不断努力。

2、行业特征

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和推进、处置技术水平的提高、末端处置设施短板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行业从迅速发展期走向部分区域产能过剩,新增产能增速回落。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双碳”以及循环经济政策指引下,县级地区的小型焚烧设施也逐步落地,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总体来看,生活垃圾行业呈现五个发展趋势,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从大规模向小型化转变,从焚烧处理向资源循环利用转变,从传统粗放运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科学化高质量转型,行业逐步走向服务精细化和产品化。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

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推进,未来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发文时间政策颁布部门主要内容
2023/02/08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用5年时间,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其中,东部地区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和水源地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西部地区以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为重点,建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用10~15年时间,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的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水土资源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配,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基本实现。
2023/03/30上海市持续打好“消黑除劣”成效保卫战实施方案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到2025年,全市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劣Ⅴ类水体,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逐步恢复河湖景观生态服务功能,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美丽河湖和幸福河湖。
2023/04/21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部等5个部门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2023/05/17上海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到2025年,长江干流上海段水质稳定达到II类,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稳步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5%(以国控断面计),全市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劣Ⅴ类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
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9%和1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农膜实现基本全量回收。
2023/05/19关于深入开展2023—2024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的重要支流、重要湖库、重点工业园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纳入排查整治范围,覆盖面积近20万平方公里,对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不断把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推向深入。
2023/06/25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上海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到2025年,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稳定达到100%,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2023/06/28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对地下水的保护利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范,旨在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2023/08/30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省级行动,推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自2023年起,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直接影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接合部,以及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区域,均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工作范围,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2023/09/01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部门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6%。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2023/10/09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

供水污水排放

排放中水回用自然水

污水处理设备水利工

自来水

生产

企业及

居民

污水处

供水设

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

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
2023/12/29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2023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征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给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发展要求。政府逐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领域的治理力度,不断出台系列补短板政策,行业管理日趋严格。市政污水处理领域的政策主要集中在黑臭水体、流域保护、水资源节约、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等方面。一是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包括运营及污染物排放的规定,持续改善流域排放污染环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二是推广节能降耗技术,降低运营成本,利用智能化技术,强化运营辅料的精准投加,实现管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三是加大资源的循环利用;四是加强对污泥处置的监管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现有市政污水、市政污泥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致力拓增园区式发展。同时,公司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黄河大保护等发展机遇,深入发掘污水、污泥、水环境治理等潜在市场机遇。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具有周期性强、风险性低属性。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水零排放成为重大发展趋势,对技术提出了更好的需求和挑战,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企业也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业务为“2+4”,即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面向“十四五”,上海环境明确了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分别为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北部污水系统总体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其中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又分为三个子项目:(1)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TOT、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

代管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29,830,790,663.7229,000,726,628.632.8629,314,200,741.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05,011,427.5110,270,684,255.674.239,869,026,604.16
营业收入6,380,724,727.996,285,515,349.011.517,197,612,38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6,513,026.14519,542,987.895.19712,639,55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6,230,170.77492,098,887.256.94700,725,682.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20,219,563.201,785,317,806.43-31.65622,909,704.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15.16增加0.05个百分点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87150.463115.190.635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87150.463115.190.63523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367,561,270.381,463,799,882.641,487,566,390.712,061,797,18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650,749.77166,196,903.87168,944,976.7473,720,39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731,562.73157,870,893.70164,120,867.3468,506,847.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2,888,088.18581,380,189.93350,492,043.90511,235,417.5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70,97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9,67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0521,630,97946.500国有法人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058,402,1925.210国有法人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053,783,6494.790国有法人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948,9106,800,0000.610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2,150,7575,918,3250.530其他
韩涛03,000,0000.270境内自然人
傅刚277,0002,935,0000.260境内自然人
上海东临实业有限公司02,790,0000.250其他
黄建东1,100,0002,550,0000.230境内自然人
狄仁浩400,0002,200,0000.2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21上海环境MTN001(绿色)102101958.IB2024-09-27300,000,0003.10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已于2023年9月27日支付利息,金额人民币0.093亿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256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2023年3月3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109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资产负债率(%)57.5558.50-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26,230,170.77492,098,887.256.94
EBITDA全部债务比0.100.100.00
利息保障倍数3.222.8313.78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1亿元,同上年比增加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亿元,同上年比增加5.1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8.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05亿元,资产负债率57.5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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