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200公司简称:上海环境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芳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224,371,7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4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财务报告 ...... 9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和公司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章和公司盖章的年报全文 | |
报告期内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海环境 | 指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城投 | 指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PPP | 指 | 公私合营模式。指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 |
BOT | 指 | 建设-运营-移交。指政府授予企业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TOT | 指 | 移交-运营-移交。指政府将建设好的项目有偿转让给企业,在特定范围、一定期限内许可其运营并获得收入,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到期时,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的经营模式。 |
EPC | 指 | 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
EHS | 指 | 环境、健康、安全。EHS管理体系是环境管理体系(EMS)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两体系的整合。 |
“2+4” | 指 | “2”指在“十三五”期间公司的两大主要业务领域,即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4”指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上海环境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ENVIRONMENT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ANGHAIENVIRON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瑟澜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董政兵 | 王冰凝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电话 | 021-68907088 | 021-68907088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shhj@shenvir.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9年6月,为满足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1525号5、6楼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120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h601200.com/ |
电子信箱 | shhj@shenvir.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层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 | 上海环境 | 601200 | 无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吴博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6,380,724,727.99 | 6,285,515,349.01 | 1.51 | 7,197,612,382.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6,513,026.14 | 519,542,987.89 | 5.19 | 712,639,551.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6,230,170.77 | 492,098,887.25 | 6.94 | 700,725,682.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219,563.20 | 1,785,317,806.43 | -31.65 | 622,909,704.89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705,011,427.51 | 10,270,684,255.67 | 4.23 | 9,869,026,604.16 |
总资产 | 29,830,790,663.72 | 29,000,726,628.63 | 2.86 | 29,314,200,741.5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715 | 0.46311 | 5.19 | 0.635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715 | 0.46311 | 5.19 | 0.635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6907 | 0.43865 | 6.94 | 0.624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21 | 5.16 | 增加0.05个百分点 | 7.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02 | 4.89 | 增加0.13个百分点 | 7.3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67,561,270.38 | 1,463,799,882.64 | 1,487,566,390.71 | 2,061,797,184.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7,650,749.77 | 166,196,903.87 | 168,944,976.74 | 73,720,39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5,731,562.73 | 157,870,893.70 | 164,120,867.34 | 68,506,847.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888,088.18 | 581,380,189.93 | 350,492,043.90 | 511,235,417.5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30,429.40 | -2,525,154.08 | -656,259.7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960,316.29 | 25,395,672.23 | 11,776,002.2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486,792.45 | 1,784,826.99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905,365.79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14,198,207.8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70,470.91 | 1,731,058.93 | 2,480,635.3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33,043.11 | 7,110,639.04 | 3,057,327.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45,318.12 | 4,731,837.70 | 1,319,374.41 |
合计 | 20,282,855.37 | 27,444,100.64 | 11,913,869.0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0,270,824.53 | 570,731.79 | -9,700,092.74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0.00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0.00 |
合计 | 10,270,824.53 | 195,770,731.79 | 185,499,907.26 | 0.00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运营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7个,共计入厂垃圾1,401.80万吨(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垃圾焚烧上网电量463,722.17万度;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固废填埋量10.29万吨。运营垃圾中转站6个,共计中转垃圾137.76万吨;运营污水处理厂7座(其中3座2023年12月起由公司正式运营),共计处理污水36,446.34万吨,日均处理量为99.85万吨。公司运营危废(医废)焚烧项目(含委托运营)5个,医废收运处置量7.25万吨,危废处置量8.67万吨。
(二)在建项目
报告期内:
1、生活垃圾:
(1)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土建结构施工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主体设备安装已完成90%,正在进行电缆敷设。
(2)甘肃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已经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现场开展场平工作。
2、固废资源化:
(1)兰陵县大仲村镇农牧固废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本项目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项目调试工作。
(2)松江区湿垃圾处理设施扩建工程:截至2023年12月,土建施工已全部完成,全厂主体设备基本安装完成。
3、危废医废:
上海天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截至2023年12月,土建施工基本完成;正在进行余热锅炉、回转窑安装工作。
(三)拓展项目
报告期内:
生活垃圾:新增甘肃陇南市西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投资约3.47亿元。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800吨/日,配套40吨/日餐厨垃圾脱水提油预处理系统,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500吨/日。
污水处理:新增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约2.48亿元。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5万吨/日,包含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权,运营规模
2.5万吨/日,负责项目投资、运营;以及二期扩建工程实施特许经营权,新建规模2.5万吨/日,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环境修复:累计承接50余项区域性场地调查和评估类项目以及环境修复工程和运营类项目。工程项目方面,在上海嘉定、上海静安、江苏常州等地,成功为多个工业污染地块、非正规垃圾堆填处置工程提供修复治理服务。运营服务方面,在山东承接一项地下水长期监测与风险管控项目,将持续为当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咨询项目方面,苏州场调质量监督项目成为公司首个环境监理类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咨询业务范围,将积极推动工业园区与公司形成良性互动的协同发展格局,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技术服务:新签技术服务类合同215项。其中,园区及环卫专业规划12个、第三方监管项目18个、咨询设计等185项。新增项目遍及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川渝城市群等23个省(市、自治区),为环境院历年来单年度业务覆盖范围最广,为上海环境全面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科技创新
2023年度,上海环境积极申报纵向课题,先后中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8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1项《历史不规范填埋场土壤-地下水系统中微塑料形成机制与污染风险》、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优秀技术带头人项目1项《基于精细化数值仿真的生活垃圾低碳处理工艺技术开发与示范》、上海市科委启明星项目3项《垃圾焚烧炉无焰燃烧低NOX控制技术及新型扰流高效SNCR技术研究》《基于氧调控的厌氧消化生物强化机制及技术》《臭氧耦合过氧化钙溶胞污泥-回流强化垃圾渗滤液脱氮降污机制》,上海市科委碳达峰碳中和专项项目1项《焚烧飞灰源头减量关键技术装备研究》。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项目1项、拉萨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
其中,《焚烧飞灰源头减量关键技术装备研究》项目通过开展高活性低耗量脱酸药剂与新型高湍返混反应器装备研发及中试验证,形成焚烧烟气高效药剂+高湍返混脱酸反应器组合工艺和焚烧厂资源能源协同利用方案,构建2000-5000Nm3/h流量可调的焚烧烟气处理中试线,形成装备和药剂性能检测能力,为实现固废园区飞灰源头减量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一等奖、上海市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水平、标准科技创新奖一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上海市经信委首批能源双碳领域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场景等奖项。2023年,上海环境新设立上海城投内首家“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首家“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上海环境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共同为“NICE-上海环境联合创新中心”揭牌,作为生活垃圾处理领域中首个与长三角国创中心共建的企业联创中心,未来将在资源聚集、创新模式、人才培养等方面激活动力、释放能量,带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1、生活垃圾
顺利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模式与智慧环卫关键装备》《城镇易腐有机固废生物转化与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存余垃圾无害化处置与二次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城镇及工业有机固废高效热解技术及大型化装备》等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的综合绩效评价,完成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固废科创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的结题验收,完成上海市科委《湿垃圾处理衍生品质量管控和检验技术及应用示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环境卫生风险管控研究》等项目的综合绩效评价。
有序推进上海市国资委《湿垃圾生物资源化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建成国内最大的湿垃圾生物转化标准化工程,构建“繁育-孵化-养殖-产品-二次产物”产业链,初步掌握全过程关键技术,有力支撑老港三期工程项目实施,助力上海湿垃圾资源化处理能级提升。
高效推进上海市科委项目《生活垃圾智能高效焚烧发电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完成强制风冷炉排技术开发与验证,完成多元固废掺烧对焚烧系统影响分析及运行优化策略,形成针对固废处理的国内外碳市场分析及碳资产开发建议。
2、污水污泥
上海环境以“绿色低碳、降本增效”为目标,持续强化技术应用攻关,在节水方面,通过水平衡分析以及节水技术的研究攻关,提高中水回用率,降低自来水消耗,在资源循环方面,通过在青浦污泥厂开展园区蒸汽循环研究与应用,实现跨厂区、跨体系蒸汽资源的循环利用,降低蒸汽使用成本近60万元。
围绕“低碳处理、资源回收、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目标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主要集中在污水低碳处理技术、污泥脱水处理技术、数字化应用、精细化运营等方面,实现污水处理低碳排放、污泥脱水效果提升、除磷药剂精准调控、生产运营安全稳定达标的目的。
3、危废医废
持续推进国家科技部重大专项《固废焚烧残余物稳定化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装备》项目研究,已完成熔融成分在线检测设备安装调试,开展中低温高水分垃圾焚烧烟气的深度净化研究和电阻熔融炉烟气系统联调联试;完成焚烧残余物电阻高温熔融玻璃化示范工程和长寿命低能耗等离子体熔融示范工程建设验收及现场核查。推进市科委课题《危险废物智能管控系统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完成了危废自动化立体仓库布置方案和智能化装备研发和调试,包括堆垛机、RGV等,并在老港医废项目上已实现了工程化应用。
4、环境修复
针对现有异位土壤淋洗技术,研发的以旋流分选洗脱为核心的撬装式中试淋洗设备,突破现有的分级极限和搅拌强度极限,相关科研课题顺利通过验收,以更低的淋洗成本、更高的淋洗效率、更短的淋洗时间、更全面的药剂方案为后续重金属土壤修复市场提供更强的竞争力,该淋洗技术荣获上海市职工先进操作法优秀成果奖。针对可移动土壤修复终端与5G+大数据的标准化设计及示范,现已完成修复终端-热脱附模块设计并进行制备,标准化土壤处置平台已基本完成,结合该研究,新增申报专利1项,授权专利1项,接收论文2篇,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申报团体标准2项。针对多环芳烃的差异性降解开展高级氧化技术优化遴选研究,为多环芳烃在地下水中的实际修复应用做优化,结合该研究,新增申报专利2项。
5、技术标准
2023年,上海环境作为主编单位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CJJ/T150-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增加了膜浓缩液、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等重要术语;增加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的设计原则;同年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治理技术指南氮氧化物》和《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治理技术指南二噁英》等多项团体标准,通过制定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氮氧化物、二噁英污染治理的总体要求、设计要求、运行要求、检修维护及监测要求,为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高质量发展树立一把标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生活垃圾
1、宏观政策
发文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3/01/13 | 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到2025年,本市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完成本市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持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
2023/01/30 | 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8个部门 |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等工作目标。 |
2023/02/02 | 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到2025年,本市固废产生强度稳步下降,资源化利用体系显著优化,无害化处置能力持续夯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数字化全面赋能固废全域治理,“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统筹协调、高效安全的固废治理体系。到2025年,静安区、长宁区、宝山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各区完成相应的“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开展重点园区、行业企业“无废”示范,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厂污泥零填埋。到2030年,全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充分,实现固废近零填埋,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稳居全国前列。 |
2023/03/10 | 上海市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一是巩固提升分类实效,全市居住区、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二是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能力达到3.6万吨/日以上;三是提高资源利用能级,强化可回收物和湿垃圾高效、高值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四是着力促进源头减量,促进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源头减量率达到4%。 |
2023/03/22 | 河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厅 | 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十五五”期间,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工业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确保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峰。 |
2023/03/30 | 贵州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方案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
2023/04/01 |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 | 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 |
个部门 | 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 ||
2023/05/11 | 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17个部门 | 2023年,武汉市、黄石市、宜昌市和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印发实施方案,有序启动“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重点实施“无废城市”建设示范引领工程和“无废细胞”工程。2025年,重点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持续推动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无废”理念获得广泛认同。 |
2023/05/26 |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产废单位应当承担一般工业固废的收运、处置费用。 |
2023/07/18 | 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个部门 | 要积极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重点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整治,补齐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垃圾污水治理、医疗废物和污水综合处置能力短板,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
2023/08/07 | 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 | 到2030年,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安全为重点,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左右。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助力土壤地力改善、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减排、固碳、肥地、增效的综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
2023/08/24 |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建部 | 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固体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和规模显著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 |
2023/08/30 | 生活垃圾焚烧发 | 生态环境 | 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 |
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 部 | 查的对象、要素、任务和流程,检查前的准备,检查过程,检查结果的处理等技术要求。 | |
2023/10/11 | 上海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 上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部门 | 到2025年,全面建立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升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点站场”三级回收体系,实现城乡回收服务全覆盖,推动集散场建设和绿色化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规模持续扩大。 |
2023/11/02 | 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 | 鼓励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推行全竹利用产业模式,强化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竹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到2025年,“以竹代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业规模、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与2022年相比,“以竹代塑”主要产品综合附加值提高20%以上,竹材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 |
2023/11/07 |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加快清理不合法不合理政策规定,不得违规设置行政壁垒限制或禁止合理的危险废物跨省或跨设区的市转移,不得违规增设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核,不得违规下放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和经营许可审批权限等内容。 |
2023/12/07 |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 |
2023年,国家对环境治理的重视力度依然不减,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在生活垃圾领域,宏观政策主要聚焦于固废管理、减污降碳、无废城市建设、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以及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在加强固废分类和减量化管理方面,多地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同时也对产业固废提出了更严格的分类与处置规范;在推进固废资源化利用方面,鼓励开展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废的资源化利用项目,通过技术创新支持固废转变为可再利用资源;在减污降碳方面,提倡发展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鼓励低碳环保生活方式,并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在此背景下,公司一方面对外紧跟市场、积极争取新项目,对内持续提升投产项目稳定运行,打造行业示范标杆;另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目标要求,不断提升环保管理能级,在提质增量上不断努力。
2、行业特征
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和推进、处置技术水平的提高、末端处置设施短板补齐,生活垃圾处置行业从迅速发展期走向部分区域产能过剩,新增产能增速回落。在污染防治攻坚战、“无废城市”、“双碳”以及循环经济政策指引下,县级地区的小型焚烧设施也逐步落地,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推动形成与县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总体来看,生活垃圾行业呈现五个发
展趋势,即从大中城市向小城市延伸,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延伸,从大规模向小型化转变,从焚烧处理向资源循环利用转变,从传统粗放运营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化、科学化高质量转型,行业逐步走向服务精细化和产品化。
3、上下游情况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资源回收利用)和运输,一般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行业的后端包括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行业的上游主要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设备及材料供应等;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市容环境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垃圾焚烧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购售电合同收取上网售电收入;垃圾中转、填埋项目仅从特许机关获得垃圾处理费。
随着《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短板弱项的实施方案》的推进,未来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加大,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市政污水
1、宏观政策
发文时间 | 政策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3/02/08 |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 | 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 | 用5年时间,全国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其中,东部地区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和水源地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中西部地区以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为重点,建成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用10~15年时间,全国适宜区域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的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水土资源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配,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基本实现。 |
2023/03/30 | 上海市持续打好“消黑除劣”成 |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生态环境 | 到2025年,全市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劣Ⅴ类水体,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城市 |
效保卫战实施方案 | 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60%以上,逐步恢复河湖景观生态服务功能,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美丽河湖和幸福河湖。 | |
2023/04/21 | 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生态环境部等5个部门 | 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
2023/05/17 | 上海市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到2025年,长江干流上海段水质稳定达到II类,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稳步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5%(以国控断面计),全市河湖稳定消除黑臭、劣Ⅴ类水体,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重要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水生态质量明显提升;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3%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9%和1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覆盖,农膜实现基本全量回收。 |
2023/05/19 | 关于深入开展2023—2024年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黄河流域9省(自治区)的重要支流、重要湖库、重点工业园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纳入排查整治范围,覆盖面积近20万平方公里,对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不断把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推向深入。 |
2023/06/25 | 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 上海市水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 到2025年,上海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稳定达到100%,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
2023/06/28 | 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 水利部、自然资源部 | 对地下水的保护利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范,旨在加强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保障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
2023/08/30 | 关于进一步做好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 生态环境部 | 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省级行动,推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年度目标任务。自2023年起,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直接影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城乡接合部,以及城市实际开发建设区域,均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工作范围,实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
2023/09/01 |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部门 | 到2025年,全国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40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较2020年降低16%。到2030年,节水制度体系、市场调节机制和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 |||
2023/10/09 | 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水利部 | 力争通过3—5年时间,初步形成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格局。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明显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水平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计量收费工程比例大幅提升,直饮水窖水、水柜水人口数量显著减少;农村供水水质总体达到当地县城供水水质水平;农村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县域统管,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升,长效管护体制机制逐步确立。 |
2023/12/29 | 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 | 到2025年,污水处理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能效水平和降碳能力持续提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建成100座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 |
2023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新征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也给水环境治理带来了新的发展要求。政府逐步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领域的治理力度,不断出台系列补短板政策,行业管理日趋严格。市政污水处理领域的政策主要集中在黑臭水体、流域保护、水资源节约、资源化利用、减污降碳等方面。一是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包括运营及污染物排放的规定,持续改善流域排放污染环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情况,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二是推广节能降耗技术,降低运营成本,利用智能化技术,强化运营辅料的精准投加,实现管理的精细化与智能化;三是加大资源的循环利用;四是加强对污泥处置的监管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化水平。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优势,巩固市场地位,提升现有市政污水、市政污泥项目的运营管理效率,致力拓增园区式发展。同时,公司将抓住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黄河大保护等发展机遇,深入发掘污水、污泥、水环境治理等潜在市场机遇。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行业是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部分,具有周期性强、风险性低属性。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废水零排放成为重大发展趋势,对技术提出了更好的需求和挑战,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企业也将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业务模式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
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
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601200)成立于2004年,于2017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企业使命,秉承“聚力环境,共创低碳时代”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卓越的环境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主要业务
公司“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业务为“2+4”,即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面向“十四五”,上海环境明确了从“2+4”演化升级到“环境治理+”的战略愿景,确定了“规划咨询、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的发展定位。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29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1个,位于上海。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6个,均位于上海。
2、污水处理
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污水处理项目共6个,分别为上海市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
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成都市温江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北部污水系统总体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宁波象保(石浦)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分布在上海、成都等地,其中高坪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又分为三个子项目:(1)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2)南充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3)南充市高坪区阙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BOT、TOT、轻资产服务等多元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是一种政府特许经营模式,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合作期内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轻资产服务模式主要通过规划、设计、咨询、代建代管等专业技术能力为业主提供专业服务,收取合理的服务费。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项目取得公司向地方政府/业主递交标书。地方政府/业主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服务费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服务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技术能力和品牌优势,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全流程环节均具有显著优势。投资类项目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等。轻资产服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业主方签订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技术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项目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BOT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BOT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
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BOT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
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BOT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
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
4、盈利模式
对于BOT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根据2012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自2012年4月1日起,2006年1月1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2020年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最强的社会责任感
公司始终关注客户、百姓等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以环保教育、科普基地和示范标杆为项目目标,接受公众和社区的直接监督;作为国内首个采用湿法烟气处理工艺的企业,烟气实际排放数据远远严格于欧盟2000标准;公司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中国固废行业最具社会责任企业”、上海市首批“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运营多座被国家住建部评定等级为AAA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保企业。
(二)领先的专业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首个建设千吨级、进口炉排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目前世界规模最大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9000吨/日);掌握各种烟气处理工艺,工程业绩覆盖干法、半干法、湿法和各种组合工艺;国内首个使用“半干法/干法”先进组合
烟气净化工艺、也是国内首个使用更为先进的“干法/湿法”烟气净化组合工艺的企业;熟悉各种主流炉排技术,单台炉业绩覆盖250吨/日、400吨/日、500吨/日、600吨/日、750吨/日,平均单厂规模位居国内前列。
(三)一流的技术平台承担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委员会秘书组、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固废处置与资源化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等行业管理职能。拥有6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专家特新技术企业、3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1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全国百强院士工作站。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水专项、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优秀技术带头人、启明星等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近百余项。截至报告期末,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咨询类奖项百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49项,省部级奖项125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专利336项,其中发明专利64项,拥有软件著作权70项;编制并发布标准107项,其中主编标准42项。
(四)权威的专家团队拥有住建部、科技部专家,以及行业领军人才等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的权威专家;拥有专业的技术、建设、运营团队,其中,上海市科委专家29人,绿化市容行业领军人才6人,正高级工程师18人,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700余人;拥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焚烧厂运行及检修人员超过1,300名。
(五)先进的管理体系公司吸收消化北美固废行业引领企业——WheelabratorTechnologiesInc.最成熟的管理体系,管理标准与国际接轨;构建远程实时监控中心,采用美国OSIsoft公司的PISystem数据基础架构,从多个数据源采集、分析、可视化大量高保真时间序列数据,实现了运营智能化。实时掌握各厂运行情况,并提供远程诊断和后台支持保障;开发了针对垃圾焚烧厂智能化运行、检修、维护平台,该平台采用美国IBM公司的Maximo系统,通过自主研发适合垃圾焚烧行业管理需求,实现运行流程明确化、检修周期智能化、检修方法规范化、检修成果智能化的运行检修一体化管理平台。
(六)强大的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持有,是专业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500亿元,信用等级AAA;拥有一批覆盖金融、财务、法律、环保、PPP政策等方面的专家顾问团队。
(七)丰富的业绩经验公司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业公司之一,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固废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经验,始终处于行业第一梯队的领先地位;公司深耕上海,同时拓展全国,在成都、青岛、威海、
漳州、南京、太原、洛阳、蒙城、奉化、晋中等地建成多个示范性标杆项目。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公司投资运行的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厂,设计处理能力110万立方米/日,是上海市第二大污水处理厂、全国首个市政污水领域BOT项目、国内污水处理领域屈指可数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1亿元,同上年比增加1.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7亿元,同上年比增加5.19%。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98.3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05亿元,资产负债率57.55%。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380,724,727.99 | 6,285,515,349.01 | 1.51 |
营业成本 | 4,680,611,275.87 | 4,623,718,787.22 | 1.23 |
销售费用 | 13,042,314.90 | 4,371,880.10 | 198.32 |
管理费用 | 430,494,539.84 | 402,206,008.79 | 7.03 |
财务费用 | 344,605,132.02 | 390,480,498.16 | -11.75 |
研发费用 | 103,707,298.57 | 101,684,614.51 | 1.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219,563.20 | 1,785,317,806.43 | -31.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4,346,528.45 | -1,068,859,883.41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508,448.86 | -513,093,772.58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 | 70,090,241.83 | 52,567,405.43 | 33.33 |
信用减值损失 | -21,228,430.49 | -45,415,538.43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20,950,228.09 | 0.00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 | 14,694,607.66 | 1,715,612.06 | 756.52 |
资产处置收益 | 2,519,178.85 | -2,346,712.72 | 不适用 |
所得税 | 139,201,579.40 | 106,749,698.63 | 30.4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9,521万元,主要系本年建造服务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5,689万元,主要系本年建造服务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867.04万元,主要系本年市场拓展相关活动和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829万元,主要系本年人工成本以及相关管理支出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4,588万元,主要系本年贷款利率同比有所下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202万元,主要系本年下属单位研发项目开支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减少56,510万元,主要系本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净流出同比减少8,451万元,主要系本年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净流出同比减少20,659万元,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752万元,主要系去年同期因税务政策豁免部分房产税额,今年无相关税收优惠;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计提额同比减少2,419万元,主要系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额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计提额同比增加2,095万元,系本年计提了商誉减值额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1,298万元,主要系本年确认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487万元,主要系本年处置了固定资产所致;
所得税变动原因说明:同比增加3,245万元,主要系本年部分下属子公司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期限到期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以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等的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487,194.64 | 330,703.79 | 32.11 | 5.52 | 8.00 | 减少1.57个百分点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94,699.64 | 87,023.54 | 8.11 | -21.63 | -23.33 | 增加2.05个百分点 |
合计 | 581,894.28 | 417,761.33 | 28.21 | -0.11 | -0.47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487,194.64 | 330,703.79 | 32.11 | 5.52 | 8.00 | 减少1.57个百分点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94,699.64 | 87,023.54 | 8.11 | -21.63 | -23.33 | 增加2.05个百分点 |
合计 | 581,894.28 | 417,761.33 | 28.21 | -0.11 | -0.47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上海市 | 409,264.46 | 333,884.49 | 18.42 | 0.08 | 0.20 | 减少0.1个百分点 |
山东省 | 33,919.71 | 23,333.11 | 31.21 | -2.00 | -0.49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江苏省 | 18,632.12 | 9,496.67 | 49.03 | -4.56 | -10.75 | 增加3.54个百分点 |
福建省 | 49,006.99 | 33,179.85 | 32.30 | 52.13 | 71.71 | 减少7.72个百分点 |
四川省 | 30,484.08 | 19,036.44 | 37.55 | -18.43 | -19.91 | 增加1.15个百分点 |
浙江省 | 46,529.87 | 22,074.74 | 52.56 | -6.29 | -13.52 | 增加3.96个百分点 |
山西省 | 25,303.46 | 13,004.96 | 48.60 | 0.22 | -10.06 | 增加5.87个百分点 |
河南省 | 14,177.13 | 6,471.43 | 54.35 | -1.44 | -10.93 | 增加4.86个百分点 |
安徽省 | 6,347.40 | 3,911.24 | 38.38 | 3.27 | -9.67 | 增加8.83个百分点 |
甘肃省 | 1,922.64 | 1,913.90 | 0.45 | |||
合计 | 635,587.85 | 466,306.83 | 26.63 | 1.19 | 0.94 | 增加0.1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今年“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业务本年收入及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是由于本年的工程承包合同业务较去年有所减少所致;“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业务本年收入增加毛利率降低主要系环保项目建造收入增加、其运营处理费及维修费增加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折旧及摊销 | 56,416.20 | 12.05 | 56,833.50 | 12.29 | -0.73 |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81,698.21 | 17.45 | 113,627.47 | 24.57 | -28.10 | |
合计 | 138,114.41 | 29.51 | 170,460.97 | 36.87 | -18.9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折旧及摊销 | 56,416.20 | 12.05 | 56,833.50 | 12.29 | -0.73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外购设备及劳务 | 81,698.21 | 17.45 | 113,627.47 | 24.57 | -28.10 |
合计 | 138,114.41 | 29.51 | 170,460.97 | 36.87 | -18.9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行业本年主要对外成本-外购设备及劳务较去年同期下降,是由于本年工程承包合同业务较去年有所减少所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17,50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9.7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50,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3.51%。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1,59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5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4,35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48%。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费用类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3,707,298.5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03,707,298.5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2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8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9 |
硕士研究生 | 152 |
本科 | 204 |
专科 | 42 |
高中及以下 | 6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2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7 |
60岁及以上 | 0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第二季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第一季度的明显回升,主要是大部分下属子公司为特许权经营项目,其主要客户为政府或其授权的公司,公司的部分应收款项主要取决于财政资金安排。
具体的现金流科目财务数据及变化说明参见本节“(一)主营业务分析/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780,814.00 | 0.01 | 7,538,126.26 | 0.03 | -76.38 | |
应收款项融资 | 570,731.79 | 0.00 | 10,270,824.53 | 0.04 | -94.44 | |
合同资产 | 340,561,942.37 | 1.14 | 532,572,268.12 | 1.84 | -36.05 | |
债权投资 | 1,2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227,891.03 | 0.05 | 81,157,058.65 | 0.28 | -81.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5,200,000.00 | 0.65 | 不适用 | |||
在建工程 | 255,427,547.37 | 0.86 | 102,239,881.24 | 0.35 | 149.83 | |
使用权资产 | 41,529,868.67 | 0.14 | 24,434,832.73 | 0.08 | 69.96 | |
商誉 | 18,575,788.74 | 0.06 | 39,526,016.83 | 0.14 | -53.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24,274.58 | 0.02 | 36,591,800.00 | 0.13 | -83.54 | |
应交税费 | 95,999,197.71 | 0.32 | 58,371,432.25 | 0.20 | 64.4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91,296,843.49 | 3.99 | 604,819,990.79 | 2.09 | 96.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576,779.35 | 1.00 | 658,524,042.93 | 2.27 | -54.66 | |
应付债券 | 299,625,443.71 | 1.03 | -100.00 | |||
租赁负债 | 25,649,980.06 | 0.09 | 11,777,282.86 | 0.04 | 117.79 |
其他说明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576万元,主要系本年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转让所致;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970万元,主要系本年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合同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19,201万元,主要系本年已履约未结算工程项目减少所致;债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20万元,系下属子公司与少数股东签订委托贷款协议所致;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6,593万元,主要系本年参股投资的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清算关闭所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9,520万元,系公司本部本年购买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所致;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5,319万元,主要系本年建造支出增加所致;使用权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710万元,系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租赁协议所致;商誉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095万元,系本年计提商誉减值金额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3,057万元,主要系本年收回预付投资款所致;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3,763万元,主要系本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58,648万元,主要系本年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35,995万元,主要系本年超短融资券减少所致;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减少29,963万元,主要系本年中期票据即将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租赁负债变动原因说明:较上年末增加1,387万元,系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设备租赁协议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止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一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1固体废弃物处理
(1).项目运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地点 | 固废类型 | 总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时间 | 项目状态 | 特许经营期限 | 垃圾处置费标准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21.07亿元 | 2,000吨/日 | 112.8 | 2016.4 | 完工 | 30年 | 266.4(220.0)元/吨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上海市松江区 | 垃圾焚烧发电 | 10.6亿元 | 1,500吨/日 | 115.4 | 2021.5 | 完工 | 与一期特许经营截止日期同 | 266.4(220.0)元/吨 |
注: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垃圾处理范围为上海市松江区的生活垃圾和青浦区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分别为266.4元/吨和220.0元/吨。
币种:人民币
(2).发电业务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发电效率 | 发电量 | 上网电价 | 补贴政策 | 特许经营期限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98% | 2.4650亿度 | 0.65元/度 | 注 | 30年 |
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98% | 3.1794亿度 | 0.65元/度 | 注 | 与一期特许经营截止日期同 |
注: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说明,0.65元/度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价。
(3).设备情况
序号 | 项目公司 | 主要技术/工艺 | 设备取得 | 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 | ||
焚烧 | 发电 | 烟气净化工艺 |
设备配置 | 设备配置 | 情况 | 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 | |||
1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一期) | 4×50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2×2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炉内喷尿素水)+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法(氢氧化钠)+烟气再加热 | 外购 | (见注) |
2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二期) | 2×750t/d(往复式机械炉排炉) | 1×60MW汽轮发电机组 | SNCR+半干法石灰浆喷射+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碳喷射+袋式除尘器+GGH1+湿式洗涤塔+GGH2+SGH+SCR的工艺路线 | 外购 | (见注) |
注:设备折旧或摊销金额分别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不适用,公司对BOT项目按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模式核算投资建设形成的资产。
(4).主要资质情况
序号 | 权利人 | 经营资质种类 | 证书编号 | 发证机构 | 终止日期 |
1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A231003578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4.12.17 |
2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 自资规甲字243108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2025.12.31 |
3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 甲102021010469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2025.1.20 |
4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562479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7.2.17 |
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 | CCAEPI-ES-SS-2022-080 |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 | 2025.6.28 |
6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TS1831A75-202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7.2.23 |
7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1617664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2024.09.11 |
8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08.15 |
9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证第0000139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08.15 |
10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000004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5.07.29 |
11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012]433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11.29 |
12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6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5.03.15 |
13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 | 沪绿容许第25号 |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2024.12.31 |
14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理服务许可证 | 青生处特许字[2019]001号 |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 2024.01.20 |
15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 | SZGY垃圾处理631118090001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09.27 |
16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沪环保许防[2020]1153号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2025.09.29 |
(5).主要技术和工艺
①生活垃圾焚烧公司所属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城市生活垃圾由专业转运站通过陆路或水路运送至厂区,由厂内储运系统接收、输送及存放,经放置脱水后进入焚烧系统;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加热余热锅炉产生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产生电能;产生的烟气通过处理系统净化达到国家标准后通过烟囱排放;产生的炉渣排出后予以再利用(如制砖);产生的飞灰经过收集、稳定后统一交由第三方填埋处理。各生产过程均通过自动控制系统操作与监控。
垃圾焚烧发电全过程由《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范,在焚烧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同时适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这三个标准。其中:在烟气排放方面,多个项目适用《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等地方标准和欧盟2010年烟气排放标准;在渗滤液方面,实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等地方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国家标准;在噪声方面,厂内各类地点实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中的各类地点噪声标准,厂界实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标准。
②生活垃圾填埋
公司所属各垃圾填埋场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垃圾由专业车辆运送至厂区,垃圾通过性质检查后过磅运送至指定的单元作业点卸下。垃圾卸车后经推土机摊平、挖掘机整平,分层压实到需要高度,每天作业结束前经过灭蝇除臭处理后用薄膜覆盖垃圾防止臭气散发并实现雨污分流。填埋单元向四周存在一定的坡度,利用坡度收集渗滤液,在最低处运用泵将渗滤液通过管道抽到污水处理处;同时填埋气(沼气含量高)通过管道运送至发电厂进行发电。
填埋场垃圾填埋全过程由《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范,在设计、施工阶段同时适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2009)。
③生活垃圾中转
公司所属各垃圾中转站项目总体流程相近似。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将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后
陆运至厂区,经第三方提供的地磅称重接收后进入作业区;垃圾车在卸料大厅通过设置在卸料泊位的漏斗将垃圾卸入集装箱,并利用压实机对垃圾进行压实,确保集装箱装载量达标;压实封箱后,由转运车运输至垃圾处理处置场(厂)。
(6).市场占有情况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为39,650吨/日。根据E20的统计,公司在全国垃圾焚烧市场的综合排名前十。公司在沪生活垃圾处置运营能力排名第一。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本期投资额 | 持股变动情况(%) | 备注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4,000.00 | 不变 | 减资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危废处置 | 3,825.00 | 不变 | 增资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1,105.45 | 不变 | 增资 |
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6,938.00 | 100 | 新增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9,093.01 | -40 | 清算关闭 |
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等 | 1,500.00 | 15.79 | 新增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投资服务等 | 100.00 | 0.40 | 新增 |
上境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等 | 2.60 | 5.06 | 新增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10,400.00 | 不变 | 增资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4,560.00 | 不变 | 增资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1,680.00 | 不变 | 增资 |
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7,318.36 | 70 | 新增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0.00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
合计 | 0.00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基金 | 508031 | 国泰君安城投宽庭 | 195,200,000.00 | 自有 | 0.00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195,200,000.00 | /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报告期对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固废处置 | 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 | 99.55% | 65,288.80 | 356,494.40 | 131,680.97 | 13,342.55 | 13,281.90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 |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艺咨询,污水处理设备保养维修,水处理混凝剂生产,污水处理专用机械及工具,机电产品,汽车配件,金属材料,化轻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木材,仪器仪表。 | 51.69%(注) | 82,000 | 265,921.98 | 163,916.90 | 19,303.99 | 9,978.23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市政环境工程总承包;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及市容景观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市容环境卫生检监测。 | 100% | 11,000 | 176,089.02 | 49,691.92 | 3,137.62 | 3,137.62 |
注:报告期,公司对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25.11%,通过子公司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6.58%,表决权比例51.69%。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发达国家一般都经历卫生填埋、垃圾焚烧、资源回收利用三个阶段,并已形成“源头避免-资源利用-末端处置”的源头消减管理战略。目前,焚烧发电在发达国家已经广泛应用并成为主流方式,焚烧设施开始趋向于集约化和规模化,二次污染控制部分投资不断上升,领先企业纷纷通过并购强化设计研发能力、延伸业务产业链、抢占市场份额并进入细分领域。
据住建部统计年鉴资料显示,目前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超过112万吨/日,占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70%以上,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已全面进入焚烧阶段且处于行业成熟期。随着垃圾分类的逐步推广和新技术的应用,未来将逐步向资源化方向发展。从市场空间来看,“十四五”期间,垃圾焚烧仍是固废行业核心,部分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仍有待完善,尤其是县级区域,生活垃圾处置需求仍存增长空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战场向中西部县级地区转移,小型焚烧成为竞争焦点。
随着生活垃圾投运设施不断增多,环保要求也日渐严格,环保督察多轮出动,行业发展理念也从无害化向资源化转变,未来也将进一步向数字化、精细化和产品化升级发展。领先企业基本为全产业链模式,通过全产业链、多元化模式拓展市场,生态资源化园区模式也成为热点。公司在焚烧发电行业有着较强的技术先发优势(国内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和烟气控制技术)、一流的技术平台(上海环境院)、丰富的业绩经验(国内第一梯队)、良好的品牌信誉(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稳定的专家团队、领先的运营能力(同时运营多座AAA级焚烧的专业环保企业)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多次被评为“固废行业十大影响力企业”。未来公司将重点关注小型化焚烧、热解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实现烟气余热利用、蒸汽再用、循环水热泵等能源高度利用,布局园区化项目,不断提高焚烧发电效率。
2、污水处理
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仍处于成长阶段,市场集中度偏低,具有明显的地域垄断性,较受资本推动和行政因素影响。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及处理量持续增长,国内污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出稳步增长趋势。据住建部统计年鉴资料显示,截止目前,全国已建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超过2.5亿m?/d,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8%,但污水收集效能偏低、污水处理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较多、能源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市政污水的发展潜力与规模受限于城市化水平和人口数量,随着人口的负增长,部分区域的增速有所减缓,市场需求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从市政污水转向工业污水。
伴随着国家政策污水处理标准不断提高,粗放式废水处理方案已经难以适应新环保政策下的废水零排放需求。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等发布了《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向了新征程,以降碳为重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再生水利用。未来,拥有核心技术的专业运营公司
相比单纯投资型企业,将获得更明显的市场优势。市场从传统的重资产向重运营转变,从工程性服务到经营性服务的转变,更加注重技术和产品质量。《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污水资源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部署,未来污水行业在减污降碳道路上将迎来革命性变化。公司具有超大型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和提标改造经验,工艺改造、工艺技术、运营管理等能力较强(运营竹园一厂市政污水BOT项目近20年),团队经验丰富。在“十四五”规划布局下,公司也探索出在污水处置设施上布局光伏发电的新路径,推动污水领域的碳减排工作,努力打造污水处理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绿色标杆项目,未来公司也将逐步向工业废水、水生态环境修复等领域拓展,不断提升市场份额。
3、危废医废危废种类错综复杂,技术门槛高,国外危废行业发展大多经历产业爆发-竞争萧条-并购整合等发展历程,并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危废处置管理体系,我国危废行业也从快速扩张期走向持续低迷的震荡调整期,产业进入了整合阶段。在医废行业,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健康以及环境要求的不断增加,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医疗废物行业从粗放到精细发展。
由于危废行业面向企业的属性突出,高度的市场化配置导致危废处理行业结构性错配问题日益凸显,部分特殊类别危险废物产量小、技术难度高、跨省转移手续繁杂,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相对较弱,也因此长期未能得到有效处置。2020年以来,结构性错配和区域性错配问题导致危废产能总体过剩、量价齐齐跳水,产业进入优胜劣汰、行业整合阶段。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危废的产生、转运及末端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并在结构性错配及区域性错配上提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不得违规设置行政壁垒限制或禁止合理的危险废物跨省或跨设区的市转移;鼓励推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打通小微企业危废收集“最后一公里”,这一文件的出台给危废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
公司管理的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内唯一一家集填埋、焚烧、综合利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型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单位,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综合处置能力最强、资源利用效率最高、技术工艺水平最先进的危废医废处置静脉产业示范基地;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危废综合处理年度标杆”“中国危险废弃物领域专业化运营服务年度标杆企业”等称号,危废焚烧及填埋处置设施的稳定运营能力处于领先地位,但市场份额有待进一步提高。未来,在政策引导下,公司将进一步储备多类型危废资源化处置技术,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加快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应用,提升公司的医废、危废管理水平,在运营管理能力和技术突破创新上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4、土壤修复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正处于成长期,2023国家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对生态污染修复行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覆盖封场填埋场、矿山修复、农用地修复等多类型生态修复,生态修复行业逐步从单一土壤修复延伸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生态修复,市场也逐步转型为“生态修复+”模式。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已出台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及技术导则、资金支持方法,与此同时,全国多个省市也提出了土壤修复的发展目标,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
规,形成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矿产资源的不合理开采,长期对土壤进行污水灌溉等,造成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目前,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土壤修复行业竞争也渐趋激烈。据统计,我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行业从业单位有一万余家,2023年土壤修复行业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数200余个,项目集中度持续降低,且农用地污染修复大幅减少。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降低土壤污染带来的一系列危害,财政部对土壤污染防治也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近两年,土壤修复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提出在生态修复过程中要大力培育绿色低碳理念,减低资源能源消耗,有效控制潜在的二次污染风险;系统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高绿色化和低碳化水平。
在“生态修复+”的模式下,EOD模式不断创新,更加强调企业自我造血能力,利用生态修复带来的环境变化、生态产品和土地价值实现经济收益。公司以上海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依托,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已形成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深度稳定化、固化处理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随着“生态修复+”模式的开发,公司也在不断转型业务开拓模式,储备核心技术,以更快的速度响应市场需求,加快市场布局。
5、市政污泥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列政策、实施方案及标准推动行业良性发展。随着双碳目标、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能源回收利用及循环经济的发展,2023年在市政污泥行业出台了一些加强污泥处理与处置监管、推广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示范项目等支持性文件,明确污泥处置质量要求,鼓励将经过无害化处理的市政污泥作为资源进行回收利用,鼓励行业内开展一系列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促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的推广应用,致力于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要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的发展目标。
当下污泥处理处置以无害化、稳定化为基础目标,减量化为中心路径,资源化以终为始,在处置技术上重点聚焦于向更高效能源利用转型、智慧化管理、深入开发资源回收潜力等方向,如热水解、干化、厌氧发酵、污泥中氮磷资源的回收等。
公司在污泥协同焚烧、干化焚烧处理方面有较强的技术和人才储备,拥有松江、奉贤、金山三个协同焚烧项目和青浦污泥项目,示范效应显著,公司逐步在已有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同步布点、协同处置。此外,公司也将不断落实污泥的资源化利用,提升能源资源回收利用,在污泥沼气回收利用、推广沼气热电联产、推广污泥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等多方向上深度研究,畅通污泥资源化产品市场出路。
6、固废资源化
(1)有机垃圾
自垃圾分类政策出台和落地,全国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置逐渐被市场关注,为实现“2025年全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35%;明确县级以上城市建立垃圾收费制度,完善使用者付费体系,收费将进一步改善商业模式。”的目标,全国各地均在加大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运输网络和末端处置设施。2023年全国释放的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置项目约180余个。受财政收缩、厨
余与餐厨项目合建等要素影响,市场释放不及预期,空间上逐步从东部向西部转移。目前我国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20%,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有1%,未来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从技术层面看,目前有机垃圾主要以厌氧发酵、好氧堆肥处理技术为主,虽然技术相对成熟,但在成本控制及效率提升上还存在局限性,尤其是堆肥技术在产业链下游还存在堵点。在减污降碳生态文明发展趋势下,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是有机垃圾发展新方向,制氢、热解、气化等开发清洁能源的前沿技术将成为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方向。
公司目前已拥有松江、嘉定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承担上海市五个新城湿垃圾代建任务,并逐步试点农牧固废,拓宽有机固废的市场。未来,公司将加速资源化技术培育,在厨余垃圾资源化技术上,进一步深挖农牧固废、畜禽粪便等有机垃圾协同处置与资源化利用路径。除此之外,针对不同城市和地域,探索适用于不同处置规模的技术工艺,提升处置产能,推进餐厨/湿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同时,在“无废园区”发展趋势下,也将进一步探索产业链一体化,打通末端资源化路径,提高设施运营效率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加快资源化新技术的储备和推广。
(2)建筑垃圾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起步较早,是固废行业的重要细分赛道。资源化水平不高、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短缺、缺乏技术创新和市场驱动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高质量管理,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助力“无废城市”建设,近几年地方政府陆续出台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规划、管理实施细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实施意见等,从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形成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处理体系。据统计,2023年全国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投资运营类项目共计中标40个(含标段),项目平均单体建设投资总额约4.3亿元/项目,但项目的单体规模较小,这主要受当地的经济发展速度影响。
由于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存在政策壁垒、区域壁垒和资金壁垒,尚未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行业龙头,市场集中度不高,且各家作业标准不一。公司已开展建筑垃圾不同处理工艺的技术适用性研究,通过调研测试掌握建筑垃圾产量和物料性质,拥有多个建筑垃圾前期咨询业绩、松江和嘉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项目。未来在双碳政策背景下,公司也将努力推动资源化产品的利用路径,把碳减排融入到建筑垃圾的处置工艺中。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十四五”期间,公司确立了“环境治理+”的战略目标,深耕上海本地市场,融入“五个新城”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大局,多管齐下推动成熟业务渗透、明星业务加速、新兴业务培育和未来业务储备,加快业务模式升级,拓展环保管家服务,提升非电收入份额,以“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代建代管”三项轻资产业务和“生活垃圾、危废医废、污水处理”三项重资产业务为主线,轻重并举,双轮驱动,促进横向多元化、纵向一体化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一是探索市场拓展新局面。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市场策源能力,以EPC、代建代管、咨询等业务推动市场开拓。二是夯实降本增效新成效。做稳做精项目运营,把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作为推动降本增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夯实降本增效成果,进一步挖掘降本增效潜力。三是把握绿色发展新机遇。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二增长曲线”的关键突破口,构建自身
的技术链、业务链、能力链,探索“无废城市”发展契机和细分市场机遇。四是凸显数字化转型新成果。通过管理数字化手段为业务赋能增效,促进业务优化和效率提升,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示范,完善数据指标体系,丰富可视化场景。五是激活内生发展新动力。充分发挥人才的关键支撑作用,把管理做细、把责任压实,把潜能激活,把改革“动能”转变为企业“效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六是创新高质量发展新机制。增强战略管理能力,加强行业对标和市场研判,做优做强主责主业。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如不能及时适应并调整经营策略,将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例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公司2006年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折算比例为每吨生活垃圾280千瓦时),未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超过上述电量的部分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2020年9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按照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公司投资运营的垃圾焚烧项目若不能及时纳入补贴清单,或超过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后不再享受补贴,则会对公司垃圾焚烧业务的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造成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公司目前享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经营风险
(1)BOT项目的获得、审批及实施风险公司主要通过BOT模式从事各项业务,此类业务一般均属于地方政府的特许经营项目,因此未来公司能否顺利延续原有业务关系,通过地方政府的招标程序而获得并实施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此外,每个BOT项目均需获得地方环保部门、投资建设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审批和配合,而该等地方政府部门在协调征地、拆迁等工作也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若未能顺利完成该等部门的审批程序,或受当地居民反对等因素影响,则新的BOT项目将难以实施,甚至不排除已发生部分投入但被迫中止的情形,从而可能对未来公司的业务发展、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另,BOT项目建设过程中超预算投资等因素亦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2)特许经营权到期后无法延续的风险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般为10-30年,BOT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到期时,经双方协商并在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况下,未来公司可继续获得特许经营权,但仍存在特许经营权到期时因不可预期的因素而无法继续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风险。
(3)经营地域集中和区域扩张风险未来公司的经营业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特征。不同的区域市场,公司面对的供应商、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单位有很大不同,如果公司经营的相关区域的政策环境出现波动,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公司未来不断扩大项目区域,则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可能面临管理能力不能有效满足项目需求的管理风险。
(4)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不能及时调整的风险BOT项目的运营成本可能会出现上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环保要求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灰渣、噪音等可能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尤其是垃圾焚烧所排放的烟气中二氧化硫、氯化氢、氮氧化物、二噁英等受到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公众舆论的密切关注。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日益重视,国家和各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提高现有的环保标准。为此,未来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也将不断增加,从而会增加运营成本。
二是人工耗材等运营成本上升:公司项目运营的主要成本为BOT项目的无形资产摊销,除此以外还包括石灰、活性炭等生产材料以及人工成本等运营支出。若上述生产材料及人工成本出现上涨,则未来公司的运营成本也将增加。
由于BOT协议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一般较长,运营期内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运营成本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面临因运营成本上升而垃圾处置费/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能得到及时、到位的调整而导致收益下降的风险。
3、环保风险
为确保垃圾焚烧发电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废气、污水和固废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公司采用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环境保护风险,从而对未来公司的项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与质量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会因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各种事故而造成项目破坏、人员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损失,以及由人员素质、材料质量、机械设备质量、施工方法和环境问题引起的问题,都可能对公司的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并遭受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甚至导致法律诉讼。这类事故一旦发生,便会发生事故处理费和各种补偿费,同时影响整体施工进度、延迟工期。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公司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更好地维护了公司权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实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相关程序。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且均能充分行使权力。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设有9名董事席位,报告期末在任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全体董事均勤勉尽责,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与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独立组织生产销售和经营规划,重大决策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做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情况,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获得公司披露的信息。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一)人员独立情况公司的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其中财务人员亦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保证了公司的人员独立。
(二)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存在与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况,保证了公司的财务独立。
(三)机构独立情况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保证了公司的机构独立。
(四)业务独立情况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的业务独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3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城投《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本公司承诺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且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转让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 决议刊登的 | 会议决议 |
网站的查询索引 | 披露日期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3-29 | www.sse.com.cn | 2023-3-30 | 审议通过: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6-29 | www.sse.com.cn | 2023-6-30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8、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新一期债务融资工具继续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11、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12、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4、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决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瑟澜 | 董事长 | 男 | 51 | 2020/11/27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9.68 | 否 | ||||
高炜 | 董事、总裁 | 男 | 53 | 2020/6/30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109.68 | 否 | ||||
陈明吉 | 董事 | 男 | 54 | 2017/2/28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叶源新 | 董事 | 男 | 46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刘延平 | 董事 | 男 | 49 | 2022/6/30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刘鑫宏 | 董事 | 男 | 41 | 2020/6/30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张欣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3/6/29 | 第三届董 | 7.5 | 是 |
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
张鹏飞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5 | 否 | |
李建军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7.5 | 否 | |
龚达夫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4 | 2023/6/29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陈华 | 监事 | 男 | 44 | 2023/6/29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0 | 是 | |
史良 | 职工监事 | 男 | 35 | 2022/7/29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66.72 | 否 | |
姚杰 | 副总裁 | 男 | 55 | 2020/11/27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97.87 | 否 | |
叶辉 | 副总裁 | 男 | 55 | 2017/2/28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92.88 | 否 | |
邹庐泉 | 副总裁 | 男 | 50 | 2017/2/28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92.38 | 否 | |
安淼 | 副总裁 | 男 | 50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92.88 | 否 | |
李传华 | 副总裁 | 男 | 44 | 2020/11/27 | 第三届董 | 87.96 | 否 |
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
董政兵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0 | 2020/6/30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82.91 | 否 | ||
邰俊 | 总工程师 | 女 | 44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30.39 | 否 | ||
李蓉 | 财务总监 | 女 | 50 | 2023/6/29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 | 67.7 | 否 | ||
张辰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0 | 2017/2/28 | 2023/6/29 | 5 | 是 | ||
王蔚松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5 | 2017/2/28 | 2023/6/29 | 5 | 否 | ||
王学江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0 | 2017/2/28 | 2023/6/29 | 5 | 否 | ||
高超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59 | 2017/2/28 | 2023/6/29 | 0 | 是 | ||
王婧 | 监事(离任) | 女 | 53 | 2019/4/9 | 2023/6/29 | 0 | 是 | ||
杨伯伟 | 副总裁、财务总监(离任) | 男 | 62 | 2020/6/30 | 2023/6/29 | 77.9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1,046.51 | / |
注:邰俊、李蓉薪酬包含就任公司高管前报告期内从本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瑟澜 |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会长,上 |
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环境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室副主任、主任,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计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海对口支援灾后重建都江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实业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 | |
高炜 |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董事。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杨树浦水厂副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
陈明吉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 |
叶源新 | 公司董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重大办)总经理(主任)。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师室主任,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科研技术部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
刘延平 | 公司董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高级经济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主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资本运营部主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副主任兼投资并购部主任等职。 |
刘鑫宏 | 公司董事,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经济师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高级经济师。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主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资本运营部主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副主任兼投资并购部主任等职。 |
张欣 |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美中小企业国际交流联络处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第四分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
张鹏飞 | 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企业导师、教授,住建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智慧城市BIM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专家,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节能与环境保护专业专家,上海市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上海市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技术专家,英国皇家注册建造师(CIOB)等。历任上海市浦东土地控股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上海旅游滨江公司规划开发部总经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工程部高级经理,上海世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央企总部基地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兼规划设计部总经理等职。 |
李建军 | 公司独立董事,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导师,《风险投资》、《公司财务》两门MBA课程主讲教授,智能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实验中心主任。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与法律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并兼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
龚达夫 | 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合规风控部总经理。历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见习教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见习、书记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民五庭助理审判员、审监庭助理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审判员、民四庭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审判长、审判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 |
陈华 | 公司监事,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师。历任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职工,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工会财务主管,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工会财务负责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 |
史良 | 公司职工监事、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任、纪律检查室主任。经济师、政工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物流营运分中心安全专员、团支部副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业务主管,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副主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纪律检查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务。 |
姚杰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龙华污水处理厂副厂长,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设施管理部经理、生产运行调度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生产运行管理部经理,上海市排水管理处副总工,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兼任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城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 |
叶辉 | 公司副总裁。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主任助理、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第一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上海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上海市市政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
邹庐泉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同济规划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员,上海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副总经理兼总工,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
安淼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市自来水公司技术员,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 |
李传华 | 公司副总裁。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EHS部经理,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EHS部(生产运营部)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师(EHS)办公室副主任、安委办主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危废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
董政兵 |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经济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同时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5A级证书。历任佛山机场包机办计划财务部经理(兼空军佛山场站助理员),上海市国资委预算财务处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上海九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部党支部书记,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上海城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上海新江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 |
(安委会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本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管理部(安委会办公室)总经理(主任)等职。 | |
邰俊 | 公司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
李蓉 | 公司财务总监。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计划财务部经理,上海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陈明吉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 / | / |
叶源新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管理部(重大办)总经理(主任) | / | / |
刘延平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 / | / |
刘鑫宏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师级副总经济师、市场投资中心主任 | / | / |
龚达夫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 / | / |
陈华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 / | / |
高超(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 / | / |
王婧(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中心高级业务主管 |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叶源新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叶源新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延平 |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延平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鑫宏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鑫宏 | 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刘鑫宏 | 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 / |
刘鑫宏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刘鑫宏 | 三峡云环境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张欣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工程师 | / | / |
龚达夫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 / |
龚达夫 |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 / |
陈华 |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陈华 | 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张辰(离任)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总工程师 | / | / |
王蔚松(离任) | 上海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 | / |
王蔚松(离任) |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蔚松(离任) |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蔚松(离任) |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高超(离任) | 上海城投环保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高超(离任)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高超(离任)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并提出分配预案,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同行业报酬水平,结合本公司薪酬制度和年度经营业绩而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1046.51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046.51万元(税前)。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叶源新 | 董事 | 选举 | / |
张欣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
张鹏飞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
李建军 | 独立董事 | 选举 | / |
龚达夫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 |
陈华 | 监事 | 选举 | / |
安淼 | 副总裁 | 聘任 | / |
邰俊 | 总工程师 | 聘任 | / |
李蓉 | 财务总监 | 聘任 | / |
张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
王蔚松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
王学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 |
高超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 |
王婧 | 监事 | 离任 | / |
杨伯伟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离任 | / |
安淼 | 总工程师 | 离任 | /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3/1/17 | 审议通过:1.关于修订《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岗位聘任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2.关于审议《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3/2/27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3/3/10 | 审议通过: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3/3/23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7.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11.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1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5.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1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7.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18.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2022年战略执行评价及2023年改革报告的议案19.关于《上海天马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一期工程融资方案》的议案20.关于新一期债务融资工具继续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3/6/8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6/29 | 审议通过:1.关于选举王瑟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8/29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的议案5.关于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6.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7.关于修订公司《会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9.关于修订《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10/27 | 审议通过: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修订《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11/29 | 审议通过:1.关于参与认购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审议《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瑟澜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1 |
高炜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1 |
陈明吉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1 |
叶源新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0 |
刘延平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2 |
刘鑫宏 | 否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2 |
张欣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张鹏飞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李建军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0 |
张辰(离任)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王蔚松(离任)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王学江(离任)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姓名 | 董事提出异议的有关事项内容 | 异议的内容 | 是否被采纳 | 备注 |
刘鑫宏 | 关于参与认购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市场存在不确定因素,REITs产品价格存在波动的风险,REITs产品的投资期限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 否 | /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董事刘鑫宏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理解此次投资REITs的意义,但市场存在不确定因素,REITs产品价格存在波动的风险,REITs产品的投资期限及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建军(主任)、刘延平、张鹏飞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欣(主任)、高炜、刘鑫宏、张鹏飞、李建军 |
战略委员会 | 王瑟澜(主任)、高炜、陈明吉、张欣、张鹏飞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9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2/23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3/23 | 1.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4.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5.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7.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 |||
2023/4/24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6/7 | 1.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8/25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10/26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3/22 | 1.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6/7 | 1.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8/25 | 1.关于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3/22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2023/8/25 | 1.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5)》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97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06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764 |
销售人员 | 65 |
技术人员 | 392 |
财务人员 | 102 |
行政人员 | 739 |
合计 | 3,06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98 |
大学本科 | 1,288 |
大学专科 | 968 |
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下 | 508 |
合计 | 3,06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实行以岗位责任、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薪酬政策,坚持将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协同联动。公司员工薪酬以岗位工资制为主,辅以绩效考核的激励奖金,所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薪酬发放形式。公司建立了较稳定的福利保障体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根据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三年培训方案,有效识别各培训项目的必要性,确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培训项目内容、性质和特性等划分为不同层次和纵向归口管理部门,从而确定实施和管理主体,实现在公司层面的统筹和集约化安排。第一层次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对口条线的员工培训和知识更新,主要有财务条线的继续教育、EHS的环境、健康、安全培训、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ISO贯标认证、采购招标管理、行政公文处理、党务工会等专业条线统筹安排的各类培训;第二层次是各事业部和项目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需要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主要包含技能培训、内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各类审证等类别的培训。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424,000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702万元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
股,合计转增224,371,70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46,230,251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发展目标、经营计划等因素制定的。为实施积极主动的业务战略,抓住市场拓展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本次分红继续保持与2022年度相同的每股分配金额,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53%,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利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2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12,185,854.3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6,513,026.14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5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12,185,854.3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53%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岗位聘任及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实施考核的结果核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各子公司相关行业的年薪平均水平以及公司的现状,将公司经营者的年薪与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以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责任目标约束,不断提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控制度常态化完善机制有关要求,聚焦制度有效性,持续推动制度体系的废改立建设,定期梳理查找工作风险和制度漏洞,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绩效考核、投资并购、财务管理等关键流程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内控执行过程的日常监控,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促进形成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制约机制。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已建立覆盖各业务领域及涵盖各级子公司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以及聘请第三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子公司高风险领域流程的内控设计及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子公司落实整改机制,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及整改建议,持续推动业务流程规范化,未发现子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7,908.58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公司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重要子公司有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运营上海天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松江项目”)和竹园第一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竹园一厂”)。
松江项目的烟气净化、污水处理、飞灰稳定化、噪声防治等各类污染物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保障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13),稳定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检测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检测结果项目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上海谱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N-2309544-1、PN-2309545-1、PN-2309546-1、PN-2309542-1、PN-2310098-1、PN-2309548-1
(1)松江一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
1 | 氮氧化物 | 1#炉 | 192 | 小时均值:250mg/Nm3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2#炉 | 133 | ||||
3#炉 | 140 | ||||
4#炉 | 109 | ||||
2 | 氯化氢 | 1#炉 | 2.5 | 小时均值:50mg/Nm3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ND | ||||
3#炉 | 2.6 | ||||
4#炉 | 2.2 | ||||
3 | 二氧化硫 | 1#炉 | 8 | 小时均值:100mg/Nm3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2#炉 | ND | ||||
3#炉 | 6 | ||||
4#炉 | ND | ||||
4 | 烟尘 | 1#炉 | 1.7 | 小时均值:10mg/Nm3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2#炉 | ND | ||||
3#炉 | 1.2 | ||||
4#炉 | ND |
注:ND为未检出
(2)松江二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mg/m3) | 上海地标(DB31/768-2013) | 备注 | |
1 | 氮氧化物 | 5#炉 | 92 | 小时均值:250mg/Nm3日均值:200mg/Nm3 | 达标 |
6#炉 | 95 | ||||
2 | 氯化氢 | 5#炉 | ND | 小时均值:50mg/Nm3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6#炉 | ND | ||||
3 | 二氧化硫 | 5#炉 | ND | 小时均值:100mg/Nm3日均值:50mg/Nm3 | 达标 |
6#炉 | 6 | ||||
4 | 烟尘 | 5#炉 | 1.8 | 小时均值:10mg/Nm3日均值:10mg/Nm3 | 达标 |
6#炉 | ND |
注:ND为未检出
报告期内松江项目烟气排放情况(松江一期、二期)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实际排放总量(吨) | 超标排放情况 |
1 | 氮氧化物 | 6 | 连续排放 | 经度121°6′纬度31°5′ | 615.58 | 无 |
2 | 氯化氢 | 17.15 | 无 | |||
3 | 二氧化硫 | 49.45 | 无 | |||
4 | 烟尘 | 7.23 | 无 |
公司市政污水处理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包括CODcr、BOD5、NH3-N、TP、TN、SS等,处理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排放标准。
报告期内竹园一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L)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排放总量(吨/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BOD5SSCODcrNH3-NTPTN | 连续排放 | 1 | 经度121°36′26.89纬度31°21′2.56″ | BOD5:0.716SS:5CODcr:11NH3-N:0.296TP:0.0715TN:7.15 |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232.641481.853730.32108.5523.482335.69 | --200752505.80200.756022.50 | 无 |
注:核定的排放总量参照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证书编号:
913101157416038297001U有效期限2022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
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项目的烟气净化、臭气控制、污水处理、噪声防治、飞灰稳定化等污染物防治污染设施均按照环保“三同时(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生产使用)”的要求同步运行,烟气排放全面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145)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标准;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达回用水标准后回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输至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的相关要求后在垃圾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噪声控制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防治污染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各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无重大故障及缺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法的有关要求,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均按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建设项目投运前均取得排污许可证。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完成备案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与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具有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结合《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和国家排放标准,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关注社会生态文明,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950,0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减少药剂使用、开展光伏发电技术、参与CCUS技术研发 |
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系由上网绿电量折算,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项目。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开展标准引领
为推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各行业、企业在“企业碳中和”“产品碳中和”方面的各项工作,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中国标准化协会正式立项的《企业碳中和实施通则》和《产品碳中和实施通则》正式发布。上海环境作为参编单位中唯一一家环保企业,切实助推行业碳中和标准化水平,展现上海环境在环保行业中的低碳影响力与话语权。
另外,上海环境主编参编中标协团体标准《固废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已召开意见讨论会)、浙江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居民碳账户建立与应用规范》(已审定,修改报批中)等标准。
2、打造低碳园区
上海环境下属天马园区于2023年1月获批市经信委“零碳创建园区”,作为上海市首个固废处理领域的零碳园区,树立了标杆,是行业中的绿色先进典型。
3、建设服务能力上海环境主持/参与了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双碳”背景下的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管理机制研究》、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碳减排核算及碳普惠方法研究》、上海市科委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专项《多源固废资源能源耦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拉萨市生环局《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拉萨市推进固废领域减污降碳实施路径研究》等相关低碳科研与咨询项目。
4、低碳数字化管理为助力园区低碳数字化管理,上海环境打造了固废“碳管家”平台。对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等关键环节运行状况、设备能耗、成本效益等核心指标开展管控与评估,构建全链条碳排放清单与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动态展示碳排放核算数据。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碳减排提供科学指导,为集团未来的碳交易提供基础支撑。2023年,入选首批上海市经信委能源双碳领域重点项目以及数字化转型示范应用场景,入选2023第六届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碳计量成果汇编,并获2023中国环卫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案例。
5、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截止目前,上海环境共有5家企业(含托管)成功荣获绿色工厂(其中天马能源、东石塘能源、固处公司浦东分公司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环云能源、固处公司嘉定分公司为市级绿色工厂)。2023年,固处公司浦东分公司成功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是上海市危废焚烧处置行业中首个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上海环境以体系管理为抓手,优化完善节能增效和提标技改,实现企业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不断践行企业“双碳”发展之路,助力“无废集团”和“无废城市”建设。
6、推进节能技改2023年,上海环境致力于持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力推行绿色生产,在通过节能降耗技术实现能源高效利用的同时,积极提升发电效率和发展清洁能源。通过对一次风机、生化风机、给水泵、循环水泵等大功率设备采用变频器技术进行节电改造,实现全年节电量约919万度;通过对凝汽器增容改造,提高发电量约167万度;通过光伏发电实现约164万度的清洁能源供电。
7、提升品牌形象,打造行业标杆4月,上海环境入榜由第一财经与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主办,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与能源基金会共同发起的首届中国企业碳中和表现榜,并获得其中的综合性大奖“碳中和表现典范奖”。作为29家上榜企业中的唯一一家环保企业,以及5家“碳中和表现典范奖”获奖单位中的唯一一家国企,上海环境始终坚守绿色初心,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进程中,以绿色低碳、数字化为抓手,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带动产业链生态共聚,着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6月,上海环境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了上海城投在首届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的策展、接待等工作,以展板、沙盘、视频及实物展品等多种方式,全景展示了上海城投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在上海高质量发展、擦亮生态底色、循环经济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展台累计接待市级领导、委办局领导、行业和专业观众1万余人次,接待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网及第一财经网等新闻媒体10余家,助力提升集团品牌效应。
10月30日至11月1日,由联合国人居署、上海市住建委主办,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协办,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承办的2023上海国际城市与建筑博览会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行,本次展览由上海环境承办。上海环境相关的城市保障低碳管家数智平台、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清洁焚烧技术、固废低碳资源化技术、绿色金融与碳交易等环境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成果得到了集中展示。
11月,由中国节能协会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主办,以“碳中和新时代——机遇,发展,共存”为主题的2023第三届碳中和博鳌大会顺利召开。大会期间,中国节能协会创新奖碳中和领域企业贡献奖正式发布并进行表彰,上海环境集团荣获“碳中和领域创新企业奖”。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上海城投承诺,将保证分立公司(即上海环境,下同)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上述承诺在上海城投作为分立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分立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分立公司进行赔偿。 | 2015-09-23 | 否 | 长期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分立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5-09-23 | 否 | 长期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符合市场惯例的合理估值水平,在2023年3月31日前将主营业务已实现盈利并有助于增厚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污水、固废等环境类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 | 2020-3-30 | 是 | 2023-3-28 | 是 | 具体情况详见表格下方注释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且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转让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 | 2023-03-29 | 否 | 长期 | 是 |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海城投承诺于减持上海环境股票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告知上海环境,并督促上海环境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海环境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上海环境股份。如上海城投未履行该项承诺,将在上海环境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上海环境其他股东和社 | 2017-03-31 | 否 | 长期 | 是 |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其持的上海环境股票自其未履行该项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承诺函》:上海环境股票上市交易后,向上海环境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以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海环境股份总数702,543,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不低于10股,共计转增不低于702,543,884股(每股面值为1元)。此次转增后,上海环境股份总数下限将增至1,405,087,768股,总股本下限将增至1,405,087,768元。上海城投承诺将尽力促成:上海城投及上海城投股东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以及上海城投向城投控股提名且获选的董事(或其授权代表)在上海环境相关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上就前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投赞成票。 | 2017-03-31 | 否 | 长期 | 是 |
2023年3月,公司收到上海城投《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本公司承诺在获得政策允许、行业主管部门认可、上市公司股东批准及取得相关资产少数股东同意且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或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转让予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7)。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40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17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潘健慧、吴博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8,346万元,包括:1、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207,565万元;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58,927万元;3、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1,854万元。
报告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96,325.74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151,234.62万元(含受托管理收入),占预
计金额的72.86%;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45,155.08万元,占预计金额的76.63%;3其他关联交易:报告期实际发生734.69万元,占预计金额的39.63%。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生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关联交易额合计5,883万元。报告期实际发生相关租赁额1,401.30万元,物业管理费233.48万元。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上海环境控股子公司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城投、关联方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基金。上海城投、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4亿元、9,800万元、200万元认缴目标基金中的等值财产份额。目标基金将投资于上海市土壤污染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治理等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领域,主要投资上海市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或者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相关技术研发企业。目标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
上海环境拟参与认购由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城投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配售份额,公司拟认购本次基金发售份额的6.40%,预计金额不超过2.15亿元。2023年12月28日,上海环境被确认成功认购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认购金额为1.952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项目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项目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项目战略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1.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无上限 | 0.20%-1.50% | 407,290,649.38 | 9,343,525,337.51 | 9,352,689,234.45 | 398,126,752.44 |
合计 | / | / | / | 407,290,649.38 | 9,343,525,337.51 | 9,352,689,234.45 | 398,126,752.44 |
2.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15.00 | 1.75%-2.18% | 9.00 | 7.00 | 9.00 | 7.00 |
有限公司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控制 | 1.12208 | 2.80% | 0.00 | 0.825 | 0.00 | 0.825 |
合计 | / | / | / | 9.00 | 7.825 | 9.00 | 7.825 |
3.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0,9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678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0 | 521,630,979 | 46.50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0 | 58,402,192 | 5.2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0 | 53,783,649 | 4.7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48,910 | 6,800,000 | 0.6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50,757 | 5,918,325 | 0.53 | 0 | 无 | 其他 | ||
韩涛 | 0 | 3,000,000 | 0.2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傅刚 | +277,000 | 2,935,000 | 0.2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东临实业有限公司 | 0 | 2,790,000 | 0.25 | 0 | 无 | 其他 | ||
黄建东 | +1,100,000 | 2,550,000 | 0.23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狄仁浩 | +400,000 | 2,200,000 | 0.2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521,630,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630,979 |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8,402,192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02,192 |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 | 53,783,649 | 人民币普通股 | 53,783,649 |
公司 | |||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800,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18,325 | 人民币普通股 | 5,918,325 |
韩涛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 |
傅刚 | 2,9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5,000 |
上海东临实业有限公司 | 2,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0,000 |
黄建东 | 2,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50,000 |
狄仁浩 | 2,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521,630,979 | 46.50 | 0 | 0.00 | 521,630,979 | 46.50 | 0 | 0.00 |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58,402,192 | 5.21 | 0 | 0.00 | 58,402,192 | 5.21 | 0 | 0.00 |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53,783,649 | 4.79 | 0 | 0.00 | 53,783,649 | 4.79 | 0 | 0.00 |
上海舜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851,090 | 0.34 | 0 | 0.00 | 6,800,000 | 0.61 | 0 | 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767,568 | 0.34 | 0 | 0.00 | 5,918,325 | 0.53 | 0 | 0.00 |
韩涛 | 3,000,000 | 0.27 | 0 | 0.00 | 3,000,000 | 0.27 | 0 | 0.00 |
傅刚 | 2,658,000 | 0.24 | 0 | 0.00 | 2,935,000 | 0.26 | 0 | 0.00 |
上海东临 | 2,790,000 | 0.25 | 0 | 0.00 | 2,790,000 | 0.25 | 0 | 0.00 |
实业有限公司 | ||||||||
黄建东 | 1,450,000 | 0.13 | 0 | 0.00 | 2,550,000 | 0.23 | 0 | 0.00 |
狄仁浩 | 1,800,000 | 0.16 | 0 | 0.00 | 2,200,000 | 0.20 | 0 | 0.0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黄建东 | 新增 | 0 | 0.00 | 2,550,000 | 0.23 |
狄仁浩 | 新增 | 0 | 0.00 | 2,200,000 | 0.20 |
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退出 | 0 | 0.00 | 未知 | 未知 |
BARCLAYSBANKPLC | 退出 | 0 | 0.00 | 1,021,354 | 0.09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蒋曙杰 |
成立日期 | 1992年7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场营销策划、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国泰君安(601211)2.77%、上港公司(600018)4.19%、绿地控股(600606)20.55%、城投控股(600649)46.46%。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
□适用√不适用
(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21上海环境MTN001(绿色) | 102101958.IB | 2021-09-23 | 2021-09-27 | 2024-09-27 | 3.00 | 3.1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 | 无 | 不适用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 | 已于2023年9月27日支付利息,金额人民币0.093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3年5月26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256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 | 已于2023年3月3日到期兑付,利息人民币0.0109亿元,本金人民币2亿元 |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无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7.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6,230,170.77 | 492,098,887.25 | 6.94 | 本年因毛利增加所致 |
流动比率 | 0.93 | 0.87 | 6.90 | 流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减少。 |
速动比率 | 0.90 | 0.83 | 8.43 | 速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减少。 |
资产负债率(%) | 57.55 | 58.50 | -0.95 | 基本持平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0 | 0.10 | 0.00 | 持平 |
利息保障倍数 | 3.22 | 2.83 | 13.78 | 息税前利润增加,贷款利率下降致使利息费用同比减少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81 | 6.01 | -19.97 | 经营活动净额减少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94 | 4.40 | 12.27 | 息税前利润增加,贷款利率下降致使利息费用同比减少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00393_B01号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环境集团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国家行政部门。在确定该等业务是否属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范的PPP项目合同时,管理层需要作出判断。同时,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中有关项目运营期间是否满足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条件的规定,分别确认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PPP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PPP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集团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合同相关的预计负债;确认上述预计负债需要管理层运用较多的判断和估计,判断和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9(金融工具)、16(无形资产)、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同资产)、12(长期应收款)、19(无形资产)、24(其他非流动资产)、39(预计负债)。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的相关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所作的判断。我们通过获取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和PPP核算模型底稿,对于其中的基本信息和关键参数进行了复核,例如保底单价/收入、运营期限、实际利率、混合模式下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拆分、PPP项目合同资产初始确认金额等。此外,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PPP项目承接及会计处理模式判断、建造及运营环节中实际利率与预计负债的估计及复核的业务流程,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并通过复核环境集团按照专业报告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及相关的估计和判断,对未来支出义务进行了核查。 |
审计报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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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服务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下属项目公司通过订立PPP项目合同从国家行政部门获取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PPP项目合同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该等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处理。于2023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人民币595,572,958.05元。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定。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管理层已委派外部评估机构协助估计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财务报表对PPP项目合同的建造收入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46(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通过查看环境集团PPP项目合同的相关协议条款,评估了管理层对有关业务适用性所作的判断。我们评价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我们通过比较建造服务实际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复核成本变更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评价了管理层就建造服务预计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评价管理层估计建造服务成本利润率时的方法。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建造服务收入会计核算的适当性,对于建造服务收入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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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 | |
环境集团下属公司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开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满足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所产生的收入按履约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履约进度的确定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及估计,包括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交付和服务范围、合同预计总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合同总收入金额和合同履约风险的判断及估计。财务报表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21(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22(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2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8(合同资产)、46(营业收入及成本)。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了解了环境集团管理层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预计总成本预算编制、合同变更及预计总成本定期复核的业务流程,并执行了内部控制流程的测试。我们对比EPC工程项目实际成本、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评估了管理层就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和预计总成本所作的判断及估计。我们获取并复核了基于项目经理、分包商共同确认及第三方监理或业主评估的完工进度编制的实际成本及履约进度计算表。我们对EPC工程总承包服务合同的完工进度和合同收入执行了重新计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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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商誉减值 | |
于2023年12月31日,环境集团商誉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575,788.74元,包括:2019年度收购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446,290.46元,以及2018年度收购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4,079,726.37元;2023年环境集团对收购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0,950,228.09元,该项商誉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129,498.28元。为评估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环境集团结合内外部信息,合理判断识别商誉减值迹象,出现特定减值迹象时,环境集团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评估其影响。同时,不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管理层对商誉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使用的折现率的判断和估计。财务报表对商誉减值的披露请参见附注三、17(资产减值)、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附注五、21(商誉)。 | 在审计中,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我们关注并复核环境集团对于商誉减值迹象判断的合理性及商誉所在资产组划分的合理性。我们复核了管理层用于预测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参数。我们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师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客观性。我们利用安永内部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评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我们分析和复核管理层确认商誉减值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对于商誉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审计报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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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信息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
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
导致对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审计报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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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
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健慧(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博 | |
中国北京 | 2024年3月28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69,315,693.16 | 1,223,087,675.6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780,814.00 | 7,538,126.26 |
应收账款 | 七、5 | 2,947,233,581.16 | 2,437,317,576.1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570,731.79 | 10,270,824.53 |
预付款项 | 七、8 | 76,673,489.86 | 63,228,379.92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16,995,184.60 | 264,442,292.2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23,489,878.59 | 275,654,948.28 |
合同资产 | 七、6 | 340,561,942.37 | 532,572,268.12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296,444,265.92 | 275,660,967.27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88,844,736.34 | 828,678,714.45 |
流动资产合计 | 6,161,910,317.79 | 5,918,451,772.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七、14 | 1,20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12,696,618,842.65 | 11,761,075,555.3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5,227,891.03 | 81,157,058.6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95,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90,664,527.33 | 94,466,844.57 |
固定资产 | 七、21 | 497,371,368.56 | 529,943,297.68 |
在建工程 | 七、22 | 255,427,547.37 | 102,239,881.24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1,529,868.67 | 24,434,832.73 |
无形资产 | 七、26 | 9,686,251,449.45 | 10,251,783,297.86 |
开发支出 | 1,400,764.38 | 1,993,224.79 | |
商誉 | 七、27 | 18,575,788.74 | 39,526,016.83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14,374,184.02 | 109,753,678.8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49,013,839.15 | 49,309,367.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024,274.58 | 36,591,8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68,880,345.93 | 23,082,274,855.81 | |
资产总计 | 29,830,790,663.72 | 29,000,726,628.6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10,409,384.50 | 974,481,25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725,453,429.49 | 3,717,856,259.07 |
预收款项 | 七、37 | 400,000.00 | 400,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247,015,059.40 | 332,060,768.37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83,986,689.66 | 215,251,968.41 |
应交税费 | 七、40 | 95,999,197.71 | 58,371,432.2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7,651,001.82 | 231,075,623.5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9,829,670.30 | 182,123,958.9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91,296,843.49 | 604,819,990.7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98,576,779.35 | 658,524,042.93 |
流动负债合计 | 6,620,788,385.42 | 6,792,841,335.3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8,419,468,818.28 | 7,881,789,489.02 |
应付债券 | 七、46 | 299,625,443.7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5,649,980.06 | 11,777,282.86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76,500,000.00 | 72,5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742,586,533.28 | 635,132,188.27 |
递延收益 | 七、51 | 975,801,426.37 | 979,405,307.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07,832,267.98 | 293,734,256.3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547,839,025.97 | 10,173,963,967.74 | |
负债合计 | 17,168,627,411.39 | 16,966,805,303.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21,858,543.00 | 1,121,858,5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099,064,946.89 | 4,099,064,946.8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6,103,632.98 | 329,705,620.7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117,984,304.64 | 4,720,055,145.0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705,011,427.51 | 10,270,684,255.6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57,151,824.82 | 1,763,237,069.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662,163,252.33 | 12,033,921,325.5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830,790,663.72 | 29,000,726,628.63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6,642,912.55 | 320,218,092.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447,227.68 | 3,001,489.7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94,696.94 | 555,622.0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30,794,942.68 | 493,110,230.43 |
其中:应收利息 | 18,619,067.65 | ||
应收股利 | 68,634,981.11 | 106,871,892.84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86,023,414.23 | 635,940,954.02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2,222,064.39 | 1,078,897,008.11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44,525,258.47 | 2,531,723,397.3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3,686,578,104.11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598,825,176.71 | 6,398,115,108.0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5,2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0,664,527.33 | 94,466,844.57 | |
固定资产 | 2,948,699.74 | 4,005,514.77 | |
在建工程 | 645,505.47 | ||
使用权资产 | 5,997,701.35 | 13,994,636.83 | |
无形资产 | 5,889,883.75 | 8,711,681.4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34,359.08 | 9,569,506.2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378,651.94 | 11,388,156.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34,216,287.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603,417,104.01 | 10,675,113,241.28 | |
资产总计 | 12,747,942,362.48 | 13,206,836,638.5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466,277.78 | 974,481,25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41,642.51 | 8,151,301.6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26,984.13 | 31,746.0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774,278.54 | 30,874,367.41 | |
应交税费 | 6,534,071.40 | 5,386,892.32 | |
其他应付款 | 2,466,172,401.93 | 2,452,453,193.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1,075,896.55 | 63,135,538.9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10,541.50 | 401,651,905.0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55,102,094.34 | 3,936,166,194.3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53,736,072.71 | 980,463,598.32 | |
应付债券 | 299,625,443.7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741,842.80 | ||
长期应付款 | 76,500,000.00 | 72,5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93,068.30 | 1,822,7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1,529,141.01 | 1,361,153,584.83 | |
负债合计 | 4,586,631,235.35 | 5,297,319,779.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1,858,543.00 | 1,121,858,5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76,107,580.93 | 4,076,107,580.9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8,187,310.66 | 311,789,298.45 | |
未分配利润 | 2,615,157,692.54 | 2,399,761,436.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161,311,127.13 | 7,909,516,859.3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747,942,362.48 | 13,206,836,638.59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380,724,727.99 | 6,285,515,349.0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380,724,727.99 | 6,285,515,349.01 |
二、营业总成本 | 5,642,550,803.03 | 5,575,029,194.2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680,611,275.87 | 4,623,718,787.22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0,090,241.83 | 52,567,405.43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042,314.90 | 4,371,880.10 |
管理费用 | 七、64 | 430,494,539.84 | 402,206,008.7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03,707,298.57 | 101,684,614.51 |
财务费用 | 七、66 | 344,605,132.02 | 390,480,498.16 |
其中:利息费用 | 351,566,618.60 | 394,906,228.75 | |
利息收入 | 9,953,747.67 | 10,602,358.5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0,174,334.78 | 63,166,186.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694,607.66 | 1,715,612.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98,108.97 | 1,228,819.6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1,228,430.49 | -45,415,538.4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950,228.0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519,178.85 | -2,346,712.7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3,383,387.67 | 727,605,702.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289,156.81 | 4,588,904.1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08,807.92 | 1,687,075.4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95,663,736.56 | 730,507,530.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9,201,579.40 | 106,749,698.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462,157.16 | 623,757,832.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462,157.16 | 623,757,832.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6,513,026.14 | 519,542,987.8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949,131.02 | 104,214,844.2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56,462,157.16 | 623,757,832.1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46,513,026.14 | 519,542,987.8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949,131.02 | 104,214,844.2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48715 | 0.46311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48715 | 0.463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9,312,299.34 | 2,901,687.21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0,790,346.10 | 2,908,807.52 |
税金及附加 | 3,423,356.53 | 2,252,346.46 | |
销售费用 | 1,485,377.36 | ||
管理费用 | 100,874,269.64 | 110,349,574.32 | |
研发费用 | 915,081.70 | 663,700.00 | |
财务费用 | 55,171,554.28 | 74,789,653.78 | |
其中:利息费用 | 57,598,145.77 | 76,272,256.26 | |
利息收入 | 2,816,523.09 | 2,981,241.11 | |
加:其他收益 | 2,769,423.83 | 775,247.2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58,946,264.16 | 400,066,762.1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000,00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627,900.0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19,178.8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4,259,280.51 | 172,779,614.4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9.41 | 3,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59,071.0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3,600,388.85 | 172,782,614.4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620,266.79 | 5,620,364.6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3,980,122.06 | 167,162,249.8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3,980,122.06 | 167,162,249.8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63,980,122.06 | 167,162,249.8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43,007,205.01 | 6,410,055,218.5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1,486,893.58 | 171,521,392.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0,379,930.77 | 131,623,691.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384,874,029.36 | 6,713,200,303.0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3,723,082,156.99 | 3,533,999,595.29 |
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7,526,520.36 | 902,079,582.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72,049,306.78 | 342,399,526.1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1,996,482.03 | 149,403,792.3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64,654,466.16 | 4,927,882,496.6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219,563.20 | 1,785,317,806.4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8,001,135.25 | 11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5,053,941.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68,304.00 | 253,957.9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869,439.25 | 187,307,899.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2,789,967.70 | 1,010,480,182.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2,426,000.00 | 245,687,6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5,215,967.70 | 1,256,167,782.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4,346,528.45 | -1,068,859,883.4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390,500.00 | 16,553,84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390,500.00 | 16,553,84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90,299,823.44 | 3,790,313,472.25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00,000.00 | 7,5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00,690,323.44 | 5,614,367,312.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32,542,023.62 | 5,406,194,975.3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53,540,014.77 | 503,931,778.4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4,719,164.72 | 6,016,905.2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116,733.91 | 217,334,331.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7,198,772.30 | 6,127,461,084.8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508,448.86 | -513,093,772.58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182.07 | 90,664.0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617,232.04 | 203,454,814.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149,043,900.57 | 1,219,661,132.61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857,341.35 | 2,193,715.8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28,614.21 | 13,155,792.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685,955.56 | 15,349,507.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000.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7,342,984.94 | 56,890,422.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344,737.74 | 32,961,006.4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759,226.92 | 31,904,270.8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446,949.60 | 121,853,699.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760,994.04 | -106,504,191.6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16,197,775.75 | 1,137,583,370.2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93,751,532.84 | 421,629,958.0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1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12,767,308.59 | 1,559,213,328.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884,855.16 | 10,915,044.1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80,056,330.02 | 1,436,561,270.28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1,941,185.18 | 1,447,476,314.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826,123.41 | 111,737,013.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311,989,499.32 | 6,072,874,187.38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000.00 | 7,5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15,989,499.32 | 7,880,374,187.3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14,669,009.00 | 7,642,897,866.3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0,895,864.15 | 203,991,301.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64,935.97 | 10,350,838.8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93,629,809.12 | 7,857,240,006.7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7,640,309.80 | 23,134,180.5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424,819.57 | 28,367,002.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0,218,092.98 | 291,851,090.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6,642,912.55 | 320,218,092.98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29,705,620.77 | 4,720,055,145.01 | 10,270,684,255.67 | 1,763,237,069.86 | 12,033,921,325.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29,705,620.77 | 4,720,055,145.01 | 10,270,684,255.67 | 1,763,237,069.86 | 12,033,921,325.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6,398,012.21 | 397,929,159.63 | 434,327,171.84 | 193,914,754.96 | 628,241,926.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6,513,026.14 | 546,513,026.14 | 109,949,131.02 | 656,462,157.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6,390,500.00 | 106,390,5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398,012.21 | -148,583,866.51 | -112,185,854.30 | -22,424,876.06 | -134,610,730.3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398,012.21 | -36,398,012.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22,424,876.06 | -134,610,730.3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1,488,157.38 | 51,488,157.38 | 6,760,558.70 | 58,248,716.08 | |||||
2.本期使用 | 51,488,157.38 | 51,488,157.38 | 6,760,558.70 | 58,248,716.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66,103,632.98 | 5,117,984,304.64 | 10,705,011,427.51 | 1,957,151,824.82 | 12,662,163,252.33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312,989,395.78 | 4,303,286,082.28 | 9,842,898,450.03 | 2,023,260,765.39 | 11,866,159,215.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6,128,154.13 | 26,128,154.13 | 1,279,755.36 | 27,407,909.4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104,764,428.97 | 312,989,395.78 | 4,329,414,236.41 | 9,869,026,604.16 | 2,024,540,520.75 | 11,893,567,124.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99,482.08 | 16,716,224.99 | 390,640,908.60 | 401,657,651.51 | -261,303,450.89 | 140,354,200.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9,542,987.89 | 519,542,987.89 | 104,214,844.27 | 623,757,832.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699,482.08 | -5,699,482.08 | -177,377,430.92 | -183,076,913.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6,822,987.00 | 16,822,987.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699,482.08 | -5,699,482.08 | -194,200,417.92 | -199,899,900.00 | |||||
(三)利润分配 | 16,716,224.99 | -128,902,079.29 | -112,185,854.30 | -188,140,864.24 | -300,326,718.5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716,224.99 | -16,716,224.99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188,140,864.24 | -300,326,718.5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3,018,367.03 | 23,018,367.03 | 1,859,110.85 | 24,877,477.88 | |||||
2.本期使用 | 23,018,367.03 | 23,018,367.03 | 1,859,110.85 | 24,877,477.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99,064,946.89 | 329,705,620.77 | 4,720,055,145.01 | 10,270,684,255.67 | 1,763,237,069.86 | 12,033,921,325.53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11,789,298.45 | 2,399,761,436.99 | 7,909,516,859.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11,789,298.45 | 2,399,761,436.99 | 7,909,516,859.3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36,398,012.21 | 215,396,255.55 | 251,794,267.76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3,980,122.06 | 363,980,122.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6,398,012.21 | -148,583,866.51 | -112,185,854.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6,398,012.21 | -36,398,012.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48,187,310.66 | 2,615,157,692.54 | 8,161,311,127.13 |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95,073,073.46 | 2,361,501,266.43 | 7,854,540,463.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295,073,073.46 | 2,361,501,266.43 | 7,854,540,463.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16,716,224.99 | 38,260,170.56 | 54,976,395.55 |
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162,249.85 | 167,162,249.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716,224.99 | -128,902,079.29 | -112,185,854.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716,224.99 | -16,716,224.9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1,858,543.00 | 4,076,107,580.93 | 311,789,298.45 | 2,399,761,436.99 | 7,909,516,859.37 |
公司负责人:王瑟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蓉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晓芳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于2004年6月28日成立,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作为单一股东进行出资。
2006年8月8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划转的函》(沪国资委事[2006]693号),同意将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整体划转至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
2008年7月11日,上海城投作出股东决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控股”)。
根据城投控股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分立上市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城投控股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阳晨投资”)(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于合并实施后以存续方式实施分立(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同日,城投控股、阳晨投资与本公司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就本次合并的相关安排予以明确约定。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项已取得城投控股和阳晨投资各自股东大会的批准及授权,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资委、商务部与中国证监会审核及同意。
于2016年12月23日,城投控股通过向阳晨投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份,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阳晨投资。于2016年12月23日,本公司与城投控股签署《资产划转协议书》获得阳晨投资的所有资产,并承继所有债权及债务,阳晨投资的业务由本公司继续开展。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分立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68号),本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自城投控股分立,作为本次分立的分立主体,本公司全部股权由城投控股于分立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取得及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城投。
于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7年3月17日,上海环境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相关文件的议案》。
于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5764269544Y的营业执照。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2,543,884.00元,股本总数为702,543,884股。
于2017年3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81号)同意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为“上海环境”,股票代码为“601200”。
于2019年6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29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7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170,000,000.00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4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环境转债”,债券代码“113028”。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环境转债”自2019年12月2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于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发行的“环境转债”累计共有人民币2,161,222,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08,551,494股,2020年9月18日起,“环境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尚未转股的人民币8,778,000.00元“环境转债”全部被冻结。根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公司本次赎回“环境转债”数量为87,780张。本次“环境转债”转股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121,858,54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21,858,543.00元。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881号,本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以生活垃圾和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等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提供顶层设计和定制化服务。
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上海城投。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会计处理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人民币1亿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 |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 达到当年合并净利润的10%且少数股东权益大于合并净资产的5%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合并净资产的1%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合并净利润的5%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支付的现金或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人民币1,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公司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②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公司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第十节-十二-1。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工具抵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应收关联方、信誉等级较高的政府机关及国网电力企业的应收款项 |
组合2(第三方企业) | 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关联方)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组合2(非关联方) | 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模型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3中的“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单个存货类别计提。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参见五、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39.75年5%2.39%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固定资产(除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年 | 3%-5% | 2.38%-4.8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5年 | 3%-5% | 3.80%-32.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5% | 9.50%-19.40%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3%-5% | 9.50%-32.33% |
固定资产中填埋库区及退役费用的折旧采用工作量折旧法计提,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完成工作量的比例计提折旧费。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标准如下:
结转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的标准信息平台软件
信息平台软件 | 信息数据库的全面搭建工作完成,经调试系统功能可以使用,并经使用部门验收。 | |
非技术改造工程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施工、使用部门、管理部门完成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 | 特许经营权经营期限 | |
土地使用权 | 30-50年 | |
软件 | 2-15年 | |
其他 | 5年 |
特许经营权
本公司通过订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在PPP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本公司将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该类PPP项目资产列报为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并在该PPP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至运营期及其延展期届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之日的期间采用直线法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为研究环保生产工艺而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评价和选择阶段的支出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大规模生产之前,针对环保生产工艺最终应用的相关设计、测试阶段的支出为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已经技术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管理层已批准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预算;已有前期市场调研的分析说明环保生产工艺所生产的产品具有市场推广能力;有足够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以进行环保生产工艺的开发活动及后续的大规模生产;以及环保生产工艺开发的支出能够可靠地归集。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其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支出,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主要的收入类型及其计量
(a)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建造设计、设备采购、建造安装多项商品和服务承诺,由于本公司需要将上述商品或服务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公司将其整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建造的资产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建造的资产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第十节—五、34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造服务,本公司考虑了合同的法律形式及相关事实和情况(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的价格等)后认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建造服务前能够主导建造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拥有该建造服务的控制权,因此是主要责任人,在建造服务交付给客户完成验收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包含电力供应、工程承包相关的设备销售、联副产品销售等多项承诺,具体承诺视与客户约定不同而存在差异,由于客户能够分别从上述商品或服务中单独受益或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上述商品或服务之间不存在重大整合、重大修改或定制或者高度关联,本公司将其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交付电力、联副产品等商品履行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c)提供服务合同本公司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设计、工程成本及生态修复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将因向客户转让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公司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价格调整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污水处理服务、污泥干化服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设计、工程成本及生态修复服务履行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或者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投入的材料数量、花费的人工工时、花费的机器工时、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d)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指本公司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同时符合下列特征(以下简称“双特征”):
(1)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间内代表政府方使用PPP项目资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2)本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获得补偿。
PPP项目合同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双控制”):
(1)政府方控制或管制公司使用PPP项目资产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类型、对象和价格;
(2)PPP项目合同终止时,政府方通过所有权、收益权或其他形式控制PPP项目资产的重大剩余
权益。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公司按照上文建造合同的会计政策确定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参考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确定。于运营阶段,本公司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PPP项目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之前,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从合同资产转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2)PPP项目合同规定本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
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上文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于运营阶段,当提供劳务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规定本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类型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本公司根据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其业务性质,对于政府补助分别采取总额法和净额法进行核算。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2)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列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利润分配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3)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①判断
在应用本公司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a)建造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建造合同的履约进度,具体而言,本公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本公司向客户转移商品过程
中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本公司认为,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价款以建造成本为基础确定,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能够如实反映建造服务的履约进度。鉴于建造合同存续期间较长,可能跨越若干会计期间,本公司会随着建造合同的推进复核并修订预算,相应调整收入确认金额。
(b)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公司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公司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c)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②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a)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b)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公司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使用情况和预计出售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随市场价格或需求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和变化当期的损益。
(c)PPP项目合同本公司于PPP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根据预算成本和工期的估计对金融资产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及修正,根据项目周期、授予方的信用风险、无风险报酬率等综合考虑确定金融资产实际利率。
本公司于PPP项目运营过程中根据未来为维持服务能力而发生的更新支出和移交日前的恢复性大修义务,确认与PPP项目相关的现时义务,确认预计负债。管理层在对上述大修义务进行估计时,涉及较多的判断,估计的变化将可能导致预计负债金额的调整。
(d)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e)商誉减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第十节、七-27。
(5)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建造合同本公司根据建造工程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益。管理层根据总预算成本中所涉实际成本估计建造工程完工百分比,亦估计有关合同收益。鉴于建造合同中所进行活动性质,进行活动之日及活动完成之日通常会归入不同的会计期间。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提取损失准备,并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会随着合同进程检查并修订预算(若实际合同收益小于预计或实际合同成本,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中的合同收益及合同成本估计。
(7)PPP项目合同建造服务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造服务收入,参考建造服务开工日期提供同类建造服务的成本利润率以成本加成法估计,并按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8)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公司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公司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9)税项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就“关于单项交易产生 | 董事会审批 | 0 |
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等问题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1%,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竹园污水”) | 15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院”) | 15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温江阳晨”) | 15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温江新阳晨”) | 15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上境修复”) | 15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奉贤焚烧”) | 15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崇明中转”) | 20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环复私募”)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或污水处理劳务项目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根据上述文件,本公司下属从事污水处理的子公司:竹园污水、温江阳晨、温江新阳晨及温江城投,下属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子公司: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雅境”)、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及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漳州焚烧”),适用增值税免税,其他子公司缴纳的增值税按70%即征即退;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产生的上网发电收入缴纳的增值税按100%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之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下属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天马再生”)、上海卫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计院、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崇明中转、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自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自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于2023年度,本公司以下子公司符合以上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a)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2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b)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3年度,即免征企业所得税: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宝林焚烧项目、天马再生二期焚烧项目、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二期焚烧项目、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新昌再生”)焚烧项目、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奉环投资”)飞灰项目、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c)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4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漳州焚烧、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d)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5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奉环投资渗滤液项目、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e)本公司以下子公司属于上述所得税优惠第6年度,即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和填埋项目、天马再生污泥干化项目;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设计院、竹园污水、上境修复和奉贤焚烧分别于2021年12月、2022年11月、2023年11月和2023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复审,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31004752号、GR202231007136号、GR202331000109和GR202331000036,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优惠税率适用期间分别为2021年至2023年、2022年至2024年、2023年至2025
年和2023年至2025年。因此,设计院、竹园污水、上境修复和奉贤焚烧于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下属天马再生、奉贤焚烧、设计院、竹园污水和上境修复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温江阳晨、温江新阳晨注册地为四川省,符合有关要求,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崇明中转、环复私募符合以上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750,598,269.43 | 812,370,483.23 |
其他货币资金 | 20,590,671.29 | 3,426,543.0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398,126,752.44 | 407,290,649.38 |
合计 | 1,169,315,693.16 | 1,223,087,675.6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20,271,792.5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426,543.02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80,814.00 | 5,738,126.26 |
商业承兑票据 | 1,800,000.00 | |
合计 | 1,780,814.00 | 7,538,126.2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56,61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456,61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20,480,603.76 | 1,968,275,755.85 |
1年以内小计 | 2,120,480,603.76 | 1,968,275,755.85 |
1至2年 | 511,064,819.95 | 257,632,924.59 |
2至3年 | 140,168,347.64 | 65,896,113.19 |
3年以上 | 217,536,433.49 | 165,884,133.85 |
合计 | 2,989,250,204.84 | 2,457,688,927.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38.84 | 0.03 | 760,838.84 | 100 | 0.00 | 760,838.84 | 0.03 | 760,838.84 | 1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88,489,366.00 | 99.97 | 41,255,784.84 | 1.38 | 2,947,233,581.16 | 2,456,928,088.64 | 99.97 | 19,610,512.50 | 0.80 | 2,437,317,576.14 |
其中: | ||||||||||
组合一:关联企业、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的政府机构及国网电力企业 | 2,619,501,203.77 | 87.63 | 0.00 | 0.00 | 2,619,501,203.77 | 1,981,710,213.80 | 80.63 | 1,981,710,213.80 | ||
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 368,988,162.23 | 12.34 | 41,255,784.84 | 11.18 | 327,732,377.39 | 475,217,874.84 | 19.34 | 19,610,512.50 | 4.13 | 455,607,362.34 |
合计 | 2,989,250,204.84 | / | 42,016,623.68 | / | 2,947,233,581.16 | 2,457,688,927.48 | / | 20,371,351.34 | / | 2,437,317,576.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漳州市铭创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760,838.84 | 760,838.84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二:第三方企业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第三方企业 | 368,988,162.23 | 41,255,784.84 | 11.18 |
合计 | 368,988,162.23 | 41,255,784.84 | 11.1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0,838.84 | 760,838.8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10,512.50 | 21,650,272.34 | 5,000.00 | 41,255,784.84 | ||
合计 | 20,371,351.34 | 21,650,272.34 | 5,000.00 | 42,016,623.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516,143,561.48 | 516,143,561.48 | 15.50 |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427,133,285.32 | 427,133,285.32 | 12.83 |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20,321,056.54 | 120,321,056.54 | 3.61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 96,912,117.39 | 96,912,117.39 | 2.91 | ||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 84,882,700.97 | 84,882,700.97 | 2.55 | ||
合计 | 1,245,392,721.70 | 1,245,392,721.70 | 37.4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 | 账面价值 |
备 | 备 | |||||
咨询服务 | 38,982,104.99 | 38,982,104.99 | 38,389,613.25 | 38,389,613.25 |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 | 276,269,192.22 | 276,269,192.22 | 471,033,619.68 | 471,033,619.68 | ||
PPP项目建造服务 | ||||||
垃圾处理服务 | 25,310,645.16 | 25,310,645.16 | 23,149,035.19 | 23,149,035.19 | ||
合计 | 340,561,942.37 | 340,561,942.37 | 532,572,268.12 | 532,572,268.12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服务 | -194,764,427.46 | 已履约未结算工程项目减少 |
合计 | -194,764,427.46 | /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70,731.79 | 10,270,824.53 |
合计 | 570,731.79 | 10,270,824.5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91,707.67 | |
合计 | 791,707.67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2,766,102.88 | 94.90 | 61,536,955.75 | 97.32 |
1至2年 | 2,605,122.70 | 3.40 | 592,622.27 | 0.94 |
2至3年 | 240,273.50 | 0.31 | 973,440.78 | 1.54 |
3年以上 | 1,061,990.78 | 1.39 | 125,361.12 | 0.20 |
合计 | 76,673,489.86 | 100.00 | 63,228,379.9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野马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23,837,226.37 | 31.09 |
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 4,009,880.00 | 5.23 |
上海杜美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 2,937,000.00 | 3.83 |
上海睿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919,424.93 | 3.81 |
上海碧州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95,575.22 | 3.25 |
合计 | 36,199,106.52 | 47.2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16,995,184.60 | 264,442,292.22 |
合计 | 316,995,184.60 | 264,442,292.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5,944,043.66 | 220,463,069.21 |
1年以内小计 | 85,944,043.66 | 220,463,069.21 |
1至2年 | 211,027,710.74 | 12,937,196.57 |
2至3年 | 1,071,774.82 | 10,688,157.37 |
3年以上 | 95,933,369.05 | 97,752,424.59 |
合计 | 393,976,898.27 | 341,840,847.7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 64,188,131.65 | 19,729,315.62 |
代垫款项 | 244,991,273.70 | 226,876,069.60 |
增值税退税 | 6,107,554.79 | 7,055,694.62 |
往来款 | 65,690,175.82 | 73,841,837.30 |
其他 | 12,999,762.31 | 14,337,930.60 |
合计 | 393,976,898.27 | 341,840,847.7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479,096.55 | 73,919,458.97 | 77,398,555.5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416,841.85 | 416,841.8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3,062,254.70 | 73,919,458.97 | 76,981,713.6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79,096.55 | 416,841.85 | 3,062,254.70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919,458.97 | 73,919,458.97 | ||||
合计 | 77,398,555.52 | 416,841.85 | 76,981,713.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充临江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3,249,254.87 | 56.67 | 代垫款项 | 1年以内、1年-2年 | |
西和县财政局 | 43,500,000.00 | 11.0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10.1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0,000,000.00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1,970,503.27 | 5.5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1,970,503.27 |
成都中法生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55,685.09 | 2.55 | 代垫款项 | 1年以内、4-5年 | |
合计 | 338,775,443.23 | 85.99 | / | / | 61,970,503.2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 账面价值 |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
原材料 | 208,674,974.74 | 208,674,974.74 | 196,919,495.85 | 196,919,495.85 | ||
库存商品 | 1,294,512.33 | 1,294,512.33 | 1,355,850.21 | 1,355,850.21 | ||
合同履约成本 | 13,520,391.52 | 13,520,391.52 | 77,379,602.22 | 77,379,602.22 | ||
合计 | 223,489,878.59 | 223,489,878.59 | 275,654,948.28 | 275,654,948.28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合同履约成本根据结转营业成本的金额摊销,年末账面价值根据流动性列示于存货。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296,442,934.25 | 275,660,967.2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1,331.67 | |
合计 | 296,444,265.92 | 275,660,967.2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委托贷款利息 | 1,331.67 | 1,331.67 | ||||
合计 | 1,331.67 | 1,331.6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718,675,044.60 | 763,698,662.78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2,346,931.86 | 56,402,009.50 |
预缴其他税费 | 7,822,759.88 | 8,578,042.17 |
合计 | 788,844,736.34 | 828,678,714.45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四川阳晨环境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12,993,061,776.90 | 12,993,061,776.90 | 12,036,736,522.58 | 12,036,736,522.58 | 5.14%-10.67%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96,442,934.25 | 296,442,934.25 | 275,660,967.27 | 275,660,967.27 | |||
合计 | 12,696,618,842.65 | 12,696,618,842.65 | 11,761,075,555.31 | 11,761,075,555.31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应收款为人民币10,030,403,774.93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713,183,969.90元)。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0.00 | 1,000,000.00 | 2,024.94 | 1,002,024.94 | |||
上境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 | 0.00 | 26,000.00 | -19,921.70 | 6,078.30 | |||
小计 | 1,026,000.00 | -17,896.76 | 1,008,103.24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81,157,058.65 | 81,157,058.65 |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37,000,000.00 | ||||
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780,212.21 | 14,219,787.79 | ||||
小计 | 118,157,058.65 | 15,000,000.00 | 81,157,058.65 | -780,212.21 | 51,219,787.79 | 37,000,000.00 | |
合计 | 118,157,058.65 | 16,026,000.00 | 81,157,058.65 | -798,108.97 | 52,227,891.03 | 37,000,000.00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59,282,541.50 | 159,282,541.5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815,696.93 | 64,815,696.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或摊销 | 3,802,317.24 | 3,802,317.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68,618,014.17 | 68,618,014.17 |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664,527.33 | 90,664,527.3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466,844.57 | 94,466,844.57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97,371,368.56 | 529,284,377.63 |
固定资产清理 | 658,920.05 | |
合计 | 497,371,368.56 | 529,943,297.6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填埋库及退役费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337,128.62 | 450,116,029.67 | 19,568,657.02 | 37,953,815.86 | 141,970,986.74 | 825,946,61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721,591.10 | -34,020,879.15 | 3,283,099.49 | 6,042,764.62 | 5,378,940.29 | 21,405,516.35 |
(1)购置 | 2,916,514.33 | 9,965,450.81 | 1,576,929.39 | 6,308,331.84 | 20,767,226.3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竣工决算原值调整 | 638,289.98 | 638,289.98 | ||||
(5)竣工决算分类调整 | 37,805,076.77 | -43,986,329.96 | 1,706,170.10 | -265,567.22 | 4,740,650.31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065.00 | 1,083,257.43 | 2,262,115.96 | 4,732,590.59 | 8,149,028.98 | |
(1)处置或报废 | 71,065.00 | 1,083,257.43 | 2,262,115.96 | 4,732,590.59 | 8,149,028.98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16,987,654.72 | 415,011,893.09 | 20,589,640.55 | 39,263,989.89 | 147,349,927.03 | 839,203,105.2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234,108.48 | 181,753,183.08 | 11,730,836.66 | 24,475,535.06 | 26,468,577.00 | 296,662,240.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9,267,133.55 | 22,276,935.68 | 2,386,249.47 | 6,822,886.55 | 12,242,532.28 | 52,995,737.53 |
(2)竣工结算分类调整 | 6,170,115.01 | -7,022,701.40 | 877,544.87 | -1,803.33 | -23,155.15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4,922.75 | 1,049,451.25 | 2,157,044.35 | 4,614,822.74 | 7,826,241.09 | |
(1)处置或报废 | 4,922.75 | 1,049,451.25 | 2,157,044.35 | 4,614,822.74 | 7,826,241.09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7,666,434.29 | 195,957,966.11 | 12,837,586.65 | 26,681,795.54 | 38,687,954.13 | 341,831,736.72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9,321,220.43 | 219,053,926.98 | 7,752,053.90 | 12,582,194.35 | 108,661,972.90 | 497,371,368.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4,103,020.14 | 268,362,846.59 | 7,837,820.36 | 13,478,280.80 | 115,502,409.74 | 529,284,377.6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6,585,383.64 | 未取得土地权证 |
合计 | 6,585,383.64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5,464,730.88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2,235,241.89元)。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462,328.07 | |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 196,591.98 | |
合计 | 658,920.05 |
其他说明:
无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5,427,547.37 | 102,239,881.2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55,427,547.37 | 102,239,881.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嘉源环保危废处置项目扩能工程 | 1,412,644.02 | 1,412,644.02 | 765,486.48 | 765,486.48 | ||
竹园一厂光伏项目 | 4,066,851.83 | 4,066,851.83 | ||||
青浦污泥光伏项目 | 1,895,250.00 | 1,895,250.00 | ||||
管理信息平台项目 | 0.00 | 0.00 | 645,505.47 | 645,505.47 | ||
松江危废项目 | 245,340,948.16 | 245,340,948.16 | 98,973,232.37 | 98,973,232.37 | ||
南京供热工程项目 | 0.00 | 0.00 | 1,855,656.92 | 1,855,656.92 | ||
沼气锅炉系统 | 1,397,092.96 | 1,397,092.96 | ||||
其他 | 1,314,760.40 | 1,314,760.40 | ||||
合计 | 255,427,547.37 | 255,427,547.37 | 102,239,881.24 | 102,239,881.24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松江危废项目 | 310,118,200.00 | 98,973,232.37 | 146,367,715.79 | 245,340,948.16 | 79.11 | 79.11% | 1,488,246.87 | 1,334,338.54 | 2.65 | 自有资金及贷款 | ||
合计 | 310,118,200.00 | 98,973,232.37 | 146,367,715.79 | 245,340,948.16 | / | / | 1,488,246.87 | 1,334,338.54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725,829.30 | 41,725,829.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744,436.72 | 36,744,436.72 | |
机器 | 36,744,436.72 | 36,744,436.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41,725,829.30 | 36,744,436.72 | 78,470,266.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290,996.57 | 17,290,996.5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62,761.76 | 5,686,639.02 | 19,649,400.78 |
(1)计提 | 13,962,761.76 | 5,686,639.02 | 19,649,400.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253,758.33 | 5,686,639.02 | 36,940,397.35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472,070.97 | 31,057,797.70 | 41,529,868.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434,832.73 | 24,434,832.7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特许经营权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44,898,840.99 | 65,212,354.49 | 36,486,566.49 | 36,549,874.04 | 13,383,147,636.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7,612,895.26 | 2,550,402.47 | -31,091,359.47 | 469,071,938.26 | |
(1)购置 | 466,521,535.79 | 1,957,942.06 | 468,479,477.85 | ||
(2)内部研发 | 592,460.41 | 592,460.4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分类调整 | 31,091,359.47 | -31,091,359.47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3,351,791.85 | 533,351,791.8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注1) | 533,351,791.85 | 533,351,791.85 | |||
4.期末余额 | 13,209,159,944.40 | 65,212,354.49 | 39,036,968.96 | 5,458,514.57 | 13,318,867,782.4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97,573,818.01 | 10,913,314.51 | 16,814,637.03 | 6,062,568.60 | 3,131,364,338.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829,984.94 | 1,459,152.17 | 6,244,067.97 | -1,281,210.26 | 501,251,994.82 |
(1)计提 | 492,757,366.34 | 1,459,152.17 | 6,244,067.97 | 791,408.34 | 501,251,994.82 |
(2)分类调整 | 2,072,618.60 | -2,072,618.60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92,403,802.95 | 12,372,466.68 | 23,058,705.00 | 4,781,358.34 | 3,632,616,332.97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16,756,141.45 | 52,839,887.81 | 15,978,263.96 | 677,156.23 | 9,686,251,449.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47,325,022.98 | 54,299,039.98 | 19,671,929.46 | 30,487,305.44 | 10,251,783,297.8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列报于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中包含处于建设阶段的PPP项目资产为人民币309,345,419.8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997,705.22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无形资产为人民币6,595,570,258.8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860,153,936.96元)。注1:其他转出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青浦区污泥干化焚烧项目于2023年1月转入商业运行,调整为金融资产模式核算。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计提减值准备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源环保”) | 24,079,726.37 | 20,950,228.09 | 3,129,498.28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嘉瀛环保”) | 15,446,290.46 | 15,446,290.46 | ||||
合计 | 39,526,016.83 | 20,950,228.09 | 18,575,788.74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计提 | 处置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嘉源环保”) | 0.00 | 20,950,228.09 | 20,950,228.09 | |||
合计 | 0.00 | 20,950,228.09 | 20,950,228.09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嘉源环保资产组 | 369,375,570.24 | 317,000,000.00 | 52,375,570.24 | 2024年至2029年,2030年至用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2.33%-22.99%利润率:-23.66%-20.27%折现率9.70% | 确定基础是在预测期前一年实现的收入、利润基础上,根据预计市场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该增长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20.27%折现率:9.70% | 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嘉瀛环保资产组 | 167,481,702.93 | 179,000,000.00 | 2024年至2028年,2029年至用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3.56%-24.43%利润率:10.58%-17.22%折现率10.03% | 确定基础是在预测期前一年实现的收入、利润基础上,根据预计市场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该增长率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17.22%折现率:10.03% | 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
合计 | 536,857,273.17 | 496,000,000.00 | 52,375,570.24 | /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楼装修费 | 16,865,408.83 | 4,801,289.30 | 11,595,721.91 | 10,070,976.22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80,769,283.60 | 21,593,183.20 | 14,019,561.73 | 88,342,905.07 | |
其他 | 12,118,986.41 | 12,201,161.16 | 8,359,844.84 | 15,960,302.73 | |
合计 | 109,753,678.84 | 38,595,633.66 | 33,975,128.48 | 114,374,184.02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9,134,233.74 | 18,057,809.57 | 67,905,803.25 | 14,878,810.30 |
可抵扣亏损 | 292,699,378.19 | 62,496,078.69 | 234,157,152.97 | 54,854,423.28 |
PPP项目调试期间利润 | 87,954,751.08 | 21,988,687.77 | 92,538,150.36 | 23,134,537.59 |
预计负债 | 730,933,877.45 | 175,484,693.40 | 608,389,489.79 | 145,719,559.66 |
暂时未支付费用 | 4,770,463.56 | 1,192,615.89 | 4,844,860.64 | 1,211,215.16 |
租赁负债 | 42,706,903.09 | 10,535,650.95 | 25,403,542.25 | 6,350,885.56 |
填埋场退役费用 | 9,251,315.83 | 2,312,828.96 | 9,323,061.58 | 2,330,765.40 |
递延收益 | 15,737,045.56 | 3,934,261.39 | ||
合计 | 1,273,187,968.50 | 296,002,626.62 | 1,042,562,060.84 | 248,480,196.9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PPP项目资产 | 2,297,557,100.58 | 535,786,383.24 | 2,056,045,617.04 | 477,177,608.28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9,189,806.43 | 7,231,404.54 | 31,234,322.33 | 7,629,310.15 |
填埋场退役资产 | 6,215,374.40 | 1,553,843.60 | 7,895,912.28 | 1,973,978.07 |
使用权资产 | 41,529,868.67 | 10,241,392.33 | 24,434,832.70 | 6,108,708.18 |
其他 | 32,126.96 | 8,031.74 | 61,925.11 | 15,481.28 |
合计 | 2,374,524,277.04 | 554,821,055.45 | 2,119,672,609.46 | 492,905,085.96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6,988,787.47 | 49,013,839.15 | 199,170,829.64 | 49,309,367.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6,988,787.47 | 307,832,267.98 | 199,170,829.64 | 293,734,256.3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1,791,053.56 | 118,144,342.87 |
可抵扣亏损 | 427,433,265.51 | 324,092,121.23 |
合计 | 569,224,319.07 | 442,236,464.1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0.00 | 23,206,083.64 | |
2024年 | 6,176,949.83 | 15,791,679.14 | |
2025年 | 23,360,629.86 | 27,493,781.63 | |
2026年 | 85,467,276.69 | 85,771,460.13 | |
2027年 | 161,292,759.55 | 171,829,116.69 | |
2028年 | 151,135,649.58 | ||
合计 | 427,433,265.51 | 324,092,121.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抵扣上述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PPP项目合同资产 | 5,345,029.30 | 5,345,029.30 | ||||
预付投资款 | 36,591,800.00 | 36,591,800.00 | ||||
其他 | 679,245.28 | 679,245.28 | ||||
合计 | 6,024,274.58 | 6,024,274.58 | 36,591,800.00 | 36,591,800.00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0,271,792.59 | 20,271,792.59 | 诉讼冻结及久悬户 | 诉讼冻结及久悬户 | 3,426,543.02 | 3,426,543.02 | 久悬户及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等 |
固定资产 | 25,464,730.88 | 25,464,730.88 | 抵押 | 借款抵押 | 22,235,241.89 | 22,235,241.89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6,595,570,258.82 | 6,595,570,258.82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6,860,153,936.96 | 6,860,153,936.96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97,434,520.65 | 197,434,520.65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211,557,433.63 | 211,557,433.63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10,030,403,774.93 | 10,030,403,774.93 | 质押、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9,713,183,969.90 | 9,713,183,969.90 | 质押和抵押 | 借款质押、抵押 |
合计 | 16,869,145,077.87 | 16,869,145,077.87 | / | / | 16,810,557,125.40 | 16,810,557,125.40 | / | /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公司下属PPP项目公司为取得建设项目贷款,将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或土地使用权等质押或抵押给贷款人。项目公司按会计准则规定,将建造支出形成的资产确认为长期应收款或无形资产,以上资产在报告期末账面价值为16,869,145,077.87元,其中:
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6,595,570,258.82元(2022年12月31日:6,860,153,936.96元);
②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030,403,774.93元(2022年12月31日:9,713,183,969.90元);
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97,434,520.65元(2022年12月31日:211,557,433.63元);
④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5,464,730.88元(2022年12月31日:22,235,241.89元)。
⑤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20,271,792.59元(2022年12月31日:3,426,543.02元)。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710,409,384.50 | 974,481,250.00 |
合计 | 710,409,384.50 | 974,481,25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款 | 2,048,570,814.43 | 2,540,628,571.99 |
应付设备款 | 381,014,496.54 | 483,383,293.70 |
应付材料款 | 454,519,908.36 | 412,248,006.78 |
应付购买特许经营权款项 | 454,783,261.18 | |
其他 | 386,564,948.98 | 281,596,386.60 |
合计 | 3,725,453,429.49 | 3,717,856,259.0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 61,706,278.07 | 暂估工程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61,706,278.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400,000.00 | 4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 | 400,000.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预收款 | 185,514,569.43 | 280,356,833.55 |
垃圾处理预收款 | 57,140,060.76 | 44,861,293.64 |
其他 | 4,360,429.21 | 6,842,641.18 |
合计 | 247,015,059.40 | 332,060,768.3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因预收工程承包及规划设计款以及预收垃圾处置款项而形成的合同负债将根据工程承包及设计服务以及垃圾处理服务相关履约义务的履行结转为营业收入。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1,634,891.20 | 825,348,593.25 | 857,609,053.10 | 179,374,431.3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617,077.21 | 136,430,047.78 | 136,719,913.38 | 3,327,211.61 |
三、辞退福利 | 3,968,378.02 | 2,683,331.32 | 1,285,046.7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5,251,968.41 | 965,747,019.05 | 997,012,297.80 | 183,986,689.6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2,180,053.22 | 642,533,853.71 | 669,059,844.94 | 175,654,061.99 |
二、职工福利费 | 1,762,119.32 | 51,488,569.36 | 52,314,029.63 | 936,659.05 |
三、社会保险费 | 6,442,503.01 | 53,799,503.70 | 58,308,115.45 | 1,933,891.2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03,814.93 | 50,685,181.33 | 55,137,304.17 | 1,551,692.09 |
工伤保险费 | 89,254.44 | 2,132,116.43 | 2,115,376.44 | 105,994.43 |
生育保险费 | 349,433.64 | 982,205.94 | 1,055,434.84 | 276,204.74 |
四、住房公积金 | 72,009.00 | 48,038,023.50 | 48,065,960.50 | 44,07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56,677.76 | 16,720,924.07 | 16,534,319.04 | 643,282.7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其他 | 721,528.89 | 12,767,718.91 | 13,326,783.54 | 162,464.26 |
合计 | 211,634,891.20 | 825,348,593.25 | 857,609,053.10 | 179,374,431.3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50,475.86 | 87,164,849.82 | 86,146,109.30 | 2,969,216.38 |
2、失业保险费 | 173,551.61 | 2,888,289.99 | 2,871,131.93 | 190,709.67 |
3、企业年金缴费 | 1,493,049.74 | 46,376,907.97 | 47,702,672.15 | 167,285.56 |
合计 | 3,617,077.21 | 136,430,047.78 | 136,719,913.38 | 3,327,211.6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7,724,384.25 | 9,104,834.01 |
企业所得税 | 55,812,230.23 | 25,682,969.01 |
个人所得税 | 4,108,849.99 | 4,567,801.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4,366.91 | 414,508.44 |
教育费附加 | 405,491.27 | 320,244.12 |
房产税 | 14,191,287.24 | 14,146,985.69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2,441,202.31 | 2,392,038.09 |
环境保护税 | 0.00 | 32,253.19 |
其他 | 791,385.51 | 1,709,797.90 |
合计 | 95,999,197.71 | 58,371,432.25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09,829,670.30 | 182,123,958.96 |
其他应付款 | 57,821,331.52 | 48,951,664.58 |
合计 | 167,651,001.82 | 231,075,623.5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
应付股利-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6,547,652.56 | 180,112,973.38 |
应付股利-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 1,271,032.16 | |
应付股利-上海奉贤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010,985.58 | 2,010,985.58 |
合计 | 109,829,670.30 | 182,123,958.9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 | 金额 | 账龄 | 未偿还原因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6,547,652.56 | 1-2年 | 资金统筹安排 |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39,652,313.09 | 19,802,290.91 |
代收代付款项 | 96,499.88 | 8,799,563.72 |
其他 | 18,072,518.55 | 20,349,809.95 |
合计 | 57,821,331.52 | 48,951,664.5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43、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71,394,269.79 | 588,344,561.7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02,284,583.00 | 2,446,027.3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617,990.70 | 14,029,401.70 |
合计 | 1,191,296,843.49 | 604,819,990.79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401,511,805.89 | |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130,372,741.61 | 92,011,582.03 |
待转销项税额 | 168,204,037.74 | 165,000,655.01 |
合计 | 298,576,779.35 | 658,524,042.9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00 | 1.74 | 2022/08/30 | 269天 | 200,000,000.00 | 201,159,991.44 | 1,382,465.76 | 22,255.13 | 202,564,712.33 | 0.00 | 否 | |
超短期融资债券 | 100.00 | 2.13 | 2022/11/29 | 93天 | 200,000,000.00 | 200,351,814.45 | 711,945.21 | 21,665.00 | 201,085,424.66 | 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400,000,000.00 | 401,511,805.89 | 2,094,410.97 | 43,920.13 | 403,650,136.99 | 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于2021年10月2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SCP433号),同意接受本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000.00元,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7日。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297,206,209.05 | 5,770,267,668.20 |
抵押借款 | 724,265,382.57 | 774,475,105.63 |
保证借款 | 42,357,505.92 | 47,163,226.87 |
信用借款 | 2,227,033,990.53 | 1,878,228,050.05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71,394,269.79 | 588,344,561.73 |
合计 | 8,419,468,818.28 | 7,881,789,489.02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2.59%至4.90%(2022年12月31日:1.5%至
5.39%)。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绿色中期票据 | 302,284,583.00 | 302,071,471.07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02,284,583.00 | 2,446,027.36 |
合计 | 299,625,443.71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支付利息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绿色中期票据 | 100.00 | 3.1% | 2021/9/23 | 3年 | 300,000,000.00 | 302,071,471.07 | 9,299,999.97 | 213,111.96 | 9,300,000.00 | 302,284,583.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00,000,000.00 | 302,071,471.07 | 9,299,999.97 | 213,111.96 | 9,300,000.00 | 302,284,583.00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6月9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656号),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8亿元,于2021年9月23日,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的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3,000,000张(“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票面年利率为3.1%,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上述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于2021年9月28日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兑付日为2024年9月27日。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应付债券(2022年12月31日:无)。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应付款 | 43,267,970.76 | 25,806,684.56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617,990.70 | 14,029,401.70 |
合计 | 25,649,980.06 | 11,777,282.86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76,500,000.00 | 72,500,000.00 |
合计 | 76,500,000.00 | 72,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系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72,500,000.00 | 4,000,000.00 | 76,500,000.00 | 系上海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
合计 | 72,500,000.00 | 4,000,000.00 | 76,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经营维修支出 | 64,506,600.00 | 73,918,315.37 | 经营维修支出,系本公司下属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进行运营管理,为使其所运营的设备保持一定的处理能力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更新及大修费用。 |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 | 9,323,061.58 | 9,251,315.83 | 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系本公司下属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费用预提和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92号)提取的危废填埋场退役费用。 |
PPP项目后续支出 | 653,314,108.72 | 789,789,643.69 | PPP项目后续支出为本公司使所运营的PPP项目合同资产在运营期间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要发生的支出。 |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 | 92,011,582.03 | 130,372,741.61 | |
合计 | 635,132,188.27 | 742,586,533.2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5,627,608.45 | 34,080,035.75 | 9,125,616.78 | 70,582,027.42 |
PPP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 | 933,777,699.11 | 16,145,800.00 | 44,704,100.16 | 905,219,398.95 | |
合计 | 979,405,307.56 | 50,225,835.75 | 53,829,716.94 | 975,801,426.3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PPP项目财政专项扶持款为本公司下属PPP项目公司获得的政府对于PPP项目的财政扶持。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21,858,543.00 | 1,121,858,543.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67,565,127.58 | 3,667,565,127.58 | ||
其他资本公积 | 431,499,819.31 | 431,499,819.31 | ||
合计 | 4,099,064,946.89 | 4,099,064,946.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8,248,716.08 | 58,248,716.08 | ||
合计 | 58,248,716.08 | 58,248,716.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对从事电力生产与供应业务的企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并依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使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29,705,620.77 | 36,398,012.21 | 366,103,632.98 | |
合计 | 329,705,620.77 | 36,398,012.21 | 366,103,632.9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20,055,145.01 | 4,303,286,082.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6,128,154.1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20,055,145.01 | 4,329,414,236.4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6,513,026.14 | 519,542,987.8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6,398,012.21 | 16,716,224.9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2,185,854.30 | 112,185,854.3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117,984,304.64 | 4,720,055,145.0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55,878,549.17 | 4,663,068,302.78 | 6,281,048,251.36 | 4,619,714,113.14 |
其他业务 | 24,846,178.82 | 17,542,973.09 | 4,467,097.65 | 4,004,674.08 |
合计 | 6,380,724,727.99 | 4,680,611,275.87 | 6,285,515,349.01 | 4,623,718,787.22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租金收入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487,194.64 | 330,737.79 | 94,699.64 | 87,023.54 | 54,584.22 | 49,752.74 | 1,593.97 | 547.07 | 638,072.47 | 468,061.13 |
环保项目建造及运营 | 487,194.64 | 330,737.79 | 487,194.64 | 330,737.79 |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54,584.22 | 49,752.74 | 54,584.22 | 49,752.74 |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94,699.64 | 87,023.54 | 94,699.64 | 87,023.54 | ||||||
租金业务 | 1,593.97 | 547.07 | 1,593.97 | 547.0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487,194.64 | 330,737.79 | 94,699.64 | 87,023.54 | 54,584.22 | 49,752.74 | 1,593.97 | 547.07 | 638,072.47 | 468,061.13 |
中国大陆 | 487,194.64 | 330,737.79 | 94,699.64 | 87,023.54 | 54,584.22 | 49,752.74 | 1,593.97 | 547.07 | 638,072.47 | 468,061.13 |
合计 | 487,194.64 | 330,737.79 | 94,699.64 | 87,023.54 | 54,584.22 | 49,752.74 | 1,593.97 | 547.07 | 638,072.47 | 468,061.1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电力销售、工程承包的设备销售和其他商品销售 | 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90天内到期 | 电力销售、工程承包的设备销售和商品销售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固体废弃物处理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处理量结算 | 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 | 是 | 不适用 | 保证类 |
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干化服务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处理量结算 | 污水处理服务及污泥干化服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建造服务 | 在提供建造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 建造服务 | 是 | 不适用 | 保证类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 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 | 合同价款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通常需要预付 | 设计、工程承包及生态修复 | 是 | 不适用 | 保证类 |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75,711,681.01元,其中:
843,952,848.3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231,758,832.7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及以后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805,173.45 | 7,454,842.56 |
教育费附加 | 5,954,191.39 | 4,912,288.16 |
房产税 | 45,916,808.11 | 30,261,389.5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6,865,580.57 | 5,753,715.92 |
印花税 | 2,755,521.73 | 3,382,922.14 |
环保税 | 139,066.01 | 234,622.73 |
其他 | 653,900.57 | 567,624.39 |
合计 | 70,090,241.83 | 52,567,405.43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619,752.41 | 1,723,548.37 |
差旅费 | 1,221,071.47 | 1,055,774.74 |
销售服务费 | 93,444.91 | 394,599.73 |
业务经费 | 1,813,119.18 | 836,130.56 |
咨询费 | 1,485,377.36 | |
租赁费 | 528,499.10 | |
其他 | 281,050.47 | 361,826.70 |
合计 | 13,042,314.90 | 4,371,880.10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4,287,717.18 | 292,848,903.91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9,026,874.44 | 16,598,274.05 |
物业管理费 | 7,696,043.24 | 9,209,916.47 |
劳务费 | 7,141,027.61 | 6,463,002.26 |
租赁费 | 5,221,402.90 | 6,304,477.56 |
差旅费 | 4,542,502.53 | 1,884,068.01 |
折旧费 | 34,121,780.95 | 33,030,578.52 |
办公费 | 12,123,653.90 | 16,080,161.94 |
其他 | 26,333,537.09 | 19,786,626.07 |
合计 | 430,494,539.84 | 402,206,008.79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55,406,518.70 | 38,422,756.27 |
设计试验费 | 10,712,205.67 | 18,145,355.58 |
直接投入费用 | 28,908,741.40 | 31,868,382.68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5,077,858.18 | 1,451,918.26 |
其他相关费用 | 3,601,974.62 | 11,796,201.72 |
合计 | 103,707,298.57 | 101,684,614.51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56,258,855.42 | 397,362,429.01 |
减:利息收入 | 9,953,747.67 | 10,602,358.56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4,692,236.82 | 2,456,200.26 |
汇兑损益 | 814,348.07 | 4,419,703.02 |
其他 | 2,177,913.02 | 1,756,924.95 |
合计 | 344,605,132.02 | 390,480,498.16 |
其他说明: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分别计入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79,669,250.02 | 62,483,471.26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05,084.76 | 682,715.10 |
合计 | 80,174,334.78 | 63,166,186.3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98,108.97 | 1,228,819.6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52,276.60 | |
资金利息收入 | 15,239,108.36 | |
债权投资收益 | 1,331.67 | 486,792.45 |
合计 | 14,694,607.66 | 1,715,612.06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1,645,272.34 | 5,091,714.6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16,841.85 | 40,323,823.74 |
合计 | 21,228,430.49 | 45,415,538.43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20,950,228.09 | |
十二、其他 |
合计 | 20,950,228.09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519,178.85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2,346,712.72 | |
合计 | 2,519,178.85 | -2,346,712.72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58,359.46 | 101,502.35 | 258,359.46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157,000.00 | 2,031,917.40 | 157,000.00 |
保险理赔收入 | 318,132.01 | 2,857.50 | 318,132.01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768,298.18 | 49,383.37 | 768,298.18 |
处置废旧物品收益 | 1,039,857.01 | 1,681,842.77 | 1,039,857.01 |
其他 | 747,510.15 | 721,400.73 | 747,510.15 |
合计 | 3,289,156.81 | 4,588,904.12 | 3,289,156.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91,322.90 | 279,943.71 | 891,322.90 |
对外捐赠 | |||
非常支出 | 55,152.36 | 1,331,578.15 | 55,152.36 |
其他 | 62,332.66 | 75,553.54 | 62,332.66 |
合计 | 1,008,807.92 | 1,687,075.40 | 1,008,807.92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24,808,039.58 | 96,889,240.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393,539.82 | 9,860,457.89 |
合计 | 139,201,579.40 | 106,749,698.6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95,663,736.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8,915,934.1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9,516,431.5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455,349.59 |
调整以前期间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 -3,621,539.55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199,527.2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0,444,100.4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202,467.28 |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2,621,572.3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3,934,146.9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233,646.52 |
所得税费用 | 139,201,579.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47,293,482.75 | 22,089,340.20 |
受限货币资金解除限制 | 2,257,600.00 | 35,229,443.95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9,953,747.67 | 10,602,358.56 |
收回保证金和押金 | 28,001,683.66 | 61,324,198.86 |
其他 | 2,873,416.69 | 2,378,350.04 |
合计 | 90,379,930.77 | 131,623,691.6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96,713,395.22 | 111,643,153.68 |
支付的往来款 | 56,062,752.22 | 35,184,563.93 |
转入受限的货币资金 | 19,102,849.57 | 1,168,943.02 |
其他 | 117,485.02 | 1,407,131.69 |
合计 | 171,996,482.03 | 149,403,792.3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债权投资 | 112,000,000.00 | |
老港四期注销收回投资 | 81,409,335.25 | |
收回预投资款 | 36,591,800.00 | |
合计 | 118,001,135.25 | 112,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租房REITS | 195,200,000.00 | |
支付PPP项目预投资款 | 245,687,600.00 | |
合计 | 195,200,000.00 | 245,687,6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科技创新专项资本金 | 4,000,000.00 | 7,500,000.00 |
合计 | 4,000,000.00 | 7,5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超短融发行费用 | 196,019.43 | 837,361.72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199,899,900.00 | |
支付的租赁费 | 20,920,714.48 | 16,597,069.37 |
合计 | 21,116,733.91 | 217,334,331.0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974,481,250.00 | 1,609,933,394.07 | 18,020,611.03 | 1,892,025,870.60 | 710,409,384.50 | |
应付股利(列报于其他应付款) | 182,123,958.96 | 22,424,876.06 | 94,719,164.72 | 109,829,670.3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1,511,805.89 | 2,138,331.10 | 403,650,136.99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470,134,050.75 | 1,480,366,429.37 | 314,671,341.87 | 974,308,733.92 | 9,290,863,088.07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2,071,471.07 | 9,513,111.93 | 9,300,000.00 | 302,284,583.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806,684.56 | 36,744,436.72 | 19,283,150.52 | 43,267,970.76 | ||
专项应付款 | 72,500,000.00 | 4,000,000.00 | 76,500,000.00 | |||
合计 | 10,428,629,221.23 | 3,094,299,823.44 | 403,512,708.71 | 3,393,287,056.75 | 10,533,154,696.6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56,462,157.16 | 623,757,832.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950,228.09 | |
信用减值损失 | 21,228,430.49 | 45,415,538.4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6,717,617.55 | 61,330,575.7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649,400.79 | 13,932,696.52 |
无形资产摊销 | 501,045,054.82 | 511,797,170.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3,975,128.48 | 29,332,576.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19,178.85 | 2,346,712.7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2,963.44 | 178,441.3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52,300,207.58 | 399,857,416.4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694,607.66 | -1,715,612.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5,528.16 | -26,517,178.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098,011.66 | 36,377,636.5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165,069.69 | -102,566,580.0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0,809,982.72 | 753,768,220.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2,896,430.92 | -561,977,640.4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0,219,563.20 | 1,785,317,806.4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49,043,900.57 | 1,219,661,132.6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19,661,132.61 | 1,016,206,318.1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617,232.04 | 203,454,814.5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49,043,900.57 | 1,219,661,132.6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48,725,021.87 | 1,219,661,132.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18,878.70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043,900.57 | 1,219,661,132.6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53,954.92 | 7.0827 | 1,090,416.51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683,819.78 | 7.0827 | 4,843,290.36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150,585.86 | 7.0827 | 36,480,054.47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829,832.05 | 7.0827 | 5,877,451.46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年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为2,718,810.55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3,639,324.3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5,939,689.41 | |
合计 | 15,939,689.41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8,200,000.00 | 766,666.72 |
第二年 | 18,200,000.00 | 800,000.00 |
第三年 | 18,200,000.00 | 800,000.00 |
第四年 | 17,866,666.66 | 800,000.00 |
第五年 | 17,400,000.00 | 466,666.66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89,866,666.66 | 3,633,333.38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计试验费用 | 10,712,205.67 | 18,737,815.99 |
人员人工费用 | 55,406,518.70 | 38,422,756.27 |
直接投入费用 | 28,908,741.40 | 31,868,382.68 |
折旧摊销费用 | 5,077,858.18 | 1,451,918.26 |
其他费用 | 3,601,974.62 | 11,796,201.72 |
合计 | 103,707,298.57 | 102,277,074.9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3,707,298.57 | 101,684,614.5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592,460.41 |
其他说明:
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软件开发项目 | 592,460.41 | 592,460.41 | 0.00 |
碳排放资格认证 | 1,400,764.38 | 1,400,764.38 | |||
合计 | 1,993,224.79 | 592,460.41 | 1,400,764.38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3年2月新设一家控股子公司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2023年4月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2023年5月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云霄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2023年11月新设一家全资子公司宁波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2023年12月新设一家控股子公司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35,000.00 | 南京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青岛市 | 20,298.00 | 青岛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20,000.00 | 成都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65,288.8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99.5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6,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10,000.00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26,500.00 | 太原市 | 固废处置 | 6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7,2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1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35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5,00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50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正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房地产 | 60 | 设立或投资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21,310.00 | 漳州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洛阳市 | 26,176.00 | 洛阳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新昌县 | 16,582.00 | 新昌县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蒙城县 | 9,420.00 | 蒙城县 | 固废处置 | 90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14,000.00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99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6,2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8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19,000.80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奉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17,842.00 | 宁波市 | 固废处置 | 68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4,172.48 | 宁波市 | 污水处理 | 80 | 设立或投资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金华市 | 57,533.00 | 金华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6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5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5,227.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6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4,080.00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3,430.00 | 成都市 | 污水处理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9,752.30 | 上海市 | 投资咨询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40,00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1,463.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 | 上海市 | 固废中转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000.00 | 上海市 | 工程建设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6,000.00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460.00 | 上海市 | 环卫项目 | 14.63 | 85.3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000.00 | 上海市 | 房地产 | 8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5,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卫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绿色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82,000.00 | 上海市 | 污水处理 | 25.11 | 26.5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6,536.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南充市 | 9,000.00 | 南充市 | 危废处置 | 4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环境集团嘉瀛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2,492.00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2,070.00 | 福州市 | 商务服务 | 33 | 设立或投资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23,000.00 | 福州市 | 固废处置 | 51 | 2.94 | 设立或投资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15,500.00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94.43 | 设立或投资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威海市 | 9,128.00 | 威海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480.00 | 上海市 | 固废处置 | 8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危废处置 | 51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
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晋中市 | 2,215.00 | 晋中市 | 固废处置 | 63.8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兰陵县 | 1,598.14 | 兰陵县 | 农牧固废 | 40 | 非同一控制下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邵武市 | 6,500.00 | 邵武市 | 固废处置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阳泉市 | 1,681.70 | 阳泉市 | 固废处置 | 99.9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00 | 上海市 | 股权投资 | 60 | 设立或投资 | |
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南充市 | 10,454.80 | 南充市 | 污水处理 | 70 | 设立或投资 | |
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陇南市 | 6,938.00 | 陇南市 | 固废处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云霄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云霄县 | 150.00 | 云霄县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宁波阳晨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宁波市 | 5,000.00 | 宁波市 | 污水处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环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1,880.00 | 上海市 | 技术服务 | 92 | 设立或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公司对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持有其25%股权的少数股东上海云裕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公司对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3%,是其单一最大股东,同时由于与另三方持股67%的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公司对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同时由于与持有其20%股权的少数股东山东省神农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拥有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8.31% | 93,123,820.73 | 792,038,604.9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1,590.56 | 194,331.42 | 265,921.98 | 39,769.80 | 62,235.27 | 102,005.07 | 66,024.63 | 200,557.60 | 266,582.23 | 73,987.85 | 47,981.47 | 121,969.32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4,570.93 | 19,303.99 | 19,303.99 | 32,685.82 | 46,999.36 | 19,963.78 | 19,963.78 | 32,512.76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008,103.24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7,896.76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896.76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4,219,787.7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780,212.21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80,212.21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5,627,608.45 | 34,080,035.75 | 2,447,870.06 | 6,677,746.72 | 70,582,027.42 | 收益/资产 | |
合计 | 45,627,608.45 | 34,080,035.75 | 2,447,870.06 | 6,677,746.72 | 70,582,027.4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5,209,858.38 | 68,063,228.17 |
与资产相关 | 1,294,138.36 | 1,488,334.00 |
合计 | 86,503,996.74 | 69,551,562.1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公司对此的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公司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公司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由于货币资金、应收款项融资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的应收账款的17.27%(2022年12月31日:18%)和41.66%(2022年12月31日:45.02%)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于2023年12月31日,已逾期超过30天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合同收款期限较长,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公司依然按照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本公司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公司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2、流动性风险
本公司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公司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3年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 | 1年以内 | 1年至5年 | 5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723,608,196.74 | 723,608,196.74 | - | - | |||
应付账款 | 3,725,453,429.49 | 3,725,453,429.49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7,821,331.52 | 57,821,331.52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15,482,531.79 | 1,215,482,531.79 | - | - | |||
长期借款 | 10,141,513,412.58 | 275,276,156.66 | 4,937,416,096.90 | 4,928,821,159.02 | |||
租赁负债 | 29,203,539.82 | - | 23,849,557.52 | 5,353,982.30 |
合计
合计 | 15,893,082,441.94 | 5,997,641,646.20 | 4,961,265,654.42 | 4,934,175,141.32 |
3、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公司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或采购所致。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456,610.00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791,707.67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
报酬 | ||||
合计 | / | 1,248,317.67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791,707.67 | 0.00 |
合计 | / | 791,707.67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456,610.00元和0.00元(2022年12月31日:1,763,000.00元和1,800,000.00元)。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公司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其结算且供应商有追索权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456,610.00元(2022年12月31日:3,563,000.00元)。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5,200,000.00 | 195,2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570,731.79 | 570,731.7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95,200,000.00 | 570,731.79 | 195,770,731.7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第一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持有的国泰君安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以其公开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第二层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应收款项融资,期限较短,面值与公允价值相近。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上海城投 | 上海市 | 城市建设投资等 | 5,000,000.00 | 46.50 | 46.5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 | |
上海城投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上海城投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朱家角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中心大厦商务运营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上海青浦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城投置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 | 其他 |
公司 | |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上海兴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运输服务 | 13,330,031.20 | 2395万元 | 否 | 13,289,656.07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施工总包和劳务服务 | 34,061,299.52 | 8205万元 | 否 | 55,031,348.90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保安保洁和飞灰处置服务 | 113,446,933.19 | 14081万元 | 否 | 116,350,799.28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检测费和处置服务 | 3,815,524.07 | 402万元 | 否 | 1,081,508.95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柴油等 | 25,181,617.71 | 4632万元 | 否 | 43,797,312.06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飞灰处置服务 | 107,424,397.08 | 10794万元 | 否 | 13,671,789.86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8,302,317.24 | 941万元 | 否 | 9,970,090.88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污泥运输、EPC工程承包服务服务 | 27,442,018.68 | 7111万元 | 否 | 83,722,413.92 |
上海市城市 | 接受环境监测 | 947,220.20 | 110万元 | 否 | 846,316.32 |
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服务 |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采购生产用水 | 1,903,916.22 | 292万元 | 否 | 2,232,384.13 |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运输服务 | 693,222.39 | |||
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高速通行服务 | 949,298.98 | 101万元 | 否 | 0.00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垃圾处置、EPC工程承包服务服务 | 38,097,123.07 | 7630万元 | 否 | 88,177,157.52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接受工程监理服务 | 195,936.12 | 20万元 | 否 |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服务 | 286,445.48 |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房屋委托管理服务 | 1,668,333.36 | 200万元 | 否 |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设计咨询服务 | 74,438,798.97 | 9425万元 | 否 | |
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 | 接受咨询服务 | 1,260,962.40 | 135万元 | 否 | |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 | 接受技术服务 | 791,898.00 | 80万 | 否 |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接受物业管理服务 | 627,962.38 | 63万 | 否 | |
合计 | 453,885,588.39 | 66,617万元 | 429,150,445.7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 479,012,060.46 | 498,210,870.02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 | 提供运营管理和技术 | 494,880,601.98 | 414,972,943.03 |
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EPC工程承包、受托管理及污泥处置服务 | 95,071,358.21 | 405,961,026.65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1,675,797.85 | 687,516.23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909,210.28 |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3,081,064.61 | 1,270,549.50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销售蒸汽 | 5,928,740.35 | 7,371,345.68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置服务 | 1,269,231.13 | 1,183,413.15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科研项目创新服务 | 29,936,434.25 | 13,644,660.03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置服务 | 85,446.91 | 115,685.62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提供危废处置服务 | 342,266.65 | 223,345.65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受托管理服务 | 943,396.29 | 943,396.29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74,994,713.19 | 160,803,254.10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监测服务、垃圾处理服务 | 101,229,777.95 | 142,676,402.22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提供污泥处理服务 | 782,034.00 | 749,568.00 |
上海城投兴港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2,636,792.47 | |
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234,905.66 |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销售商品 | 61,199,030.69 | 612,506.19 |
上海青浦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 879,560.00 |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设计服务 | 1,103,773.59 | 245,283.0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141,556,392.54 |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务 | 3,339.51 | |
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796.46 |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 | 提供EPC承包项目服 | 17,092,669.55 |
限公司 | 务、销售商品 | ||
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城投置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752.21 | |
上海市市政公路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584.07 |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1,732,740.02 |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5,752.21 |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提供销售商品和技术咨询服务 | 150,091.83 | |
合计 | 1,512,346,182.79 | 1,654,332,233.7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和接受/提供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按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条款和协议执行。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2-9-24 | 2025-9-23 | 合同 | 2,398,552.66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托管 | 2020-06-16 | 2025-06-15 | 合同 | 943,396.29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12,800.00 | 38,400.00 | 12,800.00 | 38,400.00 |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房屋 | 69,182.83 | 69,182.83 |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6,327,433.63 | 1,073,684.92 | 31,057,797.71 |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车位 | 14,631,176.35 | 14,948,954.09 | 601,774.53 | 1,032,532.61 | 1,426,228.7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价格是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城投 | 42,357,505.92 | 2001-10-31 | 2031-01-24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3-11-6 | 2024-11-06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1-13 | 2024-11-06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2023-07-24 | 2038-07-24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6,500,000.00 | 2023-12-04 | 2038-07-23 |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12-27 | 2038-07-23 |
关联方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无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46.51 | 847.4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 0.00 | 1,168,383.38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 | 9,877,038.89 | 18,695,111.10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利息收入) | 3,300,101.21 | 3,512,709.68 |
合计 | 13,177,140.10 | 23,376,204.16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20,321,056.54 | 157,116,788.94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956,334.77 | 2,956,334.76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427,133,285.32 | 370,069,998.69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812,700.00 | 742,7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39,754,275.55 | 6,609,899.5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城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21,647.58 | 140,024.16 | ||
应收账款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9,468.00 | 169,602.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3,133,770.73 | 9,865,560.37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252,350.00 | 4,334,331.13 | ||
应收账款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4 | 2,001,489.7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 22,818.11 | 28,444.2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55,650.00 | 73,330.8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077,880.00 | 996,38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20,637,942.10 | 63,026,228.76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065,051.72 | 2,065,051.72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22,771,078.00 | 46,189,477.40 |
应收账款 | 上海青浦再生建材有限公司 | 0.00 | 157,990.8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1,2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2,018,058.99 | |||
应收账款 | 上海环境物流有限公司 | 3,1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 63,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357,850.00 | |||
应收账款 | 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 1,784,722.22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百玛士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21,970,503.27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65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439.81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兴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49,183.00 | |||
其他应收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合同资产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30,529,151.41 | 63,685,540.90 |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11,462,852.16 | |||
合同资产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10,266,486.97 | |||
合同资产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76,946.90 | |||
合计 | 735,121,503.19 | 23,970,503.27 | 754,204,677.14 | 23,970,503.27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 | 13,702,127.01 | 12,793,191.12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76,537,321.27 | 54,211,022.72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 | 15,106,768.22 | 28,424,465.29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75,486,993.68 | 4,975,995.46 |
应付账款 | 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81,910,181.42 | 56,586,466.10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2,548,652.43 | 1,124,817.16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0.00 | 167,998,982.89 |
应付账款 | 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200.0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 | 603,835.00 | 741,775.00 |
应付账款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37,735.85 | 298,696.22 |
应付账款 |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 859,657.2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 | 772,106.94 | |
应付账款 | 上海虹桥网球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627,962.38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供水水表强制检定站有限公司 | 79,189.8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13,235.85 | |
应付账款 | 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 | 473,935.90 |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37,252,584.33 | 16,307,961.22 |
应付账款 | 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24,769,692.99 | 41,788,370.39 |
应付账款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20,864,908.80 | |
应付股利 |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106,547,652.56 | 180,112,973.38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15,008,501.51 | 37,424,747.01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 | 25,711,541.02 |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 3,962,264.17 | 3,962,264.17 |
合同负债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872,707.12 | |
合同负债 | 上海环境西虹桥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44,346.84 | 247,686.35 |
合同负债 | 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1,487,846.97 | |
合同负债 | 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121,849.06 | |
合同负债 | 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275,542.78 | |
合同负债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408,621.36 | |
合同负债 | 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6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18,127.0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 | 122,964.38 | 204,133.56 |
短期借款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700,466,277.78 | 900,481,250.00 |
短期借款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0.00 | 74,000,000.00 |
长期借款 |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82,556,583.34 | |
长期应付款 |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 76,500,000.00 | 72,500,000.00 |
合计 | 1,338,899,643.79 | 1,704,500,069.21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 | 605,229452.20 | 766,055,841.69 |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投资承诺 | 360,587,800.00 | 457,902,300.00 |
合计 | 965,817,252.20 | 1,223,958,141.69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12,185,854.3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12,185,854.3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有如下4个报告分部:
(1)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主要负责废弃物焚烧及发电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填埋项目投资、建设和管理;废弃物收集和中转;(2)环境服务板块,主要从事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技术开发、咨询;环卫项目管理和设备贸易;(3)污水处理板块,主要从事对城市污水处理环保项目的投资、经营、管理及相关业务的咨询;(4)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主要从事承包及设计规划。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固体废弃物处理板块 | 污水处理板块 | 工程承包及设计规划板块 | 环境服务板块 | 未分配部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交易收入 | 4,275,970,548.14 | 514,169,004.78 | 988,514,451.37 | 582,758,424.36 | 19,312,299.34 | 6,380,724,727.9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836,442.50 | 126,202.92 | 367,158,276.28 | 330,740,741.77 | 698,861,663.47 | ||
利息收入 | 4,657,381.26 | 107,375.39 | 1,748,357.91 | 624,110.02 | 2,816,523.09 | 9,953,747.67 | |
利息费用 | 486,304,313.31 | 23,832,009.35 | 81,105.67 | 4,168,228.75 | 57,598,145.77 | 220,417,184.25 | 351,566,618.60 |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00,133.91 | 2,024.94 | -798,108.97 | ||||
信用减值损失 | -21,228,430.49 | -21,228,430.49 | |||||
资产减值损失 | -20,950,228.09 | -5,677,671.97 | 5,677,671.97 | -20,950,228.09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530,537,966.30 | 33,647,812.80 | 14,096,716.70 | 8,552,562.11 | 24,575,875.85 | 23,732.12 | 611,387,201.64 |
利润总额 | 420,457,943.92 | 240,945,913.40 | 6,665,310.80 | 40,626,350.81 | 383,600,388.85 | 296,632,171.22 | 795,663,736.56 |
所得税费用 | 65,392,302.01 | 34,886,814.57 | 5,289,859.72 | 14,012,336.31 | 19,620,266.79 | 139,201,579.40 | |
净利润 | 355,065,641.91 | 206,059,098.83 | 1,375,451.08 | 26,614,014.50 | 363,980,122.06 | 296,632,171.22 | 656,462,157.16 |
资产总额 | 25,091,537,874.67 | 3,602,062,500.71 | 1,999,249,989.88 | 1,040,041,439.63 | 12,747,942,362.48 | 14,650,043,503.65 | 29,830,790,663.72 |
负债总额 | 16,771,707,066.20 | 1,607,765,902.84 | 1,428,994,881.91 | 848,345,157.38 | 4,586,631,235.35 | 8,074,816,832.29 | 17,168,627,411.39 |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4,225,866.09 | 1,002,024.94 | 15,227,891.03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46,923,655.27 | 445,551,669.32 | 26,037,458.74 | -8,130,144.01 | -272,406,205.97 | 414,558,224.39 | 652,534,657.74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47,227.68 | 3,001,489.70 |
1年以内小计 | 8,447,227.68 | 3,001,489.7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8,447,227.68 | 3,001,489.7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447,227.68 | 100 | 8,447,227.68 | 3,001,489.70 | 100 | 3,001,489.70 |
其中: | ||||||||||
组合一 | 1,542,465.78 | 18.26 | 1,542,465.78 | 3,001,489.70 | 100 | 3,001,489.70 | ||||
组合二 | 6,904,761.90 | 81.74 | 6,904,761.90 | |||||||
合计 | 8,447,227.68 | / | / | 8,447,227.68 | 3,001,489.70 | / | / | 3,001,489.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最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904,761.90 | 6,904,761.90 | 81.74 |
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4 | 1,000,000.04 | 11.84 | |
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271,232.87 | 271,232.87 | 3.21 | |
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71,232.87 | 271,232.87 | 3.21 | |
合计 | 8,447,227.68 | 8,447,227.68 | 100.0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8,619,067.65 | |
应收股利 | 68,634,981.11 | 106,871,892.84 |
其他应收款 | 443,540,893.92 | 386,238,337.59 |
合计 | 530,794,942.68 | 493,110,230.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5,210,961.03 | 5,210,961.03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043,942.34 | 8,043,942.34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5,380,077.74 | 93,616,989.47 |
合计 | 68,634,981.11 | 106,871,892.84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647,434.21 | 293,676,275.58 |
1年以内小计 | 113,647,434.21 | 293,676,275.58 |
1至2年 | 237,331,397.70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37,489,109.24 | 137,489,109.24 |
合计 | 488,467,941.15 | 431,165,384.82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33,500,000.00 | 1,300,000.00 |
往来款 | 231,148,324.28 | 220,742,522.81 |
代垫款 | 223,792,554.86 | 209,095,800.00 |
其他 | 27,062.01 | 27,062.01 |
合计 | 488,467,941.15 | 431,165,384.82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
合计 | 44,927,047.23 | 44,927,047.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南充临江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3,249,254.86 | 45.70 | 代垫款 | 1年以内、1-2年 | |
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 | 75,630,344.68 | 15.48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上海振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11.4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0,000,000.00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42,625,000.00 | 8.7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33,530,000.00 | 6.8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合计 | 431,034,599.54 | 88.23 | / | / | 40,000,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625,453,076.77 | 26,627,900.06 | 6,598,825,176.71 | 6,307,184,976.77 | 6,307,184,976.7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0,930,131.24 | 90,930,131.24 | ||||
合计 | 6,625,453,076.77 | 26,627,900.06 | 6,598,825,176.71 | 6,398,115,108.01 | 6,398,115,108.01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03,878,126.60 | 40,000,000.00 | 363,878,126.60 | |||
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649,920,328.00 | 649,920,328.00 | ||||
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1,760,000.00 | 261,760,000.00 | ||||
上海环城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45,467,716.01 | 445,467,716.01 | ||||
青岛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2,980,000.00 | 202,980,000.00 | ||||
上海金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66,501,839.48 | 266,501,839.48 | ||||
上海东石塘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28,000,000.00 | 128,000,000.00 | ||||
成都威斯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213,100,000.00 | 213,100,000.00 |
太原环晋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72,250,000.00 | 172,25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振环实业有限公司 | 91,067,167.24 | 91,067,167.24 | ||
上海港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
上海黄浦环城固废转运有限公司 | 50,704,346.00 | 50,704,346.00 | ||
上海老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3,200,197.44 | 43,200,197.44 | ||
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7,237,513.69 | 104,000,000.00 | 211,237,513.69 | |
上海虹口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330,457.57 | 25,330,457.57 | ||
上海环境浦东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152,668,765.30 | 152,668,765.30 | ||
上海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6,093,688.82 | 6,093,688.82 | ||
上海环杨固废中转运营有限公司 | 15,703,595.11 | 15,703,595.11 | ||
上海环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36,716.00 | 20,136,716.00 | ||
上海环境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上海城瀛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1,606,062.84 | 1,606,062.84 | ||
新昌县环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65,820,000.00 | 165,820,000.00 | ||
成都温江区阳晨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6,720,000.00 | 36,720,000.00 | ||
成都市温江区新阳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30,870,000.00 | 30,870,000.00 | ||
上海阳龙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4,957,440.00 | 104,957,440.00 | ||
上海友联竹园第一污水处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78,811,597.70 | 178,811,597.70 | ||
蒙城环蒙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4,780,000.00 | 84,780,000.00 |
威海环文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38,600,000.00 | 138,600,000.00 | ||||
上海环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57,200,000.00 | 45,600,000.00 | 202,800,000.00 | |||
上海环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30,800,000.00 | 130,800,000.00 | ||||
宁波市奉环投资有限公司 | 129,205,440.00 | 129,205,440.00 | ||||
金华雅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460,264,000.00 | 460,264,000.00 | ||||
成都阳晨城投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 33,379,840.00 | 33,379,840.00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9,288,393.80 | 59,288,393.80 | 26,627,900.06 | 26,627,900.06 | ||
上海跃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500,000.00 | 64,500,000.00 | ||||
上海科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82,500,000.00 | 82,50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嘉源环保有限公司 | 67,194,785.17 | 67,194,785.17 | ||||
晋中环榆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44,000,000.00 | 144,000,000.00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117,300,000.00 | 117,300,000.00 | ||||
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362,000.00 | 91,362,000.00 | ||||
福州沪榕投资有限公司 | 6,831,000.00 | 6,831,000.00 | ||||
威海艾山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91,280,000.00 | 91,280,000.00 | ||||
上海漾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1,840,000.00 | 91,840,000.00 | ||||
上海环境集团环保有限公司 | 5,100,900.00 | 38,250,000.00 | 43,350,900.00 | |||
上海城投上境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 109,200,000.00 | 109,200,000.00 | ||||
晋中市环和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兰陵百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6,392,560.00 | 6,392,560.00 | ||||
南平武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53,880,500.00 | 11,054,500.00 | 64,935,000.00 | |||
上海城投环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山西漾泉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16,800,000.00 | 16,800,000.00 |
南充阳晨临江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 73,183,600.00 | 73,183,600.00 | ||||
陇南环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69,380,000.00 | 69,380,000.00 | ||||
合计 | 6,307,184,976.77 | 358,268,100.00 | 40,000,000.00 | 6,625,453,076.77 | 26,627,900.06 | 26,627,900.0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 90,930,131.24 | 90,930,131.24 | 0.00 |
小计
小计 | 90,930,131.24 | 90,930,131.24 | 0.00 | ||
合计 | 90,930,131.24 | 90,930,131.24 | 0.00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 |
参数的确定依据 | |||||||
南充嘉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9,288,393.80 | 32,660,493.74 | 26,627,900.06 | 2024年至2029年,2030年至永续期 | 收入增长率2.33%-22.99%利润率-23.66%-20.27%折现率9.70% | 收入增长率0%利润率20.27%折现率9.70% | 稳定期的收入增长率为0%,利润率、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合计 | 59,288,393.80 | 32,660,493.74 | 26,627,900.06 | / | / | / |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3,207.55 | 424,528.29 | 92,452.84 | |
其他业务 | 19,199,091.79 | 10,790,346.10 | 2,477,158.92 | 2,816,354.68 |
合计 | 19,312,299.34 | 10,790,346.10 | 2,901,687.21 | 2,908,807.52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其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受托管理服务 | 3,341,948.95 | 5,319,695.50 | 3,341,948.95 | 5,319,695.50 |
租赁业务 | 15,857,142.84 | 5,470,650.60 | 15,857,142.84 | 5,470,650.60 |
咨询费服务 | 113,207.55 | 113,207.5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9,312,299.34 | 10,790,346.10 | 19,312,299.34 | 10,790,346.10 |
合计 | 19,312,299.34 | 10,790,346.10 | 19,312,299.34 | 10,790,346.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2,822,752.54 | 151,242,044.24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28,819.61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520,795.99 | -5,498,202.74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220,405,199.25 | 253,094,101.02 |
资金使用费 | 15,239,108.36 | |
合计 | 558,946,264.16 | 400,066,762.13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30,429.4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 21,960,316.29 |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70,470.9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233,043.1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45,318.12 |
合计 | 20,282,855.3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1 | 0.49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02 | 0.47 | 0.4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王瑟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