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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是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2023年9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大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月26日,大信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2023年财务报表预审情况,以及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

2024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我们认为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诚实守信,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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