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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明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1/3,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潘明章,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博士后,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副教授。曾就职于广西国联运输有限公司、柳州市速利汽

车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6年12月至今,在广西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23年7月18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潘明章642001

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会议议题讨论,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1.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核公司拟向印尼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前述制度施行之日起至报告期末,公司暂无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发表独立意见4项,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发表意见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07-181.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08-25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09-273. 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 关于公司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年12月8日,本人会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等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听取审计项目合伙人关于公司2023年度前三季度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并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总体把握,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自2023年7月18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时间8天,包括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管理层沟通,以及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听取汇报、与管理层沟通、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市场情况、产品开发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进行了解,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本人在高校从事机械工程专业教育科研工作,对汽车行业的相关情况比较了解,本人时常借着会前、会后的机会,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产品研发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人履职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目的积极履行职责。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还参加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以及其他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培训。通过加强学习,跟进与掌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合规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宁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南宁全世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生采购商品、销售材料、出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350.00万元(不含税)。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8,188.29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已按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三)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对外转让了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5%股权,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年报范围。本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形。本人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资金占用情况,监督公司合规经营管理,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发生。

(四)公司及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王安祥向公司作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以及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方面的承诺保持高度关注,并主动了解相关承诺的履约情况。由于王安祥偿债能力恶化,其向公司作出的系列承诺至今未兑现。本人将继续关注王安祥相关承诺的后续履约情况,并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追偿相关款项。

(五)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前述定期报告共同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定期报告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七)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由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刘汉桥先生、林永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水兰女士、卢光伟先生和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顾瑜女士、杨经宇先生、刘汉桥先生、林永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水兰女士、卢光伟先生和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选举顾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汉桥先生为副董事长。选举顾瑜女士、刘汉桥先生和潘明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顾瑜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李水兰女士、卢光伟先生和刘汉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水兰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卢光伟先生、李水兰女士、顾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卢光伟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潘明章先生、李水兰女士、顾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潘明章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聘任顾瑜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杨经宇先生和黄缘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林永春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魏远海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解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未发生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采取的措施的情况;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监管机制及规范运作指引,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精神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提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明章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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