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10次董事会会议。
(二)2023年度,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股东大会。
(三)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6次会议,分别是: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的议案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3月28日 |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3年4月10日 |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1次定期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同意 |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2023年4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与济南元首针织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 ||||
4 | 2023年8月21日 |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同意 |
5 | 2023年10月24日 |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3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6 | 2023年11月29日 |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4次临时会议 | 1、审议《关于内部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 | 同意 |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已按规定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2023年度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有关工作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方面
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工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三)重大资产收购和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的资产购买及出售情况。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和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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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