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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思电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思电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神思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7,433,628股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999,99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8,311,699.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1,688,297.33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XYZH/2021JNAA40281号验资报告。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5,130.72万元,公司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远距离、大场景、全天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升级与产业化项目”、“神思云脑升级研发与建设项目”“研究开发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的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自身业务的正常

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风险可控,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慧能 魏尚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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