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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泰高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2024-023转债代码:123166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2,1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19,200,421.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9,747,138.32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7,705,207.53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70,520.75元,截至2023年

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051,410.6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9,971,051.37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96,002,10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9,200,421.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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