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徐兰芝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监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报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违反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且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生产经营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风
险可控,且有利于提高公司办事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其中抵押担保方式的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徐兰芝因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