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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和材料: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2023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年度发放。

经核算,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万元)
1刘海东董事长、总经理1,500.57
2李浩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15.23
3敖毅伟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687.04
4樊昕炜董事、副总经理194.94
5冈本珍范 (OKAMOTO KUNINORI)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首席技术官270.53
6姚剑董事182.23
7王莉独立董事6.00
8纪超一独立董事6.00
9罗英梅独立董事6.00
10李宏伟监事会主席、监事85.74
11李玉兰职工监事61.38
12黄莉娜监事103.46
13黄小飞职工监事60.39
14戴烨栋监事0
15蒋安松(离任)董事会秘书25.00
16林椿楠董事会秘书85.98

注:1)以上薪酬均为税前薪酬;

2)2023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蒋安松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其以上薪酬为2023年1月-5月;同时林椿楠于2023年6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薪酬为2023年6月-12月。

3)独立董事2023年薪酬标准为8万元/年,因任期跨期原因,以上薪酬发放区间为2023年1月-9月。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报酬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二)监事薪酬

1、外部监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发放薪酬及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可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2、内部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内部监事,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薪酬制度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另行发放津贴;其为公司履职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报销。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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