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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可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2020年10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又于2023年11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积

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关注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体系的建设情况。2023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3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有关重大财务信息;公司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的提名等进行了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阅。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参加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和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2023年10月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2023年11月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助力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告时间发表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据)的议案; (3)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3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2023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9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
2023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报告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大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四)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年,我们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可一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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