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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会议名称决议内容
12023年4月2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2023年8月1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32023年8月31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3年10月1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年12月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议案》。
62023年12月2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3年12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整股权激励回购价格、监事会换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年度薪酬、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2023年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完成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9月份任期届满,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换届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5、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核查

监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时间、程序等安排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参与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6、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在2023年度有效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公司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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