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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4-01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在北京宏源大厦10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1,291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亏损529,278千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81,046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64,522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为净亏损,截至2023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严格执行及内部控制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8.审议《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及过去、现在或将来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位的自然人(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以上权限内办理该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它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年。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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