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影响情况,取决于未来应收款项的实际发生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稳健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账龄 |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2-3年 | 20% | 30% |
3-4年 | 40% | 50% |
4-5年 | 6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