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7 证券简称:贝隆精密 公告编号:2024-019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6.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7.00 | 《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 √ |
的议案》 | ||
8.00 | 《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10.01 | 《提名杨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02 | 《提名蒋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03 | 《提名周蔡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0.04 | 《提名高炎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1.01 | 《提名白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1.02 | 《提名陈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1.03 | 《提名刘云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1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2.01 | 《提名陆正列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12.02 | 《提名熊海锦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说明:
议案10.00、议案11.00、议案12.00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4人;独立董事3人,应选3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10、议案11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4年4月22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或邮件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磊、杭天宇联系电话:0574-62762644-86407电子邮件:IR@yymold.cn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舜宇西路184号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315400
5、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567”,投票简称为“贝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2.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6.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
7.00 | 《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8.00 | 《关于确定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同意票数 | ||
10.01 | 《提名杨炯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02 | 《提名蒋飞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03 | 《提名周蔡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0.04 | 《提名高炎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同意票数 | ||
11.01 | 《提名白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1.02 | 《提名陈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1.03 | 《提名刘云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 |||
12.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同意票数 | ||
12.01 | 《提名陆正列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 | |||
12.02 | 《提名熊海锦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 |
监事候选人》
1、投票说明:请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对累积投票议案投票时请填写同意票数。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附件3:
股东参会登记表
法人/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是否委托参会 | |
受托人姓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邮箱 | |
联系地址 | |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