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6 公司简称:方大炭素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马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谈虹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受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围绕公司经营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等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方大炭素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集团 | 指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方大炭素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angDaCarbonNewMaterial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卓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庄晓茹 | 张爱艳 |
联系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电话 | 0931-6239106 | 0931-6239195 |
传真 | 0931-6239221 | 0931-6239221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二维码标准地址登记要求,经公安机关、民政部门核准,公司登记地址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2020年9月8日和2020年9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
六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
公司办公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730084 |
公司网址 | http://www.fdtsgs.com |
电子信箱 | fdts730084@fangdacarbon.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方大炭素 | 600516 | ST方大 |
GDR | 瑞士证券交易所 | FangDaCarbon | FDCB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D座25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丹、程鲁、李亚雄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20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宇辉、毛绍萌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5,131,908,843.35 | 5,320,293,391.07 | -3.54 | 4,651,772,746.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6,237,631.36 | 839,939,033.95 | -50.44 | 1,084,595,18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56,890,294.69 | 727,684,725.65 | -50.96 | 774,087,826.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004,758.44 | 236,117,357.73 | 262.53 | -37,844,166.7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073,727,316.17 | 15,682,777,503.34 | 8.87 | 14,764,688,049.15 |
总资产 | 21,707,602,188.56 | 20,175,290,714.93 | 7.59 | 18,502,948,253.9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2 | -50.00 | 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2 | -50.00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9 | -52.63 | 0.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8 | 5.53 | 减少3.05个百分点 | 7.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3 | 4.79 | 减少2.66个百分点 | 5.1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54%,主要系报告期产品价格下滑影响。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0.44%,主要系受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影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262.53%,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原材料款减少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净利润下降及公司发行GDR后总股本增加所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345,661,450.61 | 1,275,128,739.80 | 1,256,557,307.55 | 1,254,561,345.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1,446,774.06 | 59,440,765.88 | 103,409,293.74 | 31,940,797.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49,652,283.18 | 72,512,052.25 | 102,319,160.65 | 32,406,798.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17,808.09 | 378,727,855.75 | 373,501,128.17 | 142,793,582.6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10,742.65 | 404,161,267.49 | 216,019,424.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732,662.12 | 61,979,423.66 | 37,460,558.8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582,666.55 | -197,372,820.40 | 72,384,136.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99,056.60 | 92,762,470.3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202,750.55 | 1,178,590.26 | 225,187.2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68,709.1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4,269,267.92 | 6,019,012.82 | 1,516,867.61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06,765.95 | -17,333,180.13 | -20,338,285.1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157,310.18 | 3,644,599.93 | 6,877,062.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880,795.97 | 76,553,280.88 | 91,182,097.5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522,934.04 | 73,469,304.45 | 5,217,968.68 | |
合计 | 59,347,336.67 | 112,254,308.30 | 310,507,356.7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45,366,189.88 | 586,500,429.15 | -958,865,760.73 | -22,906,308.30 |
应收款项融资 | 453,554,021.98 | 208,553,904.66 | -245,000,117.3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24,090,101.94 | 501,990,183.96 | 177,900,082.02 | -4,796,469.18 |
合计 | 2,323,010,313.80 | 1,297,044,517.77 | -1,025,965,796.03 | -27,702,777.48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围绕2023年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积极应对下游市场需求弱势、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重压力,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精准施策、创新求变,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和行业协调机制,公司产品销售毛利继续在行业中保持了先进水平,块类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比较明显的效果,公司生产经营整体平稳运行。
(一)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严把供需过程控制,细化质量保障措施,坚持以客户需求为目标,质量工作对标国际先进企业。从产品指标、加工精度、预组包装等环节严控标准;从性能介绍、使用指导及售后服务等过程强化服务意识。坚守“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要把“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贯穿于质量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以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国内外客户的青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镁电解石墨阳极产品首次实现出口,电解铝用石墨化阴极升级换代,为国内客户量身研发的600KVA电解铝用石墨化阴极顺利下线,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新能源和半导体行业用关键石墨材料国产化。
(二)守护市场,创造市场,提升销售绩效。面对新形势新变化,灵活把控,先人一步谋市场,快人一步抢机遇,胜人一筹抓销量,哈下腰深入调研市场,潜下心分析市场,跑断腿用心服务市场,守护好、维护好传统市场、重点客户,开拓空白市场和新兴市场。同时,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在市场需求变化中寻求增量,多措并举提升销售绩效。公司多次荣获客户授予的“杰出优秀供应商”称号,2023年新开发国外客户数家,并与酒钢集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三)夯实分级管控,落实安全责任,提升环保管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抓安全不放松,严抓细管不懈怠,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建立健全责任确立、考核、检查、反馈、调整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控、问责、追责。环保方面坚持“控总量、控浓度、严管控”的总体要求,落实好环保设备设施的运行管控,打造绿色炭素。
(四)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持续抓好降本增效工作。聚焦成本管控,通过优化工艺技术、降低原辅料消耗、提高设备运转率、提升工作效率等措施进一步优化精心化管理。通过日常能源管控、产品制造环节精细化管理、提升修旧利废、小改小革实效,堵塞跑冒滴漏,全方位、多层次、广维度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为企业效益增砖添瓦。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炭素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工业之一,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其产品的独特性能,在多个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包括冶金、有色、化工、机械、电子、航空航天、核工业、新能源、体育器材、生物医疗等诸多领域等。随着航空、航天、核工业、电子、新能源等行业的飞速发展,炭素产品的用途将越来越广泛。炭素产品生产所用主要原料是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渣,经过多工序的复杂深加工和较长工艺流程。炭素材料生产是能源的二次利用,是典型的循环经济产业、朝阳行业。
炭素材料在许多领域中使用,不但是任何金属和非金属材料替代不了的,还为下游用户起到降碳减排的推动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强废钢利用的发展方向,为石墨电极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我国电炉钢产量占整体粗钢产量的比例预计2025年增长到15%以上的目标。同时海外产能受限情况下中国石墨电极出口的需求持续增长,中国石墨电极产能利用率将逐步提升,产量将继续保持上升态势。随着《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政策的陆续出台及大量新建或改造电弧炉项目的加快推动带动炭素制品需求改善,盈利水平回升。
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政策推动石墨电极行业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加速石墨电极制造商的技术创新,旨在促进工业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受政策影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中国石墨电极制造商须关停其生产设施,这将有利于拥有环保生产工艺及制造高质石墨电极能力的石墨电极龙头制造商,有助其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炭素行业现已进入新发展时期,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逐渐从增量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技术创新带动装备升级、产品创优。同时顺应高端制造业对炭素新材料的需求,加快实现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已成为行业共识。受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报告期炭素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滑。2024年3月,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发布《2023年中国炭素行业会员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根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统计,在销售收入方面,炭素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89.64亿元,同比下降11.14%;利润总额为17.22亿元,同比下降54.06%。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炭素制品业,公司主要从事石墨电极、块状炭砖、等静压石墨、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材料、碳/碳复合材料等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五家炭素制品生产基地,两家石墨用原料研发生产基地、三家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等,公司现已发展成为世界前列的优质炭素制品生产供应基地,涉核炭材料科研生产基地。产品广泛应用于冶金、新能源、化工、机械、医疗等行业和高科技领域,畅销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远销世界五大洲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销售牵引,合理布局客户结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发挥炭素板块的规模优势、资源协同优势、“大兵团”作战优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稳固开拓石墨电极高端市场,重点抓住各类炭砖市场、特种石墨等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寻求增量。加大科研技术创新力度,为客户量身研发并生产600KVA电解铝用石墨化阴极,实现了新能源和半导体行业用关键石墨材料国产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丰富的炭素制品生产、研发和销售经验,能深刻的把握炭素制品行业发展趋势,生产技术与种类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竞争力稳步提升,是我国主要炭素制品生产企业。公司连续多年成为全球优质的炭素制品供应商之一,产品品质享誉海内外,公司通过不断创新升级改造,有针对性的满足了上下游客户的需要,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炭素制品领域的领跑地位,同时公司积极研发炭素新材料业务,为下一个增长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重视科技创新,深化研发应用。
公司高举科技引领的旗帜,不断加力科技创新的步伐,用科技的利剑突破企业发展的瓶颈。在核心关键技术方面依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高炉炭砖、核电用炭/石墨材料、石墨烯制备及应用技术的研究和生产等领域占据着领先位置。现已形成以前沿新材料产品研发为主、传统产品升级换代为辅、原材料研发为补充和支撑的研发体系及多元化产业体系。公司依托石墨烯新材料研究院和炭素材料研究院,向碳/碳复合材料、核石墨研制、石墨烯研发与应用等高端产业链不断延伸。
(二)卓越的管理团队优势。
高效的核心管理团队是公司具备清晰的前瞻性发展战略、强大执行力与凝聚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源动力。公司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炭素行业的实践经验,能较为准确的辨识行业发展趋势,把握短暂的发展机遇,这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管理模式,保证了生产经营效率的持续提高。公司持续提高原有干部管理水平的同时着重培养极具潜力的新型人才,保证了每个生产环节和管理岗位都有敬业、奉献、高效的人才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管理层是公司从经营低谷到走上崛起之路的亲历者,对于公司低成本、大规模、高效率生产的经营管理传统具有深厚的理解与认同,是公司持续健康经营的强力保障。
(三)不断提升的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凭借突出的技术优势和质量优势,已成长为全球领先的炭素制品供应商,行业内竞争优势明显。当前,受到更高的环保要求及行业竞争压力影响,国内小规模企业落后产能将陆续已经退出,后来者进入门槛提高。公司有充足实力占稳领先地位,并深度优化产品性能,精准提高高端产品的差别化率,提升收入规模和利润规模,填补市场需求空白并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实现行业领跑地位。
(四)精细化管理优势。
2023年,公司紧盯“精细化管理”不放松,精心组织采购保供、性价比提升、成本降低等工作,深入调研市场,了解行业动态,创新采购模式,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召开原辅料采购快速反应会,公司销售、生产、技术等部门密切配合,市场信息共享,结合工艺配方做到原料采购优化特别是在价格变动期,结合库存与生产需求,快速决策,择机采购。利用子公司产能优势,有效遏制原辅料价格波动,实现板块整体利益最大化;下游市场稳定,公司产能可以充分释放,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因此单位成本更具有竞争性。
(五)提质升级,构建转型发展优势
公司积极研发“炭素板块多源数据融合平台”,促进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深度融合。作为行业领军企业,公司长期致力于打造“数字工厂”“智能工厂”,以信息化建设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新研发的数字平台成功上线,打通了各类第三方应用系统以及自主研发的各类业务系统,解决了企业长期存在的“信息孤岛”问题,为企业的数据管理和业务流程优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企业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方面迈出了向高水平发展的关键一步。
(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从严抓好安全环保。
安全环保是企业发展的前提,也是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安全环保红线意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问责追责,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构建长效机制,以打造岗位本质安全和提升员工自主管理水平为抓手,推行安全零隐患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努力解决安全管理的壁垒,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管理创新,追求务实高效,继续围绕环保设备分级管控,优化完善环保设备分级管控标准,持续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抓好环保设备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环保设施在改善现场环境、治污减排上的效果,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成效,环保指标持续改善。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认真落实“变、干、实”和“深、实、细、准、效”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提质、降本、增效等各项措施,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和行业协调机制,持续践行深化变革,围绕核心业务落实各板块经营计划,积极根据市场反应调整产业结构,多措并举增效。2023年公司生产炭素制品21.76万吨,同比增长3.51%;销量炭素制品21.07万吨,同比增长2.53%;实现营业收入51.32亿元,同比降低3.54%;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亿元,同比降低50.4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7.0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0.74亿元,资产负债率15.04%。
报告期,公司成为我国西部地区首家A+G上市公司,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入围“2023甘肃省民营企业50强”榜单,两次获评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突出贡献企业,公司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顺利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公司再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主持修订的《高炉用超微孔炭块》国家行业标准获得审定通过,并被全国钢标委炭素材料分技术委员会认定为国际先进水平。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131,908,843.35 | 5,320,293,391.07 | -3.54 |
营业成本 | 4,155,103,191.13 | 3,943,208,334.94 | 5.37 |
销售费用 | 119,762,649.55 | 130,785,567.96 | -8.43 |
管理费用 | 381,772,844.62 | 362,243,031.32 | 5.39 |
研发费用 | 90,485,410.77 | 95,571,741.10 | -5.32 |
财务费用 | -136,312,211.52 | -150,724,186.77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004,758.44 | 236,117,357.73 | 262.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888,602.24 | -5,354,681,225.4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49,696.79 | 626,877,483.17 | 141.06 |
所得税费用 | 90,793,970.64 | 218,216,656.88 | -58.3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产品价格下滑影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相对与上年同期,报告期销售人员薪酬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费用增加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相对与上年同期,报告期人员薪酬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原材料款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相对于上年同期,报告期对外投资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发行GDR取得投资款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如下:
(1). 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炭素业 | 4,707,380,546.36 | 3,973,622,800.30 | 15.59 | -3.71 | 5.08 | 减少7.06个百分点 | |||
采掘业 | 115,331,757.75 | 71,466,667.23 | 38.03 | -15.15 | 33.55 | 减少22.60个百分点 | |||
合计 | 4,822,712,304.11 | 4,045,089,467.53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炭素制品 | 4,707,380,546.36 | 3,973,622,800.30 | 15.59 | -3.71 | 5.08 | 减少7.06个百分点 | |||
铁精粉 | 115,331,757.75 | 71,466,667.23 | 38.03 | -15.15 | 33.55 | 减少22.60个百分点 | |||
合计 | 4,822,712,304.11 | 4,045,089,467.53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国内 | 3,748,665,259.52 | 3,101,031,045.63 | 17.28 | -2.47 | 7.05 | 减少7.35个百分点 | |||
国外 | 1,074,047,044.59 | 944,058,421.90 | 12.10 | -10.15 | -0.48 | 减少8.54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炭素制品 | 吨 | 217,560.63 | 210,738.46 | 17,115.58 | 3.51 | 2.53 | 42.92 |
铁矿粉 | 吨 | 89,910.00 | 116,892.12 | 278,615.93 | -69.49 | -5.82 | -8.83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炭素业 | 原材料 | 2,317,424,179.06 | 67.34 | 2,841,707,161.78 | 71.40 | -18.45 |
人工 | 370,259,568.14 | 10.76 | 354,391,054.79 | 8.90 | 4.48 | |
能源 | 465,202,756.09 | 13.52 | 507,903,066.95 | 12.76 | -8.41 | |
制造费用 | 288,403,589.53 | 8.38 | 275,791,637.32 | 6.93 | 4.57 | |
采掘业 | 矿石 | 49,628,318.69 | 79.34 | 67,479,476.11 | 54.94 | -26.45 |
电费 | 7,024,773.52 | 11.23 | 20,397,896.42 | 16.61 | -65.56 | |
原材料 | 1,751,965.72 | 2.80 | 8,489,519.84 | 6.91 | -79.36 | |
工资 | 2,839,799.98 | 4.54 | 18,823,047.32 | 15.33 | -84.91 | |
折旧 | 782,218.46 | 1.25 | 3,635,914.80 | 2.96 | -78.49 | |
制造费用 | 526,846.16 | 0.84 | 3,996,141.82 | 3.25 | -86.8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炭素 制品 | 原材料 | 2,317,424,179.06 | 67.34 | 2,841,707,161.78 | 71.40 | -18.45 |
人工 | 370,259,568.14 | 10.76 | 354,391,054.79 | 8.90 | 4.48 | |
能源 | 465,202,756.09 | 13.52 | 507,903,066.95 | 12.76 | -8.41 | |
制造费用 | 288,403,589.53 | 8.38 | 275,791,637.32 | 6.93 | 4.57 | |
铁精粉 | 矿石 | 49,628,318.69 | 79.34 | 67,479,476.11 | 54.94 | -26.45 |
电费 | 7,024,773.52 | 11.23 | 20,397,896.42 | 16.61 | -65.56 | |
原材料 | 1,751,965.72 | 2.80 | 8,489,519.84 | 6.91 | -79.36 | |
工资 | 2,839,799.98 | 4.54 | 18,823,047.32 | 15.33 | -84.91 | |
折旧 | 782,218.46 | 1.25 | 3,635,914.80 | 2.96 | -78.49 | |
制造费用 | 526,846.16 | 0.84 | 3,996,141.82 | 3.25 | -86.82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原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吸收合并公司子公司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方大)。2023年6月27日方大喜科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江苏方大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方大喜科墨承继,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公司持股权比例为65%,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35%。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方大炭素有权推荐2名,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有权推荐1名,董事长由方大炭素推荐人员担任。2023年7月方大喜科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核算。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0,433.4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3.7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6,680.1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8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表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119,762,649.55 | 130,785,567.96 | -8.43 |
管理费用 | 381,772,844.62 | 362,243,031.32 | 5.39 |
财务费用 | -136,312,211.52 | -150,724,186.7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90,485,410.77 | 95,571,741.10 | -5.32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90,485,410.7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90,485,410.7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3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5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0 |
硕士研究生 | 33 |
本科 | 157 |
专科 | 134 |
高中及以下 |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5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8 |
60岁及以上 | 2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表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004,758.44 | 236,117,357.73 | 262.5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888,602.24 | -5,354,681,225.4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49,696.79 | 626,877,483.17 | 141.06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6,191,289,792.28 | 28.52 | 3,152,026,939.80 | 15.62 | 96.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500,429.15 | 2.70 | 1,545,366,189.88 | 7.66 | -62.05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553,904.66 | 0.96 | 453,554,021.98 | 2.25 | -54.02 |
预付款项 | 86,188,667.68 | 0.40 | 163,753,973.06 | 0.81 | -47.37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84,767.33 | 0.05 | 23,062,827.16 | 0.11 | -52.8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2.31 | 324,090,101.94 | 1.61 | 54.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458,901.07 | 0.37 | 119,381,622.84 | 0.59 | -32.60 |
应付票据 | 400,770,815.15 | 1.85 | 600,689,256.80 | 2.98 | -33.28 |
长期借款 | 638,279,169.17 | 2.94 | 396,344,850.00 | 1.96 | 61.04 |
应交税费 | 48,001,121.08 | 0.22 | 89,608,564.20 | 0.44 | -46.43 |
其他说明货币资金:报告期收到投资款增加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减少了二级市场的投资所致。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预付款项:报告期支付原料款减少所致。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增值税留抵减少。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报告期增加投资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减少。应付票据:报告期开具票据减少。长期借款:报告期取得银行贷款增加。应交税费:报告期收入及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0,085.1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00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4,102,785.42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80,840,971.91 | 质押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3,177,400.73 | 质押 |
固定资产 | 3,330,990.53 | 抵押 |
合计 | 981,452,148.59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原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喜科墨)吸收合并公司子公司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大)。2023年6月27日方大喜科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江苏方大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方大喜科墨承继,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公司持股权比例为65%,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35%。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方大炭素有权推荐2名,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有权推荐1名,董事长由方大炭素推荐人员担任。2023年7月方大喜科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核算。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1,545,366,189.88 | -61,472,277.84 | 897,393,482.89 | 586,500,429.15 | ||||
私募基金 | 324,090,101.94 | 2,660,930.82 | 17,303,448.80 | 309,447,583.96 | ||||
其他 | 453,554,021.98 | -7,457,400.00 | 200,000,000.00 | -245,000,117.32 | 401,096,504.66 | |||
合计 | 2,323,010,313.80 | -66,268,747.02 | - | - | 200,000,000.00 | 914,696,931.69 | -245,000,117.32 | 1,297,044,517.7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 收入 | 营业 利润 | 净利润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企业 | 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资产重组并购策划,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 6,000.00 | 78,898.71 | 19,512.77 | - | -2,152.20 | -2,406.71 |
品、易制毒化学品)、冶金炉料、金属产品的销售,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炭素新产品开发、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326.00 | 123,956.04 | 111,207.67 | 42,073.23 | -2,930.01 | -2,378.96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生产企业 |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 5,000.00 | 82,385.04 | 49,639.82 | 31,100.62 | -1,456.76 | -1,011.67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厂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业务 | 10,000.00 | 155,094.29 | 129,435.26 | 52,010.94 | 2,152.81 | 3,173.38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选矿,矿物洗选加工,矿山机械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休闲观光活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 2,198.94 | 93,796.85 | 86,438.56 | 12,152.90 | 2,858.70 | 1,964.83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煅后焦、针状焦制造、销售,石油焦销售,工业用水销售,供热 | 5,000.00 | 19,902.72 | 18,907.99 | 41,407.29 | 1,536.39 | 1,164.68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生产企业 | 生产、销售碳素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机械加工;碳素制品科研开发。 | 39,956.29 | 205,428.25 | 147,806.72 | 102,044.05 | 40,433.01 | 34,741.79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 | 生产企业 | 针状焦、煤焦沥青、炭黑油、煤气的研发与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自产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批发和进出 | 178,088.34 | 46,322.12 | 43,392.71 | 14,280.28 | 9,310.67 | 9,320.39 |
有限公司 | 口;与生产相关的咨询及服务的提供。(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炭素行业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挑战和困境,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规模和市场份额不一,从大型企业到中小企业都有涉及;大型企业因其规模优势、技术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在市场中占据较大的份额。二是技术创新和产品差异化是炭素行业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企业只有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出新产品和改进生产工艺,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三是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对炭素行业的竞争格局产生了影响。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源进行环保设施的升级改造,促使企业向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转型。四是优化资源配置,行业集中度的提高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困难,如企业间的协调问题、资产评估和整合的复杂性等。五是炭素新材料方面取得个性化创新与发展,产业链的优化升级、自主安全推动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瞄准“产业报国,打造世界炭素强企”的企业发展目标,遵循“经营企业一定要对国家有利、对企业有利、对员工有利”的企业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为先”的企业精神,践行“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企业宗旨。依靠技术进步和精细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装备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优先发展炭素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电极,稳定发展炭砖、主要原料的整体发展思路,不断延伸炭素产业链条,加大融合力度,走以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国际化发展之路,续写中国炭素工业新的篇章。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以创新求变化锻长板,通过狠抓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
1.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谋发展。围绕生产型、科技创新型企业定位,进一步完善战略发展规划,深耕主业、厚植优势、做强品牌,在开拓市场、转型升级等全方位发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全面强化战略执行,进一步把准高质量发展方向,提档升级传统主业,发挥“专精特”优势。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努力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抢占发展制高点。优化市场布局,
面向全国全方位拓展市场,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围绕基础研究、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推动现代科技与建筑业融合发展,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科研平台矩阵。
2.夯实安全基础管理,践行低碳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安全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建立健全责任确立机制、责任考核机制、责任检查机制、责任反馈机制、责任调整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控和问责、追责。要认真落实安全“四个一”活动,落实好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要以成功申报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为契机,管好、用好现有环保设备设施,推进环保设备分级管控,强化环保管理绩效,提升环保治理水平,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3.发挥行业协调作用,推进优势转化为胜势。直面市场新变化,先人一步谋市场,快人一步抢机遇,胜人一筹抓销量,通过充分发挥炭素行业协调机制和炭素板块“大兵团”作战优势、在困境中求突破、在危机中求机遇。紧紧围绕2024年度经营指标、市场变化,积极开拓新产品销售领域,特别是在大规格电极和块类产品上去开疆拓土。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开拓石墨电极、块类产品的市场份额,做好碳/碳复合材料、核石墨、石墨烯等非标产品上研发和推广等创新工作。发挥好炭素板块的整体作用,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堵塞“跑、冒、滴、漏”,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做到共同进步,实现炭素板块更好更快的发展。
4.优化生产组织,精益生产。加强产销衔接,结合市场信息,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加强精细化控制,落实好工序产能挖掘,增加工序产量。加快工序转序节奏,保障紧俏产品的及时转序,增加可供资源,保障销售需求。盘活资源,推进块类生碎消化、工序积压品的消化处置工作,降低库存。做好原料的经济储备、发货车辆的协调、现场定置管理等工作,加强生产监管,防止影响生产的事件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顺畅。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管控措施,挖掘各环节效益增长点,切实提升精细化制造水准,全面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5.加强研发队伍,推动技术创新、质量提升、新材料研发。完善技术研发体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不断提高科研攻关能力。市场、生产、质量控制等部门之间、炭素板块内企业之间在技术研发过程中要互相配合,保持沟通,协同共进。加强研发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行业的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6.坚持“鸡蛋里挑骨头”,狠抓精细化管理降成本。降成本工作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法宝,永远在路上,脚步不可停歇。不断总结近年来降成本取得的经验和不足,固化好的降成本措施和方法,不延伸和扩大降成本的效果。完善生产流程的缺陷,优化设备配置,加强设备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同时,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利用大数据分析、日成本核算等方式,保证成本降低措施的实施。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地缘政治持续紧张,可能对公司海外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下游行业增长放缓影响,例如钢铁需求收缩,影响公司产品的利润空间。
应对措施: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主动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求变,
认真落实“变、干、实”和“深、实、细、准、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规模大、品种多、技术领先的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努力创造效益。
2.环保风险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升,对炭素行业的环保治理要求趋严。应对措施:公司坚持以“双碳”目标为引领,以节能减排、减污降碳为举措,以“双控”监管为抓手,以环保、5S管理标准为依据,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和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通过清洁生产方案的落实以及环保设备的更新改造,有效提升公司环保管控水平,打造绿色炭素。
3.汇率风险
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因素影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部分地区存在政局动荡等情况,公司部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汇率波动会影响公司出口额和汇兑损失。应对措施: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并加强对外汇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掌握外汇市场动态,适时商议调整结算货币及结算方式,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运作,优化管理层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层决策能力,公司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三会运作方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召开,行使《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监督职能;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能够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在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约束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独立履行职责。同时,对公司重大事项提供了专业建议,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控体系建设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方大炭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
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共编制和披露公告152份;借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媒体平台进行披露,保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完整、有效。
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动态,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现场调研、投资者网上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积极与投资者交流和沟通,回复投资者的咨询,听取投资者建议和意见;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开展甘肃辖区“股东来了”“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投资者保护主题活动,与投资者进行良好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
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7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2月28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4月29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3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31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8月1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1月2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1月21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2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2月28日 | 详见《方大炭素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马卓 | 董事长 | 男 | 52 | 2023年7月21日 | 2024年6月29日 | 2,000 | 2,000 | 0 | 14.52 | 否 | |
张天军 | 董事、总经理 | 男 | 60 | 2023年4月28日 | 2024年6月29日 | 1,594,320 | 1,594,320 | 0 | 79.67 | 否 | |
党锡江 | 董事 | 男 | 60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2,801,957 | 2,801,957 | 0 | 91.59 | 否 | |
徐鹏 | 董事 | 男 | 45 | 2023年4月28日 | 2024年6月29日 | 670,560 | 670,560 | 0 | 31.79 | 否 | |
舒文波 | 董事 | 男 | 56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1,386,380 | 1,386,380 | 0 | 0 | 是 | |
江国利 | 董事 | 男 | 56 | 2023年4月28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26.38 | 否 | |
吴锋 | 董事 | 男 | 41 | 2023年4月28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黄隽 | 独立 董事 | 女 | 61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0 | 否 | |
吴粒 | 独立 董事 | 女 | 58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0 | 否 | |
彭淑媛 | 独立 董事 | 女 | 59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0 | 否 | |
吴烨 | 独立 董事 | 女 | 38 | 2023年7月31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0 | 否 | |
李新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4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
石晋华 | 监事 | 男 | 55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0 | 是 |
郭林生 | 监事 | 男 | 47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5.67 | 否 | |
张子荣 | 监事 | 男 | 60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81,200 | 81,200 | 0 | 41.21 | 否 | |
芦璐 | 监事 | 女 | 42 | 2021年6月29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12.06 | 否 | |
徐龙福 | 副总 经理 | 男 | 50 | 2022年9月8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43.18 | 否 | |
赵尔琴 | 财务 总监 | 女 | 41 | 2023年7月28日 | 2024年6月29日 | 10,000 | 10,000 | 0 | 6.79 | 否 | |
庄晓茹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9 | 2022年7月1日 | 2024年6月29日 | 0 | 0 | 0 | 32.56 | 否 | |
闫奎兴(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4月28日 | 2,227,199 | 2,227,199 | 0 | / | |||
刘一男(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4月28日 | 89,600 | 89,600 | 0 | / | |||
邱亚鹏(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4月28日 | 0 | 0 | 0 | / | |||
徐志新(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4月28日 | 0 | 0 | 0 | / | |||
黄智华(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4月28日 | 0 | 0 | 0 | / | |||
邱宗元(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4月5日 | 879,700 | 879,700 | 0 | 56.67 | |||
于泳 (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7月28日 | 12,100 | 12,100 | 0 | 13.35 | |||
魏彦珩(离任) | / | 男 | 2021年6月29日 | 2023年7月31日 | 0 | 0 | 0 | 10 | |||
合计 | / | / | / | / | / | 9,755,016 | 9,755,016 | / | / | 505.44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马卓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资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方大集团审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财务副总监;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张天军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党锡江 | 曾任兰炭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石墨化厂党总支书记,压型二厂党总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徐鹏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修厂副厂长,设备部副部长,安环部副部长、部长兼机关党总支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
舒文波 | 曾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
江国利 | 曾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海城市东四型钢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凯瑞特钢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吴锋 | 曾任任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社会责任与品牌部副总经理;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工会主席;现任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黄隽 |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粒 | 曾在本溪大学任教;1990年3月至2008年2月沈阳工业大学副院长;2008年3月至今东北大学任教。现任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彭淑媛 | 曾任北京天惠参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外联部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烨 | 曾在西北工业大学任教;2021年1月至今在兰州大学工作,现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新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部长助理、副部长;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监事,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石晋华 | 曾任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现任方大医疗(营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营口方大医院财务总监,方大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辽宁方大总医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郭林生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企管员、计划员、部长助理,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张子荣 | 曾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部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副总监。 |
芦璐 |
曾在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龙福 | 曾任江西金德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赵尔琴 | 曾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庄晓茹 | 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证券投资部副部长,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4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邱宗元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邱宗元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聘任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变动,闫奎兴先生、刘一男先生、黄智华先生、徐志新先生、邱亚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吴锋先生、马卓先生、江国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魏彦珩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吴烨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工作变动,党锡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公司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马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变动,于泳先生不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赵尔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 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马卓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集团副总裁 | ||
马卓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马卓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马卓 | 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卓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
马卓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马卓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党锡江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党委副书记、 副总裁 | ||
李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财务部副部长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99.20%股权,持有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90%股权,持有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95%股权。上述其他公司均为关联方。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粒 | 东北大学 | 教授 | ||
吴粒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吴粒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黄隽 |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 | 教授 | ||
吴烨 | 兰州大学 | 副教授 | ||
吴烨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上述其他单位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通过,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参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确定;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津贴 |
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股东大会审批。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任职期间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505.44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邱宗元 | 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张天军 | 总经理 | 聘任 | 聘任 |
闫奎兴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刘一男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黄智华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徐志新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邱亚鹏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马卓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张天军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徐鹏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吴锋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江国利 | 董事 | 选举 | 选举 |
魏彦珩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党锡江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马卓 | 董事长 | 聘任 | 聘任 |
于泳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工作变动 |
赵尔琴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聘任 |
吴烨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2023年2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3月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3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4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4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合营企业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 2023年5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7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2023年7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3年7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 2023年8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 |
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马卓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张天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党锡江 | 否 | 15 | 15 | 7 | 0 | 0 | 否 | 7 |
徐鹏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舒文波 | 否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7 |
江国利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吴锋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4 |
黄隽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7 |
吴粒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7 |
彭淑媛 | 是 | 15 | 15 | 15 | 0 | 0 | 否 | 7 |
吴烨 | 是 | 4 | 4 | 4 | 0 | 0 | 否 | 2 |
魏彦珩 | 是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5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吴粒、彭淑媛、徐鹏,主任委员吴粒。 |
提名委员会 | 吴烨、马卓、黄隽,主任委员吴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彭淑媛、马卓、吴粒,主任委员彭淑媛。 |
战略委员会 | 马卓、张天军、吴烨,主任委员马卓。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3日 | 《方大炭素2022年年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4月25日 | 《方大炭素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8月22日 |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通过认真阅读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后认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 |
2023年8月26日 | 《方大炭素2023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0月27日 | 《方大炭素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7-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0日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张天军先生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 |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张天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4月11日 |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各位候选董事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张天军先生、徐鹏先生、吴锋先生、江国利先生、马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7月14日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候选独立董事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吴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7月21日 | 《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候选马卓先生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马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提请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7月28日 | 《关于解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认真查阅了赵尔琴女士个人资料后,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赵尔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提请董事会审议。 |
(四)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
职责情况 | |||
2023年8月26日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3年12月7日 |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巩固市场优势地位,做强做优。公司战略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单位: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46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64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10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 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76 |
销售人员 | 135 |
技术人员 | 499 |
财务人员 | 75 |
行政人员 | 537 |
其他人员 | 482 | |
合计 | 5,104 |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 | 608 | |
大专 | 1078 | |
高中 | 1745 | |
技校及以下人员 | 1673 | |
合计 | 5,10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遵循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和吸引有益于公司发展的各类人才,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本着“三个有利”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做到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人岗匹配、易岗易薪,对不同岗位和分工设定差异化考核指标,重点向一线员工倾斜。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实现个人基准薪酬与岗位相对价值相匹配、个人薪酬与绩效相匹配、薪酬总额与公司效益相匹配,通过薪酬和绩效管理相结合,提高员工工作热情,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工作有效性,进一步调动了核心团队、业务骨干及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激发内在活力,促进核心管理团队、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战略价值的紧密融合,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梯队管理和培训工作,认真抓好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遵循“围绕战略、立足岗位、优化资源、提升素质、提高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指导思想,公司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年度培训计划及员工发展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搭建系统全面的人才培训培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后备人才梯队培养及管理机制。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全员培训体系精准解决了使用与培养、干与学的关系,加快推进了生产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岗位等级评定等工作。全面促进员工成长与发展,促进员工队伍整体技能水平提升,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情况
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
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27,999.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4,844.6408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27%。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股份回购、日常经营等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623.76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0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7,999.88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7,999.8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7.27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对年度薪酬方案进行审核,按制度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通过强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经营效益的提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将公司的利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结合起来,便于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管理办法》《炭素板块降本创效监督考核方案》等,明确方大炭素与各控参股公司的资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建立了有效运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从各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方案、成立联合检查组、建立日常问询机制等方面持续加强,有效控制了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意见,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470.9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颗粒物、沥青烟、SO
、NOX。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脱硫塔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侧,公司本部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其中pH值6-9、COD≤100mg/L、氨氮≤15mg/L,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量35.24万吨,COD排放量2.5116吨,氨氮排放量0.2147吨。COD平均浓度8.38mg/L、氨氮平均浓度0.614mg/L。废气排放口122个,其中主要工艺废气排放口8个,位于焙烧车间,锅炉(含导热油锅炉)排放口10个,其
余均为一般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沥青烟≤50mg/m?,颗粒物≤200mg/m?,SO
≤850mg/m?;《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报告期内主要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量15.84吨,沥青烟排放量38.081吨,SO
排放量188.72吨,NOX排放量197.75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污许可总量要求。噪声排放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昼间≤60dB,夜间≤50dB,公司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废气污染因子主要有颗粒物、沥青烟、SO
、NOX。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活性炭、脱硫脱硝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侧正大门旁,废气主要排放口2个,为浸焙分厂一、二车间焙烧工序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COD≤500mg/L、SS≤400mg/L、pH6-9,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烟粉尘≤200mg/m?,沥青烟≤40mg/m?,SO
≤850mg/m?。噪声排放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昼间≤60dB,夜间≤50dB,公司东、南、西、北四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报告期废水排放量6万吨,COD排放量16.92吨,氨氮排放量0.41吨。COD平均浓度282mg/L、氨氮平均浓度14.7mg/L;沥青烟未检出,SO
排放量6.72吨,NOX排放量5.08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气标准排放口15个,分布于相关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浓度:
烟(粉)尘≤200mg/m?、沥青烟排放浓度≤40mg/m?、SO
排放浓度≤550mg/m?、氮氧化NOx≤240mg/m?、颗粒物≤120mg/m?。报告期颗粒物排放16.856吨,SO
排放34.885吨,NOX排放15.687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进入市政管网,废气污染因子主要有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SO
,NOX,
氟化物,林格曼黑度。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环保设备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3个,分别位于厂区物流通道大门口旁、5万吨项目污水处理站旁、厂前区大门口旁。废气主要排放口2个,为浸焙分厂一车间焙烧36室工序废气排口;浸焙分厂三车间隧道窑焙烧工序废气排口。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其中悬浮物≤4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L,化学需氧量≤500mg/L,石油类≤20mg/L,氨氮(NH3-N)≤45mg/L,总磷(以P计)≤8mg/L,pH值:6-9。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颗粒物≤10mg/Nm?,沥青烟≤20mg/Nm?,SO
≤100mg/Nm?,苯并[a]芘≤0.0003mg/Nm?,NOX≤100mg/Nm?。报告期排口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27072吨、二氧化硫排放5.24834吨、氮氧化物排放5.82126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
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SO
。主要烟气排放口3个,分布于煅烧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其中颗粒物≤200mg/m?,SO
≤850mg/m?。报告期颗粒物排放量4.87吨,SO
排放量129.39吨,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和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沥青烟、苯并芘、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特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氨氮、PH。产生的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原先设废气主要排放口6个,一般排放口9个分布于相关车间;设冷却废水标准排放口1个。目前,正在推进项目搬迁,部分工序停产。目前厂区设废气主要排放口1个,一般排放口13个分布于相关车间;废气排放适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厂界有组织排放浓度:烟(粉)尘≤200mg/m?、沥青烟排放浓度≤50mg/m?、二氧化硫排放浓度≤850mg/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mg/m?、苯并芘≤0.0003mg/m?。厂界无组织排放烟(粉)尘≤1mg/m?、二氧化硫≤0.4mg/m?、苯并芘≤0.000008mg/m?。废水排放适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COD≤500mg/L、悬浮物≤400mg/L、氨氮≤28mg/L、pH值6-9。报告期,烟尘排放量为0.56吨,二氧化硫排放量3.5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01吨;废水量为7,400吨;废水排口的COD排放浓度为21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34mg/L、PH值为8.0、氨氮排放浓度为0.833mg/L。上述指标低于核定的排放总量,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所涉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颗粒物、SO
、NOX等。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沥青分厂的焦油蒸馏、工业萘蒸馏、杂酚油管式加热炉和导热油炉排放口废气经焚烧+脱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针状焦分厂锅炉废气通过脱硝+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各工序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回收;工艺尾气经过收集后送入焚烧炉焚烧后达标排放;危废库废气排放口经初效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站臭气排放口经碱液喷淋塔+生物滤池处理后达标排放;柱状沥青成型排放口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设废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大门西北侧;有组织废气排放口19个,分布于厂区各装置区和公辅设施。公司废水排放适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主要排放口废气排放适用《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排放指标符合排放标准。报告期废水排放量2,318吨,COD排放量0.076吨,氨氮排放量0.00041吨。COD平均浓度35.9mg/L、氨氮平均浓度0.32mg/L。废气排放:颗粒物排放量1.18318吨,SO
排放量0.87406吨,NOX排放量2.88061吨。上述指标符合排放总量要求,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各产污环节,均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主要环保设施为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塔、污水处理站等,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等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主要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防尘网遮盖措施;装卸物料采取室内作
业,配套喷雾抑尘措施。在项目建设上,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均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方面,公司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不断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装备水平。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各项环保手续齐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做到持证排污。各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等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重点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在有效期内。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公司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环境自测工作,每次检测结束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公司废气主要排放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施,在线监测设施和政府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报告期废水、废气的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装备水平,污染物治理装备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进一步消减,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持续开展中水回用及余热利用,有效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多个节能减排项目,对设备和工艺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各厂区精准生产调控,合理安排大功率设备的运行时段,错峰用电;对蒸汽、纯水采用集中供应;逐步推进叉车“油改电”;倡导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公司加快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升级能源计量硬件,实现能源消耗实时数据监测及能源统计分析,为厂区能源精细化管控及节能降耗统计分析提供智能化数据支持。鼓励宣导员工使用绿
色出行方式。通过固体废物资源化处置工作,降低周期碳排放,充分发挥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对减污降碳目标实现的协同作用。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开展余热利用,减少天然气使用,降低碳排放总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助力公益事业,勇担企业责任。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向“方威基金会·兰大二院宁养院”慈善项目捐赠100万元,为甘肃省晚期癌痛患者免费提供镇痛治疗、心理疏导、护理指导等服务;积极抽调基干民兵参加驻地民兵应急拉动点验活动,汇报军事训练成果;党员干部节假日到驻地滨河路湿地公园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保护驻地环境;重阳节慰问抗美援朝老战士等等;助力公益事业,贡献方大力量。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响应地方工作安排,立足当地实际,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在东乡县落地了服装加工、建筑工程、手工刺绣、面点食品加工、出租车和公交车、模板加工6个产业帮扶项目,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公司乡村振兴工作组人员稳就业、强业务、跑市场、找订单、提质量、促效益,在稳定就业人数和员工工资收入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助力帮扶项目总体稳定运行。同时,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交流参观、思想引导、激励带动等各种方式引导务工群众转变思想,提升技能,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方大集团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 | 2006年 | 是 | 否 | 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7.89%股权,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
司。根据《加快合肥市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精神,2019年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政府洽谈搬迁改造事宜。 | |||||||
解决同业竞争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方大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龙科技(现已更名为方大炭素)构成竞争的业务,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与海龙科技所从事的石墨炭素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海龙科技,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海龙科技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公司放弃该商业机会;如果海龙科技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如违反以上 | 2006年 | 否 | 是 |
承诺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海龙科技进行充分赔偿。” | |||||||
解决关联交易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1.方大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海龙科技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2.方大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公司与海龙科技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海龙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海龙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06年 | 否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刘丹,程鲁,李亚雄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3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3年公司收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号(〔2023〕辽0423民初1247号)。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恢复其在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22.2%的股权,以及根据法院指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结果从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至今按22.2%进行分红。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炭素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该案件处于一审阶段,截至本公告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
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及子公司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6,435.70万元。
(2)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详见2023年3月4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1,073.15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向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炉头、炉尾导电电极等产品(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和《方大炭素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2,975.38万元。
(4)公司向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炭素制品等(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实际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为841.76万元。
(5)公司及子公司向四川达兴化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煤沥青等(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6,084.39万元。
(6)公司及子公司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针状焦等原料(详见2023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7,057.61万元。
(7)公司向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针状焦等原料(详见2023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11,436.05万元。
(8)公司向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煤焦油等原料(详见2023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实际发生采购额(不含税)为3,387.71万元。
(9)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等(详见2023年3月4日、2023年7月15分别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的《方大炭素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和《方大炭素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3)。2023年实际提供劳务(不含税)为12,204.72万元。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56,130.00 | 协议约定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40,832.00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335,929.21 | 协议约定 |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接受劳务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34,067.80 | 协议约定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38,938.06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592,035.40 | 协议约定 |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7,079.65 | 协议约定 |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4,424,778.76 | 协议约定 | |||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购买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7,860.68 | 协议约定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1,327.43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40,208.85 | 协议约定 |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403,412.39 | 协议约定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730,667.14 | 协议约定 |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272,757.51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97,798.23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4,601.77 | 协议约定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63,716.81 | 协议约定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人 | 销售商品 | 物资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市场价或协议价 | 56,281.42 | 协议约定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中国华融 | 上海方大 | 上海外滩 | 23,088,167.84 | 2021年4月 | 2026年4月 | 0 | 0 | 0 | 否 | 其他 |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华融大厦办公楼 | 11日 | 10日 |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5,000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5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8.7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5,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5,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0,000万元。 其中: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方大特钢实际提供反担保的25,000万元包含在上述互保额度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6%;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0,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9%。无逾期担保。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08年7月1日 | 114,635.00 | 0 | 110,935.00 | 110,935.00 | 110,935.00 | 120,491.96 | 108.61 | - | -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3年6月20日 | 182,239.96 | 0 | 179,601.54 | 179,601.54 | 179,601.54 | 71,531.39 | 39.83 | 0 | 0 | 71,531.39 |
其他 | 2023年3月23日 | 130,358.32 | 0 | 130,358.32 | 130,358.32 | 130,358.32 | 0 | - | 0 | - | - |
注: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491.96万元含产生的利息。
2.募集资金总额130,358.32万元中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1,062.43万元。 3.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4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方大炭素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高炉炭砖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08年7月1日 | 否 | 45,373.00 | 45,373.00 | 0 | 37,340.79 | 82.30 | 2009年 12月25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特种石墨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08年7月1日 | 否 | 65,562.00 | 65,562.00 | 0 | 83,151.17 | 126.83 | 2011年 3月2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3年6月20日 | 否 | 119,560.03 | 104,933.61 | -14,683.3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否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喜科墨针状焦股权 | 其他 | 是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3年6月20日 | 否 | 60,041.51 | 40,167.93 | 0 | 40,167.93 | 100 | 2017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江苏方大股权 | 其他 | 是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13年6月20日 | 否 | 34,500.00 | 0 | 31,363.46 | 90.91 | 是 | 不适用 | 注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4.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并经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2023年2月28日,成都炭材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待日后有良好投资机会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使用。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工厂建设和智能装备提升,为提升公司的产业升级能力,拟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绿色工厂建设及智能装备提升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37,694.07万元,所用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进行表决,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收购江苏方大股权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4,500万元与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363.46万元的差额为结算退款及多次汇兑产生的差异,累计投资进度100%完成。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104,933.61 | 23,073.03 | 不适用 |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子公司资金储备情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拟对“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其余资金投入将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同时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已投入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4,683.30万元(含利息)及成都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8,389.73万元)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 | 0 |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项目暨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使用规模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实施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为拓宽公司国际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和形象,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3年3月15日(瑞士时间)公司完成GDR发行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证券全称: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Ltd.,GDR上市代码:FDCB。GDR发行数量共计22,000,000份,对应新增基础证券为22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公司本次发行的GDR于2023年7月12日(瑞士时间)兑回限制期届满,截至2023年7月14日(北京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为70,024,950股,不足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实际发行GDR所对应的基础A股股票数量的50%。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于2023年3月1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成都炭材、证券代码:874035、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所属层级:基础层。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保持业务规模持续成长,保障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成都炭材进行定向增发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3,976.045万股股票,发行价格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6,102.9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6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230号),同意成都炭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成都炭材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
(三)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子公司成都炭材资金储备情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对“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除已投入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元(含利息)外,“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其余资金投入将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同时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于2023年2月28日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
(四)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原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吸收合并公司子公司江苏方大。2023年6月27日方大喜科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江苏方大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方大喜科墨承继,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公司持股权比例为65%,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35%。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方大炭素有权推荐2名,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有权推荐1名,董事长由方大炭素推荐人员担任。2023年7月方大喜科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核算。
(五)受宏观环境、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当前股价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57.7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8,503.6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自2023年3月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0,511,103 股(含本数,且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都炭材已进入创新层。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805,970,368 | 100 | 220,000,000 | 220,000,000 | 4,025,970,368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05,970,368 | 100 | 220,000,000 | 220,000,000 | 4,025,970,368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805,970,368 | 100 | 220,000,000 | 220,000,000 | 4,025,970,368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GDR数量为22,000,000份,其中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为22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并已于2023年3月15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4,025,970,368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58,17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9,874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0 | 1,524,413,321 | 37.86 | 0 | 质押 | 1,081,2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125,396 | 71,373,756 | 1.77 | 0 | 无 | 未知 | ||||
中信里昂证券(英国) | 22,001,500 | 22,001,500 | 0.55 | 0 | 无 | 未知 | ||||
方威 | 0 | 18,480,200 | 0.4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7,400 | 15,086,553 | 0.37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5,265,409 | 6,526,909 | 0.16 | 0 | 无 | 未知 | ||||
叶亚君 | 0 | 6,500,004 | 0.16 | 0 | 无 | 未知 | ||||
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 | 5,790,000 | 5,790,000 | 0.14 | 0 | 无 | 未知 | ||||
杨世光 | 0 | 5,039,512 | 0.13 | 0 | 无 | 未知 | ||||
陈星红 | 0 | 4,990,000 | 0.12 | 0 | 无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524,413,3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4,413,32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1,373,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73,756 | |||||||
中信里昂证券(英国) | 22,00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01,500 | |||||||
方威 | 18,48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80,2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086,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86,553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6,526,909 | 人民币普通股 | 6,526,909 | |||||||
叶亚君 | 6,500,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0,004 | |||||||
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 | 5,7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90,000 | |||||||
杨世光 | 5,039,512 | 人民币普通股 | 5,039,512 |
陈星红 | 4,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9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余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自然人股东方威先生外,其余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未知。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为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境内基础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根据存托人统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GDR存续数量为57,900份,占公司已发行GDR的数量为0.26%。
2.报告期末,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48,446,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位于公司2023年12月31日股东名册的第三位。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4,929,153 | 0.39 | 6,115,100 | 0.4053 | 15,086,553 | 0.37 | 4,888,700 | 0.3240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里昂证券(英国) | 新增 | 0 | 0 | 22,001,500 | 0.55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新增 | 0 | 0 | 6,526,909 | 0.16 |
Citibank,NationalAssociation | 新增 | 0 | 0 | 5,790,000 | 0.14 |
陈星红 | 新增 | 0 | 0 | 4,990,000 | 0.12 |
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心谷(檀真)价值中国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5,143,849 | 0.14 | ||
范东辉 | 退出 | 0 | 0 | 4,953,056 | 0.13 |
袁利东 | 退出 | 0 | 0 | 4,798,188 | 0.13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 | 4,631,573 | 0.12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闫奎兴 |
成立日期 | 2000年4月2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产业投资及对本企业所投资产进行管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石灰石销售、冶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控股上市公司情况:方大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507.SH)38.72%股权;方大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97.SZ)54.04%股权;方大集团持有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715.SZ)15.34%股权;方大集团通过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方威、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AmericanAviationLdc、海口恒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尚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航飞翔航空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221、900945.SH)42.59%股权。 参股上市公司情况: |
通过间接控股的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持有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231.SH)10.91%股权;通过间接控股的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000420.SZ)7.95%股权;通过间接控股的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河南金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6885.HK)9.89%股权;通过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6190.HK)合计6.01%股权;通过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16.HK)0.83%股权。通过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000415.SZ)2.13%股权。通过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796.SZ)1.93%股权。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825.SH)0.36%股权。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00357.HK)1.12%股权通过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00696.HK)1.99%股权。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方威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北京方大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现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3年8月2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2,750万股(含)至3,840万股(含);0.68-0.95 (按回购计划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9.10元/股测算)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9日 |
回购用途 | 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 |
已回购数量(万股) | 4,844.6408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天职业字[2024]21319号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方大炭素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方大炭素,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
方大炭素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点为: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2023年度,方大炭素营业收入51.32亿元,其中炭素制品收入47.0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1.72%,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其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存在潜在错报,为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方大炭素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标准及收入确认时点为: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 2023年度,方大炭素营业收入51.32亿元,其中炭素制品收入47.0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1.72%,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其收入确认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入账可能存在潜在错报,为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和条件,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对主要产品本期收入、成本、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等分析程序; (4)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其中国内销售收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产品出库单、发货回执单、检斤单,运单,结算单等;国外收入相关的发票、箱单、提单等; (5)按照抽样原则选择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及销售额,以检查营业收入的真实性;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国内销售收入,核对发货回执单、产成品出库单是否与收入确认期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间相符;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国外销售收入,核对发票、报关单、箱单、提单等日期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符;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产成品的入库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间相符;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国外销售收入,核对发票、报关单、箱单、提单等日期是否与收入确认期间相符;结合期后事项审计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产成品的入库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 |
货币资金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方大炭素合并财务报表中货币资金余额61.91亿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8.52%,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此我们将货币资金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相关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并测试了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 (2)针对银行存款余额合理性进行分析; (3)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及企业信用报告,将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与银行明细账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检查企业信用报告,关注是否存在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及对外担保; (4)取得并检查银行账户的对账单,确认各银行账户期末余额是否正确,同时执行函证程序; (5)选取样本执行银行流水检查程序,关注发生额是否存在异常,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重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的收款和资产负债表日后的付款所对应的业务及其账务处理是否正常。 |
四、其他信息
方大炭素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方大炭素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方大炭素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方大炭素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方大炭素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方大炭素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方大炭素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刘丹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程鲁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亚雄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91,289,792.28 | 3,152,026,939.8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500,429.15 | 1,545,366,189.8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10,610,568.62 | 1,073,121,552.32 | |
应收账款 | 554,633,294.53 | 531,773,870.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553,904.66 | 453,554,021.98 | |
预付款项 | 86,188,667.68 | 163,753,973.06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6,018,356.65 | 131,782,915.1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867,205,104.86 | 2,298,822,676.14 | |
合同资产 | 29,940,384.33 | 22,889,002.4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84,767.33 | 23,062,827.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71,825,270.09 | 9,396,153,968.20 |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775,094,315.15 | 6,983,946,267.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324,090,101.9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66,109,049.83 | 2,406,736,640.31 | |
在建工程 | 468,360,001.51 | 416,772,500.9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759,664.03 | 12,652,848.07 | |
无形资产 | 443,093,608.15 | 433,348,830.1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3,791.94 | 936,725.7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497,402.83 | 81,271,208.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458,901.07 | 119,381,622.8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035,776,918.47 | 10,779,136,746.73 | |
资产总计 | 21,707,602,188.56 | 20,175,290,714.9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31,485,273.89 | 432,899,589.4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00,770,815.15 | 600,689,256.80 | |
应付账款 | 465,314,302.24 | 496,895,732.7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72,526,035.77 | 281,962,674.3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481,657.06 | 92,255,967.84 | |
应交税费 | 48,001,121.08 | 89,608,564.20 | |
其他应付款 | 182,295,376.45 | 215,407,518.63 | |
其中:应付利息 | 219,899.12 | 219,899.12 | |
应付股利 | 2,139,998.15 | 2,139,998.15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059,272.50 | 3,822,398.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8,504,510.84 | 312,351,774.04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80,438,364.98 | 2,525,893,476.8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38,279,169.17 | 396,344,85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573,625.59 | 9,632,898.09 | |
长期应付款 | 742,900.5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97,351,336.91 | 323,498,267.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885,038.25 | 51,033,207.1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8,992,065.50 | 80,485,240.2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4,824,135.96 | 860,994,462.85 | |
负债合计 | 3,265,262,500.94 | 3,386,887,939.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25,970,368.00 | 3,805,970,3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979,914,143.59 | 951,333,086.41 | |
减:库存股 | 279,998,779.45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658,277.07 | 7,931,983.08 | |
专项储备 | 28,465,014.70 | 48,061,404.95 | |
盈余公积 | 1,423,851,110.49 | 1,413,211,549.2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861,867,181.77 | 9,456,269,111.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073,727,316.17 | 15,682,777,503.3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68,612,371.45 | 1,105,625,271.8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442,339,687.62 | 16,788,402,775.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707,602,188.56 | 20,175,290,714.93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87,245,863.45 | 1,885,834,637.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6,013,401.88 | 292,219,527.0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6,393,065.70 | 461,532,889.36 | |
应收账款 | 362,222,690.03 | 330,785,070.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90,199,220.92 | 286,752,932.58 | |
预付款项 | 59,019,576.89 | 82,928,767.80 | |
其他应收款 | 883,549,287.67 | 1,278,107,823.5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8,235,723.88 | ||
存货 | 804,820,088.36 | 1,114,939,721.03 | |
合同资产 | 29,654,956.33 | 21,739,474.4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52,173.54 | 1,742,434.7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962,570,324.77 | 5,756,583,279.1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892,239,322.62 | 7,979,280,414.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324,090,101.9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21,369,301.63 | 820,675,123.85 | |
在建工程 | 4,995,526.05 | 3,606,061.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8,811,979.08 | 102,924,978.12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225,324.01 | 45,371,871.4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877,040.00 | 25,334,272.3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87,508,677.35 | 9,301,282,823.35 | |
资产总计 | 16,350,079,002.12 | 15,057,866,102.4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4,568,123.91 | 352,276,833.3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6,634,037.00 | 418,229,937.62 | |
应付账款 | 201,592,924.06 | 227,721,827.7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4,865,112.27 | 190,182,463.4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55,969.97 | 36,920,824.43 | |
应交税费 | 645,931.76 | 15,921,478.45 | |
其他应付款 | 900,233,654.30 | 469,460,842.11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8,148,157.03 | 136,043,709.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827,043,910.30 | 1,846,757,916.0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38,279,169.17 | 396,344,85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742,900.5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942,624.34 | 8,212,613.6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45,964,694.05 | 404,557,463.69 | |
负债合计 | 2,473,008,604.35 | 2,251,315,379.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25,970,368.00 | 3,805,970,36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17,477,169.79 | 1,310,518,694.63 | |
减:库存股 | 279,998,779.45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693,797.96 | 7,964,833.97 | |
专项储备 | 15,278,331.68 | 23,842,928.28 | |
盈余公积 | 1,393,061,959.12 | 1,382,422,397.92 | |
未分配利润 | 6,371,587,550.67 | 6,275,831,499.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877,070,397.77 | 12,806,550,722.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350,079,002.12 | 15,057,866,102.45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5,131,908,843.35 | 5,320,293,391.07 | |
其中:营业收入 | 5,131,908,843.35 | 5,320,293,391.07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671,981,067.61 | 4,438,632,100.09 | |
其中:营业成本 | 4,155,103,191.13 | 3,943,208,334.94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1,169,183.06 | 57,547,611.54 | |
销售费用 | 119,762,649.55 | 130,785,567.96 | |
管理费用 | 381,772,844.62 | 362,243,031.32 | |
研发费用 | 90,485,410.77 | 95,571,741.10 | |
财务费用 | -136,312,211.52 | -150,724,186.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33,639,324.56 | 34,720,589.88 | |
利息收入 | 169,003,041.83 | 178,584,640.84 | |
加:其他收益 | 53,852,499.80 | 63,127,098.3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104,716.92 | 224,465,173.0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801,157.02 | 79,637,607.5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268,747.02 | -159,583,653.9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119,459.72 | -34,111,289.9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706,002.61 | -34,359,163.3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7,941.88 | 222,893,469.0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8,758,724.99 | 1,164,092,924.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36,593,585.79 | 10,446,582.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43,257,826.13 | 22,682,362.2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2,094,484.65 | 1,151,857,144.11 | |
减:所得税费用 | 90,793,970.64 | 218,216,656.8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1,300,514.01 | 933,640,487.2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1,300,514.01 | 933,640,487.2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6,237,631.36 | 839,939,033.9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2,882.65 | 93,701,453.2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726,293.99 | -5,354,900.7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726,293.99 | -5,354,900.7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26,293.99 | -5,354,900.7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28,963.99 | -5,350,121.0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670.00 | -4,779.69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47,026,808.00 | 928,285,586.52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1,963,925.35 | 834,584,133.2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62,882.65 | 93,701,453.2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22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644,423,400.53 | 2,906,822,694.14 | |
减:营业成本 | 2,301,184,822.51 | 2,287,842,573.48 | |
税金及附加 | 23,773,857.20 | 20,764,026.59 | |
销售费用 | 72,102,035.47 | 78,506,721.65 | |
管理费用 | 142,501,873.79 | 143,620,292.57 | |
研发费用 | 47,624,546.17 | 68,569,512.57 | |
财务费用 | -94,887,074.45 | -97,944,472.8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704,863.89 | 31,081,366.57 | |
利息收入 | 120,804,217.86 | 122,477,930.18 | |
加:其他收益 | 18,246,277.17 | 20,852,428.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329,775.04 | 1,978,736,250.0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0,450,196.42 | 88,829,538.8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317,087.91 | -125,902,682.2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611,342.92 | -33,725,846.6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95,995.98 | -32,326,132.1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0,674,965.24 | 2,213,098,057.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24,663.89 | 1,640,817.86 | |
减:营业外支出 | 41,438,482.23 | 20,812,409.7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261,146.90 | 2,193,926,465.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865,534.90 | 32,076,796.6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95,612.00 | 2,161,849,668.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95,612.00 | 2,161,849,668.7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5,728,963.99 | -5,350,121.02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28,963.99 | -5,350,121.0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728,963.99 | -5,350,121.02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32,124,575.99 | 2,156,499,547.7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13,179,028.34 | 5,003,068,592.4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551,813.79 | 85,738,150.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3,466,840.90 | 754,201,062.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18,197,683.03 | 5,843,007,804.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155,823,786.89 | 3,877,456,369.1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61,594,780.58 | 811,980,541.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03,606,886.91 | 473,617,143.7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167,470.21 | 443,836,392.8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2,192,924.59 | 5,606,890,446.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004,758.44 | 236,117,357.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87,392,610.83 | 787,461,513.3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9,510,889.85 | 18,162,090.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050,262.32 | 74,768,535.0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240,932.8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2,194,695.88 | 880,392,138.9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6,765,280.12 | 152,941,418.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46,540,813.52 | 6,082,131,945.86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3,306,093.64 | 6,235,073,364.3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8,888,602.24 | -5,354,681,225.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63,813,296.16 | 26,572,899.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229,826.00 | 26,572,899.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41,887,931.97 | 1,627,297,392.9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5,701,228.13 | 1,653,870,291.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69,821,224.11 | 990,525,546.0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810,798.63 | 34,249,207.6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4,919,508.60 | 2,218,05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4,551,531.34 | 1,026,992,808.7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1,149,696.79 | 626,877,483.1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10,552.03 | 10,094,802.4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77,253,609.50 | -4,481,591,582.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9,933,397.36 | 7,421,524,979.3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17,187,006.86 | 2,939,933,397.36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89,960,378.39 | 2,664,779,180.8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33,951.86 | 864,803.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7,678,940.52 | 3,938,629,583.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58,273,270.77 | 6,604,273,567.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0,746,941.83 | 2,045,363,014.5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4,488,203.49 | 406,839,600.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043,872.87 | 158,369,876.8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5,786,965.24 | 4,187,505,300.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55,065,983.43 | 6,798,077,793.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3,207,287.34 | -193,804,225.2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140,456.84 | 24,210,897.8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2,430,057.71 | 1,753,800,697.7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9,187.7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6,248,4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2,988,152.30 | 1,778,011,595.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268,802.12 | 11,813,021.5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0 | 4,523,310,523.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268,802.12 | 4,535,123,544.5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5,719,350.18 | -2,757,111,948.9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3,583,470.16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90,657,888.44 | 1,333,187,926.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94,241,358.60 | 1,333,187,92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58,200,000.00 | 851,8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135,447.98 | 33,084,127.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0,478,299.6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3,813,747.64 | 884,884,127.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427,610.96 | 448,303,798.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58,478.30 | 9,927,296.8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10,212,726.78 | -2,492,685,078.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59,765,242.94 | 4,352,450,321.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69,977,969.72 | 1,859,765,242.94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951,333,086.41 | 7,931,983.08 | 48,061,404.95 | 1,413,211,549.29 | 9,456,269,111.61 | 15,682,777,503.34 | 1,105,625,271.88 | 16,788,402,775.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951,333,086.41 | 7,931,983.08 | 48,061,404.95 | 1,413,211,549.29 | 9,456,269,111.61 | 15,682,777,503.34 | 1,105,625,271.88 | 16,788,402,775.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000,000.00 | 1,028,581,057.18 | 279,998,779.45 | 25,726,293.99 | -19,596,390.25 | 10,639,561.20 | 405,598,070.16 | 1,390,949,812.83 | 262,987,099.57 | 1,653,936,912.4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726,293.99 | 416,237,631.36 | 441,963,925.35 | 5,062,882.65 | 447,026,808.00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000,000.00 | 1,097,469,972.01 | 279,998,779.45 | 1,037,471,192.56 | 262,323,118.82 | 1,299,794,311.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000,000.00 | 1,097,469,972.01 | 279,998,779.45 | 1,037,471,192.56 | 262,323,118.82 | 1,299,794,311.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9,596,390.25 | -19,596,390.25 | -4,398,901.90 | -23,995,292.15 | |||||||||||
1.本期提取 | 14,270,788.41 | 14,270,788.41 | 937,539.38 | 15,208,327.79 | |||||||||||
2.本期使用 | -33,867,178.66 | -33,867,178.66 | -5,336,441.28 | -39,203,619.94 | |||||||||||
(六)其他 | -68,888,914.83 | -68,888,914.83 | -68,888,914.8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1,979,914,143.59 | 279,998,779.45 | 33,658,277.07 | 28,465,014.70 | 1,423,851,110.49 | 9,861,867,181.77 | 17,073,727,316.17 | 1,368,612,371.45 | 18,442,339,687.6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897,279,729.09 | 13,286,883.79 | 46,248,649.20 | 1,197,026,582.42 | 8,804,875,836.65 | 14,764,688,049.15 | 986,156,685.32 | 15,750,844,73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897,279,729.09 | 13,286,883.79 | 46,248,649.20 | 1,197,026,582.42 | 8,804,875,836.65 | 14,764,688,049.15 | 986,156,685.32 | 15,750,844,73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053,357.32 | -5,354,900.71 | 1,812,755.75 | 216,184,966.87 | 651,393,274.96 | 918,089,454.19 | 119,468,586.56 | 1,037,558,040.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54,900.71 | 839,939,033.95 | 834,584,133.24 | 93,701,453.28 | 928,285,586.52 | ||||||||||
(二)所有者投 | 26,572,899.00 | 26,572,899.00 |
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572,899.00 | 26,572,899.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6,184,966.87 | -216,184,966.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6,184,966.87 | -216,184,966.8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812,755.75 | 1,812,755.75 | -805,765.72 | 1,006,990.03 | |||||||||||
1.本期提取 | 35,441,581.18 | 35,441,581.18 | 4,333,098.76 | 39,774,679.94 | |||||||||||
2.本期使用 | -33,628,825.43 | -33,628,825.43 | -5,138,864.48 | -38,767,689.91 | |||||||||||
(六)其他 | 54,053,357.32 | 27,639,207.88 | 81,692,565.20 | 81,692,565.2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951,333,086.41 | 7,931,983.08 | 48,061,404.95 | 1,413,211,549.29 | 9,456,269,111.61 | 15,682,777,503.34 | 1,105,625,271.88 | 16,788,402,775.22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0,518,694.63 | 7,964,833.97 | 23,842,928.28 | 1,382,422,397.92 | 6,275,831,499.87 | 12,806,550,722.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0,518,694.63 | 7,964,833.97 | 23,842,928.28 | 1,382,422,397.92 | 6,275,831,499.87 | 12,806,550,722.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0,000,000.00 | 1,006,958,475.16 | 279,998,779.45 | 25,728,963.99 | -8,564,596.60 | 10,639,561.20 | 95,756,050.80 | 1,070,519,675.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728,963.99 | 106,395,612.00 | 132,124,575.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0,000,000.00 | 1,073,103,949.95 | 279,998,779.45 | 1,013,105,170.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20,000,000.00 | 1,073,103,949.95 | 279,998,779.45 | 1,013,105,170.5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39,561.20 | -10,639,561.2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564,596.60 | -8,564,596.60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8,564,596.60 | -8,564,596.60 | |||||||||
(六)其他 | -66,145,474.79 | -66,145,474.7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25,970,368.00 | 2,317,477,169.79 | 279,998,779.45 | 33,693,797.96 | 15,278,331.68 | 1,393,061,959.12 | 6,371,587,550.67 | 13,877,070,397.77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1,536,078.57 | 13,314,954.99 | 22,711,639.68 | 1,166,237,431.05 | 4,330,166,798.01 | 10,649,937,270.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1,536,078.57 | 13,314,954.99 | 22,711,639.68 | 1,166,237,431.05 | 4,330,166,798.01 | 10,649,937,270.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7,383.94 | -5,350,121.02 | 1,131,288.60 | 216,184,966.87 | 1,945,664,701.86 | 2,156,613,452.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50,121.02 | 2,161,849,668.73 | 2,156,499,547.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16,184,966.87 | -216,184,966.8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16,184,966.87 | -216,184,966.8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131,288.60 | 1,131,288.60 | |||||||||
1.本期提取 | 8,869,701.84 | 8,869,701.84 | |||||||||
2.本期使用 | -7,738,413.24 | -7,738,413.24 | |||||||||
(六)其他 | -1,017,383.94 | -1,017,383.9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805,970,368.00 | 1,310,518,694.63 | 7,964,833.97 | 23,842,928.28 | 1,382,422,397.92 | 6,275,831,499.87 | 12,806,550,722.67 |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尔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谈虹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FangdaCarbonNewMaterialCo.,Ltd,原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1998年12月16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87号及1998年12月24日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甘体改发[1998]76号文件批准,由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窑街矿务局、太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石炭井矿务局整体改制)、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科近技术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网上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普通股(A股)8,000.00万股,并于200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海龙科技(现变更为方大炭素),股票交易代码:600516。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22,000,000份全球存托凭证(以下简称GDR),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代表220,000,000股A股股票,于2023年3月15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524,413,321股,持股比例为37.86%,最终控制人为方威先生。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10375560A;
法定代表人:马卓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减生产,餐饮服务,医用口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密封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核销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 | 10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净资产10,000.00万元人民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
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认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A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B | 银行承兑汇票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承兑银行信用评级,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商业承兑汇票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应收账款组合A—应收外部客户计量其损失准备。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账龄为基础来评估各类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A | 应收外部客户,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账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常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包括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该其他应收款作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并按照单项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A | 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等其他款项(不含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其他应收款组合B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有: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的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按实际需要量采购,并采用一次转销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考“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3.应收账款”中应收账款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式。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企业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企业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45 | 5% | 2.11%-3.8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 | 6.33%-9.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8 | 5% | 5.28%-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 | 7.92%-11.88%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采矿权 | 6-10 |
征林征地 | 8.75 |
特许权使用费 | 5 |
电脑软件 | 3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摊销、委外研发费用、其他研发费用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公司对处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公司对处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社区房屋改造、租赁办公场所装修费、林地租金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公司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消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
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国内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签收时;国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为货物已报关离岸且公司取得交易对应的发票、箱单、提单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判断依据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
(2)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1%、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及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5% |
房产税 | 房产租金收入 | 12% |
房产税 | 自有房产固定资产原值的70% | 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面积 | 3.00-10.50元/平方米 |
资源税 | 从价计征的,按产品销售收入剔除运费后的70%计缴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以废旧石墨为原料生产的石墨异形件、石墨块、石墨粉和石墨增碳剂,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本期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六条第二段第(四)款,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本公司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开始享受资源税减征30%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公司可以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2023年公司的经营业务未发生改变,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15%企业所得税税率申报纳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享受此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5,620.62 | 127,528.10 |
银行存款 | 6,089,422,190.83 | 2,937,298,305.32 |
其他货币资金 | 101,771,980.83 | 214,601,106.38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0 | |
合计 | 6,191,289,792.28 | 3,152,026,939.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097.56 | 55,032.69 |
其他说明期末货币资金中使用受限的资金包括票据、保函等保证金74,102,785.42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6,500,429.15 | 1,545,366,189.88 |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 ||
权益工具投资 | 586,500,429.15 | 1,545,366,189.88 | / |
合计 | 586,500,429.15 | 1,545,366,189.8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60,183,646.35 | 1,028,267,156.36 |
商业承兑票据 | 50,426,922.27 | 44,854,395.96 |
合计 | 1,010,610,568.62 | 1,073,121,552.3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5,195,544.59 |
商业承兑票据 | 1,180,480.00 |
合计 | 186,376,024.59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67,905,129.99 | |
商业承兑票据 | 26,559,817.33 | |
合计 | 394,464,947.32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1,017,237.35 | 100.00 | 406,668.73 | 0.04 | 1,010,610,568.62 | 1,073,346,951.29 | 100.00 | 225,398.97 | 0.02 | 1,073,121,552.3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960,183,646.35 | 94.97 | 960,183,646.35 | 1,028,267,156.36 | 95.80 | 1,028,267,156.36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50,833,591.00 | 5.03 | 406,668.73 | 0.80 | 50,426,922.27 | 45,079,794.93 | 4.20 | 225,398.97 | 0.50 | 44,854,395.96 |
合计 | 1,011,017,237.35 | 100.00 | 406,668.73 | / | 1,010,610,568.62 | 1,073,346,951.29 | 100.00 | 225,398.97 | / | 1,073,121,552.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25,398.97 | 181,269.76 | 406,668.73 | |||
合计 | 225,398.97 | 181,269.76 | 406,668.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523,465,745.17 | 508,491,752.45 |
1年以内小计 | 523,465,745.17 | 508,491,752.45 |
1至2年 | 35,696,296.44 | 30,775,688.56 |
2至3年 | 6,393,293.86 | 4,060,635.05 |
3年以上 | 83,835,378.02 | 104,857,892.67 |
合计 | 649,390,713.49 | 648,185,968.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196,818.12 | 11.89 | 77,196,818.12 | 100.00 | 101,732,321.48 | 15.70 | 101,732,321.4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248,012.65 | 2.81 | 18,248,012.65 | 100.00 | 31,296,289.33 | 4.83 | 31,296,289.33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948,805.47 | 9.08 | 58,948,805.47 | 100.00 | 70,436,032.15 | 10.87 | 70,436,032.1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2,193,895.37 | 88.11 | 17,560,600.84 | 3.07 | 554,633,294.53 | 546,453,647.25 | 84.30 | 14,679,777.00 | 2.69 | 531,773,870.25 |
其中: | ||||||||||
应收账款组合A | 572,193,895.37 | 88.11 | 17,560,600.84 | 3.07 | 554,633,294.53 | 546,453,647.25 | 84.30 | 14,679,777.00 | 2.69 | 531,773,870.25 |
合计 | 649,390,713.49 | 100.00 | 94,757,418.96 | 554,633,294.53 | 648,185,968.73 | 100.00 | 116,412,098.48 | 531,773,870.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248,012.65 | 18,248,012.65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948,805.47 | 58,948,805.47 | 100.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合计 | 77,196,818.12 | 77,196,818.1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A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23,465,745.17 | 4,187,725.97 | 0.80 |
1-2年(含2年) | 35,696,296.44 | 3,997,985.20 | 11.20 |
2-3年(含3年) | 6,393,293.86 | 2,736,329.77 | 42.80 |
3年以上 | 6,638,559.90 | 6,638,559.90 | 100.00 |
合计 | 572,193,895.37 | 17,560,600.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1,732,321.48 | 524,864.48 | 4,202,750.55 | 20,857,617.29 | 77,196,818.1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679,777.00 | 2,953,961.96 | -73,138.12 | 17,560,600.84 | ||
合计 | 116,412,0 | 3,478,826.44 | 4,202,750.55 | 20,857,617.29 | -73,138.12 | 94,757,418.9 |
98.48 | 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857,617.2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 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1 | 货款 | 13,048,276.68 | 确认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审批 | 否 |
合计 | 13,048,276.68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33,279,668.75 | 3,616,210.88 | 36,895,879.63 | 5.43 | 295,167.04 |
2 | 24,555,666.48 | 24,555,666.48 | 3.61 | 196,445.33 | |
3 | 24,091,734.90 | 24,091,734.90 | 3.54 | 2,603,807.95 | |
4 | 19,286,703.39 | 3,129,898.09 | 22,416,601.48 | 3.30 | 179,332.81 |
5 | 21,176,883.00 | 21,176,883.00 | 3.12 | 169,415.06 | |
合计 | 122,390,656.52 | 6,746,108.97 | 129,136,765.49 | 19.00 | 3,444,168.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0,393,109.19 | 452,724.86 | 29,940,384.33 | 23,418,218.07 | 529,215.61 | 22,889,002.46 |
合计 | 30,393,109.19 | 452,724.86 | 29,940,384.33 | 23,418,218.07 | 529,215.61 | 22,889,002.4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393,109.19 | 100.00 | 452,724.86 | 1.00 | 29,940,384.33 | 23,418,218.07 | 100.00 | 529,215.61 | 2.00 | 22,889,002.46 |
其中: | ||||||||||
信用风险组合 | 30,393,109.19 | 100.00 | 452,724.86 | 1.00 | 29,940,384.33 | 23,418,218.07 | 100.00 | 529,215.61 | 2.00 | 22,889,002.46 |
合计 | 30,393,109.19 | 452,724.86 | 29,940,384.33 | 23,418,218.07 | 529,215.61 | 22,889,002.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76,490.75 | |||
合计 | -76,490.75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8,553,904.66 | 453,554,021.98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208,553,904.66 | 453,554,021.9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13,482,598.40 | |
合计 | 513,482,598.4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5,923,537.41 | 99.69 | 163,329,816.10 | 99.74 |
1至2年 | 244,997.47 | 0.29 | 384,416.55 | 0.24 |
2至3年 | 2,621.55 | 1,929.16 | ||
3年以上 | 17,511.25 | 0.02 | 37,811.25 | 0.02 |
合计 | 86,188,667.68 | 100.00 | 163,753,973.0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1 | 24,000,000.00 | 27.85 |
2 | 7,878,430.00 | 9.14 |
3 | 7,407,647.93 | 8.59 |
4 | 6,291,924.33 | 7.30 |
5 | 5,641,037.00 | 6.54 |
合计 | 51,219,039.26 | 59.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6,018,356.65 | 131,782,915.15 |
合计 | 126,018,356.65 | 131,782,915.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4,437,302.16 | 21,610,889.45 |
1年以内小计 | 24,437,302.16 | 21,610,889.45 |
1至2年 | 11,015,019.35 | 7,017,142.33 |
2至3年 | 5,833,499.56 | 76,411,891.68 |
3年以上 | 256,632,231.20 | 185,483,218.18 |
合计 | 297,918,052.27 | 290,523,141.6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61,423,724.01 | 254,319,672.08 |
保证金 | 15,955,799.94 | 14,707,561.86 |
备用金 | 1,225,454.52 | 2,302,461.26 |
其他 | 19,313,073.80 | 19,193,446.44 |
合计 | 297,918,052.27 | 290,523,141.6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913,913.96 | 153,826,312.53 | 158,740,226.49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47,561.00 | 14,814,553.07 | 16,662,114.0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其他变动 | -2,644.94 | -2,644.94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758,830.02 | 165,140,865.60 | 171,899,695.6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 4,913,913.96 | 1,847,561.00 | -2,644.94 | 6,758,830.02 |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153,826,312.53 | 14,814,553.07 | 3,500,000.00 | 165,140,865.60 | ||
合计 | 158,740,226.49 | 16,662,114.07 | 3,500,000.00 | -2,644.94 | 171,899,695.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50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1 | 6,380,763.94 | 61.97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86,101,111.40 |
6,374,124.79 | 1-2年(含2年) | ||||
3,957,468.35 | 2-3年(含3年) | ||||
167,914,840.44 | 3年以上 | ||||
2 | 93,699.62 | 5.74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17,109,235.45 |
111,674.81 | 1-2年(含2年) | ||||
65,627.71 | 2-3年(含3年) | ||||
16,838,233.31 | 3年以上 | ||||
3 | 12,000,000.00 | 4.03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2,000,000.00 |
4 | 10,068,251.18 | 3.38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0,068,251.18 |
5 | 7,553,562.57 | 2.54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7,553,562.57 |
合计 | 231,358,246.72 | 77.66 | / | / | 132,832,160.6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7,748,331.29 | 1,398,106.34 | 246,350,224.95 | 417,698,961.79 | 19,826.29 | 417,679,135.50 |
在产品 | 1,080,656,523.08 | 26,242,753.05 | 1,054,413,770.03 | 1,256,522,504.74 | 28,618,041.89 | 1,227,904,462.85 |
库存商品 | 397,341,133.57 | 9,804,458.92 | 387,536,674.65 | 373,599,053.68 | 2,716,902.10 | 370,882,151.5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11,547,587.55 | 11,547,587.55 | 607,506.05 | 607,506.05 | ||
委托加工物资 | 147,788,291.02 | 147,788,291.02 | 266,696,256.70 | 266,696,256.70 | ||
发出商品 | 15,342,829.22 | 15,342,829.22 | 10,175,265.72 | 10,175,265.72 | ||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款) | 4,225,727.44 | 4,225,727.44 | 4,877,897.74 | 4,877,897.74 |
合计 | 1,904,650,423.17 | 37,445,318.31 | 1,867,205,104.86 | 2,330,177,446.42 | 31,354,770.28 | 2,298,822,676.14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9,826.29 | 2,493,456.65 | 1,115,176.60 | 1,398,106.34 | ||
在产品 | 28,618,041.89 | 26,242,753.05 | 780,019.74 | 29,398,061.63 | 26,242,753.05 | |
库存商品 | 2,716,902.10 | 14,171,747.83 | 10,923,710.55 | 18,007,901.56 | 9,804,458.9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1,354,770.28 | 42,907,957.53 | 11,703,730.29 | 48,521,139.79 | 37,445,318.3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已销售。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预缴税款 | 3,478,296.36 | 5,029,740.26 |
应交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 7,406,470.97 | 18,033,086.90 |
合计 | 10,884,767.33 | 23,062,827.1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46,675,617.25 | -15,265,001.98 | 83,045.70 | -131,493,660.97 | |||||||
小计 | 146,675,617.25 | -15,265,001.98 | 83,045.70 | -131,493,660.97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19,752,595.58 | -26,726,649.52 | 1,438,392.85 | 594,464,338.91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91,079,564.83 | 21,908,054.57 | 25,728,963.99 | -67,666,913.34 | 13,607,000.00 | 1,557,442,670.05 | 425,684,011.01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457,980,656.52 | 350,960.60 | -2,743,440.04 | 455,588,177.08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749,346.77 | -2,905,921.42 | 29,843,425.35 |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61,392,497.90 | 63,439,714.77 | 61,392,497.90 | 4,563,439,714.77 | |||||||
小计 | 7,262,954,661.60 | 56,066,159.00 | 25,728,963.99 | -68,971,960.53 | 74,999,497.90 | 7,200,778,326.16 | 425,684,011.01 | ||||
合计 | 7,409,630,278.85 | 40,801,157.02 | 25,728,963.99 | -68,888,914.83 | 74,999,497.90 | -131,493,660.97 | 7,200,778,326.16 | 425,684,011.01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6月为公司合营企业,之后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9,447,583.96 | 324,090,101.94 |
海南银行永续债 | 192,542,600.00 | |
合计 | 501,990,183.96 | 324,090,101.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65,947,243.38 | 2,406,552,908.42 |
固定资产清理 | 161,806.45 | 183,731.89 |
合计 | 2,666,109,049.83 | 2,406,736,640.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3,613,372.00 | 2,352,960,546.19 | 71,799,152.93 | 764,268,767.41 | 4,862,641,838.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6,916,871.70 | 804,055,450.35 | -2,216,587.05 | 91,623,211.88 | 1,160,378,946.88 |
(1)购置 | 2,837,223.21 | 14,104,948.02 | 4,416,692.70 | 15,668,436.00 | 37,027,299.93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8,108,991.77 | 210,692,492.96 | 48,648,088.49 | 387,449,573.2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5,970,656.72 | 585,298,009.37 | 865,758.65 | 13,767,648.99 | 735,902,073.73 |
(4)其他 | -6,040,000.00 | -7,499,038.40 | 13,539,038.40 | ||
3.本期减 | 6,871,771.95 | 69,628,284.38 | 8,037,878.01 | 28,506,547.30 | 113,044,481.64 |
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5,049,939.53 | 70,514,268.73 | 7,941,216.73 | 27,676,659.23 | 111,182,084.22 |
(2)转入在建工程 | |||||
(3)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转出 | 878,067.02 | 878,067.02 | |||
(4)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865,848.06 | 96,661.28 | 21,821.06 | 984,330.40 | |
(5)其他 | 1,821,832.42 | -1,751,832.41 | -70,000.01 | ||
4.期末余额 | 1,933,658,471.75 | 3,087,387,712.16 | 61,544,687.87 | 827,385,431.99 | 5,909,976,303.7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6,699,787.02 | 1,324,739,554.41 | 57,948,497.60 | 399,165,413.01 | 2,438,553,252.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5,185,521.55 | 396,043,000.64 | 3,723,673.49 | 66,441,221.13 | 551,393,416.81 |
(1)计提 | 60,219,346.93 | 174,020,556.10 | 5,623,849.37 | 55,717,089.96 | 295,580,842.36 |
(2)企业合并增加 | 24,843,319.38 | 222,125,453.78 | 708,863.68 | 8,134,937.61 | 255,812,574.45 |
(3)其他 | 122,855.24 | -103,009.24 | -2,609,039.56 | 2,589,193.5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55,088.18 | 65,003,090.93 | 6,326,710.10 | 25,473,203.38 | 100,658,092.59 |
(1)处置或报废 | 3,855,088.18 | 64,800,416.32 | 6,265,444.36 | 24,843,821.19 | 99,764,770.05 |
(2)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转出 | 615,892.44 | 615,892.44 | |||
(3)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202,674.61 | 61,265.74 | 13,489.75 | 277,430.10 | |
4.期末余额 | 738,030,220.39 | 1,655,779,464.12 | 55,345,460.99 | 440,133,430.76 | 2,889,288,576.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656,293.39 | 12,877,599.07 | 1,785.61 | 17,535,678.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345,766.82 | 292,162,181.38 | 156,894.97 | 1,539,962.89 | 337,204,806.06 |
(1)计提 | 11,130,186.22 | 9,791,220.95 | 26.26 | 20,921,433.43 | |
(2)企业合并增加 | 32,215,580.60 | 282,370,960.43 | 156,894.97 | 1,539,936.63 | 316,283,372.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48,002,060.21 | 305,039,780.45 | 156,894.97 | 1,541,748.50 | 354,740,484.1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7,626,191.15 | 1,126,568,467.59 | 6,042,331.91 | 385,710,252.73 | 2,665,947,243.3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2,257,291.59 | 1,015,343,392.71 | 13,850,655.33 | 365,101,568.79 | 2,406,552,908.4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6,803,780.56 | 35,589,315.39 | 11,214,465.17 | ||
专用设备 | 275,292,952.44 | 188,442,056.97 | 8,971,115.81 | 77,879,779.66 | |
通用设备 | 15,845,944.13 | 7,387,782.99 | 1,837.68 | 8,456,323.46 | |
运输设备 | 1,550,268.30 | 180,554.86 | 1,369,713.44 | ||
合计 | 339,492,945.43 | 231,599,710.21 | 8,972,953.49 | 98,920,281.73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1,000,300.18 | 改制前建筑物,一直未办理。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7,659,770.37 | 暂未办理。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97,723,656.62 | 新建厂房,待其他厂房建成后统一办理。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175,044.98 | 自行建造,不能办理房证。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9,855,574.56 | 无土地证。 |
眉山方大蓉光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66,306,299.99 | 暂未办理。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9,078,708.59 | 2002年改制,在改制之前由于已经抵押给银行、政府,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新建的也没有办理房产证。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0,306,350.57 | 暂未办理。 |
合计 | 554,105,705.86 | /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30万吨焦油处理项目及6万吨针状焦项目 | 641,322,662.37 | 286,582,178.24 | 354,740,484.13 | 公允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产有关的费用 |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处置费用 | ①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重置成本: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成本。②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基础费、其他费用等部分组成。③综合成新率:结合年限法和现场勘察法确定成新率。④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合计 | 641,322,662.37 | 286,582,178.24 | 354,740,484.13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68,322,758.48 | 416,715,196.45 |
工程物资 | 37,243.03 | 57,304.50 |
合计 | 468,360,001.51 | 416,772,500.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218,957,399.33 | 34,635,099.33 | 184,322,300.00 | 218,957,399.33 | 32,702,058.40 | 186,255,340.93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71,471,469.58 | 71,471,469.58 | 111,415,144.31 | 111,415,144.31 | ||
年产5.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60,109,476.36 | 60,109,476.36 | 47,504,340.87 | 47,504,340.87 | ||
年产2.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525,940.13 | 525,940.13 | ||||
长丰县下塘镇新建工厂 | 147,141,454.49 | 147,141,454.49 | 66,600,286.01 | 66,600,286.01 | ||
方大宾馆项 | 4,908,613.23 | 4,908,613.23 | 2,618,439.08 | 2,618,439.08 | ||
石墨电极防伪系统软件项目 | 56,724.14 | 56,724.14 | 56,724.14 | 56,724.14 | ||
其他 | 312,720.68 | 312,720.68 | 1,738,980.98 | 1,738,980.98 | ||
合计 | 502,957,857.81 | 34,635,099.33 | 468,322,758.48 | 449,417,254.85 | 32,702,058.40 | 416,715,196.4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1,470,000,000.00 | 218,957,399.33 | 218,957,399.33 | 28.35 | 35.00 | 51,762,672.18 | 借款、自筹资金 | |||||
3万吨/每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 | 2,101,911,700.00 | 111,415,144.31 | 164,756,142.63 | 204,699,817.36 | 71,471,469.58 | 33.08 | 42.00 | 自筹资金 | ||||
年产5.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624,720,620.00 | 47,504,340.87 | 89,640,154.56 | 77,035,019.07 | 60,109,476.36 | 86.00 | 92.00 | 自筹资金 | ||||
年产2.5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项目 | 189,717,210.00 | 525,940.13 | 675,201.93 | 1,201,142.06 | 97.00 | 100.00 | 自筹资金 | |||||
长丰县下塘镇新建工厂 | 446,250,700.00 | 66,600,286.01 | 95,524,218.39 | 14,983,049.91 | 147,141,454.49 | 70.32 | 89.47 | 自筹资金 |
方大宾馆项目 | 59,268,800.00 | 2,618,439.08 | 2,290,174.15 | 4,908,613.23 | 8.28 | 7.00 | 自筹资金 | |||||
焙烧厂品川窑改造项目 | 40,100,000.00 | 31,333,532.46 | 31,333,532.46 | 78.14 | 100.00 | 自筹资金 | ||||||
焙烧厂2号浸渍线改造项目 | 36,700,000.00 | 29,390,592.35 | 29,390,592.35 | 80.08 | 100.00 | 自筹资金 | ||||||
石墨电极防伪系统软件项目 | 56,724.14 | 56,724.14 | 自筹资金 | |||||||||
其他(小额项目) | 1,738,980.98 | 27,428,972.72 | 28,806,420.01 | 48,813.01 | 312,720.68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4,968,669,030.00 | 449,417,254.85 | 441,038,989.19 | 387,449,573.22 | 48,813.01 | 502,957,857.81 | 51,762,672.1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32,702,058.40 | 1,933,040.93 | 34,635,099.33 | 资产闲置 | |
合计 | 32,702,058.40 | 1,933,040.93 | 34,635,099.33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3100吨碳纤维项目 | 218,957,399.33 | 184,322,300.00 | 34,635,099.33 | 公允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处置费用为与处置资产有关的费用 | 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处置费用 | ①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重置成本:根据建筑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按建筑物工程量,以现行定额标准、建设规费、贷款利率计算出建筑物的重置成本。②机器设备重置成本:由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基础费、其他费用等部分组成。③综合成新率:结合年限法和现场勘察法确定成新率。④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合计 | 218,957,399.33 | 184,322,300.00 | 34,635,099.33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物资 | 57,304.50 | 20,061.47 | 37,243.03 | 57,304.50 | 57,304.50 | |
合计 | 57,304.50 | 20,061.47 | 37,243.03 | 57,304.50 | 57,304.50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9,465,920.13 | 19,465,920.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813,072.06 | 6,813,072.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93,184.04 | 3,893,184.04 |
(1)计提 | 3,893,184.04 | 3,893,184.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706,256.10 | 10,706,256.1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59,664.03 | 8,759,664.0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652,848.07 | 12,652,848.0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计算机软件 | 采矿权 | 征林征地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17,348,697.44 | 12,523,132.00 | 41,619.84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0,000.00 | 825,370,364.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30,662.10 | 373,478.55 | 2,654,400.00 | 26,458,540.65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3,430,662.10 | 373,478.55 | 2,654,400.00 | 26,458,540.6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170.94 | 10,170.94 | |||||
(1)处置 | 10,170.94 | 10,170.94 | |||||
(2)处置子公司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640,779,359.54 | 12,523,132.00 | 404,927.45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2,704,400.00 | 851,818,734.3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83,999,867.26 | 12,523,132.00 | 41,619.84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0,000.00 | 392,021,534.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62,492.13 | 373,478.55 | 477,792.00 | 16,713,762.68 | |||
(1)计提 | 13,405,041.68 | 26,544.00 | 13,431,585.6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2,457,450.45 | 373,478.55 | 451,248.00 | 3,282,177.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170.94 | 10,170.94 | |||||
(1)处置 | 10,170.94 | 10,170.94 | |||||
(2)处置子公司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99,862,359.39 | 12,523,132.00 | 404,927.45 | 78,973,821.58 | 116,433,093.74 | 527,792.00 | 408,725,126.1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0,917,000.15 | 2,176,608.00 | 443,093,608.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3,348,830.18 | 433,348,830.1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19,633,402.63 | 19,633,402.63 | ||||
合计 | 41,723,142.19 | 41,723,142.1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8,887,445.58 | 8,887,445.58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3,202,293.98 | 13,202,293.98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19,633,402.63 | 19,633,402.63 | ||||
合计 | 41,723,142.19 | 41,723,142.19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林地租金 | 165,573.25 | 32,787.60 | 132,785.65 |
探矿费 | 418,364.78 | 137,358.49 | 281,006.29 | ||
装修和技术维护费 | 78,949.99 | 26,949.99 | 52,000.00 | ||
管线服务费用 | 273,837.68 | 16,938.42 | 256,899.26 | ||
合计 | 936,725.70 | 214,034.50 | 308,899.26 | 413,791.94 |
注:其他减少系合并范围变动所导致。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04,895,527.82 | 56,841,143.88 | 312,570,246.51 | 56,905,209.9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331,583.62 | 1,332,895.90 | 6,150,999.31 | 922,649.90 |
可抵扣亏损 | ||||
政府补助 | 39,723,520.35 | 8,376,037.65 | 43,668,362.09 | 9,071,329.15 |
未发放的工资 | 836,733.16 | 209,183.29 | 837,178.70 | 209,294.68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102,459,665.87 | 15,368,949.88 | 88,142,577.96 | 13,221,386.69 |
可弥补亏损 | 26,700,203.48 | 6,675,050.87 | 3,765,354.12 | 941,338.53 |
结转以后年度抵扣的捐赠支出 | 17,960,942.37 | 2,694,141.36 | ||
合计 | 497,908,176.67 | 91,497,402.83 | 455,134,718.69 | 81,271,208.9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94,206,880.64 | 48,551,720.16 | 155,506,825.32 | 38,876,706.33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工具 | 72,857.56 | 18,214.39 | 72,857.56 | 18,214.39 |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 | 101,765,724.34 | 15,315,103.70 | 80,921,909.59 | 12,138,286.44 |
合计 | 296,045,462.54 | 63,885,038.25 | 236,501,592.47 | 51,033,207.1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08,937,277.39 | 243,089,947.88 |
可抵扣亏损 | 527,467,331.09 | 189,957,484.96 |
合计 | 1,236,404,608.48 | 433,047,432.8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 21,870,749.37 | |
2024年 | 67,519,364.24 | 21,612,774.63 | |
2025年 | 123,953,078.36 | 70,523,813.22 | |
2026年 | 129,608,098.98 | 18,700,848.78 | |
2027年 | 96,040,442.08 | 57,249,298.96 | |
2028年 | 110,346,347.43 | / | |
合计 | 527,467,331.09 | 189,957,484.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及土地出让金 | 39,668,780.53 | 39,668,780.53 | 70,326,560.14 | 70,326,560.14 | ||
莱河矿业社区工程项目 | 47,651,832.18 | 22,636,001.99 | 25,015,830.19 | 47,651,832.18 | 22,636,001.99 | 25,015,830.19 |
留抵进项税及SOP补偿协议增值税 | 776,790.35 | 776,790.35 | 11,039,232.51 | 11,039,232.5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投资 | 14,997,500.00 | 14,997,500.00 | 13,000,000.00 | 13,000,000.00 | ||
合计 | 103,094,903.06 | 22,636,001.99 | 80,458,901.07 | 142,017,624.83 | 22,636,001.99 | 119,381,622.84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74,102,785.42 | 74,102,785.42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 212,093,542.44 | 212,093,542.44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80,840,971.91 | 580,840,971.91 | 质押 | 质押应收票据以开具应付票据 | 378,922,290.00 | 378,922,290.00 | 质押 | 质押应收票据以开具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 | 3,330,990.53 | 3,330,990.53 | 抵押 | 1,969,532.41 | 1,969,532.41 | 抵押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3,177,400.73 | 323,177,400.73 | 质押 | 融资担保 | 392,887,380.22 | 392,887,380.22 | 质押 | 融资担保 |
合计 | 981,452,148.59 | 981,452,148.59 | / | / | 985,872,745.07 | 985,872,745.07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07,614,686.20 | 68,652,115.73 |
保证借款 | 40,030,555.55 | |
信用借款 | 150,112,908.73 | 350,276,833.34 |
未到期已贴现票据 | 133,727,123.41 | 13,970,640.42 |
合计 | 431,485,273.89 | 432,899,589.49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 | 借款金额 | 抵押物 |
国元证券大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 | 107,614,686.20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107,614,686.20 |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00,770,815.15 | 287,189,256.80 |
国内信用证 | 313,500,000.00 | |
合计 | 400,770,815.15 | 600,689,256.8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运费 | 290,332,750.57 | 340,237,067.11 |
应付工程款 | 160,882,099.37 | 140,109,686.78 |
应付设备款 | 14,099,452.30 | 16,548,978.86 |
合计 | 465,314,302.24 | 496,895,732.7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7,416,068.12 | 尚未结算 |
2 | 7,381,592.16 |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
3 | 6,977,051.56 | 尚未结算 |
4 | 4,665,392.44 | 尚未结算 |
5 | 3,427,040.24 | 未达到付款条件 |
6 | 3,372,843.50 | 改制前形成 |
7 | 2,829,060.19 |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
8 | 2,825,688.07 | 尚未结算 |
9 | 2,660,000.00 | 尚未结算 |
10 | 2,314,023.10 | 尚未结算 |
11 | 2,101,771.08 | 尚未结算 |
12 | 2,030,183.14 | 改制前形成 |
13 | 2,013,946.19 | 项目尚未完成建设 |
14 | 1,894,758.00 | 对方未催收 |
15 | 1,888,717.93 | 对方未催收 |
16 | 1,446,191.32 | 对方未催收 |
17 | 1,422,892.55 | 尚未结算 |
18 | 1,390,000.00 | 尚未结算 |
19 | 1,362,450.28 | 尚未结算 |
20 | 1,023,600.00 | 对方未催收 |
合计 | 60,443,269.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72,526,035.77 | 281,962,674.31 |
合计 | 272,526,035.77 | 281,962,674.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4,524,827.37 | 666,616,925.52 | 683,127,021.96 | 58,014,730.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7,731,140.47 | 84,866,761.78 | 86,324,640.56 | 16,273,261.69 |
三、辞退福利 | 3,193,664.44 | 3,193,664.44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2,255,967.84 | 754,677,351.74 | 769,451,662.52 | 77,481,657.0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1,444,809.95 | 531,591,149.77 | 530,726,209.50 | 52,309,750.22 |
二、职工福利费 | 32,464,290.79 | 32,464,290.79 | ||
三、社会保险费 | 3,823,969.12 | 49,060,380.40 | 52,115,499.25 | 768,850.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55,538.79 | 43,865,059.45 | 46,852,052.22 | 768,546.02 |
工伤保险费 | 68,430.33 | 5,082,649.91 | 5,150,775.99 | 304.25 |
生育保险费 | 112,671.04 | 112,671.04 | ||
四、住房公积金 | 16,491,400.51 | 45,534,843.31 | 59,989,119.02 | 2,037,124.8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64,647.79 | 7,966,261.25 | 7,831,903.40 | 2,899,005.6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74,524,827.37 | 666,616,925.52 | 683,127,021.96 | 58,014,730.9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5,513,745.51 | 81,672,645.01 | 83,091,082.26 | 14,095,308.26 |
2、失业保险费 | 2,217,394.96 | 3,194,116.77 | 3,233,558.30 | 2,177,953.4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7,731,140.47 | 84,866,761.78 | 86,324,640.56 | 16,273,261.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于辞退福利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缴费金额 | 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
离职补偿 | 3,193,664.44 | |
合计 | 3,193,664.44 |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28,521,350.79 | 76,407,274.33 |
增值税 | 12,398,817.50 | 9,162,082.89 |
土地使用税 | 1,070,594.98 | 1,004,784.83 |
房产税 | 432,173.16 | 366,450.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4,093.13 | 332,498.14 |
教育费附加 | 185,087.76 | 248,446.12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534,406.46 | 1,115,415.31 |
资源税 | 3,871,150.92 | |
印花税 | 682,558.73 | 743,385.30 |
其他 | 230,887.65 | 228,226.88 |
合计 | 48,001,121.08 | 89,608,564.20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19,899.12 | 219,899.12 |
应付股利 | 2,139,998.15 | 2,139,998.15 |
其他应付款 | 179,935,479.18 | 213,047,621.36 |
合计 | 182,295,376.45 | 215,407,51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19,899.12 | 219,899.12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19,899.12 | 219,899.12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139,998.15 | 2,139,998.15 |
合计 | 2,139,998.15 | 2,139,998.1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代扣代缴款 | 2,789,191.00 | 12,925,100.48 |
应付往来款 | 35,238,023.46 | 43,342,876.99 |
应付保证金款 | 87,064,791.42 | 84,880,735.57 |
应付其他款项 | 54,843,473.30 | 71,898,908.32 |
合计 | 179,935,479.18 | 213,047,621.3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1 | 9,073,161.40 | 未到达付款条件 |
2 | 8,991,588.29 | 转制前形成 |
3 | 3,02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4 | 2,000,000.00 | 转制前形成 |
5 | 1,903,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6 | 1,889,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7 | 1,856,000.43 | 转制前形成 |
8 | 1,677,886.04 | 保证金未到期 |
9 | 1,584,489.46 | 保证金未到期 |
10 | 1,5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11 | 1,39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12 | 1,254,685.94 | 保证金未到期 |
13 | 1,216,185.08 | 转制前形成 |
14 | 1,2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15 | 1,000,000.00 | 保证金未到期 |
合计 | 39,555,996.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059,272.50 | 3,822,398.80 |
合计 | 4,059,272.50 | 3,822,398.8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待转销项税额 | 37,840,648.33 | 36,655,147.71 |
应收票据非终止确认 | 260,663,862.51 | 275,696,626.33 |
合计 | 298,504,510.84 | 312,351,774.0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249,994,635.83 | |
信用借款 | 388,284,533.34 | 396,344,850.00 |
合计 | 638,279,169.17 | 396,344,85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利率区间:2.55%-2.8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房屋 | 5,573,625.59 | 9,632,898.09 |
合计 | 5,573,625.59 | 9,632,898.09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742,900.54 | |
合计 | 742,900.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拨入专项资金 | 742,900.54 | 742,900.54 | |||
合计 | 742,900.54 | 742,900.54 | /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3,498,267.33 | 26,146,930.42 | 297,351,336.91 | ||
合计 | 323,498,267.33 | 26,146,930.42 | 297,351,336.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搬迁补偿 | 78,992,065.50 | 49,710,999.27 |
SOP补偿款 | 30,774,241.00 | |
合计 | 78,992,065.50 | 80,485,240.27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805,970,368.00 | 220,000,000.00 | 220,000,000 | 4,025,970,368.00 |
其他说明:
注1:2023年3月15日,公司实际发行的GDR数量为22,000,000份,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220,000,000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GDR8.63美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9,860,000.00美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及中转行手续费后募集资金净额188,964,397.96美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69,430,716.31 | 1,073,103,949.95 | 1,942,534,666.26 | |
其他资本公积 | 81,902,370.10 | 25,887,460.61 | 70,410,353.38 | 37,379,477.33 |
合计 | 951,333,086.41 | 1,098,991,410.56 | 70,410,353.38 | 1,979,914,143.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原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1月到6月由于专项储备的增加,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83,045.70元。
2.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于专项储备的增加,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1,438,392.85元。
3.公司确认由于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24,366,022.06元。
4.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权益变动,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2,743,440.04元。
5.公司确认由于联营企业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份,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金额67,666,913.3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流通受限股份 | 279,998,779.45 | 279,998,779.45 | ||
合计 | 279,998,779.45 | 279,998,779.4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及股权激励计划,本年累计回购股份48,446,408股,累计支付总金额279,998,779.45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931,983.08 | 25,726,293.99 | 25,726,293.99 | 33,658,277.0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964,833.97 | 25,728,963.99 | 25,728,963.99 | 33,693,797.96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2,850.89 | -2,670.00 | -2,670.00 | -35,520.8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931,983.08 | 25,726,293.99 | 25,726,293.99 | 33,658,277.07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为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投资重估储备变动导致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金额25,728,963.99元。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8,508,012.59 | 14,270,788.41 | 33,867,178.66 | 18,911,622.34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9,553,392.36 | 9,553,392.36 | ||
合计 | 48,061,404.95 | 14,270,788.41 | 33,867,178.66 | 28,465,014.70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13,211,549.29 | 10,639,561.20 | 1,423,851,110.49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合计 | 1,413,211,549.29 | 10,639,561.20 | 1,423,851,110.49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456,269,111.61 | 8,804,875,836.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456,269,111.61 | 8,804,875,836.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16,237,631.36 | 839,939,033.9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639,561.20 | 216,184,966.87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 | 27,639,207.88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861,867,181.77 | 9,456,269,111.61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822,712,304.11 | 4,045,089,467.53 | 5,038,822,351.27 | 3,845,514,919.08 |
其他业务 | 309,196,539.24 | 110,013,723.60 | 281,471,039.80 | 97,693,415.86 |
合计 | 5,131,908,843.35 | 4,155,103,191.13 | 5,320,293,391.07 | 3,943,208,334.9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收入和成本分析”的内容。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使用税 | 17,140,777.87 | 17,451,225.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135,062.92 | 10,251,571.61 |
资源税 | 4,192,428.20 | 5,115,782.26 |
教育费附加 | 8,821,205.79 | 7,850,378.81 |
房产税 | 12,434,046.54 | 11,513,511.41 |
印花税 | 4,378,679.99 | 3,651,031.35 |
环境保护税 | 1,173,216.34 | 1,329,318.45 |
车船使用税 | 219,991.09 | 201,335.93 |
其他 | 673,774.32 | 183,456.59 |
合计 | 61,169,183.06 | 57,547,611.54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325,537.06 | 57,957,617.07 |
包装费 | 29,822,554.54 | 32,157,151.37 |
业务招待费 | 17,851,508.49 | 12,472,002.96 |
港杂费 | 7,676,362.19 | 7,073,303.72 |
劳务费 | 2,132,482.06 | 4,331,656.26 |
销售服务费 | 8,924,163.50 | 2,506,939.80 |
经营开拓及投招标费 | 1,240,486.16 | 4,114,283.51 |
差旅费 | 6,077,601.56 | 3,555,248.67 |
办公费 | 3,015,727.50 | 932,613.36 |
装卸费 | 1,132,702.30 | 366,464.65 |
广告展览费 | 281,250.67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181,831.67 | 169,325.78 |
其他 | 5,100,441.85 | 5,148,960.81 |
合计 | 119,762,649.55 | 130,785,567.96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0,056,476.53 | 229,153,827.88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64,247,737.23 | 59,828,179.98 |
修理费 | 10,082,916.51 | 6,638,369.64 |
安全生产费 | 8,534,720.67 | 19,707,544.57 |
水电费(能源) | 12,286,330.64 | 14,140,064.94 |
服务费 | 11,636,899.36 | 4,022,849.13 |
业务招待费 | 5,915,148.25 | 3,528,405.77 |
差旅费 | 8,262,820.04 | 2,252,106.67 |
办公费 | 6,147,743.95 | 6,420,423.96 |
物料消耗 | 2,468,318.21 | 3,208,001.96 |
保险费 | 4,150,193.91 | 3,976,315.30 |
租赁费 | 2,471,718.46 | 1,990,820.88 |
交通费 | 2,134,439.66 | 1,641,106.27 |
劳务费 | 1,425,050.21 | 2,059,677.85 |
排污费 | 1,026,794.67 | 1,858,313.43 |
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68,828.34 | 67,114.84 |
其他 | 10,856,707.98 | 1,749,908.25 |
合计 | 381,772,844.62 | 362,243,031.3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818,007.69 | 50,638,043.97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15,384,096.30 | 22,339,979.20 |
材料费 | 25,858,258.91 | 14,147,459.22 |
折旧和摊销 | 6,823,696.86 | 5,637,508.31 |
其他费用 | 2,601,351.01 | 2,808,750.40 |
合计 | 90,485,410.77 | 95,571,741.10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3,639,324.56 | 34,720,589.88 |
减:利息收入 | 169,003,041.83 | 178,584,640.84 |
汇兑损益 | -2,753,632.20 | -9,348,910.98 |
手续费 | 1,242,216.55 | 1,758,197.72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562,721.40 | 730,577.45 |
其他 | 200.00 | |
合计 | -136,312,211.52 | -150,724,186.77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税收减免 | 1,533,680.41 | 483,943.20 |
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扣除 | 12,386,523.30 | |
债务重组利得 | 5,192,730.74 | 5,434,467.47 |
个人所得税手续返还 | 305,719.68 | 326,664.05 |
3100吨碳纤维生产项目科技经费 | 6,343,483.68 | 6,343,483.68 |
厂区一期场平工程政府补助 | 623,768.40 | 623,768.40 |
东西排污口项目 | 2,777.76 | 2,777.76 |
200,000.04 | 49,999.63 | 200,000.04 |
高温气冷堆项目 | 582,805.44 | 582,805.44 |
三万吨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摊销 | 1,639,200.00 | 1,229,400.00 |
天然气锅炉项目 | 222,222.24 | 222,222.24 |
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 474,068.23 | 474,068.24 |
新建电极接头线项目 | 350,000.04 | 350,000.04 |
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摊销 | 5,000,000.00 | 3,750,000.00 |
工业项目投资奖励 | 750,000.00 | 750,000.00 |
政策性购房补贴 | 691,525.00 | 691,525.00 |
产业扶持奖励补助 | 7,000,000.00 | 2,916,666.67 |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摊销 | 1,493,000.00 | 1,119,750.00 |
政策性物管补贴 | 924,080.00 | 924,080.00 |
政策性补偿、补助费 | 6,672,000.00 | |
红古区税务局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退税 | 890,435.31 | 879,398.53 |
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拨款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兰州市红古区就业局支付培训费 | 881,160.00 | |
兰州市商务局稳外贸及外贸转型升级项目款 | 2,000,000.00 | |
收兰州市财政局贸易救济和法律援助项目补助款 | 812,000.00 | 2,984,000.00 |
收龙泉驿区商务局外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资金 | 25,800.00 | |
退伍军人税收优惠 | 282,750.00 | |
稳岗补贴款 | 1,121,337.19 | 2,701,506.91 |
以工代训资金 | 155,400.00 | |
运费补贴 | 98,866.36 | 91,115.75 |
留工补助 | 1,273,700.00 | |
兰州市财政局创新平台建设补助资金 | 500,000.00 | |
兰州市红古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高技术信息化专项资金 | 1,300,000.00 | |
兰州市财政局拨付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 4,000,000.00 |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质量奖补资金 | 100,000.00 | |
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奖补资金 | 380,000.00 | |
兰州市财政局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拨款 | 1,000,000.00 | |
兰州市商务局拨付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资金 | 120,000.00 | |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 | 50,000.00 |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 | 500,000.00 | |
泉驿商务局补贴收入 | 92,000.00 | |
甘眉园区管委会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 | 4,770,000.00 | |
甘眉工业园管委会付2021年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111,600.00 | |
2020年重大项目财政奖补资金 | 400,000.00 | |
2020年眉山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奖补资金 | 50,000.00 | |
甘眉工业园管委会付2021年第一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 960,000.00 | |
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拨2021年度市本级规模以上企业人才生活补助 | 9,600.00 | |
节能量交易奖补贴 | 2,400.00 |
供电公司需求响应补偿费 | 93,444.96 | |
庐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上台阶奖励金 | 47,300.00 | |
庐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鼓励制造业企业2022年1季度增产增收奖励款 | 100,000.00 | |
国家专精特新奖励 | 200,000.00 | |
龙泉驿区新经济和科技局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前资助项目和科普基地项目拟立项项目补贴 | 250,000.00 | |
新材料首批次市场化应用补助 | 2,218,300.00 | |
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拨付2023年度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 | 700,000.00 | |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全市两化融合专项扶持资金 | 500,000.00 | |
兰州市工信局拨付2023年省级重点人才项目款 | 500,000.00 | |
收清原县财政局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抵减企业所得税 | 140,400.00 | |
区级金融业专项资金 | 500,000.00 | |
降低闭环成本补贴 | 50,000.00 | |
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奖励 | 800,000.00 | |
工业互联网支持项目(两化融合管理)补贴资金 | 200,000.00 | |
规上工业企业电费补贴 | 273,519.96 | |
其他零星政府补助 | 200,356.43 | |
合计 | 53,852,499.80 | 63,127,098.38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801,157.02 | 79,637,607.5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142,800.77 | 181,267,798.42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4,533,650.16 | 4,584,068.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4,032,319.38 | -42,373,234.68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923,462.82 | 584,545.35 |
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 | 599,056.60 | 430,094.34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832,768.48 | -2,499,698.84 |
喜科墨吸收合并确认收益 | 71,742,128.36 | |
其他 | 9,835.93 | 2,833,992.68 |
合计 | 152,104,716.92 | 224,465,173.06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472,277.84 | -170,328,067.45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96,469.18 | 10,744,413.46 |
合计 | -66,268,747.02 | -159,583,653.99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81,269.76 | 41,544.1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23,924.11 | -7,974,403.6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662,114.07 | -26,178,430.3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16,119,459.72 | -34,111,289.90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76,490.75 | -449,187.69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2,907,957.53 | -33,909,975.6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0,921,433.43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20,061.47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933,040.93 | |
合计 | -65,706,002.61 | -34,359,163.36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 967,941.88 | 125,353,264.43 |
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 | 97,840,704.6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300,500.00 | |
合计 | 967,941.88 | 222,893,469.07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087,742.46 | 306,666.04 | 4,087,742.4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087,742.46 | 306,666.04 | 4,087,742.46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24,073,816.45 | 5,097,400.00 | 24,073,816.45 |
罚没利得 | 2,635,594.39 | 3,615,987.20 | 2,635,594.39 |
索赔违约款 | 536,827.09 | 4,190.00 | 536,827.09 |
其他 | 5,259,605.40 | 1,422,338.87 | 5,259,605.40 |
合计 | 36,593,585.79 | 10,446,582.11 | 36,593,585.7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638,571.15 | 10,214,831.27 | 3,638,571.1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638,571.15 | 10,214,831.27 | 3,638,571.1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捐赠支出 | 32,515,286.92 | 10,651,216.00 | 32,515,286.92 |
其他 | 7,103,968.06 | 1,816,314.97 | 7,103,968.06 |
合计 | 43,257,826.13 | 22,682,362.24 | 43,257,826.1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4,664,262.60 | 243,112,324.0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870,291.96 | -24,895,667.14 |
合计 | 90,793,970.64 | 218,216,656.8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12,094,484.6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6,814,172.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22,214.6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192,340.8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7,054,758.5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38,004.0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431,690.9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598,155.84 |
加计扣除 | -10,084,468.03 |
所得税费用 | 90,793,970.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备用金及保证金 | 179,805,909.07 | 510,960,384.44 |
收到的政府补助款 | 33,642,545.15 | 60,058,369.30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162,910,431.85 | 178,584,640.84 |
收到的罚款及赔款等收入 | 7,107,954.83 | 4,597,667.54 |
合计 | 383,466,840.90 | 754,201,062.1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133,453,847.43 | 110,537,038.26 |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 52,794,435.92 | 61,063,715.12 |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的现金 | 39,619,254.98 | 11,005,110.76 |
支付的手续费等 | 1,261,174.00 | 1,758,197.72 |
支付的往来款、备用金及保证金 | 214,038,757.88 | 259,472,330.97 |
合计 | 441,167,470.21 | 443,836,392.83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8,240,932.88 | |
合计 | 108,240,932.8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融资费用款 | 10,479,520.21 | |
支付租赁款 | 4,441,208.94 | 2,218,055.00 |
购买库存股 | 279,998,779.45 | |
合计 | 294,919,508.60 | 2,218,055.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32,899,589.49 | 791,887,931.97 | 24,559,262.84 | 685,476,004.41 | 132,385,506.00 | 431,485,273.89 |
长期借款 | 396,344,850.00 | 250,000,000.00 | 6,090,337.50 | 14,156,018.33 | 638,279,169.17 | |
租赁负债 | 9,632,898.09 | 4,059,272.50 | 5,573,625.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22,398.80 | 4,678,082.64 | 4,441,208.94 | 4,059,272.50 | ||
合计 | 838,877,337.58 | 1,041,887,931.97 | 30,649,600.34 | 699,632,022.74 | 136,444,778.50 | 1,075,338,068.6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21,300,514.01 | 933,640,487.2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184,862.82 | 13,177,310.19 |
信用减值损失 | 16,119,459.72 | 34,111,289.9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5,580,842.36 | 253,531,916.3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893,184.04 | 1,780,750.70 |
无形资产摊销 | 13,431,585.68 | 13,392,763.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4,034.50 | 263,822.2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7,941.88 | -222,893,469.0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9,171.31 | 9,908,165.2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268,747.02 | 159,583,653.9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234,497.24 | 25,500,425.0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3,164,467.99 | -224,465,173.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226,193.93 | -18,735,283.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51,831.09 | -6,160,383.7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2,163,343.10 | -573,399,303.1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8,765,166.99 | -492,899,406.6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4,665,201.04 | 329,779,792.7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6,004,758.44 | 236,117,357.7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117,187,006.86 | 2,939,933,397.3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39,933,397.36 | 7,421,524,979.3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77,253,609.50 | -4,481,591,582.0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117,187,006.86 | 2,939,933,397.36 |
其中:库存现金 | 95,620.62 | 127,528.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089,422,190.83 | 2,937,298,305.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7,669,195.41 | 2,507,563.9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17,187,006.86 | 2,939,933,397.3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票据保证金 | 72,099,238.08 | 201,287,308.84 | 使用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2,000,000.00 | 796,212.48 | 使用受限 |
银行冻结资金 | 10,010,000.00 | 使用受限 | |
其他 | 3,547.34 | 21.12 | 使用受限 |
合计 | 74,102,785.42 | 212,093,542.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0,578,895.27 | ||
其中:美元 | 1,362,059.63 | 7.08270 | 9,647,059.74 |
欧元 | 115,887.84 | 7.85920 | 910,785.72 |
韩元 | 561,774.00 | 0.00551 | 3,097.56 |
日元 | 357,522.00 | 0.05020 | 17,952.25 |
应收账款 | 52,199,377.48 | ||
其中:美元 | 7,321,468.83 | 7.08270 | 51,855,767.28 |
欧元 | 43,720.76 | 7.85920 | 343,610.20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为2,471,718.46元。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912,927.4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818,007.69 | 50,638,043.97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 | 15,384,096.30 | 22,339,979.20 |
材料费 | 25,858,258.91 | 14,147,459.22 |
折旧和摊销 | 6,823,696.86 | 5,637,508.31 |
其他费用 | 2,601,351.01 | 2,808,750.40 |
合计 | 90,485,410.77 | 95,571,741.1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0,485,410.77 | 95,571,741.1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 | 228,279,303.55 | 51.00 | 受让及增资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6月30日 | 38,080,680.96 | 14.00 | 吸收合并 | 2023年6月30日 | 实际控制权转移 | 142,802,754.57 | -13,979,598.60 | -26,531,351.98 |
其他说明:
注: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营企业与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公司原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公司子公司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承继。公司原持有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原持有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80%股权。经吸收合并的双方各股东友好协商,公司在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变更为65%。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41,217,853.05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155,865,333.73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97,083,186.78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98,651,895.94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568,709.1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考标的公司合并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46,323,975.18 | 280,340,258.70 |
货币资金 | 108,240,932.88 | 108,240,932.88 |
应收款项 | ||
预付款项 | 1,973,350.99 | 1,973,350.99 |
其他应收款 | 1,683,225.36 | 1,683,225.36 |
存货 | 45,642,084.54 | 45,642,084.54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1,769.09 | 1,541,769.09 |
固定资产 | 163,806,126.65 | 108,650,760.87 |
无形资产 | 23,176,363.65 | 12,348,012.95 |
在建工程 | 11,320.75 | 11,320.75 |
长期待摊费用 | 248,801.27 | 248,801.27 |
负债: | 40,705,673.74 | 24,209,744.62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8,726,937.28 | 18,726,937.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495,929.12 | |
合同负债 | 296,994.50 | 296,994.50 |
应交税费 | 189,588.18 | 189,588.18 |
其他应付款 | 1,838,496.89 | 1,838,496.89 |
其他流动负债 | 3,157,727.77 | 3,157,727.77 |
净资产 | 305,618,301.44 | 256,130,514.08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06,966,405.50 | 89,645,679.93 |
取得的净资产 | 198,651,895.94 | 166,484,834.15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上表数据为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前于购买日的数据。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时点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比例(%)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成本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的取得方式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 |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或 |
假设 | 留存收益的金额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9月20日 | 51.00 | 228,279,303.55 | 受让及增资 | 131,493,660.97 | 155,865,333.73 | 24,371,672.76 | 参考最近一次评估价值 |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30日 | 252,500.00 | 5.94 | 出让 | 双方签署协议日期 | 47.00 | 1,997,500.00 | 1,997,500.00 | 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本期注销子公司方大(莫斯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5,000.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0.00 | 新设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 | 6,000.00 | 上海 | 投资企业 | 100.00 | 新设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2,198.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97.99 | 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39,956.29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89.20 | 0.90 | 同一控制合并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辽宁抚顺 | 18,000.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抚顺 | 6,326.00 | 辽宁抚顺 | 生产企业 | 65.54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合肥 | 5,000.00 | 安徽合肥 | 生产企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10,000.00 | 四川成都 | 生产企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成都方大炭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5,000.00 | 四川成都 | 科学研究 | 100.00 | 新设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10,000.00 | 甘肃省临夏州 | 建筑施工 | 76.92 | 新设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100.00 | 甘肃省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85.71 | 新设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 | 510.00 | 甘肃省临夏州 | 生产企业 | 54.12 | 新设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徐州 | 178,088.34 | 江苏徐州 | 生产企业 | 6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韩国 | 58.91 | 韩国 | 贸易公司 | 100.00 | 新设 | |
方大炭素及工业品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土耳其 | 土耳其 | 贸易公司 | 100.00 | 新设 |
其他说明:
1.持股比例为实缴出资比例。
2.公司认缴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但公司能决定其相关生产经营、回报、筹资、投资以及资产处置等活动,故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 | 4,658,728.75 | 79,722,852.90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2.01 | 394,931.82 | 35,258,399.85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34.46 | -8,305,133.95 | 386,253,476.94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12,550,753.75 | 522,050,484.73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4,892,859.51 | 190,710,359.8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466,771.63 | 48,560,388.35 | 199,027,159.98 | 9,821,696.93 | 125,612.62 | 9,947,309.55 | 155,423,428.83 | 52,656,961.41 | 208,080,390.24 | 30,309,092.78 | 30,309,092.78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812,353,087.47 | 125,615,440.28 | 937,968,527.75 | 73,582,884.72 | 73,582,884.72 | 758,613,469.54 | 133,567,706.53 | 892,181,176.07 | 47,443,882.30 | 47,443,882.30 |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170,699,474.50 | 80,589,553.92 | 1,251,289,028.42 | 127,465,505.26 | 2,950,359.89 | 130,415,865.15 | 1,224,867,002.53 | 79,973,752.88 | 1,304,840,755.41 | 156,022,636.16 | 3,053,847.65 | 159,076,483.81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881,186,798.29 | 683,605,000.80 | 1,564,791,799.09 | 203,695,569.77 | 56,357,001.56 | 260,052,571.33 | 923,310,099.76 | 621,207,982.30 | 1,544,518,082.06 | 202,698,187.79 | 59,877,215.74 | 262,575,403.53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88,173,883.57 | 427,382,648.01 | 615,556,531.58 | 29,294,057.55 | 41,375,731.68 | 70,669,789.2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414,072,913.19 | 11,646,821.87 | 11,646,821.87 | 57,078,461.73 | 528,735,711.70 | 11,915,021.93 | 11,915,021.93 | -30,608,531.41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21,529,003.66 | 19,648,349.26 | 19,648,349.26 | 656,071,800.81 | 141,614,934.86 | 39,245,254.69 | 39,245,254.69 | -596,736,387.43 |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420,732,314.85 | -24,100,095.59 | -24,100,095.59 | -10,098,269.98 | 533,988,690.27 | 34,713,460.20 | 34,713,460.20 | 2,574,008.65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520,109,425.21 | 31,376,884.35 | 31,376,884.35 | 38,577,054.61 | 509,427,847.41 | 211,246,093.85 | 211,246,093.85 | -120,969,857.29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42,802,754.57 | -13,979,598.60 | -13,979,598.60 | 10,843,080.0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向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23年9月成都炭材股票定向发行已完成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39,562,920 股,募集资金160,229,826.00元。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2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160,229,826.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60,229,826.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35,863,803.94 |
差额 | 24,366,022.0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4,366,022.06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兰州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夹滩村 | 生产企业 | 49.00 | 权益法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 吉林市 |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街216号 | 制造业 | 7.95 | 权益法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省九江市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长虹大道619号 | 金融业 | 4.78 | 权益法 |
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市 黄浦区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 | 私募基金业 | 59.02 | 权益法 |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市 虹口区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街道冶金大道527号 | 私募基金业 | 49.1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根据《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推荐四人,公司推荐三人,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代表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因此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联合经营,公司对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2.根据《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有效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全部委员通过,且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公司有权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成员,对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控制其经营,因此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3.根据《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公司认缴出资比例为37.50%,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2名,有限合伙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各委派一名(共3名)。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或主任一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委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为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须经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公司对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控制其经营,因此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不纳入合并范围。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469,614,201.69 | 489,302,600,000.00 | 598,284,794.02 | 465,334,662,000.00 |
非流动资产 | 1,974,144,289.84 | 14,546,600,000.00 | 1,766,117,172.83 | 14,368,878,000.00 |
资产合计 | 2,443,758,491.53 | 503,849,200,000.00 | 2,364,401,966.85 | 479,703,540,000.00 |
流动负债 | 757,010,772.60 | 458,703,800,000.00 | 483,592,236.77 | 439,806,125,000.00 |
非流动负债 | 433,030,012.71 | 4,188,900,000.00 | 553,467,877.41 | 3,481,134,000.00 |
负债合计 | 1,190,040,785.31 | 462,892,700,000.00 | 1,037,060,114.18 | 443,287,259,0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800,000,000.00 | 788,620,0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53,717,706.22 | 40,156,500,000.00 | 1,327,341,852.67 | 35,627,661,000.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14,321,676.05 | 1,584,587,293.41 | 650,397,507.80 | 1,618,224,188.19 |
调整事项 | -19,857,337.14 | -452,828,634.37 | -30,644,912.22 | -452,828,634.37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9,857,337.14 | -30,644,912.22 | ||
--其他 | -452,828,634.37 | -452,828,634.37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94,464,338.91 | 1,131,758,659.04 | 619,752,595.58 | 1,165,395,553.8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952,490,000.00 | 1,306,272,000.00 | ||
营业收入 | 389,439,424.26 | 10,358,400,000.00 | 288,803,101.37 | 10,869,945,000.00 |
净利润 | -76,559,642.07 | 745,400,000.00 | 31,066,114.27 | 1,680,366,000.0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461,200,000.00 | -94,650,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76,559,642.07 | 1,206,600,000.00 | 31,066,114.27 | 1,585,716,000.0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3,607,000.00 | 13,607,000.00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流动资产 | 3,132,648,208.15 | 600,034,092.57 | 2,366,478,098.93 | 713,861.70 |
非流动资产 | 9,354,774,058.89 | 8,679,974,091.85 | 9,251,724,132.60 | 8,621,331,602.11 |
资产合计 | 12,487,422,267.04 | 9,280,008,184.42 | 11,618,202,231.53 | 8,622,045,463.81 |
流动负债 | 5,503,386,367.41 | 5,068,692,003.53 | ||
非流动负债 | 1,849,255,974.16 | 1,384,636,221.55 | ||
负债合计 | 7,352,642,341.57 | 6,453,328,225.0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134,779,925.47 | 9,280,008,184.42 | 5,164,874,006.45 | 8,622,045,463.8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08,215,004.07 | 4,563,439,714.77 | 410,607,483.51 | 4,561,392,497.90 |
调整事项 | 47,373,173.01 | 47,373,173.01 | ||
--商誉 | 47,373,173.01 | 47,373,173.01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55,588,177.08 | 4,563,439,714.77 | 457,980,656.52 | 4,561,392,497.9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569,111,167.68 | 866,378,856.64 | ||
营业收入 | 3,735,820,774.77 | 3,655,802,436.82 | ||
财务费用 | -15,944,798.80 | -778,185.79 | ||
净利润 | 4,414,598.72 | 129,008,184.41 | -101,971,699.94 | 116,045,463.8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277,174,394.88 |
综合收益总额 | 4,414,598.72 | 129,008,184.41 | 175,202,694.94 | 116,045,463.8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1,392,497.90 |
注: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数据未经审计。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9,843,425.35 | 32,749,346.7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905,921.42 | -8,747,982.6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05,921.42 | -8,747,982.66 |
注:联营企业是天津海河方大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19,801,947.33 | 25,222,850.42 | 294,579,096.91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3,696,320.00 | 924,080.00 | 2,772,24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23,498,267.33 | 26,146,930.42 | 297,351,336.9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5,222,850.42 | 19,256,467.51 |
与收益相关 | 33,284,811.70 | 42,722,956.15 |
合计 | 58,507,662.12 | 61,979,423.66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6,191,289,792.28 | 6,191,289,792.2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500,429.15 | 586,500,429.15 | ||
应收票据 | 1,010,610,568.62 | 1,010,610,568.62 | ||
应收账款 | 554,633,294.53 | 554,633,294.53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553,904.66 | 208,553,904.66 | ||
其他应收款 | 126,018,356.65 | 126,018,356.6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501,990,183.96 | ||
合计 | 7,882,552,012.08 | 1,088,490,613.11 | 208,553,904.66 | 9,179,596,529.85 |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货币资金 | 3,152,026,939.80 | 3,152,026,939.8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45,366,189.88 | 1,545,366,189.88 | ||
应收票据 | 1,073,121,552.32 | 1,073,121,552.32 | ||
应收账款 | 531,773,870.25 | 531,773,870.25 | ||
应收款项融资 | 453,554,021.98 | 453,554,021.98 | ||
其他应收款 | 131,782,915.15 | 131,782,915.1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24,090,101.94 | 324,090,101.94 | ||
合计 | 4,888,705,277.52 | 1,869,456,291.82 | 453,554,021.98 | 7,211,715,591.32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1)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431,485,273.89 | 431,485,273.89 | |
应付票据 | 400,770,815.15 | 400,770,815.15 | |
应付账款 | 465,314,302.24 | 465,314,302.24 | |
其他应付款 | 180,155,378.30 | 180,155,378.30 |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合计 | 1,477,725,769.58 | 1,477,725,769.58 |
(2)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计 |
短期借款 | 432,899,589.49 | 432,899,589.49 | |
应付票据 | 600,689,256.80 | 600,689,256.80 | |
应付账款 | 496,895,732.75 | 496,895,732.75 | |
其他应付款 | 213,267,520.48 | 213,267,520.48 | |
合计 | 1,743,752,099.52 | 1,743,752,099.52 |
(二)信用风险
本期期末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制订对客户的授信政策,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
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31,485,273.89 | 431,485,273.89 | ||
应付票据 | 400,770,815.15 | 400,770,815.15 | ||
应付账款 | 354,631,565.76 | 38,979,643.16 | 71,703,093.32 | 465,314,302.24 |
其他应付款 | 96,994,592.29 | 46,887,945.60 | 36,272,840.41 | 180,155,378.30 |
合计 | 1,283,882,247.09 | 85,867,588.76 | 107,975,933.73 | 1,477,725,769.58 |
接上表: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32,899,589.49 | 432,899,589.49 | ||
应付票据 | 600,689,256.80 | 600,689,256.80 | ||
应付账款 | 371,865,931.02 | 56,419,400.51 | 68,610,401.22 | 496,895,732.75 |
其他应付款 | 69,830,385.39 | 109,841,115.20 | 33,596,019.89 | 213,267,520.48 |
合计 | 1,475,285,162.70 | 166,260,515.71 | 102,206,421.11 | 1,743,752,099.52 |
(四)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与浮动利率有关的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将计入当期损益,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有影响。
2.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有关,除本公司及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欧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利润总额(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3,075,141.35 | 3,075,141.35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3,075,141.35 | -3,075,141.35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62,719.80 | 62,719.80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62,719.80 | -62,719.80 |
人民币对[韩元]贬值 | 5.00% | 154.88 | 154.88 |
人民币对[韩元]升值 | 5.00% | -154.88 | -154.88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 | 5.00% | 897.61 | 897.61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 | 5.00% | -897.61 | -897.61 |
接上表:
项目 | 上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00% | 4,040,413.93 | 4,040,413.93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00% | -4,040,413.93 | -4,040,413.93 |
项目 | 上期 | ||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873,134.96 | 873,134.9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873,134.96 | -873,134.96 |
人民币对[韩元]贬值 | 5.00% | 1,621.12 | 1,621.12 |
人民币对[韩元]升值 | 5.00% | -1,621.12 | -1,621.12 |
人民币对[卢布]贬值 | 5.00% | 1,130.51 | 1,130.51 |
人民币对[卢布]升值 | 5.00% | -1,130.51 | -1,130.51 |
3.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暴露于因归类为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公司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证券交易所 | 期末余额 | 本期最高/最低 | 期初余额 | 上期最高/最低 |
上海—A股指数 | 2,974.93 | 3,418.95/2,635.09 | 3,089.26 | 3,651.89/2,863.65 |
深圳—A股指数 | 9,524.69 | 12,246.01/9,106.15 | 11,015.99 | 14,941.19/10,087.53 |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公司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
2023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上市类权益工具投资 | 580,860,198.26 | 29,043,009.91 | 29,043,009.91 |
上海- | 395,725,083.88 | 19,786,254.19 | 19,786,254.19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395,725,083.88 | 19,786,254.19 | 19,786,254.19 |
深圳- | 185,135,114.38 | 9,256,755.72 | 9,256,755.72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85,135,114.38 | 9,256,755.72 | 9,256,755.72 |
香港-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507,630,414.85 | 25,381,520.74 | 25,381,520.74 |
2022年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上市类权益工具投资 | 1,084,498,755.31 | 54,224,937.77 | 54,224,937.77 |
上海- | 896,677,443.87 | 44,833,872.19 | 44,833,872.19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896,677,443.87 | 44,833,872.19 | 44,833,872.19 |
深圳- | 187,821,311.44 | 9,391,065.57 | 9,391,065.57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87,821,311.44 | 9,391,065.57 | 9,391,065.57 |
香港- | |||
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784,957,536.51 | 39,247,876.83 | 39,247,876.83 |
(五)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公司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利用资本收益率监控资本。
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本收益率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比率 | 期初比率 |
资本收益率(%) | 7.73 | 17.76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1,145,026.88 | 5,355,402.27 | 586,500,429.1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1,145,026.88 | 5,355,402.27 | 586,500,429.15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81,145,026.88 | 5,355,402.27 | 586,500,429.15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8,553,904.66 | 208,553,904.66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1,990,183.96 | 501,990,183.9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81,145,026.88 | 208,553,904.66 | 507,345,586.23 | 1,297,044,517.77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上市公司股票,其公允价为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被投资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均发生了变化,所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合伙人的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2.对于持有的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债权市场估值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
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沈阳市 | 投资管理 | 100,000 | 37.86 | 37.86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方威。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担任合营企业董事、高管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富凰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沈阳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九江方大酒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辽宁白沙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22,047,231.99 | 150,000,000 | 否 | 124,307,733.20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576,108.50 | 150,000,000 | 否 | 95,755,993.66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0,843,885.74 | 130,000,000 | 否 | 73,353,963.38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0,000,000 | 否 | 60,339,453.83 |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5,711,397.17 | |||
甘肃方大九间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6,130.00 | 1,782,337.15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0,832.00 | 1,438,939.30 |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35,929.21 | 1,233,716.80 |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4,067.80 | 617,795.36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38,938.06 | 284,070.80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92,035.40 | 212,389.38 |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252.21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355.75 |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905.66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3,877,105.80 | 75,000,000 | 否 | 22,300.89 |
甘肃方大富凰东西协作制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469.03 |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4,360,530.25 | 120,000,000.00 | 否 | |
绥芬河方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387.80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7,555.37 | |||
沈阳东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125.15 |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097.35 | 否 |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079.65 |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424,778.76 | |||
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7,860.6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406,012.79 | 25,629,952.45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923,222.81 | 30,381,776.12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774.40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27,754.31 | 16,883,120.16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9,753,759.75 | 16,579,418.33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731,470.90 | 34,962,939.29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27.43 | 1,327.43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0,208.85 | 365,218.81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49.56 | |
盛京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221.24 | |
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92.92 |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3,412.39 | 346,930.97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296.46 |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30,667.14 | 142,212.40 |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849,203.58 |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739,581.32 | |
兰州方大炭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99.12 | |
沈阳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4.96 | |
东乡族自治县振东致远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22.12 | |
九江方大酒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6.19 |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032,503.12 |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78.76 | |
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272,757.51 | 1,681.42 |
辽宁方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35.40 | |
辽宁白沙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81.42 |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销售商品 | 566.04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美佳雨具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7,798.23 |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01.77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3,716.81 |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17,636.02 | |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6,281.4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50,786.40 | 40,697.00 | 50,786.40 | 40,697.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3/1/30 | 2025/1/29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6日方大炭素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议案》,互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互保协议为期限10年,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协议内容为任何一方在不超过10亿元范围内发行公司债券或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最长不超过债券(或贷款)存续期及债券(或贷款)到期之日起3年。2023年1月30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为HETO22800000720221200000008,被保证人为本公司,最高担保金额为2.50亿元(本次担保的
2.50亿元包含在互保额度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为24,98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采购空调 | 875,221.24 |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1,995,309.74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5.44 | 527.6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本期存款利息收入 |
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49,499.70 | 49,499.70 |
海南瀚巍投资有限公司 | 1,407,486.87 | 7,047,312.97 |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 487.60 | 2,528,189.87 |
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02,312,495.52 | 62,012,299.67 |
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468,515.53 | |
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 | 3,000,586.13 | 402,316.63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90,715.06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826,548.21 | 17,922,857.6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671,729.05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35.79 | |
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6,767.17 | 204,504.09 |
兰州方大赣兴贸易有限公司 | 260,000,101.17 | 2.17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1,894,655.56 | 4,635,538.86 |
宁波萍钢贸易有限公司 | 148,533.64 | |
江西方大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7,833.79 | |
宁波赣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1.00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6,006,731.54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6,366,266.67 |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8,890,940.00 | 101,920.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61,334.55 | |
萍乡方大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9,443.02 | 134,965.94 |
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23,974.87 | 23,418.41 |
萍乡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 5,355.20 | 94.00 |
甘肃悦容服饰有限公司 | 552,270.23 | 17,986.39 |
甘肃方大百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957,721.23 | 409,969.14 |
九江大洪钢铁有限公司 | 72,615.48 | 143.48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192,099,453.09 | 15,860,729.62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896.16 | 7,800,002.57 |
九江方大科技有限公司 | 638.65 | 9.34 |
江西锦方工贸有限公司 | 4,392.85 | 41,195.54 |
湖口方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54,510.92 | 60.26 |
湖口方大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0.04 | 0.04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6,215,116.07 | 3,701,557.16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86 | 587.35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8,272.42 | 108,512.42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7,550,592.60 | 7,114,797.30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47,079.34 | 304,800.51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3,554,964.97 | 59,409,382.94 |
甘肃方大优尔塔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6,018,018.79 | 51,473.99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3,341,221.72 | 10,479.65 |
东乡族自治县东西协作盛味堂食品有限公司 | 3,528,380.03 | 27,134.94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1,275.84 | 174.80 |
宁波方大海鸥贸易有限公司 | 399,851.30 | 13,898,878.01 |
宁波保税区方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4,479.74 |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75,330,899.08 | 98,978,853.12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138,103.36 | 4,631,282.67 |
长丰方大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23,014,200.09 | 452,237.71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1,844,410.84 | 72,331.81 |
2)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应付票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存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本期出票金额 | 本期贴现金额 | 本期贴现息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5,490,416.69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182,000,000.00 | 189,000,000.00 | 112,500,000.00 | 1,072,708.35 |
萍乡方大建材配送有限责任公司 | 112,500,000.00 | 112,500,000.00 |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583,000,000.00 | 907,000,000.00 |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4,000,000.00 | |||
宁波赣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受益人 | 担保金额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175,554.96 | 89,404.44 | 20,783,345.01 | 216,544.27 |
应收账款 |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 6,795,954.26 | 54,367.63 | 8,380,633.55 | 41,903.17 |
应收账款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6,779,387.33 | 54,235.10 | 4,929,835.22 | 24,649.18 |
应收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3,389,696.00 | 27,117.57 | 3,719,727.25 | 18,598.63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50.00 | ||
应收账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76,528.50 | 9,412.23 | 15,540.00 | 77.70 |
应收账款 | 甘肃赫尔皮丝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 86,192.00 | 689.54 | 71,584.00 | 357.92 |
应收账款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700.00 | 3.50 | ||
应收账款 | 东乡族自治县西域行服饰有限公司 | 132,703.24 | 663.52 | ||
应收账款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丽明纺织有限公司 | 72,000.00 | 576.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4,689,700.00 | 21,840,086.00 | ||
预付账款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7,407,647.93 | 3,926,438.95 | ||
预付账款 | 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预付账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74,400.00 | |||
预付账款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5,641,037.00 | |||
预付账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2,306.05 | |||
其他应收款 | 沈阳方迪置业有限公司 | 123,255.82 | 11,757.25 | 157,323.62 | 8,697.16 |
其他应收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461,660.80 | 327,942.39 | 117,187.00 | 5,859.35 |
其他应收款 | 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4,345.00 | 1,217.25 | ||
其他应收款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0 | ||
合同资产 |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98,067.10 | 7,184.54 | 272,449.36 | 1,362.25 |
合同资产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9,626.50 | 717.01 | ||
合同资产 |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 420,318.00 | 3,362.5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四川达兴宝化化工有限公司 | 4,315,351.33 |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00.00 | 197,618.14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展耀新材料包装有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天津全程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154,000.00 | 1,143,700.00 |
应付账款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510,269.16 | 16,301,686.79 |
应付账款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296,700.00 | 296,700.00 |
应付账款 | 东乡族自治县振东致远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 6,000.00 | |
应付账款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452,238.00 | |
应付账款 | 海南瀚途贸易有限公司 | 4,978,659.81 | |
应付账款 | 京方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15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1,266,371.68 | |
其他应付款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 | 133,57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市环通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天津百货商务贸易总公司 | 148,900.00 | 148,9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3,582.00 | |
其他应付款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253,552.00 | |
其他应付款 | 沈阳方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4,462.00 | |
合同负债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364,761.95 | |
合同负债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16,909.60 | 329,765.13 |
其他流动负债 |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 47,419.05 | |
其他流动负债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8,198.25 | 42,869.4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母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承诺:“(1)加快办理各土地、房屋等资产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文件,于2007年底前全部办理完毕。(2)在办理拟注入的土地、房屋等权属文件过程中涉及的成本费用支出,由本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承担。(3)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土地、房屋等权属问题影响海龙科技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并在1个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受当地政策及政府搬迁规划等因素影响,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取得相关权证。依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搬迁工作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权属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原股东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同一块土地,在同一区域办公,土地使用权仍为合肥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拨土地。2002年根据合肥市政府要求,所有国有土地权证全部由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回统一管理。2004年7月合肥铝业政策性破产,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所用土地采用租赁方式。政府为加快中心城区优化布局,要求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至集聚区经营发展,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已拟定了搬迁方案。企业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也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待搬迁工作完成后,再办理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2017年10月,公司成功受让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7.89%股权,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加快合肥市中心城区工业优化布局转型发展的意见》精神,2019年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长丰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长丰县下塘镇境内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炭素制品项目,搬迁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2)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年在当地政府主导下改制设立的企业,改制时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至今该等土地及房屋使用权未发生过权属纠纷,亦未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2006年以来,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上述土地、房产过户工作,办理了过户手续必须的前置工作,多次与市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沟通,但由于受政策制约终未果。2008年辽宁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沈抚同城化战略,鉴于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地处沈抚同城化的核心地带,抚顺市政府已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改造计划列入政府工作日程。2010年,抚顺市政府又将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正式列入《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也编制了《搬迁改造技术方案》。待企业搬迁改造完成后一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政府洽谈搬迁改造事宜。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524,41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6%,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081,2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0.93%,占公司总股本的26.86%。
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60,229,826.00元,公司关联法人及部分关联自然人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收到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案号(〔2023〕辽0423民初1247号)。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抚顺新抚钢有限责任公司诉讼请求恢复其在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22.2%的股权,以及根据法院指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数据结果从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至今按22.2%进行分红。截至本公告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27,999.8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4,844.6408万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27%。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按地区划分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确定了五个报告分部,分别为西北地区、东北地区、西南地区、华东地区、海外地区。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区域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西北地区 | 东北地区 | 西南地区 | 华东地区 | 海外地区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514,843,703.92 | 883,785,769.04 | 1,369,652,686.64 | 482,950,702.48 | -428,520,557.97 | 4,822,712,304.11 | |
主营业务成本 | 2,259,764,678.46 | 806,312,248.26 | 856,339,995.78 | 522,974,197.78 | -400,301,652.75 | 4,045,089,467.53 | |
资产总额 | 16,374,611,031.60 | 2,692,170,035.07 | 3,605,226,427.92 | 2,076,058,639.55 | 10,085.11 | -3,040,474,030.69 | 21,707,602,188.56 |
负债总额 | 2,474,289,678.68 | 591,219,206.81 | 832,810,419.58 | 950,605,611.33 | -1,583,662,415.46 | 3,265,262,500.9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为拓宽公司国际融资渠道,提升公司国际化品牌和形象,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公司筹划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3年3月15日(瑞士时间)公司完成GDR发行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证券全称: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Ltd.,GDR上市代码:FDCB。GDR发行数量共计22,000,000份,对应新增基础证券为22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公司本次发行的GDR于2023年7月12日(瑞士时间)兑回限制期届满,截至2023年7
月14日(北京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数量为70,024,950股,不足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司实际发行GDR所对应的基础A股股票数量的50%。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于2023年3月1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成都炭材、证券代码:874035、交易方式:集合竞价、所属层级:基础层。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保持业务规模持续成长,保障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成都炭材进行定向增发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3,976.045万股股票,发行价格4.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6,102.98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6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1230号),同意成都炭材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成都炭材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
(三)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子公司成都炭材资金储备情况,基于成本节省、效率提升及项目后续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对“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除已投入的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节余37,885.70万元(含利息)外,“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其余资金投入将由成都炭材利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同时将原拟投入3万吨/年特种石墨制造与加工项目的2013年募集资金本息合计23,073.03万元于2023年2月28日归还存放至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其他专户。
(四)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原合营企业方大喜科墨吸收合并公司子公司江苏方大。2023年6月27日方大喜科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江苏方大的独立法人资格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方大喜科墨承继,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公司持股权比例为65%,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持股比例为35%。合并后的方大喜科墨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方大炭素有权推荐2名,日铁化学材料株式会社有权推荐1名,董事长由方大炭素推荐人员担任。2023年7月方大喜科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核算。
(五)受宏观环境、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较大,当前股价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57.7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8,503.64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炭材自2023年3月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以来,经营情况良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70,511,103 股(含本数,且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都炭材已进入创新层。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32,124,153.62 | 311,034,891.12 |
1年以内小计 | 332,124,153.62 | 311,034,891.12 |
1至2年 | 35,684,975.71 | 25,728,131.63 |
2至3年 | 1,833,872.43 | 3,970,779.87 |
3年以上 | 28,670,890.27 | 44,143,133.87 |
合计 | 398,313,892.03 | 384,876,936.4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037,185.55 | 5.53 | 22,037,185.55 | 100.00 | 41,542,427.16 | 10.79 | 41,542,427.16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048,276.68 | 3.39 | 13,048,276.68 | 100.00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37,185.55 | 5.53 | 22,037,185.55 | 100.00 | 28,494,150.48 | 7.40 | 28,494,150.48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76,276,706.48 | 94.47 | 14,054,016.45 | 3.74 | 362,222,690.03 | 343,334,509.33 | 89.21 | 12,549,438.77 | 3.66 | 330,785,070.56 |
其中: | ||||||||||
应收账款组合A | 373,989,683.78 | 93.89 | 14,054,016.45 | 3.76 | 359,935,667.33 | 341,044,699.02 | 88.61 | 12,549,438.77 | 3.68 | 328,495,260.25 |
应收账款组合B | 2,287,022.70 | 0.58 | 2,287,022.70 | 2,289,810.31 | 0.60 | 2,289,810.31 | ||||
合计 | 398,313,892.03 | 100.00 | 36,091,202.00 | 362,222,690.03 | 384,876,936.49 | 100.00 | 54,091,865.93 | / | 330,785,070.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037,185.55 | 22,037,185.55 | 100 | 预计不可收回 |
合计 | 22,037,185.55 | 22,037,185.55 | 1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A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29,837,130.92 | 2,638,697.05 | 0.80 |
1-2年(含2年) | 35,684,975.71 | 3,996,717.28 | 11.20 |
2-3年(含3年) | 1,833,872.43 | 784,897.40 | 42.80 |
3年以上 | 6,633,704.72 | 6,633,704.72 | 100.00 |
合计 | 373,989,683.78 | 14,054,016.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组合B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2,287,022.70 | ||
合计 | 2,287,022.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048,276.68 | 13,048,276.68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494,150.48 | 4,199,738.87 | 2,257,226.06 | 22,037,185.55 | ||
应收账款组合A | 12,549,438.77 | 1,504,577.68 | 14,054,016.45 | |||
合计 | 54,091,865.93 | 1,504,577.68 | 4,199,738.87 | 15,305,502.74 | 36,091,202.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305,502.7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1 | 货款 | 13,048,276.68 | 确认无法收回 | 内部核销审批 | 否 |
合计 | / | 13,048,276.68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1 | 33,279,668.75 | 3,616,210.88 | 36,895,879.63 | 8.62 | 295,167.04 |
2 | 24,555,666.48 | 24,555,666.48 | 5.73 | 196,445.33 | |
3 | 24,091,734.90 | 24,091,734.90 | 5.63 | 2,603,807.95 | |
4 | 19,286,703.39 | 3,129,898.09 | 22,416,601.48 | 5.23 | 179,332.81 |
5 | 21,176,883.00 | 21,176,883.00 | 4.95 | 169,415.06 | |
合计 | 122,390,656.52 | 6,746,108.97 | 129,136,765.49 | 30.16 | 3,444,168.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58,235,723.88 | |
其他应收款 | 883,549,287.67 | 1,119,872,099.69 |
合计 | 883,549,287.67 | 1,278,107,823.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695,723.88 |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44,540,000.00 | |
合计 | 158,235,723.88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150,472.58 | 47,201,739.13 | |
1年以内小计 | 17,150,472.58 | 47,201,739.13 | |
1至2年 | 18,753,733.12 | 15,412,657.36 | |
2至3年 | 6,029,796.16 | 321,700,709.70 | |
3年以上 | 982,625,719.58 | 861,282,178.89 | |
合计 | 1,024,559,721.44 | 1,245,597,285.0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015,588,545.17 | 1,236,380,149.81 |
保证金 | 8,568,948.70 | 7,877,967.06 |
备用金 | 351,308.07 | 1,151,061.41 |
其他 | 50,919.50 | 188,106.80 |
合计 | 1,024,559,721.44 | 1,245,597,285.0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765,730.16 | 124,959,455.23 | 125,725,185.3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0,454.60 | 14,834,793.78 | 15,285,248.3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216,184.76 | 139,794,249.01 | 141,010,433.7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 765,730.16 | 450,454.60 | 1,216,184.76 |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124,959,455.23 | 14,834,793.78 | 139,794,249.01 | |||
合计 | 125,725,185.39 | 15,285,248.38 | 141,010,433.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1 | 7,696,104.17 | 46.30 | 往来款 | 2-3年(含3年) | |
466,657,265.43 | 3年以上 | ||||
2 | 3,437,766.00 | 29.45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
3,469,100.00 | 1-2年(含2年) | ||||
1,720,744.10 | 2-3年(含3年) | ||||
293,094,164.24 | 3年以上 | ||||
3 | 6,380,763.94 | 18.02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86,101,111.40 |
6,374,124.79 | 1-2年(含2年) | ||||
3,957,468.35 | 2-3年(含3年) | ||||
167,914,840.44 | 3年以上 | ||||
4 | 93,699.62 | 1.67 | 往来款 | 1年以内(含1年) | 17,109,235.45 |
111,674.81 | 1-2年(含2年) | ||||
65,627.71 | 2-3年(含3年) | ||||
16,838,233.31 | 3年以上 | ||||
5 | 12,000,000.00 | 1.17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2,000,000.00 |
合计 | 989,811,576.91 | 96.61 | / | / | 115,210,346.8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33,126,036.74 | 160,392,852.19 | 1,572,733,184.55 | 1,613,707,654.98 | 160,392,852.19 | 1,453,314,802.7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745,190,149.08 | 425,684,011.01 | 6,319,506,138.07 | 6,951,649,622.33 | 425,684,011.01 | 6,525,965,611.32 |
合计 | 8,478,316,185.82 | 586,076,863.20 | 7,892,239,322.62 | 8,565,357,277.31 | 586,076,863.20 | 7,979,280,414.1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抚顺炭素有限公司 | 159,874,721.44 | 159,874,721.44 | ||||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50,650,328.77 | 150,650,328.77 | ||||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 71,721,550.34 | 71,721,550.34 | ||||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2,008,530.00 | 52,008,530.00 | ||||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 185,510,031.75 | 185,510,031.75 | ||||
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46,816,768.89 | 446,816,768.89 | ||||
抚顺方泰精密碳材料有限公司 | 160,392,852.19 | |||||
甘肃古典盛东建设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甘肃本聚手工艺开发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东乡族自治县方大腾达服饰有限公司 | 2,760,000.00 | 2,760,000.00 | ||||
甘肃方大久兴模板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江苏方大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 339,678,047.69 | 339,678,047.69 | ||||
方大(韩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353,398.80 | 1,353,398.80 | ||||
方大(莫斯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91,425.11 | 91,425.11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461,437,854.56 | 461,437,854.56 | ||||
合计 | 1,453,314,802.79 | 461,437,854.56 | 342,019,472.80 | 1,572,733,184.55 | 160,392,852.1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方大喜科墨(江苏)针状焦科技有限公司 | 146,675,617.25 | -15,265,001.98 | 83,045.70 | -131,493,660.97 | |||||||
小计 | 146,675,617.25 | -15,265,001.98 | 83,045.70 | -131,493,660.97 | |||||||
二、联营企业 | |||||||||||
宝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19,752,595.58 | -26,726,649.52 | 1,438,392.85 | 594,464,338.91 |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91,079,564.83 | 21,908,054.57 | 25,728,963.99 | -67,666,913.34 | 13,607,000.00 | 1,557,442,670.05 | 425,684,011.01 | ||||
天津海河方大 | 32,749,346.77 | -2,905,921.42 | 29,843,425.35 |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南昌沪旭钢铁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61,392,497.90 | 63,439,714.77 | 61,392,497.90 | 4,563,439,714.77 | |||||||
小计 | 6,804,974,005.08 | 55,715,198.40 | 25,728,963.99 | -66,228,520.49 | 74,999,497.90 | 6,745,190,149.08 | 425,684,011.01 | ||||
合计 | 6,951,649,622.33 | 40,450,196.42 | 25,728,963.99 | -66,145,474.79 | 74,999,497.90 | -131,493,660.97 | 6,745,190,149.08 | 425,684,011.01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98,543,027.44 | 2,246,615,611.82 | 2,735,244,023.89 | 2,213,922,724.45 |
其他业务 | 145,880,373.09 | 54,569,210.69 | 171,578,670.25 | 73,919,849.03 |
合计 | 2,644,423,400.53 | 2,301,184,822.51 | 2,906,822,694.14 | 2,287,842,573.4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品名称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炭素制品 | 2,498,543,027.44 | 2,246,615,611.82 | 2,735,244,023.89 | 2,213,922,724.45 |
合计 | 2,498,543,027.44 | 2,246,615,611.82 | 2,735,244,023.89 | 2,213,922,724.45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84,303,603.39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450,196.42 | 88,829,538.8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9,825,279.21 | 2,707,203.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0,998.39 | 1,093,338.0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2,033,287.94 | -233,277.16 |
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投资收益 | 599,056.60 | 430,094.34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769,748.37 | -1,228,243.47 |
其他 | 9,835.93 | 2,833,992.68 |
合计 | 27,329,775.04 | 1,978,736,250.08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10,742.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8,732,662.1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582,666.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599,056.6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202,750.5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568,709.16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4,269,267.92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306,765.9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8,157,310.1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880,795.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522,934.04 | |
合计 | 59,347,336.67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8 | 0.11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13 | 0.09 | 0.0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马卓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