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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云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11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已为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023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75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合计7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李新民,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家。

拟签字会计师:戴志敏,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根据立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郑斌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斌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2015年重组、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报、2016年报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6、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公司2024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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