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黄建恩、许光汀、陈胜、雷石庆、陈强、陈浩、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任期已满
六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邹雄先生、陈兆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邹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兆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临-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