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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电力: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1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自公司聘任之日起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已满六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规定,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于近日已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信,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日,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正独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宁先生、郑守光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邹雄先生、陈兆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雄先生、陈兆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邹雄,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州大学机械系、数学系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福建中华职业大学社科系讲师、副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阳光学院法学院兼职教师,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兆迎,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管理咨询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督查科副科长、信息科科长、党支部组织委员,福建省屏南县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闽东远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海中和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总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上海中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上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兼任三祥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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