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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公司对立信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聘任程序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并提议,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3年6月2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风险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方法、质量控制的实施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事务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立信执行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在审计过程中,立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履行了恰当的、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进行了充分的现场审计工作,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为立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提供了依据。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立信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在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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