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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592,825.93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5,080,110.6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13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675,104.4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98.7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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