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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佳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证券代码:835237 证券简称:力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 2024 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权益分派预案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3,934,874.7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688,894.5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34,479,181.53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234,479,181.5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51,420,000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300,000股后的51,12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336,000元,转增15,336,000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结果,全权办理公司相应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4年3月3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如公司因前述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属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重要决策事项,不得随意调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8.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送转股方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力佳电源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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