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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9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O二四年四月

会议须知及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召集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地点:宿州市西昌路157号公司8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审议表决事项:

1. 恒源煤电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恒源煤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恒源煤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恒源煤电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恒源煤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恒源煤电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议案

7.恒源煤电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恒源煤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六、会议议程:

1.分项审议会议议案

2.现场参会股东提问与解答

3.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4.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5.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6.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7.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恒源煤电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是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开始之年,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以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合规议事,科学决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带领公司管理层及各级干部员工,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经营发展,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公司2023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一、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

2023年,公司完成原煤产量943.94万吨,商品煤产量745.49万吨,商品煤销量761.86万吨。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6亿元,同比下降7.24 %,其中煤炭主营业务收入72.99亿元,同比下降7.22 %,实现利润总额22.77亿元,同比下降2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36亿元,同比下降19.43%。每股收益1.70元,同比减少19.42%。

2023年,公司实现现金流量净额-6.6亿元。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2.63亿元,比年初减少3.0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26.02亿元,比年初减少4.15 %。

二、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25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为:

(1)2023年3月27日召开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宿州皖恒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23年3月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恒源煤电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恒源煤电2022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恒源煤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恒源煤电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恒源煤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恒源煤电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恒源煤电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恒源煤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十五项议案。

(3)2023年4月20日日召开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3年4月26日召开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议案。

(5)2023年8月16日日召开八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两项议案。

(6)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案。

(7)2023年11月23日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公司董事参会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参会次数通讯方式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见会议
杨林76010
周伟44000
焦殿志77000
陈稼轩77000
傅崑岚77000
朱四一77000
蔡晓慧42200
王怀芳42200
王帮俊42200
张云起30300
王亮31200
袁敏31200
刘小浩31200

(三)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202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恒源煤电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恒源煤电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恒源煤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恒源煤电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恒源煤电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恒源煤电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恒源煤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恒源煤电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关于修订<

安徽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恒源煤电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恒源煤电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在公司董事任免、高管聘任、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各位独立董事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许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促进经营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董事任免、高管聘任、公司股权收购等事项均事先经过各专门委员会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召集、召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能。

三、行业形势分析

2023年,随着增产保供的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全国煤炭产量保持增长。煤炭产地进一步向晋陕蒙及新疆地区集中,煤炭进口量增长明显;下游需求方面,2023年电力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增速较2022年度有所放缓,钢铁及建材的用煤需求均较2022年同期增量有限,需求端整体对煤炭价格支撑不足,市场供需格局的调整使得国内煤炭价格高位震荡回落,但四季度价格开始回升,仍处于历史较高水平, 2023年,国内煤炭企业整体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从煤炭需求来看,消费总量将保持增长。由于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向好以及夏季气温偏高影响导致用电需求增加,2023年全国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好转,预计2024年火电规模将继续增加,煤炭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同时钢铁和建材行业预计也将呈现增长态势,耗煤量将持续增加。

从供应上看,国内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产能结构持续优化,国家陆续出台系列增产保供措施,优质产能将有序释放,但是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地,2023年煤炭新增产能增速已经明显低于2022年,预计2024年国内煤炭供给量与2023年持平,但仍将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进口煤方面,随着蒙古、澳大利亚、俄罗斯供应量加大,预计 2024年我国煤炭进口量将有所增加。

总的来看,煤炭需求量将保持增长,供给受国内产能释放减

少及进口煤量增加影响,预计2024年煤炭供应量较2023年将保持稳定,煤炭价格高位震荡将呈企稳态势。

四、2024年公司经营计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公司乘势而上、进中提质的一年,做好新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意义特别重大。新的一年董事会将带领经理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和年度中心工作,保持发展定力,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落实质效,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质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安全上: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年。

生产上:煤炭产量计划946.98万吨;发电量35.6亿度(含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上:营业总收入71.10亿元以上;总成本费用控制在

60.57亿元以下。

民生上:职工工资收入与效益效率同向联动,办实事项目全面落实。

五、2024年董事会工作安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高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团结拼搏,携

手共进,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谨、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发展,确保公司战略规划实施,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恒源煤电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恒源煤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23年度,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1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

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2.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经营情

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未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交易双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

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持续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不断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六)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得到有效执行,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1、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2、继续加强、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恒源煤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恒源煤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85,898,719.21元,实现净利润2,031,230,786.1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5,939,946.7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止2023年末,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78,216,931.41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3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0,004,151.4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恒源煤电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023年,公司上下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决策部署,严管安全,紧盯运营,企业发展总体稳定、稳健有序。

(一)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各项财务指标与2022年度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77.8683.93-7.24
利润总额22.7729.21-2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625.27-19.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729.8719.77
2023年2022年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6.02131.48-4.15
总资产212.63219.35-3.06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6972.106-19.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921.93-5.24

(二)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说明

1.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原煤产量943.94万吨,同比增加1.07%,商品煤产量

745.49万吨,同比增加6.07%,商品煤销量761.86万吨,同比增加8.19%,煤炭主营业务收入72.99亿元,同比减少7.22%,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6亿元,同比减少7.24%。

2.利润完成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2.77亿元,同比下降2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36亿元,同比下降19.43%。每股收益1.7元,同比下降19.42%。

3.资产规模变动情况

截止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12.63亿元,比年初下降3.06%,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26.02亿元,比年初减少

4.15%。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公司计划2024年生产原煤946.98万吨,销售商品煤738.71万吨,公司预计营业总收入71.10亿元,营业总成本60.57亿元。

《恒源煤电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恒源煤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统计核对,并对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发生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8158.2万元。具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万元)期初预计金额(万元)
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运输服务277.667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劳务1839.013415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商品26377.63475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3.7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采购57.9
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劳务64.06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121.66
合计28555.9151800.7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万元)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商品2.47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1410.181600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收入36.3941.12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销售及运费收入216.30650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劳务费353.73500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收入74.82154.55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400.74300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2922.352216.8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修理费01200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租赁收入124.01233.81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修理费866.743040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运输)20.8555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收入345.161016.63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928.03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物探工程59.7365.8
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租赁收入46.2458.39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收入78.26143.83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修理费1543.47200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皖煤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过轨费及电费172.83435
合计9602.311910.93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38158.2万元,比预计63711.65金额万元少25553.4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受市场变化影响,公司2023年实际从关联方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量大幅度下降导致。

二、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以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为原则,坚持市场化定价原则,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和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万元)预计发生金额(万元)年初至2024年3月27日实际发生额
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运输服务80017.93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劳务1571.11341.02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商品4000013540.55
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劳务176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租赁278.1172.76
合计42825.2213972.26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预计发生金额(万元)年初至2024年3月27日实际发生额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刮板机及配件加工500225.78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皮带机整机加工150086.23
设备租赁155.45
综采设备维修2400371.68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综采设备维修2390458.85
皮带机、刮板机及配件加工121.12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配件加工及中小修600230.07
设备租赁14093.26
物探工程75
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设备租赁508.16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设备租赁143.73
物探工程30
煤炭洗选2643.44206.76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配件加工及中小修1000395.43
综采设备维修500
工程车辆维修420
设备租赁747.06295.19
合计13415.82371.41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计56241.02万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实际发生日常关联16343.67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接受劳务、采购商品交易相关价格,参照了市场价格并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与关联方产生的材料销售、煤泥煤炭销售、向关联方提供的煤炭洗选服务参照了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矿用设备、配件及相关加工维修服务为公司参与招投标取得,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业绩提升;

2.机械总厂矿用设备销售、维修及配件加工业务收费标准按中标合同价结算;

3.租赁业务收费标准以内部租赁市场收费标准为依据,按市场价格(合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成本的持续降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2.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相关关联交易均签订了相关协议,关联交易价格采取政府定价或市场价格、中标价格,定价公允且交易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峰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蟒王村委西梁村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晋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64,145.19万元;净资产126,435.7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5,981.13万元;净利润67,844.27万元。

(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临汾市尧都区一平垣乡蟒王村委冉腰村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临汾天煜恒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87,526.45万元;净资产136,991.7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2,437.44万元;净利润75,910.09万元。

(三)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住所:淮南市潘集区煤化工大道经六路

经营范围:煤炭和煤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类产品)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煤矿和煤化工机械设备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煤炭和煤化工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煤炭及煤化工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类产品)、设备及零部件的采购,销售;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发、应用、咨询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自营和代理

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运港口,港口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461,288.27万元;净资产204,509.6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41,198.63万元;净利润-164,702.73万元。

(四)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纵峰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住所: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村镇头湾组3排3号

经营范围:煤炭、非金属矿业项目的投资(限自有资金投资);矿产品的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95,113.58万元;净资产149,255.4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42,436.92万元;净利润22,872.51万元。

(五)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宜平注册资本:22000万元住所:岚县社科乡下会村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销售: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进出口业务除外);建筑施工、建设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西岚县昌恒煤焦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1,359.19万元;净资产187,338.6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3,342.66万元;净利润92,223.54万元。

(六)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高升

注册资本:64100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销售。

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41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3.7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486,876.77万元;净资产252,479.0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47,558.55万元;净利润93,749.73万元。

(七)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岩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皖煤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01,186.38万元;净资产18,722.0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83,035.03万元;净利润-71.06万元。

(八)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狮

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37号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船舶租赁;国内船舶管理;海运投资;实业投资;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华江海运有限公司60%股权,安徽省华江海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华江海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9,637.52万元;净资产-51,357.0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9,266.69万元;净利润-18,734.65万元。

(九)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克文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煤电路皖北煤电集团南院小区院内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

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图文设计制作;打字复印;广告制作;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馨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341.12万元;净资产1,197.8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814.17万元;净利润210.03万元。

(十)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37幢123室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无储存);焦炭、铁矿石、钢材、建材、氧化铝及铝锭、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汽车及零售配件、木材、橡胶及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消防器材、

通讯器材、金属制品、劳保用品、服装的批发、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安徽省皖煤国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大榭皖煤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550.4万元;净资产22,828.4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37,583.28万元;净利润2,040.52万元。

(十一)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清

注册资本:3000万

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泉山供销大楼

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机电工程、防腐防水工程、保温工程施工,施工劳务,煤化工装置维保与托管运营,化工机械、电气、仪表设备维修、安装(不含特种设备),设备防腐、保温,工业设备高压清洗,防腐塑料制品制造,安全阀检验,设备检修技术服务,压力管道安装,职业技能鉴定,危化品应急救援气防、消

防,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汽车维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安全技术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新淮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522.84万元;净资产-24,363.8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616.52万元;净利润-7,517.7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恒源煤电关于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4月到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沟通,公司拟于上述协议到期后,继续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现就相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2023年金融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2023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主要给恒源煤电提供了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业务。根据约定,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15亿元,2023年恒源煤电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实际日存款金额均低于15亿元,未有超出情形,符合协议约定,目前存款利率1.35%,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同档次存款1.30%的平均利率。

2.贷款业务。截止2023年底,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贷款余额4.2亿元,贷款平均利率2.56%,低于公司在外部银行贷

款2.94%的平均利率。

3.票据贴现。2023年,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进行了票据贴现业务,全年累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56612.61万元。

4.款项收付结算及开立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等业务。为公司免费提供款项收付结算服务,低于市场保证金比例开立承兑汇票。截止2023年末,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累计为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7.24亿元,保证金比例30%,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平均50%的水平,同时减免全部承兑敞口占用费。

5.非融资性保函。2023年末,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子公司安徽恒源煤电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电力市场结算费用”担保800万元。

二、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经营及风险管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6日,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牛家安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5H3341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0098005714H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集团”)为60%,本公司持股40%。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

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原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经营情况

截止2023年底,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06025.81万元,营业收入22091.05万元,净利润13041.66万元;吸收存款余额957219.16万元,发放贷款余额(含贴现)383181.33万元,贷款比例为36.26 %。

(三)风险管理情况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控管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流程,全面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夯实风险防范基础,筑牢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三道防线;同时规范公司治理和合规建设,培育合规文化素养,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营造良好内部环境,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整体运行质效。

(四)监管指标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23年底,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监管指标标准值2023年12月31日数据
1资本充足率≥10%22.94%
2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余额/资本总额)≤100%0%
3担保比例(担保余额/资本总额)≤100%8.14%
4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长期投资)/资本总额)≤70%65.64%
5自有固定资产占资本总额比例≤20%0.13%
6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25%62.21%

三、拟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上述业务,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2.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本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服务。

3.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利率,也不低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存款

业务的利率水平。

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及生产经营安排,本次金融服务协议拟约定: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25亿元,且不违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4.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5.贷款业务。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6.经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金融服务协议期限和生效:协议期限:三年,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且双方签署后成立,在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且信息披露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后履行。

《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可享受优惠的金融服务业务。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是公司参股的重要子公司,与其签订相关《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可享受其免费提供款项收付结算服务,按照“不高于商业银行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提供快速办理票据贴现、低于市场保证金比例开立承兑汇票等。

2.可获得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种类贷款的利率。

3. 取得高于市场的存款利息。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且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皖北煤电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执行。因此在财务公司存款业务类似于在一般商业银行机构存款,且可获得高于在一般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的收益。

4.受到双重监管,能够保证其规范运营。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除建立有自己的严格、健全、完善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控制度体系外,还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财务公司保证严格执行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各项规定、无条件配合公司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确保运营规范。

5.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建立了《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资金风险防范制度》《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预案》等制度、预案,对财务公司经营和风险进行监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金调出压力测试,每半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向市场公告风险评估报告等,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

综上,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作为公司参股的重要非银行金融子公司,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和资金的有效管理,风险可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恒源煤电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恒源煤电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八届独立董事 蔡晓慧)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我和王怀芳先生、王帮俊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经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恒源煤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依法规范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蔡晓慧,女,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律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负责人,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其他高管、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向参股公司增资等八项议案。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参加会议、电话、

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重点对公司法律诉讼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未发现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3年,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关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关注到公司仅有一项担保事项,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2亿元,该项担保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截止2023年底,公司对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6487.5万元。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内没有发生变化或新的聘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023年,公司修订下发了包括《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在内的相关公司治理文件制度,做为法律专业人士,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给公司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我将本人将继续运用专业优势,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做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将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人力资源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履行好提名委员会职责,为公司选好人、用好人把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蔡晓慧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八届独立董事 王怀芳)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推选,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恒源煤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战略实施、生产经营、财务规范、审计师选聘与履职、信息披露等,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做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我积极与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公司财务规范,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王怀芳,男,1973 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公司研究所所长、上海六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金融学副教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其他高管、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向参股公司增资等八项议案。我主持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分别于2024年1月8日、2024年3月20日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事项,通过沟通函形式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事项、计划与安排等有关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沟通,关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参加会议、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掌握2023年年报披露时间安排及报告编制新要求,提前沟通相关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

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3年,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对关联交易核查和审议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关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监督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会计方面的专业人士,我高度重视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的监督。公司有一项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初始担保金额12亿元,报告期末,该项担保余额为36487.5万元。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关注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聘任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业务约定书》积极履行职责,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遵守审计准则和相关制度,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的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很好地履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修订下发公司治理方面的文件制度,在制度修订过程中,特别对《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

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

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在过去的一年,公司各方面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条件,在此深表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公正、独立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特别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怀芳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八届独立董事 王帮俊)2023年3月30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推选我和蔡晓慧女士、王怀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事项经2023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经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利用自身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王帮俊,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主要从事创新管理、管理系统优化、能源系统理论研究和煤炭企业信息化应用研究。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及其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其他高管、半年度及三季度报告、向参股公司增资等八项议案。参加2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半年报及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相关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实地参加会议、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管薪酬考核发放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6月9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做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场回复投资者问询,并积极解答相关问题。

(四)培训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23年,我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三、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关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2亿元,报告期末,公司对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36487.5万元,该项担保严格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

报告期内,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做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2023年度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了关注,对修订制度相关细则进行了沟通,确保制度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强化公司内控管理理念,结合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及管理流程中的问题,及时优化内控流程。我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四、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感谢公司管理层给与我工作上的帮助,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 年度,我将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帮俊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张云起)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我和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刘小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4月25日届满离职。

2023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由我和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4 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张云起,男,1964年生,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专长于企业战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2008年5月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共参加3次董事会,均以通讯方式参会,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共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6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主要通过通讯会议、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通过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认真审查了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截止报告日,公司仅有一笔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项担保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规。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4884元(含税)。

我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我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届满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但是我将继续关注公司,在专业知识和能力范围内,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祝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能更上一层楼。

独立董事:张云起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王亮)经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袁敏先生、刘小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4月25日届满离职。

2023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其中我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王亮,男,1964年生,博士,管理学教授,专长于企业管理优化、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数量经济分析。2006年至今任教于南京财经大学。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1次,通讯方式参会2次,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6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参会时间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

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三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在我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了担保金额,该项担保严格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在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时,对该担保余额进行了审查。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

做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主持召开了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年度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

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4884元(含税)。

我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

员会会议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我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现在我已经届满离职,祝愿公司未来发展蒸蒸日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辛勤付出,谢谢。

独立董事:王亮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袁敏)2020 年2月12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刘小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我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3年4月25日,届满离职。

2023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我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个人简历

袁敏,男,1975年生,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专长于会计、审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2006年3月-2012年7月任教于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2年8月至今任教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1次,通讯方式参会2次,未出

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6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利用参会时间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积极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始终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存续一笔对外担保,为联营公司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该笔担保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

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我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4884元(含税)。

我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

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我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我因为任职期限已满六年,届满离职,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给予我工作上的帮助与支持,相信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带领下,将会发展的更好。

独立董事:袁敏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恒源煤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七届独立董事 刘小浩)2020 年2月12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选举我和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4月25日届满离职。

2023年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及认可,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按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及督促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组成及任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 名,分别为张云起先生、王亮先生、袁敏先生和刘小浩先生。第七届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外,其余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会议召集人并占多数。

(二)个人简历

刘小浩,男,1976年出生,博士,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5月至今任教于江南大学。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我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并表决,其中现场参会1次,通讯方式参会2次,未出现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6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我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均出席了相关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利用参会时间并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时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我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利用自身的法律、财务及行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研判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我参与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修订《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安

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涉及关联交易的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认为,我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安徽钱营孜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12亿元,该项担保严格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等条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拟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相关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管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力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各项经营财务指标,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发放。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2000048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0004884元(含税)。

我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文件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我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作为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均能亲自出席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计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任职期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我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对公司 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 2023年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职期间,我本着诚实守信与勤勉尽责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根据自身的专长,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团结协作,积极履职,为公司的发展做了突出的贡献。根据规定,我已经届满离职,感谢公司在我任职期间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独立董事:刘小浩

该报告已经恒源煤电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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