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21证券简称:易实精密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红超)
本人作为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朱红超,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1991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炜赋集团纺织品实业公司总账会计;2000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评估部主任;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任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2010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紫罗兰家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2023年5月,任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上海频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今,任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朱红超 | 8 | 8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2、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朱红超 | 3 | 3 | 0 | 0 |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有关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4月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 1、《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二)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4月4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3、《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4、《关于确定2023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5、《关于确定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10、《关于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2023年5月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调整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7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3、《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同意 |
2023年8月2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四、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朱红超 | 委员会 | 应出席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审计委员会 | 5 | 5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 - | - | - | |
提名委员会 | 0 | 0 | 0 | 0 |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办公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能够做到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履职能力。
九、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三)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红超
2024年4月8日